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控合规兼职岗位人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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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兼职人员的规章制度(3篇)

对兼职人员的规章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兼职人员的管理,保障公司、兼职人员及公司内部其他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兼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兼职员工、兼职顾问、兼职讲师等。

第三条公司对兼职人员的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尊重兼职人员的合法权益,为其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机会。

第二章兼职人员的招聘与录用第四条兼职人员的招聘应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五条招聘兼职人员时,应发布招聘信息,明确招聘条件、岗位职责、工作待遇等。

第六条招聘部门负责对报名者进行初步筛选,并组织面试。

第七条面试合格者,由招聘部门进行背景调查,确认无误后报人力资源部门审批。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门审批通过后,与兼职人员签订《兼职人员劳动合同》。

第九条兼职人员签订合同后,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报到上班。

第三章兼职人员的职责与权利第十条兼职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兼职人员有权了解自身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条件等相关信息。

第十二条兼职人员有权要求公司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工具、资料等。

第十三条兼职人员有权参与公司组织的培训、活动等。

第十四条兼职人员有权对公司的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十五条兼职人员有权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兼职人员的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第十六条兼职人员的工作时间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公司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兼职人员的工作时间应与公司内部其他员工的工作时间保持一致。

第十八条兼职人员享有国家规定的休息休假权利。

第五章兼职人员的工资与福利第十九条兼职人员的工资标准按照公司规定执行,并根据市场行情和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二十条兼职人员的工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按照《兼职人员劳动合同》约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兼职人员享有国家规定的五险一金待遇。

第二十二条公司根据兼职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贡献,给予一定的奖金和补贴。

公司内部兼职人员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兼职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兼职人员的管理,明确兼职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兼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各部门、各岗位的兼职人员。

第三条公司对兼职人员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兼职人员权益与公司利益的统一。

第二章兼职人员的资格第四条兼职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3. 具备所承担兼职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4. 符合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兼职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1. 身份证明;2. 学历证明;3. 职业资格证书;4.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章兼职人员的招聘与录用第六条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兼职人员招聘计划,通过内部公告、推荐等方式进行招聘。

第七条招聘程序:1. 发布招聘信息;2. 报名及资格审查;3. 笔试或面试;4. 考核及录用。

第八条录用兼职人员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竞争;2. 优先考虑公司内部员工;3. 符合岗位需求。

第四章兼职人员的职责与权限第九条兼职人员应按照岗位职责要求,认真履行以下职责:1. 完成公司分配的工作任务;2. 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3. 维护公司形象,保守公司秘密;4. 参与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十条兼职人员享有以下权利:1. 获得与兼职工作相关的培训;2. 享受公司规定的劳动保障待遇;3. 对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4. 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章兼职人员的考核与评价第十一条公司对兼职人员实行定期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团队合作等方面。

第十二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第十三条对考核不合格的兼职人员,公司有权解除兼职合同。

第六章兼职人员的离职与续签第十四条兼职人员因个人原因离职,应提前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

第十五条公司与兼职人员签订的兼职合同到期后,双方均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续签或终止合同。

公司内部兼职专员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兼职专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兼职专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兼职专员。

第三条兼职专员是指在本公司工作,根据公司工作需要,临时承担某项工作或任务的人员。

第二章兼职专员任职条件第四条兼职专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2. 具备履行兼职工作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3. 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4. 具备独立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5. 工作时间灵活,能够根据公司需求调整工作时间。

第三章兼职专员岗位职责第五条兼职专员的主要职责包括:1. 负责公司内部临时性、辅助性工作;2. 协助完成部门或团队的工作任务;3. 参与公司内部活动组织与实施;4. 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兼职专员工作流程第六条兼职专员工作流程如下:1. 向所在部门提出兼职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2. 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工作需求,对申请兼职的人员进行筛选;3. 经筛选合格的人员,与公司签订兼职协议;4. 兼职专员按照协议规定,按时完成工作任务;5. 工作结束后,部门负责人对兼职专员的工作进行评估,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五章兼职专员权益与义务第七条兼职专员享有以下权益:1. 享有完成工作任务所需的必要条件;2. 享有公司规定的福利待遇;3. 享有公司内部培训机会;4. 享有对工作环境和条件的合理建议权。

第八条兼职专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2. 遵守职业道德,保守公司秘密;3. 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保证工作质量;4. 积极配合公司工作,服从公司安排;5. 维护公司形象,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第六章兼职专员考核与奖惩第九条兼职专员考核分为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三个方面。

第十条对兼职专员实行奖惩制度,具体如下:1. 对工作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兼职专员,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工作不认真、考核不合格的兼职专员,进行警告或辞退;3. 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兼职专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公司兼职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兼职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兼职人员的管理,明确兼职人员的职责和权益,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兼职人员的管理。

第三条兼职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和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二、兼职人员的录用第四条兼职人员的录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需要录用兼职人员时,由用人部门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用人部门应向人力资源部提供以下材料:(一)兼职人员招聘需求表;(二)兼职人员岗位说明书;(三)兼职人员录用条件。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根据申请,组织招聘活动,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面试、考察。

第八条面试合格者,由人力资源部与应聘者签订兼职合同。

三、兼职人员的职责第九条兼职人员应按照岗位说明书的要求,完成公司分配的工作任务。

第十条兼职人员应遵守公司的工作纪律,服从工作安排。

第十一条兼职人员应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内部信息。

第十二条兼职人员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四、兼职人员的权益第十三条兼职人员享有与正式员工同等的工作条件和环境。

第十四条兼职人员享有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学习、交流等活动。

第十五条兼职人员享有公司规定的福利待遇。

五、兼职人员的考核与晋升第十六条兼职人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

第十七条平时考核由用人部门负责,主要考核兼职人员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成果等。

第十八条年度考核由人力资源部组织,主要考核兼职人员的综合素质、工作绩效等。

第十九条考核结果作为兼职人员晋升、调整岗位的依据。

六、兼职人员的离职第二十条兼职人员因个人原因离职,需提前向用人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第二十一条用人部门审核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

第二十二条兼职人员离职后,应将工作交接清楚,确保工作连续性。

七、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以上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公司兼职管理制度模板范文

公司兼职管理制度模板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兼职管理,保障公司利益,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兼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部门主管、员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兼职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以及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兼职岗位与职责第四条兼职岗位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设置,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确定。

第五条兼职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知识;(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三)能够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保证工作质量。

第六条兼职人员职责:(一)按照公司要求完成兼职工作;(二)协助所在部门完成工作任务;(三)遵守公司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公司机密;(四)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三章兼职招聘与录用第七条兼职招聘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通过内部推荐、外部招聘等方式进行。

第八条招聘流程:(一)发布招聘信息;(二)收集简历;(三)组织面试;(四)确定录用人员。

第九条录用兼职人员时,应优先考虑公司内部员工。

第四章兼职工作安排与考核第十条兼职人员工作安排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根据公司业务需求进行。

第十一条兼职人员工作考核:(一)考核内容: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团队协作、职业道德等;(二)考核方式:定期考核、绩效考核、专项考核;(三)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第五章兼职待遇与权益第十二条兼职人员待遇:(一)兼职人员按照公司规定享受工资待遇;(二)兼职人员可根据工作表现获得绩效奖金;(三)兼职人员享有公司规定的休假待遇。

第十三条兼职人员权益:(一)兼职人员享有公司内部培训、学习的机会;(二)兼职人员享有公司内部活动参与权;(三)兼职人员享有公司提供的各项福利。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六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内部兼职人员管理制度

内部兼职人员管理制度

内部兼职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为充分利用人力资源,提高内部运转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兼职人员管理,包括部门内部、零散项目任务等兼职人员。

第三条兼职人员应服从公司的管理,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完成上级委派的工作任务。

第二章选拔和管理
第四条选派兼职人员应根据项目需求和人员能力,经过部门主管或项目负责人审批确定。

第五条选派兼职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能力背景。

第六条兼职人员在完成工作任务后,应及时向主管汇报工作进度,接受指导和监督。

第三章待遇和激励
第七条兼职人员根据工作时间和任务难度,获得相应的报酬和奖励。

第八条兼职人员有权享受公司相应的福利政策,如员工培训、健康体检等。

第九条兼职人员在完成工作任务后,可以获得相应的考核评价和晋升机会。

第四章绩效考核和评价
第十条兼职人员的工作绩效应由部门主管或项目负责人负责评估和确定。

第十一条兼职人员应定期参加公司组织的绩效考核和评价活动。

第五章离职和解散
第十二条兼职人员如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工作纪律的行为,将被解除兼职合同。

第十三条兼职人员在项目结束或任务完成后,可提出离职申请,需提前通知部门主管并经过审批同意。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兼职人员在公司内部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形象和利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任何人员不得违反或修改。

以上为内部兼职人员管理制度,如有需要可对具体条款进行调整和完善。

企业内部兼职人员管理制度

企业内部兼职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内部兼职人员的管理,保障企业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兼职人员的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兼职人员实行统一管理。

第二章兼职人员选拔与录用第四条兼职人员选拔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 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素质;3.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五条兼职人员录用程序:1. 人力资源部发布兼职岗位招聘信息;2.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提交简历及应聘材料;3. 人力资源部组织面试,确定候选人;4. 公司领导审批录用,签订兼职协议。

第三章兼职人员职责与权利第六条兼职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2.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3. 积极参与公司各项活动,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4. 维护公司形象,保守公司秘密。

第七条兼职人员享有以下权利:1. 获得与工作相关的培训和指导;2. 享受公司规定的劳动保护;3. 对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4. 遵守本制度规定,享有相应的待遇。

第四章兼职人员工资与福利第八条兼职人员工资按月计算,具体标准由公司根据市场行情和岗位需求确定。

第九条兼职人员福利待遇参照公司正式员工标准执行。

第五章兼职人员考核与奖惩第十条兼职人员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第十一条月度考核由直接上级进行,主要考核工作完成情况、工作态度等。

第十二条年度考核由人力资源部组织,主要考核工作业绩、综合素质等。

第十三条对考核优秀的兼职人员,公司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四条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影响公司形象的兼职人员,公司将进行严肃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七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内部兼职人员管理制度

内部兼职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兼职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兼职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兼职人员的职责、权益、考核及奖惩等,确保兼职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章职责与权益第四条兼职人员职责: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管理;2. 按时完成公司分配的任务,确保工作质量;3. 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提高团队凝聚力;4. 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维护公司形象。

第五条兼职人员权益:1. 获得公司提供的劳动报酬;2. 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活动;3. 在符合公司规定的前提下,享有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4. 对公司管理和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三章聘用与解聘第六条兼职人员的聘用:1. 由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聘用申请;2. 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核,符合条件者予以聘用;3. 签订兼职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七条兼职人员的解聘:1. 因工作需要,公司有权提前终止兼职协议;2. 兼职人员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需提前一周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3. 兼职人员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经教育无效者,公司有权解除兼职协议。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八条兼职人员考核:1. 定期对兼职人员进行工作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团队协作等方面;2. 考核结果作为兼职人员续聘、晋升的依据。

第九条兼职人员奖惩:1. 对表现优秀的兼职人员给予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荣誉称号;2. 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工作表现不佳的兼职人员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十三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兼职合规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兼职合规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合规管理,提高合规管理水平,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兼职合规管理人员。

第三条兼职合规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2. 熟悉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3. 具备较强的法律、财务、审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4. 工作认真负责,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兼职合规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1. 参与公司合规管理体系的建设和实施;2. 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公司合规风险信息;3. 协助公司内部各部门、分支机构开展合规培训;4. 参与公司重大决策、项目实施等环节的合规审查;5. 跟踪关注合规风险变化,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6. 参与合规事件的调查和处理;7. 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合规管理工作。

第五条兼职合规管理人员享有以下权限:1. 要求各部门、分支机构提供合规风险信息;2. 参与公司重大决策、项目实施等环节的合规审查;3. 对违反合规规定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4. 向公司领导报告合规风险和合规事件;5. 参与合规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六条兼职合规管理人员应按照以下流程开展工作:1. 收集合规风险信息:兼职合规管理人员应通过查阅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等途径,收集合规风险信息;2. 分析合规风险:对收集到的合规风险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风险等级,提出应对措施;3. 开展合规培训:协助公司内部各部门、分支机构开展合规培训,提高员工合规意识;4. 参与合规审查:参与公司重大决策、项目实施等环节的合规审查,确保合规性;5. 跟踪关注合规风险:关注合规风险变化,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6. 调查处理合规事件:参与合规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提出整改措施;7. 汇报工作: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工作情况。

对兼职人员的管理制度

对兼职人员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兼职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兼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实习生、临时工、顾问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兼职人员的权利、义务和职责,确保兼职工作与公司业务发展相协调。

第二章权利与义务第四条权利1. 兼职人员有权了解公司业务、工作职责和待遇等相关信息。

2. 兼职人员有权享受公司提供的劳动保护措施。

3. 兼职人员有权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

4. 兼职人员有权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五条义务1. 兼职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

2. 兼职人员应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保证工作质量。

3. 兼职人员应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内部信息。

4. 兼职人员应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第三章聘用与解聘第六条聘用1. 兼职人员需通过公司规定的招聘程序,经公司审核批准后方可录用。

2. 兼职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资料,不得隐瞒或伪造。

3. 公司与兼职人员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七条解聘1. 兼职人员因个人原因离职,需提前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2. 公司因业务调整、工作需要等原因,可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兼职人员解聘。

3. 解聘兼职人员时,公司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章工作与考核第八条工作安排1. 公司根据兼职人员的能力和特长,合理分配工作任务。

2. 兼职人员应按照公司要求,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九条考核1. 公司对兼职人员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团队协作等方面。

2. 考核结果作为兼职人员晋升、解聘的依据。

第五章保障与待遇第十条保障1. 公司为兼职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

2. 公司为兼职人员提供培训机会,提升其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十一条待遇1. 兼职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公司规定执行,并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年假等福利。

兼职员工权限管理制度规定

兼职员工权限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兼职员工的管理,明确兼职员工的权限范围,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兼职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各部门、各岗位的兼职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合法、合规、合理、高效的原则,确保兼职员工在公司工作中能够充分发挥作用。

第二章权限范围第四条兼职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享有以下权限:1. 根据岗位职责,执行公司下达的任务和工作指令;2. 在工作范围内,有权提出合理化建议,参与工作讨论;3. 使用公司提供的办公设施、设备和工作资源;4. 接受公司组织的培训、考核和晋升机会;5. 在公司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6. 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享有合法权益。

第五条兼职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不得享有以下权限:1. 未经授权,不得代表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协议;2. 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客户信息;3.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4. 不得从事与公司业务相竞争的活动;5. 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第三章权限管理第六条兼职员工的权限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兼职员工权限的审批、分配和调整;2. 对兼职员工的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其权限使用符合规定;3. 对兼职员工的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4. 定期对兼职员工进行权限使用情况评估。

第七条兼职员工在使用权限时,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按照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行使权限;2. 不得滥用职权,不得越权处理事务;3. 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公司秘密;4. 及时向人力资源部报告权限使用情况。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八条兼职员工违反本制度,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1. 轻微违规:给予口头警告,并要求改正;2. 一般违规:给予书面警告,并要求改正;3. 严重违规:给予纪律处分,如扣除奖金、降职、辞退等。

第五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兼职员工权限管理制度

兼职员工权限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兼职员工的管理,保障公司利益,维护兼职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兼职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实习生、临时工、顾问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兼职员工在公司内部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第二章权限范围第四条兼职员工在公司内部享有以下权限:1. 接受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务,并按照公司要求完成工作;2. 在工作时间内,使用公司提供的办公设施、设备;3. 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会议等活动;4. 享有公司规定的休息时间和假期;5. 对公司的工作环境、管理制度提出合理建议;6.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第五条兼职员工在公司内部不享有以下权限:1. 从事与公司业务无关的活动;2. 代表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或承诺;3. 代为处理公司内部人事、财务等敏感事务;4. 参与公司决策层的工作;5. 获取公司商业秘密。

第三章权限行使第六条兼职员工在行使权限时,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按照公司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确保工作质量;2.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3. 遵守职业道德,维护公司形象;4. 积极配合公司管理,接受公司监督;5. 如发现工作中存在违规行为,应及时向公司报告。

第七条兼职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如需使用公司资源,应提前向相关部门申请,并按照规定使用。

第四章权限监督第八条公司设立兼职员工管理小组,负责对兼职员工权限的监督和管理。

第九条兼职员工管理小组的主要职责:1. 监督兼职员工遵守本制度;2. 调查处理兼职员工在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行为;3. 协调解决兼职员工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4. 对兼职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

第五章权限变更与终止第十条兼职员工因个人原因或公司业务调整等原因需要变更或终止兼职关系的,应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请。

第十一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有权调整兼职员工的权限范围,并提前通知兼职员工。

第十二条兼职员工因违反本制度或公司规章制度,被公司终止兼职关系的,不再享有本制度规定的任何权益。

兼职合规员管理制度范本

兼职合规员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合规管理,确保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符合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公司兼职的合规员(以下简称“兼职合规员”)。

第三条兼职合规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2.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3. 具备一定的法律、财务、审计等相关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4. 能够独立承担合规检查、风险评估等工作。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兼职合规员的主要职责:1. 负责对公司各部门的合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2. 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项目实施等环节进行合规风险评估;3. 对公司内部规章制度、流程进行合规性审查;4. 收集、整理、分析合规相关信息,为决策层提供合规建议;5. 参与合规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公司员工的合规意识。

第五条兼职合规员的主要权限:1. 对公司各部门的合规管理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2. 要求公司各部门提供相关合规资料和信息;3. 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项目实施等环节的合规风险评估;4. 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合规风险和问题。

第三章工作要求第六条兼职合规员应遵守以下工作要求: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2. 坚持原则,客观公正,不徇私情;3. 保守公司秘密,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4. 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5. 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合规培训和宣传活动。

第四章培训与考核第七条公司应定期对兼职合规员进行合规知识、业务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

第八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兼职合规员考核制度,对兼职合规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其续聘、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公司合规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兼职合规员管理制度范本旨在规范兼职合规员的工作行为,提高公司合规管理水平,保障公司合法合规经营。

兼职合规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合规发展贡献力量。

内控合规兼职岗位人员管理办法

内控合规兼职岗位人员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内控合规兼职岗位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分支机构、总公司各部门:根据《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加强和规范公司内控合规兼职人员管理,明确其工作职责和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内控内控合规兼职人员管理办法》,现将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内控合规兼职人员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控合规管理,规范内控合规兼职人员管理,调动发挥其工作积极性,现根据《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办法》及公司相关管理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内控合规兼职人员配置要求(一)总公司各部门设置一名内控合规兼职岗,由总公司各- 1 -部门负责人推荐担任。

(二)分公司各部门设置一名内控合规兼职岗,由分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推荐担任。

(三)中心支公司未配置专职内控合规岗位的,由中支公司负责人推荐担任,但不得由业务部门的人员担任。

(四)各县支公司或营销服务部等四、五级机构由机构负责人承担内控合规管理工作。

第三条任职条件(一)具有法律、金融、精算、审计、风险管理、财务会计等相关专业背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熟悉保险行业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政策,熟悉寿险行业经营模式及业务流程。

(三)年龄不得超过45岁,且具有2年以上金融、保险行业经验。

(四)熟悉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

(五)具有高度责任心,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处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第四条任职审批及异动处理(一)各级内控合规部负责人对各级推荐的内控合规兼职人员的任职进行审批。

(二)各级内控合规部在接到内控合规兼职推荐表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审批通过的决定,并发放任职文件。

- 2 -(三)审批通过的内控兼职人员,除因离职、调离原部门或单位及内控合规部根据本办法解聘的,不得在一年内更换。

(四)发生内控合规兼职人员离职或调离时,在5个工作日内由所在的部门或单位按照任职条件推荐。

第五条岗位职责(一)总分公司各部门内控兼职岗工作职责1.负责组织、传达和落实监管部门和总公司或分公司的内控与风险合规政策及要求,开展本部门或条线的内控与风险合规培训及宣传。

兼职合规员管理制度范文

兼职合规员管理制度范文

兼职合规员管理制度范文兼职合规员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兼职合规员的管理,提高合规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加强对兼职合规员的培训和监督,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兼职合规员是指在公司的兼职岗位上,负责执行合规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兼职合规员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公司合规制度的宣传、培训和执行;负责监督员工遵守公司的合规规定;及时反馈合规问题和风险,提出合规建议。

第四条兼职合规员应具备以下条件:熟悉公司的业务和合规制度;具备良好的沟通和组织能力;具备较强的判断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严守职业操守,不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二章兼职合规员的任命和考核第五条兼职合规员由公司的合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招募和任命。

第六条兼职合规员的任期为一年,经过考核合格后可以连任。

第七条兼职合规员要定期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和考核,以提高自身的合规能力和水平。

第三章兼职合规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八条兼职合规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参与公司合规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二)获取公司合规制度的最新动态资料。

(三)参与公司合规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

(四)提出合规问题和风险,并及时得到解答和支持。

(五)参与公司对员工合规培训和考核的工作。

第九条兼职合规员有以下基本义务:(一)严格遵守公司的合规制度和管理规定。

(二)参与合规工作的宣传、培训和执行。

(三)及时反馈合规问题和风险,提出合规建议。

(四)对员工的合规培训和考核工作进行监督。

第四章兼职合规员的责任和权力第十条兼职合规员的主要责任是:(一)负责公司合规制度的宣传和培训工作,确保员工了解合规制度的重要性和规范要求。

(二)监督员工遵守公司的合规规定,发现合规问题和风险,及时引导员工进行改正并报告给上级领导。

(三)协助公司合规部门对员工进行合规培训和考核工作,提供合规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四)参与公司的合规项目,提供合规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第十一条兼职合规员的权力包括:(一)参与公司的合规项目,发表合规意见和建议。

兼职合规员管理制度

兼职合规员管理制度

兼职合规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兼职员工管理,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监督,保障公司利益和员工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兼职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兼职销售员、兼职客服、兼职文员等。

第三条公司兼职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的管理和安排,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利益。

第四条公司兼职员工应当具备相应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经公司考核合格后方可被录用。

第五条公司对兼职员工的工作时间、岗位安排、薪酬发放等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六条公司兼职员工在公司从事工作对公司如实报酬以及提供具体研究方案所参照的数据来自公司或第三方商业资料;员工不得利用公司兼职员工的身份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第七条公司兼职员工应当为公司守职守法,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第八条公司兼职员工不得利用公司资源从事与公司业务无关的活动,不得从事对公司利益有损害的行为。

第二章管理制度第九条公司兼职员工应当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逃避工作或者影响工作效率。

第十条公司兼职员工应当服从领导的指挥和管理,配合公司的各项工作安排。

第十一条公司兼职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不得有违法违纪行为,不得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十二条公司兼职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规定和操作规程,注意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三条公司兼职员工在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公司和客户的商业秘密。

第十四条公司兼职员工应当保持良好的工作形象,不得有不正当言行,不得对公司和同事造成损害。

第十五条公司兼职员工应当保护公司资产,不得有浪费、挪用或私分的行为。

第三章薪酬待遇第十六条公司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发放兼职员工的薪酬,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公司兼职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八条公司兼职员工享有带薪年假、病假等法定假期。

第十九条公司兼职员工因工作需求出差的,公司应当为其支付相应的差旅费和住宿费。

内部兼职管理制度

内部兼职管理制度

内部兼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公司有关兼职管理制度的规定,规范内部兼职的管理,保障公司内部兼职工作的正常进行,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内部兼职指职工除本职工作外,受聘于本公司从事其他工作并领取酬劳的行为。

第三条内部兼职应符合公司的相关政策和要求,不得影响本职工作,不得损害公司的利益。

第四条公司设立内部兼职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内部兼职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公司应当加强对内部兼职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内部兼职人员的业务水平,保障公司发展需要。

第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兼职工资福利制度,保障内部兼职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公司不得将内部兼职人员招录到本单位并办理其相关手续。

不得将内部兼职人员纳入本单位编制。

第八条公司应当对内部兼职行为进行定期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通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九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兼职信息管理系统,对内部兼职人员的信息加以管理、控制。

第十条公司应当根据需要不断完善内部兼职管理制度,保障内部兼职工作的正常进行和公司的稳定发展。

第二章内部兼职的范围和条件第十一条公司内部兼职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教职工、专业技术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等。

第十二条内部兼职人员应当具备本职工作岗位所需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第十三条公司内部兼职需具备一定的业务经验和能力,能够胜任兼职工作。

第十四条内部兼职人员应当服从公司的管理和安排,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公司内部兼职人员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已经有一定成绩和经验。

第十六条内部兼职人员应当在单位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第三章内部兼职的情形和程序第十七条内部兼职包括应届毕业生、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等。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内部兼职的数量和范围,严格控制内部兼职的规模。

第十九条公司应当建立内部兼职信息库,对内部兼职人员的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

办公室兼职管理制度模板

办公室兼职管理制度模板

一、总则为了规范办公室兼职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兼职人员的管理。

三、兼职人员选拔与聘用1. 兼职人员选拔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面试、笔试等方式进行选拔。

2. 聘用兼职人员时,需签订《兼职人员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 兼职人员的聘用期限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兼职人员职责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2. 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保证工作质量。

3. 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内部信息。

4. 配合公司内部其他部门的工作,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

五、工作安排与执行1. 办公室主管负责兼职人员的工作安排,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2. 兼职人员应按照工作安排,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

3. 工作期间,兼职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得擅自离岗。

4. 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提前向主管请假,并说明原因。

六、考核与奖惩1. 公司对兼职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效率等。

2. 对表现优秀的兼职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工作表现不佳的兼职人员,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

4. 对严重违反公司规定,影响公司形象的兼职人员,公司有权解除其聘用合同。

七、离职手续1. 兼职人员离职时,应提前向主管提出书面申请。

2. 离职前,兼职人员需完成手头工作,并做好工作交接。

3. 离职后,公司需对兼职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作为今后招聘的参考。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另行规定。

---本模板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内控合规与风险管理兼职岗位人员履职工作会议

内控合规与风险管理兼职岗位人员履职工作会议

监管要求回顾 合规管理内容
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办法
制度规范和操作流程建设
保险公司应当通过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明确保险从业人 员行为规范,落实公司的合规政策,并为保险从业人员 执行合规政策提供指引。 保险公司应当制定工作岗位的业务操作程序和规范。
识别、评估和监测合规风险
1.业务行为。 2.财务行为。 3.资金运用行为。 4.机构管理行为。 5.其他可能引发合规风险的行为。
计划财务控制
精算法律控制
监管要求回顾
资金运用控制
内部控制基本准则
01
资产战略配置控制
应当在法律法规要求的投资品种和比例范围内,根据经营战略和整体发 展规划,在资本金和偿付能力约束下,制定中长期资产战略配置计划, 明确投资限制和业绩基准,努力实现长期投资目标,有效控制资产配置 战略风险。
资产负债匹配控制
兼职 合规 2 人员
保险公司总公司和省级分公司应当为合规管理部门 以外的其他各部门配备兼职合规人员。有条件的保 险公司应当为省级分公司以外的其他分支机构配备 兼职合规人员。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兼职合规人员激 励机制,促进兼职合规人员履职尽责。
合规人员应当具有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资质和经验,具有法律、保 险、财会、金融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并熟练掌握法律法规、监管规定 、行业自律规则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保险公司应当定期开展系统的教育培训,提高合规人员的专业技能。
相关指标:死亡率、疾病发生率、赔付率、退保率、费用率等 制度建设:产品管理、再保险管理、核保核赔、准备金评估 专业 报告频率:至少半年一次
合规 人员
市场风险 相关指标:利率、权益价格、房地产价格、汇率等 制度建设:市场风险管理、市场风险限额管理、利率风险、 权益价格风险、房地产价格风险、汇率风险、境外资产风险 管理 报告频率:至少每季度

兼职合规人员管理制度

兼职合规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确保公司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防范合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兼职合规人员,包括兼职合规总监、合规部门工作人员及各部门、各分支机构的专职或兼职合规风控专员。

第三条兼职合规人员应遵循以下原则:1. 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国家法律法规;2. 坚持全面覆盖,确保合规管理体系覆盖公司所有业务领域;3. 坚持权责明晰,明确合规人员的职责和任务;4. 坚持协同高效,加强各部门间的沟通与协作;5. 坚持客观独立,保证合规工作的公正性和独立性。

第二章兼职合规人员的职责和任务第四条兼职合规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1. 起草合规管理方案,制定合规管理制度;2. 持续关注法律法规变化,及时更新合规管理文件;3. 组织开展合规风险识别和预警,对合规风险进行评估;4. 组织开展合规检查与考核,对合规问题进行整改;5. 协助公司处理合规事务,提供合规咨询;6. 负责合规培训,提高员工合规意识;7. 协调各部门间的合规工作,促进公司合规文化建设。

第五条兼职合规人员的具体任务包括:1. 收集合规信息,分析合规风险;2. 监督合规情况,及时报告合规风险或违规行为;3. 参与合规制度的制定和修订;4. 参与合规检查与考核;5. 参与合规培训;6. 参与合规文化建设。

第三章兼职合规人员的选拔和培训第六条兼职合规人员的选拔应遵循以下条件:1. 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3. 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4. 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和合规意识。

第七条公司应定期对兼职合规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专业水平和合规意识。

第四章兼职合规人员的激励和约束第八条公司对兼职合规人员实行激励与约束并重的管理机制。

第九条对表现优秀的兼职合规人员,公司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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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内控合规兼职岗位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分支机构、总公司各部门:根据《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加强和规范公司内控合规兼职人员管理,明确其工作职责和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内控内控合规兼职人员管理办法》,现将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内控合规兼职人员管理办法2017年月日- 1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控合规管理,规范内控合规兼职人员管理,调动发挥其工作积极性,现根据《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办法》及公司相关管理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内控合规兼职人员配置要求(一)总公司各部门设置一名内控合规兼职岗,由总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推荐担任。

(二)分公司各部门设置一名内控合规兼职岗,由分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推荐担任。

(三)中心支公司未配置专职内控合规岗位的,由中支公司负责人推荐担任,但不得由业务部门的人员担任。

(四)各县支公司或营销服务部等四、五级机构由机构负责人承担内控合规管理工作。

第三条任职条件(一)具有法律、金融、精算、审计、风险管理、财务会计等相关专业背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熟悉保险行业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政策,熟悉寿险行业经营模式及业务流程。

(三)年龄不得超过45岁,且具有2年以上金融、保险行业经验。

(四)熟悉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

(五)具有高度责任心,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处理- 2 -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第四条任职审批及异动处理(一)各级内控合规部负责人对各级推荐的内控合规兼职人员的任职进行审批。

(二)各级内控合规部在接到内控合规兼职推荐表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审批通过的决定,并发放任职文件。

(三)审批通过的内控兼职人员,除因离职、调离原部门或单位及内控合规部根据本办法解聘的,不得在一年内更换。

(四)发生内控合规兼职人员离职或调离时,在5个工作日内由所在的部门或单位按照任职条件推荐。

第五条岗位职责(一)总分公司各部门内控兼职岗工作职责1.负责组织、传达和落实监管部门和总公司或分公司的内控与风险合规政策及要求,开展本部门或条线的内控与风险合规培训及宣传。

2.负责组织本部门或条线的相关内控与风险合规工作所需报告、报表的编写和报送。

3.负责对本部门或条线的相关风险进行监控和分析,发现风险指标异常或下滑以及相关风险问题应进行及时报告和按照相关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4.负责组织和落实本部门及条线内控与风险合规方面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内控缺陷和风险隐患组织开展整改,并提交相- 3 -关整改报告。

5.负责配合总、分公司内控合规部相关反洗钱工作,并接受其相关工作指导,按照工作职责履行本部门的反洗钱工作义务。

6.在日常工作中发现不合规行为,有义务提醒不合规人员,劝阻不合规行为,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

7.负责组织落实总、分公司安排的其他内控与风险合规相关的工作。

(二)中心支公司及以下机构内控合规兼职岗人员主要是根据监管规定和分公司内控与风险合规管理政策,建立中支内控与风险合规管理体系,规范制度流程,提高内控与风险合规管理水平,防控和化解中支内控与风险合规管理不足导致的各项风险。

具体工作事项如下:1.对监管部门和总、分公司内控与风险合规政策及时进行传达和宣导,促进中心支公司内控与风险合规文化建设。

2.在分公司指导下负责识别、监测本级机构相关风险,分析评估相关风险,对相关部门进行风险提示,对存在的内控缺陷、风险问题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并向分公司内控合规部提交整改报告。

3.组织开展内控与风险合规管理方面的检查工作并向上级和内控合规部门报告相关内控合规与风险管理事宜。

4.组织应对监管部门的检查,及时向分公司内控合规部报送检查通知、结果和整改意见等。

- 4 -5.在日常工作中发现不合规行为,有义务提醒不合规人员,劝阻不合规行为,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

6.负责本级机构的合同初审、协助开展相关法律事务工作。

7.贯彻落实反洗钱监管政策和公司制度。

8.为员工、业务人员提供内控与风险合规管理咨询。

9.负责本级机构各类内控与风险合规管理工作报告、报表的编写和报送。

10.加强与当地监管部门的联系与沟通。

11.其他相关内控合规与风险管理工作。

第六条兼职岗位人员权利各级机构应确保内控合规兼职岗位人员履职所必须的权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一)有获取履职所需信息和向上报告的权利,相关部门和人员必须给予配合和支持。

(二)参加和组织召开有关会议。

(三)参与研究制定有关的规则制度。

(四)与有关人员访谈、接受内控与风险合规情况反映。

(五)开展相关检查事项,调阅、复制相关资料。

(六)开通相应系统使用权限、提取相关数据。

(七)享有畅通的报告渠道,可以根据需要向内控与风险合规管理工作组织、公司总经理、上级部门和外部监管部门报告,任何人员和单位不得无理由阻绕和封闭报告渠道。

- 5 -第七条内控合规兼职岗的日常管理(一)各级内控合规部负责内控合规兼职岗的更替审批、信息登记,并组织其进行学习,提高内控合规工作技能。

(二)内控合规兼职岗在各级内控合规部指导下开展工作。

(三)各级内控合规部有权对其所辖内控合规兼职岗的工作进行督导和考核,可将考核结果提交各内控合规兼职岗的上级和各级人力资源部,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任职聘任和解聘,有权建议对其进行评优、奖励、惩戒。

第八条考核及奖惩(一)目的和原则1.内控合规与风险管理指标及实际工作中的客观事实为基本依据。

2.以全面、客观、公正、公开、规范为核心考核理念。

3.通过督促、跟进内控合规兼职岗的日常合规工作,使合规管理工作落到实处,真正实现有效的合规管理。

4.通过对内控合规兼岗人员的工作管理评价,使其查找管理缺陷,提升管理水平,增强管理经验,并为评价其个人工作绩效提供依据。

(二)考核周期考核周期为每个自然年度(三)考核层级- 6 -总公司内控合规部对总公司各部门内控合规兼职岗进行考核。

分公司内控合规部队本级直辖和各中支内控合规兼职岗进行考核。

各中支内控合规兼职岗对本级直辖及县级及以下机构内控合规兼职岗进行考核。

(四)考核人员职责各级实施对内控合规兼职岗的考核人员应履行如下职责:1.接收整理被考核对象工作事项的相关报告等资料,及时、完整、公正地记录被考核对象工作完成时效,建立每个被考核对象的工作进度考核表,记载工作计划完成时间和考核项目的质量。

并对其进行定期汇总、评审。

2.对被考核对象追踪工作进度,督促执行,依据年度、季度、月度等工作计划,跟进追踪计划完成情况,对未按计划完成事项,适时进行提示,督促、协助完成。

3.对被考核对象未按计划时间完成的工作,应详细了解原因,客观评价与分析。

4.根据被考核对象的工作报告档案等材料,查找其管理缺陷,提出改进措施,将考核结果在考核期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提交部门负责人审核,确定最终考核结果,并分别向被考核人反馈及确认考核结果。

(五)申诉与复议- 7 -被考核人在收到考核结果后如有异议,在五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实施考核的机构提出书面异议,要求给予书面答复或解释。

对于考核机构给予的书面答复或解释仍有异议的可向实施考核机构的上级机构提出总公司内控合规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诉或复议,经复查审议后在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被考核人反馈最终评审结果。

(六)考核的工作项目考核的项目以内控合规兼职职能和履职结果为依据,主要考核工作时效、工作质量,项目有日常工作汇报、例行报告、组织建设、培训宣传、合规检查、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监测、缺陷或隐患整改、法律工作事务、反洗钱工作、合规审核与咨询等,具体内容见附件2。

(七)考核权重及分数1.内控合规工作履职考核应纳入公司人事个人考核绩效考核体系中,考核权重应占总体权重的15%。

2.根据内控合规兼职岗人员工作表现将考核分值设置为满分100分。

按不同档次得分,设立优秀、良好、称职、不合格(八)考核结果运用- 8 -1.对于考核优秀的内控合规兼职人员由对应的各级内控合规部可给予一定的物质或精神表彰。

2.考核不合格的内控合规兼职人员,对应的各级内控合规部可对其提出改进计划、可解聘其任职。

3.在公司晋升、晋级、加薪时,在同等条件下因获得内控合规兼职岗位考核中获得良好及以上的,各级公司应优先考虑。

第九条各级内控合规兼职岗位人员应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直接管理的内控合规部报送内控合规与风险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第十条总公司各部门及各级单位应在本办法实施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办法任职要求选拔内控合规兼职岗位人员,填写内控合规兼职岗审批表,并向对应的内控合规部报备。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总公司内控合规部负责解释、修订。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2017年3月1日起实施。

附件:1.内控合规兼职岗位人员审批表2.内控合规兼职岗考核项目及标准分值3.内控合规与风险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9 -附件1内控合规兼职岗位人员审批表填报单位:- 10 -附件2内控合规兼职岗位考核评分表(适用于总分公司各部门)- 11 -内控合规兼职岗位考核评分表(适用于中心支公司)被考核机构:被考核对象:- 12 -- 13 -- 14 -评分单位:考评人员:考评时间:- 15 -附件3内控合规与风险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季度报告模板)一、制度建设情况描述本季度新建制度、修订制度名称、数量及原因。

二、培训与宣传情况描述本季度针对内控合规与风险管理、内外部监管法规、制度等事项的开展情况(培训与宣传活动名称、活动目的或原因、参与人员和人员数量、培训与宣传效果)三、组织建设(中心支公司适用)描述中支公司内控合规与风险管理组织设置、组织职责、组织建设情况等。

四、会议管理情况- 16 -描述本季度针对内控合规与风险管理相关的会议召开情况(会议名称、目的或原因、时间、内控合规与风险管理相关的内容等)五、监督检查情况描述本季度所接受或组织开展的监督检查情况(监督检查名称、监督检查组织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内容、检查检查结果及发现问题、问题纠正计划及措施,问题整改结果)六、风险监测与管理情况描述本部门本季度末所监控的风险指标或风险管理事项工作情况(如监测指标变化情况、发生的风险事件、风险管理事项等,描述相关事项的原因、变化状况、损失金额、存在的问题、采取的计划或措施)七、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描述本季度反洗钱制度建设与落实、培训与宣传、客户身份识别情况、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情况、其他反洗钱工作、存在的问题、问题纠正计划与措施。

八、责任追究情况描述本季度本部门或本条线受到或主动开展责任追究的相关情节(责任追究的名称、对象、原因、追究措施及落实情况)九、报告和报表报送情况描述本季度各类内控合规与风险管理报告报送情况(报告或报表- 17 -名称、报送)十、其他内控合规与风险管理工作情况十一、工作建议描述对内控合规与风险管理工作的建议报告单位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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