第二章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2
行政法的灵魂
一、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 (一)含义: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指指导和规制 行政法的立法、执法以及指导、规制行政行为的 实施和行政争议的处理的基础性规范。它贯穿于 行政法具体规范之中,同时又高于行政法具体规 范,体现行政法基本价值观念。 • 行政法基本原则是在行政法调控行政权的历史中 形成的,由行政法学者高度概括出来调整行政关 系的普遍性规范。
(七)民事基本制度;
(八)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关、 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 (九)诉讼和仲裁制度; (十)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 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 《立法法》
吗?
• 妇女权益保障法§40:“禁止对妇女实施性 骚扰。” • 国务院能否制定反性骚扰的行政法规:性骚 扰? • 何为性骚扰,肢体的骚扰、语言的骚扰、还 是信息的骚扰?到什么程度叫骚扰? • 伊湖水《我爱上了王小丫》:小丫是个可爱 的女孩子/要是不去主持电视节目多好/最好 和我一起在山坡上放牛/我放牛的时候,她打 猪草/没人的时候就亲一亲/当然不用避开牛
• 如何理解行政合法性原则中的 “法”? • 行政合法性原则,指不仅要符合立法机关 的立法,也要符合行政机关的立法。这表 明,行政合法性原则中的法也在不断发展, 具有时代的内容和特征。 • 在我国现阶段,行政合法原则要求行政机 关进行行政活动时应遵循宪法、法律、行 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 例以及行政规章等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性文件。
考虑到对公民自由权和隐私的尊重,新修改的 《婚姻法》和国务院《婚姻登记条例》废止了原来 有关“强制婚检”的规定。但是,一些数据表明, 强制婚检的废止对控制传染病和防止新生儿畸形产 生了负面影响。于是,黑龙江省通过地方立法恢复 了强制婚检的要求,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母 婴保健法》。于是对于是否需要强制婚检,《婚姻 法》、《婚姻登记条例》、《母婴保健法》、地方 法规的规定明显不一致。
第二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法的基本 原则
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学生应该明确行政法 的基本原则的概念;了解行政法的基本 原则的内容;掌握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 政合理性原则。
第一节 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涵 义
1、含义 2、特点 3、作用和功能
1、含义
行政法基本原则是贯穿于行政法律规范 之中的,是调整和决定行政主体全部行 为的基本准则。
2、特点
普遍性 基础性 自身的特殊性:使行政法律规范区别于其 他法律规范
3、功能和作用
行政法基本原则是行政法规范制定的依据;
当行政法规定不明确或没有规定的情况下, 行政机关可以直接使用新嘎政法的基本原 则,也可以根据行政法基本原则作出法律 解释。
第二节
行政合法性原则
一、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含义 二、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要求
任何人不得成为自己案件的法官; 应当给与当事人同等的辩论机会; 决定对但是人不利的事务时,应当预先 通知当事人并给其发表意见的机会。
二、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要 求
1、任何行政职权必须基于‘法律的授 予才能存在; 2、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应依据法律、 遵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3、任何行政职权的授予和委托及其运 用都必须具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精神。
一、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含义
1、含义
2、内容
1、含义
是行政法制原则的核心内容; 是指行政权力的设立、行使必须依据法 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与法律相抵触。
2、内容
(1)实体合法
(2)程序合法
第2章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节 依法行政原则
▪ 行政机关和其他行政公务组织必须依法行使行政权或者从事行政 管理工作。
▪ 一、职权法定 ▪ 国家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组织的行政职权,必须由法律予以规定或
授予。否则,其权利来源就没有法律依据。 ▪ 二、法律优先 ▪ 消极的依法行政。指行政活动均不得与民意代表机关制定的法律
相抵触。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行政活动在位阶上均低于法律 ,二是行政行为至少不得与法律规定相违背。 ▪ 三、法律保留 ▪ 积极的依法行政。行政机关的行为必须有明确的法律授权,法律 无明文授权即无行政。法律保留又分为绝对保留、相对保留。
▪ 一、诚实守信 ▪ 1、行政主体不得为了自身利益欺骗行政相对人,不得“钓鱼执法”和“养鱼
执法”。 ▪ 2、事先谨慎行动。 ▪ 3、不得任意反悔。 ▪ 4、法律规范应当具有稳定性和不可溯及性。 ▪ 5、行政活动应具有真实性和确定性。 ▪ 二、信赖保护 ▪ 1、信赖保护的适用条件:一是须有信赖基础;二是须有信赖表现。 ▪ 2、信赖保护的法律效果:分为存续保护和财产保护,且两者之间存在选
向和目标,反映现代民主法治国家的宪法精神,规范法与行政之间的关系。 ▪ 1、普遍性 ▪ 行政法基本原则具有普遍性,贯穿于行政法的制定、执行、遵守和适用等行政法治实
践的整个过程,对全过程的参与者均具有指导和规范作用。 ▪ 2、适用性 ▪ 并不只是学理上的原则和指导,是行政法的构成部分,体现了行政法的价值和精神,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ppt 38页)
第三,在具体的执法活动中,在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 的情况下,应当优先适用法律的规定。
3、法律保留
法律保留是指当行政事项涉及公民、组织重大 权益的,属于宪法和法律规定只能由法律进行 规范的,必须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指定的法律或 其明确的授权才能够从事此项行政活动。
第二章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行政法基本原则概述
一、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涵义 指贯穿于行政法始终、指导行政法的制定
和实施的基本准则或原理。 二、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功能 1、指引行政法的发展; 2、指导行政法的制定; 3、指导行政法的实施;
第二节 保障公民权利与自由原则
一、涵义
指行政法规范及行政法律制度应以保障公民等 一方合法权利与自由为出发点与归宿点,确认 并保证公民等一方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2010年9月5日上午,佛山中院对该起“中国基因歧视第一案” 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
2006年 5月13日,102国道黑龙江省境内发 生一起非同寻常的交通事故:双城市交警大 队新兴巡警中队的3名交警,在102国道上设 卡拦截过往车辆。当时不知什么原因,他们 对一辆金杯农用车进行了疯狂追赶,并用自 己开的轿车撞击农用车,致使农用车翻入沟 内,撞到树上,车内两个农民一死一伤,追 赶的交警车也翻入沟内,3名交警受伤。
某省政府计划在某海湾建立一座核电站,经过多方面论证 后,认为核辐射可能污染海水对当地居民生活造成不良影 响,并使栖居此地的一种珍贵海鸟绝迹,遂取消建设计划。 而改用成本较低的风力发电
某市政府在招商活动中与江业房地产公司确定开发南山别 墅山庄项目,并与此房地产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共出让土地770亩,江业房地产公司按合同约定交纳了全 部土地出让金,南山别墅山庄如期建设并完工了60%。但 后来由于按照省级政府批准的城市规划,此山庄所在地要 规划一城市主体公园,因此市政府决定收回江业房地产开 发公司的土地使用权,此公司不服向省政府申请复议并要 求市政府给予一定经济补偿。 请问江业房地产公司依照行政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 基本原则是:( ) A.行政合法性原则 B.行政合理性原则 c.信赖保护原则 D.责任行政原则
第02章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第四节 程序正当原则
高等教育出版社
程序正当原则起源于英国法中的“自然正义”,发达于美 国法所继承的“正当法律程序”。到了20世纪,包括许多 欧洲大陆法系国家在内的世界多数国家纷纷进行行政程序 立法,通过立法将正当程序原则确立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一、行政公开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同理,行政过程公开透明也是预防行政主体恣 意、滥权和腐败的有效手段。行政公开是现代社会行政活动所遵循的 一项基本原则,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法律优先
法律优先原则又称为消极的依法行政,是指行政活动均不得 与民意代表机关制定的法律相抵触,即法律优先于行政。这 一原则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方面含有规范位阶的意义, 凡行政活动在位阶上均低于法律,即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行 为;另一方面,行政行为至少不得与法律规定相违背。
四、法律保留
法律保留原则又称积极的依法行政,与职权法定的内涵存在 一定重合与交叉,具体是指行政机关的行为必须有明确的法 律授权,法律无明文授权即无行政。在这里法律是狭义的, 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对某些事项,没有法 律授权时行政机关就不能为之,否则就属于违法。
第三节 行政合理性原则
高等教育出版社
一、比例原则
比例原则起源于德国,最初只适用于警察行政领域,后被扩 充至行政诸领域,被视为宪法和行政法上的原则。根据德国 的法制经验,比例原则具体由三个子项构成:适当性、必要 性和衡量性。
一、比例原则
适当性,是对行政行为的目的所作的要求,即行政行为的作 出要适合于目的的实现,或者说不得与目的相悖离。在这里, 目的既包括行政的一般目的,也包括法律授权的特定目的。
本章教学要求:通过对行政基本原则概念、含义和基本原则 体系的了解,对行政法基本原则有系统的认识,然后深入的 学习依法行政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程序正当原则、诚信 原则、高效便民原则、监督与救济原则的概念与意义。
简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简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法是体系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制度,其基本原则是用以维护国家公共利益、维护公众权利和利益。
下面从六个方面,依次概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一、权力责任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法》,行政机关行使的权力必须有民法法规的明文规定,并且必须严格符合国家法定的权限范围。
同时,行政机关必须对损害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如果违反法律则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二、亲民原则。
政府行政机关应当采取最亲民的行政方式,了解民众的合法诉求,建立和谐的行政关系,实现政府和公民之间良好的沟通和交流。
三、公平原则。
政府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等享有相同的权利和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歧视他们,也不得基于种族、性别、出生地、政治信仰、宗教信仰和社会地位等差异片面地待遇。
四、合理原则。
政府行政机关应当时刻遵守合理原则,除遵守司法审慎等正当性施行规则限制外,不得把政府机关的权力滥用、延伸到不应有的范围。
五、规则原则。
政府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定规则进行行政活动,不得以任意的行为、欺诈、职权滥用侵犯公民等方式无视法律。
六、审慎原则。
对公民、法人、个体等享有相同的权利和义务,政府行政机关在保护公民合法利益的同时,也应当尊重合法权利、保护公民合法财产利益,不得恣意践踏公民合法利益。
以上就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行政机关为保证行政公正性所必须遵守的原则,是国家司法机关的重要参考依据。
政府及其行政机关应当认真贯彻执行这些原则,有助于提高行政效率,促进行政正义,维护国家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
行政法基本原则 (2)
● 问题:县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处罚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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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3:
● 1995年7月,某市技术监督队得到该市彩虹电器(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的举报和协助,到该市某彩印厂查封了未 经彩虹公司合法授权而印制的近2万个“彩虹”牌电热灭 蚊药片的商标标识(该种药片是彩虹公司的产品),同 时查封了有关的印刷设备和厂房。1995年10月,市技术 监督局对该彩印厂和厂长万某分别作出罚款5万元和4万 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市彩印厂和万某对市技术监督局采取的行政强制措 施和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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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平与效率相协调原则
概念:实质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既 要追求公平,也要追求效率,应当 竭力协调公平与效率。
公平: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不歧视。 效率:成本投入和效益产生的关系
公共投入;特定相对人的投入 公平和效率的 “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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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行政法基本原则其他归纳:
● 姜明安教授的归纳:
➢ 行政法治原则合法性原则源自➢ 行政公正原则➢ 行政公开原则
合理性原则
➢ 行政效率原则
● 周佑勇教授的观点: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应当以行政法的根本价值
(正义)和基本矛盾(行政和法)为内在根据
羈束行政行为 —— 法定原则—— 形式正义
裁量行政行为 —— 均衡原则—— 实体正义
正当原则—— 程序正义
职权行使合法:依据法律、遵守法律 违法承担责任(行政负责原则、责任行政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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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合理性原则
●含义:行政主体作出行政行为内容要正当、 客观、适度、符合公平、正义等理性
请简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请简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是介入全国治理活动的法律制度,它规范了国家在政府行政管理、行政处罚、行政程序等方面的行为,是一种具有自主性和强制性的社会行为规范。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关乎着规范和管理社会关系的本质。
一般认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尊重原则、责任制原则、依法行政原则、法治原则、公正原则、民主原则、服务原则和效率原则。
一、尊重原则尊重原则是行政法最基本的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法定职权时应当尊重公民的人格尊严、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等自由权利,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利。
按照尊重原则,行政机关必须认真遵守宪法和法律,尊重公民的合法权利,不得以任何借口侵犯公民的合法权利,不得无视公民的合法诉求。
二、责任制原则责任制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施行行政法律时,对不当行为要追究责任,对不当行为的当事人要处以适当的惩罚。
按照责任制原则,行政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认真执行行政法律,要严格按照规定追究行政责任,不得滥用行政权力,不准对当事人采取任意的行政处罚。
三、依法行政原则依法行政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应当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
依法行政原则要求行政机关要严格按照法律,以法治的手段解决社会问题,不得以口头命令或其他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手段行事。
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并不是自行决定,而是依法行事,全程受到法律制约。
四、法治原则法治原则是指行政法应当赋予法治的功能和作用,要求行政行为应当遵守法律的规定和要求,行政机关应当完全受到法律的约束。
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不得超出法定职权,不得超越法律规定,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利,要坚持依法行政、以法治国,坚决抵制行政法外乱权。
五、公正原则公正原则是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要求他们公平正直,不得滥用职权,不得歪曲事实,不得满足个人意愿,不得与当事人关系化,遵守宪法、法律、行政机关规定。
行政机关要以公正、公平、客观的态度行使职权,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不得以任何借口作出歧视性的行政行为。
行政法第二章
一、行政法律关系概述
行政法律关系的含义: 1、由行政法律调整和规范; 2、由公共行政权的行使而形成或产生; 3、在行政主体与公共行政权相对人之间形成; 4、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5、具体的、实实在在的行政法上的权利、义 务关系
第二节 行政法律关系
(二)与行政关系的区别
行政法律关系是调整在公共行政权行使 行政法律关系 过程中产生的行政关系而形成的一种特殊 法律关系。 行政关系是行政法律关系产生的基础, 行政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是行政法律规范调整行政关 系之后形成的产物。 前者是思想社会关系,后者是物质社会 关系
第二节 行政法律关系 四、行政法上的特别权力关系
(一)行政法上的特别权力关系
2.产生的原因: 2.产生的原因: 产生的原因 法律规定 个人自愿 其他理由
第二节 行政法律关系 四、行政法上的特别权力关系
(一)行政法上的特别权力关系
3.特征 3.特征 无法律保留原则 行政相对人义务的不确定性 权利的法律救济途径欠缺
第一节 基本原则 二、国内外行政法基本原则概况
(一)西方国家
【英】从议会主权和法治两大宪法原则 发展出了 越权无效和自然公正 自然公正这两大行 政法基本原则。 【美】宪法原则:联邦主义、分权主义 、法律平等保护原则、法治主义 行政法原则:基本权利原则和正当程序 正当程序 原则
二、国内外行政法基本原则概况
第二节 行政法律关系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要素
(三)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 行政相对人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 行政主体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
第二节 行政法律关系 三、行政法律关、变更(主体、客体部分变化) 产生、变更(主体、客体部分变化) 消灭(主体、客体、内容) 消灭(主体、客体、内容)
军队
第二章行政法基本原则
2020/3/20
四川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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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效率原则的要求
行政立法要考虑行政效率的提高:时限、简易程序 行政决策进行成本效益分析:考虑投入产出 严格遵循行政程序法律规范和时限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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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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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正当法律程序原则
正当法律程序(Due process)来源于英国的自然公正 原则(Natural justice)
(2)不能为自己案件的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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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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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法律程序原则的含义
自己不做自己案件的法官 行为说明理由 听取陈述和申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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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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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燕文诉北京大学案
刘燕文系北京大学92级电子、离子与真空物理专业博士研究生。1996 年1月10日,刘燕文所在系论文答辩委员会召开答辩会,刘燕文经过答 辩,以全票7票通过了答辩。1996年1月24日,北京大学学位评定委员 会召开会议,应到委员21人,实到委员16人,同意授予刘燕文博士 学位6人,不同意7人,3人弃权,其表决结果为: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不 批准授予刘燕文博士学位。之后,北京大学据前一个表决结果颁发给刘 燕文博士研究生结业证书,而不是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四川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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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门多次处罚案
2006年,某市环保部门在执法中,发现一建筑工地夜 晚无噪声排放许可证施工,分别于当晚9、10、11、 12点发出处罚通知书,并于第二天作出四个处罚金额 达12万余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该四个处罚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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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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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我国依法行政的道路比较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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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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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行政原则的要求
A:行使权力的动机应符合法律授予该权力的宗旨 B:行使权力的行为应当建立在正当考虑基础上 C:行使权力的内容和结果应当公平、适度 D:符合比例原则(必要、利益平衡、损害最小) E:符合先例原则
2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第二章
参考相关法条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1条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 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制定本条例。 第6条 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 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
二、程序公正 程序公正,是法律正义的基本内涵,其 基本要求:一是任何人不得做自己案件 的法官;二是任何人在受到不利对待时 应当给予其陈述和辩护的机会。 具体表现为:回避;听取利害相关人的 意见;说明理由;不得单方接触。
“电灯是最好的警察”
例:政府每年必须公开“三公” 经费。
例:警察在处理一起治安案件,发现其 中一方当事人是自己的舅舅,则该警察 应当回避。
欺骗行政相对人, 充分考虑各种复杂的情形, 悔;确因客观情况的 5、行政活动应具有
不得“钓鱼执法” 听取多方意见,在慎重考 变化而不得不反悔的,真实性与确定性。
和“养鱼执法”。 虑的基础上作出决定,切 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
二、信赖保护
勿恣意妄为或率性而为。 责任。
信赖保护原则,指公民基于对国家公权力行使结果的合理信赖而有所规划或举措,由此
第五节 诚实守信原则
诚实守信,是人类社会的核心价值观,其基本内涵主要包括:诚实守信和信赖保护两
个方面。
一、诚实守信
诚实是指真实无伪;守信,是信守诺言,不反言。
4、法律规范应具
1、行政主体不得 为了自身的利益
2、政府在制定法律、政策、3、行政主体必须依 决定和作出承诺前,必须 法行政,不得任意反
有稳定性与不可溯 及性。
授权行政机关或者其 的绝对保留事项或称 规定明显违反了《立法法》关于限制人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行政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和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行政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和公平公正原则、效率原则、人权保护原则、公众参与原则等。
以下是对这几个基本原则的详细解释:1.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行为必须具备法律依据,即行政行为的产生必须基于法律的授权或法律的要求,并且在行使权限的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法定权限进行。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律制约的重要原则之一,它保障了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使行政行为更为有力且可行。
2.合理性原则:行政行为必须合理,即行政行为的目的、内容和方式必须符合现实情况的需要,不得违反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不得超越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和执行力度,不得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合理性原则是行政法律制约的一项基本原则,保障了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3.公平公正原则:行政行为必须公平、公正,即行政行为的实施过程和结果必须公平、公正,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严格遵守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歧视、偏袒或滥用职权等。
公平公正原则是行政法律制约的一个重要原则,它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4.效率原则:行政行为必须高效率,即行政行为的实施必须追求高效率和经济效益,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促进社会发展和公共利益的实现。
效率原则是行政法律制约的一个重要原则,它对行政机关的职能和行政行为的结果产生了明确规定和要求。
5.人权保护原则:行政行为必须保护和尊重人权,即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充分尊重和保护公民的人权,维护人权的尊严和自由,为公民提供必要的保障和福利条件。
人权保护原则是行政法律制约的一个重要原则,它通过对行政机关的规范和限制,确保了公民的人权得到有效保护。
6.公众参与原则:行政行为必须充分尊重和保障公众的参与权利,即行政机关在制定和实施行政行为时必须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保障公众参与的平等和自由,公开透明地进行决策和执行。
公众参与原则是行政法律制约的一个重要原则,它增强了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公信力,推动了良好的行政管理和官民关系的构建。
第二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四、行政信赖保护原则
(一)行政信赖保护的理念
所谓信赖利益,是指行政相对人因基于对行政 机关先行行为而受有利益,行政相对人得基于对行 政机关之信赖而保有该利益,或者当该利益受到损 害时,获得相应的补偿。
(二)行政信赖保护原则的内涵
(三)行政信赖保护原则的地位和作用
信赖主体 行政管理活动的利害关系人 信赖客体 行政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可预期的不变因素 信赖行为 基于信赖客体而实施了相应活动 信赖利益 因信赖行为而产生某种正当利益
【小结提升】
标准 内 涵 区别于 行政管理的基 本原则
法律性
对于确立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具 有指引意义
普遍性
为行政法律体系的全部或大部所体现, 行政法某一领 可适用于行政法运行的各环节 域的基本原则
其内容不应为其他基本原则所包含或 分割 其他基本原则
独立性
为行政法所独有或虽与其他部门法共 独享性 有但在行政法上有独特内涵
二、行政合理性原则
(四)行政合理性原则中裁量权的种类:
第一,种类的裁量权。 比如,公安机关有四个处罚权:警告、罚款、拘 留、吊销许可证,行政机关在这四种处罚权之内的都 是合法的,超出这四种处罚权之外的即不合法的。
第二,幅度的裁量权。
第三,程度的裁量权。 情节较轻的\情节较重的\情节一般的,要做出一 个合理性判断。 行政机关行使裁量权要符合理性的标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20条第1款规
定,突发事件监测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
单位发现有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应当在二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
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主管部 门应当在二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同 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02第二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三)行政法基本原则的作用 有助于一国行政法制的统一、协调和稳定 有助于我们在适用法律时准确地理解条文 和适用条文 是对行政法条文适用上的一种补充 直接规范行政主体依法行政
1、有助于中国行政法制的统一、协调和稳定
行政管理的广泛性、多样性和复杂性,决定 了行政法律规范的广泛性、多样性和复杂性。然 而,这些广泛、多样和复杂的行政法律规范所体 现的基本精神是统一的。同样由于上述行政管理 的特点,使得行政法律规范更易变动,但相对多 变的行政法律规范所体现的基本原则则是稳定的。 在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和行政司法中坚持行政法 的基本原则,显然有助于我国行政法制的统一、 协调和稳定。
一切行政行为以行政职权为基础,无职权便 无行政。然而行政职权必须合法产生,行政主体 的行政职权或由法律、法规设定,或由有关机关 依法授予 。不合法产生的行政职权不能构成合法 行政的基础。
2、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必须依照和遵 守行政法律规范
这里含有“依法行政”和“守法行政”两项 内容。它要求每一个行政主体既要依法“管理” 行政相对人,又应在其他行政主体的管理中遵守 法律、法规和规章。行政主体既是实施法律的主 体又是遵守法律的主体。
(二)行政合理性原则的适用范围
只适用行政自由裁量权范围以内的行为,不适用 羁束行为 是行政法的原则,而不是行政诉讼法的原则
1、只适用行政自由裁量权范围以内的行 为,不适用羁束行为
行政合理性原则主要基于行政自由裁量权的 存在以及对它的控制而确立。行政合理性原则确 立以后,主要在行政自由裁量权限范围内发生作 用,在自由裁量权限以外以及对于羁束行为,不 再是合理性问题,而是合法性问题。合理是指合 法范围内的合理,而不是指合法范围以外的合理 性。
第四,行政合法性原则既适用行政管理,又适用 行政诉讼,而行政合理性原则不适用行政诉讼。 第五,违反行政合法性原则构成行政违法,违反 第五,违反行政合法性原则构成行政违法,违反 行政合理性原则构成行政不当。行政违法和行政 行政合理性原则构成行政不当。行政违法和行政 不当合称为行政瑕疵。行政瑕疵是行政法旨在防 止和排斥的行政行为,控制和纠正行政瑕疵是我 国行政法的重要任务。
第二章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二、合理行政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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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合理性原则是在我国行政法中与行政合法性原则相 并列的又一项基本原则,它是指行政主体的设立、拥有 行政职权、行使行政职权、追究违法行为和实施行政救 济等都必须正当、客观、适度。
(一)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含义
理性
产生原因是裁量权
种类裁量权 幅度裁量权 程度裁量权
2、 合理性原则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 当地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开庭审理,认为依据《教育 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文彭 某被该理工大学录取后即享有该大学学籍,取得在该 校学习的资格,同时应接受该校管理。教育者在管理 受教育者时有相应的教育自主权,故彭某因替考违纪 受到处分,是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的。
• 然而,本案有证据证明该处分决定公示后,学校仍同 意彭某作为进修生继续学习,继续按有学籍之学生管 理,未给彭某办理注销学籍、退学、迁移户口(档案) 等手续,导致彭某在该校修满四年学业,参与学校安 排的考试、实习和毕业设计,成绩合格。由于学校的 失误与不作为,对彭某的处分实际上未得以执行,因 此彭某实际上也就没有丧失被告某理工大学的学籍。
励
•
C.孙某受他人胁迫而殴打他人致轻微伤,某公安局决
定对孙某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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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某市政府发布文件规定,外地物流公司到本地运输
货物,应事前得到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的准许,并缴纳道路
特别通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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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ACD
【解析】合法行政原则是行政法的首要原则,其他原则可以理解为这一原则的延伸。因 此,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信用和权责统一都可以视为合法行政的延伸。 我国的合法行政原则在结构上包括对现行法律的遵守和依照法律授权活动两个方面:1. 行政机关必须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这一方面的基本要求是: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 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禁止行政机关违反现行有效的立法性规定。2.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授权活动。这一方面的基本要求是: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 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 组织义务的决定。
第二章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一、法律的规范创造力原则
法律的规范创造力原则,要求行政法规范尽可能以 法律的形式来规定,行政立法必须有法律的授权。 行政机关没有法律的授权不得制定行政法规范,否 则可构成违宪行为。 法律创造规范原则还意味着,行政机关所制定的行 政法规范不得与宪法和法律相抵触,行政立法相对 于民意机关的立法来说是一种从属性立法。我国 《立法法》的有关条款就作了这样的规定。 在我国,行政立法包括授权立法和职权立法两类。
二、“法律”属性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一种法律原则,而不是 一种理论原理。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一种法 律准则。法律准则,是指经利益主体制定或 认可的,具有普遍性法律效力的行为准则。 行政法基本原则与具体的法律规范一样,是 一种法律准则,是必须得到贯彻执行的。这 是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法律属性。
三、“特殊”属性
行政法基本原则是体现在行政法规范而不是 其他法律规范中的基本准则。这就是行政法 基本原则的特殊属性。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作为行政法所特有的基本 原则,是因为它体现在行政法规范中,是对 行政法现象的概括。行政法主要是规范行政 权的法,因而行政法基本原则主要是行政行 为而不是相对人行为的准则。
第二节 行政合法性原则
四、行政应变性原则
真正的行政合法,要求行政行为真正符合公共利益。 因此,在特殊情况下,行政法规范已无法适用时, 就不能再要求行政主体按行政法规范实施行政行为, 而应要求行政主体按公共利益原则直接表达其意志。 这就是行政应变性。行政应变性是行政合法性原则 的必要补充和重要组成部分,是行政合法性基于公 共利益而表现出来的应有的灵活性。它并不是对法 治的破坏,而是为了在特殊情况下真正贯彻法治。
第二章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对应司考真题及解析
第二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一、单项选择题2010239.关于行政法的比例原则,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是权责统一原则的基本内容之一B.主要适用于羁束行政行为C.是合法行政的必然要求D.属于实质行政法治范畴「答案」D「考点」行政法基本原则「解析」选项A错误。
比例原则是合理行政原则的基本内容之一,不是权责统一原则的基本内容之一。
选项B错误。
合法行政原则主要适用于羁束行政行为,而不是比例原则。
选项C错误。
比例原则是合理行政的要求,不是合法行政的必然要求。
选项D正确。
合理行政原则的主要含义是行政决定应当具有理性,属于实质行政法治的范畴。
比例原则作为合理行为原则的具体表现之一,当然属于实质行政法治的范畴。
作对本题,要求清楚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内涵和要求。
20080246.关于合理行政原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遵循合理行政原则是行政活动区别于民事活动的主要标志B.合理行政原则属实质行政法治范畴C.合理行政原则是一项独立的原则,与合法行政原则无关D.行政机关发布的信息应准确是合理行政原则的要求之一答案:B解析:合法行政是行政法的首要原则,其他原则可以理解为这一原则的延伸。
实行合法行政原则是行政活动区别于民事活动的主要标志。
由此A和C的说法错误,不当选。
合理行政原则的主要含义是行政决定应当具有合理性,属于实质行政法治的范畴,尤其适用于裁量性行政活动。
由此B的说法正确,当选;D项中的“行政机关发布的信息应准确”这是诚实守信原则的体现。
本题正确答案是B.二、多项选择题20110276.权责一致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也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下列哪些做法是权责一致的直接体现?()A.某建设局发现所作出的行政决定违法后,主动纠正错误并赔偿当事人损失B.某镇政府定期向公众公布本镇公款接待费用情况C.某国土资源局局长因违规征地受到行政记过处分D.某政府召开座谈会听取群众对政府的意见【答案】AC【考点】权责一致原则【解析】权责一致原则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行政效能原则;二是行政责任原则,即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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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行政行为实体合法。行政行为必须依照法 律规定的范围、手段、方式进行,任何一个行 政行为必须以法律规定的事实要件为基础,而 每一个事实要件必须由相应的事实佐证,每一 个事实佐证必须经得起审查和行政管理相对人 的反驳与质证。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 行政机关援引的规范性文件必须是合法有效的 文件,不得与更高层次的规范性文件相抵触; • 行政机关行使职权必须具有法律的明确授权; • 行政行为的各个方面(如处罚的种类、幅度等) 都要在法律所规定的范围之内,对行政管理相 对人的认定和对事件性质的判断应符合法律所 确定的要件等。
• 2.法律对行政活动的规范,应留出一定 的余地,以便使行政机关根据具体情况 灵活处理。否则最终可能导致行政机关 束手无策,无法适应行政管理的客观要 求。
(三)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内容
• 1.行政行为的动因应符合立法目的,应与法律 追求的价值取向和国家行政管理的根本目的相 一致。 • 任何行政法律规范的制定都是基于一定的社会 需 要,为达到某种社会目的。而行政法律规 范授予行政主体某种行政权力都是为了实现该 项立 法目的。即使没有成文法的规定,行政 主体在运用行政权力时也必须要符合立法目的。 特别是在行政主体被赋予自由裁量权时,立法 目的尤其要进行特别考虑。凡是有悖于立法目 的的 行为都是不合理的行为。
• 4.行政行为程序合法。行政主体必须 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行为。 • 如:法定的方式、步骤、顺序以及时限 等。 “先调查后裁决”
• 5.行政行为形式合法。指行政行为的表现形 式必须符合法律规范的要求。行政行为形式合 法是作为的行政行为在形式上应当合法,不作 为的行政行为没有直观的外在的表现形式,因 而一般不纳入行政行为形式合法的范畴。行政 行为形式合法主要是表现为语言文字的行为形 式和表现为动作的行为形式要合乎法律规范的 规定。
• 如何理解行政合法性原则中的 “法”?
• 行政合法性原则,指不仅要符合议会的立 法,也要符合行政机关的立法。这表明, 行政合法性原则中的法也在不断发展,具 有时代的内容和特征。在我国现阶段,行 政合法原则要求行政机关进行行政活动时 应遵循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 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以及行政规章等 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案例探讨
• 非典隔离的法律依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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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2003年5月15日《南方周末》报道,卫生部卫 生与法制监督司司长赵同刚表示,我国暂时将非典归 入乙类传染病中的特殊传染病加以管理。然而,《传 染病防治法》规定,对甲类传染病病人和病原携带者, 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病人、炭疽中的肺炭疽病人, 方可予以隔离治疗。这样,我们当时采取的对非典病 人的强制隔离措施就陷入了一种尴尬境地,即缺乏法 律依据。对此,赵司长表示,我们是把非典作为乙类 传染病中的特殊类来加以管理的,因为是特殊类,所 以我们认为可以也需要采取隔离的控制措施,但是对 于这一点,却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予以授权。
• 分析要点:
• 某市林业局依据的法律有误。《民法通则》只 能是民事活动的依据,而不能成为行政机关对 行政相对人实施没收货款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第二,某市林业局虽然具有某市工商局的授权 实施对市场销售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的查处,但 是这种授权并非法律法规授权,在本质上属于 行政委托,因此,某市林业局不能以自己的名 义对行政相对人进行处罚。因此,某市林业局 所作出的行政处罚都应该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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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行政行为的内容和程序应当合乎 理性。行政权特别是行政自由裁量权的 行使应符合人之常情,包括符合事物的 客观规律,符合日常生活中的常识,符 合人们普遍遵守的准则,符合一般人的 正常理智判断。
• 案例分析
• 2002年4月21日,刘某认为邻居李某家中十分吵闹,影响其休 息,于是上门干预。双方在交涉中发生争执并相互殴打,双方 均受伤。5月11日,某市公安局某区公安分局以刘某殴打他人 为由,作出治安管理处罚裁决书,决定对其拘留15天;同时, 对李某处以50元罚款。刘某不服,诉至某区人民法院。 • 问:某市公安局某区公安分局的处罚行为是否符合行政合理性 原则的要求?受理法院应如何处理? • 分析要点: • 某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 上,不得对相同事实给予不同对待。刘某殴打他人造成李某轻 微伤害,李某同样殴打他人造成刘某轻微伤害,但某区公安分 局对刘某处以15天拘留,而对李某只处以50元罚款,两相比较, 对刘某的处罚便显失公正。据此,依照《行政诉讼法》第54条 (四)项、第61条第(三)项的规定,判决变更某区公安分局 对刘某拘留15天的处罚裁决为50元罚款
• 请问:对非典病人的强制隔离是否违反了法 律保留原则?思考时请注意,当时的Sars已 经形成了高度的行政紧急状态。 • 提示:行政应急性原则是否可以优于行政合 法性原则?
第二节
行政合理性原则
• (一)行政合理性原则的概念 • 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权的行使,特别是行 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必须客观、适度,符合公 平正义等理性。 • 其他定义: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主体不仅 应当按照法律、法规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定的条件、种类和幅度 范围作出行政行为,而且要求这种行为应符合 法律的意图和精神,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 行政合理性原则中的“理”,是指体现全社会 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的法理。
案例探讨
• 被告有无颁发文化经营许可证的主体资格和职权
• 某娱乐公司于浦东新区博山东路463号开设 卡拉OK、KTV包房,开设于居民居所楼下, 居住于楼上的居民因受噪声污染,高某状告被 告上海市社会文化管理处,要求法院撤销被告 违法颁发的文化经营许可证。法院经审理查明, 按照《上海市文化娱乐市场管理条例》的规定, 颁发文化经营许可证的权限在文化娱乐场所所 在地的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而不在上海市社会 文化管理处,故判决撤销其颁发的文化经营许 可证的具体行政行为。
• 分析要点: • 法院经审理认为,某市A区公安分局认 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行政处罚过程 中没有听取当事人的申辩,严重违反法 定程序,故依法予以撤销原处罚决定。
• 某市工商局按《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的规定,以授 权书的形式授权市林业局实施对市场销售国家保护野生动物 的查处。某日,某市林业局在某大酒店查获了一只准备宰杀 的穿山甲,重4.4千克遂以该酒店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二级 陆生野生动物为由,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第35条第一款、 《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37条、《民法通则》第61 条第2款之规定,作出三项处理决定: • (1)没收酒店非法收购的重4、4千克活穿山甲一只; • (2)没收与购买穿山甲等值的价款2380元; • (3)罚款11900元。某大酒店以某市林业局无权处罚、给其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 问:试根据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法的渊源,某市林业局对 某大酒店的行政处罚是否合法有效? •
• 结合上述两个法律规范,如何理解行政 主体的合法?
• 2.行政职权法定。行政机关的职权,必须由 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 围内活动。凡法律没有授予的,行政机关就不 得为之。法律禁止的当然更不得为之。否则就 是超越职权。 • 在内部,超越职权就是行政机关横向超越了某 一行政机关的职权,或纵向超越了上下级行政 机关之间的职权;在外部,超越职权就会侵犯 公民的合法权益。 • 行政机关的法定职权,一般有两种形式:一是 由行政机关组织法规定,大都以概括之语言, 划定各机关的职责范围;二是由单行的实体法, 规定某一具体事项由哪一行政机关管辖。
• 因为市人大《上海市文化娱乐市场管理条例》第十 六条第二款中对颁证主体已作了明确规定,即在星 级宾馆外的其他地方开办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的, 应当向所在地的区、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区、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书之日起 十日内提出审批意见,报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核准; 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提请核准报告之日 起十日内作出书面答复;经核准的,由区、县文化 行政管理部门发给《文化经营许可证》。本案第三 人某娱乐公司的住所地在本市浦东新区博山东路4 63号,故应由浦东新区文化市场管理处向第三人 颁证。被告向第三人颁发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行为超 越了其职权范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 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第2目、第4目的规 定,应予以撤销。
(二)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内容
• 1.行政主体合法。行政主体必须是依 法成立的享有行政管理权的行政机关和 经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也可以是行政 机关委托的其他非行政组织。受委托组 织只能以委托组织的以名义行使职权活 动,且其法律效果也直接归属于委托组 织。
• 《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2002年5月21 日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 次会议通过) • 第四条 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以下简称市交通 局)是本市轨道交通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条例的 组织实施;其所属的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处(以下简 称市轨道交通处)负责本市轨道交通的具体管理工作。 市交通局可以委托市轨道交通处实施本条例规定由市 交通局实施的行政处罚。 • 轨道交通线路运营单位负责其运营范围内轨道交 通运营的日常管理工作。经市交通局认定具备实施行 政处罚条件的轨道交通线路运营单位,按照本条例的 授权实施行政处罚。 • 市计划、建设、规划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 自的职责实施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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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合理性原则产生的原因 行政合理性原则是基于实际行政活动的需要而存在的, 任何法律都是有限度的,尤其是规范行政活动的法律, 主要表现在: 1.法律不可能规范全部行政活动。由于社会活动的复杂 多变,使国家行政活动也呈现出多变性与复杂性,法律 不可能对全部行政活动作出细密无疏的规定,在许多情 况下行政机关只能在法律原则的指导下,运用自由裁量 权。 所谓自由裁量权,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律规范明示或默示 的范围内,基于行政目的,在合理判断的基础上决定作 为或不作为,以及如何作为的权力。行政机关拥有自由 裁量权,并不意味着行政机关可以为所欲为,它同样要 受到一定的约束。自由裁量行为要根据客观情况,在适 度的范围内,符合社会大多数人的公平正义观念而实施。 同时,我们在承认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权的同时,为了 防止行政权力对这一权力的滥用,必须加强对自由裁量 权的控制,这是非常必要的。根据客观情况采取适当的 措施或作出合适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