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计算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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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计算举例

(一)个人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来源于一个应税所得项目的税前扣除计算方法。

例1.杨先生在某政府机关工作,每月工资薪金收入3600元。2008年5月份,杨先生拿到工资后,当即向某市红十字会捐赠1000元给四川汶川地震灾区,红十字会给杨先生开具了捐赠专用发票。

分析:对红十字事业的捐赠可以全额扣除,杨先生所在单位财务人员根据其提供的捐赠发票在扣缴个人所得税时,予以税前扣除(为便于计算,其他扣除项目忽略不计,下同)。

杨先生5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3600-2000-1000)×10%-25=35(元)

如果杨先生是将这1000元捐赠给艾滋病防治事业,按照政策规定,对艾滋病防治事业捐赠是限额扣除,允许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捐赠限额=(3600-2000)×30%=480(元)。杨先生实际捐赠额高于捐赠限额,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应按捐赠限额予以税前扣除,计算应纳税额。

杨先生5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3600-2000-480)×10%-25=87(元)

(二)个人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来源于多个应税所得项目的税前扣除计算方法。

例2.罗先生2008年5月取得各项收入20000元。其中,工资薪金收入6000元,出租房屋收入2000元,体育彩票中奖收入12000元。罗先生当即拿出10000元通过某市红十字会捐赠给四川汶川地震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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