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违规处罚细则 条例版

合集下载

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

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

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一、前言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建筑项目在进行中。

为了保障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有效改善建筑行业的管理水平,加强对项目部的监督和处罚力度,本规定对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进行了详细规定,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作出相应处罚。

二、项目部安全管理1. 安全教育和培训1.1 项目部应组织安全培训,培养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不得因为缺乏安全教育和培训而发生安全事故。

1.2 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项目部将接受警告,并责令及时补足。

1.3 因未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导致严重事故的,项目部将被罚款,并暂停工程。

2. 安全设施2.1 项目部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警示标志、护栏、安全网等,确保工人的安全。

2.2 未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的,项目部将接受警告,并责令立即整改。

2.3 因未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导致事故的,项目部将被罚款,并停工整顿。

3. 安全监控与管理3.1 项目部应建立有效的安全监控系统,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的安全进行。

3.2 未建立有效的安全监控系统的,项目部将接受警告,并责令立即建立。

3.3 因未建立有效的安全监控系统导致事故的,项目部将被罚款,并限期整改。

三、项目部文明施工管理1. 环境保护1.1 项目部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禁乱倒垃圾、排放污水等行为,确保建筑工地的环境整洁。

1.2 未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项目部将接受警告,并责令立即整改。

1.3 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导致环境问题的,项目部将被罚款,并限期整改。

2. 噪音控制2.1 项目部应采取措施控制施工噪音,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2.2 未采取噪音控制措施的,项目部将接受警告,并责令立即整改。

2.3 因未采取噪音控制措施导致居民投诉的,项目部将被罚款,并限期整改。

3. 文明施工行为3.1 项目部应遵守工地规章制度,文明施工,不得在施工现场喧哗、争吵等。

3.2 未遵守工地规章制度的,项目部将接受警告,并责令立即整改。

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

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

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处罚实施细则是为了规范工地施工行为,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和文明得到有效保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违规行为将受到以下处罚:
1. 警告:对轻微违规行为给予警告,并要求限期整改。

2. 罚款:对违规行为严重者,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施工单位给予罚款,并要求限期整改。

3. 停工整顿:对严重违法或违规行为,造成重大事故隐患,对施工单位进行停工整顿,并处以相应的罚款。

4. 吊销执照:对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多次违法行为的施工单位,可以吊销其执照,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5. 刑事责任:对涉嫌犯罪的违规行为,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根据地方政府的具体规定,还可以对违规行为进行公示,限制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或中标,以及加强对工地的监管和检查力度。

总之,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处罚实施细则旨在通过处罚措施,促使施工单位持续加强自身管理,提高工地施工的质量、安全和文明水平。

同时,也能有效维护工人和公众的利益,减少工地事故和环境污染的发生。

第 1 页共 1 页。

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

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

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是保障建筑施工安全、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的重要工作。

为了规范施工管理,推动施工单位遵守法律法规,减少事故发生,需要制定处罚规定。

下面是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以供参考。

一、安全管理处罚规定1. 任命无资质人员施工:责令停工整改,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处以罚款。

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2. 不按规定安装安全设施:责令整改,限期安装。

逾期未安装的,每日处以罚款,并由规定的专业机构进行强制安装。

3. 未按规定悬挂安全警示标志:责令悬挂,限期悬挂。

逾期未悬挂的,每日处以罚款。

4. 不组织安全教育培训:责令补教,限期补教。

逾期未补教的,每日处以罚款。

5. 未按规定组织安全演练:责令组织,限期组织。

逾期未组织的,每日处以罚款。

6. 未按规定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责令制定,限期制定。

逾期未制定的,每日处以罚款。

7. 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责令检查,限期检查。

逾期未检查的,每日处以罚款。

8. 安全事故未及时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责令报告并采取措施,限期报告并采取措施。

逾期未报告并采取措施的,每日处以罚款。

9. 违反消防安全规定:按照行政处罚程序处理,并给予相应罚款。

10. 吊装作业不符合规范要求:责令停工整改,限期整改。

逾期不整改的,处以罚款。

二、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1. 抛撒建筑垃圾:责令清理,限期清理。

逾期未清理的,处以罚款。

2. 不按规定使用扬尘防治设备:责令使用,限期使用。

逾期未使用的,处以罚款。

3. 施工现场杂乱无章:责令整理,限期整理。

逾期未整理的,处以罚款。

4. 随意挖掘绿化带:责令恢复,限期恢复。

逾期未恢复的,处以罚款。

5. 施工污水、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责令处理,限期处理。

逾期未处理的,处以罚款。

6. 不按规定限制施工噪音:责令限制,限期限制。

逾期未限制的,处以罚款。

7. 未按规定使用施工防护措施:责令使用,限期使用。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及违规处罚条例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及违规处罚条例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及违规处罚条例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力度,更好地落实国家、省、市政府及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度,保障施工人员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条例,希望施工队和现场施工人员自觉遵守。

1、安全生产一般规定1.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违者处罚150元/次1.2:施工现场2米以上高出、临边、井口、井内作业员正确系好安全带,违者处罚100元/次。

1.3:进入施工现场禁止穿拖鞋、高跟鞋、背心、短裤和赤膊,焊工必须穿戴好工作服,灰浆搅拌作业员必须戴好口罩,违者处罚100元/次。

1.4:严禁饮酒后上班作业,违者:机械操作员处罚300元/次,高处作业员处罚200元/次,其他作业员处罚100元/次。

1.5:特殊作业工种必须持《特种作业上岗证》作业,违者处罚200元/次。

1.6:施工前班组未结合本专业施工阶段具体情况对班组成员进行技术操作规程学习和安全技术交底,处罚100元/次。

1.7:施工班组未对项目部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口头或文字)及时、认真进行整改的,对其处罚200元/次。

1.8:没有有效的防护措施而安排人员进行作业的,对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班组负责人)分别处罚500元/人次。

1.9:没有接到拆模、拆架、拆防护栏的通知而乱拆的,对责任单位处罚500元/人次。

1.10:非持证人员擅自使用,玩弄机电设备者罚款200元。

1.11:擅自移动、损坏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或安全标牌者罚款100元。

1.12:施工现场有小孩,每次罚款500元,施工现场停留与工作无关人员,又没有佩戴安全帽每次罚款200元。

1.13:施工安全负责人无记录,管理人违章指挥,作业员违章操作,根据情节轻重罚款300-500元/次。

1.14:施工现场无安全警示标志(施工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出入通道口,孔洞口,桥涵口,基坑边及有害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堆放无序且有影响安全的因素存在,每处罚款100元。

2023年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

2023年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

2023年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____年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一、违规行为及处罚措施1.1 未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进行申报备案,或未按照原规定进行备案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罚款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处罚。

1.2 未按规定办理验收手续,擅自投入使用的建设工程,责令停工整改,并处以罚款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处罚。

1.3 未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纸进行施工,且未经批准擅自更改设计、图纸的,责令暂停施工整改,并处以罚款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处罚。

1.4 未按照建筑安全规范及工程质量要求进行施工,造成安全事故或者经济损失的,责令停工整改,并处以罚款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处罚。

1.5 未按照公共安全要求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或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安全防护设施,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令停工整改,并处以罚款3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的处罚。

1.6 未按照建设工程归档规定进行归档,或归档内容不齐全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罚款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处罚。

1.7 未按规定参加建设工程标准化管理评定的,责令补办评定手续,并处以罚款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处罚。

1.8 未按照规定进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或检测结果不符合规定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罚款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处罚。

1.9 未按照施工进度要求进行施工,拖延工期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罚款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处罚。

1.10 未按照规定进行施工现场管理,造成扬尘、噪音等环境污染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罚款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处罚。

1.11 未按照规定进行项目部文明施工管理,负责人和相关人员未戴安全帽、未穿工作服等违规行为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罚款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工整改。

1.12 在项目部周边乱倒垃圾、占用公共道路等违反公共秩序行为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罚款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处罚。

1.13 在项目部周边违规搭建、破坏绿化或占用绿地等行为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罚款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处罚。

施工现场安全违规处罚细则

施工现场安全违规处罚细则

施工现场安全违规处罚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监督和执法,保障工人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处罚细则。

第二条施工现场安全违规指在施工现场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三条施工现场安全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不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帽、安全绳等个人防护设施;超载、超速、超高、超宽等违规操作;使用安全设备不符合标准要求;未按照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等。

第四条本处罚细则适用于所有施工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员。

第二章处罚程序第五条施工现场安全违规行为一经发现,相关部门应立即进行调查,并填写相应的调查记录。

第六条调查记录包括违规行为的时间、地点、具体情况等,必要时可以拍摄照片或录像作为证据。

第七条调查结束后,相关部门应根据调查结果做出处理决定,并书面通知违规单位及责任人员。

第八条处理决定应明确违规行为的性质和后果,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三章处罚措施第九条施工单位履行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责不到位,导致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处以罚款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处罚。

第十条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或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不采取有效措施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处以罚款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处罚。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未提供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技术措施及日常安全管理台账等相关材料的,责令其补齐,并处以罚款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处罚。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施工现场的消防设备和防护设施的设置和维护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处以罚款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处罚。

第十三条个人防护设施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责令其停工整改,并处以罚款2万元以下的处罚。

第十四条使用安全设备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责令其停工整改,并处以罚款5万元以下的处罚。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处以罚款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处罚。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存在其他未尽事宜的安全违规行为的,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理决定。

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

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

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是指在工地施工过程中,对违反安全、质量、文明施工规定的行为进行罚款或其他处罚措施的规定。

下面是一个可能的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
一、违反安全规定处罚:
1. 未按要求设置防护栏杆、警示标志,或未进行安全培训的,处以警告并限期改正;
2. 未按照规定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消防设施维护或未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的,处以罚款,并责令整改;
3. 发生安全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根据事故性质和后果,将给予处罚和相应的赔偿。

二、违反质量规定处罚:
1. 施工不符合设计要求、施工质量不合格的,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2. 严重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性的,责令停工整改,并处以较高额度的罚款;
3. 多次违规,影响项目正常进行的,可以吊销承包企业资质。

三、违反文明施工规定处罚:
1. 未进行垃圾、废弃物分类处理或不按规定及时清理工地,处以罚款;
2. 未按要求控制噪音、扬尘等污染物的,给予警告并限期改正;
3. 严重违反文明施工规范,干扰周边居民生活的,可以责令停工整改,并处以较高额度的罚款。

以上仅为示例,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还需根据不同地区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制定。

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旨在保障工地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和文明,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最新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处罚条例

最新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处罚条例

最新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处罚条例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所存在问题,要求各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凡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和逾期整改的,按以下条款进行处罚:(1)对安全部门下发的不合格整改通知单不按规定时间整改及回复,罚款1000元/次。

(2)对监理工程师下发的不合格整改通知单不按规定时间整改及回复的,罚款1000元/次。

(3)凡在工程部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未按规定时间整个到位的,将随时处100~3000元罚款。

(4)未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的,每缺一项罚1000元;无安全员或安全员虚设的罚款2000元。

(5)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及新工人上岗前没有进行安全和质量技术交底或交底不真实的,缺一项罚款500元。

(6)各种安全施工方案不齐全的,每缺一项罚款500元。

(7)安全员不戴袖标罚款100元/次。

(8)进入工地不戴安全帽的罚款50元/人,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的罚款100元/人。

(9)施工现场材料堆放凌乱的,罚款1000元/处。

(10)临时设施不按规定搭设的,罚款2000元/处。

(11)“四口”防护不到位或不按规定时间设置,罚款500元/处。

(12)未及时设置安全密目网的,罚款200元/层;如有破损网片不及时更换的,罚款200元/片;网内杂物不及时清理的,罚款100元/处。

(13)塔吊、井架必须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并报安全部门验收通过后方可使用,违者罚款1000元。

井架卸料平台未单独设置的罚款1000元。

(14)塔吊安装及升节完成后,未经三方验收合格即使用,并未做好记录的,罚款500元/次。

(15)塔吊未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并未做好记录的,罚款500元/次。

(16)塔吊、井架未按规定要求拆装的或使用无证人员驾驶的,罚款500元/次。

(17)施工现场不按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设置的罚款1000元;开关箱不符合“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的要求,罚款500元/个。

(18)漏电保护器不合格的,罚款300元/处;熔丝采用金属丝代替的,罚款200元/处。

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

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

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惩罚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项目部的安全、文明施工行为,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护环境和公共利益,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项目部的全部施工作业人员,包含参加施工工作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作业人员以及外来承包商和劳务派遣人员。

第三条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明确安全、文明施工的责任和要求。

第四条项目部全部人员都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五条项目部的领导层应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

第六条项目部每年应组织开展安全培训,确保施工作业人员全面了解安全生产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并进行模拟演练。

第七条项目部应每天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不符合安全操作规程的问题,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八条项目部安全员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包含订立安全措施、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检查整改安全隐患等工作。

第三章安全管理要求第九条全部施工作业人员必需持有效资格证书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第十条全部施工作业人员应穿着符合安全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包含安全帽、防护眼镜、耳塞、防护服等。

违反规定者将被予以相应惩罚。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应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定期检查和更新警示标志。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应设立必需的防护设施,如围挡、防护网、警示线等,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禁止吸烟、乱丢杂物、乱倒污水等行为,确保施工现场的卫生环境。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禁止酗酒、吸毒等行为,任何人员在施工现场发现有违禁物品者必需立刻上报。

第十五条全部设备必需经过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施工现场应设置专人负责物料的堆放、运输和储存,确保物料的安全。

第四章惩罚措施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项目部将依据违规程度和影响程度予以相应的惩罚。

第十八条对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不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等行为,项目部将依据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口头警告、罚款、停工整顿等惩罚。

2024年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2篇)

2024年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2篇)

2024年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的管理,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本工程项目顺利实施,特制定如下管理处理规定。

一、在建项目,经公司质安部检查,下列项目不符合要求,根据其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并处项目部罚款500-5000元。

(1)、安全生产责任制,(2)、图牌及标牌,(3)、安全教育,(4)、三上岗活动及安全资料,(5)、现场防护、防火,(6)用电规范JGJ46-xx,(7)、中小型机具,(8)、材料,(9)、场容场貌,(10)、生活区卫生及其它。

二、无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管理人员职责不明确、管理混乱,罚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500-1000元。

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罚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200元。

四、施工现场有五人以上不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不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等)或无防护措施,罚项目经理、安全员各200元。

五、各类机电、重直运输设备、起重机械安全装置、限位、保险、钢丝绳等不灵敏可靠、不符合规定标准,罚机操班长100元。

六、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施工员200元。

七、临边洞口、交叉通道等无防护设施、警示标牌或防护设施、警示标牌不到位,罚施工员、安全员200元。

八、材料乱堆乱放,浪费材料,罚材料员200元。

九、施工不执行专项施工方案、规范标准,罚技术员、施工员200元。

十、现场用电不规范、无检查维修记录、擅自使用大功率电器取暖,罚临电班长200元。

十一、其它未提出的条文,根据公司质安部检查的情况,按《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条例》中有关规定处罚。

十二、凡经公司质安部,对工地开出的质量、安全违章罚款通知单,由质安部通知财务部直接扣除。

2024年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2)是针对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而进行处罚的具体细则。

本文将从三个方面进行详细介绍,包括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管理和处罚措施。

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范本(2篇)

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范本(2篇)

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为加强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保障工程质量和工人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处罚规定。

第二章安全管理处罚规定第一节一般规定1. 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按照以下处罚规定执行:(一)在严重违反安全规程、操作规定,且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的情况下,责令停工整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终身禁止进入此工地。

(二)对于违反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造成轻微安全事故或经济损失的,给予警告,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同时要求相应责任人整改。

2. 强行进入危险区域,违章作业,造成安全隐患的,除返工整改外,给予相应警告,并对现场人员进行一定的安全培训。

3. 运送单位违反有关运输安全规定和标准,造成一定安全风险的,责令停工整改,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二节施工员处罚规定1. 擅自调换施工工艺,未经审批或安全评估而进行施工的,给予相应警告,并在安全教育记录中进行记录。

2. 携带违禁品进入工地,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给予相应的警告,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3. 未按照规定向施工工人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的,给予相应的警告,并要求立即补给。

第三节班组长处罚规定1. 未按照要求进行班前安全教育的,给予相应警告,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2. 对班组成员未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给予相应警告,并要求立即使用。

3. 班组管理不力,导致施工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的,除停工整改外,给予相应警告,并进行安全管理培训。

第四节施工工人处罚规定1. 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存在安全隐患的,给予相应警告,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2. 擅自改变施工工艺,违反操作规程等,给予相应的警告,并要求重新进行工艺教育。

3. 对关键节点的操作不规范,存在安全风险的,给予相应警告,并要求重新进行操作规范培训。

第三章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第一节一般规定1. 违反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按照以下处罚规定执行:(一)有恶劣行为的,给予相应的警告,并进行文明施工教育培训。

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

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

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为进一步加强项目部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范工程建设行为,保障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项目部对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建筑法》、《消防法》、《环保法》及相关规范要求等行为实施的管理处罚。

第二条处罚依据本项目的管理处罚应以国家相关法令法规和行业标准为依据,特别是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规定。

其中,涉及到责任追究和惩戒等方面的事项,应以合同、规章、制度等法律文件为依据。

第三条处罚程序1.项目部发现违规行为,应当及时进行现场调查和取证;2.确认违规行为后,项目部应当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罚,并告知相应违规人员;3.对于较为严重的违法行为,项目部应当向监管部门报告,以便有关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第四条处罚措施按照失信程度和对项目质量、施工安全和环保的影响程度,施工单位将被要求承担相应的罚款、停工整顿、增加监理人员等处罚措施。

具体如下:1.处罚令;2.罚款;3.停工整顿,罚款并进行日常监管指导;4.停工整顿,罚款,并要求施工方重新审核和修正设计。

为遏制风险,当施工员大量违规操作时,项目部有权责令施工方停工整顿;5.罚款、停工整顿,并增加监理人员,承担监办费用。

第五条处罚标准1.安全文明施工工作不认真部署不到位将会罚款5000-10000元。

2.对于项目质量分数低于86分者,将会罚款3000-5000元。

3.对于巡视检查或是修复漏洞等环保行为,若存在问题,则会罚款5000-10000元。

4.施工现场出现不安全现象,须进行整顿,并罚款2000-5000元不等。

5.对员工劳动拒绝参加教育、安全考试等安全文明行为,将会罚款500-1000元,同时要求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

第六条附则1.项目部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及规章制度,通过公告、培训等方式推行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2.项目部应当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对违规行为进行惩戒和监管;3.追究责任的要求,不同责任单位所对应的罚款不同。

2024年项目部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办法(3篇)

2024年项目部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办法(3篇)

2024年项目部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项目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保障工程建设安全,保护工人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处罚办法。

第二条本处罚办法适用于所有在建工程项目部及相关责任单位、个人。

具体处罚事项、程序和幅度分级执行。

第三条项目部负责人是项目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部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事故,承担连带责任。

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知识,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四条项目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原则:依法、公正、公开、快捷。

第五条工程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单位、个人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提高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减少安全事故。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六条项目部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七条项目部应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和义务。

第八条项目部应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技术交底,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九条项目部应对施工作业环境进行安全评估和控制,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条项目部应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档案,包括事故隐患排查记录、事故处理记录、职业健康检查记录等。

第十一条项目部应建立事故应急预案,及时组织应急救援,减少事故损失。

第十二条项目部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三条项目部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确保工人的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四条项目部应加强对危险品的管理和防护,保障工人和周围居民的安全。

第三章文明施工管理第十五条项目部应建立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定期组织文明施工评比。

第十六条项目部应在施工现场设立醒目的文明施工公告栏,公布施工安全注意事项、施工计划等。

第十七条项目部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清理,保持施工环境整洁。

关于违反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的罚款细则

关于违反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的罚款细则

关于违反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的罚款细则1、分包单位不尊重总包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人员,无理顶撞的,给予当事人50-500元/人次罚款。

2、分包单位管理混乱,不服从总包单位管理的,给予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500-1000元/次罚款。

累计出现三次罚款的,分包单位必须更换其现场负责人,以确保施工的正常进行。

3、分包单位管理人员或操作人员未按时参加总包单位组织的会议、检查、学习等活动,且未请假的,给予未参加者100元/人罚款,无故迟到者50元/次。

4、分包单位未按总包单位要求建立各项管理制度,给予分包单位500-1000元罚款。

5、分包单位拒收、拒签总包单位所发的各类文件的,给予分包单位300-1000元罚款。

6、分包单位人员无故更改施工方案、施工计划、施工防护设施的,给予施工现场负责人200-500元罚款。

7、总包单位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书,分包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给予分包单位200-1000元罚款。

8、分包单位未统一佩戴胸卡、统一着工作服的,给予分包单位50元罚款/人,不按时打卡的,每人每次50元罚款。

9、分包单位未进行项目级安全教育、班前安全教育的,无教育记录的,给予分包单位200元/次罚款。

10、办公区、宿舍区、厕所、淋浴室、以及应清扫未清扫的,每处每次不清扫的给予责任人50元罚款。

11、现场物料堆放混乱,给予相关区域责任人200-1000元;现场垃圾到处乱放且未清理的,给予现场负责人100-500元罚款。

12、进入现场工人不统一着装的,光脚、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影响公司形象的,给予相关人50元/人罚款。

13、施工人员在现场大声喧哗、吵闹、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的,给予50-200元罚款,在现场打架斗殴的,给予相关人员500-5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清出现场并交司法机关处理。

14、施工人员随意破坏公共设施的,偷盗现场物品的,按破坏或偷盗设施的5倍进行处罚。

15、施工人员酒后进入施工现场、酒后操作的,给予责任人5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清出现场。

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

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

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一、概述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是保障工程建设安全、顺利进行的重要内容。

为了加强对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制定本规定,明确管理要求和处罚措施,以促进施工单位依法合规进行项目建设。

二、一般管理要求1. 项目部负责人要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和环保等要求的落实。

2. 项目部应设立专门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岗位,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责任制。

3. 项目部应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文明施工知识和技能。

4. 项目部应配备必要的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和设备,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整洁和环境卫生。

5. 项目部要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档案,及时记录和报送相关安全、文明施工信息。

三、安全管理违规处罚措施1. 违规行为: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处罚措施: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人民币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2. 违规行为:未履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义务。

处罚措施: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人民币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3. 违规行为: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或标识不合格。

处罚措施: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人民币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4. 违规行为:未经批准擅自变更施工工艺或施工方法。

处罚措施: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人民币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文明施工违规处罚措施1. 违规行为:施工现场管理不规范,存在建筑垃圾乱堆放等问题。

处罚措施: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人民币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2. 违规行为: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施工现场环境整治。

处罚措施: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人民币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3. 违规行为:施工单位未按规定保持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文明秩序。

处罚措施: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人民币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重大违规处罚措施1. 重大违规行为: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

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

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

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是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和文明的重要措施,为了规范项目部的施工管理行为,保障工程施工的正常进行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需要制定相应的处罚规定。

一、违规行为及处罚1. 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鞋、防护手套等)的,给予警告,并确需佩戴安全防护用品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2. 未按要求设置警示标识或未按规定设置警戒线,致使他人进入危险区域的,给予警告,并责令立即设置标识或警戒线。

3. 不按规定进行施工作业,影响其他施工作业的正常进行的,给予警告,并责令立即停止不符规定的施工作业。

4. 强行进入禁止进入的区域的,给予警告,并责令立即退出禁止进入的区域。

5. 未对施工现场周边进行清理,致使杂物堆积、垃圾乱倒乱放的,给予警告,并责令立即清理施工现场周边。

6. 未按要求设置防护网或未按规定固定防护网的,给予警告,并责令立即设置或固定防护网。

7. 未按规定进行高处作业,未使用安全绳、安全带等防护措施的,给予警告,并责令立即停止高处作业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8. 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不及时报告或漏报的,给予警告,并要求立即报告,并进行相应处理。

9. 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交底内容不全面不规范的,给予警告,并要求重新进行技术交底。

10. 擅自更改施工计划或违规增减施工人员的,给予警告,并要求按规定进行施工计划的调整和施工人员的调整。

11. 未按要求进行施工现场管理,导致施工环境混乱、秩序混乱的,给予警告,并要求立即整改施工现场管理。

12. 擅自调整施工材料、设备或使用不合格材料、设备的,给予警告,并要求立即更换或使用合格材料、设备。

13. 未对施工现场实行交通管制或交通管控措施不到位的,给予警告,并责令立即加强交通管制或管控。

14. 未按规定进行安全例会或例会内容不全面不规范的,给予警告,并要求立即开展安全例会并规范内容。

15. 发生事故未及时报告或隐瞒事故情况的,给予警告,并要求立即报告事故情况。

2024年项目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制度(二篇)

2024年项目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制度(二篇)

2024年项目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制度1、未经项目部、施工队、班组安全教育的施工人员,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一经发现每人处罚50--____元。

2、进入施工现场所有人员、未戴安全帽、酒后作业、____米以上高处作业无防护措施,未系安全带的每人处罚100--____元。

3、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无证上岗作业、未经许可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的、警告不听强行施工作业的每人处罚200--____元。

4、在施工现场内赤背、穿拖鞋、吸烟、酒后作业、楼内大小便、从高处抛洒垃圾、高出落物的、每人处罚100--____元。

5、各种脚手架搭设、与结构拉结必须符合安全规范要求与方案相符,按规范规定设置剪刀撑到顶、水平安全网和密目网。

否则处罚500--____元。

6、脚手架材质、扣件、安全网等要有相应的资质、检测报告、合格证等未经检测复试合格的不得使用,否则处罚500--____元,如果使用后果自负。

7、作业面未满铺脚手板、防护高度不到____米、与结构封闭不严或无防护、无安全措施、接到安全整改通知后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的每处处罚200--____元。

8、脚手架挂设密目网应绑在人员活动的一面必须绑扎牢固、封严,不得使用火烧丝绑扎、必须用18#镀锌铁丝绑扎。

不合格的水平网、密目网不得使用,破损的安全网应及时更换。

否则不合格的每项处罚100--____元。

9、水平网架设必须符合有关要求,网内不得有杂物专人清理。

否则每项处罚____元。

10、单、双排脚手架搭设基础必须平整夯实、垫5厘米厚的通常脚手板,所有主节点必须绑扎小横杆,离墙距离不得大于200厘米。

作业面必须绑两道护身栏,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80厘米。

按规定与墙进行拉结水平距离____米一道,垂直距离____米一道固定牢固。

否则每项每处、处罚100--____元。

11、剪刀撑必须按要求设置、所有立杆节点必须绑扎牢固,设置到作业面,剪刀撑搭接____米三个卡扣。

否则不合格的每处、处罚____元。

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违规处罚细则条例版

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违规处罚细则条例版

XXXXX建设项目施工安全文明违规处罚细则一、施工安全文明1.对上级管理及安全部门发出的整改通知不及时响应整改回复,每次处罚1000元。

2.进场不按规定提供各种资质文件的,在通知单下发一周内未完成,每次处罚1000元。

3.未给工人提供意外伤害险并未报安全管理部门,每次处罚1000元。

4.不听从现场管理人员管理并辱骂、殴打管理人员,不服从管理者立即驱逐出场、并赔偿全部医疗费用,罚款10000元。

5.施工单位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不健全岗位虚设、施工过程中脱节,在通知后一周内未按要求完成,罚款1000元6.未制定专项施工方案擅自施工,或不审批的方案执行。

需立即整改且每次罚款2000元。

7.未经验收,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需立即停工整改且每次罚款2000元。

8.不按图纸施工,擅自更改工程设计。

需立即停工整改且每次罚款5000元。

9.施工单位未经自检合格即报送监理工序验收。

需立即停工整改且每次罚款2000元。

10.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野蛮施工、粗制滥造、偷工减料。

需立即停工整改且每次罚款5000元。

11.对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隐患)屡教不改或拒绝整改。

需立即停工整改且每次罚款5000元。

12.不服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质量、安全整改指令的行为。

需立即停工整改且每次罚款10000元。

13.重大危险源施工期间,承包商项目经理不带班,专职安全员不在岗。

相关人员到场后经建设方、监理方同意方可继续施工。

每次罚款2000元。

14.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不参加安全会议、安全检查。

每次罚款2000元。

15.不按时参加监理例会。

每次罚款2000元。

16.工序报验资料与工程进度不同步。

每次罚款1000元。

17.入场工人未进行安全三级教育,每人次罚款500元。

18.入场工人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每人次罚款500元。

19.进入施工现场未按规定戴安全帽,每人次罚款500元。

20.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每次罚款2000元.21.明令禁烟场所吸烟,每次罚款2000元。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XXX建设项目
施工安全文明违规处罚细则
一、施工安全文明
1.对上级管理及安全部门发出的整改通知不及时响应整改回复,每次处罚1000元。

2.进场不按规定提供各种资质文件的,在通知单下发一周内未完成,每次处罚1000元。

3.未给工人提供意外伤害险并未报安全管理部门,每次处罚1000元。

4.不听从现场管理人员管理并辱骂、殴打管理人员,不服从管理者立即驱逐出场、并赔偿全部医疗费用,
罚款10000元。

5.施工单位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不健全岗位虚设、施工过程中脱节,在通知后一周内未按要求完成,罚
款1000元
6.未制定专项施工方案擅自施工,或不审批的方案执行。

需立即整改且每次罚款2000元。

7.未经验收,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需立即停工整改且每次罚款2000元。

8.不按图纸施工,擅自更改工程设计。

需立即停工整改且每次罚款5000元。

9.施工单位未经自检合格即报送监理工序验收。

需立即停工整改且每次罚款2000元。

10.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野蛮施工、粗制滥造、偷工减料。

需立即停工整改且每次罚款5000元。

11.对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隐患)屡教不改或拒绝整改。

需立即停工整改且每次罚款5000元。

12.不服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质量、安全整改指令的行为。

需立即停工整改且每次罚款10000元。

13.重大危险源施工期间,承包商项目经理不带班,专职安全员不在岗。

相关人员到场后经建设方、监理
方同意方可继续施工。

每次罚款2000元。

14.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不参加安全会议、安全检查。

每次罚款2000元。

15.不按时参加监理例会。

每次罚款2000元。

16.工序报验资料与工程进度不同步。

每次罚款1000元。

17.入场工人未进行安全三级教育,每人次罚款500元。

18.入场工人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每人次罚款500元。

19.进入施工现场未按规定戴安全帽,每人次罚款500元。

20.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每次罚款2000元.
21.明令禁烟场所吸烟,每次罚款2000元。

22.施工现场穿高跟鞋、拖鞋、赤身、穿短裤工作、饮酒后作业,每人次罚款500元。

23.高空及临边作业不系安全带,高处作业平台未设安全围护,每次罚款1000元。

24.特种作业未持有效证件操作、特种作业人员人、证不合,每次罚款500元。

25.各种施工机械未达到安全要求,每次罚款500元。

26.带电操作机械设备时不佩带绝源安全防护设备者,每次罚款500元。

27.施工厂地内打架(情节严重,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者、施工厂地内赌博者,每人次罚款2000元。

28.盗窃工地或他人财物(情节严重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者,每次罚款5000元(物品价值高于2500元
时根据物品金额进行双倍处罚)。

29.作业现场照明不符合安全要求、临时用电不符合规范要求,每次罚款1000元。

30.配电箱、未采取三级保护,一机、一闸、一箱、一漏、一接地,每次罚款1000元。

31.电源线三相五线制、不得大于两处接头、长距离架空绝缘固定,每次罚款1000元。

32.使用一类手持电动工具未使用绝缘劳保用品、手持电动工具的线缆采用胶质线,每次罚款1000元。

33.机械设备使用后不关电源者、私接乱拉电线、电器者,每次罚款1000元。

34.氧气瓶和乙炔瓶未达到应有的安全距离、氧气瓶和乙炔瓶不符合安全要求,每次罚款1000元。

35.电焊机不符合安全要求、电焊机不按规定接地或接零,每次罚款1000元。

36.商砼浇筑过程中私自加水,每次罚款2000元。

37.动火场地无消防设施、动火场地无人值守、未办理动火作业证进行动火作业,每次罚款2000元。

38.通道口、阳台口、楼梯口、各种预留洞口、采光井、电梯井口、阳台、窗台临边未按要求设置合格的
防护栏、标示,每罚款500元。

39.在施工中造成扬尘等环境污染、高空散物等,每次罚款2000元。

40.乱倒生活垃圾者、宿舍内私立小食堂、用水后不关水龙头者、离开宿舍未切断电源,每次罚款500元。

41.宿舍、厕所等生活区的卫生情况差,每次罚款500元。

42.冬季使用碘钨灯取暖者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磁炉等,每次罚款1000元。

43.未定期清理施工、生活垃圾外运至指定地点,生产生活污水未组织排放,每次罚款500元。

二、施工设备、材料、器具
1.施工设备安装过程无安全防护、现场无安全员监控作业,每次罚款1000元。

2.现场施工设备未提供装拆单位及人员的资质材料,每次罚款1000元。

3.租用的起重设备进场前未做检查投入使用,每次罚款500元
4.起重设备保险装置不符合规定,每次罚款1000元。

5.施工设备未通过验收就投入使用、施工设备安装附着铁件未达到规范要求,每次罚款1000元。


6.非机械操作人员擅自操作机械者,损坏或未经许可擅自拆安全设备者、损坏公物者,每次罚款1000
元。

7.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不按规定报验擅自使用,每次罚款5000元。

8.材料堆放应不符合总平面图,阻碍正常生产和安全通道畅通,每次罚款2000元。

9.现场施工中未经允许擅自更换材料等约定品牌,每次罚款5000元。

三、施工质量
1.施工过程中模板支撑未按照专项方案施工,每次罚款5000元。

2.施工过程中,未经考评私自随便切割主筋和烘烤钢筋,每次罚款5000元。

3.检查中所提出的质量问题、安全问题,未按期整改达到质量要求、安全要求,每次罚款5000元。

4.施工过程中排,未通过验收就转序或隐蔽的,每次罚款5000元。

5.施工过程中发现未按图纸及规范要求施工,每次罚款5000元。

四、施工计划
1.未按施工周计划节点完成施工,(每周监理例会汇报本周工作内容及上报下周工作计划),每次罚
款3000元。

2.未按施工月计划节点完成施工,(每月3号前必须上报本月工作计划),每次罚款5000元。

3.每月3号前未能按标准上报本月工作计划,超期每天罚款500元。

上述安全文明施工违章处罚办法,各施工单位入场后按办法执行,若有违反上述违章,一经查出、整改罚款,未尽事项,后续增加。

注:经多次整改无效、停工整顿,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现场管理人员不具备管理能力的要求更换。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