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市农村住房改造情况调研报告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德市农村住房改造情况调研报告

姓名:苏杭学号:09293121 专业:生物工

建德地处浙江西部,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是一个典型的山区市(县),发展处于浙江省中等水平,农村人口较多,城乡差别较大。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农村住房改造作为全市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政策扶持和工作推进力度,加快农村住房改造,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2009年,我市根据浙江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杭州市“省下达任务翻一番、四年任务三年完成”的目标要求,统一认识,抢抓机遇,上下齐力,以最大的决心、最大的投入、最大的力度实施了“建德市万户农房改造工程”。至2012年全市计划改造农户12798户,比省、杭州市下达计划增加4098户,预计项目投入总金额将超过10亿元,成为建德市改革开放以来最大的民生工程、实事工程。2009年已完成2300户,2010年计划改造3753户,至七月份已实施2968户,农村住房改造工作开局良好、成效初显、群众拥护、推进顺利。

一、主要做法

坚持政府主导力、农民主体力、市场配置力“三力合一”,紧密结合建德实际,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确保农村住房改造工作积极有序推进。

1、创新改造模式。我市立足山区市实际,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尊重群众意愿,采取了三种改造模式:一是“二合一”模式。即以宅基地换城镇公寓式住房与以承包地换城镇社保同步推进、一步到位。依托大项目带动,采用“二合一”模式进行村庄改造建设和“农转居”体制转换,推进多层公寓小区安置。

按照这种模式计划实施1288户,其中今年296户。二是“二选一”模式。即以宅基地换城镇公寓式住房与以承包地换城镇社保任选其一、分步推进。鼓励农户自愿永久放弃宅基地,到城镇、中心村选购商品房或农民公寓。按照这种模式计划实施3373户,其中2010年1364户。三是“民助公建”模式。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由农民自主改造、修缮、建设住房,政府配套建设基础设施或给予资金补助。按照这种模式计划实施8128户,其中2010年2903户。

2、注重规划引领。坚持“县域统筹规划,优化城乡空间结构”,并坚持把交通地理区位条件优越的地块优先用于农村住房改造安置,注重调动群众积极性,促进农村人口向城镇和中心村集中、产业向功能园区集中、耕地向适度规模集中。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在城镇和中心村确定落实51个农房改造集中安置点,总面积达3269亩,可安置13600余户。按照农村住房改造要求,进一步优化中心村布局,着力培育“人口集中、产业集聚、土地集约、功能集成”的中心村,促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

3、强化政策激励。坚持政策到位、群众自愿、农民得益。制订出台了《关于加快农村住房改造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鼓励农民集聚加快农村住房改造的政策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建设用地复垦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意见。在农村住房改造中实行政策补助三分之一、农民自筹三分之一、帮助银行融资三分之一的“三三制”激励政策。一是奖励政策。对自愿永久放弃农村宅基地到城镇购买商品房的农户,宅基地复垦面积大于0.5亩的每户奖励8万元、小于0.5亩的每户奖励6万元;到城镇、中心村选购农民公寓的农户,单套每户奖励6万元、双套每户奖励5万元。对以原宅基地置换新宅基地到城镇、中心村规划区建造住房的每户奖励1-3万元,到行政村规划区联建住房的每户奖励1万

元。对无宅基地但符合建房条件的农户,到城镇、中心村选购商品房、农民公寓的每户奖励1万元。二是复垦政策。对农户拆除旧房实施建设用地复垦的,给予适当补贴或奖励;农村宅基地整理项目补助标准由原来每亩3.5万元提高到8万元,整村整理项目补助标准由原来每亩6万元提高到12万元,建设用地复垦获得指标按60%比例奖励给乡镇(街道),并允许跨乡镇有偿调剂使用。三是叠加政策。对符合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杭州市下山移民的对象仍给予相应的政策补助。四是普惠政策。每户补助3000元用于支付贷款利息;通过原宅基地置换并达到节约用地的农户,新宅基地无偿提供;基础设施建设由所在乡镇(街道)、村负责配套。同时,各乡镇(街道)也制订了相应配套政策。

4、构建工作机制。注重责任落实、推进规范运作、强化督促检查,推动农房改造工作顺利进行。一是领导到位。建立了由市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担任正副组长的农村住房改造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政策咨询、办证服务和稽查维稳三个组,建立了市领导及成员单位联系乡镇(街道)农村住房改造的工作机制。二是责任到位。与各乡镇(街道)签订了农村住房改造目标责任书,并列入市级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年度目标管理综合考核。三是规范到位。鼓励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借鉴外地经验,成立农房改造公司,实行规范化、专业化、市场化运作。建立健全“市指导、镇主体、村实施、户自愿”的工作机制,以乡镇(街道)为责任主体,以村为项目实施管理单元,有序推进农村住房改造。四是督查到位。建立了农村住房改造联席会议制、推进例会制、专项考核制、进度通报制和信息报送制“五项制度”,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工作例会、推进会、现场会、督查汇报会,实行“一月一通报”,及时协调解决农村住房改造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二、初步成效

通过一年左右的实施,我市的农村住房改造工作总体进展顺利,态势良好,取得的初步及预期成效有以下几个方面。

1、优化了城乡空间布局。我市将农村住房改造与修编完善全市的市域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中心镇、中心村建设规划有机结合,构建“主城区——中心镇——中心村”梯次衔接、功能配套的网络化、组团式空间结构体系。明确要通过农村住房改造,到2015年主城区人口达到20万人以上,4个中心镇的人口均达到2万人以上,并把原有57个中心村通过规划减少到17个,从而实现人口集聚和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提高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共享度。

2、提升了农民生活品质。目前全市规划的51个集聚点预计可集聚人口5万以上。这些集聚点区位交通便利,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医疗卫生、文化教育体育等配套设施齐全。山区农民通过入住集聚点后,可以有效改善居住条件,增加财产性收入,同时也促进了就业。如乾潭镇东星苑集聚点的农户下山后,60岁以上的老人都能在周边企业找到工作,每户年均增收达1万元。

3、拓展了发展县域空间。我市通过完善建设用地复垦奖励政策,提高复垦补助标准,鼓励农民以宅基地换城镇公寓式住房,起到了很好的效果。2010年我市计划改造农村住房户数和实施建设用地复垦面积分别是杭州市下达任务的156%和330%。农户踊跃向集聚点集中,并选择公寓房居住,有效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据初步测算,在保障农村住房改造用地指标的基础上,还可以节约土地2175亩,为今后发展腾出了空间。

4、促进了农村产业发展。随着农户向中心镇、中心村的集聚,有效扩大了农村消费需求,促进了农村市场的活跃,加快了服务业的发展,优化了产业结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