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从属权利要求
简论从属权利要求的内容
简论从属权利要求的内容文/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根据《专利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
对于从属权利要求而言,其内容包括两部分:一是通过引用他项权利要求而纳入本项权利要求的“引用部分”;二是由本项权利要求的附加技术特征构成的“限定部分”。
因此,研究从属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实质在于研究上述两部分及其关系。
下面结合笔者的专利代理实践对从属权利要求的内容作简要的探讨。
一、关于从属权利要求的引用部分根据《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二部分第二章的规定,从属权利要求的“引用”应当满足的条件至少有:前向引、择一引、多项不引。
采用“引用”方式撰写从属权利要求的目的是使权利要求书简要、清楚。
这里存在的问题是:如果采用上述引用方式之外的方式撰写从权,但没有导致权利要求出现“不简要、不清楚”的缺陷,可否接受。
先介绍上述几种引用方式。
(1)“前向引”指从属权利要求只能引用在其前的权利要求,其前的权利要求可以是独立权利要求,也可以是其他从属权利要求。
为何禁止“后向引”方式,其原因在于“后向引”容易(但并不必然)引起权项之间的关系混乱,导致权利要求书的保护范围出现不清楚的缺陷,而且,“后向引”方式也有违撰写常理,给阅读者增加不必要的麻烦。
(2)“择一引”指引用两项以上权利要求只能以并列可选方式引用。
为何禁止“并列同选”方式,其原因在于权利要求的独立特性,如果把“引用部分”全部直接写入从属权利要求,该项从属权利要求将与其他权项不发生任何关系,从属权利要求之“从属”是仅就形式而言,就实质内容来说,权利要求之间并无“主从”之分、无“独立与不独立”之别。
独立特性使得权利要求之间相互排斥,仅能各自为用。
(3)“多项不引”指一个引用了多项权利要求的权项不能被另一项引用多项权利要求的权项引用。
为何禁止“多项互引”方式,其原因在于“多项互引”存在多个技术方案间的组合,容易(但并不必然)引起权项之间关系错乱,导致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出现不清楚的缺陷。
从属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从属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从属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是指从属权利要求所保护的主权利要求后所陈述的特定细节或特征。
从属权利要求是在主权利要求之后提出的,通常是对主权利要求的进一步细化、详述或补充。
从属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应该是在主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内,因为它们基于主权利要求而产生。
从属权利要求可以通过添加附加特征或条件来限定主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或者通过进一步描述细化主权利要求中已经提及的特征的方式来扩展保护范围。
保护范围的确定在专利审查和专利侵权诉讼中至关重要。
当评估从属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时,需要考虑主权利要求的解释范围,以及从属权利要求中添加或进一步限定的特征和条件对于实施方式的影响。
此外,还需要考虑从属权利要求与已有技术的区别性,以确定是否达到了创造性和新颖性的要求。
从属权利要求的定义
从属权利要求的定义从属权利要求,这听起来有点复杂,其实没那么难懂啦。
咱就好比盖房子,主权利要求就像是房子的主体框架,那从属权利要求呢,就像是在这个主体框架基础上添砖加瓦的那些小设计。
比如说,主权利要求是一座房子要有四堵墙和一个屋顶来遮风挡雨,这是最基本的结构。
那从属权利要求可能就是这房子的墙上要有个窗户,而且窗户得是能推开的那种。
从属权利要求是对主权利要求的进一步限定和补充。
它就像是主权利要求的小跟班,但这个小跟班可有大作用。
它不是凭空冒出来的,得跟主权利要求有联系。
还拿房子举例,如果主权利要求是房子得有个门方便进出,从属权利要求可能就是这个门得是红色的,而且得是向内开的。
这就是在主权利要求的基础上,给这个门增加了更多的具体要求。
有时候啊,我们会想,为啥要有从属权利要求呢?这就好比做菜,主权利要求是做一道红烧肉,得有肉、有调料、得煮熟。
从属权利要求就像是这道菜里肉得是带皮的三层肉,调料里得加冰糖炒出糖色。
这能让这道菜,也就是这个权利要求更加具体、细致,更有独特性。
从属权利要求的存在可以让整个权利体系更加丰富和完整。
要是只有主权利要求,就像一个人只有骨架,没有血肉。
有了从属权利要求,就像是给这个人穿上了漂亮的衣服,戴上了精美的首饰。
它能从各个方面对主权利要求进行细化,比如说在技术方案里,主权利要求是发明了一种新的交通工具,能在路上跑。
从属权利要求可能就是这个交通工具的轮子得是橡胶做的,而且轮胎上要有特定的花纹。
这就把这个交通工具的特性说得更详细了。
再从保护的角度看,从属权利要求就像是给主权利要求围了一圈小栅栏。
主权利要求要是遇到什么侵权之类的问题,从属权利要求可以提供额外的保护。
就像一个城堡,主权利要求是城堡的主楼,从属权利要求是主楼周围的小塔楼和围墙。
要是有敌人来犯,主楼要是有点小漏洞,小塔楼和围墙还能起到防御的作用呢。
从审查的角度说,从属权利要求也有它的意义。
审查员在看一个权利要求的时候,从属权利要求能让他们更清楚地了解整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全貌。
专利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撰写要求
专利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撰写要求
1. 专利独立权利要求得像一把精准的钥匙呀!比如,“一种具有独特功能的智能设备”,这可不能模棱两可,得清晰明确!就好像你找东西,得明确知道要找啥,不然不就乱套啦?
2. 从属权利要求就像是给独立权利要求锦上添花呢!比如说,在那个智能设备基础上,“还具有方便携带的特点”,这不就让它更完美了嘛,多好呀!
3. 撰写独立权利要求千万别含糊其辞啊!像“一种大概是这样的装置”,这可不行哦!那不是等于没说嘛,要斩钉截铁呀!比如,“一种能快速制冷的冰箱”,多具体呀!
4. 从属权利要求得紧紧跟着独立权利要求走呀,不能跑偏啦!假设独立权利要求是“一种特殊的工具”,从属权利要求可以是“其具有耐腐蚀性”,这搭配多和谐呀!
5. 独立权利要求别写得太复杂啦!就像“一种有着极其复杂结构和多种复杂功能的超级玩意儿”,谁看得懂呀!简单直接才好呢,例如“一种实用的杯子”,多明白!
6. 从属权利要求要增强独立权利要求的优势呀!比如独立权利要求是“一辆酷炫的汽车”,从属权利要求可以是“拥有超级酷炫的外观设计”,哇塞,更吸引人了呢!
7. 写专利权利要求可得用心呀!别马马虎虎的。
你想呀,如果写得乱七八糟的,那还能有价值吗?就像说“一种好像是这样又好像不是这样的东西”,这能行嘛!
8. 从属权利要求能让独立权利要求更上一层楼呀!假如独立权利要求是“一种高效的机器”,那从属权利要求可以加上“工作时超级安静”,这不是更完美了?
9. 专利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的撰写真的很重要呀!一定要认真对待,才能写出好的专利来呢!
观点结论:撰写好专利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是至关重要的,这直接关系到专利的质量和价值,必须得重视起来呀!。
从属权利要求保护的内容
从属权利要求保护的内容
从属权利是指对于一个原始作品,存在其他衍生作品或者派生作品,这些衍生作品或者派生作品有其独立的原创性和独特性,但是又与原始作品有一定的联系和依赖。
从属权利的保护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衍生作品的权利:从属权利要求保护衍生作品的权益,即衍生作品的原创性、独立性以及对其衍生作品的控制权。
衍生作品指的是在原始作品的基础上进一步创作,包括改编、翻译、改写、重制等。
2. 修改权:从属权利要求保护对原始作品的修改权。
这包括对原始作品进行修缮、修改、删减或者添加新的内容等操作,以使其更加适应新的情况或者需求。
3. 翻译权:从属权利要求保护对原始作品的翻译权。
这可以是将原始作品翻译成其他语言,或者将其他语言的作品翻译成原始作品所在的语言。
4. 二次创作权:从属权利要求保护对原始作品进行二次创作的权利。
这包括将原始作品进行演绎、改编、重构、转化等操作,以创造出新的作品。
5. 衍生权:从属权利要求保护对原始作品的衍生权。
这包括将原始作品进行衍生,创造出新的相关作品,如音乐剧、电视剧、游戏、周边产品等。
总的来说,从属权利要求保护对于原始作品所衍生出的其他作品的原创性、独立性以及对其控制权。
这样可以确保原始作品的创作者能够充分掌控和受益于其作品的任何衍生或派生形式。
从属权利要求的引用部分
从属权利要求的引用部分
在学术写作中,引用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尤其是从属权利要求的引用部分。
它可以帮助作者证明自己所撰写的文章是有学术价值的,同时也可以保护作者的知识产权。
以下是从属权利要求的引用部分的详细步骤:
1. 搜索与文章相关的资料和文献
在引用其他人的文章时,需要先进行文献和资料的搜索。
这可以通过学术搜索引擎、图书馆等途径得到。
找到与自己研究领域相关的资料后,需要仔细阅读并确定引用的内容。
2. 确定引用的部分
确定需要引用的部分可以是整段、某个关键词或一些数据。
在选择引用部分的同时,需要注意保证引用的内容能够精准表达自己的研究思路。
3. 根据学术规范进行引用
引用部分需要按照学术规范进行引用。
首先需要确保引用内容与已有的文献相符,其次需要注明出处及作者等信息。
同时,还需根据不同的引用方式(比如APA、MLA等)进行格式处理。
4. 建立所引用文献的列表
引用部分需要建立所引文献的列表,通过列表可以更方便地管理所有的引用文献。
建立列表的同时,需要对每个文献进行评估,选择适合自己的引用方式。
总之,在学术写作中,引用是必须的。
从属权利要求的引用部分可以帮助作者严格遵守学术规范,提高文章的质量,同时也能够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
因此,在写作过程中需要认真对待每一次的引用,保证引用准确、规范。
浅析从属权利要求撰写中存在的误区
浅析从属权利要求撰写中存在的误区引言专利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
”可见,权利要求是确定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保护范围的法律文件,在专利申请文件中占有最重要地位。
按照撰写方式,又可将权利要求划分为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
在专利法实施细则中,明确了对从属权利要求撰写的形式要求,但是并没有涉及实质上的要求,因此,本文试图对从属权利要求的实质性要求作一些探讨,希望对大家撰写权利要求书能有所帮助。
一、正确理解从属权利要求的定义,避免重复限定《专利法详解》对从属权利要求的撰写有一个基本定义:“从属权利要求应当用附加的技术特征,对所引用的权利要求作进一步的限定。
附加的技术特征可以是对被引用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作进一步限定的技术特征,也可以是另外增加的技术特征。
”上述规定虽然非常明确,但在权利要求的撰写过程中,仍然会经常发生如下四类重复限定现象。
下面就根据从属权利要求的定义来识别出这些重复限定的情况,加以避免。
1、另外增加的技术特征本身造成重复限定例如,从属权利要求中的限定部分为“……其特征在于,所述三轮车具有三个轮子。
”三轮车必然具有三个轮子且只有三个轮子,这是在“三轮车”这个主题确定后所必然带来的技术特征,因此这种描述并没有另外增加技术特征,这样的权利要求构成重复限定。
又如从属权利要求中的限定部分为“……其特征在于,所述电视机还具有一显示屏。
”显示屏是自电视机产生以来,电视机所必须具备的结构。
且不论电视技术如何发展,显示屏也必定是电视机所不可缺少的部件。
因此这种描述并没有另外增加技术特征,这样的权利要求构成重复限定。
2、另外增加的技术特征已经隐含在其所引用的权利要求中,造成重复限定例如,权利要求1记载“……其特征在于,所述比较器将控制信号输出给PLC。
”从属权利要求为“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其特征在于,所述比较器具有控制信号输出端,所述PLC具有控制信号输入端,该控制信号输出端与控制信号输入端相连。
从属权利要求和必要技术特征
从属权利要求和必要技术特征总第15期第15期巩建华专利局材料⼯程审查部发表“缺少达到发明⽬的的必要技术特征,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1条第2款的规定”是发明专利实审员在审查意见通知书中经常使⽤的“标准语段”。
从初学审查,到后来的质检问题反馈,审查员被不断地提醒:此条意见只可针对独⽴权利要求,不能⽤到从属权利要求中。
因此,⼀旦某个审查员在通知书中就从属权利要求使⽤了细则21条2款,则会被同⾏笑称为犯了“低级错误”,属于“概念不清楚”“基础没打牢”。
该条款的应⽤真是这样泾渭分明吗?结论似乎不是这么简单。
下⾯仅从审查中经常碰到的两种情况来说明从属权利要求也会遭遇必要技术特征问题,⽽且,从第⼆种情况上看,该条款的这种只对独⽴权利要求使⽤的“特殊性”是否合理,还值得商榷。
⼀、必要技术特征写到了从属权利要求中细则21条第2款规定:独⽴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新型的技术⽅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在具体审查中我们将它理解为,构成独⽴权利要求之技术⽅案的技术特征应当连贯、完整,以能解决技术问题或达到发明的⽬的。
⽤装置权利要求举例来说就是,既不能缺少零部件,也不能缺少零部件之间的相互位置(或作⽤、连接)关系。
但是,我们知道,发明要求保护的主题,例如是⼀个装置,往往包含很多的零部件,⽽发明对现有技术的改进只是在⼀两个零部件或其连接关系上进⾏的。
因此,申请⼈在撰写独⽴权利要求时,不可能将所有的零部件⼀⼀罗列,⽽只将与发明点(改进之处)有关的部分描述清楚即可。
或者说,有很多与发明点不相⼲、但实际上也是构成该装置的必要技术特征的零部件没有被写到独⽴权利要求中。
我们可以将这些特征称之为“隐含的”必要技术特征。
由于这些隐含的必要技术特征没有以⽂字的形式在独⽴权利要求中体现出来,因此,在审查中,当我们遇到这种情况:即申请⼈把这些隐含的必要技术特征写到了从属权利要求中时,如果审查员对所审领域不是很熟悉,那么上述情况,从形式上看没什么问题;如果审查员是本领域技术⼈员,则会感到这么写是不妥的,但是想在通知书中提及此问题,在专利法和细则中也找不着合适的条款来使⽤,⽽且前⾯说了,从形式上看,上述情况也能马马虎虎过关。
从属权利要求的撰写要求
• (二)权利要求书的撰写要求 1.实质性要求 《专利法》第26条第4款:权利要求书 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 专利保护的范围。 (1)以说明书为依据 需要强调的是,每项权利要求的技术方 案在说明书中存在一致性的表述,并不意 味着权利要求必然得到说明书的支持。更 确切地说,不能将此理解为说明书中有一 段与权利要求相应的文字就认为该权利要 求就得到说明书的支持,而是本领域的技 术人员能够从说明书充分公开的内容中
用工艺过程、操作条件、步骤或流程等方 法技术特征来描述。 权利要求所限定的保护范围清楚,即权 利要求中的文字应该清楚、正确地描述发 明或实用新型。为此,权利要求中的用词 应当严谨,不应当造成对发明或实用新型 技术方案的误解;对于自然科学名词,国 家有统一规定的,应当采用规定的技术术 语,不得使用行话、土话或者自行编造的 词语,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可以采用本 技术领域约定俗成的术语。必要时对于最 新出现的技术概念,甚至可以采用自定义
⑷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的科技术语应当与 说明书中的一致。 ⑸权利要求书中可以有化学式、化学反 应式或者数学式,但不得有插图。 ⑹除非绝对必要时,权利要求书中不得 使用“如说明书……部分所述”或者“如 图……所示”等类似用语。 ⑺权利要求书中通常不允许使用表格, 除非使用表格能够更清楚地说明发明或实 用新型要求保护的客体。 ⑻权利要求书中的技术特征可以引用说 明书附图中相应的附图标记,但必须带括 号,且附图标记不得解释为对权利要求保
词,但不应当采用所属技术领域中具有基 本含义的词汇来表示其本意之外的其他含 义,以免造成误解或语义混乱,但此时应 当在说明书中对该自定义词给出明确的定 义。尽可能采用从正面描述发明或实用新 型的技术特征,不得采用会导致保护范围 不清楚的否定词语来限定技术特征。不要 采用多义词或者本技术领域中含义模糊不 清的词句。 至于构成权利要求书的所有权利要求作 为一个整体也应当清楚,是指权利要求之 间的引用关系应当清楚。
从属权利要求保护的内容
从属权利要求保护的内容(最新版)目录1.专利从属权利要求的定义和作用2.从属权利要求的类型和特点3.从属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和限制4.从属权利要求的撰写技巧和注意事项5.从属权利要求在我国的法律地位和实践应用正文【专利从属权利要求的定义和作用】专利从属权利要求是指在专利申请中,为进一步明确和保护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在独立权利要求基础上附加的技术特征。
从属权利要求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可以有效地保护发明人的权益,防止侵权行为。
【从属权利要求的类型和特点】从属权利要求分为两类:一是附加型从属权利要求,指在独立权利要求的基础上增加新的技术特征;二是并列型从属权利要求,指对独立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进行进一步限定。
从属权利要求具有以下特点:1.必须依赖于独立权利要求;2.技术特征的数量和范围相对独立权利要求更小;3.可以对独立权利要求进行进一步补充和解释。
【从属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和限制】从属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相对独立权利要求较小,但其限制也更为明确。
在专利侵权诉讼中,从属权利要求可以作为独立的保护依据,但其保护范围不能超出独立权利要求的范围。
此外,从属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还受到以下限制:1.不得超出说明书和附图记载的范围;2.不得与独立权利要求相矛盾;3.不得对独立权利要求进行扩大解释。
【从属权利要求的撰写技巧和注意事项】撰写从属权利要求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确保从属权利要求依赖于独立权利要求;2.尽量使用简洁明了的语言表述技术特征;3.避免使用模糊或容易引起误解的术语;4.注意从属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和限制,避免超出法定要求。
【从属权利要求在我国的法律地位和实践应用】在我国,从属权利要求在专利法中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
在专利审查、授权和侵权诉讼等环节,从属权利要求都具有重要的实际应用。
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应充分了解和运用从属权利要求的作用,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从属权利要求的作用
从属权利要求的作用(2011年10月初,黄熊)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的规定,权利要求书应当至少有一项独立权利要求,但可以没有从属权利要求;根据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的规定,专利申请的独立权利要求所限定的技术方案的保护范围最宽,从属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落在独立权利要求之内。
由此可见,就专利申请之必备要件而言,缺少从属权利要求对专利申请并无妨碍;就保护范围而言,从属权利要求亦无明显贡献。
然而,撰写实务中,除极少数简单的发明创造外,绝大部分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包含一项或多项,甚至高达几十项的从属权利要求。
如此“苦心孤诣”地“经营”从属权利要求,其价值和意义殊值探讨。
从属权利要求作为独立权利要求的重要补充,其作用和功效因针对的对象不同而不同、因所处阶段不同而不同。
这些多视角、多侧面体现出的从属权利要求的作用构成了从属权利要求的全部价值和意义。
下面逐一叙述之。
一、编织严密防护网,避免申请漏洞,发明创造绝大多数是在既有发明基础上进行的改进,由于独立权利要求限定的专利权保护范围最宽最大,竞争对手可在该范围内选择某个局部区域进行二次开发,再次申请专利。
尽管新申请的(从属)专利的保护范围变窄,但如果竞争对手将这种“挖洞策略”运用到极致,申请的二次专利数量足够多,那么原专利将被“架空”,原专利权构筑的保护屏障“形同虚设”,自己在实施专利时还必须经过竞争对手许可或强制许可,由此在商业战中受到掣肘或陷入被动局面。
为此,申请人应当在独立权利要求限定的保护范围内,撰写出更多的从属权利要求,从属权利要求之间要小间隔、深梯度、宽幅度,以建立严密的防护网,使得竞争对手无法在该防护网上挖洞打孔,这样,在众多从属权利要求的“护卫”之下,由独立权利要求限定的保护范围才彻底地实现了“圈地”的价值。
二、构筑构退守壁垒,避免申请失败。
专利申请失败指申请时支出高额官费,但结案时未能成功获得专利授权或者虽获得授权,但授权时间已严重滞后。
在权利要求书中撰写必要的从属权利要求,一方面可加快审查程序,争取提早结案;另一方面可步步为营、退守有节。
专利申请书中的独立权利要求与从属权利要求
专利申请书中的独立权利要求与从属权利要求专利申请书是发明人将自己的发明申请专利的重要文件。
在申请专利的过程中,申请人需要填写各种各样的表格,其中最重要的是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
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是专利申请书的核心内容,对于专利申请的通过和保护都有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详细介绍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的定义、区别和申请时的注意事项。
独立权利要求是指专利申请人对发明本身所要求的权利,它是专利权中最重要的权利要求之一。
在独立权利要求中,专利申请人需要清晰地描述其发明的技术特点,以及发明能够实现的技术效果和应用范围。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独立权利要求应包括以下内容:1.技术特征独立权利要求必须包括发明的技术特征,即发明的技术方案、原理、特点等。
这是申请人申请专利时必须清晰说明的内容。
2.技术效果除了技术特征外,独立权利要求还需要包括发明的技术效果,即发明能够实现的功能、性能等。
这是包括了独立权利要求的创新点。
3.应用范围独立权利要求还应包括发明的应用范围。
发明的应用范围描述了其在技术领域中所具有的广泛应用价值,包括了其市场需求与应用场景。
独立权利要求是专利申请的核心内容,专利局对独立权利要求的审查非常严格。
因此,申请人在填写独立权利要求时,必须要注意以下几点:1.法律标准的精炼性独立权利要求达到了专利法对专利要求的最基本标准,必须要精炼明晰、清晰明了,避免过于复杂的语言或过于宽泛的词句,否则会影响专利申请的审查通过率。
2.不得省略技术特征独立权利要求中必须包括发明的全部技术特征。
申请人在编写时一定要注意不要疏漏或省略任何一个技术特征,否则可能导致专利无法得到认定。
从属权利要求是指在独立权利要求的基础上,对具体的细节和特定实现方案的更加详细的描述。
它是由独立权利要求派生而来,并对其内容进行延伸和补充。
从属权利要求与独立权利要求相对而言,它不是对发明的要求,而是对发明的细节和具体应用方案的要求。
独立和从属权利要求的撰写要求(专利知识讲座125)韩晓春
专利知识系列讲座韩晓春125、独立和附属权利要求的撰写要求为了统一和方便申请人撰写权利要求,方便公众通过权利要求了解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也为了方便专利局审查员的审查。
各国专利法均对权利要求、 包括附属权利要求等的撰写方式有明确的标准。
可以说,撰写权利要求书是一 项法律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
一、我国专利法实施细那么第21条对独立权利要求的撰写方式要求是:独立权利要求应当包括前序局部和特征局部,按照以下规定撰写:1、 前序局部:写明要求保护的创造或者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主题名称和发 明或者实用新型主题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共有的必要技术特征;2、 特征局部:使用“其特征是……”或者类似的用语,写明创造或者实用 新型区别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技术特征。
这些特征和前序局部写明的特征合上述权利要求中,权利要求1为独立权利要求,其余为附属权利要求。
显 然,权利要求1概括的范围最宽,所有带有锅盖的平底锅均包括在内了。
权利 要求1中的“一种锅,包括锅体和锅盖”为前序局部,这局部内容第一披露了 主题名称,即“一种锅”。
第二写明了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共有的必要技术特 征,即“锅体和锅盖”。
这些特征不仅本创造有,现有技术中也有,但仍是不 可缺少的和现有技术共有的必要技术特征。
而特征局部是“所述锅体的底部为 平底”(我们假定申请人认为“平底”是其创造的),该局部内容是该创造创 造所作的奉献,是区别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技术特征,或者说是现有技术中 没有的技术特征。
但是,在确定保护范围时,该区别特征必须和前序局部共有 的必要技在一起,限定创造或者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范围。
在此假设一份权利要求书中的权利要求: 1、 一种锅,包括锅体和锅盖,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锅, 锥形突起。
3、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锅,5cm 之间。
其特征在于: 其特征在于: 其特征在于: 其特征在于: 所述锅体的底部为平底。
所述锅体的反面还陈列有多个所述锥形突起的高度在1cm 至所述锥形突起的高度为3cmo术特征一起限定要求保护的范围。
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的作用(专利知识讲座123)韩晓春
专利知识系列讲座韩晓春123、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的作用权利要求虽然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不同的分类,但最为主要的分类还是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规定:“权利要求书应当有独立权利要求,也可以有从属权利要求。
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从属权利要求应当用附加的技术特征,对引用的权利要求作进一步限定”。
一、独立权利要求可以提供最宽的保护范围。
细则20条所述的“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就是说独立权利要求概括的是最大、最宽的那一个技术方案。
比如一件发明专利说明书中记载有A技术方案(假如是全自动机械手表),但如果发明人同时还发明了带有星期和日历的全自动机械手表,带有星期和日历的全自动机械手表的技术方案也记载在说明书中。
我们将其概括为B方案。
这时,A方案就属于独立权利要求,其概括和保护的范围最宽,无论是否带有星期和日历装置,均在其保护范围内。
而B方案是包括了A方案所有必要技术特征的技术方案,并且还附加了新的技术特征,对A方案作了进一步的限定。
即附加的特征是星期和日历装置。
显然,B方案概括和保护的范围要小于A方案,B方案就属于从属权利要求。
二、从属权利要求的作用。
一份专利权利要求书中,必须有独立权利要求,但往往还有从属权利要求。
既然独立权利要求概括和保护的范围最宽,为何还要有概括和保护范围小的从属权利要求呢?原因有如下几个,一个是为了无效程序作准备(给自己“留退路”)。
如前所述,专利权是一种推定有效的财产权,尤其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也同样),没有经过实质审查,其法律稳定性较差。
而发明专利也会基于检索不周延(使用和其他方法公开是无法检索的)和创造性标准的把握亦是有相当弹性。
且申请人往往要争取最大的概括范围,独立权利要求往往是申请人(专利代理人)和审查员双方妥协的结果。
从属权利要求保护的内容
从属权利要求保护的内容1. 简介从属权利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对某一事物或行为享有所有权的权利。
从属权利要求保护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财产权、劳动权、合同权等。
这些权利的保护对于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
本文将就从属权利的概念、种类、保护措施等方面进行分析和探讨。
2. 从属权利的概念和种类从属权利是指在法律和制度的保护下,个人或组织对某一事物或行为享有的权利。
从属权利的种类很多,常见的有知识产权、财产权、劳动权、合同权等。
2.1 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创造性活动中所产生的智力成果的法律保护。
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
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于创新和经济发展至关重要,可以鼓励创新和保护创新者的利益。
2.2 财产权财产权是指个人或组织对财产享有的所有权。
财产权包括对土地、房屋、车辆、金钱等财产的所有权。
财产权的保护是社会经济秩序和市场经济的基础,可以鼓励个人和组织积极投资和创造财富。
2.3 劳动权劳动权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享有的权利。
包括对劳动报酬、工作环境、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权利。
劳动权的保护是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公平和谐的重要保障。
2.4 合同权合同权是指合同当事人根据合同自由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权的保护对于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交往和市场秩序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3. 从属权利的保护措施为了保护从属权利,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和政策。
下面将介绍一些常见的从属权利保护措施。
3.1 法律保护各国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来保护从属权利,例如知识产权法、财产权法、劳动法、合同法等。
这些法律规定了权利人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了违法行为的责任和处罚,为权利人提供了法律救济的途径。
3.2 国际合作从属权利的保护需要国际合作。
各国之间可以通过签订国际协议和条约,建立合作机制,共同保护权利人的权益。
例如,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致力于推动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国际合作。
3.3 审查和监管为了保护从属权利,各国设立了专门的机构进行审查和监管。
专利申请书中的独立权利要求与从属权利要求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1条说:“权利有要求书应当有独立权利要求,也可以由从属权利要求”,又说“从属权利要求应当用附加的技术特征,对饮用的权利要求作进一步限定”。
我的问题是,既然有“可以”二字,就意味着可以不写从属权利要求;既然从属权利是对独立权利作出限定的,那谁还画蛇添足地写从属要求呢,那样不是缩小了保护范围吗?如果说这样规定是为了防止独立权利的范围过宽,那为什么会出现有的专利因为独立权利要求过宽(而从属权利合乎要求),要求裁定专利无效呢?不是自相矛盾吗?高法说,独立权利的无效不影响从属权利,如何理解呢?答:1.权利要求书中当然可以只有独立权利要求;2.一份专利的保护范围是以最宽的为准的(独立权利要求),写了从权不是意味着范围只有从权那么大;3.这样写的目的不是为了防止独权范围过宽,而是为了防止申请过程中独权保护范围过宽而被驳回(被审查员找到影响新颖性创造性的对比文件),此时答复审查意见的时候可以把更为下位的从权(范围小,方案更具体,更不容易被驳)上升为独权。
审查过程是一个讨价还价的过程,多准备点筹码总是好的,更重要的原因在于如果涉及无效,只能在很有限的方式内对权利要求做改动,没有从权,你就被动了;4.如果仅仅是独权范围过宽,从权没问题,那么只能是部分无效,而从权是有效的,这也是为什么要写从权的一个原因,如果这时候你没有从权,那么你的独权被无效就相当于整个无效了,有从权的话还可以有机会获得相对小的范围的一个权利,总比没有的好,而且谁也不能说范围小了就没有用了,有时候还是很有用的;5.接上所述,权利要求的无效是一条分析的,因为每个权利要求的范围(技术方案)是不一样的,包含的技术特征也就不一样,独立权利要求包含特征最少,最容易被无效,从权相比多了特征,所以面对一样的对比文件,能无效独权不一定能无效从权。
专利申请的专利权保护范围与限制
专利申请的专利权保护范围与限制一、概述专利权保护范围与限制是专利申请及授予专利后,确保专利权利人能享有权益,同时避免对他人合理使用权的限制问题。
本文将重点探讨专利申请的专利权保护范围和限制的相关内容。
二、专利权保护范围专利权保护范围是指专利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享有独占权的能力。
专利权保护范围通常由专利权要求书来界定,而专利权要求书又分为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
1. 独立权利要求独立权利要求是专利权要求书中最广泛的要求,它明确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独立权利要求通常包括技术特征和功能特征,以确保专利权利人对其发明或创新的核心技术拥有独占权。
在专利保护期内,他人未经许可不得在独立权利要求范围内从事与专利同类的制造、使用、销售等行为。
2. 从属权利要求从属权利要求是专利权要求书中对独立权利要求的限制或进一步明确的要求。
它们有助于缩小独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提供更具体、详细的技术特征描述,以便更好地定义专利权利人的权益。
从属权利要求通常限制独立权利要求的范围,但同时也扩大了针对侵权行为的防范范围。
三、专利权保护的限制专利权保护的范围并不是无限制的,它受到一些限制条件的制约。
以下是几个常见的专利权保护限制情况:1. 公共利益限制专利权保护并不意味着可以不受限制地对发明或创新进行独占。
当某项技术或创新对公共利益有重大影响时,国家可能会对其实行限制,例如在防止垄断、保护公众健康和安全等方面。
2. 合理使用权限制专利权保护范围应确保对他人进行合理使用的权利。
这意味着即使他人未获得专利权利人的许可,仍可在特定条件下使用专利技术。
合理使用权限制旨在平衡专利权利人的权益和他人的合理需求,鼓励技术创新和发展。
3. 专利侵权限制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还受到专利侵权行为的限制。
当他人在专利权利人在专利保护期内未经授权的范围内实施专利技术时,视为专利侵权行为。
专利权利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追究侵权行为者的法律责任,并寻求法院的保护。
专利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的内容有哪些
专利独⽴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的内容有哪些
从属权利要求⼜称“从属权项”,是跟随独⽴权利要求之后,⽤附加的技术特征对引⽤的权利要求(包括独⽴或从属权利要求)进⼀步限定的权利要求。
那么专利独⽴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的内容有哪些?下⾯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专利独⽴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的内容有哪些
⼀、发明或者实⽤新型的独⽴权利要求分前序和特征两⼤部分:
第⼀,前序部分
1、写明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新型技术⽅案的主题名称;
2、写明发明或者实⽤新型主题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共有必要技术特征。
⼆、特征部分
1、使⽤“其特征是……”或者类似⽤语;
2、写明发明或者实⽤新型区别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技术特征。
这些特征和前序部分的特征合在⼀起,限定发明或者实⽤新型要求保护的范围。
发明或者实⽤新型的性质,不适于⽤前述的⽅式表达,其独⽴权利要求可以⽤其他⽅式撰写。
⼀项发明或者实⽤新型只能有⼀个独⽴权利要求,独⽴权利要求应当写在从属权利要求之前。
⼆、发明或者实⽤新型的从属权利要求应当有引⽤和限定两部分:
第⼀,引⽤部分:写明引⽤的权利要求的编号及其主题名称;
第⼆,限定部分:写明发明或者实⽤新型附加的技术特征。
从属权利要求只能引⽤在前的权利要求。
引⽤两项以上的权利要求的多项从属权利要求,只能择⼀⽅式引⽤在前的权利要求,并不得作为另⼀项从属权利要求的基础。
⼩编的总结到此为⽌,如果你对这⽅⾯还有更多问题,欢迎来店铺进⾏咨询,店铺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由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解答你的疑惑。
权利要求的引用关系
权利要求的引用关系是指在专利申请中,权利要求书中的各个权利要求之间存在的相互引用和依赖关系。
这种关系通常是通过在权利要求书中使用引用符号来表示的。
权利要求的引用关系可以分为两种主要类型: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
独立权利要求是自包含的权利要求,可以独立地描述一项发明的实质性特征。
独立权利要求通常涵盖了发明的主要技术方案,不依赖于其他权利要求。
从属权利要求是依赖于其他权利要求(通常是独立权利要求)的权利要求,它在引用的基础上增加了发明的次要特征或特定实施方式。
从属权利要求可以进一步限定独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提供更详细的发明内容。
在专利申请中,权利要求的引用关系对于发明的保护范围和专利的侵权判断具有重要意义。
权利要求的引用关系可以帮助审查员、法官和律师理解发明的技术内容和保护范围,从而进行有效的专利审查、侵权诉讼和专利许可。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大小的区别。然后探究了英美两国从属权利要求产生和发展的历史,以便更为深
刻地了解从属权利要求的法律规律。最后分析了从属权利要求的内容要素,认为
技术领域、发明的目的、功能、效果、用途与技术特征等都是其内容要素。
第三章是从属权利要求的作用。分别从撰写专利申请文件,专利审查(或复
choose subordinate claims to determine the scope of protection to conduct the
research and the discussion
requires a wider scope of protection. Therefore some people think that the dependent
claim is not important, is not indispensable. Regarding this, this article holds the
学可以将学位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编入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并采用影印、缩印或扫描等复制手
段保存、汇编以供查阅和借阅。同意学校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和电子文档。
(保密的学位论文在解密后适用本授权说明)
学位论文作者签名:
导师签名: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
论从属权利要求
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之处外,论文中不包含其他人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也不包含获得西
南政法大学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学位或证书而使用过的材料。与我一同工作的同志对本研究所做的任
何贡献均已在论文中作了明确的说明并表示了谢意。
学位论文作者签名: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
本学位论文作者完全了解西南政法大学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特授权西南政法大
比从属权利要求要求更宽的保护范围,因此有人就认为从属权利要求是不重要
的,是可有可无的,对此,本文持否定态度。本文采取理论分析与案例分析相结
合的方法进行研究,通过对从属权利要求历史发展的探索,内容要素的分析,总
结出其在撰写专利申请文件、专利审查(或复审),专利侵权诉讼和专利权撤销和
无效程序等不同阶段中的作用,并结合案例对专利侵权诉讼中,当事人是否可以
dependent claim and analysis of content elements, then summarizes how the patent
application documents, patent examination (or review), patent infringement litigation
Law article 20 about right requirements, the claims is not required to write the
dependent claim, and compared with the independent claim, the dependent claim
and patent revocation and invalid procedure play role in different period function, and
combines with case study for patent infringement litigation, whether the parties can
第四章是司法实践中的从属权利要求。该章结合案件对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当
事人能否自主缩小专利保护范围选择从属权利要求作为侵权判定的依据进行研
究和探讨,认为当事人选择从属权利要求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与该专利权是否经
过无效程序似没有直接关系。
关键词:从属权利要求;权利要求;专利
2
Abபைடு நூலகம்tract
As can be seen according to the detailed Rule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Patent
了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最终的审理结果。
第二章是从属权利要求的概述。该章首先分析了从属权利要求的特征,通过
对中美相关法律条文的分析可以得出,从属权利要求形式上要写在独立权利要求
之后,在表述上要有引用关系。分析了必要技术特征和附加技术特征之间的差别,
对从属权利要求进行了分类。之后分析了从属权利要求和独立权利要求之间的关
Discussion on Dependent Right Claim
作者姓名:
指导教师:
李
张
雷
雷
耕
西
南
政
法
大
学
Southwest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内容摘要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关于权利要求书中权利要求的规定可以看出,
在权利要求书中并不是必须要撰写从属权利要求必须的,并且与独立权利要求相
审),专利侵权诉讼,专利权撤销和无效程序等不同阶段阐述从属权利要求发挥
的作用,得出从属权利要求是对独立权利要求的进一步限定,相比独立权利要求
保护范围上虽然变小,但是使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更具体,更缜
1
密,更稳固,因为认为从属权利要求也是相当重要的,应当充分利用,以发挥更
大的保护专利权的作用。
选择从属权利要求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进行了研究和探讨。
本文除了引言外,共分为四章。
第一章是案情简介。该章首先对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辉煌公司诉华
扬公司专利纠纷案”进行简要介绍。之后提出了案例的争议焦点,即如果当事人
不经过无效程序,是否可以自行缩小专利保护范围,选择从属权利要求确定专利
权保护范围,同时引出了本文要涉及到的论题,从属权利要求。本章的最后交待
negative manner.
This article adopts the method which the theory analysis and the case analysis are
unified to conduct the research. Through exploration of the historical development o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