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毒性试验教学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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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300 Lux
<60 db
氨浓度<20 ppm
动物类别 豚鼠、家兔 18-28 40-60% 10-15次/h 13-18cm/s 正压 100000级 <=3个/皿
150-300 Lux
<60 db
氨浓度<20 ppm
犬 18-28 40-60% 10-15次/h 13-18cm/s 负压
▪ 动物应写明供应单位信息,品系及生产合格证号;
▪ 大鼠6-8周龄,体重差异不超过平均体重的20%。3个月 以上可选5-6周龄大鼠;
▪ Beagle犬4-12月龄;
▪ ♂♀各半,数量相同 。或选用敏感性别的动物
2.饲养管理
啮齿类动物
适宜温度为 18~27 ℃ 。 相对湿度为 40%~70%。 光照宜持续 12 小时明亮,12 小时黑暗。 通风条件良好。 所用饲料应符合动物的营养标准。
Ø(4)最大耐受量法(MTD法) 狗可采用大鼠一半左右的剂量。
Ø(5)临床拟用剂量法(ACD法)根据大鼠急性毒性 (MTD)
Ø(6)等效剂量法
大鼠3个月:分别为1、1/3及
根据临床拟用剂量(3个月)
1/10MTD;
采用50~100倍、25~50倍和10~20倍临床剂量
狗和猴可采用大鼠一半左右的剂量。
可供参考的具体方法 Ø(1)半数致死量法(LD50法) Ø(2)短期蓄积试验过渡法
大鼠3个月:采用约LD50的1/10、 1/50和1/100剂量,狗各剂量组 可采用一半剂量。
根据药代动力学最大有效安全浓 度(MCD)
Ø(3)药代动力学法(MBS法)
大鼠3个月:采用大鼠的1.0 、 3.3~6.6 和10~20 MCD;
①药物在体内的生物蓄积作用。对于高蓄积性药物应 适当减少其剂量,否则在长期毒性试验结束时各剂量均有 可能出现毒性作用;
②药物是否有可能被特殊的酶所“解毒”或“活化增 毒”,而这些酶又是否易被药物本身所诱导或抑制。
③药物在消化道中的稳定性。与胃肠道内容物有亲和 性的药物,则应酌情增加剂量。
5.剂量及分组
量毒关系、产生时间,达峰时间, 持续时间及反 复产生毒性反应时间、迟发性、蓄积性、耐受性
▪ 找到毒性反应靶器官: Target organ ▪ 明确毒性反应是否可逆: Reversibility
————确定“DOSTR”
二、长期毒性试验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1.试验动物
▪ 二种动物,啮齿类首选大鼠,非啮齿类用犬(Beagle犬), 必要时用猴;
经济合作与开发组织(OECD) 提出:
如果一种Leabharlann Baidu合物以1000mg/kg 的剂量,按规定期限连续给药, 不产生任何可观察到的毒性反 应,而且根据结构相关药物的 已有资料,估计不会产生毒性 的话,就不需要再用三个剂量 来进行试验,除非预期临床需
要更高的剂量。
6.给药方法及时限
▪ 每天给药,每周必须给药 7 天。给药期限长(3个月或以上) 的药物每周至少应给药6天。
实验动物与动物实验——
第2讲 长期毒性试验 № 2. Chronic Toxicity Test
2020/8/20
1
一、长期毒性试验的目的意义
▪ 确定毒性剂量: Toxic dosage ▪ 发现安全范围: Safety margin ▪ 研究毒性反应: Toxic reaction: 性质、程度、
非啮齿类动物
2周
2周
1月
1月
3月
3月
6月
6月
6月
9月
7.观察及测定指标
Ø 试验前,啮齿类动物至少应进行5天的适应性观察,非啮齿类动物 至少应驯养观察1~2周,应对动物进行一般观察及血液生化学指标的 检测。
Ø 试验期间,至少应每天或每两天作一次详细的观察。
Ø 试验结束时,必须留1/3的动物做恢复期的观察试验,其观察期时 间一般不超过28天。
狗可分别采用30~50倍、15~25倍和5~10倍临床剂量
猴可采用与狗相近的剂量或略低于狗的剂量进行试验
5.剂量及分组 ——限度试验
我国SFDA规定: 如小鼠急性毒性的口服 给药剂量大于 5g/kg, 注射给药剂量大于 2g/kg 仍未产生毒性反 应和死亡,或仅个别动 物有毒性反应时,可考 虑只做一个高于临床拟 用剂量50倍(狗用30倍) 的剂量组。
▪ 每天给药最好固定时间。
按我国药政管理部门的要求,长期毒性试验的给药期限一般为临 床疗程的3~4倍时间。 创新药品试验周期应不少于90天, 超过 180天的新药可以在试验开始90天后,同时进行I期临床试验。
6.给药方法及时限
临床拟用 给药时间
﹤5天 ﹤2周
2-4周
1-3月
﹥3月
毒性试验期限
啮齿类动物
犬
单笼饲养,定量喂食。
Beagle 狗实验前至少驯 养 1~2 周;
杂种狗应先检疫,驱虫。
雌雄动物应分开饲养,每笼不宜超过 5只
2.饲养管理
主要因素
温度(℃ ) 湿度 换气次数 气流速度 压力 洁净度 落下细菌 照明 噪声 臭气
小鼠、大鼠 20-26 40-60% 10-15次/h 13-18cm/s 正压 100000级 <=3个/皿
▪ 高剂量组--产生明显或严重的毒性反应,或个 别动物死亡(但死亡率应控制在 20% 以内);
▪ 空白对照--溶媒或其它赋形剂,若溶媒或赋形剂有毒性时则增加 正常对照组
<3月,大鼠♂♀各20只/组 ≥3月,大鼠♂♀各30只/组 大动物6-8只/组(♂♀各半)
5.剂量及分组
在选择合适的剂量时还应考虑到:
3.受试物
▪ 受试物应能充分代表临床试验受试物和上市药品;
▪ 因此受试物应采用制备工艺稳定、符合临床试用质量 标准规定的样品;
▪ 一般用中试样品,并注明受试物的名称、来源、批号 含量(或规格) 、保存条件及配制方法等。
4.给药途径
▪ 与临床给药途径一致 ▪ 混入饲料或饮水中灌服时: ▪ 保证受试药分布均匀 ▪ 在配制饲料或溶于饮水后仍旧稳定 ▪ 计量准确 ▪ 临床iv 时, 大鼠给药周期>1月,可用ip代替,im或sc应
变换注射部位 ▪ 必要时改变给药途径
5.剂量及分组
▪ 至少3个给药组, 单位: mg(ml,IU) /kg 或 /m2 ▪ 以不等浓度等容量给药 ▪ 低剂量组--高于有效剂量,不出现毒性反应(一般为动物有效剂量
或临床治疗量的2~3倍)
▪ 中剂量组(1-n个)--产生轻微或中等度毒性反应 按 低剂量X高剂量计算
<60 db
氨浓度<20 ppm
动物类别 豚鼠、家兔 18-28 40-60% 10-15次/h 13-18cm/s 正压 100000级 <=3个/皿
150-300 Lux
<60 db
氨浓度<20 ppm
犬 18-28 40-60% 10-15次/h 13-18cm/s 负压
▪ 动物应写明供应单位信息,品系及生产合格证号;
▪ 大鼠6-8周龄,体重差异不超过平均体重的20%。3个月 以上可选5-6周龄大鼠;
▪ Beagle犬4-12月龄;
▪ ♂♀各半,数量相同 。或选用敏感性别的动物
2.饲养管理
啮齿类动物
适宜温度为 18~27 ℃ 。 相对湿度为 40%~70%。 光照宜持续 12 小时明亮,12 小时黑暗。 通风条件良好。 所用饲料应符合动物的营养标准。
Ø(4)最大耐受量法(MTD法) 狗可采用大鼠一半左右的剂量。
Ø(5)临床拟用剂量法(ACD法)根据大鼠急性毒性 (MTD)
Ø(6)等效剂量法
大鼠3个月:分别为1、1/3及
根据临床拟用剂量(3个月)
1/10MTD;
采用50~100倍、25~50倍和10~20倍临床剂量
狗和猴可采用大鼠一半左右的剂量。
可供参考的具体方法 Ø(1)半数致死量法(LD50法) Ø(2)短期蓄积试验过渡法
大鼠3个月:采用约LD50的1/10、 1/50和1/100剂量,狗各剂量组 可采用一半剂量。
根据药代动力学最大有效安全浓 度(MCD)
Ø(3)药代动力学法(MBS法)
大鼠3个月:采用大鼠的1.0 、 3.3~6.6 和10~20 MCD;
①药物在体内的生物蓄积作用。对于高蓄积性药物应 适当减少其剂量,否则在长期毒性试验结束时各剂量均有 可能出现毒性作用;
②药物是否有可能被特殊的酶所“解毒”或“活化增 毒”,而这些酶又是否易被药物本身所诱导或抑制。
③药物在消化道中的稳定性。与胃肠道内容物有亲和 性的药物,则应酌情增加剂量。
5.剂量及分组
量毒关系、产生时间,达峰时间, 持续时间及反 复产生毒性反应时间、迟发性、蓄积性、耐受性
▪ 找到毒性反应靶器官: Target organ ▪ 明确毒性反应是否可逆: Reversibility
————确定“DOSTR”
二、长期毒性试验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1.试验动物
▪ 二种动物,啮齿类首选大鼠,非啮齿类用犬(Beagle犬), 必要时用猴;
经济合作与开发组织(OECD) 提出:
如果一种Leabharlann Baidu合物以1000mg/kg 的剂量,按规定期限连续给药, 不产生任何可观察到的毒性反 应,而且根据结构相关药物的 已有资料,估计不会产生毒性 的话,就不需要再用三个剂量 来进行试验,除非预期临床需
要更高的剂量。
6.给药方法及时限
▪ 每天给药,每周必须给药 7 天。给药期限长(3个月或以上) 的药物每周至少应给药6天。
实验动物与动物实验——
第2讲 长期毒性试验 № 2. Chronic Toxicity Test
2020/8/20
1
一、长期毒性试验的目的意义
▪ 确定毒性剂量: Toxic dosage ▪ 发现安全范围: Safety margin ▪ 研究毒性反应: Toxic reaction: 性质、程度、
非啮齿类动物
2周
2周
1月
1月
3月
3月
6月
6月
6月
9月
7.观察及测定指标
Ø 试验前,啮齿类动物至少应进行5天的适应性观察,非啮齿类动物 至少应驯养观察1~2周,应对动物进行一般观察及血液生化学指标的 检测。
Ø 试验期间,至少应每天或每两天作一次详细的观察。
Ø 试验结束时,必须留1/3的动物做恢复期的观察试验,其观察期时 间一般不超过28天。
狗可分别采用30~50倍、15~25倍和5~10倍临床剂量
猴可采用与狗相近的剂量或略低于狗的剂量进行试验
5.剂量及分组 ——限度试验
我国SFDA规定: 如小鼠急性毒性的口服 给药剂量大于 5g/kg, 注射给药剂量大于 2g/kg 仍未产生毒性反 应和死亡,或仅个别动 物有毒性反应时,可考 虑只做一个高于临床拟 用剂量50倍(狗用30倍) 的剂量组。
▪ 每天给药最好固定时间。
按我国药政管理部门的要求,长期毒性试验的给药期限一般为临 床疗程的3~4倍时间。 创新药品试验周期应不少于90天, 超过 180天的新药可以在试验开始90天后,同时进行I期临床试验。
6.给药方法及时限
临床拟用 给药时间
﹤5天 ﹤2周
2-4周
1-3月
﹥3月
毒性试验期限
啮齿类动物
犬
单笼饲养,定量喂食。
Beagle 狗实验前至少驯 养 1~2 周;
杂种狗应先检疫,驱虫。
雌雄动物应分开饲养,每笼不宜超过 5只
2.饲养管理
主要因素
温度(℃ ) 湿度 换气次数 气流速度 压力 洁净度 落下细菌 照明 噪声 臭气
小鼠、大鼠 20-26 40-60% 10-15次/h 13-18cm/s 正压 100000级 <=3个/皿
▪ 高剂量组--产生明显或严重的毒性反应,或个 别动物死亡(但死亡率应控制在 20% 以内);
▪ 空白对照--溶媒或其它赋形剂,若溶媒或赋形剂有毒性时则增加 正常对照组
<3月,大鼠♂♀各20只/组 ≥3月,大鼠♂♀各30只/组 大动物6-8只/组(♂♀各半)
5.剂量及分组
在选择合适的剂量时还应考虑到:
3.受试物
▪ 受试物应能充分代表临床试验受试物和上市药品;
▪ 因此受试物应采用制备工艺稳定、符合临床试用质量 标准规定的样品;
▪ 一般用中试样品,并注明受试物的名称、来源、批号 含量(或规格) 、保存条件及配制方法等。
4.给药途径
▪ 与临床给药途径一致 ▪ 混入饲料或饮水中灌服时: ▪ 保证受试药分布均匀 ▪ 在配制饲料或溶于饮水后仍旧稳定 ▪ 计量准确 ▪ 临床iv 时, 大鼠给药周期>1月,可用ip代替,im或sc应
变换注射部位 ▪ 必要时改变给药途径
5.剂量及分组
▪ 至少3个给药组, 单位: mg(ml,IU) /kg 或 /m2 ▪ 以不等浓度等容量给药 ▪ 低剂量组--高于有效剂量,不出现毒性反应(一般为动物有效剂量
或临床治疗量的2~3倍)
▪ 中剂量组(1-n个)--产生轻微或中等度毒性反应 按 低剂量X高剂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