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查办程序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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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查办程序和方法

案件查办程序和方法

案件查办程序和方法案件的查办程序和方法是指在法律范围内,依照法律规定和司法程序,对涉及的案件进行调查、审理和判决的一系列程序和方法。

它是确保司法公正、维护法律权益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从案件的立案、调查、审判和执行等方面,简要介绍案件查办的一般程序和方法。

一、案件立案程序和方法案件的立案是指将犯罪案件纳入司法审判程序的过程。

一般而言,案件的立案程序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步骤:1.报案:当发生涉及刑事责任的案件时,被害人或其他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报案。

报案人应当提供案件基本信息(如案发地点、时间、犯罪嫌疑人等),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2.立案审查: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会对报案信息进行审查,判断是否应该立案,并决定是否开展进一步的调查工作。

如果认为无法立案或者不予受理,应向报案人出具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3.立案登记:经立案审查后,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会将案件登记并分配到具体的办案人员,确定案件的立案号码,生成案卷,并开始开展调查工作。

二、案件调查程序和方法案件调查是对案件相关事实进行查明和证据收集的过程。

它是案件查办的核心环节,可以分为初查、侦查和审查三个阶段:1.初查:在案件立案后,办案人员首先会对案件的基本情况进行初查,包括案件背景、涉案人员、案件犯罪事实等的核实。

初查的目的是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为后续的侦查做好准备。

2.侦查:侦查阶段是对案件涉案人员的相关事实进行深入调查的过程。

在侦查过程中,办案人员要进行现场勘查、询问、搜查、抓捕等操作,同时还要进行证据的保全和鉴定工作。

侦查的目的是查明案件的真相,收集有关证据,以便向法院提起公诉或作出其他合适的处理决定。

3.审查:准备案件移送审判前的最后阶段。

审查阶段主要是综合搜集和审查案件涉及的证据材料,并评估案件的证据充分性和证据合法性,决定是否予以起诉。

三、案件审判程序和方法案件审判是在法庭上进行的诉讼活动,涉及法官、检察官、辩护人、原告、被告等参与者。

纪检监察案件查办流程

纪检监察案件查办流程

纪检监察案件查办流程
纪检监察案件查办流程是指在纪检监察部门接到举报或发现涉
嫌违纪违法行为后,按照规定程序开展调查、核实、审查、立案、审理等工作的过程。

一般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 接受举报或发现涉嫌违纪违法行为:纪检监察部门接到群众举报或是自行发现涉嫌违纪违法行为后,需及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

2. 确定案件性质和范围:根据收集的证据材料,纪检监察部门需要对案件性质和范围作出初步判断,决定是否立案调查。

3. 开展调查核实:立案后,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搜集更多的证据材料。

调查核实期间,可以进行询问、勘验、查阅、抽样检验等活动。

4. 提出审查意见:调查核实结束后,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案件作出初步的审查意见,报请有关领导审查。

审查内容主要包括案件事实、证据充分性、违纪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后果等。

5. 确定处分措施:有关领导根据审查意见和有关规定,决定对违纪违法行为者作出何种处分措施,如停职检查、调整岗位、降职或撤职、行政处罚等。

6. 实施处分措施:纪检监察部门按照领导的决定,对违纪违法行为者进行处分,并将处理结果通报相关部门或单位,以及公开通报或通报当事人所在单位。

纪检监察案件查办流程在实践中需要遵循法律法规、程序规定,注重法制化、规范化、程序化,充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国家
法律和群众利益。

法律案件处置步骤(3篇)

法律案件处置步骤(3篇)

第1篇一、案件受理1. 接到案件后,首先进行初步审查,判断案件是否符合受理条件。

2. 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及时立案,并告知当事人立案时间和相关事项。

3. 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告知当事人不予受理的理由,并说明相关法律规定。

二、案件调查1. 调查取证:通过询问当事人、证人、调取证据材料等方式,收集案件相关证据。

2. 调查核实:对收集到的证据进行核实,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3. 调查分析:对案件事实进行分析,判断案件性质、责任和赔偿等。

4. 制作调查报告:根据调查情况,制作详细的调查报告,为案件处理提供依据。

三、案件审理1. 通知当事人:在审理前,应当及时通知当事人,告知开庭时间、地点和相关事项。

2. 开庭审理: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开庭审理,当事人可以陈述事实、提供证据、质证和辩论。

3. 制作庭审笔录:记录庭审过程中的关键信息,包括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证据材料等。

4. 依法判决: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依法作出判决。

四、判决执行1. 制作执行通知书:判决生效后,制作执行通知书,明确执行范围、期限和方式。

2. 执行措施:采取强制措施,如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确保判决执行。

3. 执行监督:对执行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执行公正、及时。

4. 执行完毕:执行完毕后,制作执行结案报告,归档备查。

五、案件复查1. 当事人申请复查: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以申请复查。

2. 复查程序: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复查,包括审查当事人申请、调查取证、制作复查报告等。

3. 复查决定:根据复查情况,依法作出复查决定。

4. 复查执行:复查决定生效后,依法执行复查决定。

六、案件归档1. 案件归档:案件处理完毕后,将案件材料整理归档。

2. 归档要求:按照档案管理规定,确保案件材料完整、规范。

3. 档案保管:对归档的案件材料进行保管,确保档案安全。

4. 档案利用:按照规定,对档案进行查阅、借阅和利用。

七、案件统计1. 统计数据:对案件受理、审理、执行等环节进行统计,形成案件统计报表。

法律案件处置步骤(3篇)

法律案件处置步骤(3篇)

第1篇一、案件受理1. 接到案件线索或投诉后,首先应当对案件进行初步审查,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判断是否属于本机关管辖。

2. 审查案件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当事人主体资格、案件性质、管辖权等。

3. 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应当填写《案件受理登记表》,明确案件编号、当事人信息、案件来源、案件类型等。

4. 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应当告知当事人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做好解释和记录。

5. 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特殊案件,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二、立案调查1. 根据案件情况,成立调查组,明确调查组成员、职责分工和调查期限。

2. 调查组应当依法收集、固定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询问当事人、证人,查阅相关资料,提取电子数据等。

3. 对涉及第三方利益的案件,应当依法进行调解、和解,争取达成一致意见。

4. 对需要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依法履行审批手续,并采取相应措施。

5. 调查过程中,应当注意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调查活动合法、公正、高效。

三、案件审理1. 调查结束后,调查组应当撰写调查报告,明确案件事实、证据、处理意见等。

2. 将调查报告提交给审理部门,审理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审理。

3. 审理部门应当召开审理会议,对案件进行审理,形成审理意见。

4. 审理过程中,当事人有权陈述、申辩,审理部门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

5. 审理部门应当根据审理情况,依法作出判决、裁定或决定。

四、执行与监督1. 依法对判决、裁定或决定进行执行,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2. 对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寻求支持。

3. 加强对执行工作的监督,确保执行活动合法、公正、高效。

4. 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五、结案与归档1. 案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及时结案,填写《案件结案报告》,明确结案原因、处理结果等。

2. 将案件结案报告、调查报告、审理意见等相关材料整理归档。

3. 对归档材料进行编号、登记,确保档案管理规范、有序。

查办案件主要经验和做法

查办案件主要经验和做法

查办案件主要经验和做法查办案件这事儿,听起来挺复杂,但其实说白了就是抓住真相、惩治坏蛋,保证社会的公正与和谐。

今天咱们就来聊聊这其中的一些经验和做法,轻松点儿,别让这话题太严肃。

1. 事前准备1.1 情报收集首先,查案前的情报收集那是必须的!就像打仗之前要侦查敌情,咱们查案也是一样。

要明白,信息就是力量,谁掌握了信息,谁就掌握了主动权。

调查员们可是要像福尔摩斯一样,找蛛丝马迹,分析线索,哪怕是一张不起眼的发票,背后可能藏着个大秘密!这可不是随便说说,很多时候,破案的关键就藏在细节里。

1.2 团队合作再说说团队合作,这就像一锅好汤,光有水没盐可不行,得各种材料齐全,才能做出美味。

查办案件的团队,得有不同的专才。

你有技术分析的,我有现场勘查的,大家齐心协力,信息互通,才能形成合力,发挥出更大的效果。

俗话说得好,“一个好汉三个帮”,这真是个永恒的真理。

2. 现场勘查2.1 细致入微接下来说到现场勘查,嘿,这可得认真!现场就是最原始的信息源,稍不留神就可能错过重要证据。

想象一下,罪犯逃之夭夭,留下的蛛丝马迹可能就是我们追查的线索。

就像侦探小说里的那些细节,往往一根头发、一滴水,都是破案的关键。

记得有次,调查员在一处小巷子里发现了一个被丢弃的烟蒂,经过DNA比对,果然锁定了嫌疑人,真是“有心人”啊!2.2 证据固定而且,现场的证据固定也很重要。

万一不小心把现场弄乱了,那可就麻烦了。

就像家里要是有小朋友打翻了水杯,赶紧擦干净,不然一会儿就变成大水灾了。

查案现场也是一样,证据要妥善保存,做到“细水长流”,这样才能在法庭上说得上话。

3. 讯问调查3.1 策略多变再来聊聊讯问,哎,这可真是门艺术活儿。

想要从嫌疑人口中套出真相,可不能死板,要灵活多变。

就像下围棋,得根据对手的反应来调整策略。

有时候,温柔点儿、笑一笑,可能会让对方放松警惕,吐露真相;有时候,强硬一点儿,也许能逼对方交代。

不管怎样,保持冷静和耐心,那是非常重要的。

查办案件主要体会

查办案件主要体会

查办案件主要体会查办案件是指依法对犯罪行为进行调查、审理和定罪的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执法机关需要充分收集证据、审查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最终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定罪或宣判。

下面将从案件的办理流程、重要环节和体会三个方面来分析查办案件的主要体会。

一、案件的办理流程查办案件的流程主要包括立案、侦查、起诉、审理和执行五个阶段。

首先是立案阶段,执法机关在接到报案后进行初步核实,确定案件性质,并依法决定是否立案。

其次是侦查阶段,执法机关根据立案决定,通过收集证据、调查取证等手段,查清案件事实,确定犯罪嫌疑人。

再次是起诉阶段,执法机关根据侦查结果,向法院提起公诉,起诉犯罪嫌疑人。

然后是审理阶段,法院根据起诉书,组织开庭审理,听取双方的陈述和质证,最终作出判决。

最后是执行阶段,执行机关负责对判决进行执行,确保刑罚的执行和赔偿的实施。

二、查办案件的重要环节在查办案件的过程中,有几个重要环节需要特别注意。

首先是收集证据,执法机关必须依法收集充分、确凿的证据,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可靠性。

其次是审查案件事实,执法机关需要仔细审查案件的事实,确保案件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再次是法律适用,执法机关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准确适用法律,确保审判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此外,审理阶段的庭审也是一个重要环节,法院在庭审中要确保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确保庭审的公正和公平。

三、查办案件的主要体会在参与查办案件的过程中,我有一些主要的体会。

首先,查办案件需要有严谨的思维和分析能力,要善于发现案件的破绽和漏洞。

其次,查办案件需要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要与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有效的合作,确保案件的顺利办理。

再次,查办案件需要有细致入微的工作态度,要对案件进行全面的调查和审理,确保案件的公正和公平。

此外,查办案件还需要具备坚持原则和法律的勇气,要在面对各种困难和压力时,坚持法律的底线,确保案件的正义与公正。

查办案件是一项复杂而重要的工作,涉及到立案、侦查、起诉、审理和执行等多个环节。

党的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的程序以及方法ppt课件

党的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的程序以及方法ppt课件
2、初核阶段主要工作。一是参加初核人员的确定。根据案件 复杂情况和严重程度,最低不少于二人;二是初查方案的制 定;三是实施初查。制定初核方案内容通常包括: (1)所反映的主要问题和需要核实的内容。 (2)初步核实的方法步骤,包括初核的时间、范围、程序、注意 要根据所反映问题的轻、重、缓、急合理安排,尤其是那些 处于不稳定状态、随时可能流失的证据应优先收集。 (3)要熟悉哪些知识法规,对照哪些要求。 (4)需要哪些部门配合和必要的物质保障等,包括交通工具以及 其它应急措施。 (5)明确初查中应注意的事项和工作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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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立案检查(1)
• 立案是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其管理权限对纪检监察对象 的有关违纪问题经过初步调查核实后,认为确有违纪 事实,并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决定进行深入调查, 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的一种程序性活动。《案件 检查条例》第十六条和《行政监察法》第三十条第 (一)项对此都有相应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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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立案检查(2)
一级纪委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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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调查核实(1)
• 案件调查是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案件的中心环节,它 是进行初核、立案后的一道关键工序,事关整个案 件调查成败,在这期间需要对初查认定的问题充实 完善证据,同时要对涉及的其他问题以及有关责任 人的问题进行全面的调查取证。调查过程中,要查 清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被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违纪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条件;违纪行 为的发展过程及情节;违纪手段;涉及的人和事以 及有关问题的状况;造成的后果。这个阶段的主要 工作有五个方面:拟定调查方案 、宣布立案决定 、 实施调查取证、撰写调查报告 、调查时限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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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的受理和初步核实(10)
• (5)初核后几种情况处理。
• 第一种情况:构成违纪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要写好初查认定的违纪事实,为 提请立案做准备。

法律调查案件的程序(3篇)

法律调查案件的程序(3篇)

第1篇一、案件受理1. 接到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等,应当立即接受,不得推诿、拒绝。

2. 对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及时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首人。

3. 对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4. 对不属于自己管辖的且不及时移送主管机关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5. 接到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等,应当制作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首人签名或者盖章。

二、案件审查1. 审查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方面,确保案件符合立案条件。

2. 对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材料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

3. 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应当依法进行,并确保其合法权益。

4. 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首人。

三、立案1. 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制作立案决定书,并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首人。

2. 立案决定书应当载明案件名称、立案时间、立案依据、管辖机关等内容。

3. 立案后,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

四、侦查1. 侦查机关应当依法进行侦查,收集、调取证据。

2. 侦查人员应当严格保守侦查秘密,不得泄露侦查工作情况。

3. 侦查人员应当遵守法定程序,不得违法使用强制措施。

4. 侦查人员应当及时告知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理由和依据。

5. 侦查期限届满,未能侦查终结的,经批准可以延长侦查期限。

五、起诉1. 侦查终结后,侦查机关应当制作起诉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3.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4.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但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

案件查办实施方案模板

案件查办实施方案模板

案件查办实施方案模板一、背景分析。

近年来,社会治安事件频发,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活。

为了有效打击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需要建立健全的案件查办实施方案。

二、目标设定。

1. 提高案件查办效率,确保案件及时得到妥善处理;2. 加强对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维护社会治安秩序;3. 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升社会安全感。

三、实施步骤。

1. 案件报警与接警。

在接到案件报警后,警务人员应立即前往案发现场,了解案情,保护现场,收集证据,并及时向上级公安机关报案。

2. 立案侦查。

公安机关应根据案件性质,依法立案侦查,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案件进行技术鉴定和勘验,全面梳理案件线索,迅速锁定嫌疑人。

3. 嫌疑人抓捕。

根据侦查情况,公安机关应迅速展开对嫌疑人的抓捕行动,确保嫌疑人不能逃脱法网。

4. 证据收集与审查。

公安机关应全面梳理案件证据,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充分性,排除不实证据,确保案件查办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5. 审查起诉。

经过证据审查,对涉嫌犯罪的嫌疑人进行起诉,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6. 庭审审理。

法院应依法开庭审理案件,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严格依法审理案件,确保案件的公正裁决。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警务人员培训,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2. 完善案件查办制度,规范办案流程,确保案件查办的规范化和专业化;3. 加大对案件查办的监督力度,防止滥用职权和打击报复。

五、总结。

通过以上实施方案,可以有效提高案件查办的效率和质量,加强对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希望各级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能够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全力以赴做好案件查办工作,为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纪检监察案件查办流程

纪检监察案件查办流程

纪检监察案件查办流程
纪检监察机关接到举报或者掌握线索后,需要对举报人或者线索提供者进行核实和核心问询,了解具体情况,并对相关情况进行登记备案。

二、初步核实
纪检监察机关对举报和线索进行初步核实,包括对主要涉嫌违纪问题进行调查、收集证据、了解有关情况等。

三、立案侦查
经过初步核实后,如果初步认定涉嫌违纪,纪检监察机关会对案件进行立案侦查,调查取证,收集相关证据。

四、审查起诉
经过立案侦查后,如果认定涉嫌违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纪检监察机关会向权力机关提交审查起诉材料。

五、审理判决
权力机关根据审查起诉材料,对被调查人进行审理,最终做出判决。

如果涉嫌犯罪,还会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监督检查
纪检监察机关根据判决结果,对被处理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判决结果得到执行,防止再次出现类似问题。

七、公示曝光
为了加强社会监督和警示作用,纪检监察机关会对涉嫌违纪问题进行公示曝光,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

案件查办流程及有关事项

案件查办流程及有关事项
案件查办流程及有关事项
三、初步核实阶段
初核的程序 : ▪ 办理初核审批手续; ▪ 成立初步核查组; ▪ 制定初步核实方案; ▪ 初核的实施; ▪ 撰写初核报告并报批。
案件查办流程及有关事项
三、初步核实阶段
▪ 初核结果的处理: ▪ 第一种是反映问题不实的;(这种情况纪检监察机关除向被反映
人所在单位党组织或行政机关说明情况外,还应注意按照《案件 检查工作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的规定做好有关工作) ▪ 第二种是虽有违纪事实,但情节轻微,不需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的;(这种情况应建议有关党组织或行政机关按照《条例实施细 则》第十一条的规定作出相应的处理。如:批评教育;责成被反 映人作出口头或书面检查;对被反映人的工作或职务进行调整; 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 第三种是虽有违纪事实,不需给与党纪政纪处分,但依法应当由 其他行政执法部门予以处理的,应将材料移送有关主管部门 ; ▪ 第四种是确有违纪事实,需追究纪律责任的,应予立案 ; ▪ 第五种是有犯罪嫌疑的,应将涉嫌犯罪的证据材料移送司法机关 。
五、调查阶段
▪ 调查组调查工作基本结束后,调查组要着手撰 写违纪事实材料和调查报告。
案件查办流程及有关事项
案件查办流程及有关事项
五、调查阶段
▪ 违纪事实材料结束语: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 处分条例》第XX条之规定,XXX的上述行为构 成违纪。
▪ 被调查人要在事实材料上签署同意的意见 (“以上事实属实,同意”)和姓名;被调查 人对象提出异议的,调查组要针对其意见作出 书面说明。对拒不签署意见的,由调查组在违 纪事实材料上注明。
案件查办流程及有关事项
案件查办流程及有关事项
三、初步核实阶段
▪ 言证收集要求(调查阶段也是一样的): ▪ 言证材料可以由证人书写,也可由调查人员做

纪委调查案件的程序和措施

纪委调查案件的程序和措施

纪委调查案件的程序和措施纪检监察机关在案件检查中,必须遵循依纪依法和按照组织原则的总原则,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等六个方面的要求。

这些要求是相互关联的,缺一不可。

案件检查工作的基本程序包括案件受理和初步核实、立案检查、调查核实和移送审理四个阶段。

在案件检查的第一道和第二道程序,即案件的受理和初步核实阶段,纪检监察机关需要对群众或组织直接检举控告的、上级交办的、有关机关移送的、违纪者自述的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发现的线索材料进行造册登记,并采取恰当方式予以处理。

同时,也需要进行初步调查摸底核实的活动,以了解所反映的问题是否存在,为立案与否提供依据。

在初步核实中,需要迅速及时、突出重点、细致完备、保守秘密,抓住主要矛盾和环节,尽快判明所反映的问题是否存在和严重程度,避免立案的盲目性,维护立案的严肃性和准确性。

初步核实需要填写《初步核实呈批表》。

案件检查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严肃党纪政纪的中心环节,是体现纪检监察职能不可替代的重要手段,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自身职能的客观需要。

案件检查分为党纪案件检查和政纪案件检查两种,其作用是为保证和促进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因此,同志们需要在平时研究中认真研究领会有关案件检查的地位和作用,结合研究《XXX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纪律处分条例》、《中国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进一步了解案件检查工作的基本程序和各程序中需要做好的工作,以供在实践中参考。

During the XXX phase。

the main tasks include: firstly。

XXX of the case。

there should be no less than two people XXX。

XXX。

XXX。

The content of the XXX includes:1) The main issues reflected and the content that needs to be verified。

简述查办工作的程序。

简述查办工作的程序。

简述查办工作的程序。

摘要:一、查办工作概述二、查办工作程序1.接案2.立案3.调查取证4.采取强制措施5.案件审理6.案件执行7.结案8.案卷整理和归档三、各阶段注意事项正文:一、查办工作概述查办工作,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案件进行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和执行判决、裁定的活动。

查办工作是人民检察院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任务是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二、查办工作程序1.接案接案是查办工作的第一步,是指人民检察院接收有关单位或个人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

在接案阶段,人民检察院要对案件进行初步审查,确定是否符合立案条件。

若符合,进入立案阶段。

2.立案立案是指人民检察院对涉嫌犯罪案件正式开展侦查活动。

在立案阶段,人民检察院要组织侦查队伍,制定侦查计划,明确侦查目标和方法。

3.调查取证调查取证是查办工作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主要包括收集、固定、审查与案件有关的证据。

调查取证的方法包括询问、勘验、检查、扣押、查询、冻结等。

4.采取强制措施在查办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可根据案件需要,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如刑事拘留、逮捕等。

采取强制措施要符合法定程序,确保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5.案件审理案件审理是指人民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确定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刑事责任。

案件审理要严格依法进行,确保案件质量。

6.案件执行案件执行是指人民检察院根据法院判决和裁定,对罪犯采取执行措施,如监禁、罚金、剥夺政治权利等。

案件执行要确保判决、裁定的落实,维护司法权威。

7.结案结案是指人民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确认案件办理完毕,依法作出终结侦查、起诉或不起诉的决定。

8.案卷整理和归档案卷整理和归档是查办工作的最后一个环节,要求对案件材料进行整理、归档,便于日后查阅。

三、各阶段注意事项在查办工作的各个阶段,人民检察院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案件办理的合法性、合规性。

同时,要注重保护犯罪嫌疑人和受害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

案件审理和查办工作流程课件(PPT 61张)

案件审理和查办工作流程课件(PPT 61张)

中共某某镇委员会 年 月 日 抄送:市纪委
第四步 调查



要做………… 调查取证(证人证言、 书证物证等证据材料)。 个人认识材料 调查结束后形成“错误 事实见面材料”与被调 查人见面 撰写《调查报告》

个人认识的基本内容



标题: 个人认识 第一部分:违纪事实的简要过程 第二部分:犯错误的原因 第三部分:对所犯错误的认识 结尾: 签名、时间 要求:1、内容不能太简单;2、基本的文 书格式不能出错(及时提醒);3、签字按 手印。
2014年月日
第三步 立案



要做………… 召开党委会(由党委会 讨论是否立案) 决定立案后,填写《立 案呈批表》,下发《立 案决定通知书》。 立案当月必须报市纪委 案管室(《立案呈批表》 和电子材料)。

中共某某镇委员会 立案决定书

纪 〕号
字〔
某党支部 :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的规定,经 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对 同志的严重违纪问 题 予以立案。
错误事实见面材料

范某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浙江兰溪人,初中文化,年月日加入 中国共产党,年月至年月任XXX村党支部书记,家住XX镇XX村XX自然村。 2006年6月至2011年11月,范XX利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的职务之便, 擅自 以XXX村的名义与XXXX单位签订协议,共从XXXX单位领取1万元资金 ,未向村集体报告,也未向村民通报,而是隐瞒此笔资金,被其非法占有, 并用于家庭日常开支。 以上材料我已看过,事实我无不同意见。 调查人签名: 时间:
关于范XX职务侵占问题的初核报告
2014年1月1日,根据信访举报,经镇领导批准,我们对反映XXX镇XXX村村支委范XX职务侵占

纪检监察案件查办流程

纪检监察案件查办流程

纪检监察案件查办流程
纪检监察案件查办流程
纪检监察案件查办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 接受举报或发现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可以通过接受举报、巡视检查、突击检查等多种方式来发现问题。

2. 立案审查:经初步核实属实的,纪检监察机关将对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立案审查包括立案决定、案件分配、调查组建立、知情通报等环节。

3. 调查取证:调查组将针对核实问题的事实,采取询问、调阅档案、勘验现场、抽样检测等多种方式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确保证据充分、材料真实、准确。

4. 做出初步处理:调查取证结束后,纪检监察机关将根据调查结果做出初步处理,包括党纪政务处分、移送司法机关等措施。

5. 复核、决定:对初步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诉或请求复核。

纪检监察机关将会对申诉进行复核,进一步审查决定处理措施。

6. 执行决定:如果初步处置决定生效,纪检监察机关将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对于未履行或不合适执行的,纪检监察机关将进一步追责问责。

案件查办程序和方法

案件查办程序和方法

案件查办程序、方法和技巧目录第一讲案件调查的一般程序一、案件受理的范围二、初核和初核后的处理三、案件立案四、案件调查五、案件定性和处理建议六、移送审理或销案(装卷)七、对办案人员的要求八、办案人员的回避第二讲几种常见案件的调查方法和技巧一、贪污案、职务侵占案.二、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

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失职渎职案件.附:需要掌握的重要的法律、法规、条例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3、《案件检查工作条例》4、《行政监察法》5、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条例。

第一讲案件调查的一般程序纪检监察机关办案有24字方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这里面就提到“程序合法”。

可以说,不论是公检法机关,还是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按程序办案都十分重要,甚至能决定案件的成败。

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的一般程序:一、案件受理的范围(管辖)。

所谓“案件受理的范围”,说白了就是哪些案件纪检监察机关能查,哪些单位和人员纪检监察机关能查,也就是管辖权的问题.这里面又有属地管辖、属人管辖和级别管辖的问题。

公检法机关也基本上是这样划分的。

具体来说,作为县级纪委、监察局,就是本县范围内的县直机关有关党组织、下级党委和党组织关系在地方的党员,以及县直行政机关、下级人民政府、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单位违纪)和行政关系在地方的科(局)级以下(含科局级)公务员,由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负责人、国有企业负责人等。

作为乡镇纪委和县直纪检监察组织,按照干部管辖权限,就是那个地方和部门的党员、干部。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就是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可以直接受理下级党委、政府和纪委管辖的案件。

比如,县纪委直接调查乡镇某个所长、站长,甚至个别村的书记等等。

中纪委、省纪委也有这种情况,我们国家的司法机关同样也是这样操作的。

二、初核及初核后的处理。

拿到经领导签批的举报信以后,如何进行初核(初查)?先讲什么叫初核?说白了,就是对信访举报的问题进行初步核实。

办案程序及侦查措施

办案程序及侦查措施

办案程序及侦查措施
1.受案后立案:案件受理后,当事人或者其他有关方面向公安机关
报案,有关人员按规定科学权威地侦查,调取相关信息,根据报案、线索
等材料,根据有关规定,予以立案。

2.收集证据:侦查机关应根据调取的材料,运用有关技术手段,科
学收集证据,分析研究,把握案件的基本事实。

3.勘验现场:公安机关可采取勘验现场的技术措施,记录关键现场
信息,收集罪犯事实证据,拍摄照片,拍下录像带,及时查明罪犯的身份,以便依法处理。

4.取证:公安机关可以采取取证措施,及时取得相关人的证言、出
庭作证等材料,便于侦查。

5.抓捕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根据记录的犯罪嫌疑人身份信息,采取侦查技术措施,凝聚全社会公众参与,依法抓捕犯罪嫌疑人。

6.起诉:依法收集的证据足以证明犯罪的,在经公安机关检验后,
可以依法起诉。

1.调查取证:可以从犯罪嫌疑人、受害人、证人、目击者等方面调
取证据,有效掌握受害情况,便于取证。

2.抓捕:调查取证明确后,可以依法采取抓捕措施。

案件查办程序和方法

案件查办程序和方法

案件查办程序、方法和技巧目录第一讲案件调查的一般程序一、案件受理的范围二、初核和初核后的处理三、案件立案四、案件调查五、案件定性和处理建议六、移送审理或销案(装卷)七、对办案人员的要求八、办案人员的回避第二讲几种常见案件的调查方法和技巧一、贪污案、职务侵占案。

二、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

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失职渎职案件。

附:需要掌握的重要的法律、法规、条例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3、《案件检查工作条例》4、《行政监察法》5、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条例。

第一讲案件调查的一般程序纪检监察机关办案有24字方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这里面就提到“程序合法”。

可以说,不论是公检法机关,还是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按程序办案都十分重要,甚至能决定案件的成败。

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的一般程序:一、案件受理的范围(管辖)。

所谓“案件受理的范围”,说白了就是哪些案件纪检监察机关能查,哪些单位和人员纪检监察机关能查,也就是管辖权的问题。

这里面又有属地管辖、属人管辖和级别管辖的问题。

公检法机关也基本上是这样划分的。

具体来说,作为县级纪委、监察局,就是本县范围内的县直机关有关党组织、下级党委和党组织关系在地方的党员,以及县直行政机关、下级人民政府、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单位违纪)和行政关系在地方的科(局)级以下(含科局级)公务员,由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负责人、国有企业负责人等。

作为乡镇纪委和县直纪检监察组织,按照干部管辖权限,就是那个地方和部门的党员、干部。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就是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可以直接受理下级党委、政府和纪委管辖的案件。

比如,县纪委直接调查乡镇某个所长、站长,甚至个别村的书记等等。

中纪委、省纪委也有这种情况,我们国家的司法机关同样也是这样操作的。

二、初核及初核后的处理。

拿到经领导签批的举报信以后,如何进行初核(初查)?先讲什么叫初核?说白了,就是对信访举报的问题进行初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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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查办程序、方法和技巧目录第一讲案件调查的一般程序一、案件受理的围二、初核和初核后的处理三、案件立案四、案件调查五、案件定性和处理建议六、移送审理或销案(装卷)七、对办案人员的要求八、办案人员的回避第二讲几种常见案件的调查方法和技巧一、贪污案、职务侵占案。

二、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

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失职渎职案件。

附:需要掌握的重要的法律、法规、条例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3、《案件检查工作条例》4、《行政监察法》5、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条例。

第一讲案件调查的一般程序纪检监察机关办案有24字方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这里面就提到“程序合法”。

可以说,不论是公检法机关,还是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按程序办案都十分重要,甚至能决定案件的成败。

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的一般程序:一、案件受理的围(管辖)。

所谓“案件受理的围”,说白了就是哪些案件纪检监察机关能查,哪些单位和人员纪检监察机关能查,也就是管辖权的问题。

这里面又有属地管辖、属人管辖和级别管辖的问题。

公检法机关也基本上是这样划分的。

具体来说,作为县级纪委、监察局,就是本县围的县直机关有关党组织、下级党委和党组织关系在地方的党员,以及县直行政机关、下级人民政府、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单位违纪)和行政关系在地方的科(局)级以下(含科局级)公务员,由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负责人、国有企业负责人等。

作为乡镇纪委和县直纪检监察组织,按照干部管辖权限,就是那个地方和部门的党员、干部。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就是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可以直接受理下级党委、政府和纪委管辖的案件。

比如,县纪委直接调查乡镇某个所长、站长,甚至个别村的书记等等。

中纪委、省纪委也有这种情况,我们国家的司法机关同样也是这样操作的。

二、初核及初核后的处理。

拿到经领导签批的举报信以后,如何进行初核(初查)?先讲什么叫初核?说白了,就是对信访举报的问题进行初步核实。

初核的目的是为立案做必要的准备。

凡是受理的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都要进行初步核实(有关部门已做过初核者除外)。

初核的主要任务是:了解所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否存在,为立案与否提供依据。

初核时有几点注意事项:1、必须两人以上进行。

2、分析梳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分析梳理,确定工作方向。

这个问题非常重要。

在分析梳理的基础上,拟订初核提纲,制订预案。

3、、快速、细致周到。

需要调取帐据的要快速、果断。

到有关单位复制帐据、会议记录等书证,复制(复印或手抄)后要写明出处,由提供单位、提供人盖章或由提供单位、提供人直接签字盖章(此件与原件一致)。

如有多页书证,可逐页盖章,也可以盖骑缝章。

书证不盖章,等于废纸一,大家一定要注意。

4、遇到有多位证人时,可集中力量,同时分头询问,力争速战速决。

5、找被调查人第一次谈话时要选准时间和地点。

第一次谈话特别重要。

准备要充分。

有两个地点不能选:一是被调查人的工作场所,二是被调查人的住所。

谈话时首先让其说明个人简历、家庭情况,并认真做好笔录(如何正确制作笔录,过一会将单独讲)。

案件初核后,要写出初核报告(具体写法单独讲解),经领导批示后,有下列几种处理形式:1、初核了结。

经初核后,认为主要问题反映失实,建议不予立案,作了结处理。

并向被反映人所在单位党组织说明情况,同时向被反映人反馈情况。

2、初核转立案。

经初核后,认为“有违纪事实,应当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建议立案。

3、建议给予组织处理或其他处理。

经初核后,认为有违纪事实,但情节轻微,不需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建议有关部门予以组织处理或其他处理。

4、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经初核后,认为被调查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应建议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也可继续调查,待主要问题查清后再移送。

三、案件立案立案:是指纪检监察机关对受理后的案件经过初核,认为确有违反党纪、政纪的事实,依据有关的法规、条例应当追究党政纪责任的,决定对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并办理批准手续的一种工作程序。

这里有几层意思:第一层意思,立案的主体是纪检监察机关。

不是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国土局、工商局、税务局等。

我们国家可以立案调查的机关很多。

第二层意思,立案要有两个条件。

一是有错误事实存在;二是应当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第三层意思,就是立案要经过一定的程序。

下面我们就谈谈立案的程序。

1、填写立案报告。

经过初核,认为符合立案条件了,要填写立案报告。

立案报告有专门的表格,按照表格填写有关容,在“案情摘要”下面写上:被调查人基本情况,工作简历,查证属实的主要违纪事实,违反的规定,立案的依据(党纪案件是《案件检查条例》第16条,政纪案件是《行政监察法》第30条第一项)。

2、上报领导审批。

按照干管权限进行审批。

立案案件一经批准,即为正式立案。

立案以后就进入正式调查程序。

下面我们就讲案件调查。

四、案件调查。

什么叫案件调查?简单地说就是收集、固定证据,并运用证据定案的过程。

在正式开展调查之前,需要做一些准备工作:1、成立调查组。

2人以上。

调查组在初核的时候已经组成,如果需要扩大可以扩大。

2、熟悉案情,制定调查方案,拟订调查提纲。

需要查清哪些问题,需要找哪些人,需要调取、固定哪些证据,都要写清楚。

要明确调查方向、方法、步骤,任务分配,时间安排。

要分清主次,明确先查什么,后查什么。

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大鱼小鱼都想捞。

准备工作做好以后,就要快速地实施调查。

前面已经讲了,调查的过程就是收集、固定证据的过程。

我们首先要把什么是证据搞清楚。

证据,我们平时经常能听到的字眼。

你到法院打官司需要证据,公安机关,检察院办案需要证据,同样,我们办理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也需要证据。

什么叫证据?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

证据是一种事实,是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

证据的种类一般分为8种(按证据的外在表现形式划分),它和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基本相同:1、物证。

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和物质痕迹。

2、书证。

是指以其记载的容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文字、符号、图画、电子、短信等。

书证是我们常用的证据。

比如:与所查案件有关的财务帐据、会议记录、笔记等,都是书证。

3、证人证言(属言词证据中的一种)。

是指证人就其了解的案件事实情况所作的述。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可以作为证人。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

证人证言是我们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中常用的、而且是非常重要的言词证据。

绝大多数贿赂案件都是靠证人证言来定案的。

其他类型的案件也都需要有证人证言。

要获取有用的证人证言,就要会做笔录。

这个问题下面单独讲。

4、受侵害人的述。

是指受违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员,就案件事实情况所多的控告和诉说。

属于言词证据的一种,但其效力(证明力)要比证人证言弱。

事实有可能被夸大。

这种证据我们在办理侵害群众利益案件,侵害人身权利案件中会经常遇到。

5、被调查人述。

是指被调查党员或监察对象就案件事实所作的交代、申辩和对同案人员的检举。

属于言词证据的一种,但其效力(证明力)也要比证人证言弱。

事实有可能被缩小。

所以对被调查人述的真伪必须认真鉴别。

6、视听资料。

是指可以重现原始声响或形象的用作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

如录音、录像等音频、视频资料。

7、鉴定结论。

是指鉴定人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办案人员不能解决的专门事项进行科学鉴定后所做出的结论。

会计鉴定就属于这种证据。

8、勘验、检查笔录和现场笔录。

是指调查人员对与案件有关的场所、物品及其他证据材料进行勘验、检查时所作的笔录。

以上谈的是证据的种类。

下面我再简单说一下证据的分类。

证据的分类是在证据理论上(学理上)按不同的标准将证据分为不同的类别。

主要有以下这么几种分法:1、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

言词证据:是指以人的述为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证据,因而又成为人证。

证据种类中,证人证言,受侵害人述,被调查人的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等都属于言词证据。

实物证据:是指以实物形态为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证据。

如物证。

证据种类中,物证,书证,勘验检查笔录等都属于实物证据。

对于视听资料,应具体分析:多数视听资料属于实物证据,但在询问被调查人、证人、受侵害人等时的录音录像资料应划归为言词证据。

2、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直接证据:是指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

间接证据:指不能单独直接证明,而需要与其它证据结合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

直接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间接证据。

3.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

原始证据:是指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而未经中间环节传播的证据;传来证据:是指经过中间环节辗转得来,非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

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传来证据。

4、有错证据和无错证据。

接下来我讲一下在案件调查取证时纪检监察机关可以采取哪些措施(也就是我们在办案时有哪些权力):1、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账册、单据、会议记录、工作笔记等书面材料。

不要忘记让提供材料的单位或个人签字盖章。

2、要求有关组织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等书面材料以及其他必要的情况。

3、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

也就是我们平时说的“双规”。

只有县级以上(含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才能使用,而且只能对中共党员和监察对象使用。

4、必要时可以对与案件有关的人员和事项,进行录音、拍照、摄像。

采取此方法时,应事先告之本人(注意:是告之,不是让他同意)。

制作的录音带、录像带和照片,应严加保管,不得扩散外传。

5、对案件所涉及的专门性问题,提请有关的专门机构或人员作出鉴定结论。

比如会计鉴定、资产评估等等。

6、经县级以上(含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批准,暂予扣留、封存可以证明违纪行为的文件、资料、账据、物品和非法所得。

有专门的表格,需要的时候填一下,请领导批准后就可以实施了。

7、经县级以上(含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对被调查对象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进行查核,并可以提请法院予以冻结。

有专门的表格。

8、收集其他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证据。

以上谈的就是我们在办案时有权采取的措施。

只要需要,大家可以大胆使用,目标就是突破案件。

当然,在用的过程中要注意履行手续,不要滥用。

接下来给大家讲讲调查取证时的注意事项,主要有三点:1、收集物证、书证,应尽量收取原物、原件。

不能收取原物、原件的,也可拍照、复制,但须注明保存单位和出处,书证还须由原件的保存单位或个人签字、盖章(按手印)。

2、收集证言,要首先亮明自己的身份,出示有关证件(工作证、介绍信等),应对证人提出要求,讲明责任。

证言材料要一人一证,不能一份证言多人签名。

证人证言可由证人书写,也可由调查人员做笔录,经本人过目后签字认可。

所有证言材料都应注明证人身份、出证时间,并由证人签字、盖章或押印。

证人要求对原证(原来出过的证据)做出部分或全部更改时,应重新出证并注明更改原因,但不退原证(请大家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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