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工程导论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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势而将各种运力综合起来,将各个生产单位的运输任务尽量交给专业物流企业来做,以充分利用各种运输手段的优势,尽量做到综合考虑,能够统一安排运输工具,避免对流、倒流、空驶等不合理运输的出现,从而提高物流运输绩效水平。
4开展中短距离铁路公路分流,“以公代铁”的运输。5、分区产销平衡合理运输6、尽量发展直达运输7、合装整车运输8、配载运输9、“四就”直播运输
“四就”直拨运输就是就厂直拨、就站拨、码头直拨、就库直拨、就车、船过载等简称为“四就”直拨
10、发展特殊运输技术和运输工具11、通过流通加工,是运输合理化。运输合理化的途径有以下几方面:
(1)运输网络的合理配置。应该区别储存型仓库和流通型仓库,合理地配置各物流基地(或物流中心),基地的设置应有利于货物直送比率的提高。
(2)选择最佳的运输方式。首先要决定使用水运、铁路、汽车或航空。如用汽车,还要考虑车型(大型、轻小型、专用),用自有车或是委托运输公司。
(3)提高运送效率。努力提高车辆的运行率、装载率,减小空车行驶,缩短等待时间或
装载时间,提高有效的工作时间,降低燃料消耗。
(4)推进共同运输。提倡部门、集团、行业间的合作和批发、零售、物流中心之间的配合,提高运输工作效率,降低运输成本。
空中交通管制系统任务划分
现代空中交通管制涉及飞行的全过程,即从驶出停机坪开始,经起飞爬升,进入航路,通过报告点到目的地机场降落为止,飞机始终处于监视和管制之下。在这个过程中,管制分为三级:塔台管制、进近管制和区域管制。
塔台管制
塔台设在机场,主要是维持机场的飞行秩序、指挥滑行和起降、防止碰撞。各国的管制范围不一,视空域、飞行量和管制能力而定,在中国通常为100公里左右。
进近管制
对处于塔台管制范围和区域管制范围之间的进场或离场飞机实施管制。其范围有时较大,可达180公里以上,可以包括几个机场。
区域管制
也称航路管制,由区域管制中心执行,主要是使航路上的飞机之间保持安全间隔。它能对飞机实施竖向、纵向或横向调配,以避免碰撞,确保安全。
管制系统
主要有两类:执行塔台和进近管制的终端区管制系统,执行区域和高空管制的区域管制系统或区域管制中心。
①终端区管制系统:通常包括由一次雷达、二次雷达构成的数据获取分系统、由电子计算机构成的数据处理分系统、由雷达综合显示器和高亮度显示器构成的显示分系统、以及由图像数据传输、内部通信、对空指挥通信构成的通信分系统等,执行塔台和进近两级管制任务。这个系统的主要功能是:对装有应答机的飞机进行自动跟踪;进行代码呼号相关;显示飞行航迹和有关数据;用人工输入或直接接收邻近管制中心的飞行计划;对输入的计划进行简单处理;进行低高度数据。美国的自动雷达终端系统ARTS-Ⅱ和ARTS-Ⅲ是典型的终端区管制系统。前者用于中小型机场,后
者用于大型机场(图1)。
②区域管制系统:执行区域管制任务,有时也担负高空管制。它通常包括:由多部远程一次雷达与二次雷达以及由雷达与飞行计划数据传输设备构成的数据获取和传输分系统;由多部计算机构成的飞行计划和雷达数据处理分系统;由雷达综合显示器、飞行数据显示器和飞行单打印机等组成的显示和数据终端分系统;由内部通信、对外直通电话和对空指挥通信组成的通信分系统。区域管制系统的主要功能是:自动接收、处理多部雷达数据和飞行计划信息;跟踪监视飞机、预测碰撞并提供可选择的调配方案;实行区域管制和区域间的自动管制交接;显示各种有关飞行的数据(包括气象数据);自动打印飞行进程单和同相邻中心交换飞行数据。美国的国家空域管制系统 (NAS)和法国的自动化综合空中交通雷达管制系统(图2)都属于典型的区域管制系统。
空域结构与管制过程空域是指地球上空可供飞行的广大空间,实际能利用的只是其中极小的一部分。在人口众多的城市之间,大都划有空中航路。最为繁忙的地区是终端区和机场。飞机是从停机点转到二维平面上起飞,又转入三维空间飞行;
相反的过程就是从飞行转到停机。终端区和机场是飞行活动的集散处。
空中导航系统
空中航路和航路网都是以国际标准导航系统,如伏尔导航系统、地美依导航系统、伏尔-地美依导航系统或伏尔塔克导航系统等作为地面基准规划而成的。航路分为低、高两层,低层从海拔200米起至5500米,适应低性能飞机飞行的需要;高层从 5500米至14000米,适应高性能飞机按仪表飞行规则飞行。在 5500米至30000米间飞行的飞机,必须装设合格的通信、导航、雷达信标应答器等设备。在 14000米以上,可依地面导航台直飞,而不限于规定的航路。
终端区是以机场为中心、以约10公里的半径范围向上延伸成圆形空域。海洋空域是国际空域,范围在海岸线83-185km以内,最远不超过185km,从海平面以上600~1500米起向上延伸。大陆上空还可根据需要划分为禁飞空域、限制空域和飞行训练空域等。
保持空中飞行间隔是保障飞行安全的重要方法。由于飞机飞行速度差别很大,一般规定,在
无雷达监视的情况下纵向间隔应在20~40公里之内。地面沿途如用雷达监视,纵向间隔可减到5~10公里,垂直间隔须保持300米。横向间隔指对面交错或平行飞行,在5500米高度以下须保持15公里,在雷达监视时可减到6公里。在海洋上空,纵向间隔与横向间隔可放宽到170~220公里。
在规定航道上飞行,除无线电导航设备保障飞行准确外,控制和监视飞行间隔是空中交通管制系统的主要职责。为此,空中交通管制系统大都采用控制放飞时间,以及飞机在规定地点和时间向地面报告位置等方法。如采用雷达监视,可连续监控间隔。飞机自备的防撞装置尚处于研究之中。
空中交通管制主要分为起飞、航途和到达终端区着陆三个阶段(图3)。在到达终端区着陆阶段常遇到堵塞情况。为此,到达的飞机须雷达显示器在规定空域分层排队降落。仪表着陆系统或其他助降设备是完成这种作用的关键设备(图4)。现代微波着陆系统已经研制成功。多架飞机到达终端着陆,一般是按照先到先降的原则。当飞行业务达到饱和时,航行管制系统可实行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