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的协调运行
浅析“测管联动”机制在环境执法中的作用
浅析“测管联动”机制在环境执法中的作用建立高效的环境监测与环境执法联动机制是提高环境管理水平的重要保证,环境执法需要以准确可靠的监测数据为基础,本文分析了环境执法过程中监测数据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对“测管联动”机制在环境执法中的作用进行了探讨,并对建立有效的“测管联动”环境执法体系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标签:测管联动;环境;执法一、环境执法与监测的作用与意义环境执法是我国生态环境环保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的法制保障。
环境监测是应用监测技术手段对一切违反环境法律、行政规章和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监督,在污染源企业日常监管、环境污染犯罪认定、环境安全应急保障、环境信访及舆情处置等具体执法工作中,为环境执法提供科学依据的过程[1]。
环境执法必须以环境监测数据为基础,只有依靠准确可靠的环境监测数据才能科学合理的行使行政职能。
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必须将环境执法与环境监测工作有机结合,做到“监测与监察”联动,使环境监测、环境执法工作形成合力,更好的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协调发展。
二、环境执法中监测数据应用面临的问题环境执法是运用法律手段对相关主体采取的直接影响其权利和义务的环境执行行为,在环境执法的具体实践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生态环境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环境监测标准规范开展执法监测活动,确保环境执法的规范性和标准化。
但在实际工作中,环境执法与环境监测的结合不紧密,仍存在环境执法“单打独斗”的格局,忽视了环境监测的技术支撑作用,环境监测数据的合法性、时效性、一致性难以得到保证。
1.环境执法数据的合法性不能得到充分保证在环境监测工作中,监测资质、监测程序、监测标准、监测结果都是监测数据合法性的重要依据。
只有使用通过实验室认可和计量认证的监测机构出具的监测数据才具有法律效力,经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属实后才能用做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的证据[2]。
在实际环境执法中,环境执法人员直接将采集的样品送被到环境监测部门分析并要求尽快出具数据,而取样监测人员的从业资格、所用仪器设备、采样过程及原始记录情况并未及时提供。
环境监察办法
环境监察办法【法规类别】环境监测【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21号【发布部门】环境保护部【发布日期】2012.07.25【实施日期】2012.09.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21号)《环境监察办法》已于2012年7月4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
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环境监察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环境监察工作,加强环境监察队伍建设,提升环境监察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环境监察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环境监察,是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实施的行政执法活动。
第三条环境监察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教育和惩戒相结合;(二)严格执法和引导自觉守法相结合;(三)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定性准确,处理恰当;(四)公正、公开、高效。
第四条环境保护部对全国环境监察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环境监察工作。
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所属的环境监察机构(以下简称“环境监察机构”),负责具体实施环境监察工作。
第五条环境监察机构对本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并接受上级环境监察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环境监察机构的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并为环境监察机构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六条环境监察机构的主要任务包括:(一)监督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执行;(二)现场监督检查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执行情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等;(三)现场监督检查自然保护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四)具体负责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排污费核定和征收;(五)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六)查办、转办、督办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投诉、举报,并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定的职责分工,具体负责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纠纷的调解处理;(七)参与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八)对严重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问题进行督查;(九)依照职责,具体负责环境稽查工作;(十)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职责。
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的关系分析
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的关系分析
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是环境保护工作中至关重要的两个环节。
环境监测是指通过设备和技术手段对环境因素进行实时、定期的监测和检测,对环境参数进行连续、系统、全面地监测和记录。
环境监察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环境保护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的跟踪检查和监督管理活动。
环境监测是环保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是环保工作开展的重要保障。
环境监测可以通过对环境空气、地下水、土壤、噪声、扬尘等环境因素的监测,获得环境质量的信息,为科学分析环境质量状况、掌握环境污染物排放情况提供依据。
而环境监察则是通过对环境保护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动环境保护法规的全面贯彻执行,保护环境的合法权益。
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的关系十分密切,二者相辅相成。
环境监测提供了数据支持和依据,为环境监察提供了科学的参考。
环境监测所获得的环境数据和信息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污染情况,为环境监察提供了准确的依据。
而环境监察通过对环境保护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能够促使环境监测工作更加全面、深入,加强对环境的监测力度,提高环境监测数据的可靠性和科学性。
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是环境保护工作中密不可分的两个环节。
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共同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
只有加强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的工作,才能更好地保护环境、维护生态,为人民群众提供一个良好的生存环境。
希望通过对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的关系进行深入分析,能够更好地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不断深入开展。
环保工程中的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联动研究
环保工程中的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联动研究摘要: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提升,当前全球所面对的环境挑战变得越来越严重了。
因此,增强对于绿色建筑工程的工程设计及施工过程的重要性是关键的一环。
创建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建设项目的主要目标是为了给自然界创造更好的保育空间;其中最核心的部分就是通过实施有效的监控手段来确保项目的顺利运行——这包括两个方面的工作内容即“监督”和"检查";我们需要深度挖掘这两者之间的关联点并且对其中的责任分配、需求程度及其应对策略等方面做全面的研究探讨以期获得有利的实践价值。
关键词:环保工程;环境监测;环境监察;联动分析引言随着各个领域的快速进步,环境污染的影响力正在不断增强,已然成为了制约社会进步和民众幸福指数的主要难题之一。
尽管环保项目中环境检测和环境监管工作有其各自的特点,但是它们之间依然有着密切的关系。
为了充分发挥环保项目的实际作用,我们需要寻找一种科学且合理的协同方式,以加强两者之间的互动力度,并为其达成生态环境维护及降低环境污染的目标创造必要的条件。
为环境监测提供科学准确的数据和技术是监测的根本目标。
虽然环境监测监管的工作内容不同,但附加工作关系相当明显,任何一个环节都会影响环保工程的最终建设效果。
1环保工程中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联动的必要性分析当前的社会快速发展导致的环境污染日益加剧,空气和水的质量都受到了极大的损害,不仅降低了人们的生存品质,还给周围的生态系统及生物安全带来更严峻的风险挑战。
目前,中国的环保工作仍存在许多缺陷,我们可以归纳为如下几个方面:就管理的视角而言,由于缺乏有效的环保管理部门,实施相关的环保措施变得相当艰难,且其完整性和连贯性也受到限制,导致监督和检查活动难以实现有效协同。
以执法的角度看,人员短缺及规章制度的不健全,使执行检查任务的力量显得不够强大,同时对一些环境破坏的行为所施加的惩罚过于宽松,这使得被命令改进的企业并未按规定的标准来改良环境污染状况。
对提高环境监测质量分析
对提高环境监测质量的分析摘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是指在环境监测的全过程中为保证监测数据和信息的代表性、准确性、精密性、可比性和完整性所实施的全部活动和措施。
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就要提高对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贯穿到环境监测工作的全过程,建立健全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并使之有效运行并持续改进,积极开展外部质量控制和内部质量保证活动,加强监测能力建设及监测人才培养,加强现场监测质量管理,全面提升环境监测整体水平,提供准确可靠的环境监测数据和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环境管理等提供科学依据。
关键字:环境监测;重要性;影响分析;数据前言每年水污染事件1000起,每年因大气污染致门诊35万人。
2006年,中国对559个主要城市进行的监测显示,有37.6%的城市大气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悬浮颗粒物、二氧化物、氮氧化物是主要污染物。
据世界银行估计,中国有6亿人生活在二氧化硫超过世界卫生组织标准的环境中,而生活在总悬浮颗粒物超过世界卫生组织标准的环境中人数达到了10亿。
近年来,许多研究表明,大气污染与人群的许多疾病,特别是呼吸系统疾病、心血管疾病、免疫系统疾病、肿瘤的患病率和死亡率密切相关。
全球每年由于城市空气污染造成大约80万人死亡。
亚洲地区每年因大气污染造成48.7万多人死亡。
中国每年因城市大气污染而造成的呼吸系统门诊病例35万人,急诊病例680万人,大气污染造成的环境与健康损失占中国gdp的7%。
近几年,中国共发生水污染事故3988起,平均每年近1000起,每天2到3起。
据国家环保总局统计,2010年水污染事故占全部环境污染事故总量的59%。
1.环境监测的法定地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在《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测工作的决定》中明确指出:“环境监测实质上是一项政府行为,是各级政府部门强化环境规划、协调、监督和服务职能的重要阵地,是应用监测技术手段对一切违反环境法律、行政规章和答理制度的行为进行监测,为环境执法提供科学依据的过程”。
加强基层环境监察能力建设
基层环境监察机 构, 是战斗在环 保第一线的精 锐队伍 。基层 环境监 境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 察能力的强弱 , 直接关 系到环保 工作的成效。本文就基层 环境监 察工作 1 有 关 部 门 间缺 乏协 作 . 4 现状 以及加 强基 层环境监察 能力的措施这两个 问题提 出作者肤 浅的见 环保工作绝不是单靠环保部 门的一 己之力就能够完成的 , 需要与工 解, 以期为我国环保事业贡献绵薄之力。 商局 、 院、 法 规划局等有关部 门的配合与协作 , 提高基层环境监察工作 的
一
常工作中加强对企业的服务与监督, 在污 染没有 产生前 帮助他们 防污减 () 1一些基层环境监察工作人 员在一些企业 的“ 糖衣炮弹 ” 下丧 失了 排 、 节省能耗, 培养企业对基层环境监察机构 的信任感和依赖感 。 原 则, 有吃拿卡要 、 违规收费 、 徇私 舞弊等违法违规现象发 生, 给基层环 () 2 基层环境监察 人员要充分利用工作职 能和个人所 长 , 为企业 如 境监察执法工作带来负面影响。 何在保护 环境的基础上促进经济效益增长出谋 划策, 培养企业可持续发 () 2 一些基层环境监 察工作人员的工作 能力还有待提 高, 对于新 形 展 的意识 , 调动他们 协助环境监察工作、 主动维护环境 的积极性。 势 下执法 的理念 、 方法 、 手段 等还没有全面 、 楚的认识 , 清 不利于基层 环 () 3 通过推 行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 , 提高企业在 环境监察工 作中 的
1 基层 环境 监察 工作 现状
11 相 关 规律 法规 还 不 健 全 .
效率 。然而 , 在实 际工作 中, 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部 门之 间、 与其他执法 部门之间缺乏 必要 的协调与合作 , 甚至 出现互相推诿 、 单打独斗 的现象 , 要想推动基层环境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 需要 以完善 的法律法规作 不利于基层环境监察工作的高效进行 。 . 5 为基础。 目前, 我国 已经出台 了十多部有关生态和 自然保护盼法律条文 1 缺 乏群 众 基 础 随着人们物质, NT平和精神文明水平的提高, 4 " g : 广大群众对于生活环境 以及地方性规定, 基本上构建起 了较为完备的环境保 护法律体系 。 然而 , 环保意识和环保热情空前高涨。然而, 面对环境污染问 在实 际工作中我们不难 发现, 这些法律条款较 为笼统模糊 , 可操 作性较 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差, 给基层环境监察工作带来 困扰 。与此 同时, 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推动 当 地经济 发展 , 不惜 以破 坏环境为代价 , 采取地 方保 护主义 的不当干预措 施, 妨碍 了基层环境监察工作的顺利进行 。 题, 真正敢于站出来发表不同意见或者进行上访检举的, 却在少数, 致使环境 监察工作缺乏广泛的群众基础, 没能充分发挥群众对环保问题的监督作用。
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的关系分析
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的关系分析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是环境管理的两个重要方面,二者密切相关,相互依存。
环境监测是指对环境质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观测、测量和评估,以获得环境污染程度和影响的信息和数据。
环境监测通过监测环境中的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废弃物等各种要素的参数,确定环境状态和趋势,及时掌握环境状况的变化。
环境监测为制定环境控制措施、源头治理和环境保护政策提供科学依据,可以及时预警环境污染问题,为环保管理部门提供重要的数据支持。
环境监测还可以提供环境评估和环境影响评价所需的基础数据,为环境规划和决策提供参考。
环境监察是指环保管理部门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的行为进行检查、调查、处罚的活动。
环境监察主要通过对污染源的现场检查,对企业的环境管理制度的审查,以及相关的数据核算和比对来确定企业是否符合环保法律法规要求。
环境监察是环境管理的重要手段,通过监察检查来发现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维护环境安全和生态平衡。
环境监察对于保障环境治理的公正性和效力具有重要意义。
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相互依存、相互促进。
环境监测为环境监察提供了重要的数据依据。
当环境监测发现环境质量指标超标或存在问题时,环保管理部门会进行现场监察,核查企业的环境治理措施是否有效,是否存在环境违法行为。
环境监察是环境监测的延伸和应用,有利于发现潜在的环境问题和污染源,加强环境管理措施的落实。
环境监察也为环境监测提供了实际数据验证的机会。
通过对环境问题的现场调查和核查,可以验证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并及时发现和纠正监测中存在的问题和误差。
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是相辅相成的,二者共同构成了环境管理体系的重要部分。
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是环境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两个环节。
环境监测为环境监察提供数据支持和科学依据,而环境监察则为环境监测提供实际验证和纠正的机会。
二者相互促进、相互补充,共同推动环境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发展。
小议环境监察工作中环境监测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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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 是建立 监管系列工作的 前导性支持。 经济发展所带来 的环境问题逐 渐 影响到人 民生命健康 , 环境保护政 策及相关措施 应运而生 , 但其执行 力度 还有待加 强 , 并且需 要通 过 国家 、 企 业和 个人多向合 力完 成 , 一方
面 根据检测数 据加大 执法力度, 实现监 测的根本 目的, 从而进行监 察工 问题 。 通过升级检 查、 整治的相 关 技术, 增加监测的人 力、 物力 投 入, 将环 作, 一 面要通过 监察带 动环保 的自觉性。 境 监 测工作 深入到社会各部门、 行业中 , 联合 执法机关加大对破坏 、 污染 2 . 环境监测为后期的环保工作指明方向 环境行 为的处罚力 度, 将我国的环境 监测体 系归八 法制轨道 , 以 提 高工作 监 察部门对监测 单位 提供 的基础 性的环境 监测数据 分析能够 得到 效率。 基本 的工作指 示 , 即通 过重 点污染 问题 的研究 , 能 够找 到污 染源 问题 I 关键词 】 环境 监测; 监察 ; 科 学; 发展 所 在, 并能 因地 制宜、 首要治 理 , 能 够增加 执法 力度并通 过数据 理 以服 人, 为监察 工作提 供更大的 空间, 避免 污染源产生单位以各种理 由推 脱 在经济迅速 发展的背景下回顾付 出的环境代价, 其结果 是触 目 惊心 责任。 以国家的相关环 境规 定和排 污处理要求 、 标 准作为行为准则 , 能
一
质的认识 , 仅能梳理 其中技术范 围内的简单污染物 , 不能应 对污染 的扩 散 和进一步化 学效应诸问题 , 属于污染 源监 控基本工作。 随 着6 0 年 代环 境污 染的概念被 重新 定, 既包括 常识性的化 学物质污染 , 也包括物 理产 生 的相关污染 , 噪声、 光等 均会给 环境带 来不可估计 的影响 。 环境 污染 的重新定义是人们认识 发展、 技 术进 步的体现 , 同时也为环境 监管工作 提 出了新 的要求 , 要 以动 态的监测来适 应多元化 的污染 , 开始接近 环境
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的关系
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的关系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的关系预读: 摘要:【摘要】本文从环境保护的实际需求出发,首先阐述了环境监测工作与环境监察工作之间的关系,然后对我国目前环境监测工作和环境监察工作的现状进行了简单的分析,最后对于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两者之间的协调运行提出几点建议,希望能够基于环境保护工作一些帮助.【关键词】环境监测环境监察关系协调运行1环境监测和环境检查的关系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都是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相关单位,有相关单位依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来进行的.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之间存在着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同时相互依赖的关系.环境监察工作依赖环境监测工作来提供的技术支持,给予环境监测获得数据和信息的可靠性以科学的评价,同时,环境监察工作的环境信息与数据来源是环境监测的结果,并且对于环境监测的结果以有效的评估.也就是说,环境监测工作是环境监察工作的前提,环境监察工作的可靠性和有效性是建立在科学的环境监测工作基础之上的.例如,在对于某施工现场进行环境监督时,一项必不可少的条件是由来自于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内容可靠、准确的环境污染情况报告,并且建设与建筑工程项目同时进行设计、同时进行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项目,然后按照规定对环境污染情况报道进行验收,以上内容需要环境监测部门与环境监察部门同时操作.对环境有影响的企业需要向环境监测单位出具相应企业经营情况的报道、排污许可证以及排污收费单等,环境监测单位将以上提供材料作为检查企业排污情况的依据,如果发现企业出现超标排污的情况,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便可根据国家相关率对该企业做出处理.环境监测部门必须保证提供的环境监测结果的及时、完整、准确、可靠,以此来给予环境监测数据的利用效果以及环境监测的成效以保障.近年来,在我国工业水平的不断进步的同时,为环境带来的污染情况也日益严重,于是我国多年以来一致倡导工业生产的绿色环保以及可持续发展的工业发展理念,这就促进了我国环境评价与保护体系的逐步发展与完善.在我国环境治理的体制中,环境监测部门扮演者技术支持的重要角色,而且环境监察部门与监察环境保护的执法之间还存在着共组关系,其二者之间即存在相互制约的情况,又存在相互依赖的关系.想要实现环境监察工作质量提升的目标,必须依靠环境监测工作来提供及时、完善、科学、可靠的监测数据信息.这就说明了,环境监察工作如果不依靠环境监测工作的支持,将会失去重要理论依据,导致环境检查工作寸步难行,其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也就难以实现.所以说,环境监察作用的有效实现需要依靠环境监测的大力支持.为了将我国环境保护的效率和力度上升到个新的高度,建立完善、科学的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联合体系十分必要,基于两者之间的相互制约与相互依赖的关系,使其两者能够同时发挥最大效能,同时提升两者的工作效率和质量.2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的现状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已经开展了很长一段时间,并且取得了很好的成果,这些成果与环境检查和环境监测的工作人员的辛勤劳动密不可分.随着近年来我国的环保力度逐渐加大,政府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也更加完善,更多新技术、新制度被引进到环境保护工作中来,为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整体提升提供了可靠的保障.与此同时,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依旧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现有的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工作难以满足我国新形势下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基本需求.以当前我国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的人员组织方面为例,可以发现一些缺陷之处.首先,从事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的工作人员普遍年龄不大,不具备充足的工作经验,同时思想觉悟普遍较低,自身不具备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识,这就造成了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效果难以令人满意.其次,许多从事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的工作人员主观意识不足,过度依赖理论知识,形成教条主义的思想,缺乏实战经验,同时对于先进的技术、管理手段不能及时的接受与掌握,难以跟随科技和社会发展的脚步.最后,相关环境管理部门我能对于以上两点进行足够的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导致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的工作人员能力难以提升.3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协调运行完善手段想要提升环境执法能力,使环境保护确有成效,建立统一的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协调运行机制是重要途径之一.目前,我国的环境保护相关法律尚不足以保障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工作全面、顺利进行,于是,想要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可靠的前提与基础,国家需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从全方位入手,以长期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制定科学、严格的法律,以此来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保障.同时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工作必须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律进行,不得越权、越界.从事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的工作人员需要在明确自身职责,掌握岗位技能的同时,了解对方的需求,为对方的工作提供可靠的支持,以此来促进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工作两者之间的共同、协调运行.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工作尽管在工作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交际,但是两方工作人员在工作中需要明确自身的职责与权限,清晰的划分工作内容,妥善解决两项工作之间存在的矛盾,避免工作中出现越权、越界行为,导致环境管理工作出现混乱,影响环境保护的效果.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机构还需要从组织结构入手,调整组织结构的年龄比例,合理优化环境保护管理队伍的层次与职能分配,提升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工作效率和准确性.对于从事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工作的工作人员,有关单位需要进行较为系统的培训,定期组织学习活动,以此来提升工作人员的基础知识、工作技能,使之不断上升至新的高度.在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者的思想意识和责任心方面,相关单位需要下大力度进行改进,使之对于自身责任使命产生全新的认识,以此来带动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工作的共同推进,为实现两者之间的协同运行提供可靠的保障.4结语环境保护是一项任重道远的工作,不仅对于当前人们的生活有着重要的影响,对于子孙后代的生存与发展同样有着重要的保障性意义.对我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来说,环境的未来意义更是大于现实意义,所以家里完善、科学、有效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其中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工作是环境保护的核心内容,正确处理两者之间的关系,并且使其统一发展,协调运行能够使两者的工作价值共同得到体现,为我国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完备的保障. 参考文献:[1]白鹤程.重视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的关系及协调[J].运行资源节约与环保,2014(02).[2]王文.加强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运行机制建设的几点建议[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0(08).[3]周娜.提高基层环境监察执法能力的探讨[J].科技展望,2016(07).[4]朱群.在环境监察活动中开展OPL一点课的探讨[J].环境研究与监测,2016(01).[5]杜文毅.新形势下加强环境监察工作的思考[J].资源节约与环保,2016(03).作者:邵建雷单位:浙江省永嘉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
环境监测管理条例
全国环境监测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第二十六条关于国务院环境保护机构“统一组织环境监测;调查和掌握全国环境状况和发展趋势;提出改善措施”的规定,以及国务院关于在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加强保护工作的决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环境监测的任务,是对环境中各项要素进行经常性监测,掌握和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及发展趋势;对各有关单位排放污染物的情况进行监视性监;为政府部门执行各项环境法规、标准全面开展环境管理工作提供准确、可靠的监测数据和资料;开展环境测试技术研究,促进环境监测技术的发展;第三条环境监测工作在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统一规划、组织和协调下进行;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的环境测试机构参加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级环境监测网;第二章环境监测机构第四条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设置全国环境监测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重点省辖市的环境保护部门设置监测处和科;市以下的环境保护部门亦应设置相应的环境监测管理机构或专人,统一管理环境监工作;第五条全国环境保护系统设置四级环境监测站:一级站: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二级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省级环境监测中心站;三级站:各省辖市设置市环境监测站或中心站行署、盟可视机构调整后情况确定,暂不作规定;四级站:和县、旗、县级市、大城市的区设置环境监测站 ;第六条各级环境监测站受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领导;业务上受上一级环境监测站的指导;第七条各级环境监测沾的建设规模及主要仪器装备的配置,按附表的范围结合当地情况确定; 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的环境监测站的设置及规模,由各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 第八条各级环境监测站是科学技术事业单位;同时根据主管部门的授权范围,对破坏和污染环境的行为使监督和检查权力;各级环境监测站的事业费纳入同级地方财政预算;其标准为每人每年不少于3000元至3500元;第三章职责与职能第九条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环境监测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1、领导所辖区域内的环境监测工作,下达各项环境监测任务;2、制定环境监测工作及监测站网的建设、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监测其实施;3、制定环境监测条例、各项工作制度、业务考核制度、人员培养计划及监测技术规范;4、组织和协调所辖区域内环境监测网工作,负责安排综合性环境调查和质量评价;5、组织编报环境监测月报、年报和环境质量报告书;6、组织审核环境监测的技术方案及评定其成果,审定环境评价的理论及其实践价值;7、组织开展环境监测的国内外技术合作及经验交流;第十条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主要职责是:1、参与制定全国环境监测工作的规划和年度计划;2、对各级环境监测站进行业务、技术指导,负责全国环境监测网业务上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环境监测技术交流和各级环境监测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及业务考核;3、组织研究环境监测数据的统计分析方法,收集、储存、整理、汇总全国环境监测数据浆,编制全国环境监测年鉴,绘制环境污染图表,综合分析全国环境质量状况,定期向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提出报告;4、负责全国环境监测的质量保证工作,组织开展环境监测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组织研制、生产、分发环境监测标准参考物质,筛选和确信全国统一采用的环境监测仪器装备;5、承担国家综合性的环境调查和重大污染事故调查,负责国内重大污染事故纠纷和国际纠纷的技术仲裁;6、参加制订和修订国家各类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7、参加编写全国环境质量报告书;8、受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委托,参加国家重大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和治理工程环境效益的监测;第十一条省级环境监测中心站的主要职能是:1、参与制订本区域环境监测工作的规划和年度计划;2、收集、整理、汇总和储存本区域的环境监测数据资料,为报出各类监测报告提供基础数据,编报本区域的环境污染年鉴;3、对下级环境监测站进行业务、技术指导,负责本区域环境监测网业务上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本区域内环境监测技术交流和下级环境监测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及业务考核;4、负责本区域内综合性环境监测的质量保证工作;5、承担本区域内综合性环境调查及环境污染纠纷的技术仲裁;6、参加制订和修订任务和验证工作及提供依据材料;7、承担本区域环境质量评价和监测技术的研究,参加编写本区域环境质量报告书; 8、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委托,参加污染事件调晒和建设项目影响报千书的审查,进行治理工程环境效益的监测;第十二条市级环境监测站的主要职能是:1、对本市大气、水体、土壤、生物、噪声、放射性等各种环境要素的质量状况, 按国家统一规定的要求,进行经常性监测、分析, 收集、储存和整理环境监测数据资料,定期向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上级监测站呈报本市环境质量状况和污染动态的技术报告;2、对本市各有关单位诽放污染物的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测性测定,建立和健全污染源档案,为加强污染源管理和排污收费提供监测数据;各地排污收费管理单位不另设测试机构;3、参加制订本市环境监测规划和计划,完成主管部门为进行环境管理所需要的各项监测任务;4、负责本市环境评价,参加编写本市环境质量报告书,编制本市环境监测年鉴;5、负责本市环境监测网的业务组织和协调,组织技术交流和监测人员培训;6、研究野外作业、采样、布点、样品运输、贮存、分析测定等各得要技术环节中存在的问题,促进监测技术的不断发展;7、承担国家和地方性环境标准、技术规范、环境测试新技术、新方法的验证任务,参加地方环境标准的制订、修订;8、参加本市污染事件调查,负责环境污染纠纷的技术仲裁;第十三条县、旗、县级市、大城市区环境监测站的主要职能是:1、对本县市、区内各种环境要素的质量状况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要求,制订监测计划和进行经常性的监测;定期向上级站报送监测数据,编报本县环境质量报告书;2、对县市、区内排放污染物的单位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测建立污染源档案,监督和检查各单位执行各类环境法规和标准的情况;为排污收费等环境管理提供监测数据;3、完成环境保护法主管部门为进行环境管理所需要的各项监测任务;4、参加县市、区内污染事件调查,为仲裁环境污染纠纷提供监测数据;5、宣传环境保护的方针,积极组织和发动群众参加环境监督活动,组织群众性的环境监测网;第十四条各部门的专业监测机构包括海域或流域的监测机构主要职能是:1、参与制订本系统、本部门环境监测规划和计划;2、参与国家或地区遥环境监测网,按统一计划和要求进行环境监测工作,对所辖方面和范围内的环境善进行监测;负责组织本系统或本流域的环境监测网的活动;3、参加本部门或地区所承担的各项环境标准制订、修订工作,为其提供制、修订的依据,参加国家或地方环境标准的讨论和审议;4、参加本系统重大污染事件调查;组织检查所属单位遵守各项环境法规和标准的情况;5、参加本系统、本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6、汇总本系统本流域环境监测数据资料,绘制污染动态图表,建立污染源档案;7、企业事业单位的监测站,负责对单位的排污情况进行定期监测,及时掌握本单位的排污状况和变化趋势,其监测数据和资料禹资料主管部门报送的同时,要报当地环境监测站,各单位的监测机构参加当地环境监测网工作;8、组织本部门行业监测技术研究,培训技术人员和开展系统专业环境的职能外,同时要配合地方环境监测站参与环保主管部门组织的有关重大污染事件的调查;9、卫生、水利、海洋等部门的环境监测站,除负责本系统专业环境监测的职责外,同时要配合地方环境监测站参与环保主管部门组织的有关重大污染事件的调查;第四章监测站的管理第十五条各级环境监测站实行党委支部领导下的站长分工负责制; 站长应由专业技术干部担任;第十六条监测站的人员配置应以专业技术人员为主,其业务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总人数的百分之八十; 中级以上技术人员在业务技术人员中的比例为:一、二级站中不低于百分之五十;三级站中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四级站中至少有1至2名;第十七条监测技术人员包括化验分析、研究、管理的技术职称,按原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和国务院科技干部局关于“环境保护干部技术职称暂行办法”执行; 监测技术人员待遇与环境科研单位的技术人员相同;第十八条国家建立环境监察员制度;各级环境监测站设环境监察员,凡监测站工作人员经考试合格后授予国家各级环境监察员证书,环境监察员证书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统一制作颁发; 环境监察员是环境监测站对各单位及个人排放污染物的情况和破坏或影响环境质量的行为进行监测和监督检查的代表;第十九条环境监测工作人员,由国家统一设计制式服装;各级环境监站的工作人员在执行监测和监督任务时,应穿着国家统一设计的服装,环境监察员要佩带监察员标志; 第二十条各级监测站应认真作好监则质量管理工作,确保监测站数据资料的准确、可靠;第二十一条监测数据、资料、成果均为国家所有,任何个人无权独占;未经主管部门许可,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引用和发表尚未正式公布的监测数据和资料;属于机密性数据、资料要严格按照保密制度管理;任何监测数据、资料、成果向外界提供,要履行审批手续; 环境监测数据、资料及各类报告,是重要监测技术成果,与其他环境保护科研成果同等对待,参与科研成果评比;第二十二条各级监测站要加强对监测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仪器设备和药品试齐的使用和管理制度;重大事故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监测用车是环境监测、科研专用设备,不得改作他用;第二十三条各级环境监测站的行政、后勤工作,必须保证为监测业务服务,有意刁难业务人员或给监测业务工作制造障碍者,站长有权给予严肃处理;第二十四条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和从事污染源调查、分析、采用和管理的工作人员,按照规定享受劳动保护待遇和津贴;第五章环境监测网第二十五条根据国务院8127号文件关于“由环境保护部门牵头,把各有关部门的监测力量组织起来,密切配合,形成全国监测网络”的要求,建立环境监测网;第二十六条全国环境监测网分为国家网、省级网和市级网三级; 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环境监测管理机构负责环境监测网的组织和领导工作;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及地方的省级环境监测中心站、市级环境监测站分别为国家网、省级网和市级网的业务牵头单位; 各大水系、海洋、农业分别成立水系、海洋和农业环境监测网,属于国家网内的二级网; 国家环境监测网由省级环境监测中心站、国家各部门的专业环境监测站及各大水系、海域监测网的牵头单位等组成;省级网、市级网分别由相应的单位组成; 环境监测网中的各成员单位互为协作关系,其业务、行政的隶属关系不变; 监测网工作章程;环境监测网工作章程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另订;第二十七条环境监测网的任务是联合协作,开展各项环境监测活动,汇总资料、综合整理,为向各级政府全面报告环境质量状况提供基础数据和资料;第六章报告制度第二十八条环境监测实行月报、年报和定期编报环境质量报告书的制度; 监测月报日前有以一事一报为主, 逐步形成一事一报与定期定式相结合的形式; 建立自动连续监测站的地区,要逐渐建立监测日报制度,按照统一格式逐日报告监测数据和环境质量状况;第二十九条环境监测月报、年报和环境质量报告书,均由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向同级人民政府及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出; 各级环境监测站,按环境保护主秋部门的要求,定式提供各类报告的基础数据和资料,并一年一度编写监测年鉴;监测年鉴及有关娄据在报主管部门的同时,抄送上一级监测站;第七章附则第三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环保局可根据本条例的原则,制订具体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本条例关于各级环境监测站的建设规模、人员编制和仪器设备装备标准的附表,为条例的正式内容;第三十二条本条例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负责解释;。
环保工程中的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联动研究
环保工程中的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联动研究发布时间:2023-03-27T06:09:22.027Z 来源:《城镇建设》2022年23期作者:张成伟[导读] 在新形势下,政府部门在环境监察过程中,要想体现出自身的职能和作用,需要在管理手段等方面进行不断的完善和优化,进一步实现多样化和多层次性,张成伟32092419901024****中冶华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43000摘要:在新形势下,政府部门在环境监察过程中,要想体现出自身的职能和作用,需要在管理手段等方面进行不断的完善和优化,进一步实现多样化和多层次性,这样才能体现出应有的监察效果。
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需要充分应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等,进一步有效融合相关内容,灵活多样地推进各项工作,这样才能进一步有效强化环境监察职能,更有效地打造和谐高效的生态环境和法律环境,充分体现出环境监察部门的环境监察和执法效果,以此促进生态环境得到更有效的保护。
关键词:环保工程;环境监测;环境监察;联动研究引言环境监测数据具有时效性,环境污染数据一直处于变化的状态,要想及时掌握污染现场的情况,需要保证数据的时效性。
在环境执法工作中,环境监测数据为执法提供依据,所以监测数据具有法律效力,必须要准确记录数据,避免误导执法人员,做出不公正的决断。
环境监测数据具有多样性的特点,环境污染包含不同类型,需要采用多种方式收集数据。
1环境监测工作的主要内容概述环境监测工作是指相关工作人员采用技术手段,监视和测定环境质量状况的相关活动过程,并结合环境监测机构所设定的质量指标,对目前环境发展情况加以监测和判断,具体可以明确环境质高低以及污染情况等。
针对环境监测工作进行分析,常见的工作内容包括监测环境的生态系统、化学指标以及物理指标等。
在生态环境保护过程当中,环境监测工作具体需要划分为接受任务、对现场资料进行调查与收集、检测计划设计、采集和处理监测样品、综合评价。
首先,收集任务资料。
在环境监测工作的开展过程当中,相关部门需要接受具体的检测任务,有效监测一些存在环境污染或严重环境问题的地区。
环境监理、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
理机构在接受建设项目单位委托后,依照建设项目环评文
件和环保部门的批复,以及第三方与建设项目单位签订的
环境监理合同等,对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的环保措施进行全
过程监督管理。
4
二、环境监察 定义:环境监察突出了“现场”和“处理”两个 概念,即环境监察是在环境现场进行的执法活动。 环境监察是一种具体的、直接的、微观的环境保 护执法行为,是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实施统一监督、 强化执法的主要途径之一,它侧重于“日常、现 场、监督、处理”。
11
• 环境监测: 具有法律意义的监测数据提供单位 工作内容涉及: 1、环境质量监测 2、污染源监测 3、委托监测(评价监测、验收监测、污染纠 纷监测、环保局指令性监测、科研监测) 4、在线监控系统比对监测 5、特种监测(土壤、辐射) 6、应急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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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监理: 工程监理的一部分,工作规范执行工程监 理规范要求,工作重点为环保工程的监管。
7
• 三、环境监测 定义: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对代表环境 污染和环境质量的各种环境要素(环境污 染物)的监视、监控和测定,从而科学评 价环境质量及其变化趋势的操作过程。
8
• 实施方:一般为环境监测中心(站),环 保局下属事业单位; 目的:准确、及时、全面的反映环境质量 现状及发展趋势,为环境管理、污染源控 制、环境规划等提供科学依据;
2、落实环境保护设施与措施,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 坏;
3、满足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
内容: 1、监督检查污染源污染物排放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 2、对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调 查取证,依法作出处理。环境监理的任务包括:环保设施 的建设质量,投资,以及环保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步建 设,监督建设单位是否能够达到设计要求,并保持稳定运 行
基层环境监察工作的现状及措施
基层环境监察工作的现状及措施摘要:随着国家的经济发展的越来越好,人们对于的居住的环境要求也越来越高,环境保护也变得尤为重要,基层环境监察工作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环节。
本文主要针对基层环境监察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简要分析,根据部分地区基层环境监察部门的成功经验,并就如何提高基层环境监察水平提出了一些具体措施和方法,对从事环境监察的人员有着一定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
关键词:环境监察;现状;问题;措施中图分类号:x83 文献标识号:a 文章编号:2306-1499(2013)05-(页码)-页数环境监察是一种具体的、直接的、微观的环境保护执法行为,是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实施统一监督、强化执法的主要途径之一,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实施环境监督管理的重要举措,也是对于环境保护最直接最有利的管理机构。
近年来,国家将环境监理机构统一更名为环境监察机构,充分说明了对环境监督管理的重视,环境监察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一、基层环境监察工作的现状及问题1环境监察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有法可依”是基层环境监察的基础和前提。
截止目前,我国已出台了九部环保法律,十多部关于生态和自然保护的法律及相应的地方性法规,建立了比较全面的环保法律体系。
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法律条款过于笼统,缺乏可操作性,立法环节与基层执法工作仍存在一定的脱节现象,给基层环境监察工作带来不少的困难。
此外,由于一些地方保护的不当干预。
目前,环境指标成为地方官员考核的一项内容,但是经济指标仍是干部考核的重点,这样在经济与环境产生冲突时,地方保护的不当干预仍然会发生。
2 环境执法的形势严峻近年来,粗放式的经济增长方式使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企业片面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矛盾日益尖锐,污染严重的小企业成片反弹,部分企业偷排偷放。
违法排污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环境权益、影响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环境污染事故屡屡发生。
这些都使得环境监察执法的形势更加严峻。
环境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与改善措施
环境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环境监察又是环境保护工作中重要的环节。
环境监察是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实施的行政执法活动[1]。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良好生活环境的需求越来越强烈,加上政府机构改革的持续推进,环境监察体制试水垂改,环境监察工作也暴露出了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一、环境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1.环境监察立法不完善。
我国目前现行的《环境监察办法》是2012年颁布实施的,主要针对环境监察工作的机构、人员、监察要求进行了明确,但没有对环境监察机构的法律地位、环境监督检查的经费来源、环境监督检查的保障机制、环境监督检查的主要工作制度等问题予以详细规定,致使环境监察工作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2.环保法律法规不尽完善。
环保法律法规包罗万象,不仅有水、气、声、固废专门的法律法规,还有与海洋、放射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不仅国家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从各个省到各个市再到区、县(市),又配套了各种各样的地方性法律法规。
虽然形成了较为全面的法律体系,但在实施过程中,尚缺乏具体的实施细节,很难执行和操作。
另外,环境保护工作涉及政府多个职能部门,包括公安、发改、规划、工商、法院、国土、城管、水利、建设等部门,而每个部门都是“各自为政”,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规范各个部门的职能,导致部门间缺乏协调统一,相互推诿。
再者,环境监察执法过程中的行政执法证据往往需要监测部门出具,而现实情况是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配合不够,不能很好的协同作业,出具监测数据不及时,造成涉嫌环境违法案件调处不及时。
3.环境监察部分人员素质良莠不齐。
因所属关系,监测部门、监察部门及环保部门都归属环保局,在人事调配上因工作需要往往在部门之间随意调动,造成环境监察部门人员组成较复杂。
还有,部分监察人员缺少学习的主动性,掌握的专业知识不足,现场执法时,对违法行为的判断不准确,有事还会受到金钱的诱惑,对违法行为避重就轻或视而不见,容易出现以情代法的情况。
加强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运行机制建设的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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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程 技 术
加强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运行机制建设的几点建议
王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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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埠 市环 境 监 测 站 , 徽 蚌 埠 2 3 4 ) 蚌 安 3 0 0
摘 要 :环境 监察 和环境 监 测机 构是 适 应新 形 势下 环境 保 护 、 行环 境保 护 职 责 、 障群 众 健康 、 进 经 济 社会 全 面 协调 可持 续发 履 保 促 展 的 需要 。 级环境监 察 和环境 监 测机 构是环 保部 门实施 环境监 管 的先锋 队 , 各 其能 力的 强弱 和 只能协 调 的好 坏 直接 关 系到 区域环 境 质 量 的优 劣 、 直接 关 系到人 民群 众 的环境 权 益、 系到 经济社 会 全 面、 关 协调和 可持 续发 展 。 文从 环境 监 察和 环境监 测 机构 的职 能切 本 入. 分析 两者之 间的相 互 关 系, 出了建 立科 学协调 的运 行机 制 建议 , 提 力求进 一 步更好 地发 挥他 们在 环 境保 护 中的 作 用。 关键词 :环境监 察 ; 环境 监 测 ; 行机 制 运 近年来 , 中央号 召我们学 习和实践科学 党 发展 观 , 并要求我们要用科学 发展观 分析解决 实 际问题 。科 学发展观就是 坚持 以人文 本 , 全 面、 协调 、 可持续的发展观 。可持续 发展就是要 促进人与 自 然的和谐。 我们在环境 保护工作 中 , 如何 促进 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 工作协调发展是 长期 以来 需要环保工作者思考的问题 。特别是 在新形 势下更要力 求用科 学发展的思想和方法 探索 和解决两者的相互促进 、 协调运行的问题 。 1 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工作 的职责及关 系 1 . 1环境监察工作是关系到环境保护 法律 、 法 规能否得到有效地执行 、 环境 质量 能否得 到 真 正改善 的重要环节 环境监察机构负责环保工作 中监督管理 和 现 场执法工作 , 主要 任务是贯 彻国家和地方 其 环 境保护 的有关法律 、 规 、 策和规章 , 法 政 依据 环 保部门的委托依法对辖区内单位或个人执行 环境 保护法规的情况进 行现场监督 、 检查 , 并按 规 定进行处 理 ; 污水、 负责 废气 、 固体废弃物 、 噪 声 、放射性 物质 等超标排 污费和排 污水 费的征 收 工作 ; 与环境污染事 故 、 参 纠纷 的调查 处理 ; 核安 全设施的监 督检查 ,自 生态保 护和农业 然 生态环境监察等。 环境 监测 工作 是实施 环 境管 理 的重要 手 段 ,是环境保护监督职能 中的主要技 防监督工 作 。其 主要任务 是对排污单位 的排污情 况及有 关 环境要 素进行监测 , 时 、 、 及 准确 全面地 掌握 和评 价环境 质量状 况、 分析发展趋 势 ; 按照国家 理、 建设项 目的 “ 同时 ” 三 执行 情况 以及验 收监 测、 污染治理设 施运转效果 、 排污许可 和排污收 费、污染事故 和纠纷的调查处理 的诸多 方面环 境监察 部门都需要环境监测部 门提供监 测报告 才能准 确的实施环境管理 。环境监测数据 的准 确性 、 时性、 及 完整性和有效性在很大程 度上决 定着环境监察行为 的成败 。 因此, 离开 了环境监 测 的技 术支持 , 环境监察行为将难 以实施 , 不能 有效地 发挥作用 。 同时, 高效准确 的环境监察行 为对环境监 测提出 了更高 的要求 ,成为环 境监 测 的强 大动力。这种互相配合 、 互相依 存 、 相 互 制约 的关系需要建立科学合理 的机制 ,以便更 好地推 动环保 工作协调有序 发展 。 2环境监察机构与环境 监测机构现状 我 国开展环保 工作 2 多年来 , 0 环境监察和 环 境监测 人员在各 自的工作 岗位上 辛勤 工作 , 无私 奉献 ,为我国环境保护事业 的发展 做出 了 很多贡献 。 多年来 的环保工作实践 中, 在 培养和 锻炼 出一 大批 思想好 、作风硬 、不计较 个人 得 失, 又熟悉业务 的队伍。尤其是近年来 , 多地 很 方政府 给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机构输入 了新鲜 血液 , 陆续把 一些政治头脑清醒 、 能处理 复杂问 题、 勇于开拓进 取、 于承担责任的专业技术 型 敢 干部 , 充实 到环境 监察 和监测队伍 中。但 是 , 目 前环境监察 和环境监测机构现状与 当今社会 大 建设大 发展的新形势要求差距较大 ,不能适 应 我 国实施保 护环境 、 维护生态平衡战 略的需要 , 还存在着一些 问题 。 从 目前环境监察和环境监察机构 队伍人 员 结构和知识结 构上看 , 普遍 存在着工作人员 年 龄偏大 、 想认识 不高 、 思 知识面 较窄 , 体表现 具 在文化水平不高和技术水平偏低 方面。从 20 09 年对蚌 埠市等 安徽 1 个 地市 的环境监 察和 环 7 境监测 队伍统计情 况看 , 级干部 中男 5 岁 、 科 O 女 4 岁 以上年龄 的约 8 人 ,占整 个科 级干部 5 0 人数 的 5 %。 0 一线工作人员 中男 5 岁 、 4 岁 O 女 5 以上 年龄的约有 4 0 , 5%。 0 人 占 5 环境监察 和环 境监测 职工队伍 文化水平 及技术 水平偏 低 , 管 理和操作水平不够 高,大多数人员仍 习惯于凭 经验 工作 ,而真正懂得现代科学管 理的管理和 科级方 面的开拓性干部很 少,再则 多为半 路 出 家 ,大多没有接受过专 门系统 的培 训。从上所 述 ,可 以看出环境监擦和环境监测 干部 队伍的 现状 , 远不 能满足 1益发展 的环境保护 工作的 3 需要 。 因此, 加强环境监察和环境龄测队伍的建 设迫在眉睫 、 势在必行。 3建立 高素质 的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 队伍 的业务 知识和管理 能力 ,应懂 得环境科学和现 代科学 技术 ,熟悉和掌握 环境 保护以及其他有 关 的法 律 、 法规和规章 , 才能完成 繁杂而又程序 严谨 的环境 监察工作 。环境监察 ^员不仅要具 备相关 的专 业知识 ,而且要具有解决 复杂问题 能力和环境保 护多方面工作的实践经验 。 然而 , 在环境监察 队伍 中 目 前仍 有部分人员存在着文 化层次 、 务水 平 、 业 工作能力 、 钻研精神 、 工作作 风等方 面均不能满 足监察 工作的现象。当务 之 急应通过 系统的业务培训 、 继续教 育等措施 , 尽 快提高环境 监察人员 的政 治素质 、 务水平和 业 工作能力 。 我个人认为 , 各级环保部门可 以根据 工作需要 , 环境监测 队伍 中有选择 地吸纳有 从 实际管 理经 验和专业技术 的人员充实到环境监 察队伍 中来 ,从而在短时期 内全 面提 高环境监 察队伍素质 。 环境监测 队伍 相对 环境监察队伍总体上虽
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的联动协调机制
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的联动协调机制在现代社会中,保护环境已成为全球共同的责任。
为了有效地监测和管理环境状况,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成为了不可或缺的工具。
环境监察是指通过实地巡查和定期检查,对环境状况进行评估和监测,以确保环境质量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而环境监测则是指通过采样和分析数据,获取环境质量的实时和长期趋势信息。
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应该建立联动协调机制,以实现更有效的环境保护和管理。
首先,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的联动协调可以提高环境数据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环境监察人员在进行巡查和检查时,可以及时了解环境问题的存在,并进行初步评估。
而环境监测人员则可以通过采集环境样品并进行详细的分析,获取更精确和全面的环境数据。
监察和监测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合作可以确保数据的质量和真实性,为环境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其次,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的联动协调可以提高环境问题的快速响应能力。
当环境监察发现问题时,可以及时向监测人员反馈,并指导监测人员采取相应的监测措施。
监测人员可以根据监察人员的指导和要求,选择合适的监测方法和地点,加大对环境问题的监测力度。
监察和监测之间的协作可以缩短问题响应的时间,提高问题的解决效率。
此外,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的联动协调可以加强环境管理的综合性。
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是环境管理的两个重要环节,互相补充和促进。
监察人员通过环境巡查和检查,可以发现环境问题的根源和隐患,提出整改建议。
而监测人员则可以通过长期监测,掌握环境问题的演变趋势,提前预警和采取措施。
监察和监测之间的协作可以形成完整的环境管理体系,为环境问题的治理提供全方位的保障。
为了实现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的联动协调机制,我们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组织结构和工作流程。
首先,建立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的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监察人员和监测人员之间的数据交互和协同工作。
其次,加强监察和监测人员的培训和能力建设,提高其专业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同时,加强监察和监测的规范化管理,确保监察和监测工作的质量和可靠性。
环保监察监测工作制度
环保监察监测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预防和控制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环保监察监测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法治保障的原则,实行全过程监管,确保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第三条环保监察监测工作由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科研机构、高校等有关单位协助开展。
第四条环保监察监测工作应当遵循科学、严谨、客观、公正、高效的原则,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环保监察第五条环保监察工作主要包括对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环境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第六条环保监察机构应当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对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对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检测和评价;(三)对环境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四)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环保监察机构进行监察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查阅、复制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文件、资料;(二)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现场检查;(三)对污染物排放进行监测、检测和评价;(四)查封、扣押违法排污的设施、设备;(五)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第八条环保监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环境监察制度,定期对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巡查、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九条环保监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环境监察报告制度,对环境监察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报告。
三、环境监测第十条环境监测工作主要包括对环境质量、污染源和生态状况进行监测、检测和评价。
第十一条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当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对环境质量进行监测、检测和评价;(二)对污染源进行监测、检测和评价;(三)对生态状况进行监测、检测和评价;(四)对环境监测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和发布;(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新发展时期环保监察与环境监测联动机制构建思考
区域治理VOICE新发展时期环保监察与环境监测联动机制构建思考韩城市环境监测站 孙雪莉摘要:影响环境的因素在新的发展时期也日趋多样化,由于环境监测功能单一,难以满足环境保护和治理的需要。
在环境监测中如何处理好两者的关系,建立双向联动机制,对促进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分析我国环境监测现状的基础上,探讨如何建立一种科学、合理、有效的环境监测联动机制。
关键词:环境监测;环境监察;联动机制中图分类号:X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4595(2020)15-0021-0001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是两个相互独立的环境保护对策,二者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为开展环境保护活动提供了理论和实践支持。
由于环境问题的变异性、隐蔽性和突发性,目前环境保护工作的难度越来越大。
对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进行有效的协作和配合,是环境保护的重要使命和任务。
一、环保工作现状与环保部门现状(一)环境保护情况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环境问题和环境治理,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仍存在不少问题。
虽然经济高速发展,但也存在许多环境隐患。
当今社会,人类经济发展方式不协调,各种环境问题层出不穷。
在倡导可持续发展、建设绿色家园的关键节点,过分强调经济利益,忽视对人类生存环境的保护,环境污染事件仍时有发生,损害了他人的环境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也给环境保护工作带来了更大的困难[1]。
(二)环境保护部门的现状目前我国环境监管体系还很不健全,环境监管与环境监测相分离,影响了环境监管体系的正常运行。
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实际上是为环境监测工作提供服务和支持,更好地指导环境保护工作。
但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两个系统功能不尽相同,被分成了两个独立的子系统。
未能及时指导环境监测工作的开展,不能对监测工作提供客观的信息反馈,难以充分发挥其实质性作用。
二、新发展时期环境监测与环保监察有效联动的现实意义通过环境监测产生的结构性数据可以相互促进,并发挥最大作用,从而为开展环境审计业务提供行动指导,并为开展这种业务提供某些技术和设备支持。
浅析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的联动协调机制
、
新形 势下 的环境 监察 与监测
环 境监 察是 环 保工 作 的重 要组 成部 分 。它 是依 法对 辖 区 内排 污者 按 照环 境 保护 法 律 、法规 进行 现 场监 督检 查 ,对 违法 行为 和环 境 污染 事 件进 行查 处 ,负责 污水 、废 气 、 固体废 弃物 、噪声 、放 射性 物质 等 排 污费 的 征收 工作 ,参与 环境 污染 事 故 、纠纷 的调 查处 理 ,负 责 生态 破 坏事 故 的调 查并 参 与处 理 。承 办有关 与 职能 相对 应 的人 大代 表 建议 和 政协 委 员提 案 ,以及 群众 来信 来 访 的接 待和 答复 工 作 。对辖 区 内污 染 源 的污染 物 排放 和 污染 防治 设施 的运 转 情况 进行 巡 查监 督 ,确 保环 境 设施正 常运 转 ,污 染物 做到达标 排放 。 环境 监 测是 实施 环 境管 理 的重要 手 段 ,是环 境保 护监 督 职 能 中的 主要技 防监 督 工作 。其主 要任 务 是对 排污 单位 的 排污 情况 及有 关 环境 要 素进 行监 测 ,及 时 、准 确 、全 面地 掌握 和评 价 环境 质量 状况 、分 析 发 展趋 势 ;按 照 国家环 境 监测 技术 规 范和 国家 污染 源 监测 技术 规 范对 辖 区 内重 点污染 源 开展 监督 监 测 ,及 时编 报重 点污 染 源监 测报 告 ,为 执行 各项 环 境管 理 制度 提供 依 据 ;承担 建 设项 目 “ 三 同时 ”和 限期 治 理项 目环 境 工程 竣 工验 收 监测 ;承担 本 辖 内污染 事 故调 查 和污 染 纠纷 仲裁 监测 ;承担 建 设项 目环 境 影响 验证 性评 价 ;定期 向上级 主 管部 门 报 告环 境 质 量状 况 ;编 制 环境 监 测 年鉴 ,参 与 编 写环 境 质 量报 告 书 , 发布 有关环 境质 量状 况公报 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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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的协调运行
作者:靳宁
来源:《环境与发展》2020年第09期
摘要: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作为环境保护的两个职能组成部分,两者只有协调运行,才能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高效开展。
作为环保部门,可以通过有效手段协调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的运行,加强对环境的统一管理和监督,使环境工作质量得到提高,从而有效改善我国的生态环境。
关键词:环境;环境监测;环境监察;协调;运行
中图分类号:X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72X(2020)09-0-01
DOI:10.16647/15-1369/X.2020.09.090
Coordinated operation of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and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Jin Ning
(Xinzheng Branch of Zhengzhou Ecological Environment Bureau,Zhen gzhou He’nan 451100,China)
Abstract: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and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are two functional components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Only by coordinated operation of the two can they ensure the effective development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As a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department,we can coordinate the operation of environmental supervision and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through effective means, strengthen the unified management and supervision of the environment,and improve the quality of environmental work,thereby effectively improving th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in China.
Key words:Environment;Environmental monitoring;Environmental
monitoring;Coordination;Operation
近年来,随着环境污染问题的不断加剧,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都比较重视环境保护,切实发挥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在环境保护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深化和加强环境保护工作。
如何在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中,实现二者的相互促进和协调发展是环保部门必须重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1]。
1 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的相关概述
1.1 环境监察的内涵
环境监察是指环境保护监督职能中的现场监督和执法工作,是对环境现场监督、检查、督促以及处理的总称。
它主要侧重于现场的监督执法,是执行各级政府和环保部门处罚决定的环境监督执行系统 [2]。
1.2 环境监测的内涵
环境监测是环境保护监督职能中的技术监督工作,是对环境中污染物的浓度进行间断或者连续测量,并及时观察和分析其变化以及对环境影响的过程[3]。
环境监测的主要任务是对环境质量的污染现状和发展趋势进行及时、准确、可靠、全面地反映,为政府和环保部门开展环境管理、环境规划、污染防治以及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等提供高效、强有力的服务。
1.3 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的关系
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都是根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的委托进行的,开展环境行政行为,这两者是相互制约、相互依存、相互协调的关系[4]。
环境监测可以为环境监察工作的开展提供相关数据信息和技术支撑,而环境监察行为的成败依赖于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
此外二者也存在着一定的区别,最为明显的不同就是二者的工作重点存在差异,这是由于执行主体和工作性质不同所导致的,环境监测往往只注重数据的收集,却忽略了现实生活中环境的实际状况;环境监察只侧重对当前环境的治理和对违反环境保护的行为的控制,却忽略了对数据的监测。
这也就导致出現了二者各自行使职能、忽视协调合作的现象,直接影响到了环境保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5]。
2 我国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运行发展现状
近年来,随着我国环境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工作作为环境管理中的重要管理形式,成为我国环境建设发展中的重要措施,但是在具体的工作中,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
一方面,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运行管理机制的数据应用管理能力存在巨大的差距,导致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工作的协调性较差,导致我国环境治理状况较差;另一方面,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运行管理机制科学程度较低,两者之间管理水平缺少科学管理措施,严重制约生态发展的建设。
3 促进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协调运行的策略
从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的关系可以看出,只有处理好二者的关系,实现二者的协调运行,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各自职能优势,促进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稳定的可持续性发展。
3.1 建立科学的联动机制
要实现二者的协作运行,首先就要建立科学的联动机制,构建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的联动体系,以促进这两项工作的有效执行。
当前,我国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在实际工作中衔接不到位,甚至出现了各自为政的工作局面,使得两项工作的效果无法得到有效发挥。
因此,作为环境保护部门有必要合理地建立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之间的职能联动机制,以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工作的工作效率和质量水平[6]。
在建立联动机制的过程中,首先,要对环境监察和环境监
测工作进行明确的分工,履行各自的职责,把握两者之间的关系和尺度,要杜绝出现交叉现象;其次,要增强两部门的沟通与交流,一方面,作为环境监测机构,要提升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另一方面,作为环境监察机构,也要及时向环境监测部门反馈监察结果,使得工作透明度更加明晰。
3.2 构建二者协调运行的保障体系
二者的统一、协调运行,需要有完善的法律、法规保障体系作为支撑。
在具体的工作中,要对环境监测报告、环境监测精度标准以及监测报告的可行性作出明确规定,促进二者的有机整合和协调运行;随着环境污染问题的不断变化,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部门也要及时作出调整。
当遇到突发环境污染问题时,环境监测部门要及时开展现场应急监测,为环境监察部门提供可靠监测数据,促进监察部门相关调查与处理工作的进行;此外,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对现有监察和监测人员的教育培训,强化内部的配合,提升整体业务素质和业务能力,同时也要为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部门引入新鲜血液,从而为二者协调运行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3.3 构建两者协调运行的工作新模式
要实现二者的协调运行,除了以上措施之外,还需要不断探索和构建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的协调发展新模式[6]。
为此,环境监察工作要充分利用环境监测所提供的相关数据,把监测
工作作为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和基础,同时也要针对环境监测所得数据进行相应的工作思路调整,努力全面落实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规章制度,促使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工作之间紧密联系、共同发展[7]。
环境监察工作则是实现环境监测工作价值的实际途径和根本保障,只有实
现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两者之间的协调和统一才能够保证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的顺利进行。
4 结语
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两个重要载体,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手段和内容,是相互依存,不可忽视的[8]。
只有这两种方法齐头并进,合理发展,环境保护工作才能
顺利健康的进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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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冯薇薇.关于环境监察工作的几点思考[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9(9):109-110.
[3]苗玉英,李莉.浅谈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联动[J].科学与信息化,2018(31):44-48.
[4]姜騰.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的关系及协调运行[J].大科技,2018(26):380.
[5]嵇卫芬,余瑞彰.试论加强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的关系及协调运行[J].装饰装修天地,2018(18):113.
[6]袁建喜.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的关系及协作运行[J].资源节约与环保,2015(02):112+117.
[7]黄登强,郭云霞.浅谈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的关系及协调运行[J].科技与企业,2014(18):77.
[8]齐传盛.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的关系及协调运行[J].环境与生活,2014(22):73.
收稿日期:2020-07-18
作者简介:靳宁(1987-),男,汉族,本科学历,助工,研究方向为环境监测、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