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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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管理人员的薪

酬体系

第一章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

第一条高层管理人员的工作业绩须以年度为周期进行考核和评

估, 其薪酬体系实行年薪制。这部分员工包括副所长、总工。

第二条年薪核定基准

各分管副所长根据分管业务的考核指标确定, 即分管业务的利润、成本、新业务拓展等指标。

第三条年薪制构成

年薪制收入总额 = 月收入 + 年度业绩收入

其中, 月收入 = 基础工资 + 岗位工资 + 附加工资

第四条标准管理副所长、发行副所长业绩收入

业绩收入核算额 = ( 所职工当年人均年收入× R1 ) + ( 分管部门创收产值核算额×0.5%)

业绩收入实发额 = 业绩收入核算额×个人年度考核系数

R1: 为调节系数, 取值0 ≤R1 ≤2.5, 年底由标准所所长分别核定。

分管部门创收产值核算额: 指年底在12月31日之前客户实际汇到标准所帐上的现金总额为准。

第五条总工业绩收入

业绩收入核算额= {( 所职工当年人均年收入×40%) + A ×60%}× R2

业绩收入实发额 = 业绩收入核算额×个人年度考核系数

A = ( 工程设计部门职工当年人均年收入× 50%) + ( 标准管理部门职工当年人均年收入× 50%)

R2: 为调节系数, 取值0 ≤R2 ≤2.5, 年底由标准所所长分别核

定。

第六条副所长、总工业绩收入发放前提

(一)分管部门创收产值情况

分管部门创收产值必须达到标准所年初所定基数以上( 包含基数) , 否则业绩收入核算额为零。

(二)分管部门业务回款情况

以12月31日之前客户汇到标准所帐上的现金总额为准。

回款总额不足当年合同额90%者, 业绩收入核算额为零; 回款总额为合同额90%者, 业绩收入核算额降为50%; 回款总额为合同额90%-100%者, 降为: ( 回款/标准合同额—90%) /10% 。

第七条年薪制收入的支付

总收入中, 月收入部分按月计算并按月发放。业绩收入部分, 年底根据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计算, 下年初发放。

第八条标准管理副所长的考核项目及权重比例

第九条发行副所长的考核项目及权重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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