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科〔2014〕521号)煤矿矿井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发布稿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ICS 13.060.30

P41 Q/SH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Q/SHJ 0062—2014

煤矿矿井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mine drainage water treatment

2014 - 09 - 24发布2014 - 10-15实施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布

1

Q/SHJ 0062—2014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总则 (2)

5 含悬浮物矿井水的处理 (4)

6 高矿化度矿井水的处理 (5)

7 酸性矿井水的处理 (6)

8 含铁、含锰矿井水的处理 (7)

9 污泥浓缩与脱水处理 (8)

10 主要工艺设施和材料 (9)

11 检测和控制 (13)

12 主要辅助工程 (15)

13 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 (15)

14 施工与验收 (16)

15 运行与维护 (16)

附录A(资料性附录) 原水水质分析项目 (18)

附录B(资料性附录) 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 (20)

I

Q/SHJ 0062—2014

II 前言

本规范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规范由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环境保护部提出并负责解释。

本规范由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科技发展部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环境保护部、煤科集团杭州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郭继光、王莉娜、杨嘉春、陈莉莉、郭中权、肖艳、毛维东、崔东锋、张军、王义、佘爽英、谷士娟,刘蓁。

Q/SHJ 0062—2014

煤矿矿井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煤矿矿井水处理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的技术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煤矿矿井水处理工程的技术方案选择、工程设计。煤矿矿井水处理工程的施工、验收及运行管理可参照执行。本规范中煤矿矿井水处理工程指井工开采的煤矿矿井水处理工程,包括矿井水净化处理工程和矿井水深度处理工程;露天煤矿矿坑水处理工程也可以参照执行。

本规范不适用于煤矿井下等特殊环境的矿井水处理工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J 22 厂矿道路设计规范

GB/T 19249 反渗透水处理设备

GB 20426 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50007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 50009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 50010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1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 50013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GB 50014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037 建筑地面设计规范

GB 50015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5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53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 5005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 50069 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265 泵站设计规范

GB 50810 煤炭工业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T 19223 煤矿矿井水分类

HJ 2008 污水过滤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HJ/T 15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

HJ/T 96 pH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01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03 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353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试行)

HJ/T 354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

1

Q/SHJ 0062—2014

2 HJ/T 355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

HJ/T 377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JB/T 2932 水处理设备技术条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

矿井水mine drainage water

指在煤矿建井和煤炭开采过程中,由地下涌水、地表渗透水、井下生产排水(防尘、灌浆、设备冷却水等外排水)汇集所产生的废水。

3.2

净化处理 purification treatment

指以去除矿井水中悬浮物、胶体和色度为主要目的的混凝、沉淀(澄清)、过滤处理工艺技术过程。

3.3

深度处理 advanced treatment

指用物理、化学或者生物方法降低或去除水中的溶解性盐类或更深一步去除矿井水中浊度、悬浮物或有机污染物的工艺技术过程。

3.4

污泥 sludge

指矿井水处理过程中沉在底部的煤粉、岩粉或药剂与矿井水的混合物。主要包括预沉调节池的沉淀物和加药混凝后的沉淀物。

4 总则

4.1 矿井水处理利用原则

煤矿矿井水应单独处理。有条件的矿井,宜实行清污分流。生产用水应利用处理后的矿井水,水质或水量无法满足要求的部分可由其他水源补充。矿井水处理后利用的部分,宜根据用水需求分质处理。

矿井水利用主要分煤矿自用与外供。煤矿自用主要包括井下生产用水、地面生产和生活用水;外供主要有洗煤厂生产用水、电厂用水、煤化工用水、灌溉用水等。

4.2 矿井水的分类

矿井水通常分为:含悬浮物矿井水、高矿化度矿井水、酸性矿井水、含铁含锰矿井水及其他污染矿井水。各种矿井水主要污染物组成和限值如表1所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