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房颤动临床治疗的研究进展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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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房颤动临床治疗的研究进展综述

发表时间:2014-07-29T16:40:05.390Z 来源:《医药前沿》2014年第7期供稿作者:周家裕[导读] 长期治疗心房颤动无需转复窦性心律,而急性发作期患者则需要实施转复窦性心律治疗。

周家裕(上海复旦大学附属华东医院心血管内科 200040)【摘要】心房颤动(Af)是一种发病率较高的心内科疾病,患者常会出现持续性室上性心律失常症状,且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逐渐发展,心房颤动的发病率也呈现出了明显的上升趋势。近年来,心房颤动的临床治疗技术实现了长足发展,其基本治疗原则在于个体化和有效性。

【关键词】心房颤动临床治疗研究进展【中图分类号】R541.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1752(2014)07-0013-02 心房颤动是一种以心房活动紊乱为主要临床表现的疾病,该疾病的临床特征主要表现为心房无效收缩以及心律失常,且会对患者健康和生命安全产生严重威胁。随着近年来心房颤动临床治疗技术的快速发展,临床医师对于心房颤动与心力衰竭之间的内在联系和危险因素也形成了更加深入的认识。心房颤动临床治疗的主要目标在于改善患者血流动力学指标,提高心脏排血量,为心室充盈提供充分时间,控制其心室率。本研究对心房颤动临床治疗的研究进展进行了综述,现报道如下。

1.血流动力学稳定的心房颤动 1.1 心室率控制

通常情况下,急性发作心房颤动频率为110至130次/min,若患者血流动力学指标较为稳定,则不管其症状持续时间长短,均应对心室率进行适当控制,使其保持在100次/min以下,心室率控制的满意标准为,静息或是安静状态下,心室率在70至90次/min之间,从而达到保护心脏功能,缓解症状的目的[1]。

第一,非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若患者存在阻塞性肺部疾病以及支气管痉挛症状,非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对于患者心室率控制的效果明显优于β-受体阻滞剂,其主要原因在于负性肌力作用,但在心力衰竭患者临床治疗中应慎重使用,常见非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包括维拉帕米和地尔硫卓等。

第二,洋地黄类药物。洋地黄类药物现阶段已经不再作为一线的心房颤动临床治疗药物,但对于体力活动较少以及存在心力衰竭症状的患者,仍需要适当应用该药物。地高辛作为洋地黄类药物的一种,该药物能够将患者心室率控制在4至21 次/min之间,但无法对活动时心室率进行有效控制,毛花苷丙为临床常用的心室率控制静脉给药洋地黄制剂,缓慢静脉注射,首次剂量在0.4至0.8mg之间,药物作用能够持续6h左右。

第三,β-受体阻滞剂。β-受体阻滞剂用于心房颤动患者临床治疗的要点在于对药物剂量进行合理控制,避免心房颤动患者出现缓慢心律失常症状。同时,β-受体阻滞剂应避免用于存在合并哮喘及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心房颤动患者的临床治疗中,此类患者可选择接受钙拮抗剂治疗[2]。

1.2 转复窦性心律

临床报道结果证实,心房颤动症状的发生会诱发心房解剖重构,而这一症状的发生又会导致心电生理紊乱现象的进一步加剧,因此,对于长时间接受治疗的心房颤动患者,转复并维持窦性心律和心室率控制两种治疗技术尚存在较大的争议。然而,对于持续性房颤、发作期阵发性房颤和新发房颤患者的急性治疗,临床上尚无大规模试验,因而两种治疗方法的优劣无法比较,但部分孤立性房颤的年轻患者更加适宜接受转复并维持窦性心律治疗[3]。

维持窦性心律和药物复律常用药物类型包括Ⅰ类和Ⅲ类药物,如索他地尔、胺碘酮、乙吗噻嗪、普罗帕酮、奎尼丁等。常用复律方法为直流电同步电复律和药物复律两种,且各类治疗方法均存在一定的优势和缺陷。药物复律患者无需镇静和麻醉处理,复律治疗后应进行12h以上的心电监护,避免患者发生心律失常,药物复律有效率在50%至80%左右,虽然电复律的有效率能够达到90%以上,但通常需要进行麻醉或镇静处理[4]。

患者电复律治疗前需准备好急救药物,将尿液排空并完全禁食。首先行一定剂量安定静脉注射给药,使患者保持睡眠状态,并开始电复律治疗,在患者胸背部位放置除颤电极片进行复律,依据患者能否自发转复、房颤持续的时间、心房大小以及房颤的类型确定其初始复律能量。通常情况下,初始单相波复律能量在200J以上,初始双相波复律能量在100J以上,若首次电复律治疗无效,则应再次增加转律能量,直至能量达到360J[5]。

2.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的心房颤动

若心房颤动患者血流动力学指标不稳定或是存在致命因素影响,则应在无禁忌症的基础上,及时应用同步直流电复律治疗。对于电复律未成功或是永久性房颤患者,需要对其心室率进行及时控制。对于心室率已得到有效控制或是心室率正常,但仍存在循环衰竭症状的患者,应关注其心房颤动以外的影响因素,对其病情进行全面准确的评价,特别需要检查和评价其心血管系统功能,并采取针对性的治疗措施。对于心房颤动并发预激综合证的患者,若其心室率偏快,则需要实施直流电同步复律处理。对于转复治疗前心房颤动症状持续超过24h 的患者,应首先实施紧急转复治疗,后应有低分子肝素抗凝或普通肝素[6]。

3.急性房颤的抗栓治疗

若患者心房颤动症状持续时间在48h以上,则存在血栓形成风险,因此,一旦患者心房颤动时间超过24h,通常需要立即开展抗凝治疗,可实施低分子肝素皮下注射或是普通肝素静脉滴注。若患者房颤症状持续1周以上,需实施肝素治疗,后连续3周行华法林抗凝治疗。华法林的初始剂量在2至3mg/d之间,INR (国际标准化比值)控制目标在2.0至3.0之间。若INR值小于1.5,则证实华法林治疗无效;若INR 值小于2.0,则会提高脑卒中发病率;若INR 值大于3.0,则会提高出血事件发生率[7]。华法林治疗过程中,应对INR进行连续监测,并以此为依据对给药剂量进行适当调整。阿司匹林是另一种急性房颤抗栓治疗药物,在其应用过程中需控制下述危险因素,包括:超声检查证实形成心房血栓;左房直径大于50mm;高血压;心脏瓣膜疾病史;有既往栓塞史;年龄大于65周岁。建议阿司匹林给药剂量在100至325mg/d之间[8]。

4.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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