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勘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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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勘技术要求
SANY标准化小组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地勘技术要求
一、工程技术规范要求:
1)《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2)《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
3)《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5号令)和《建设部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的决定》(建设部第163号令)
4)《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5)《岩土工程基本术语标准》(GB/T50279-98)
6)《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7)《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1999)
8)《地基动力特性测试规范》(GB/T50269-97)
9)《土工试验规程》(SL237-1999)
10)《建筑工地地质钻探技术标准》(JGJ87-92)
11)《原状土取样技术标准》(JGJ89-92)
12)《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13)《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范》(JGJ120-99)
除上述技术规范外,若有遗缺,按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行业不全的按本地有关部门规定和标准执行。
二、地质勘察要求
1、勘测要求
勘察工作应严格遵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和其它相关专门规定。勘察工作应根据建筑安全等级确定勘察等级,按详细勘察阶段进行,对建筑地基做出工程地质评价,并为地基基础设计、地基处理与加固不良地质现象的防治工程提供工程地质资料。
2、主要任务
1)查明场地范围内的地形地貌特征,地貌成因类型及地貌单元的划分。查明建筑物范围内的地层结构、岩石和土的物理力学性质,并对地基的稳定性及承载能力做出评价,提供地基变形计算参数。查明建筑物附近有无影响工程稳定性的不良工程地质现象以及古河道或人工洞穴等,查明有无可液化的地层,指出它们对场地或地基的危害程度,提供不良地质现象的防治工程所需的计算指标及资料。
2)查明地下水的埋藏条件和侵蚀性,查明地层的渗透性,水位变化幅度及规律。查明洪水的淹没范围、河流水位和地表径流条件等。根据当地经验,有针对性的提出适宜的基础形式、埋深和地基处理等有关的计算参数及应注意的事项。如地基条件决定工程需采用桩基,应指出采用何种桩基(预制桩、灌注桩或其它),相应桩型的桩径尺寸、桩端持力层情况,提供单桩极限承载力与计算公式。对于地基处理应提供具体的处理方案及计算指标。
3)铁塔塔基一般采用筏板基础和独立基础,特殊地形可能用到桩基和岩石锚杆基础。地勘报告应明确提出场地适宜的基础形式。根据铁塔的受力特点,要求铁塔基础能够承受塔体压力、水平推力以及弯矩引起的拔力。其中,水平推力(抗滑移)和拔力往往起到控制作用,应将其作为地基的勘查和处理方案的重点。
4)提供场地土的标准冻结深度。判定地基土及地下水在建筑物施工(开挖、回填、打桩等)和使用中可能产生的变化及影响,并提出防治建议,必要时提供设计施工所需要的基坑开挖与人工降低地下水位的有关资料。对场地进行地震效应分析,提供抗震设计的有关参数。
3、工作内容要求
1)勘探点:地质勘察的勘探点按照不少于3个勘探孔布置。勘探孔深度要求:(1)对于开挖工程,勘探孔深度不小于基坑开挖深度倍;(2)对于桩基础,一般勘探孔深不小于桩端下3米;(3)西藏自治区各地区应结合本区域地质特点以及通信基站塔基设计的历史数据进一步明确、调整,并符合现行国家符合规范要求。
2)勘查报告要求:文字部分任务要求及勘察工作概况。场地位置、地形地貌、地质构造、不良地质现象、地形成层条件、水文地质条件、岩石和土的物理力学性质及建筑经验等。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岩石和土的均匀性和容许承载力、地下水的影响、土的最大冻结深度、地震基本烈度以及由于工程建设可能引起的工程地质问题,适宜的基础形式和有关的计算参数及施工中应注意的事项,图纸部分要求勘探点平面布置图。工程地质剖面图。各主要土层物理力学性质指标统计、钻探点坐标标高深度、土工试验成果等有关测试图表。
3)其他任务要求:查明建站位置的交通状况,材料及施工设备进出场时能使用何种交通工具,人力徒步上山需要的时间。同时提供以上信息的照片资料。
4、任务时间要求:
计划工期:勘测任务下达后在 5 个工作日内完成,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电子版本给设计方和建设方作为设计和建设的依据。10个工作日提交正式的勘测资料。
5、考核要求:
1)如勘测过程中未按勘测规范要求,勘测的资料不实或不详,则扣除其相应基站的勘测费用。
2)因勘测的提供的资料不实或不够详细,而造成施工过程中损失,将由勘测单位全部承担。
3)如没有特殊的情况,在规定的工作日内未完成勘测任务,将根据按照勘测总费用的1%每天进行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