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公开与授权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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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公开是专利申请的一个环节;专利授权是取得专利后授权别人实施的行为。
专利法律状态类型中的公开简单的说就是不再对你的发明申请内容保密,而通过发明的公布程序将其向社会公开:
发明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合格后,自申请日(有优先权的,为优先权日)起满十五个月进行公布准备,并于十八个月期满时公布。
公布的方式包括有:
1、专利公报
2、国家知识产权局网对外公布
1、专利公报
内容仅包括:著录事项、摘要和摘要附图,但说明书没有附图的,可以没有摘要附图。
2、国家知识产权局网对外公布
专利授权行为的公示力
所谓专利授权行为,是指国家专利审查部门依有专利申请权的民
事主体之请求,按专利法所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认其发明创造是否具备可专利性的条件,依法做出决定并予以公开告示的行为。作为民事性司法行政行为,专利授权行为的法律后果将会影响利益相关方的法律地位。专利权人在其授权范围之内享有对其发明创造的绝对排他权是专利权的重要特征之一。在许多情形下,专利权常常被比作是土地等不动产。
专利授权之决定必须公告,专利授权公告的重要价值在于它是专利权获得的公示方式。法律明文规定专利权自授权公告之日起生效。就著作权而言,法律不保护作品的思想而只保护表达形式,这使得著作权人较难滥用权利,也难以做到利用著作权控制相关市场;{1}专利权的垄断性较高,专利权人能够排斥他人就同一主题再次获得专利权,也能够排斥任何人未经许可擅自利用该发明创造,而不论是否属于独立开发。专利授权公告所具有的重要使命是,将符合专利法授权条件的发明创造上的权利状态向社会公示,以让社会公众了解、知悉,避免他人的重复劳动和无意的侵权。
扩展资料
专利(patent),从字面上是指专有的权利和利益。“专利”一词来源于拉丁语Litterae patentes,意为公开的信件或公共文献,是中世纪的君主用来颁布某种特权的证明,后来指英国国王亲自签署的独占权利证书。
在现代,专利一般是由政府机关或者代表若干国家的区域性组织
根据申请而颁发的一种文件,这种文件记载了发明创造的内容,并且在一定时期内产生这样一种法律状态,即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在一般情况下他人只有经专利权人许可才能予以实施。在我国,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