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方税务局机关科级非领导职务晋升工作实施方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系统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系统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等四个文件的通知【标 签】国家税务局系统,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文 号】国税发﹝1996﹞66号【发文日期】1996-04-24【实施时间】1996-04-24【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局系统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国家税务局系统国家公务员职位分类工作实施办法》、《国家税务局系统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办法》和《国家税务局系统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一:国家税务局系统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和总局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一)各级国家税务局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二)直属分局、税务所中除工勤人员以为的工作人员。
(三)机关党委(含工会、共青团、妇联)、纪检监察、审计、离退休干部管理等机构中的工作人员。
行使管理职能、从事行政管理活动、使用事业编制的单位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后依照实施公务员制度。
二、实施方法 (一)国家税务局系统的公务员过渡工作,原则上在过渡培训基础上进行。
(二)系统内现有工作人员过渡为国家公务员,必须在各级国家税务局“三定”方案的基础上进行。
过渡为国家公务员的人员,必须符合国家公务员的基本条件和所任职位的任职条件,确保公务员的素质和合理结构。
具体过渡办法,由各级国家税务局依据本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并组织实施。
(三)领导职务的设置 1.系统内领导职务的设置为: 局长、副局长、纪检组组长、总经济师、总会计师;处长(主任)、副处长(副主任);科长(主任)、副科长(副主任); 直属分局局长、副局长; 所(站、队)长、副所(站、队)长。
2.副厅级以上领导职务的设置,由国家税务总局研究确定。
市国税科股级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市国税科股级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市国税科股级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全市国税系统科股级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为做好全市国税系统科股级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和《国家税务局系统竞争上岗工作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全市国税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选拔任用适合岗位需要的科股级干部.二、组织领导市国家税务局成立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在市局党组领导下负责开展竞争上岗工作。
市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人事科、监察室、办公室、机关党办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监督组、面试组和考察组。
办公室。
负责竞争上岗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协调,设在人事科,由人事科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监督组:负责对竞争上岗全过程实施监督。
监督组组长由监察室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监察室、机关党办各1人、群众代表2-3人等组成。
面试组:负责竞争上岗面试的各项具体工作。
成立若干面试小组,每组7名考官.面试组成员由市局党组确定。
考察组:负责竞争上岗民主测评和考察工作。
成立若干考察组,每组4—6人,由市局机关各科室和各县国税局抽调人员组成。
三、竞争上岗的职数根据各单位职位空缺的实际情况,本次竞争上岗共有职数68个。
市局机关科室、直属机构正科级职位4个、副科级职位7个;各县局副科级职位19个,正股级职位23个、副股级职位15个。
四、后备干部的职数科股级后备干部,是在通过竞争上岗选拔任用各级层次的职位后,再从参加本次竞争的各级层次人员中产生,其职数根据《自治区国税局系统后备干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局现有库内人员和本次竞争上岗实际情况确定。
职务与职级并行下公务员晋升制度分析
职务与职级并行下公务员晋升制度分析——以S市税务系统为例张 挺(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00)摘 要:探索公务员晋升渠道及制度,加大公务员队伍的激励作用,一直是公务员制度方面的热点议题。
2019年6月,新公务员法正式施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拓宽了晋升渠道,实现对公务员的持续激励,有利于解决非领导职务设置存在的属性界定不清晰、设置不科学不合理等问题。
但税务系统自机构改革后,人员冗杂、职位空缺少、职级晋升数量有效,如何有效地实施晋升制度成了难点。
笔者对税务系统的现状和问题进行分析,提出解决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公务员;晋升;职务;职级1.公务员晋升制度的基本问题1.1理论基础公务员制度,本质上是对公务员群体的录用、培训与开发、考核等一系列管理。
我国政府在经历较长时间的探索和发展,正逐渐向服务型政府转变,公务员的内部管理、素质建设被提上日程。
理论基础主要有职位分类理论和素质模型理论。
1.1. 1职位分类理论公务员的职务分类是公务员管理体系的基础,也是对公务员队伍实行科学管理的依据,公务员的考试、录用、考核、评价、奖惩、工资待遇和福利等都是依据公务员职务分类系统所定的标准来执行的。
通常我们所指的职务分类是“职位分类”,它是一种以“事”为中心的人事分类制度。
1职位分类理论在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应用首创于美国,源于20世纪初期美国联邦政府工作人员的薪酬制度改革。
1993年以来,我国开始实行职位分类制度,目前已形成了较为成熟的职务和级别序列,并划分了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三大类别。
1.1. 2素质模型理论素质模型是指在组织中,为了高效地完成某一目标所需具备的知识、技能及个性特质的特定组合,该组合可应用于选拔招聘、培训与开发、绩效评估及继任者计划等环节。
麦克利兰教授在《测试素质而非智力》一文中率先提出“素质”概念,开辟了素质理论研究的先河。
此后,学者们对素质及素质模型理论进行了深入且广泛的研究,分别演变成“素质洋葱模型”“素质冰山模型”等。
市地方税务局机关科级非领导职务晋升工作实施方案
市地方税务局机关科级非领导职务晋升工作实施方案市地方税务局机关科级非领导职务晋升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强非领导职务晋升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根据中共云南省组织部、云南省人事厅《关于云南省省级党政群机关非领导职务设置的意见》(云组发〔1996〕7号)、《xx地方税务局关于继续做好非领导职务晋升工作的通知》(x地税人字〔200x〕x号)和《xx地方税务局关于 xx市地税系统非领导职务晋升工作实施意见的批复》(x地税人字〔200x〕x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市局机关实际,制定市局机关科级非领导职务晋升工作实施方案。
一、市局科级非领导职务职数市局机关科级非领导职务职数为xx 名,其中主任科员职数xx名(含现任x名),滤布实际空缺数x名;副主任科员职数xx名(现任xx名),实际空缺数x名。
二、晋升科级非领导职务人员范围201X年底前参加工作,201X 年x月xx日以后在职在编干部。
三、晋升科级非领导职务的原则、任职条件和资格㈠晋升科级非领导职务必须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公开、择优和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㈡任职条件: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应达到相应的任职标准,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中连续3年被评定为基本称职以上等次,并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方可晋升职务;㈢在首届岗位大练兵活动中荣获省、市级业务标兵的人员,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
㈣任职资格⒈主任科员⑴1981年底前参加工作,连续工龄满24年及其以上,具有中专、高中以上学历,任副主任科员职务满3年以上;⑵1994年底前参加工作,连续工龄10年及其以上,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任副主任科员职务或副科级领导(实职)满3年。
⒉副主任科员⑴1986年底前参加工作,连续工龄满16年及其以上,具有中专、高中以上学历,任科员职务满3年以上的。
⑵1994年底前参加工作,连续工龄满10年及其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任科员职务满3年。
非领导晋升实施方案
非领导晋升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
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员工的晋升问题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难题。
在现代企业管理中,非领导晋升也成为了一种常见的制度安排。
如何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非领导晋升实施方案,对于企业的发展和员工的激励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目标设定。
1. 确定非领导晋升的范围和对象,明确晋升的条件和标准。
2. 建立公平公正的非领导晋升评价体系,确保晋升程序的公开透明。
3. 激励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4. 促进企业内部人才的培养和流动,保持企业的竞争力和活力。
三、实施方案。
1. 确定晋升条件和标准。
针对不同岗位和职级,制定相应的晋升条件和标准,包括工作年限、绩效考核、能力素质等方面的要求。
同时,根据企业的发展需要和员工的实际情况,灵活调整晋升条件和标准,确保员工的晋升机会公平公正。
2. 建立评价体系。
建立科学合理的非领导晋升评价体系,包括绩效考核、能力评估、岗位胜任力评估等多方面的评价内容,确保评价程序的公开透明。
同时,加强对评价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评价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3. 激励机制。
建立多层次的激励机制,包括晋升奖励、薪酬调整、培训机会等多种形式的激励措施,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同时,加强对晋升后员工的跟踪和管理,确保晋升的员工能够更好地发挥其作用。
4. 人才培养和流动。
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培养,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为员工的晋升创造更好的条件。
同时,加强企业内部人才的流动和交流,促进企业内部人才的共享和交流,保持企业的竞争力和活力。
四、实施步骤。
1. 制定晋升条件和标准的具体办法和程序,明确晋升的程序和流程。
2. 建立非领导晋升评价体系,确定评价内容和评价标准,培训评价人员,确保评价的客观公正。
3. 完善激励机制,建立晋升奖励制度,提高薪酬激励水平,加强员工的培训和发展。
4. 加强人才培养和流动,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加强人才的培训和交流,提高人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
国家税务局系统国家公务员职务升降暂行规定
国家税务局系统国家公务员职务升降暂行规定第一篇:国家税务局系统国家公务员职务升降暂行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扬州培训中心、长春税务学院: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职务升降暂行规定》,结合国家税务局系统的实际,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国家税务局系统国家公务员职务升降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局系统国家公务员职务升降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家税务局系统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升降工作,保证公正合理地任用国家公务员,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国家公务员职务升降暂行规定》和国家税务局系统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员职务升降工作,必须贯彻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国家税务局行政机关(包括分局、税务所)除工勤人员外的工作人员。
行使管理职能、从事行政管理活动、使用事业编制的单位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晋职第四条各级国家税务局晋升国家公务员职务,必须遵循下列原则:(一)应在规定的职务名称序列和职数限额内进行。
(二)逐级晋升。
确因工作需要,德才表现和实绩特别突出的,可以越一级晋升领导职务,但在晋升前,必须报上一级国家税务局人事部门审核同意。
(三)晋升职务的国家公务员,必须能坚定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熟悉和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实绩突出;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团结共事;具有拟任职务所需要的文化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晋升领导职务的,还必须具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理论政策水平和组织领导能力,并符合领导班子在年龄结构等方面的要求。
(四)晋升职务的国家公务员,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资格条件:1.在近两年年度考核中定为优秀或近三年年度考核中定为称职以上。
2.晋升省、地、县级国家税务局正职,应分别任下一级职务两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晋升上述职务的副职应分别任下一级职务三年以上;晋升总经济师、总会计师应分别任下一级职务四年以上。
中共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党组关于印发《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领导干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中共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党组关于印发《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暂行规定》的通知【标 签】领导干部调整,暂行规定,调整办法【颁布单位】重庆市地方税务局【文 号】渝地税发﹝2003﹞217号【发文日期】2003-08-25【实施时间】2003-08-25【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税务内部行政管理各区县(自治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暂行规定》已经市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暂行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地税系统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素质,建立优胜劣汰的干部任用机制,根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党的十六大关于改革创新、与时俱进的精神,结合全市地税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各区县(自治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正副局级领导干部和市局机关处室正副处级领导干部。
二、认定标准凡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可视为不称职、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
(一)不具备履行职责所必备的政策理论水平。
政治理论学习不认真,不能带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思想政治素质差,理想信念动摇。
政治观点和宗旨意识淡漠。
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政治立场不坚定,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并造成不良影响。
(三)思想、工作作风存在严重问题。
不能正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不经集体讨论,擅自决定,导致决策失误,对工作造成较大损失。
(四)不能认真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指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导致政令不通,影响单位工作,或造成不良影响。
(五)在年度国家公务员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或三年内两次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六)在干部年度和其它考核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票数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察认定为不胜任。
(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不宜再担任现职。
某税务局关于职级晋升工作情况的报告
某税务局关于职级晋升工作情况的报告根据职务职级工作相关安排,现将******职务职级首次晋升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工作开展总体情况(一)总体安排20xx年12月中旬到20xx年1月下旬,开展切实有效的谈心谈话。
20xx年12月25日,组建******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
20xx年1月17,根据***工作方案,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职级晋升工作方案及职级晋升时间安排。
受疫情影响,20xx年**月**日,******召开职级晋升培训布置会议,对职级晋升工作进行培训布置。
20xx年**月**日,召开动员大会,启动市级局及派出机构四级高级主办、一级主办、三级主办、四级主办职级晋升工作。
20xx年**月**日召开党委会议研究确定首次晋升人员,经过5个工作日公示后,通过公文处理系统正式印发晋升文件。
(二)职数使用情况截至目前,***税务系统已完成首次晋升的单位共有***名干部晋升职级(不含***管理干部)。
其中:三级高级主力、***名,一级主力、***名,三级主办***名,四级主力、***名。
二、具体做法(一)党委重视,责任落实到位。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局党委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政策学习,领会精神实质,力求把职级晋升工作做实做细做稳。
二是强化领导责任,成立领导小组,设立专班保障,层层压实责任,以责任传导压力,以压力促进落实。
党委书记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对职务职级亲自部署、亲自安排、亲自督导,各党委委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积极开展谈心谈话、思想引导、政策宣传等工作。
三是主动汇报沟通,按照***党委要求,局党委主动向***党委***汇报职级工作情况,建立每周工作沟通联系机制,确保在政策把握、工作进度保持一致。
(二)业务工作方面,注重一个“干”字,公务员不仅是一个职业,更体现一种责任。
从审计局到省森林公安局工作近一年,虽然工作岗位、工作性质发生变化,但都能凭借自身努力,迎难而上,努力融入其中,尽快适应新工作,做到干一行,爱一行,尽可能做好这一行。
市地方税务局机关科级非领导职务晋升工作实施方案.
市地方税务局机关科级非领导职务晋升工作实施方案市地方税务局机关科级非领导职务晋升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强非领导职务晋升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根据中共云南省组织部、云南省人事厅《关于云南省省级党政群机关非领导职务设置的意见》(云组发〔1996〕7号)、《xx地方税务局关于继续做好非领导职务晋升工作的通知》(x地税人字〔200x〕x号)和《xx地方税务局关于的批复》(x地税人字〔200x〕x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市局机关实际,制定市局机关科级非领导职务晋升工作实施方案。
一、市局科级非领导职务职数市局机关科级非领导职务职数为xx名,其中主任科员职数xx名(含现任x 名),实际空缺数x名;副主任科员职数xx名(现任xx名),实际空缺数x 名。
二、晋升科级非领导职务人员范围2000年底前参加工作,2005年x月xx日以后在职在编干部。
三、晋升科级非领导职务的原则、任职条件和资格㈠晋升科级非领导职务必须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公开、择优和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㈡任职条件: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应达到相应的任职标准,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中连续3年被评定为基本称职以上等次,并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方可晋升职务;㈢在首届岗位大练兵活动中荣获省、市级业务标兵的人员,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
㈣任职资格⒈主任科员⑴1981年底前参加工作,连续工龄满24年及其以上,具有中专、高中以上学历,任副主任科员职务满3年以上;⑵1994年底前参加工作,连续工龄10年及其以上,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任副主任科员职务或副科级领导(实职)满3年。
⒉副主任科员⑴1986年底前参加工作,连续工龄满16年及其以上,具有中专、高中以上学历,任科员职务满3年以上的。
⑵1994年底前参加工作,连续工龄满10年及其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任科员职务满3年。
⑶2000年底前参加工作,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任科员职务满3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系统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系统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1997.12.12•【文号】国税发[1997]185号•【施行日期】1997.12.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系统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7]18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现将《国家税务局系统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的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1997年12月12日附件:国家税务局系统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管理暂行办法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国发[1993]78号),结合国家税务局系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非领导职务的设置原则(一)非领导职务的设置,要有利于精兵简政、理顺关系、提高工作效率,推进干部队伍“四化”,调动和发挥国家公务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本暂行办法适用于国家税务局系统各级行政机关和直属行政机构。
(三)非领导职务的设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办法》(国发国发[1993]78号号附件二)和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进行,不得超出规定的范围和突破规定的比例限额。
(四)非领导职务是实职,具有明确的职责,承担具体工作任务,但不具有行政领导职责。
可受领导委托,负责某些方面的工作。
二、非领导职务设置名称和规格(一)省(区、市)国家税务局机关可设巡视员、助理巡视员、调研员、助理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市(地)国家税务局机关可设置调研员、助理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县(市)国家税务局机关可设置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根据《副省级市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实施办法》(人发[1996]86号)规定,副省级市国家税务局机关可设置巡视员(副厅级)、助理巡视员(正处级)、调研员、助理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公务员非领导职务晋升暂行办法
公务员非领导职务晋升暂行办法公务员非领导职务晋升暂行办法**市**区公务员非领导职务晋升暂行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务员非领导职务晋升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办法》以及中组部办公厅、人事部办公厅《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非领导职务晋升坚持以下原则(1)党管干部原则;(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5)严格职数,总量控制原则;(6)统筹考虑,分步实施原则;(7)单位实绩与个人表现相结合,综合比选原则。
第三条非领导职务晋升的范围为区级机关、街道办事处在职在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干部。
第四条非领导职务的名称除组织部门沿用“组织员”,纪检(监察)机关沿用“纪律检查员”、“监察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沿用“审判员”、“检察员”等特殊非领导职务名称外,其他单位一律使用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
第五条非领导职务晋升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一)政治立场坚定,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能用科学发展观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富有工作实绩;(三)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自我要求严格,社会形象好;(四)晋升主任科员职务应当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或者副主任科员三年以上;晋升副主任科员职务,应当任科员三年以上;(五)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六)身体健康。
第六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原则上一年内该单位的干部在同等条件下,可按程序优先晋升非领导职务(一)在区委年度目标考核中,排名前20位的区级机关或排名前3位的街道;(二)班子运行跟踪中,排名前20位的区级机关或排名前3位的街道;(三)获得市委、市政府及以上表彰或单位工作成效明显,工作经验得到市级以上全面推广的单位;第七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干部,原则上同等条件下可按程序优先晋升非领导职务(一)近三年,个人获得区委、区政府及以上表彰或荣誉称号的干部;(二)近三年个人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2次及以上的干部;(三)参加抗震救灾、援藏、援外、援边干部援助期满,被考核组评价为优秀等次的干部;(四)其他作出突出贡献,对全区工作有重大积极影响的干部。
市局机关公务员职务职级晋升流程实施细则
市局机关公务员职务职级晋升流程实施细则市局机关公务员职务职级晋升流程实施细则,听起来好像很严肃很高大上的样子,其实咱们老百姓也能理解,就是说,如果你在市局机关工作,想要升职加薪,就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和标准来操作。
这个流程到底是怎么样的呢?别着急,让我来给你说说。
咱们得明确一个概念,就是职务职级。
简单来说,就是一个人在单位里的职位和级别。
比如说,你在市局机关工作,可能一开始是一个普通的科员,然后通过努力工作,表现优秀,就可以晋升为副科长、科长这样的职务。
而这些职务又对应着不同的级别,比如副科长是八级,科长是十级。
升职加薪的过程,其实就是一个从低到高、从一级到二级、从八级到十级的晋升过程。
如何才能顺利地完成这个晋升过程呢?这就要看市局机关公务员职务职级晋升流程实施细则了。
这个细则就像是一本指导手册,告诉你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做什么、怎么做、以及需要注意什么。
下面,我就来给大家详细讲解一下这个细则。
咱们要明确自己的目标。
在市局机关工作的人,晋升的目标通常有两个:一是升职,二是加薪。
在制定晋升计划的时候,你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明确自己想要达到的目标。
比如说,你想要升职为副科长,那么你就需要制定一个从科员到副科长的晋升计划。
就是要努力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市局机关的工作性质决定了这里对员工的要求非常高,不仅要有扎实的业务知识,还要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
在日常工作中,你要不断地学习、积累经验,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还要注重培养自己的人际关系,因为在这个过程中,人际关系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当然了,光有能力还不够,还需要有一定的机遇。
有时候,你觉得自己表现得非常好,但是就是没有得到晋升的机会。
这时候,你不妨多关注一下单位里的各种选拔任用活动,抓住机会展示自己的才华。
在完成了以上几个步骤之后,你就可以考虑申请晋升了。
申请晋升的时候,要注意把握好时机和方式。
一般来说,申请晋升的时间是在每年的年底或者年初,这个时候单位里会进行一次年度考核。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系统实行领导干部任职试用制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系统实行领导干部任职试用制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1999.07.23•【文号】国税发[1999]138号•【施行日期】1999.07.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系统实行领导干部任职试用制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9]138号1999年7月23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长春税务学院、扬州培训中心:现将《国家税务局系统实行领导干部任职试用制的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国家税务局系统实行领导干部任职试用制的暂行规定一、为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制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国家税务局系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任职试用制,是指对新提拔任职的领导干部实行一定期限的试用期制度。
本规定适用的范围和对象包括:国家税务总局管理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局长、副局长、纪检组长、总经济师、总会计师,副省级城市国家税务局局长;扬州培训中心主任、副主任,长春税务学院院长、副院长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管理的非经选举产生的局机构及地、市、州(盟)国家税务局处级、副处级干部。
晋升为非领导职务和平级调动任职的,不实行试用制。
三、任职试用期限一般为一年。
领导干部在任职试用期间,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享受相应行政领导职务的政治和工资待遇。
四、实行试用期制度后,其任职资格条件和考察程序等仍要按照中组部、人事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执行,任免机构党组决定任用意见后,由人事部门通知本人,并在任命文件中明确试用期限。
五、试用期满后,必须写出述职报告,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述职,由所在单位群众进行民主测评和评议,人事部门进行综合考核,并提出使用意见,报党组审定。
岗位轮换
为提高我局机关工作人员综合素质,不断增强机关活力,促进勤政、廉政建设,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人事部《国家公务员职位轮换(轮岗)暂行办法》的规定,特制定局机关干部岗位轮换制度。
一、职位轮换的对象和范围职位轮换分为科室内部职位轮换和科室之间职位轮换。
科室内部职位轮换是指局机关各科室内部工作人员之间的定期职位轮换。
科室之间职位轮换是指局机关工作人员根据局里统一计划和安排,在各职能科室之间进行的职位轮换,其对象包括局机关各科室所有工作人员。
科室之间职位轮换的重点是各业务部门、监督部门和管理人、财、物、项目审批、证件发放等职位。
二、职位轮换的主要原则1、定期职位轮换的原则局机关工作人员在同一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原则上要实行科室内部职位轮换,个别岗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也可以适当延长或缩短职位轮换年限。
局机关工作人员在同一科室连续工作5年以上要实行科室之间的职位轮换。
2、量才适用的原则职位轮换应根据轮换对象的文化程度、工作经历、业务能力,做到因岗择人,人尽其才。
3、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一经单位确定职位轮换的工作人员,都必须服从组织安排,按期到位。
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职位轮换决定的,给予批评教育,仍不服从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三、职位轮换的方法和步骤科室内部职位轮换根据定期职位轮换原则,各科室内部在每年年初或年末进行。
科室之间职位轮换,按以下步骤进行:1、职位轮换是公务员管理中一项重要制度,文秘科和各科室在部署工作人员职位轮换时,应按职位轮换对象的范围条件和原则办理,并切实做好轮换人员的思想工作。
2、局中层干部职位轮换前,应当办理公务交接手续。
交通部1996年9月18日交人劳字[1996]871号文发布第一条为了完善公务员管理制度,增强机关活力,提高公务员素质,促进勤政廉政建设,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人事部《国家公务员职位轮换(轮岗)暂行办法》,结合部机关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机关公务员实行职位轮换制度。
税务局税源管理股的晋升方式和流程
税务局税源管理股的晋升方式和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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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XX局职级晋升工作实施方案
有关XX局职级晋升工作实施方案XX局职级晋升工作实施方案一、前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组织机构的完善,各级行政机关的工作职能日益复杂多样,对工作人员的能力和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了激励干部积极投身工作,使其在不断提高中不断经历职级晋升,本方案旨在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职级晋升制度,以方便各级干部参与其中,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背景分析1. 组织机构及职责XX局是负责XX地区的行政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
其主要职责包括:(1)负责XX地区的行政管理工作,包括人员管理、经济管理、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工作;(2)开展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为地方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2. 人员队伍状况XX局的人员队伍分为不同职级和岗位。
目前,XX局干部队伍存在以下问题:(1)一些干部职级停滞不前,没有获得实质性的晋升;(2)一些干部素质不高,不能满足工作需要;(3)一些干部工作认识不清或精力不足,不能有效履职;(4)一些干部对上级制度存在误解,不够积极参与职级晋升。
三、目标与原则1. 目标本方案的目标是:激励干部积极投身工作,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职级晋升。
2. 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职级晋升应公平、公正,按照一定的晋升标准进行评估和决定;(2)能力导向原则:职级晋升应以干部工作表现和能力为导向,充分发挥优秀干部的作用;(3)综合考核原则:职级晋升应综合考虑干部的工作表现、专业能力、学历学位、培训情况等因素;(4)激励机制原则:职级晋升应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干部积极进取、奋发有为。
四、实施方案1. 职级晋升标准(1)工作表现:从政绩、工作量、工作质量、工作创新等方面综合评定;(2)专业能力:从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工作能力等方面综合评定;(3)学历学位:综合考虑干部的学历学位情况;(4)培训情况:综合考虑干部的培训记录和培训成果。
2. 职级晋升程序(1)干部申报:干部向组织机构提交晋升申报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工作业绩、学历学位证明等;(2)组织机构初审:组织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材料完整合规;(3)资格评审:由专家组成的评审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评审;(4)考核评价:通过组织专门的考核评价活动,对干部的工作表现、专业能力等指标进行评价和考核;(5)职级晋升:根据评审和考核结果,确定干部的职级晋升,并及时公示。
2023年局职级晋升工作实施方案供借鉴
2023年局职级晋升工作实施方案供借鉴2023年局职级晋升工作实施方案1. 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不断壮大的国家实力,国家各级机关对高素质、高能力的干部队伍需求越来越高。
为了更好地激励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并为他们提供晋升的平台,我们制定了2023年局职级晋升工作实施方案。
2. 目标2.1 充分肯定过去一年干部工作取得的成绩,激励干部提升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2.2 选拔和培养具备专业能力和领导素质的骨干干部,为机关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
2.3 建立公正、公开、透明的晋升机制,提高干部选拔的科学性和公信力。
3. 晋升条件3.1 职级晋升采取竞争上岗和任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2 干部需符合以下条件方可参与竞争上岗:3.2.1 具备本职岗位所需的素质及相关经验;3.2.2 在工作中取得显著的成绩并受到肯定;3.2.3 敬业精神,具备团队合作意识和协调能力;3.2.4 持有相应的学历和专业资格证书;3.2.5 持有一定的外语水平证书,以提升国际视野与沟通能力。
4. 晋升程序4.1 初步筛选4.1.1 干部按照岗位职级晋升条件进行自查并提出申请;4.1.2 由各部门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4.1.3 符合条件的干部参加面试,确定晋升候选人。
4.2 面试评估4.2.1 面试评估由相关部门组织,采用个人陈述、专业知识测试和实际工作情况分析等方式进行;4.2.2 面试评估结果占职级晋升总分的50%。
4.3 任期考核4.3.1 候选人在晋升前一年的工作中,由上级领导进行考核;4.3.2 具体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成效、团队合作、领导能力等;4.3.3 考核结果由考核小组评定,占职级晋升总分的50%。
4.4 综合评定4.4.1 根据面试评估和任期考核的成绩,计算综合评定分数;4.4.2 综合评定分数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加权计算,确定最终职级晋升结果。
5. 晋升奖励5.1 职级晋升奖5.1.1 晋升成功者将获得一定金额的晋升奖励;5.1.2 根据晋升职级的不同,晋升奖励金额不同,由财务部门按规定发放。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税务系统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税务系统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1997.06.09•【文号】国税发[1997]96号•【施行日期】1997.06.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税务系统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税发[1997]96号1997年6月9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培训中心,长春税务学院,局内各单位: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结合税务系统的实际,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关于税务系统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税务系统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实施意见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税务系统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根据《规定》的要求,结合税务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第二条本实施意见所称领导干部包括: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担任副处级以上(含副处级)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的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国家税务局担任副处级以上(含副处级)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的干部。
第三条报告人应报告下列重大事项(一)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情况;(二)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不含仅在近亲属范围内办理的上述事宜);(三)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的情况;(四)本人因私出国(境)或经当地政府批准组团出国(境),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五)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六)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企业的情况(内容包括企业名称、经营所在地、上级主管部门、生产经营范围、规模、条件、状况和依法纳税等),受聘于三资企业担任企业主管人员或受聘于外国企业驻华、港澳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担任主管人员的情况;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也可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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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方税务局机关科级非领导职务晋升工作实施方
案
市地方税务局机关科级非领导职务晋升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强非领导职务晋升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根据中共云南省组织部、云南省人事厅《关于云南省省级党政群机关非领导职务设置的意见》(云组发〔1996〕7号)、《xx地方税务局关于继续做好非领导职务晋升工作的通知》(x地税人字〔200x〕x号)和《xx地方税务局关于的批复》(x地税人字〔200x〕x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市局机关实际,制定市局机关科级非领导职务晋升工作实施方案。
一、市局科级非领导职务职数
市局机关科级非领导职务职数为xx名,其中主任科员职数xx名(含现任x名),实际空缺数x名;副主任科员职数xx名(现任xx名),实际空缺数x名。
二、晋升科级非领导职务人员范围
2000年底前参加工作,20XX年x月xx日以后在职在编干部。
三、晋升科级非领导职务的原则、任职条件和资格
㈠晋升科级非领导职务必须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公开、择优和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㈡任职条件: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应达到相应的任职标准,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中连续3年被评定为基本称职以上等次,并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方可晋升职务;
㈢在首届岗位大练兵活动中荣获省、市级业务标兵的人员,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
㈣任职资格
⒈主任科员
⑴1981年底前参加工作,连续工龄满24年及其以上,具有中专、高中以上学历,任副主任科员职务满3年以上;
⑵1994年底前参加工作,连续工龄10年及其以上,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任副主任科员职务或副科级领导(实职)满3年。
⒉副主任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