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建筑面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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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

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

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建筑面积计算是指通过测量和计算来确定建筑物的总体积的过程。

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可以根据建筑物的不同情况进行调整,下面将介绍一些常见的建筑面积计算方法。

1.总建筑面积(GFA)总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在地面上的总体积,包括所有楼层的面积。

计算方法一般是将每层的面积加总得出。

在计算时需要注意,如果建筑的一些部分是非常规形状的,可以将其划分成几何上的常规形状,如矩形或圆形,然后分别计算它们的面积,并将这些面积加总得到总建筑面积。

2.净建筑面积(NFA)净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内部可使用的部分的总面积,即去除了非技术性空间和建筑结构占用的面积后的面积。

计算方法一般是通过测量房间或空间的长、宽、高,计算出每个房间或空间的体积,再去除非使用空间的体积得到净建筑面积。

3.建筑占地面积建筑占地面积是指建筑物在地面上所占的实际面积,即建筑物外围轮廓的面积。

计算方法一般是通过测量建筑物外围各个边界的长度,并在地面上标定出来,然后使用测量仪器进行测量,最后根据有关数据计算出建筑占地面积。

4.建筑阴影面积建筑阴影面积是指建筑物产生的阴影所覆盖的地面面积。

计算方法一般是通过测量建筑物每个立面的朝向和倾斜角度,再结合地形和太阳光的数据,使用计算机模拟软件进行计算。

此方法常用于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中,以评估建筑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土地使用效率土地使用效率是指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与占地面积的比值,反映了建筑物在同一地块上有效利用土地的程度。

计算方法是先计算出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和占地面积,然后将总建筑面积除以占地面积,得到土地使用效率。

6.简化计算方法除了上述方法外,还有一些简化的计算方法,如通过测量建筑物的边界长度和高度来估算建筑物的总体积,再根据建筑物的平均楼层高度和总体积来计算总建筑面积。

这种方法在一些简单的建筑设计中可以使用,但对于复杂的建筑物则不适用。

需要注意的是,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可能因各国、地区和行业的不同而有差异,因此在进行具体计算时需要参考当地的相关规范和标准。

房屋的建筑面积怎么计算

房屋的建筑面积怎么计算

房屋的建筑面积怎么计算建筑面积通常分为两种类型:建筑总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

建筑总面积是指建筑物外墙面积之和,包括建筑物的内外墙体、阳台、顶层、底层等的表面积总和。

套内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内部实际可使用的面积,不包括公共空间、墙体和共用设施面积。

计算建筑总面积的一种常见方法是使用建筑平面图。

首先,需要将平面图上的每个房间或区域的长度和宽度进行测量,可以使用测量工具如软尺或测量仪器来得到准确的尺寸。

然后,将每个房间或区域的长度和宽度相乘,得到该房间或区域的面积。

最后,将所有房间或区域的面积相加,即可得到建筑总面积。

另一种常见的计算建筑总面积的方法是使用建筑物外墙的投影面积进行计算。

首先,需要量取建筑物外墙的长度和高度。

可以用测量仪器或简单的测量工具如卷尺进行测量。

然后,将建筑物外墙的长度与高度相乘,即可得到建筑物外墙的投影面积。

最后,将建筑物内部各个房间或区域的面积加上建筑物外墙的投影面积,即可得到建筑总面积。

计算套内建筑面积需要考虑一些特殊因素,如墙体的厚度和凹凸部分的面积。

常见的方法是使用净面积计算。

净面积是指房屋内墙体围成的实际可使用的面积,不包括墙体、柱子、阳台等遮挡物的面积。

计算套内建筑面积时,可以按照建筑总面积的计算方法得到建筑物外墙的投影面积,然后减去墙体的厚度和凹凸部分的面积即可得到套内建筑面积。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和国家可能会有不同的建筑面积计算标准和方法。

因此,在计算建筑面积时,应该参考当地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总而言之,建筑面积的计算是根据建筑物的平面图或外墙投影面积,通过测量和计算各个房间或区域的尺寸,得到建筑物的总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

这个过程需要仔细测量和准确计算,以确保得到准确的结果。

同样重要的是,在计算建筑面积时应该遵守当地的相关规定和标准,确保房屋的建筑面积符合法律要求。

建筑面积计算规范2023标准pdf

建筑面积计算规范2023标准pdf

建筑面积计算规范2023标准1. 引言建筑面积是评估建筑物大小和功能的关键指标,对于规划、设计、预算和管理等环节非常重要。

为了统一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和标准,提高建筑测量的准确性和一致性,本文档介绍了建筑面积计算规范2023标准的内容和要求。

2. 定义和术语2.1 建筑面积:指建筑物在水平方向上的投影面积,包括地上层和地下层。

2.2 建筑物高度:指建筑物顶部以上的最高点到最低点之间的垂直距离。

2.3 净高度:指建筑物内部不考虑结构和设备的高度。

2.4 建筑物立面:指建筑物外部的垂直表面。

3. 计算规范3.1 建筑面积的计算采用有效面积法,即将建筑物的各个部分按照功能进行分类,并根据功能类别分别计算面积。

3.2 建筑面积的计算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3.2.1 建筑物地上层面积:包括建筑物各层的主体房间、走道、门厅等空间。

-3.2.2 建筑物地下层面积:包括建筑物地下室、停车场、仓库等空间。

- 3.2.3 建筑物附属设备面积:包括建筑物的电梯、管道、暖通空调等设备所占用的空间。

-3.2.4 建筑物外部附属面积:包括建筑物立面、阳台、外挑檐等外部附属构件所占用的空间。

- 3.2.5 建筑物功能间面积:包括建筑物内部的办公室、会议室、厨房、洗手间等功能空间。

4. 建筑面积计算方法4.1 建筑面积的计算应根据建筑设计图纸和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测量和计算。

4.2 建筑面积的计算应遵循以下原则: - 4.2.1 对于直线形状的空间,可以直接测量边界长度,并根据长度计算面积。

- 4.2.2 对于曲线形状的空间,可以采用面积法进行计算,例如通过划分区域并计算每个小区域的面积,然后累加得到总面积。

-4.2.3 对于复杂形状的空间,可以通过将其分割成若干标准形状(如矩形、三角形、梯形等)进行计算。

- 4.2.4 在计算建筑物外部附属面积时,应将外挑檐、立面装饰构件等计入考虑范围。

5. 建筑面积计算报告5.1 建筑面积计算应编制面积计算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 5.1.1 建筑面积计算的目的和依据。

建筑公式大全及计算规则

建筑公式大全及计算规则

建筑公式大全及计算规则建筑公式是指在建筑设计和施工过程中,用于计算各种建筑物理量的数学公式和计算规则。

这些公式和规则旨在帮助建筑师、工程师和施工人员精确地估算建筑的尺寸、荷载、材料和成本,以确保建筑的安全性、经济性和功能性。

以下是一些常用的建筑公式和计算规则:1.建筑面积计算:建筑物面积=地面基准面积+上层各层面积公式:A=A0+A1+A2+...+An2.体积计算:建筑物体积=建筑物总高度×建筑底面积公式:V=H×A3.材料计算:材料量=建筑物面积×建筑物高度×空间占比公式:M=A×H×F4.荷载计算:建筑物设计荷载=建筑物重量×荷载系数公式:P=W×C5.建筑安全度计算:安全度=设计荷载/结构容量公式:S=P/C6.结构设计计算:结构容量=材料强度×结构截面面积公式:C=S×A7.电力用能计算:电力用能=功率×使用时间×单价公式:E=P×T×U8.照明设计计算:照明亮度=照明强度×照明效率公式:B=I×E9.通风设计计算:通风量=通风速度×通风截面积公式:V=V×A10.施工成本计算:施工成本=劳动力成本+材料成本+设备成本公式:C=L+M+E以上只是一些常见的建筑公式和计算规则,实际上,在建筑设计和施工过程中,还有许多其他公式和规则,根据具体的情况和需求进行选择和使用。

此外,计算结果的准确性还取决于输入数据的准确性和建筑师、工程师和施工人员在计算过程中的经验和专业知识。

在使用建筑公式和计算规则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确保输入数据的准确性:建筑公式和计算规则的准确性依赖于输入数据的准确性。

因此,在进行计算之前,必须仔细检查和核实所有输入数据,以确保其准确性。

2.考虑不确定性和容错性:建筑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存在不确定性和容错性,例如,材料的尺寸和强度、荷载的变化等。

2022年最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2022年最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1总则1.0.1 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

▲收起条文说明1.0.1 我国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初是在20世纪70年代制订的,之后根据需要进行了多次修订。

1982年,国家经委基本建设办公室(82)经基设字58号印发了《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对20世纪70年代制订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进行了修订。

1995年建设部发布《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土建工程GJDGZ—101—95),其中含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内容,是对1982年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进行的修订。

2005年,建设部以国家标准的形式发布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05。

此次修订是在总结《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05实施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

鉴于建筑发展中出现的新结构、新材料、新技术、新的施工方法,为了解决由于建筑技术的发展产生的面积计算问题,本着不重算、不漏算的原则,对建筑面积的计算范围和计算方法进行了修改、统一和完善。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

▲收起条文说明1.0.2 本条规定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

条文中所称“建设全过程”是指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过程。

1.0.3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计算,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 建筑面积construction area建筑物(包括墙体)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

▲收起条文说明2.0.1 建筑面积包括附属于建筑物的室外阳台、雨篷、檐廊、室外走廊、室外楼梯等的面积。

2.0.2 自然层floor按楼地面结构分层的楼层。

2.0.3 结构层高structure story height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上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4 围护结构building enclosure围合建筑空间的墙体、门、窗。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1、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2)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2、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4、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0m时不应计算面积。

5、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6、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层高在2.20m 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

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1/2计算;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计算面积。

7、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图解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及图示解释

图解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及图示解释
图解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及图示解释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5
图解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及图示解释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6
6 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 ,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 积。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 1/2计算;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 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计算面积。如图(3.0.6-1及3.0.6-2) ,建筑面积:
图解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及图示解释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1.1
1.1 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 算1/2面积。
注:单层建筑物的高度指室内地面标高至屋面板板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遇有以屋面 板找坡的平屋顶单层建筑物,其高度指室内地面标高至屋面板最低处板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如图3.0.1-2建筑面积:S=(15+0.24)×(5+0.24)=79.86m2.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9
9 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 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S=8×5.3+8×1.6×0.5=48.8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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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及图示解释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5
5 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 永久性顶盖的出人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 )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20m者应计算1/2面积。如图(3.0.5),建筑面积:S=7.98×5.68=45.33m2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 解:压桩:3.14×(0.352-0.242)(以桩截面尺寸为准) ×26.35(设计桩长含桩头长度)×250(根数)
• 接桩:250(题意中单根桩长为13米,设计桩长为26米,所以 接桩数量同管桩根数)
• 送桩: 3.14×(0.352-0.242)(以桩截面尺寸为准)×(3.6 桩顶标高-0.3室外标高+0.5桩架综合高度)×250(根数)

例1:某打桩工程,设计预制方桩300mm*300mm,桩长 18m(6m*3)共200根,自然地面标高-0.6m,桩顶标高-
2.15m 采用柴油打桩机施工,方桩包角钢接头。计算打桩、接桩、 送桩工程量并根据14年计价定额计算综合单价(型钢含量不
调整)
• 解:1、打桩:18*0.3*0.3*200=324m³
(五)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 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 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 计算1/2面积。(详见教材P226)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增加了建筑物架空层的面积计算规定,取消 了深基础架空层;
26.71
1.4*(1.2+0.3*2)*(12.6-2.4-2.0/22.0/2)
20.66
1.4*(1.2+0.3*2)*(4.8-1.8/22.0/2)*2
14.62
5/A-B
1.4*(1.2+0.3*2)*(5.4-2.0/2-1.8/2) 8.82
B/1-2
1.4*(1.2+0.3*2)*(6.6-2.0/2-1.8/2) 11.84
放坡系数:k=B/H 坡度:1:k=H:B

表2-1占地与建筑面积

表2-1占地与建筑面积

表2-1占地与建筑面积(时点)校办
指标解释:
1.占地面积:指学校具有国家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面积。

不包括农场、林场的占地面积。

绿化用地面积:指学校占地面积中集中用于种植花草、树木以及天然林的土地面积。

运动场地面积:是指学校专门用于室外体育运动并有相应设施所占用的土地面积。

非学校产权:指由社会力量提供的土地面积,包括独立使用和共享使用两类。

其中,独立使用,指学校独立享用社会力量提供的土地面积;共同使用,指本校与其他单位共享社会力量提供的土地面积。

2.总建筑面积:指学校在建设用地范围内,拥有产权,已交付使用的单栋或多栋建筑物地面以上及地面以下各层建筑面积(不包括尚未竣工的在建工程和临时搭用的棚舍建筑面积)及非产权建筑面积的总和。

含附属中学、附属小学、幼儿园、医院等。

非学校产权:指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提供给学校使用的建筑面积(包括学校租用或借用一年及以上的建筑面积)。

其中,独立使用面积,指学校独立使用的社会力量提供的建筑面积;共同使用面积,指学校与其他机构共享的社会力量提供的建筑面积。

非学校产权的学生公寓只填报独立使用建筑面积。

建筑占地面积计算公式

建筑占地面积计算公式

建筑占地面积计算公式建筑占地面积计算公式是建筑设计和建设过程中十分重要的计算方法。

建筑占地面积指的是建筑物在水平方向上所占据的实际面积,通常用平方米表示。

在建筑规划过程中,正确计算建筑占地面积非常重要,因为它涉及到建筑设计的合理性、建筑成本的控制以及与城市空间的关系等方面。

下面我们将介绍建筑占地面积计算公式及其具体应用。

建筑占地面积的计算公式如下:建筑占地面积 = 建筑物面积 + 建筑物周围的空地面积其中,建筑物面积是指建筑物所有楼层的建筑面积之和;建筑物周围的空地面积则包括建筑物周围的道路、广场、园林绿地等公共空间的占地面积。

为了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个公式,我们需要掌握以下几个关键概念:1、建筑面积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层建筑面积之和。

建筑面积包括建筑物的主体结构面积、附属构筑物面积、设备用房面积、修建工程面积等。

建筑面积的计算要按标准规定的测量方法进行,一般要按照建筑设计和建设规范的要求进行计算。

2、建筑物周围的空地面积建筑物周围的空地面积包括建筑物周围的道路、广场、园林绿地等公共空间的占地面积。

这些空地面积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不仅影响着城市环境和人居质量,而且也是建筑设计和建设过程中必须考虑的关键因素。

3、建筑占地面积计算的实际应用建筑占地面积的计算是建筑设计和建设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基础工作。

在城市规划中,为了保护城市的绿地和公共空间,一般规定建筑占地面积不能超过一定比例,这就要求建筑设计师在设计过程中充分考虑到该比例限制,表现出较强的创造力和设计水平。

在建筑施工中,正确计算建筑占地面积也是非常关键的,因为这将直接影响到材料、工人和机械等方面的配套条件,从而影响建筑工程的进度和质量。

总之,建筑占地面积计算公式是建筑设计和建设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工具,只有正确应用和计算,才能保证建筑物的合理性和优质性。

希望本文能够为读者提供帮助,更好地了解和应用建筑占地面积计算公式。

简述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

简述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

简述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建筑面积是评估一座建筑物的重要指标之一,在开展房地产买卖、装修设计、物业管理等工作时都会用到。

建筑面积一般指建筑物内部的可使用面积。

而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可以分为以下三种:建筑外形尺寸法、建筑深度法和功能分区法。

1.建筑外形尺寸法建筑外形尺寸法,即按照建筑物的外轮廓线尺寸计算建筑面积的方法,具有简单、粗略、易操作的特点。

但是由于无法考虑建筑物内部各组团和楼层等因素的影响,因此计算结果会存在较大误差。

该方法的计算公式为:建筑面积=建筑外形长×建筑外形宽×层数×建筑面积利用系数其中,建筑面积利用系数是指建筑面积与建筑外形尺寸之间的比例系数,其值一般为0.7~0.9。

2.建筑深度法建筑深度法是一种比较准确的建筑面积计算方法,它通过建筑物的深度来考虑内部分区面积和走廊面积的影响。

该方法适用于住宅小区和商务楼等房产开发中。

该方法的计算公式为:建筑面积=建筑外形长×建筑深度×层数×建筑面积利用系数其中,建筑面积利用系数一般取值为0.7~0.9。

3.功能分区法功能分区法是一种以功能分区为依据来确定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适用于大型工业厂房、医院、学校等建筑物的面积计算。

该方法能够将各种不同用途的功能空间单独计算,更加准确地反映建筑物的利用率和空间功能分配。

该方法的计算步骤如下:1)对建筑物内部各功能区进行划分;2)计算每个功能区的净面积,即功能区面积减去墙体厚度;3)求出各功能区净面积的总和,即为建筑净面积;4)依据建筑物的楼层数计算建筑面积。

总之,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是多种多样的,不同方法适用于不同类型建筑或不同准确率的要求。

建筑面积的准确计算对于人们购买和使用房产或从事建筑相关业务都有着重要的作用。

建筑面积指标计算

建筑面积指标计算

建筑面积指标计算
建筑面积指标计算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
1. 计算方法:
- 总建筑面积:指在建设用地范围内单栋或多栋建筑物地面以上及地面以下各层建筑面积之总和,包含实用面积和公摊面积。

计算公式为:总建筑面积= 土地面积×容积率。

- 单层建筑面积:指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的外围水平面积。

无论建筑高度如何,单层建筑物都按一层计算。

- 层数:根据总建筑面积和单层建筑面积计算。

公式为:层数=总建筑面积/单层建筑面积。

2. 相关规定:
- 建筑密度:指建筑物的总面积与土地面积之比。

计算公式为:建筑密度=总建筑面积/土地面积。

- 绿地率:指绿化面积与土地面积之比。

计算公式为:绿地率=绿化面积/土地面积。

- 容积率:指总建筑面积与土地面积之比。

计算公式为:容积率=总建筑面积/土地面积。

3. 注意事项:
- 在计算建筑面积时,需遵循《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
算规范》GB/T 50353-2005或《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相关规定。

- 不同的建筑类型和用途,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可能会有所不同,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综上所述,建筑面积指标计算需要根据土地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指标进行综合考虑,并遵循相关规范和规定进行计算。

在实际应用中,还需根据建筑物的具体情况和需求进行调整。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建筑面积=有效面积+结构面积=使用面积+辅助面积+结构面积=结构面积+辅助面积+套内使用面积(1)建筑面积:指建筑物长度、宽度的外包尺寸的乘积再乘以层数。

它由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组成。

(2)使用面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中直接为生产或生活使用的净面积的总和。

(3)辅助面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为辅助生产或生活活动所占的净面积的总和,例如居住建筑中的楼梯、走道、厕所、厨房等。

(4)结构面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中的墙、柱等结构所占面积的总和。

依据不同的使用目的建筑面积可分为以下几类:1、依据对建筑物建筑面积的组成部分可划分:总的建筑面积=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这些术语是为了描述独幢建筑物的总的建设规模,以及地上部分建筑规模的量和地下部分建筑规模的量。

这些概念主要出现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土地出让金的计算依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建设项目的建筑规模的审批情况说明、项目竣工验收后房屋的初始登记需做的《房屋测绘成果技术报告书》中等很多环节。

2、依据是否产生经济效益划分:可收益的建筑面积、无收益的建筑面积、必须配套的建筑面积(无收益部分)建筑物通过出售、转让、置换、租赁、投入运营等方式可产生经济收益,经常在估算房地产的买卖价格、租赁价格、抵押价值、保险价值、课税价值等时需要依据房地产(或建筑物)的可收益部分、无收益部分和必须配套部分的综合分析判断最终价值。

3、按建筑物内使用功能不同划分:住宅功能的建筑面积、商业功能的建筑面积、办公功能的建筑面积、工业功能的建筑面积、配套功能的建筑面积、人防功能的建筑面积。

这类划分主要依据人们对建筑物不同的使用功能来划分,能更好的满足人们生产或生活的不同需求。

当然不同的使用功能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和使用目的基本不同。

4、按成套房屋建筑面积构成划分:成套房屋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共有公用建筑面积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和其分摊的共有公用建筑面积就是房屋权利人所有的总的建筑面积,也是房屋在权属登记时的两大要素。

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是指在房屋建设和设计过程中,为了统一和规范计量房屋建筑面积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则和标准。

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内部各个功能空间的面积总和,包括室内空间、阳台、楼梯、走廊等。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1.总建筑面积(GFA):总建筑面积是指房屋所有楼层的总建筑面积。

它包括地下室、地面层、阁楼、夹层、屋顶层等全部楼层的建筑面积总和。

总建筑面积是衡量整个建筑物规模和大小的一个重要指标。

2.建筑主体面积(BUA):建筑主体面积是指除去一些附属建筑物(如地下室、阁楼等)后,仅计算主体结构的建筑面积。

它是用来评估建筑物的实际使用面积的一个重要指标。

3.建筑净面积(NFA):建筑净面积是指房屋内部各个功能空间的实际使用面积。

它通常去除了墙壁、柱子、梁等构件的面积,只计算有效使用空间的面积。

4.室内净面积(NA):室内净面积是指房间内部的实际使用面积。

它通常去除了墙壁、柱子、梁、门窗等构件的面积,只计算室内空间的面积。

5.阳台净面积(BA):阳台净面积是指阳台或露台的实际使用面积。

6.公共空间面积(CSA):公共空间面积是指建筑物中供公众使用的共享空间的面积,如大堂、走廊、楼梯间等。

7.总占地面积(TFA):总占地面积是指建筑物在地面上占据的总面积,包括建筑主体、附属建筑物、庭院、停车场等。

8.建筑深度:建筑深度是指从建筑物外墙表面到内部空间深度的距离。

建筑物的设计和布局往往会受到建筑深度的限制。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在实际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还有许多其他因素需要考虑,例如法定面积标准、地方建筑规范等。

这些规则和标准的制定旨在确保房屋建筑面积的准确计算和统一标准,以便满足人们对房屋使用和功能的需求。

2013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2013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住开:(1)建筑面积计算规则除合同约定外均以《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计算规则为准。

阳台无论在主体结构内还是结构外,均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飘窗(无论是否落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多少)均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结构空腔及阁楼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2.10m以下的部位不计算建筑面积;对于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无论围护形式(墙体、栏杆、栏板等),只要是不形成封闭的空间均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对于与架空走廊相连的电梯厅或前室,无论是否敞开或封闭,按自然层计算全面积。

露台、空调室外机隔板等设备平台、屋顶水箱、花架、设备平台、花池、建筑物通道(骑楼、过街楼的底层)、两层通高阳台等不计算建筑面积、涉及后期改造增加的建筑面积,不作为结算依据,结算时不予追加。

商开:9.5.1建筑面积计算规则除合同约定外均以《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计算规则为准。

阳台无论在主体结构内还是结构外,均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飘窗(无论是否落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多少)均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结构空腔及阁楼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2.10m以下的部位不计算建筑面积;对于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无论围护形式(墙体、栏杆、栏板等),只要是不形成封闭的空间均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对于与架空走廊相连的电梯厅或前室,无论是否敞开或封闭,按自然层计算全面积。

露台、空调室外机隔板等设备平台、屋顶水箱、花架、设备平台、花池、建筑物通道(骑楼、过街楼的底层)、两层通高阳台等不计算建筑面积、涉及后期改造增加的建筑面积,不作为结算依据,结算时不予追加。

9.5.2商业特殊部位建筑面积:(1)首层室外走廊及连廊不计建筑面积;(2)自动扶梯洞口所在的自然层,洞口不计算建筑面积;(3)中庭顶盖为天窗(采光顶),不计算建筑面积;(4)建筑物之间的钢结构连廊(分包),不计建筑面积;(5)屋面上无论有无顶盖的游泳池不计建筑面积;(6)出屋面风井(管井)不计算建筑面积;(7)中庭处内走廊(连廊)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全面积;(8)结构空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2.10m以下的部位不计算建筑面积;(9)影院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2.10m以下的部位不计算建筑面积;(10)其他不在总包施工范围内的面积(幕墙、保温除外)。

建筑面积计算公式

建筑面积计算公式

一、建筑面积计算公式建筑面积=有效面积+结构面积=使用面积+辅助面积+结构面积二、建筑面积计算方法1、1层住宅建筑物,不管高度怎样,都按1层算,并且是由建筑物外墙墙脚之上的墙体外周水平投影面的面积来算。

单层住宅如里面含有局部楼层(如阁楼)也要算。

2、2层以上的住宅建筑物,按每层建筑面积之和来算,底层建筑面积由方法来算,2层及以上由外墙墙体外周水平投影面的面积来算,所以建筑面积对多层及高层住宅而言,也叫建筑展开面积。

3、地下室、半地下室和相当出入口的建筑面积,由它上口的外墙墙体外周水平投影面的面积来算,未含采光井、防潮层和保护墙等。

4、多层及高层住宅中的楼梯间、垃圾道以及通风道等都以建筑物自然层数纳入总建筑面积,高层建筑物中的技术层(供放管道装置及修理养护)如层高超出2.2米要100%来算。

5、凸出墙外的门斗、含顶盖及柱子走廊、檐廓以及雨篷,比如:城市一带的骑楼,四合院中的抄手廓等,要由柱子的外边线水平面积来算面积。

无柱子、走廊、雨篷的,按它投影面积的一般来算。

6、多层或高层住宅建筑里,凸出房顶围护构造的楼梯间、水泵机房、水箱间以及电梯机房等,以围护构造墙体外周水平投影面的面积来算。

7、封闭式阳台,以它水平投影面积的一般来算。

8、室外楼梯不管是做主通道,还是供疏散使用,都要以各层的投影面积来算。

三、、如何区别套内面积和建筑面积1、定义不同:建筑面积是广义和泛指,由墙外皮为沿边来算的所有建筑面积,套内面积指1户建筑的利用面积,不包括墙和公摊。

2、大小不同:套内面积往往要比利用面积更大,利用面积相对更小。

3、包含不同:套内建筑面积包括了利用面积、内墙面积、外墙的1/2面积和分户墙的1/2面积的建筑面积,利用面积是可以供真正利用的套内面积,但是不包括内墙、外墙等所占面积的。

4、计算公式不同: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面积,套内面积=利用面积+墙面面积+阳台面积。

5、计算公摊的情况不同:套内面积是不需要计算公摊的,而建筑面积是需要计算公摊的。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全版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全版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全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大全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包括墙体)形成的建筑面积。

面积是平面图的大小,建筑面积主要是墙面围起来的楼层面积。

建筑面积还包括室外阳台、雨篷、檐廊、室外走廊、室外楼梯等附属于建筑物的建筑构件的面积。

建筑面积可分为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

(一)应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及规则1.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计算建筑面积时不考虑勒脚)2.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时,对于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且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4. 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面积。

室内单独设置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台,按看台结构楼板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5. 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6.出入口外墙外侧坡道有顶盖的部位,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1/2计算面积。

7.建筑物架空层及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应按其顶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8.建筑物的门厅、大厅应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置的走廊应按走廊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GBT50353-建筑平面面积计算规则

GBT50353-建筑平面面积计算规则

GBT50353-建筑平面面积计算规则1. 总则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计算。

本规范规定了建筑面积计算的一般规定、计算方法、计算规则和计算实例。

2. 一般规定2.1 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

2.2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2.3 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时,对于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2.4 室内单独设置的烟囱、通风管道、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空调板、腰线、挑檐、装饰层、勒脚、台阶、无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等,不应计入建筑面积。

2.5 雨篷、室外楼梯、阳台、空调板、凸(飘)窗等,应按其结构板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

2.6 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主体结构外的空调板、挑檐、天线、装饰性构件、配件,不应计入建筑面积。

2.7 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以下的凸(飘)窗,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及以上的凸(飘)窗,不应计入建筑面积。

2.8 与室内相通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面积内计算。

3. 计算方法3.1 建筑面积计算应采用图纸测量法、实地测量法或图纸与实地相结合的测量法。

3.2 计算建筑面积的图纸应为国家标准图或经批准的设计图纸。

图纸中不应包含不需要计算建筑面积的部分。

3.3 计算建筑面积时,应按设计图纸标明的尺寸进行测量。

测量结果应符合国家有关测量规范的要求。

3.4 计算建筑面积的尺寸应精确到毫米。

4. 计算规则4.1 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如下规则:(1)应计算全部结构外围水平面积;(2)应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全面积;(3)应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1/2面积;(4)不应计算不构成建筑空间的构件和配件;(5)不应计算室内单独设置的烟囱、通风管道、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空调板、腰线、挑檐、装饰层、勒脚、台阶、无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等;(6)应计算雨篷、室外楼梯、阳台、空调板、凸(飘)窗等结构板水平投影面积的1/2;(7)应计算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主体结构外的空调板、挑檐、天线、装饰性构件、配件等;(8)应计算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以下的凸(飘)窗;不应计算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 及以上的凸(飘)窗;(9)应计算与室内相通的变形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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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及其出入口建筑面积
采光井
地下室建 筑面积
不计建 筑面积
出入口
出入口面积
防潮层 保护墙
不计建 筑面积
地下室及其出入口建筑面积
地下室S= 28.41m2
出入口S= 6 2+ (0.68+0.12) (2.1 0.12 2) =13.87m2
(7)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门 斗、挑廊、走廊、檐廊,应按其围护结构 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 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挑廊
连廊
檐廊
(8)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 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l/2计算。
(9)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 间、电梯机房等,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 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 面积。
3、得房率=套内建筑面积÷套建筑面积 4、公摊系数=公摊面积÷建筑面积
5、单方造价=工程总造价÷建筑面积 6、建筑密度=底层建筑面积÷建筑占地总面积 7、容积率=建筑面积÷建筑占地面积
next
公摊系数=公摊面积÷建筑面积 在高层塔楼里,公摊系数通常在25%-30
%之间 在高层板楼里,公摊系数通常在20%-25
层高超过2.2m的吊脚架空层 层高超过2.2m的深基础架空层
2、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墙面抹灰、台阶、突出外墙的构配件、
墙垛、空调室外机搁板(箱)、飘窗、宽 度在2.10m及以内的雨篷
(2)无永久性顶盖的架空走廊、室外楼梯和 用于检修、消防等的室外钢楼梯、爬梯。
(3)屋顶水箱、花架、凉棚、露台、露天游泳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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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建筑物内的 室内楼梯间、电 自然层 梯井、管道井、 通风排气竖井、 垃圾道、附墙烟 电梯井 囱应按建筑物的 自然层(楼层) 计算。其孔洞所 占的水平面积不 扣减。
(11)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按自然层 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12)雨篷 雨篷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 超过2.10m者,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 面积的1/2 计算。
(5)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 (6)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
箱和罐体的平台。
(7)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8)独立烟囱、地沟、油(水)罐、水塔、
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 道、地铁隧道等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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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建筑面积计算依据
GB/T50353-2005《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 算规范》,建设部发布。
第二节 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1、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建筑物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 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 面积。
(1)单层建筑物 —按建筑平面图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
算建筑面积 (有保温隔热层的按隔热层外边线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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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建筑面积 =128.41 13.87 142.28m2
(5)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 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建筑面积 计算。
通道
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按 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6)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应 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 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 计算。
3.0 45° 2.1
1.2
1.0
5.0
(3)多层建筑物 —按各层结构外围面积之和计算建筑面积;
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 积计算; 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 面积计算。 同一建筑物如结构类型、层数不同时,应分 别计算建筑面积。
(4)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商店、 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 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 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 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 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l/2面积。
—内设有部分楼层者增加部分楼层面积; 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 计算; 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单层建筑物——带部分楼层
部分楼层
建筑面积S= A B + ab
(2)建筑坡 屋 顶内和 场 馆 看台下 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
位应计算全面积; 净高在1.20m至2.10m 的部位应计算1/2 面积; 净高不足1.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17)高低连跨的单层建筑物,以高跨结构外边线 为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建筑物水平方向总长24.4m
(18)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 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层高在2.20m及以
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的部位应 计算1/2面积。 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 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l/2计算; 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 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计算面积。
%之间 在多层板楼里,公摊系数通常在1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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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房率是衡量优秀套型的根本指标。 一般情况下,多层住宅的得房率控制在 85~
90%, 小高层住宅的得房率控制在80~85%, 高层的得房率相对较低,一般在75~80%。 得房率越高,实际得到的、能够使用的面积
越大,也越经济实惠。 得房率的大小需要有个度。
(13)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 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顶盖水平 投影面积的1/2计算。
(14)阳台—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 面积;
(15)建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应按 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16)变形缝—建筑物内变形缝均依其缝宽按 自然层面积之和计算,并入建筑物建筑面积 之内。
第二章 建筑面积计算
第一节 概 述
一、基本概念 1、建筑面积:建筑物各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 面积之和。 包括:使用面积、结构面积、辅助面积
2、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 (1)套内建筑面积 =套内使用面积(地毯面积 )+套内墙体面积+ 阳台建筑面积 (2)公摊面积 公摊面积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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