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党支部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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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新组织成立党组织[1]..

两新组织成立党组织[1]..

两新组织(新经济、新社会组织)成立党组织的程序一、建立党支部的条件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不足50人的基层单位,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党员在50人以上不足100人的,可设立总支部委员会,下设若干支部委员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党员超过50人的也可不设总支部委员会,而设支部委员会;党员超过100人的,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但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而设总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不足3人,没有条件单独成立党支部的单位,与邻近单位的党员组成联合党支部。

二、建立党支部的程序1.成立党组织筹备组。

选出筹备组负责人,主持成立党支部的有关事宜。

2.向上级党委写关于建立党支部的请示(附件1)。

请示的内容包括:建制单位的工作性质、人员数量等简要情况;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数量,建立党支部的依据和理由;所建党支部的性质;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数和委员设置方案等。

填写《“两新”组织单位建立党组织登记表》(附表2)、党员名册表(附表三)。

3.推荐支部候选人报上级党工委,上级承办人核实有关情况后,发放《基层组织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附表四),并向党委汇报选举准备情况及候选人预备人选审查情况,党工委作出意见。

4.上级党组织批准建立党支部的批复后(附件6),派承办人指导制订选举方案,准备选举事宜。

并负责协调给新成立的党支部开具介绍信、联系刻章事宜。

5.应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等额或差额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

(差额比列20%)6.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等额提名或直接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并对委员进行分工。

7.向上级党委写关于党支部委员会组成的请示(附件5)。

请示的主要内容包括:选举支部委员会的依据;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的简要情况,包括时间、出席大会的党员情况、候选人名额与应选人名额差额情况、选举结果等;党支部委员会选举书记;副书记的情况以及党支部委员的分工情况。

8.同意党支部委员组成及分工的批复。

(附件7)根据党支部的请示党工委作出批复。

成立党支部工作流程和条件有哪些

成立党支部工作流程和条件有哪些

党⽀部的基本要求,凡有正式党员3⼈以上的单位都应当建⽴党的⽀部。

以下是由店铺整理关于成⽴党⽀部⼯作流程的内容,希望⼤家喜欢! 成⽴党⽀部⼯作流程 党章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以上的,都应当成⽴党的基层组织。

党的基层组织,根据⼯作需要和党员⼈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党的基层委员会、总⽀部委员会、⽀部委员会。

设置党⽀部的基本要求是:凡有正式党员3⼈以上不⾜50⼈的基层单位,设⽴党的⽀部委员会; 正式党员不⾜3⼈,没有条件单独成⽴党⽀部的单位,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组成联合党⽀部; 凡有正式党员3⼈以上,执⾏临时任务时间较短或因某种原因暂时不能成⽴正式党⽀部的,可成⽴临时党⽀部; 建⽴党⽀部的⼀般程序 1、向上级党委写出建⽴党⽀部的请⽰。

请⽰的内容包括:建制单位的'⼯作性质、⼈员数量等简要情况;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数量,建⽴党⽀部的依据和理由;所建党⽀部的性质;党⽀部委员会组成⼈数和委员设置⽅案等。

2、上级党组织批准建⽴党⽀部以后,应召开⽀部党员⼤会,以⽆记名投票⽅式差额选举产⽣⽀部委员会。

3、召开党⽀部委员会,等额提名或直接选举产⽣党⽀部书记、副书记,并对委员进⾏分⼯。

4、向上级党委写出党⽀部委员会组成的请⽰。

请⽰的主要内容包括:选举⽀部委员会的依据;⽀部党员⼤会进⾏选举的简要情况,包括时间、出席⼤会的党员情况、候选⼈名额与应选⼈名额差额情况、选举结果等;党⽀部委员会选举书记;副书记的情况以及党⽀部委员的分⼯情况。

5、上级批复。

党⽀部委员会开始⼯作,履⾏⾃⼰职责。

(由⽀部的党员⼤会选举产⽣,任期两或三年。

⼀般设书记、副书记及委员。

⼀般正式党员三⼈以上,五⼗⼈以下的单位可设⽴、) 建⽴党⽀部的条件 有正式党员3⼈以上的⼊园企业,并且党组织关系在现所在单位或能够转⼊⽕炬⾼新区党委的。

建⽴党⽀部的程序 1、向上级党组织上报申请建⽴党⽀部的请⽰。

党支部设置的基本原则。

党支部设置的基本原则。

(1)党支部设置的基本原则。

按照党章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党章关于基层组织设置的规定,是以生产、工作和行政单位原则确定的。

在社会主义国家,为了组织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建立了各种类型的生产、工作和行政单位,每个公民都在一定单位中工作和生活,这些单位构成了一个整体的社会。

社会主义的各项事业都是在这些基层单位中进行的。

党为了实现自己的任务,就必须在这些单位建立党的支部。

按照生产、工作、行政单位建立党支部,这是党支部设置的基本原则。

(2)党支部设置的基本要求。

①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不足50人的基层单位,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

②党员在50人以上不足100人的,设立总支部委员会,下设若干支部委员会。

③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党员超过50人的也可不设总支部委员会,而设支部委员会。

④党员超过100人,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但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而设总支部委员会。

⑤正式党员不足3人,没有条件单独成立党支部的单位,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组成联合党支部。

⑥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执行临时任务时间较短或由于某种原因暂时成立不起来正式党支部的,可成立临时党支部。

党支部的组织形式来源:文山州地震局党支部时间:2007-5-14 9:02:00 浏览:596次一、党支部委员会的产生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的领导班子。

党章规定:党的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在一般情况下,支部委员会不采取任命或指定的办法,但在某种特殊情况下,如新建立党支部,党员之间相互不太了解;有些问题较多,不具备选举条件,可以由上级党组织临时指定,经过一段工作以后,条件具备后,就及时进行民主选举。

二、党支部委员的职数和设置党支部委员的职数和设置应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来确定。

党支部的设置原则有何具体规定

党支部的设置原则有何具体规定

” 党支部的设置原则有何具体规定党章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根据这些规定,党的基层组织的设置形式,应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的人数来确定。

在一般情况下,党员超过100人的,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下设若干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党员超过50人的,可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下设若干支部委员会;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又不足50人的基层单位,可设立党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组成联合支部。

对党员不足100人或50人的部分单位,如果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

正式党员不足3人,没有条件单独成立党支部的生产单位、工作单位、行政单位及其他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其党员可与同一地区邻近单位或行业接近的单位的党员联合组成党支部。

由于联合党支部的党员分布在不同单位,彼此缺少了解,组建党支部时,由上级党组织派人主持或指定召集人酝酿、协商并组织工作,待党员互相熟悉后,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党的支部委员会,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在听取党员意见的基础上任命支部书记或代理支部书记。

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执行临时任务需要一段时间,或者由于某种原因暂不具备成立正式党支部的条件的,可以成立临时党支部。

临时党支部的支部委员会成员可由党员大会选举,也可由上级党组织指定。

成立临时党支部要经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

临时党支部不能接受新党员,但对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应加以培养,在临时任务完成后,将其表现情况向本人所在单位党组织介绍。

新成立党支部和撤销党支部都要经过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在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的基层单位,新成立党支部和撤销原有的党支部,均要报地方或上级主管部门党的委员会批准。

党的基层委员会所属党支部,要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党的基层总支部委员会所属党支部,要报总支部委员会或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由几个基层单位联合成立的党支部,要报地方或主管单位的党组织批准。

成立新党支部流程详细讲解

成立新党支部流程详细讲解

关于成立新党支部及支部委员会的工作程序(一)设置党支部的原则和要求按照党员人数以及地域和单位设置党支部,是设置党支部的一般原则。

科学合理的党支部设置是保证党支部允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的前提和基础。

党章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根据上述精神,设置党支部的基本要求是:1.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不足50人的基层单位,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2.党员在50人以上不足100人的,可设立总支部委员会,下设若干支部委员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党员超过50人的也可不设总支部委员会,而设支部委员会;3.党员超过100人的,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但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而设总支部委员会;4.正式党员不足3人,没有条件单独成立党支部的单位,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组成联合党支部;5.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执行临时任务时间较短或因某种原因暂时不能成立正式党支部的,可成立临时党支部;6.部分对国计民生影响重大的科研院所、工矿企业、外交外贸机构和边防要塞机关,虽然党员不足50人或100人,但领导力量较强的,经上一级党委批准,也可以建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

(二)建立党支部的一股程序1.向上级党委提交建立党支部的请示。

请示的内容包括:建制单位的工作性质、人员数量等简要情况;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数量,建立党支部的依据和理由等。

《请示》文书格式如2.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即可成立党支部。

3.建立新党支部后,可依党章规定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

(三)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产生的原则和要求遵从实际出发的原则。

党支部委员的职责和设置,应从具体单位的实际出发,依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来确定。

党章规定,党的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高新产业开发区建立党支部的条件

高新产业开发区建立党支部的条件

高新区建立党支部的条件
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入园企业,并且党组织关系在现所在单位或能够转入高新区党委的。

建立党支部的程序
1、向上级党组织上报申请建立党支部的请示。

请示的内容一般包括:建立单位的工作性质、人员数量等简要情况;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数量,建立党支部的依据和理由;党支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和委员设置方案等。

2、上级党组织批准建立党支部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

3、选举产生的党支部委员会,召开第一次支部委员会议,对经上级党组织同意的书记、副书记候选人进行选举,并对委员进行分工。

如果党员人数较少,可只设书记,也可以设正、副书记,正、副书记通过全体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

4、向上级党组织上报选举结果的报告。

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支部党员大会选举结果,党支部委员会选举结果以及党支部委员的分工情况。

5、上级党组织批复。

企业党支部正式成立
成立党支部流程图。

党支部成立、选举支部委员会的工作程序及文书模板参考

党支部成立、选举支部委员会的工作程序及文书模板参考

党支部成立、选举支部委员会的工作程序及文书模板参考党支部设置一般以单位为主,以单独组建为主要方式。

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支部。

党支部党员人数规模建议控制在30人以下,一般不超过50人。

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单位,应当按照业务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

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

为期6个月以上的工作项目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

党支部的成立,一般由基层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基层党委召开党委会研究决定并批复,批复时间一般不超过1个月。

经党委审批同意后,基层单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或者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

选举结果报党委审批。

根据工作需要,党委可以直接作出在基层单位成立党支部的决定。

一、前期准备1.向上级党组织请示建立党支部。

需要建立或调整党支部,应向上级党组织呈报书面请示。

内容包括:建制单位的工作性质、人员数量等简要情况;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数量,建立党支部的依据和理由。

请示文书参考格式如下:关于成立×××党支部的请示×××党委:……(单位或部门简要情况介绍)。

我单位现有党员×人,其中,正式党员×人,预备党员×人,……。

为了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文件的规定,决定成立×××党支部。

当否,请示。

(单位或部门公章)××××年×月×日2.向上级党组织请示设立党支部委员会。

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上级党组织批准建立党支部后,应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从单位的实际出发,依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来研究确定支部委员会设置及选举方案,并请示上级党组织。

一般情况下,支部委员会不采取任命或指定的办法,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新建立党支部,党员之间相互不太了解或问题较多,不具备选举条件的,可以由上级党组织临时指定,经过一段时间条件具备后,再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党支部工作流程

党支部工作流程

党支部工作流程篇一:党支部的日常工作流程党支部的日常工作流程、怎样建立党支部?(一) 设置党支部的原则和要求按照党员人数以及地域和单位设置党支部,是设置党支部的一般原则。

设置党支部的基本要求是: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不足50人的基层单位,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党员在50人以上不足100人的,可设立总支部委员会,下设若干支部委员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党员超过50人的也可不设总支部委员会,而设支部委员会;党员超过100人的,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但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而设总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不足3人,没有条件单独成立党支部的单位,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组成联合党支部;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执行临时任务时间较短或因某种原因暂时不能成立正式党支部的,可成立临时党支部。

(二) 建立党支部的一般程序1、申报单位就建立党组织等事项与上级基层党(工)委进行沟通。

内容包括:单位的概况;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数量;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数和委员人选基本情况等。

2、上级党(工)委根据有关规定对申报单位情况进行初审。

、上级党(工)委初审同意以后,申报单位向上级党(工)委呈报关于建立党支部及支委会候选人的请示。

请示内容包括:a、说明成立总支、支部的单位党员人数,分布情况。

b、要求设立总支、支部的理由。

c、支委候选人名单。

d、要求设总支的,说明计划下设支部数、委员会的人数。

4、上级党(工)委对支委会人选进行考察,形成考察报告(党员人数在三人以上、七人以下的只设支部书记)。

5、上级党(工)委会研究审批通过后发文批复。

6、申报单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和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并对委员进行分工。

7、向上级党(工)委报告选举结果。

8、上级党(工)委审批、下发批文批准,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二、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的内容有哪些?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包括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课、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支委会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口头或书面思想汇报、谈心、民主评议党员、交纳党费、党员电化教育、远程教育等。

成立新党支部流程详细讲解

成立新党支部流程详细讲解

关于成立新党支部及支部委员会的工作程序(一)设置党支部的原则和要求按照党员人数以及地域和单位设置党支部,是设置党支部的一般原则。

科学合理的党支部设置是保证党支部允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的前提和基础。

党章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根据上述精神,设置党支部的基本要求是:1.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不足50人的基层单位,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2.党员在50人以上不足100人的,可设立总支部委员会,下设若干支部委员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党员超过50人的也可不设总支部委员会,而设支部委员会;3.党员超过100人的,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但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而设总支部委员会;4.正式党员不足3人,没有条件单独成立党支部的单位,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组成联合党支部;5.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执行临时任务时间较短或因某种原因暂时不能成立正式党支部的,可成立临时党支部;6.部分对国计民生影响重大的科研院所、工矿企业、外交外贸机构和边防要塞机关,虽然党员不足50人或100人,但领导力量较强的,经上一级党委批准,也可以建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

(二)建立党支部的一股程序3.建立新党支部后,可依党章规定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

(三)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产生的原则和要求遵从实际出发的原则。

党支部委员的职责和设置,应从具体单位的实际出发,依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来确定。

党章规定,党的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一般情况下,支部委员会不采取任命或指定的办法,只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新建立党支部,党员之间相互不太了解或问题较多,不具备选举条件的,可以由上级党组织临时指定,经过一段时间条件具备后,再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组建程序

组建程序
非公党组织组织建立党支部
工作程序
1、成立条件: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在本辖区内经商和完税的企业,并且党员组织关系在本区或能够转入联和街道党工委(因其他原因不能直接转入的必须由现组织关系所在地出具临时组织关系证明,证明党员身份)
2、请示:非公企业以企业党组织筹备组名义,向联和街党工委提出成立党支部的书面请示(含企业简况,附党员[含流动党员]花名册),并酝酿支部委员候选人(差额1名)
3、转移组织关系:将企业所属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入街道党工委
4、批复:街道党工委经了解企业情况和转入党员组织关系后,上报区委组织部,批复该企业的请示内容
5、做好支部选举前的准备工作:制定选举办法、印制选票、准备选票箱、选举结果报告单等
6、确定选举时间及地点:党组织筹备组将选举实施的时间、地点通知街道党工委,并布置好会场(有条件的企业可挂党旗),街道党工委将派人参加指导选举工作
7、选举支部委员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进行,并宣布选举结果
8、选举支部书记(含副书记):在当选支部委员中选举产生支部书记、副书记
9、将选举结果书面报街道党工委审批
10、街道党工委书面批复,并刻制支部印章,制作支部牌匾,党组织即告成立。

(完整版)成立新党支部流程详解

(完整版)成立新党支部流程详解

关于成立新党支部及支部委员会的工作程序(一)设置党支部的原则和要求按照党员人数以及地域和单位设置党支部,是设置党支部的一般原则。

科学合理的党支部设置是保证党支部允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的前提和基础。

党章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根据上述精神,设置党支部的基本要求是:1.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不足50人的基层单位,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2.党员在50人以上不足100人的,可设立总支部委员会,下设若干支部委员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党员超过50人的也可不设总支部委员会,而设支部委员会;3.党员超过100人的,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但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而设总支部委员会;4.正式党员不足3人,没有条件单独成立党支部的单位,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组成联合党支部;5.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执行临时任务时间较短或因某种原因暂时不能成立正式党支部的,可成立临时党支部;6.部分对国计民生影响重大的科研院所、工矿企业、外交外贸机构和边防要塞机关,虽然党员不足50人或100人,但领导力量较强的,经上一级党委批准,也可以建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

(二)建立党支部的一股程序1.向上级党委提交建立党支部的请示。

请示的内容包括:建制单位的工作性质、人员数量等简要情况;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2.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即可成立党支部。

3.建立新党支部后,可依党章规定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

(三)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产生的原则和要求遵从实际出发的原则。

党支部委员的职责和设置,应从具体单位的实际出发,依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来确定。

党章规定,党的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一般情况下,支部委员会不采取任命或指定的办法,只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新建立党支部,党员之间相互不太了解或问题较多,不具备选举条件的,可以由上级党组织临时指定,经过一段时间条件具备后,再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成立党总支条件

成立党总支条件

设立党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有哪些条件?党组。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46条规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可以成立党组。

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党组的任务,主要是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团结非党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

”可见,党组不是一级党组织,而是党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设立的派出性机构,在上述组织中发挥着领导核心作用。

党组的成员,由批准成立党组的党组织决定。

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它成立的党组织领导。

党委。

一般情况下,党员人数超过10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

有的基层单位党员人数虽然不足100名,但因特殊情况和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

党总支。

党员人数超过5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

有的基层单位党员人数虽然不足50名,但因特殊情况和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成立党总支委员会。

党支部。

正式党员人数超过3名、不足5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支部。

其中,党员人数超过7名的,应设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不足7名的,只设书记1人,必要时可设副书记1名。

正式党员人数虽然不足3名的,可以和临近单位的党员成立联合党支部。

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为完成某项临时性任务而成立的临时单位、临时机构、短期学习班等,经批准可以成立党的临时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

临时党组织的书记、副书记和委员会委员由上级党组织指定。

成立党支部工作流程

成立党支部工作流程

篇一:成立党支部工作的一般流程成立党支部工作的一般流程党章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一、设置党支部的基本要求是:1、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并且党组织关系在现所在单位或能够转入所属党委,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2、正式党员不足3人,没有条件单独成立党支部的单位,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组成联合党支部;3、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执行临时任务时间较短或因某种原因暂时不能成立正式党支部的,可成立临时党支部;二、建立党支部的一般程序:1、向上级党委写出建立党支部的请示。

请示的内容包括:建制单位的工作性质、人员数量等简要情况;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数量,建立党支部的依据和理由;所建党支部的性质;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数和委员设置方案等。

(见范例1)2、转移组织关系。

上级党组织同意建立党支部后,将企业所属党员组织关系转入企业所在地党委。

3、批复:党委经了解企业情况和党员情况后,批复该企业的请示内容。

4、做好支部选举准备工作:制定选举办法、印刷选票、准备选票箱、选举结果报告单等。

5、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按《中国共产党基础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进行选举,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出支部委员会委员,并宣布选举结果。

6、选举产生的党支部委员会,召开第一次支部委员会议,在当选支部委员中对经上级党组织同意的书记、副书记候选人进行选举,并对委员进行分工。

如果党员人数较少,可只设书记,也可以设正、副书记,正、副书记通过全体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

7、向上级党委写出党支部委员会组成的请示。

请示的主要内容包括:选举支部委员会的依据;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的简要情况,包括时间、出席大会的党员情况、候选人名额与应选人名额差额情况、选举结果等;党支部委员会选举书记、副书记的情况以及党支部委员的分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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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党支部的条件、程序和流程图建立党支部的条件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企业,并且党组织关系在现所在单位或能够转入所属党工委的。

建立党支部的程序1、向上级党组织上报申请建立党支部的请示。

请示的内容一般包括:建立单位的工作性质、人员数量等简要情况;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数量,建立党支部的依据和理由;党支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和委员设置方案等。

2、上级党组织批准建立党支部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

3、选举产生的党支部委员会,召开第一次支部委员会议,对经上级党组织同意的书记、副书记候选人进行选举,并对委员进行分工。

如果党员人数较少,可只设书记,也可以设正、副书记,正、副书记通过全体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

4、向上级党组织上报选举结果的报告。

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支部党员大会选举结果,党支部委员会选举结果以及党支部委员的分工情况。

5、上级党组织批复。

企业党支部正式成立。

成立党支部流程图机关党组织换届“公推直选”基本程序和步骤一、筹备阶段(一)成立筹备公推直选领导小组。

一般由本届机关党委、(总)支部的委员组成(二)制定实施方案。

方案应包括公推直选的职位职数、任职资格条件、工作步骤、《选举办法(草案)》及组织领导等主要内容。

将方案上报区直机关工委审核备案(见范文1)。

(三)做好宣传发动。

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公推直选的目的意义、职位、职数、任职条件、推荐和选举办法步骤等。

(四)材料准备。

包括:会议通知、党组织的工作报告、选票制作、向上级上报党组织公推直选的请示、选举办法草案、主持词等。

(五)会务准备。

会场布置、横额制作、投票箱、投票程序、后勤工作等。

二、公推阶段1、公布实施方案。

2、组织“公推”。

通过组织,推荐表形式进行党组织推荐、党员推荐和党外群众推荐委员、书记、副书记初步人选,发动党员和党外群众推荐填写《×××党组织领导班子换届“公推直选”党组织(党员、党外群众)推荐候选人登记表》(见范文2)。

3、确定初步人选。

党组织根据推荐票数、班子结构和工作需要,按不低于20%的差额比例提出初步人选建议名单,党支部或党小组征得多数党员同意后,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

4、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

对初步人选按不低于应选名额的比例20%的比例研究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再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研究等额选举确定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

5、公示。

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3—5天公示(见范文3)。

6、上报上级审批。

将候选人预备人选上报区直机关工委审批(见范文4)。

三、选举阶段1、大会选举的一般程序:支部党员大会由上届支部委员会主持(见范文7)。

(1)组织党员入场,分发有关材料;(2)大会主持人向全体党员报告党员出席情况和宣布大会选举内容(党的委员会负责同志作工作报告、讨论工作报告和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推选监票人、计票人、选举产生新的领导班子);(3)宣布开会,全体起立,奏《国歌》;(4)上届总支部(支部)负责人作工作报告;(5)党员分组讨论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6)讨论大会选举办法(草案)(见范文5);(7)宣读上级党组织对正式候选人的批复,向全体党员介绍候选人情况,并由候选人回答党员和群众代表的提问。

(8)通过大会选举办法和推选监票人、计票人。

(9)清点人员和分发选票(见范文6);(9)说明填写选票的方法、检查票箱、依次投票;(10)由与会党员进行正式无记名投票选举、清点票数、计票;(11)监票人公布计票情况;(12)大会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13)通过中国共产党×××支部党员大会关于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4)全体起立,奏《国际歌》;(5)宣布大会闭会。

2、报请上级党组织选举结果审批。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将选举产生的书记、副书记报区直机关工委审批,委员报区直机关工委备案(见范文8)。

范文参考1、△△△“公推直选”工作实施方案我机关党委(总)支部任期届满,根据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区直机关工委的“关于在区直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换届中推行‘公推直选’的意见”,为做好换届工作,扩大党内民主,特制定本党组织换届“公推直选”工作实施方案如下:一、本机关党委(总)支部的基本情况:现有党员△名(其中预备党员△)。

△年△月换届选举,产生委员△名,其中正副书记各△名,于△年△月届满。

二、本机关党委(总)支部下届班子配备职数:委员△名,其中书记一名,副书记△名。

三、下届机关党委(总)支部公推直选委员候选人基本条件:一是有被选举权,且有2年以上党龄的党员;二是党性强、作风正、在党员干部职工中有较高威信;三是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党组织书记和专职副书记要有一定的党务工作经验;四是机关党组织书记由部门党员行政正职或副职兼任。

机关党组织副书记一般由部门中层以上党员干部专任或兼任。

四、动员部署(△月△旬)。

分别召开支委会、党员会议,进行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的选举氛围。

五、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月△旬)。

1、召开党员会议,无记名投票直接推荐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

六、确定预备候选人选(△月中△旬)。

综合党员和群众的推荐情况,按20%差额选举确定候选人,报区直机关工委批准。

七、制定选举办法。

按照组织章程,制定选举办法(见范文2)。

八、召开党员选举大会(△月△旬或△月△旬)。

召开全体党员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并分两轮进行,即第一轮直接差额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第二轮直接等额选举产生书记。

选举结束后,将选举正副书记结果报△△△党委审批,及把委员选举结果分工情况报党委备案。

九、组织领导。

成立机关党委(总)支部“公推直选”党支部书记领导小组,由△△△任组长,△△△、△△△、△△△任副组长,△△△、△△△、△△△、△△△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由△△△任办公室主任,△△△同志任副主任。

2、XXX党委(党总支部、党支部)换届“公推直选”党组织(党员、党外群众)推荐候选人登记表填表时间:XX 年XX 月日说明:党组织、党员、党外群众推荐候选人三种3、△△△“公推直选”候选人预备人选公示根据区直机关工委《“关于在区直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换届中推行‘公推直选’的意见”》有关规定,现将本选举△△△候选人预备人选△△△等△名同志(按姓氏笔划为序)的基本情况公示如下:△△△,男,△族,△年△月出生,△△△人,△△年△月入党,△△学历,现任△△职务;。

公示时间:△△年△月△日―△日如发现预备人选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问题及对以上人选的情况有异议,可当面或用信函、电话或电子邮件以实名方式向筹备组反映。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地址△△△党组织换届筹备组△△年△月△日4、关于召开中共×××支部党员大会公推直选的请示中共崇左区△△△委员会:中共×××支部委员会现有党员△名,已任期届满,支部委员决定于×月召开党员大会换届直举。

这次大会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上届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直接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书记和委员。

中共×××支部委员会拟设委员X名,其中,书记一人,副书记一人。

支部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经党员、党外群众代表民主推荐,支部委员会讨论,产生候选人初步人选,对确定的候选人初步人选严格进行任职条件审查,根据审查结果,确定党组织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拟提×××、×××、×××、×××、×××(按姓氏为序)为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差额比例为百分之二十;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办法,支部委员会委员差额产生,支部书记、副书记等额选举产生,在党员大会上直接选举产生。

以上请示当否,请批示。

附:表一本届支委成员情况表(略)表二下届支委候选人预备人选情况表中共×××支部委员会20××年×月×日表二下届支委候选人预备人选情况表5、△△△“公推直选”选举办法崇左区△△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制定本次党员大会选举办法。

一、大会的选举工作,由上届支部委员会主持。

二、经党委批准,新一届中共崇左区△△机关支部委员会设委员△名、书记1名、副书记△名。

三、中共崇左区△△机关支部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经党员、党外群众代表民主推荐,支部委员会讨论,报党委支部批准后确定。

先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必须在已经确定为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中确定。

四、委员按不低于应选人数20%的比例由全体党员投票差额选举,书记、副书记由全体党员投票等额选举。

五、凡党组织关系在本单位的正式党员(除正在留党察看者外)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参加选举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到会党员对于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可以投弃权票,也可以另选他人。

如赞成,在其姓名上方的小方格内画一个“○”。

如不赞成,在其姓名上方的小方格内画一个“×”;如弃权,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在选票后边空格内将另选人姓名填上,并在其姓名上方的小方格内画一个“○”。

每张选票所赞成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作废。

如果选举所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投票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投票无效,重新进行选举。

六、被选举人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依次取至应选名额。

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进行再次选举。

如果最后几名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半数且得票数相等,无法确定谁当选时,应就这几名候选人再次投票,得赞成票多者当选。

如遇书记、副书记候选人作为委员候选人在委员选举中落选的,则由全体党员就出缺的书记或副书记候选人,在已经当选的委员中重新酝酿确定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然后选举书记或副书记。

七、选票一律用蓝黑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要准确,位置要端正。

选举人将选票填好后,由本人投入票箱。

到会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替投票。

投票的顺序是:首先由监票人投票,然后由党员依次投票。

八、大会设监票人×名,监票人由上届支部委员会提名,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

已作为候选人的党员不能担任监票人。

监票人在上届支部委员会领导下,对大会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计票人由大会指定。

计票情况由监票人公布,选举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宣布。

九、本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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