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管理办法
少数民族优惠政策
少数民族优惠政策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21-2021年)》,加快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财政部、原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2021) 5号)和《关于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教民(2021) 11号)要求,确保少数艮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政策及生源范围1. 党和国家采取特殊措施大力培养少数艮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是一项意义深远的政治任务。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和招生单位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认真做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录取工作。
2. 少数民族骨干人才招生工作由教育部统一部署。
各相关省(区、市,兵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单位)的统筹与协调工作。
各招生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3. 招生生源范围是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新媼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等4省民族口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口治州、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和湖北省恩施口治州;内地西藏班、内地新媼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少数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招生专业重点向理工类、应用型专业倾斜。
4. 招生工作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实行“口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等特殊政策。
二、管理机构及其职责(一)教育部的主要职责:1. 研究制定招生工作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制订并下达年度招生计划,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2. 协调招生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及生源地相关部门,落实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工作;3. 会同国家艮族事务委员会督促检査党的民族政策在招生工作中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协调相关部门解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二)有关省(区、市、兵团)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职责:1. 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执行教育部招生政策,协调本地有关部门配合招生单位的工作,指导优秀考生报考;2. 负责本地生源考生报考资格的公示与确认,引导考生报考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3. 配合招生单位对本地区报考考生进行政审;4. 会同当地人社、民族等部门指导并配合招生单位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
河北大学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河北大学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方案”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河北大学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方案”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方案”(以下简称骨干方案)为国家定向培养的专项招生方案,此方案在研究生招生总规模之内单列。
2023年河北大学骨干方案招收20名硕士研究生,其中汉族在职考生录取比例不得超过10%。
一、培养目的培养坚决地拥护中国____的领导和社会制度、坚决地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开展效劳;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根底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才能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政策骨干方案招生是全国研究生招生的一局部,严格执行《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那么。
报考骨干方案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由教育部统一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根本成绩要求。
三、报考条件及招生专业1.报考条件(1)符合“河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考生生在以下地区之一:① 生地在广西、、宁夏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② 生地在贵州、云南、陕西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省的____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
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____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____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
(3)考生须经生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报考资格审核确认后,方可确认报考资格。
2.招生专业在我校已公布的《2023年硕士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有专业均可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
四、报名与考试考生应参加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报名和统一入学考试,报考方式与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报考方式一样。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是国家为促进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而开展的一项人才计划。
该计划旨在为我国各少数民族地区输送优秀的高层次骨干人才,以加速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和人才的储备。
以下是该计划的具体内容。
一、招募对象该计划主要招募我国各少数民族地区的本科以上学历的优秀人才。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该计划:1. 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博士后经历的优秀人才2. 具有硕士学位及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的优秀人才3. 具有本科学位及十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的优秀人才二、申请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龄不超过45岁。
2. 拥有优秀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工作态度和灵活的思维能力。
3. 在所从事的领域内有深刻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4. 拥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表达能力,能够顺应少数民族地区的特殊环境和工作条件。
三、优惠政策1. 签订协议并通过考核后,将按照中央和地方财政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招募和工作补贴。
2. 对申报成功的人才,优先享受各级人才计划项目的支持。
3. 具有博士、博士后学位的人才,可优先申请面上和重大科技项目的资金支持。
4. 针对人才的工作需要,提供一定数量的工作场所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四、申报方式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可直接登录国家组织部网站或者相关省级组织部门的网站报名申请。
申请者需按照网站上的要求提交个人履历和工作经历等相关材料,并进行自我介绍及项目规划。
五、考核与审批经过初审和专家评审,审核通过者将进入面试和资格审查。
通过面试和资格审查的人员,将签订共同协议并被录用。
总之,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是国家为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而实施的一项重要政策。
通过这一计划的实施,不仅能够为少数民族地区输送优秀的高层次骨干人才,同时也能够为全国的各行各业注入新的活力和创新力,推动我国人才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2024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招聘条件
2024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招聘条件2024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招聘条件,这可是很多小伙伴关注的事儿呢。
咱先来说说这个民族方面的要求。
这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嘛,那肯定是面向少数民族的。
就好比一个大家庭里,专门给少数民族的兄弟姐妹们准备的一个发展机会。
不是说其他族裔的朋友不能参与相关事务,而是这个计划重点是扶持少数民族的人才成长。
不过这可不是随便说自己是少数民族就行,那得有相关的民族身份证明,就像你出门旅游得有身份证一样,这是个很重要的凭证,是你符合这个计划民族要求的关键证明。
再讲讲学历这一块。
一般来说,不管你是本科毕业生想要继续深造,还是已经有了硕士学位想再进一步,都有机会参与这个计划。
本科毕业生就像是刚刚打好基础的小树苗,这个计划就像是给你更好的阳光雨露,让你茁壮成长为参天大树。
而硕士毕业生呢,就像是已经有点规模的小树丛,这个计划能让你变得更加繁茂。
当然,你的学历得是正规途径获得的,可不是那种来路不明的哦。
这就好比你要参加一场正规的马拉松比赛,你得是通过正常的训练,有正规的参赛资格才行,不能走歪门邪道。
年龄也有限制。
你不能说自己年龄很大很大了还来参与这个计划,那肯定不合适。
毕竟这是一个培养未来人才的计划,年龄得在合理的范围内。
就像一场年轻人的聚会,虽然年龄大的也能参加,但总要有个界限,这样才能保证这个聚会的活力和朝气。
如果年龄太大,可能在学习的精力、适应能力等方面就不太符合这个计划的初衷了。
学业成绩也是很重要的一点。
你想啊,如果一个学生在学校里整天浑浑噩噩,成绩一塌糊涂,那怎么能证明他有能力在这个计划里好好发展呢?这就像一个厨师,连基本的厨艺都不过关,你怎么能指望他做出美味的大餐呢?你的学业成绩得能够显示出你的学习能力、努力程度等。
好的成绩就像是你的敲门砖,能让你在众多申请者中脱颖而出。
当然,这也不是说成绩稍微差一点就完全没机会,只要你有自己的闪光点,有进步的潜力,也是有可能被考虑的。
政治素质也不容忽视。
关于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财政部、人事部等五部委联合制定的《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2004]5号)精神,为了加快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培养步伐,推进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促进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为实现少数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北京大学等部属高校、科研院所和地方院校,今年继续为西部省区招收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博)士学位研究生,2017年安排我区生源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242名;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全国为1000名,教育部未做分省计划。
为了做好招生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1、招生录取。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和“自愿报名、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招生录取政策,即参加全国硕(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统一报名、考试,单独划线录取。
2、培养目标。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决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立志为西藏发展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3、就业政策。
在职考生考取后入学前须与所在单位和自治区教育厅签订定向协议书,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在职考生考取后入学前须与自治区教育厅签订定向协议书和补充协议书,毕业后按定向协议书和补充协议书要求回西藏自治区就业。
就业方式为: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毕业生回藏报名参加全区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公开招考按自治区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毕业生不按定向协议书约定回藏就业者,须按有关规定支付培养成本和违约金。
4、培养经费。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含基础培训)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按国家及招生单位相关规定缴纳。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拟录取办法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拟录取办法
1、本年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共3个名额,名额分配方式如下:
2、表演方向考生:笔试(管弦系即音乐作品论述,民乐系即现场笔试)成绩合格要求为50分,随后按主科成绩排名。
3、非表演方向考生按总成绩排名。
总成绩(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计算方式:
(1)作曲系:(外语+主科+综合分析+史论+面试)除以5
(2)音乐学系:(外语+主科笔试+作曲技术理论综合分析+口试)除以4 注:作曲系综合分析、音乐学系作曲技术理论综合分析成绩计算方式同普通计划考生。
4、各科成绩以100分制打分,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考生的成绩合格要求由院招生委员会根据考试实际情况讨论确定。
6、在录取阶段,院招生委员会可根据考试实际情况对名额分配方式进行调整。
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分配表
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分配表摘要:一、前言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背景与意义三、2024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分配表概述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政策及报考条件五、招生计划对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影响六、展望未来:培养更多的高层次骨干人才正文:一、前言随着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成为了当务之急。
为了更好地支持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我国政府在教育领域制定了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
本文将重点介绍2024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的分配情况,以及相关政策和报考条件。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背景与意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是我国政府为了解决少数民族地区人才短缺问题而实施的一项重要举措。
该计划旨在通过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培养一批具有较高素质、能够为家乡发展做出贡献的少数民族骨干人才。
这对于提高少数民族地区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三、2024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分配表概述根据相关资料,我们整理了2024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分配表。
从表中可以看出,各个省份的招生计划数量有所不同,但总体上都在稳步增长。
这将有助于为少数民族地区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和平台。
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政策及报考条件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需具备一定的资格。
首先,考生需为少数民族地区的户籍;其次,考生需具备良好的学术表现和综合素质;最后,考生需符合招生单位的相关要求。
通过这些条件,我们可以确保选拔出的人才具备一定的能力和潜力。
五、招生计划对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影响通过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我国政府为少数民族地区培养了大量优秀人才。
这些人才在毕业后回到家乡,为当地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他们推动了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文化繁荣,为家乡带来了新的活力。
六、展望未来:培养更多的高层次骨干人才随着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需求日益增长,培养更多的高层次骨干人才成为了当务之急。
教民厅〔2010〕1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
教民厅〔2010〕1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1年少数民族⾼层次教民厅…2010?1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1年少数民族⾼层次⾻⼲⼈才研究⽣招⽣计划的通知各省、⾃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等学校招⽣委员会,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有关研究⽣招⽣单位:现将2011年少数民族⾼层次⾻⼲⼈才研究⽣招⽣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少数民族⾼层次⾻⼲⼈才研究⽣招⽣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计划,此计划在全国研究⽣招⽣总规模之内单列下达,不得挪作他⽤。
2011年计划招⽣5000⼈,其中,博⼠研究⽣1000⼈,硕⼠研究⽣4000⼈,可招收10%的在职汉族考⽣和民族⾃治地⽅的⾮在职汉族考⽣,各招⽣单位要严格执⾏汉族考⽣招⽣⽐例要求,不得超⽐例录取。
被录取的硕⼠研究⽣,先在⾼校基础培训基地集中进⾏⼀年基础强化培训(基础培训点另⾏通知)。
博⼠研究⽣直接⼊校学习。
学⽣在校学习期间(含基础培训)住宿费、⽣活费⾃理。
各招⽣单位对家庭经济困难学⽣按国家有关政策予以资助,确保其完成学业。
⼆、考⽣报考资格的确认由各省、⾃治区、直辖市教育⾏政部门民族教育处负责,未设民族教育处的由⾼等教育处等相关处室负责。
各招⽣单位要认真做好报考考⽣的政审⼯作。
三、招⽣⼯作实⾏“定向招⽣、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和采取“⾃愿报考、统⼀考试、适当降分、单独划线”的原则。
招⽣录取的具体办法,由我部另⾏通知。
学⽣毕业后,按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
四、报考少数民族⾼层次⾻⼲⼈才计划的硕⼠⽣考⽣采取与全国硕⼠研究⽣统⼀报名⽅式,参加全国硕⼠研究⽣统⼀⼊学考试。
报考博⼠研究⽣的考⽣参加招⽣单位统⼀组织的博⼠研究⽣⼊学考试,考试科⽬和考试时间由招⽣单位⾃⾏确定。
五、各招⽣单位要严格执⾏和落实教育部单独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和其他相关政策,对符合国家确定的基本要求的考⽣实⾏差额复试。
录取⼯作按照德智体要求全⾯衡量,硕⼠研究⽣依照下达到各省、⾃治区、直辖市的计划数和民族⽐例顺次录取。
少数民族骨干培养计划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一、计划背景为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人才培养,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和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国家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
该计划旨在解决民族地区高层次人才匮乏问题,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边疆稳定。
二、计划目标㈠培养一批具备高素质、高层次、专业化的少数民族人才,为民族地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㈡增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推动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
三、培养方式㈠定向招生: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的招生计划,面向西部地区和享受西部政策待遇的民族自治地方、边境县(市)招生,同时考虑在其他省份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进行招生。
汉族考生需在这些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
㈡定向培养:学生入学后,按照“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进行培养。
培养学校为211以上重点大学,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养具备扎实理论基础和实际应用能力的高层次人才。
㈢定向就业:毕业后,学生需按照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服务期限为硕士5年、博士8年。
在职考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考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四、选拔条件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服务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
㈡应届本科毕业生需具备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条件,或在报考时已达到研究生入学资格。
㈢符合教育部办公厅下达的骨干计划有关通知中的生源范围及招生对象。
五、选拔流程㈠报名:学生填写报名表,提交相关材料,经学校审核后,获得报名资格。
㈡资格审查:学校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确保符合报名条件。
㈢初步筛选:根据报名材料和向学生本人及其院系了解到的相关情况,对报名学生进行初步筛选,确定进入面试选拔环节的学生名单。
㈣面试选拔:面试由学校组织,主要根据面试表现,同时参考报名材料,对报名学生进行综合评价,确定选拔结果。
西北民族大学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西北民族大学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目前对于研究生招生简章想必大家都非常关注,为方便大家及时了解全国各省市院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下面由出国留学网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西北民族大学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办法”,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西北民族大学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骨干计划招生是全国研究生招生的一部分,严格执行《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
(二)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二、生源范围及招生对象 以教育部当年下达文件为准。
三、报考流程 报考方式与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方式相同,需要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环节。
(一)资格审查: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的资格由各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确认和审核,具体程序请查询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网页。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网报结束前将《报考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以下简称《考生登记表》)送交或以邮政特快专递方式(EMS)邮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我校不接收其它快递方式。
(二)领取校验码:考生持《考生登记表》到报考点所在的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或省级考试管理机构)领取校验码(《考生登记表》上已有校验码的不用领取)。
领取校验码后进行网上报名,具体程序请查询报考点所在的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或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网页。
(三)报考条件、招生专业、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及考试方式等详见《西北民族大学2020年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西北民族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录取 (一)我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少数民族高层次 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
扶持少数民族骨干人才培养,推进多元文化
发展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文化的多元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培养已日益成为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任务之一。
为了更好地推进我国多元文化的发展,教育部针对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启动了研究生招生计划。
本计划旨在扶持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成长,为我国少数民族地区输送精英人才。
下面我们简单介绍该计划的实施细则。
该计划是由教育部牵头,各高等学府参与的国家性招生计划。
该计划旨在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包括硕士和博士研究生。
招生对象为少数民族优秀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专业技术人才。
通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程序选拔出优秀的骨干人才,赋予高额奖学金、免除学费等优惠政策,为其提供更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
很多学生对该计划可能不是特别了解,担心不能满足条件。
其实只要是少数民族优秀人才,即便可能学科不是特别突出,也有机会参加该计划。
因为该计划着眼长远,注重全面培养和多元文化交流,不仅为少数民族学生提供了更多高等教育和就业机会,同时也推进了多元文化的发展,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的事业做出了贡献。
此外,该计划还鼓励少数民族人才在毕业后回到自己的家乡或者自己民族所在地服务。
这些优秀人才带回去的知识、技能和精神,能够为当地的经济发展和文化交流起到积极的作用。
总之,教育部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少数民族地区输送高素质人才,提升了少数民族的综合实力,同时推进了我国的多元文化发展。
激励更多少数民族学生努力学习,为自己的人生添砖加瓦,为祖国繁荣昌盛做出贡献。
宁夏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
宁夏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
宁夏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是针对符合特定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的-项招生计划。
以下是关于该计划的一些详细信息:
1.招生对象: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博士研究生年度招生文件有关要求的少数民族应届考生和在职人员。
其中,宁夏回族自治区内的少数民族往届考生也可报考。
2.报名时间:硕士研究生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9日1 8时至10月20日12时,博士研究生报名时间则从2023年10月9日开始,至高校博士招生工作结束为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3.报名方式:考生可以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平台进行在线报名,并在线打印《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该表需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并由所在单位人事部[ ]或学校招生部门加盖公章后寄送至报考学校。
4.其他要求:汉族考生须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户籍且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内工作或就读。
同时,所有考生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在登记表上盖章后,方可报考。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会根据具体的招生政策和规定有所变化,因此请考生在报考前仔细阅读相关的招生文件和公告。
如果您需要更多信息,可以联系相关教育机构或招生部门咨询。
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5.06.10•【文号】教民[2005]11号•【施行日期】2005.06.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族区域自治正文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民〔2005〕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改委(计委)、财政厅(局)、民(宗)委(厅、局)、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教育部部属各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2004〕5号)精神,制定了《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财政部人事部二○○五年六月十日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的有关精神和《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2004〕5号)(以下简称《意见》)的要求,为确保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简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的顺利实施,保证教育质量,不断提高培养工作的社会效益,促进西部大开发和我国各民族的共同发展繁荣,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和第五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工作在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增强民族团结和维护国家统一中的战略作用。
努力培养造就一大批坚定地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地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的发展乐于奉献、具有较高科学人文素质和创新能力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逐步缓解和扭转西部和民族地区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匮乏的状况,改善少数民族人才的层次结构,提升少数民族人才存量的综合水平,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伟大目标的实现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
【计划】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暂行办法
【关键字】计划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暂行办法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2004]5号)和《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民[2005]11号)精神,结合自治区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工作情况,经商自治区发改委、民委、财政厅、人事厅同意,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招生工作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属于国家定向培养计划。
培养任务主要由国家部属的重点高等学校和有关科研院(所)承担并组织实施。
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等特殊措施招收学生;2.自治区教育厅负责全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组织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和人才培养的政策规定,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有关招生计划的申报、组织优秀考生报名、考生资格审核、定向培养协议的签订、定向生就业指导服务、毕业生的违约处理等项工作由自治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会同有关业务部门具体负责;3.凡属内蒙古地区户籍的在职、非在职少数民族考生和10%长期在区内生活、工作的汉族考生,符合国家规定的报考条件,在限定的时间内均可报名。
考生自行从教育部网站或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网站下载当年全国统一定制的报考硕士研究生登记表或报考博士研究生登记表一式三份,按要求填写,并携带相关资料接受报考资格审核;4.自治区鼓励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在职教师报考,攻读与本人所教专业相同或相近的高一层次学位;鼓励教育、科研、医学、民族文化艺术、信息技术、经济和公共事务管理工作等领域的在职人员报考,提高业务知识水平;支持蒙汉兼通的应往届毕业生报考,主要攻读自治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急需专业,特别是与清洁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生物环保等产业发展相关的专业。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报考资格确认工作的通告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报考资格确认工作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23.09.27•【字号】内教研函〔2023〕40号•【施行日期】2023.09.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报考资格确认工作的通告为做好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报考资格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一、报考条件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少数民族应届考生须为内蒙古自治区生源;少数民族往届考生须为内蒙古自治区户籍(学生集体户口除外),其中在职人员所在用人单位须在内蒙古自治区内。
汉族考生须为内蒙古自治区户籍、在内蒙古自治区工作3年及以上且报考时仍在职。
二、办理方式全程网上办理,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官网——办事服务——“内蒙古自治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登记服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服务系统”),或者直接输入网址进入“服务系统”首页。
/nmjy/nmjy_notice/index.act办理流程参考《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报考简略流程图》(附件1)和《内蒙古自治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报考登记服务管理系统使用说明》(附件2)三、办理时间(一)硕士研究生2023年10月8日—19日。
(二)博士研究生2023年10月10日—2024年5月31日。
(三)咨询电话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除硕士集中报名时间,法定节假日不办理审核工作。
四、所需材料考生填报信息,上传身份证、居民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诚信承诺书、本人免冠证件照片。
在职考生还须上传用人单位与职工本人签署的劳动合同、为职工本人缴纳社保(或发放工资)的佐证材料。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4.07.08•【文号】教民[2004]5号•【施行日期】2004.07.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2004年7月8日教民[2004]5号)新中国成立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十分关心和重视少数民族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工作,采取一系列特殊措施培养了一大批少数民族党政干部和各类专业人才。
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国家在大力扶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教育事业的同时,加大了为少数民族地区培养各类人才的工作力度。
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在全国部分重点高校和有关省、自治区的高校开办高校民族班、预科班;从1984年起在内地举办西藏班(校);1987年起举办内地高校新疆民族班、预科班;从2000年起举办内地新疆高中班等等,这些特殊的政策和措施极大地促进了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增进了各民族的大团结和凝聚力,保障了国家安全和边防巩固,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在国内外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但由于社会、历史、自然等原因,与沿海和内地发达地区相比,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科技教育和文化等各项事业的发展还有较大的差距,社会发展仍然比较缓慢,生产力发展水平还比较低,劳动者素质亟待提高,特别是博士、硕士毕业的高层次骨干人才严重匮乏,是制约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
据有关资料统计,西部地区各类专业人才仅占全国总量的20.4%,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只占13.6%,两院院士仅占8.3%,特别是少数民族院士更是凤毛麟角;少数民族地区专业技术人员中,工程技术人员和科学研究人员仅占15.4%和8.8%。
采取特殊措施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已成为关乎我国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维护国家长远稳定统一的一项迫切的政治任务。
2024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招生简章
2024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招生简章第一章招生背景与意义1.1 招生背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领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为了更好地推动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我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其中就包括了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1.2 招生意义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旨在选拔和培养少数民族地区的优秀人才,为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
通过此计划,还能促进各民族间的交流和融合,增进各民族之间的团结和友谊。
第二章招生对象与资格条件2.1 招生对象本计划招生对象为来自少数民族地区的在校大学生和应届高中毕业生。
2.2 资格条件(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基础,各专业报考要求视具体专业而定;(3)品学兼优,身体健康;(4)家庭经济状况中等及以下。
第三章招生专业与招生名额3.1 招生专业本次招生计划将面向少数民族地区开设各类专业,包括但不限于教育、医学、工程、文学、经济、信息技术等领域。
3.2 招生名额本次招生计划将招收1000名少数民族地区学生,名额不设限各专业各学校自行发布。
第四章招生程序与要求4.1 招生程序(1)网上报名:考生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指定的全球信息站进行报名,准确填写个人报名信息;(2)资格审核:按照招生计划要求,学校对报名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3)笔试/面试:经过初审的学生参加笔试/面试,根据考试成绩和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考察。
4.2 招生要求(1)遵守招生计划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义务;(2)服从学校的管理与教育,按照学校的要求完成教学任务;(3)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树立良好的少数民族学生形象。
第五章奖助政策与学业评定5.1 奖助政策(1)奖助对象:符合条件的学生;(2)奖励内容:包括学费减免、奖学金、学习资助等;(3)评定标准:坚持以奖励学习优秀活动开展的学生,建立健全奖助体系和评定标准。
5.2 学业评定对于参与本次计划的学生,学校将建立完善的学业评定制度,根据学生学习成绩、学科竞赛、科研成果等方面进行全面评定。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管理办法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管理办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是针对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发展不足、人才缺乏的现状而制定的一项计划。
为了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队伍建设,我国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其中之一就是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并制定了相应的招生管理办法。
本文旨在对“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管理办法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招生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招生范围、招生对象、招生程序、招生政策和培养要求等。
招生范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面向全国范围内的少数民族地区,重点覆盖经济欠发达地区、边疆地区以及民族地区等。
招生对象:主要针对在少数民族地区具有发展潜力和优势、具备一定的学术基础和专业素养的少数民族青年。
招生程序: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招生程序一般包括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或面试)、体检和复试等环节。
招生政策:为了吸引优秀的少数民族青年报考该计划,招生政策一般包括政府奖励政策、学费减免政策、项目资助政策、创业支持政策等。
培养要求: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要求培养的学生必须具备较高的学术能力和创新能力,能够在相关领域做出重要的科研成果和贡献,同时能够独立承担重大科研项目和国家重要任务等。
其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招生管理办法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公平公正:招生过程中要保证公平公正,遵循择优录取的原则,不能以民族身份作为唯一的录取标准。
2.培养质量:要确保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学生得到高质量的培养,为其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教育资源,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3.就业与创业:培养出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要注重培养其就业和创业能力,引导他们回到少数民族地区投身经济建设,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做出贡献。
4.评估与监督:对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进行定期评估与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以确保该计划的有效实施和培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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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管理办法为加快少数民族博士、硕士等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2004〕5号)和《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民〔2005〕11号)的要求,为确保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基本任务和措施1.党和国家采取特殊措施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是一项意义深远的政治任务,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单位要从战略高度认真做好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工作。
2.招生工作由教育部统一部署,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的统筹与协调工作,各招生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3.招生生源范围是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湖北恩施自治州,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重点招收教育(双语师资)、农牧业、医学、少数民族语言及特色文化艺术、信息技术和经济、能源、公共事业管理等领域从业人员。
4.招生工作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划线”等特殊措施。
二、管理机构及其职责(一) 教育部的主要职责:1.主管全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工作,制定招生工作的政策、管理规定和办法,规划与组织全国的招生工作,并监督执行情况;2.协调各招生单位的主管行政部门及生源地相关部门,落实少数民族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工作;3.对招生单位拟录取考生的报考资格、区域分布和民族比例等进行审核;4.会同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督促检查党的民族政策在招生工作中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协调相关部门解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二)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设有民教处的由民教处负责,未设民教处的由高教处等相关处室负责)的主要职责:1.生源地区教育行政部门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政策、管理规定和办法,协调本地区各有关部门配合各招生单位的工作,指导优秀考生报考;2.配合招生单位对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考生进行政审;3.招生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所在地区各招生单位的工作。
(三)招生单位的主要职责:1.执行上级部门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招生工作;2.对报考本单位的考生进行政审;3.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招生方案,编制招生专业目录,组织考试,完成录取工作。
三、招生计划及专业目录1.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现状及长远规划,做好人才需求预测,制订年度招生建议计划(含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并上报教育部。
2.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年度招生计划,并下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招生单位的招生计划。
3.各招生单位根据教育部下达的计划,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建设特点,制定招生专业目录。
四、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与考试(一)报考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保证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
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5.身体状况符合各招生单位的体检要求。
6.应届本科毕业生中的推荐免试生可申请进入本计划。
7.汉族考生限定为本计划生源范围内的在职人员和民族自治地方的非在职人员。
报考方式与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报考方式相同,具体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二)初试1.报考该计划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2.全国统考科目由教育部统一组织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命题。
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三)复试1.教育部采取“适当降分、单独划线”的特殊措施确定复试基本分数线。
2.复试工作由各招生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3.复试时间由各招生单位在教育部复试基本分数线划定后自行确定,一般不得晚于5月上旬。
4.在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招生单位可根据情况从其他招生单位调剂部分报考本计划的合格考生参加复试。
五、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与考试(一) 报考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3.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至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5.身体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报名安排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决定。
(二)考试1.初试的科目为外国语、政治理论(已获得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申请免试)和不少于两门的业务课。
考试形式为笔试。
考试时间和地点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自主确定。
2.复试名单、复试的方式方法、程序及要求由各招生单位自定,并于复试前公布。
3.对同等学力考生应加强考核,须对其加试(笔试)两门报考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六、录取1.录取工作必须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充分考虑各生源省区的人才需求。
2.各招生单位依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硕士研究生复试要严格执行教育部统一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不得再单设其他复试条件,要充分考虑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本科(或硕士)阶段学习成绩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要进一步加大对西藏、新疆等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的支持力度。
3.在考生综合素质达到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招生单位按各少数民族在当地民族总人口中的比例进行录取。
原则上,各招生单位所录取的非在职考生所占比例不超过50%,汉族考生所占比例不超过10%,博士考生中西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所占比例不低于80%。
4.不录取未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调剂考生。
5.招生单位因生源状况和学科建设等原因确需进行规模调整的,要向教育部提出申请,由教育部审批下达执行。
6.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必须在招生单位拟录取后,由招生单位牵头并先行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再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所在单位签订协议书。
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和定向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毕业生)与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
毕业后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7.各省级招办应按国家规定对招生单位的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录取名单必须经全国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联合办公会议审查通过后,才可发放录取通知书给考生本人。
七、其他1.所有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须接受为期一年的基础强化培训。
重点补修外语、大学语文等基础知识,兼顾其他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和宗教理论的学习和教育。
经考核合格后,进入招生单位开始硕士课程的学习。
2.对在报考及考试中违反有关规定、有舞弊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对在招生中违反有关规定,徇私舞弊或者给招生工作带来损失的人员,由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在单位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处理。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类别均为定向,硕士研究生非在职考生人事档案、户口转入录取单位,在职考生人事档案及户口由定向单位保管。
所有考生党团组织关系基础培训期间转至培训单位,培训考核合格后转入招生单位。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确定并予以公布。
四、一辈子孤单并不可怕,如果我们可以从中提炼出自由,那我们就是幸福的。
许多长久的关系都以为忘记了当初所坚持与拥有的,最后又开始羡慕起孤单的人。
五、恋爱,在感情上,当你想征服对方的时候,实际上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被对方征服了。
首先是对方对你的吸引,然后才是你征服对方的欲望。
六、没有心如刀割,不再依依不舍,只有,沉默相隔……七、和你在一起只是我不想给任何人机会。
八、一个人总要走陌生的路,看陌生的风景,听陌生的歌,然后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你会发现,原本是费尽心机想要忘记的事情真的就那么忘记了。
二十九、无数次在梦的意境,勾勒你的样子,那样的虔诚,和你的心灵一样,一生刻骨。
三十、有人背叛你,你却想挽回。
有人不爱你,你却讨好他。
何必为爱委屈自己。
一个人如真心爱你,绝不会对你忽冷忽热;一个人如真心想追你,绝不会跟你玩暧昧。
与其卑微的恋爱,不如选择单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