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小说与戏曲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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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小说与戏曲关系

金才永 3100102080

理科试验班1016

摘要:中国古代小说与戏曲往往被看做同一类,但它们存在同源异流的现象。而作为民族文化的载体,它们蕴含着民族文化的广阔内容,标志着民族文化的时代进程,记载着民族的生活方式,反映了民族的生存状况,具有了人类学、文化学的价值。它们还展现了人们创造的生存状况和生活方式的精神世界,具有文学的、文献的价值。古代小说和戏曲都属于叙事文学的范畴,两者是作为艺术叙事加以编创的,有着多方面的联系,在发展过程中互相影响、推动创新。

关键词:古代小说;文学;戏曲;同源异流;联系;共生关系

众所周知,在中国古代文学史中,小说和戏曲的关系十分密切,尤其是话本小说与戏曲的关系,它们同生共长,彼此依托;而且早期的艺人和“书会才人”对戏曲和小说同时染指,这不可避免地有题材的相互沿袭、手法技巧交叉使用的现象。虽然后来二者分踪发展,但它们在题材方面、叙述体制方面的相互关联仍很明显。

小说与戏曲属于不同的文学艺术门类,是引进西方理论的现代观念。在古代实际运用和文化观念里,小说与戏曲被看做同一类,对此我们可以看到两者的本质特征说明了两者的异同,而从人类文化发展的历史中小说戏曲的渊源来看,它们存在同源异流的现象。

1.概况

小说、戏曲都属于叙事文学的范畴,两者在叙事中,吸收了戏曲以行动和类型化塑造人物的方法,以及其虚构、叙事视角和对话,采用场景的叙事方式和灵活自由的时空处理多种手法。小说、戏曲在创新上有着共同的特点,都采用组合和合成的方式,形成了一定的创新模式。两者之间表现为:小说一方面朝演述故事的方向发展,另一方面携带了大量的社会历史文化信息,具有古代社会历史文化百科全书的特征;戏曲则更多体现在关注社会问题,反映时代精神上。

中国戏剧和小说理论直至17世纪才系统地形成,而其他的中国艺术理论如诗论、乐论、画论等早已建构了好几个世纪。其延缓的原因在于这两种文类本身发展较晚,经过长期复杂的形成过程。中国戏剧直到12世纪、小说则在14世纪才形成完整的形态。小说和戏剧的理论长期处于人们对诗歌偏好的阴影之中,诗歌被认为是中国文学不可逾越的。

中国戏剧中的一些基本构成性元素,音乐、舞蹈、唱段、杂耍动作、脸谱、服装、程式性动作及戏剧对话等,均源自中国文化中的仪式和早期的舞台表演。而具有完整形式的中国戏剧出现很晚,前几个世纪的小说及口述中发展起来的叙事主题是戏剧情节创作的重要来源。早期戏剧形成的另一重要原因是11、12世纪的专业说书人,他们提供了中国戏剧文本中最基本的韵律说唱模式。中国小说也经历了大致相同的几个世纪的发展,从史书、神话、传说、说书人和早期戏剧形式中的结构和主题中逐渐汲取了叙事性因素。而学术界新提出了一种论点:认为戏剧和小说的结构源自八股文模式。

中国古代小说与戏曲的关系最明显的表现在两方面:一为故事题材的相互袭用;二是小说与戏曲间概念不清,如视《西厢记》为“曲本小说”,是小说中的韵文一类;而蒋瑞藻的《小说考证》兼及小说和戏曲。前人有关二者关系的疑问或论定也多基于此。

2.关系

(1)“故事”是基本相同点

考察小说与戏剧的相通之处,最根本的是考察两者的基本特性。关于小说的基本特性,讲得最精到的是英国小说理论家E·M·福斯特。他在《小说面面观》里作出如下表述:“小说的基本面即故事”、“小说就是说故事”。在同节书里,他再次强调:“小说是说故事,故事是小说的基本面,没有故事就没有小说。这是所有小说都具有的最高要素。”他的说法与我国古人的小说认识在跟不上有相通之处、罗烨在《醉翁谈录》中说:“是将便眼之流传,略为从头面敷演。得其兴废,谨按史书;夸此功名,总依故事”(“故事”一语,古人多简言为“事”)。为此我们不妨把中国古代小说的基本特性视为讲述故事。

关于戏曲,王国维《宋元戏曲考》云:“必合语言、动作、歌唱以演一故事”。在同书中有“合舞蹈以演一事”,“有歌有舞,以演一事”,后人据此引申为“载歌载舞演故事”。从小说基本特性的“说故事”与戏曲“意义始全”的“演故事”,可见故事是小说与戏曲的相同点,叙事是小说与戏曲的相通之处。

(2)相同的思想文化内涵

在中国文学史上,有各种各样的文学流派。古代小说和戏曲在其发展的过程中,都呈现出许多流派争奇斗艳的局面。其实,文学流派就是不同艺术风格和思想文化内涵的作家、作品的集合。前人多单纯以艺术风格划分流派,其实不尽妥当。艺术流派大多按风格划分,小说流派则不然。平心而论,中国古代小说的流派,历史演义也罢,才子佳人也罢,侠义公案也罢,无一不是以人物、事件及其思想内涵作为分类标准的。

古代小说、戏曲随着其概念的不断演变,日臻完善,其文化内涵日益丰富。众所周知,中国古代小说概念经历了一个由琐碎的言论到芜杂的笔记,再到完整的故事,最终到以人物描写为主的故事的过程。从琐碎的言论发展到以人物描写为主的故事,小说概念的变迁历时近千年,变化之大,罕有其匹。

戏曲概念的演变不同于小说,关于戏曲的起源,聚讼纷纭,莫衷一是。而文学艺术作为意识形态,属于上层建筑,只能起源于劳动。这一观点不仅与马克思主义关于“劳动创造一切”的理论相契合,而且能够圆满地解释前人关于戏曲起源的各种论点。以此为基础,古代戏曲在发展过程中分为两个派系的,即通俗的民间派系和高雅的文人派系,两派并存,相互渗透,相互兼容。这一现象延续了一千多年,到元末明初才基本形成戏与曲并重的综合型戏曲。两派各自按照自己对戏曲的理解,去创作、演出、评论戏曲,便形成门户之见。他们在理解戏曲的内涵方面均失之偏颇,如果两派相互包容,取其所长,去其所短,则庶几契合古代戏曲戏和曲两者并重,宜于演出,雅俗共赏的内涵。

比较古代小说和戏曲的发展历程,可以发现,古代小说的内涵是由简单到复杂,由单一到多元;古代戏曲的内涵则由片面到全面。总之,古代小说和戏曲随着其概念的发展演变,其内涵日益丰富和完善。

而另一方面,古代小说、戏曲的文化内涵都经过由雅到俗的演变过程。学术界往往把小说和戏曲视为俗文学,这当然不为无据,因为这是着眼于整体,立足于现代。但在古代小说、戏曲发展的过程中,雅俗之争一直没有间断,而是贯穿始终并且呈现由雅到俗的演变趋势。最终,两者经过漫长的雅俗角逐,相互消长,历史最终选择了通俗,同时也决定了其文体性质和文化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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