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苗接种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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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苗接种注意事项
一、禁忌人群
1.对疫苗任何成分过敏真,既往发生过严重过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急性过敏反应、荨麻疹、皮肤湿疹、呼吸困难、血管神经性水肿或腹痛等)者;
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以及慢性疾病的急性发病期和发热者;
3.妊娠期妇女和哺乳期妇女,以及接种3个月内有生育计划的;
4.有惊厥、癫痫、脑病或精神疾病史或家族史,患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有格林巴利综合征病史者;
5.已被诊断为患有先天性或获得性免疫缺陷、HIV感染、淋巴瘤、白血病或其他自身免疫疾病;
6.已知或怀疑患有严重呼吸系统疾病、严重心血管疾病、肝脏疾病、恶性肿瘤;
7.使用抗肿瘤药物等免疫调节剂者;
8.有新冠病毒感染史者;
9.临床医师或接种工作人员认为不合适接种者。
二、接种前的工作
1.组织接种工作人员和急救人员技术培训和考核;
2.普及疫苗接种相关常识,在人员了解掌握适应症、禁忌症和可能的不良反应前提下,签订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本人不愿意接种的,不得注射接种;
3.注射过免疫球蛋白者,应间隔1个月以上再接种疫苗。新冠疫苗和
其他疫苗接种间隔不少于2周(14天内接种其他灭活疫苗、28天内接种减毒活疫苗者,暂缓接种);
4.接种前7填实施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胸闷、胸痛、呕吐、腹泻、头晕等不适症状者,应当在治愈七天后接种;
5.根据接种人数,制定接种方案和应急处置方案,准备接种及急救药品器材。
三、接种时的工作
1.分批组织接种,避免现场人员聚集;
2.查验核对知情同意书,询问健康状态及是否自愿接种;
3.检查疫苗包装是否破损,液体是否浑浊、有无不明悬浮物;
4.接种后应在接种单位的留观区域留观30分钟;接种后30分钟内由疫苗接种队组织异常反应监测处理,30分钟后由卫生机构组织异常反应检测处理。
5.为接种者出具“疫苗接种凭证”,填报《医院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信息登(统)计表》《疫苗接种后不良反应检测报告表》。
四、接种后的工作
1.接种后24小时内不得洗澡,要保持注射部位干燥,并注意个人卫生,不挤压按摩接种部位,以免局部感染;
2.接种后24小时内要适当安排休息,不得参加高强度训练、运动,不得操作或驾驶直升机、装甲车、汽车等,尽量不安排值班值守等工作;
3.接种一周内避免接触个人既往已知过敏物及常见致敏源,不饮酒、
不进食辛辣刺激或海鲜类食物,清淡饮食、多喝水;
4.身体如有不适必须及时就医,并告知医生近期新冠疫苗接种史;
5.接种疫苗的人员,继续落实外出佩戴口罩、手卫生、保持社交距离、不参加人员聚集性活动等防控措施要求。
五、主要不良反应
一般接种后24小时内,注射部位可能出现疼痛、触痛、红肿和瘙痒,多数情况下于2-3天内自行消失;接种疫苗后可能会出现一过性发热反应、疲劳乏力、短期内自行消失,不需处理。
罕见不良反应:接种部位出现严重红肿,可采取热敷等物理方式治疗;重度发热反应应采取物理方法及药物进行对症处理,以防高热惊厥。
极罕见不良反应:局部无菌性化脓:一般要用注射器反复抽出脓液,严重时(如出现破溃)需扩创清除坏死组织,病时较长,最后可吸收治愈;
过敏性皮疹:一般在接种后72小时内出现荨麻疹,出现反应时,应及时就诊,给予抗过敏治疗;
过敏性紫癜:出现过敏性紫癜应及时就诊,应用皮质固醇类药物进行抗过敏治疗,治疗不当或不及时有可能并发紫癜性肾炎;
过敏性休克:一般在接种后1小时类发生,应及时注射肾上腺素等抢救措施进行治疗,并及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