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质管理办法及处罚规定(20210125075517)
煤矿安全质量管理处罚制度.doc

煤矿安全质量管理处罚制度第一章安全质量管理1、采掘工作面没有设计或未经“三项评价”而私自生产的,对业务主管部门罚款1000元,主管技术员罚款100元,对施工区队罚款3000元,队长罚款300元。
2、有突出危险的回采工作面,未进行消突评价而私自生产的;罚款5000元。
对业务主管部门罚款2000元,主管技术员罚款200元,对施工区队罚款3000元,队长罚款300元。
3、采煤工作面未经集团公司验收而开帮生产的,对业务主管部门罚款1000元,主管技术员罚款100元,对施工区队罚款2000元,队长罚款200元。
本条建议增减:经集团公司同意试生产的除外。
4、采掘工作面无《作业规程》、无安全技术措施或开拓掘进巷道无开口通知单擅自施工的,对施工单位罚款2000元,队长罚款200元。
5、未按规定程序落实安全隐患闭环管理制度或重点监控隐患未按规定限期整改落实的,对施工单位罚款500元,队长罚款100元。
6、未进行安全确认的而施工的每次对施工单位罚款500元,队长罚款100元。
7、不具备安全确认条件就组织安全确认的,对牵头部门罚款300元,技术员罚款50元。
本条建议增加对施工区队罚款。
8、现场安全确认的问题没有处理而私自施工的,对施工区队罚款500元,队长罚款50元。
9、评价未贯彻学习的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
10、业务部门未建立“三评价、一评定”台帐的每次罚款200元,技术员罚款50元。
11、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单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
本条建议修改为: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单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对队长罚款200元。
造成严重后果的加倍处罚。
12、日常隐患没有建立隐患台帐的每项罚款200元,主管技术人员罚款50元。
13、抽放泵站抽放系统未按规定每旬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的罚款300元,科长罚款50元。
14、钻孔记录数据不详、涂改、意见签写不明确、前后不一致的罚款200元,责任人罚款50元。
煤矿质量标准化现场管理处罚细则(3篇)

煤矿质量标准化现场管理处罚细则1.煤矿质量标准化现场管理处罚的基本原则是公正、公平、公开。
2.煤矿质量标准化现场管理处罚的对象包括煤矿企业、煤矿负责人、煤矿生产人员等相关责任人员。
3.煤矿质量标准化现场管理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责令停产整顿、吊销生产许可证等。
4.煤矿质量标准化现场管理处罚的依据包括煤矿质量标准化管理要求、煤矿质量标准化现场管理评定结果等。
5.煤矿质量标准化现场管理处罚的程序包括调查取证、听证、决定处罚等。
6.煤矿质量标准化现场管理处罚的责任机构是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7.煤矿质量标准化现场管理处罚的执行机构是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
8.煤矿质量标准化现场管理处罚可以进行申诉,申诉途径包括复查、行政诉讼等。
9.煤矿质量标准化现场管理处罚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不得滥用职权、不得超越职权。
10.煤矿质量标准化现场管理处罚的结果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单位或个人,并公示于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
煤矿质量标准化现场管理处罚细则(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煤矿质量标准化现场管理的监督和处罚,确保煤矿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处罚细则。
第二条本处罚细则适用于所有煤矿质量标准化现场管理中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
第三条煤矿质量标准化现场管理处罚应本着公正、公平、合法的原则,严格依法作出处罚决定。
第四条煤矿质量标准化现场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煤矿监管机构负责。
第二章违规行为和处罚第五条煤矿质量标准化现场管理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一)未按照规定组织煤矿质量标准化现场管理。
(二)未按照要求建立煤矿质量标准化现场管理档案。
(三)未按照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和操作。
(四)未按照要求进行周期性检查和评估。
(五)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真实情况。
(六)拒绝或阻挠监管机构对其进行检查和评估。
(七)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六条对于煤矿质量标准化现场管理违规行为,可采取以下处罚措施:(一)口头警告。
煤矿煤质管理办法

煤矿煤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煤矿煤质的管理,保证煤矿生产安全和矿工健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国内煤矿,包括地下煤矿和露天煤矿。
第三条煤矿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要求,进行煤炭测量、抽样、检验、贮存和销售。
第四条煤矿应建立相应的煤质管理制度,并定期对煤质进行监控和评估。
第二章煤质标准第五条煤矿应按照国家标准的要求制定煤质标准,并向矿工和监管部门公示。
第六条煤矿煤质标准应包括以下几项内容:灰分含量、硫分含量、挥发分含量、发热量、水分含量、粘结指数等。
第七条煤矿的煤质标准应根据不同的煤种和用途进行区分。
第八条煤矿应确保煤质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的要求。
第三章煤炭测量第九条煤矿应购买合格的煤炭测量设备,并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和校准。
第十条煤矿煤炭测量应按照国家标准的要求进行,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一条煤矿应每日清点和记录煤炭库存,确保库存数量的准确性。
第四章煤炭抽样第十二条煤矿应购买合格的煤炭抽样设备,并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和校准。
第十三条煤矿煤炭抽样应按照国家标准的要求进行,同时应保证抽样的代表性。
第十四条煤矿应每批次抽取煤炭样品进行监测和测试,确保煤炭质量达标。
第五章煤质检验第十五条煤矿应购买合格的煤质检验设备,并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和校准。
第十六条煤矿煤质检验应按照国家标准的要求进行,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七条煤矿应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煤质检验,确保煤质达标。
第六章煤质贮存第十八条煤矿应建立相应的煤炭贮存设施,并严格按照煤种和质量进行分类贮存。
第十九条煤矿煤炭贮存设施应具备防火、防爆、防渗透等安全性能。
第二十条煤矿应定期对贮存煤炭进行检测和管理,确保质量不受影响。
第二十一条煤矿应对贮存煤炭进行定期清理和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七章煤质销售第二十二条煤矿应建立健全的煤质销售制度,确保煤质与货物相符。
第二十三条煤矿应建立与购买方签订的煤炭交付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的标准交付。
煤矿质量标准化现场管理处罚细则

煤矿质量标准化现场管理处罚细则根据煤矿质量标准化现场管理的要求,以下是处罚细则:
1. 违规操作:
- 对违反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范的工作人员,进行警告、记过、记大过等纪律处分;
- 对于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范的工作人员,可以给予停职、调离、开除等处分;
- 对于违规操作给煤矿造成损失的,工作人员需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2. 安全设备管理:
- 对于未及时检修、维护、更换危险设备的责任人,给予警告、罚款等处分;
- 对于故意损坏、破坏安全设备的人员,以及未经批准私自改变安全设备的责任人,给予严重的纪律处分,并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 对于未经培训、未持证上岗的安全设备操作人员,责任人需受到纪律处分。
3. 安全生产管理:
- 对于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责任人,给予警告、罚款等处分;
- 对于严重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致使事故的责任人,给予严重的纪律处分,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对于未按规定进行事故调查、报告和公告的责任人,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
4. 灾害事故处置:
- 对于未及时报告、救援、处置灾害事故的责任人,给予警告、罚款等处分;
- 对于故意隐瞒、虚报灾害事故的责任人,给予严重的纪律处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对于处理灾害事故不力、失职渎职的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以上是煤矿质量标准化现场管理处罚细则的一些内容,具体的处罚细则可以根据煤矿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落实。
煤炭质量管理和考核奖惩办法

煤炭质量管理和考核奖惩办法(总6页)-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负责协调井上、下工作和煤流各环节的煤质管理工作。
对井上、下工作面和煤流各环节的煤炭含矸率、水分、灰分等指标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根据生产现场实际情况对井上、下进行合理配仓;抓好煤流系统分装、分运、分储措施制定及监督执行;对煤质考核情况提出奖惩意见。
(三)安全科负责现场煤质管理监督工作。
保证技术科制定的放煤标准的落实;现场安全员有权对不符合规定而影响煤炭质量的行为进行监督、制止和处罚,现场安全员在现场交接班期间向调度室汇报工作面生产情况及措施落实情况。
(四)洗选厂负责做好各煤种的取样、制样工作;负责做好煤炭洗选工作,确保洗选产品的质量和洗选率达到公司规定要求。
(五)煤场负责煤场各煤种的分类存放,按标准进行煤质化验,并做好信息的发布工作。
(六)企管科、劳资负责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查,并按规定落实兑现。
(七)其它各相关区队、科室,按照业务范围做好相关工作。
三、煤质考核和奖惩(一)煤炭质量指标1、混煤平均发热量≥4900大卡/千克。
2、重介质精煤:灰分:8%—9%;水分:8%—%。
(二)考核办法1、混煤月加权平均发热量高于计划指标为合格,每低于计划指标100卡/克,扣减采煤工区当月工资总额的1%,以此类推。
2、精煤月加权平均灰分达到规定指标(%≤灰分≤%,%≤水分≤%)为合格,每超出%扣减洗选厂当月工资的1%,以此类推。
3、洗煤考核:商品煤产率低于80%时,每降低1%,扣罚洗选厂工资总额的1%。
精煤产率考核参照《原煤灰分与精煤产率关系对照表》进行考核,每降低1%,扣罚洗选厂工资总额的%。
原煤灰分与精煤产率关系对照表4、对管理人员的考核按照绩效考核标准和生产年度经营目标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四、煤质控制措施1、技术科负责根据现场地质情况合理设计开拓布局,指导生产工区和有关单位煤质管理方案的制定,对煤质管理措施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煤质管理办法及处罚规定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煤质管理办法及处罚规定煤质管理是指对煤炭进行质量控制、监管和管理的一系列措施和规范。
煤炭的质量直接关系到燃烧效果、环境污染和工业安全等方面,对煤炭的煤质管理进行规范和处罚是确保能源安全和环境保护的重要环节。
一、煤质管理办法1.建立煤质管理体系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完善的煤质管理体系,包括煤质检测、煤质评估、煤质控制、煤质数据管理等。
要制定相关的工作制度和流程,确保煤质管理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2.加强煤炭质量检测和评估对进口和国产煤炭进行质量检测和评估,确保煤质符合国家标准和合同要求。
对于未能达到标准的煤炭,要及时通知供应商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以确保用户合法权益。
3.煤质控制和改进根据煤炭使用的具体要求,对煤炭进行合理的控制和改进。
包括控制煤质的主要指标、提高煤质利用效率、减少煤炭的污染排放等。
4.加强煤炭运输和储存管理对煤炭的运输和储存过程进行规范和管理,确保煤质不受污染和变质。
要注意控制煤炭的含水量、温度和湿度等指标,避免煤炭质量的变化。
5.加强煤炭供应商管理第1页/共2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对煤炭供应商进行认证和评估,建立长期稳定的供应关系。
要定期进行供应商的质量监督和抽样检测,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并追究其责任。
二、煤质管理处罚规定1.质量不合格罚款对于提供质量不合格的煤炭的供应商,要责令其退货,并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罚款数额的大小取决于煤炭的不合格程度和对用户的损害程度。
2.煤炭供应商限制交易对于多次提供质量不合格的煤炭的供应商,要限制其交易和合作,直至其能够提供符合要求的煤炭为止。
对于故意提供质量不合格的煤炭的供应商,要立即终止与其的合作关系,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3.煤炭使用单位处罚对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地使用质量不合格的煤炭的用户,要依法进行处罚。
处罚可以包括罚款、停产整顿、吊销矿山开采许可证等。
4.煤炭行业管理规定对于违反煤炭质量管理办法和规定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进行处罚。
采煤系统质量标准化管理处罚细则

采煤系统质量标准化管理处罚细则引言采煤系统的质量标准化管理是确保生产运营持续稳定和保障人身安全的重要措施。
为了规范行业标准和推动企业健康发展,必须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处罚细则,加强对违规行为的惩戒。
本文将对采煤系统质量标准化管理实施中的违规行为进行分类分析,并制定相应罚则,以期达到规范市场竞争和提升行业整体水平的目的。
一、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失职罚则1.1 质量管理过程设计不合理罚款5000元1.2 工艺规划不合理或施工不合理罚款10000元1.3 质量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罚款15000元,并要求整改并复查后才能恢复生产1.4 质量事故发生罚款50000元,并暂停生产整改十天,恢复生产前需重新复查二、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违法罚则2.1 产品不良或使用假冒伪劣材料罚款5000元2.2 产品抽验不合格罚款10000元,并停止销售直至产品合格2.3 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罚款50000元,并暂停生产整改十五天,恢复生产前需重新复查2.4 涉及人员伤亡的违法违规行为罚款10万元以上并视情节严重情况移送相关部门三、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失信罚则3.1 未按规定对产品质量进行抽检罚款5000元,并限期整改3.2 未在产品包装或标注上标注相关质量标准罚款3000元,并责令修改标注3.3 未能履行产品质量承诺罚款5000元,并限期履行承诺3.4 质量标准化评价达不到行业最低要求罚款10000元,并限期整改四、总结本文对采煤系统质量标准化管理实施中的违规行为进行了分类分析,并制定了相应处罚细则。
这些规定不仅是对企业的约束,也是对整个行业的规范,有利于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运营的效益,降低人身安全风险。
因此,各企业应当认真遵守这些规定,切实落实质量管理责任,提升企业生产安全、产品品质和社会责任感。
煤质管理规定

煤质管理规定 The document was finally revised on 2021一号煤矿煤质管理制度为了提高一号煤矿煤炭质量,进一步巩固提升“黄陵煤”品牌形象,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机构组成及职能1、成立一号矿煤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矿长党委书记副组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党委副书记副总工程师成员:各部室正、副职,各基层单位正职煤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调度室,生产调度室主任任办公室主任。
生产调度室负责矿井煤质日常管理工作,安全监察部负责井下现场煤质管理工作。
2、煤质管理小组职能贯彻上级煤质管理精神,领导一号煤矿煤质管理工作,及时协调煤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原煤生产、洗、选和商品煤装车过程中煤质管理工作正常进行,保证装车商品煤质量达到公司要求,对发现的煤质问题及煤质事故进行追查处理。
煤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每周编写煤质化验、分析周报并在每周二调度会上进行通报,每月针对煤质情况组织召开一次专题例会,解决煤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在专题例会上通报本月各单位的煤质情况。
二、部门分工1、生产调度室主要负责以下工作:(1)负责全矿煤质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每周对井下所有采掘工作面采生产样一次,每月对各采掘工作面采煤层样一次并标明采样名称、日期、地点,及时送选煤厂化验室进行化验。
(3)负责每周根据采样、化验、分析结果等编写《一号煤矿煤质周报表》,对煤质不达标的采掘工作面要提出针对性的整改要求,并在每周二调度会上进行通报。
2、安全监察部负责采掘工作面现场煤质管理工作,安监员担任煤质网管员,负责井下第一现场煤质监督职责,实行井下煤质情况一班一汇报(遇到特殊情况及时汇报),安检员升井后到调度室填写煤质管理台账及各工作面机头捡矸情况。
安监部要对安监员井下煤质检查情况进行考核,确保将安监员现场煤质监督职责落到实处。
3、生产技术部设计工作面时必须考虑煤质的可靠与稳定,对可预见的地质构造要有保证煤质的专门措施。
煤质管理办法

一、遵照集团公司“提高煤炭产品质量,创立名牌效应”的发展战略,贯彻“质量求生存,效益求发展”的指导思想,为提高我矿煤炭质量,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不断完善煤炭质量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煤炭质量管理工作,充分发挥选煤厂的洗选加工优势,全力打造XX洁净煤品牌,增强市场竞争力,以优质的煤炭扩大市场占有额和销售额,促使我矿煤炭质量管理工作不断向制度化、规范化迈进,使我矿真正走上质量效益型发展之路,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参照《XX煤业集团责任有限公司煤炭质量管理办法》及XXXX煤电股份公司对煤炭产品质量管理的要求,并结合我矿实际制定,矿属有关单位均执行本办法。
三、为了切实加强对我矿煤质管理工作的领导,强化煤炭产品质量管理工作,促进产销协调发展,成立XX煤矿煤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XX副组长:XX成员:XX领导小组的职责: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煤炭产品质量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
2、协调解决重大煤炭产品质量问题。
3、负责对煤质管理进行考核奖罚。
四、领导小组下设煤炭产品质量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产品管理部(全矿煤质管理的职能部门),科长兼任煤质管理办公室主任,煤炭产品质量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办理日常业务。
具体职责是:11、贯彻执行上级及矿领导有关煤质工作的指示,及时向领导汇报煤质情况及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检查落实。
12、督促、检查矿属各单位煤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
13、负责生产煤样、煤层煤样、毛煤煤样、商品煤煤样的采样和送检工作。
14、负责矿井煤质的日常检查、监督、质量信息反馈等管理工作,积极配合质检中心抽样采样工作。
15、负责煤质抽检结果的汇总工作,根据抽检结果,考核各单位煤质指标完成情况,并依据本办法奖罚条款进行奖罚。
3、煤质指标的控制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及我矿实际,选择商品煤的低位发热量(Qnet,ar)、含矸率、灰分(Aad)、全水份(Mt)四项作为考核指标。
六、生产过程煤质管理1 煤流系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煤质,切实加强煤炭生产过程的煤质管理工作,严格生产工艺,加强现场管理,落实煤质管理措施,从源头上抓好煤炭质量。
煤质管理办法与处罚规定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煤质管理办法与处罚规定煤质管理是指对煤炭资源进行有效管理的一系列措施和制度。
煤质管理的目标是确保煤炭质量合格、安全、环保,并将煤炭资源合理利用。
为了保障煤炭质量,必须实施科学规范的管理办法和严格的处罚规定。
本文将就煤质管理的相关办法和处罚规定进行详细介绍。
煤质管理办法:1、煤炭质量检验和监督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了煤炭质量检验和监督管理的原则、目的、范围、程序等,以确保煤炭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客户要求。
2、煤炭质量监测和评价办法:该办法规定了对煤炭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价的方法、标准和程序,以及对监测结果的处理和利用,为改进煤炭生产和加工提供科学依据。
3、煤炭质量分类和等级划分办法:该办法规定了煤炭质量的分类、等级划分标准和方法,以便于不同用途和需求的煤炭选择和使用。
4、煤炭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该办法明确了煤炭质量的标准和检验方法,以规范煤炭质量检验工作,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5、煤炭质量追溯和溯源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了煤炭质量的追溯和溯源管理的原则、方法和程序,以确保煤炭生产和加工环节的质量可追溯和可控制。
煤质管理处罚规定:第1页/共2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1、生产单位违反煤炭质量标准的,根据违规情况和后果,可以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暂停生产和吊销生产许可证。
2、销售单位销售质量不合格煤炭的,根据销售质量不合格煤炭的数量和情节严重程度,可以给予警告、罚款或者暂停销售等处罚。
3、煤矿企业在生产、加工、运输等过程中违反煤炭质量管理规定的,可以给予警告、罚款或者吊销煤矿企业的经营许可证等处罚。
4、煤炭质量监管部门不履行监管职责,导致煤炭质量问题严重的,可以给予警告、罚款或者行政记过、行政撤职等处罚。
5、对于煤质管理违法行为导致的环境污染和生产安全事故,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总之,煤质管理办法和处罚规定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煤炭质量、提高煤炭利用效率、保护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煤质管理办法

煤质管理办法煤质管理办法一、总则1.1 煤质管理办法的作用本煤质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对煤矿生产中煤质的管理,确保煤矿生产的安全性、高效性和合规性,提高煤炭资源的利用效益,保护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1.2 适用范围本煤质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煤矿企业的煤炭生产过程中的煤质管理,包括煤矿的开采、运输、选煤和销售等环节。
1.3 术语定义1.3.1 煤质指标煤矿生产中用于衡量煤质的各项指标,包括灰分、硫分、挥发分、固定碳、发热量、挥发性气体等。
1.3.2 煤质检测对煤炭样本进行分析和测试,以确定其煤质指标的过程。
1.3.3 煤质监测对煤矿生产中的煤炭样本进行定期检测,以了解煤质指标的变化情况,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调整。
二、煤质管理组织2.1 煤质管理部门煤矿企业应当设立煤质管理部门负责煤质管理工作,并配备专业的煤质管理人员。
2.2 煤质管理人员职责煤质管理人员应负责制定和实施煤质管理的工作方案,组织煤质检测和监测,分析煤质数据,提出改善煤质的建议,并将相关情况报告给企业管理层。
2.3 煤质管理档案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完整的煤质管理档案,包括煤质检测报告、煤质监测记录、煤质改善方案等。
三、煤质检测与监测3.1 煤质检测方法煤炭样本的煤质检测应使用标准的化验方法,包括化学分析、物理分析和热值测定等。
3.2 煤质检测频率煤矿企业应按照规定的检测频率对煤炭样本进行检测,以确保煤炭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3.3 煤质监测方法煤矿企业应对煤炭样本进行定期监测,以了解煤质的变化情况,并及时采取调整措施。
四、煤质改善措施4.1 煤质改善技术煤矿企业应采用各种煤质改善技术,如煤炭筛分、磁选、浮选等,以提高煤炭的质量。
4.2 煤质改善方案煤矿企业应根据煤炭的具体情况制定煤质改善方案,包括改善设备的选型、工艺参数的调整等。
五、煤质管理责任5.1 生产责任煤矿企业的生产单位要对所生产的煤炭质量负责,确保煤炭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5.2 检测责任煤质检测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对煤炭样本进行准确的检测,确保检测结果的真实有效。
2、煤质管理办法

上榆泉煤矿煤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产品质量,减少事故影响时间,结合上榆泉煤矿煤炭生产、洗选、储装运等各环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上榆泉煤矿煤质管理办法。
第二条建立全面的煤质管理体系,即煤质行政管理体系、煤质监督检查体系和煤质管理实施体系,形成生产、洗选、储装运全过程的煤质管理网络,健全矿、基层单位两级煤质管理机构,进一步完善煤质管理制度。
第三条上榆泉煤矿所属各单位的质量控制活动,必须依照本办法规定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四条上榆泉煤矿煤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生产副矿长副组长:各副矿长、总工程师成员:机关各部门、基层各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煤质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指定一名副主任负责日常煤质管理工作。
第五条上榆泉煤矿煤质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1 -(一)负责上榆泉煤矿煤质管理工作,建立煤质行政管理体系、煤质监督检查体系及煤质管理实施体系,形成本矿煤质管理网络。
(二)组织部署、检查和指导全矿煤质管理工作。
(三)协调解决生产、洗选加工、储装运各环节及销售反馈的煤质问题。
(四)负责制定上榆泉煤矿煤质管理奖罚办法和各单位月、季、年煤质考核指标。
第六条生产技术部职责(—)负责煤质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月度煤质检查和考核工作。
(二)协调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煤质问题。
(三)监督检查各基层单位煤质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煤质隐患和用户反馈的煤质事故,会同有关单位及时分析原因,制定预防与纠正措施;组织对煤质事故的追查与处理,重大问题向上榆泉煤矿煤质管理领导小组汇报。
(四)负责绘制采样点的煤层综合柱状图。
第七条生产指挥中心职责(一)及时准确地下达并落实好矿有关煤质管理方面的指示、指令。
(二)随时掌握煤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并- 2 -向有关领导和单位反馈。
(三)参加矿组织的煤质检查和煤质事故的追查。
第八条机电物资部职责(一)负责挡煤板、挡煤皮,设备设施的易损件、易脱落件的日常管理和出现上述杂物上系统事故的追查和处理工作。
煤矿煤质管理办法(2021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煤矿煤质管理办法(2021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煤矿煤质管理办法(2021版)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两级公司有关煤质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树立“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安全是企业的效益”意识。
进一步稳定我矿原煤生产质量,提高商品煤煤质,巩固“神华煤”品牌形象,建立煤质管理制度,健全煤质管理体系,对煤炭生产进行全过程监控,狠抓煤质管理不放松,加强对生产各环节的质量控制,使我矿的煤炭产品能够适应市场的需求。
根据神东煤炭分公司《煤质管理考核办法》和《煤质管理实施细则》的具体要求,结合我矿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煤质管理机构建立煤质行政管理、煤质监督检查和煤质管理实施体系,形成从工作面、生产、运输、入仓全过程的煤质管理网络,成立矿、科队、班组三级煤质管理机构。
(一)成立矿煤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田小明副组长:孟永兵李锋成员:杨纯伟李小元刘民强秦琳张悦高来维刘栓和徐忠周党文杨建林白子君王开慧刘忠陈元良左云祁平生石彬雁吴景红王俊祥(二)设立煤质监督检查机构:生产指挥中心质量管理组负责全矿煤质的日常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三)成立煤质管理实施机构:各队成立煤质管理小组,队长任小组组长,副职及技术主管为小组成员,班组长兼任煤质员。
负责生产过程中的原煤质量。
各班组为煤质措施的执行机构,相应成立煤质活动小组,并在生产过程中开展全面煤炭质量管理活动。
二、管理职责与权限(一)煤质管理领导小组的职责与权限:1、负责贯彻落实两级公司有关煤质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煤矿安全质量管理处罚制度

煤矿安全质量管理处罚制度煤矿是我国的重要能源资源,但由于煤矿作业环境的特殊性,煤矿安全问题一直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为了保障煤矿安全,我国实施了一系列煤矿安全质量管理制度,其中包括煤矿安全质量管理处罚制度。
煤矿安全质量管理处罚制度对于违规行为给予相应的惩罚,推动煤矿企业落实安全措施和质量管理要求,维护煤矿工人的生命安全和工作环境。
首先,责任追究是煤矿安全质量管理处罚制度的核心。
煤矿安全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责任的大小,对企业负责人、相关管理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责任追究的方式主要有行政处罚和刑事追究。
行政处罚主要是责令停产整改、吊销相关许可证等,并会对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如罚款、降职甚至开除。
而刑事追究则是对重大煤矿事故中的犯罪行为进行法律追究。
其次,罚款是煤矿安全质量管理处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于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和质量管理要求的煤矿企业,将依法进行罚款。
罚款的数额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进行确定。
同时,对于在之前发生过安全事故的煤矿企业,罚款数额会相对较大,以此强化企业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
罚款所得主要用于弥补事故造成的损失,或用于提升煤矿的安全设施和技术设备。
最后,吊销许可证是对严重违规煤矿企业的最严厉处罚。
煤矿企业必须获得相关的许可证方可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如果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和质量管理要求,将被吊销许可证,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吊销许可证迫使企业停止运营,对企业的经济利益产生重大打击,从而迫使企业重视煤矿安全问题,加强安全管理。
总之,煤矿安全质量管理处罚制度是维护煤矿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对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罚款和吊销许可证等方式的处罚,可以推动煤矿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措施和质量管理要求,提高煤矿安全的水平,保障煤矿工人的生命安全和工作环境。
同时,该制度也起到了警示作用,让煤矿企业牢记安全是第一要务,从而减少煤矿事故的发生。
但需要注意的是,处罚制度只是一种手段,仅仅依靠惩治不足以解决煤矿安全问题,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煤矿企业的安全培训和技术创新,在源头上预防煤矿事故的发生。
煤矿煤质管理办法

煤矿煤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煤矿煤质管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煤矿企业,包括国有煤矿、民营煤矿、合资煤矿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煤质,是指煤矿生产中所产出的煤炭的质量特征,包括煤种、灰分、硫分、挥发分、发热量等指标。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煤质管理体系,统一组织、监督和管理煤质事务。
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当设立专门部门负责煤矿煤质管理工作,并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六条煤矿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对生产出的煤炭进行质量检测和评价。
第七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与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做好煤质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煤质管理能力。
第二章煤矿煤质检测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煤质检测实验室,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和技术人员。
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对生产出的煤炭进行定期检测,确保煤质符合要求。
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当制定煤质检测标准和方法,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第十二条煤矿企业应当定期组织煤质检测实验室进行内部质量检查,确保检测工作的质量。
第十三条煤矿煤质检测实验室应当参加国家组织的煤质检测能力评估活动,提高实验室的检测水平。
第十四条煤矿煤质检测实验室应当及时向煤矿企业和相关部门报告检测结果,为决策提供参考。
第三章煤矿煤质评价第十五条煤矿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对生产出的煤炭进行质量评价。
第十六条煤矿企业应当制定煤质评价标准和方法,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公正。
第十七条煤矿企业应当定期组织煤质评价工作,对煤炭质量进行分析和评估。
第十八条煤矿企业应当根据煤质评价结果,对生产工艺进行调整和改进,提高煤炭质量。
第十九条煤矿企业应当将煤质评价结果及时向煤矿企业和相关部门报告,为决策提供参考。
第四章煤矿煤质管理第二十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煤质管理制度和规范,明确煤质管理职责和权限。
第二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煤质档案,记录煤炭的生产和销售情况,并保存至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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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质管理办法及处
罚规定
2020年4月19日
與您攜手改變主活
山西华润煤业有限公司银宇煤矿
煤质管理办法及处罚规定
-4-28发布-5-实施
山西华润煤业有限公司银宇煤矿发布
会审签字表
2020年4月19日
银宇煤矿煤质管理办法及处罚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执行煤业、公司有关煤质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树立“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安全是企业的效益”意识。
进一步提高煤品煤质,建立煤质管理制度,健全煤质管理体系,对煤炭生产进行全过程监控,狠抓煤质管理不放松,加强对生产各环节的质量控制,使我矿的煤炭产品能够适应市场的需求。
根据煤业的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认真贯彻执行“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方针,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质量求发展,以质量求效益”的原则,加强煤炭生产、运输全过程的煤质管理,确保原煤质量符合煤业集团及用户要求。
第三条、矿调度室主要负责日常煤质检查工作,通风科负责采掘工作面煤质检查工作。
第四条、矿属各科室、安畅项目部,在煤炭生产、运输等各环节的质量控制活动,必须遵守本细则;
第五条、各相关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本煤质管理办法,认真落实各环节煤质标准、质量责任。
第六条、在地质、工程设计、采掘煤质预测等方面研究保证和提高煤质的措施。
指导矿井生产与接续。
经过优化工作面布置方式、合理选择回采方法等技术措施和手段,改进煤炭产品质量,满足公司及用户质量要求。
第七条、充分利用班前、后会,集中学习等一切宣传手段,坚持不懈地开展煤炭质量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员质量意识。
第八条、建立煤炭质量管理的" 事前预测预报,事中过程控制,事后信息
反馈"的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科学的质量管理体系。
第九条、在日常检查中,煤质管理人员有权对存在严重煤质问题或隐患的作业点停止其作业,并责令其整改。
第二章煤质管理办法
第十条、充分利用班前会、集中学习日、专题会议等形式,坚持不懈地开展煤炭质量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员、全过程的质量意识。
第十一条、在日常检查中,煤质管理人员应依照本办法及其它相关
制度、措施、办法等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并提出整改要求第十二条、矿调度室每月要分析总结上月煤炭的质量情况和煤质管理工作,布置下月煤质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各采掘、机运队每日生产调度会议上要通报煤质完成情况,提出提高煤质的建议,并在每日班前会下达矿煤质管理措施及办法第十四条、矿生产技术科从开采设计、采煤方法、采掘管理、技术操作、运输系统各环节考虑,必须充分考虑到影响煤质的因素,积极采取提高煤质的有效措施
第十五条、生产技术科负责收集有关煤质资料。
做好采掘巷道和工作
面的煤质预测、预报、信息反馈工作。
建立煤质化验台帐,绘制、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