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CDM项目开发现状及问题分析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CDM项目开发现状及问题分析

CDM在中国快速发展

《京都议定书》所导出的清洁发展机制给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带来了额外的活力。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也是温室气体减排潜力的大国之一,在与发达国家开展CDM项目合作方面具有巨大的潜力。据国内外各种能源分析模型的保守分析,《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2008-2012年)全球CDM项目减排的需求总量为25亿吨CO2当量,而中国的供应潜力为全球需求总量为50%以上,相当于至少每年2.5亿吨CO2减排额的供应潜力。按照目前平均减排交易价格,每吨二氧化碳当量7欧元~9欧元的价格计算,中国企业通过CDM项目减排额每年可获得的收益为15亿欧元~22.5亿欧元。这个潜力至少需要250~2500个CDM 项目来消化(保守估计每个项目平均年减排额为10~100万吨CO2当量)。

进入2006年,我国的CDM项目开发工作也进入了快速的发展期,一些潜在CDM项目的业主和相关管理机构开始逐步认识到CDM国际合作对我国可再生能源开发、产业改造、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参与CDM项目开发工作的热情正逐步高涨。

在2005年年底之前,我国仅注册项目3项,减排量仅占全球所有注册CDM 项目(共63项)减排量的1.18%,但自2006年初以来,这种被动局面发生了重大改变。到2006年6月底,共有51个项目获得中国政府批准(见本刊2006

年5&6期合刊“中国CDM直通车”),累计年减排量达到5141.1万吨CO2当量,其中11个项目完成联合国CDM执行理事会注册(见表1),现在的CDM市场份额上,约占全球注册CDM项目的5%。

与印度相比,虽同为CDM项目开发潜力大国,中国起步较晚;即使加上中国企业在联合国公示而未上报发改委的14个项目(见表2),中国目前开发的项目总数也不过76个(包含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小组办公室提出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2个项目和已经出具不反对意见函的9个项目,见本刊2006年5&6期合刊“中国CDM直通车”),不到印度同期的五分之一,而注册成功项目仅是印度的七分之一。

但中国注册成功的CDM项目所带来的温室气体年总减排量达到2538万吨CO2e,占EB总注册项目年减排量的36.75%,从而跃居全球CDM项目减排总量第一的位置,为减缓全球变暖做出了突出贡献。另外我国目前还有很多的项目正处于项目设计、国内审核和国际确认等阶段,可以预测,在今后一段时期仍将有更多的项目获得注册。因此,中国CDM开发的巨大潜力及其在全球碳交易中举足轻重的地位,使其正在成为国际CO2项目减排额采购的主战场。全球主要的CDM 中间商都将目光瞄准了中国。目前比利时、芬兰、意大利等国政府纷纷派出代表团到中国洽谈项目,世界银行碳基金、德国KFW银行、日本碳基金等各大银行、基金和私营买家也蜂拥而至。

随着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对CDM这一崭新事物的逐渐了解/熟悉,以及环保意识和企业全球战略意识的增强,在国家发展发展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的大背

景下,将会有更多的中国企业参与到其中来。可以预见,随着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的临近,2006年、2007年将成为中国乃至世界CDM签约的高峰期。专家估计,到2006年底,中国企业的CDM项目数量将增加3~5倍,达到150~200个项目。

我国CDM项目开发面临的问题

目前,虽然我国CDM项目开发工作进展迅速,但与我国所拥有的减排潜力仍相去甚远。一些温室气体减排项目和部门对CDM所提供的额外发展机遇尚不够重视,一些非常好的CDM项目极易在这种漠视中流失。(参见本刊2006年第3期“特别策划”:《中国电力行业“碳资产”流失与增值》)我国获注册减排量的快速上升得益于3个HFC-23分解项目的成功注册,这3个项目的年减排量达到2431.1万吨,占我国注册总减排量的95.86%。HFC-23分解项目是“优良”的CDM项目,因为HFC-23的全球增暖潜势(Global Warming Potential,简称GWP)最高可以达到CO2的1.17万倍,而其技术和投入的要求均很低,一旦注册成功,则其减排的CO2当量值非常高。

我国所鼓励的温室气体减排领域主要包括新能源、可再生能源、能效提高、甲烷利用、煤层气回收和造林等能够直接有助于我国可持续发展的项目,而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碳化物(PFCs)、氧化亚氮(N2O)等高GWP气体的分解项目并不是优先领域。但目前我国开发的CDM项目与这一方向并不一致(见图1)。

虽然我国的注册项目的减排量遥遥领先于其他国家,但在成功注册的项目数量方面,我国仍远远落后于印度(70个)和巴西(46个)等国,仅位居第五位(见表3)。另外,我国已开发CDM项目的领域(见图2)与印度等国相比也不够宽泛。

造成这种局面主要瓶颈为:我国从事方法学研究和开发的机构和专家数量较少,没有开发出足够可用的方法学,而CDM执行理事会批准的CDM项目开发的方法学在我国应用时存在差异;没有足够能够核实项目的“经营实体”,以及没有足够能够编制高质量CDM项目设计文件和熟悉碳交易商务的中介服务机构。

而我国关注和了解CDM的部门还较少,一些领域还没有行动起来,CDM在中国的发展却主要是由政府和研究人员在推动;虽然CDM可能给企业——CDM项目的实施方——带来的巨大的收益,但是多数企业面对如此CDM商机,却是应者寥寥,这方面固然有中国企业对CDM项目还不甚了解的因素,但是更重要的可能还是因为下面几个原因:

一、政策的不确定性。后京都谈判前景模糊,CDM EB每两个月一次的会议总要对项目注册规则做出些调整;而在国内,首先是项目收益的分配上,其次是在CER交易定价问题上,以及“二·一五”公告对中介咨询机构与企业就收益分成上规定,一定程度上是影响了企业间的市场行为。

二、CDM项目复杂的程序是使企业望而却步的重要原因。由于要履行国内、国际两套程序,经过数个机构审批。因此一个项目从申请到批准最顺利也需要

3-6个月时间;

三、对另一些企业来说,真正担心的是项目需要投入的资金。设计、包装费用至少是10多万美元,另外根据项目大小而定的建设、改造资金则动辄上亿美元,根据现行的规则,购买方通常不会提供资金。尽管世界银行的碳基金有先提供最多20%预付款的可能性,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并不容易实现。

四、当然开发CDM项目的如下风险点也是企业在观望的重要原因:

1. CDM项目的主要风险来自联合国注册的不确定性。在联合国CDM 理事会登记注册时,必须经过12 人组成的委员会集体表决,如果其中有3 人以上反对,则无法通过。因此,在联合国的审核是项目能否进行下去的关键。从以往经验看,并不乏在最后关头“知难而退者”:至今为止在联合国申请注册的项目中,已有两个撤回了申请。

2. 项目产生的费用我们经过调研后初步估计得出,由于没有相应的经验供参考,可能存在一定的误差;

3. 未来人民币汇率的变动会影响公司收益的变化。

CDM作为一种基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合作的灵活减排机制,其总量有限,后京都谈判的前景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中国在与发达国家合作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同时,加快我国可持续发展的进程,还需要在这一领域开展更深入的工作。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