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概论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法学概论》教学实施细则
一、课程的目的与任务
《法律概论》是中央电视大学开放式专科教育的一门必修课。了解法律的基础知识,建立基本的法制观念,是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必然要求,也是完善其知识体系的重要一环。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广大非法律专业的学生能对我国的法律概况有一个基本的认识,并能初步形成法律思维,学会以正确的途径谋求法律帮助,处理、分析实践中与法律相关的事务。
二、学习要求
1、掌握最基本的法律知识。主要包括:法律概述、宪法部分、行政法部分、民法部分、刑法部分和诉讼法部分。
2、把握每一个部门法的特点及其基本精神。
3、处理、分析、判断各类简单的法律实务性问题。
4、学会谋求正确的法律途径,解决现实生活中可能出现的其他法律问题。
三、教学要求
1、本课程的教学注重在传授知识点的同时,帮助学生领会法律在整个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以及每一个部门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的位置。
2、充分运用网络和远程技术进行教学,在培养学生自学能力的基础上,开展网上教学辅导、网上教学讨论。
3、须注重平时作业的布置和完成情况,这是检验教学成效和学生自学成果的重要途径。
四、文字教材说明
本课程使用教材为中央电大出版社的《法学概论》,主编吴祖谋,以宪法和6个基本法构成主要框架:即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突出基础知识的把握。每章有简明的“学习目的和要求”和思考题帮助大家更好地把握重点。
五、具体实施方案:
本课程共72学时,4学分
(一)教学媒体:
1、主教材,中央电大出版社的《法学概论》,主编吴祖谋。
2、多媒体教材、网上直播等
(三)与学时分配:
1、面授辅导不宜超过48课时;
2、作业指导和批改:作业布置不少于3次,须由任课教师亲自批阅并登记成绩;
3、组织收看教学辅导录象。
(四)教学进度表(按实际教学可作适当调整)
(六) 学习重点
第一章法律基础理论
教学要求:
1、掌握法的特征、法的本质、法的概念。
2、了解法的作用。
3、掌握法律关系的概念和构成要素。
4、了解法的效力、法的解释、法的渊源、法的部门。
5、了解法制现代化的一般含义。
第二章宪法
教学要求:
1、掌握宪法的概念、特征和基本原则。
2、掌握我国的国家性质、政权组织形式和国家结构形式。
3、掌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4、掌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5、了解我国的国家机构。
第三章行政法
教学要求:
1、掌握行政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2、掌握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和行政公益性原则。
3、掌握行政主体、公务员、行政相对人的概念;了解行政主体的特征、种类;了解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
4、掌握行政行为的概念、特征;掌握具体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的概念;了解行政行为的生效条件。
5、掌握行政处罚的概念;了解行政处罚的种类。
6、掌握行政复议概念和特征;了解行政复议的范围;了解行政复议参加人。
7、了解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区别。
8、掌握行政赔偿的概念;了解行政赔偿的范围。
第四章刑法
教学要求:
1、掌握刑法的概念;了解刑法的特征、刑法的任务、我国刑法的效力范围和刑法的解释。
2、掌握罪刑法定原则、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罪刑相适用原则。
3、掌握犯罪的概念和特征;掌握犯罪构成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4、了解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概念和条件。
5、了解犯罪既遂、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概念和特征;了解共同犯罪的概念。
6、掌握刑罚的概念和种类;了解累犯、自首、立功、数罪并罚、缓刑的概念和适用条件;了解减刑、假释的概念,以及假释的法律后果。
7、掌握追诉时效的期限。
8、了解背叛国家罪、交通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伪造货币罪、偷税罪、侵犯著作权罪的概念和特征。
9、掌握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抢劫罪、盗窃罪的概念和特征。
10、了解非法拘禁罪、拐卖妇女儿童罪、侵占罪、职务侵占罪、妨害公务罪的概念和特征。
11、掌握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行贿罪、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的概念和特征。
第五单元民法婚姻法
教学要求:
1、掌握民法的概念和民事法律关系。
2、掌握平等原则、自愿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民事权利受保护原则、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的主要内容。
3、了解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掌握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及其分类;了解监护制度、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制度。
4、掌握法人的概念及其财产责任形式;了解法人终止的原因。
5、了解其他民事主体的种类。
6、掌握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了解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形式和分类。
7、掌握无效民事行为的分类;掌握可撤销民事行为和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的概念、分类和法律的具体规定。
8、掌握代理的概念、特征和种类。
9、了解代理权的滥用、无权代理的表现形式;掌握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
10、掌握表见代理的概念。
11、掌握物权的概念、特征;掌握所有权的概念及其四项权能。
12、掌握债权的概念、特征;掌握合同的概念、订立过程;了解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的概念;了解债的担保。
13、掌握人身权的概念和各具体人身权。
14、掌握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特征。
15、了解继承、遗产的概念;掌握法定继承的具体规定。
16、掌握民事责任的概念、特征;了解民事责任的方式、归责原则。
17、了解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区别;掌握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
18、了解诉讼时效的概念和效力;掌握诉讼时效的种类;了解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
19、了解结婚、家庭关系、离婚的概念和程序
第七章诉讼法
教学要求:
1、掌握诉讼法、诉讼法律关系的概念;掌握我国诉讼法的共同原则。
2、掌握我国诉讼基本制度的主要内容:管辖制度、公开审判制度、合议制度、回避制度、两审终审制、证据制度。
3、掌握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特有原则。
4、了解刑事诉讼结构和刑事诉讼职能。
5、掌握辩护的概念和辩护人的范围;掌握刑事诉讼中的具体强制措施。
6、掌握立案管辖制度;了解具体侦查行为、提起公诉的主要规定。
7、掌握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的主要规定。
8、了解死刑复核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执行的主要规定。
9、掌握民事诉讼法的特有原则、诉与诉权、民事诉讼当事人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