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征地补偿细则
陕西省林地补偿标准
陕西省林地补偿标准陕西省林地补偿标准是指对于因建设项目需要征用林地而需要进行的补偿标准规定。
林地作为生态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征用对于生态环境和生态平衡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对于征用林地需要进行合理的补偿,以保障生态环境的持续稳定发展。
下面将对陕西省林地补偿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一、林地补偿标准的确定原则。
1. 合理性原则,补偿标准应当符合实际情况,合理反映林地的使用价值和生态效益,确保被征用林地的保护和恢复。
2. 公平性原则,补偿标准应当公平合理,既要保障被征用林地的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也要考虑到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
3. 可操作性原则,补偿标准应当具有可操作性,方便实施和监督,确保补偿资金的合理使用。
二、林地补偿标准的具体内容。
1. 林地征用补偿费用包括,土地征用费、林木补偿费、生态环境损失补偿费等。
2. 土地征用费的确定,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根据被征用林地的土地等级、土地市场价格和土地征用补偿标准进行确定。
3. 林木补偿费的确定,根据被征用林地上的林木种类、树龄、数量和质量等因素进行评估确定,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补偿。
4. 生态环境损失补偿费的确定,根据被征用林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进行评估,确定相应的生态环境损失补偿费用。
三、林地补偿标准的执行和监督。
1. 补偿标准的执行,相关部门应当依法对林地补偿标准进行执行,确保补偿资金的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2. 补偿标准的监督,社会各界应当对林地补偿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补偿标准的公平合理性。
四、林地补偿标准的调整和完善。
1.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林地补偿标准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确保补偿标准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2. 相关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加强对林地补偿标准的研究和调整,促进补偿标准的不断完善和提高。
五、结语。
陕西省林地补偿标准的确定对于保障生态环境和生态平衡具有重要意义,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应当共同努力,确保林地补偿标准的公平合理和有效执行,为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咸阳市拆迁补偿标准
咸阳市拆迁补偿标准房屋拆迁,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拆迁由于涉及到补偿问题,因此时常发生金钱纠葛,以下一些拆迁补偿标准仅供参考,避免动迁纠纷的发生。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注: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三)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房屋拆迁各补偿费种类及计算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
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陕西省征地补偿办法是什么
陕西省征地补偿办法是什么1.安置补助费:根据征用、占用林地范围内需要安置的人口数,对每个需要安置的人口按照当地中等耕地单位面积平均年产值的2~4倍补偿。
2.依法批准征用、占用的林地,征用、占用单位和个人必须按规定缴纳林地补偿费、林木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森林植被恢复费。
我们国家为了公共建设的需要,可以按照法律嗯规定对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征收,不管是单位还是个人都不能进行阻挠或者干涉,当然国家在征收土地时相应的会给被征收者一定的补偿费,而这个补偿费用是很多被征收土地的农民所关注的。
嗯小编将以陕西省为例,给大家介绍一下陕西省征地补偿办法是什么。
陕西省征地补偿办法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三、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
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
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
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
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四、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
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2024年陕西省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新(二篇)
2024年陕西省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拆迁户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拆迁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协议。
第二条本协议适用于陕西省城市房屋拆迁项目,拆迁方和被拆迁户自愿参与本协议,并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
第三条拆迁补偿费用的发放由拆迁方承担,具体标准由拆迁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情况自行确定。
第四条拆迁补偿款应按时全额支付给被拆迁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扣留、挪用或拖欠。
第五条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自签约当年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第二章拆迁补偿范围第六条拆迁补偿范围包括房屋补偿、临时安置补助、搬迁费、过渡期间生活费等,具体标准如下:一、房屋补偿:按照被拆迁户所拥有房屋的面积、楼层、结构等情况确定,按照市场价格进行评估,合理补偿被拆迁户的房屋。
二、临时安置补助:对于因拆迁需要进行临时搬迁的被拆迁户,按照搬迁户的人数和搬迁时间进行补助,具体标准由拆迁方确定。
三、搬迁费:对于被拆迁户因搬迁而产生的实际支出,由拆迁方进行合理的费用补偿。
四、过渡期间生活费:对于因拆迁而暂时无法正常生活的被拆迁户,在过渡期间按照一定标准进行生活费补贴。
第七条拆迁户享受的补偿标准应当公开、透明,由拆迁方公示于社区或村级政府,并在协议签订时告知被拆迁户,确保被拆迁户了解自己的权益。
第三章补偿费用的支付和管理第八条拆迁补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不得分期支付或拖延支付时间。
拆迁方应当将支付事项书面告知被拆迁户,并协助其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拆迁补偿款应当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被拆迁户,被拆迁户应提供真实有效的银行账号,确保款项安全到达。
第十条拆迁补偿款应当设立专门账户进行管理,必要时可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监管,确保款项安全有效使用。
第十一条拆迁方应当定期向被拆迁户提供补偿费用的使用情况和相关凭证,接受被拆迁户的监督和检查。
第四章争议解决第十二条对于拆迁补偿金额、标准、争议处理等事项存在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若无法协商解决,可以向相关行政部门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保障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
西安国际港务区新寇村拆迁补偿方案
西安国际港务区新寇村拆迁补偿方案
拆迁补偿标准
(一)征地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为4万元亩。
(二)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为:5000元、6000元、8000元、9000元(青苗:5000元亩、幼果:6000元亩、成果:8000元亩、盛果:9000元亩)。
(三)施工临时用地使用费:水浇地每亩每年1200元,旱地每亩每年800元。
(四)征地范围内需砍移的成片果园、园地以外其他土地需要砍移的零星树木及其他附着物补偿标准见附表。
二、拆迁补偿
拆迁农村村民宅基地上的房屋,由评估公司进行评估,其房屋补偿在评估价的基础上增加50%。
企业拆迁补偿,依照评估结果进行补偿。
拆迁集体土地上的非农业人口的房屋,不予重新划拨宅基地,其拆迁补偿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拆除农户房屋的过渡费每户4人以上的每月过渡费350元,每户4人以下的每月过渡费300元,拆迁过渡费发放时间为6个月,农户和非农户搬家费每户400元。
三、其它
征地范围内的违章建(构)筑物、附属设施等应无条件拆除,不予补
偿,不予安置。
自施工单位放线之日起,在红线范围内新搭建(构)筑物或抢栽(种)植物,一律不予补偿,并责令限期拆除,否则将强制执行。
被拆迁人必须服从建设工程的需要,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搬迁完毕,不得干扰、阻碍拆迁工作的正常进行。
本方案中涉及的其它有关事宜,结合实际情况具体解决。
本方案由区北部办负责解释。
陕西省钻井征地赔偿标准
陕西省钻井征地赔偿标准我国有⼤量的在⽯油、天然⽓需要开采,开采⽯油以及天然⽓需要钻井,钻井时要占⽤农民的⼀些⼟地,在占⽤⼟地时,要对农民作出相应的补偿。
那么陕西省钻井征地赔偿标准是什么,店铺⼩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供⼤家学习参考。
⼀、陕西省钻井征地的补偿标准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补偿标准旱⽥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矿建设⽤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1、房屋补偿标准楼房(⼆层以上)每平⽅⽶补偿3300元。
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补偿2800元。
砖⽡房每平⽅⽶补偿2400元。
平(草)房每平⽅⽶补偿19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仓房每平⽅⽶补偿920元。
室外⽔泥地坪每平⽅⽶补偿165元。
沼⽓池每个补偿4600元。
厕所每平⽅⽶补偿190—300元。
猪鸡舍每平⽅⽶补偿150—260元。
塑料⼤棚每平⽅⽶补偿165—280元。
菜窖每平⽅⽶补偿180—330元。
砖⽯墙每延长⽶补偿190元。
格栅(含⼯艺格栅栏)每延长⽶补偿450元。
⼤门楼每个补偿2400元。
饮⽤⽔井(含压⽔设备)每眼补偿1000元。
农家排灌⽔井(含泵⽔设备)每眼补偿15000元。
排灌⼤井(含设备)每眼补偿3万元。
排⽔管(塑料管、铸铁)每延长⽶补偿80—150元。
电话移机补助费每户200元。
有线电视迁移补助费每户300元。
坟每座补偿5000元。
综合以上介绍,钻井占⽤农民⼟地,需要按标准进⾏补偿,补偿时不同的⼟地类别有不同的补偿标准,⼟地上的青苗、建构筑物也有相应的补偿标准。
如果你还有关于这⽅⾯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店铺律师,他们会为你进⾏专业的解答。
344国道陕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344国道陕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林(草)地补偿费(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5%林地管理费)12000元/亩,退耕还林地按32000元/亩补偿(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林木补偿费和5%林地管理费)。
我们都知道,我国的土地是归集体或国家所有,企业、个人等只对土地具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
有时,国家为了经济建设或者城市规划等,会进行土地征收,针对土地征收给人民造成的损失,国家会对其进行补偿,针对344国道陕西征地补偿这个问题,小编为您推荐陕西省建设项目统一管理办法。
▲陕西省建设项目统一征地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78号(2002年1月8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布,根据2011年2月25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修订)第一条为了规范统一征地工作,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保障建设用地环境和耕地占补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实施统一征地,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统一征地是指根据建设项目需要,经国务院或者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为国有的行为。
第三条统一征地应当坚持依法公开、合理补偿、妥善安置的原则。
第四条省、市、县(市、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统一征地工作。
第五条建设项目统一征地工作实行统一组织管理,分级负责实施的制度:(一)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跨设区市的能源、交通、水利和省政府确定的其他国家、省重点建设项目的统一征地工作;(二)设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和本行政区内跨县(市、区)建设项目的统一征地工作;(三)县(市、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统一征地工作。
第六条建设用地单位不得与被征地单位或农村村民协商征地事项。
第七条依法通过行政划拨方式供地的其他建设项目用地可以按项目实施统一征地。
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征地补偿标准
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征地补偿标准
陕西省⼈民政府公布《陕西省征地统⼀年产值平均标准和区⽚综合地价平均标准》并要求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爱⼟征地拆迁律师团将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征地统⼀年产值平均标准分享给各位⽹友:
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征地统⼀年产值平均标准如下:
统⼀年产值平均标准:1377元/亩;平均补偿倍数:26倍;平均标准:35794元/亩。
爱⼟征地拆迁律师团(4006161660)提醒各位被征收⼈: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民政府规定执⾏。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法精神,征收农民⼟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活⽔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地利⽤较好,⽽使⼟地年产值远⾼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农⽤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补偿。
陕西延安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陕西延安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一)平地:每亩50000元;(二)台地:每亩30000元;(三)山地:每亩10000元。
盛果期:130元―200元/棵,挂果期:50元―70元/棵,幼果期:5元―10元/棵。
虽然土地都是归国家或者是集体所有,但是土地的使用权是归个人或者是集体所有的。
想要进行征地拆迁就必须要对使用权进行一定的补偿。
陕西延安征地补偿标准是延安市政府根据延安的实际情况制定的。
在延安市进行征地拆迁,补偿的时候必须都要按照下面的标准进行补偿。
▲一、陕西延安征地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
如:石家庄市人民政府针对三年大变样政策,每年都出具了《石家庄拆迁区域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表》。
不清楚自己区域被拆迁房屋的价格的,可以找当地政府建设部门进行咨询或索取材料。
对评估确定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二、延安市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在这里作者所列算的补偿标准,是以大众化被拆迁人自主搬迁和过渡方式进行的计算。
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则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费。
以延安为例(自主搬迁):2012年搬迁费20元/平方米,按2次计算;临时安置费 (过渡费)按25元/平方米计算,逾期12月以内,每月增加50%,预期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自第13个月起每月增加75%,逾期24个月以上的,自第25个月起每月增加100%▲三、延安市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该费用针对非住宅类房屋运营性房屋进行补偿,因为属个案,补偿标准不能统一,一般是有征收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陕西省土地补偿分配办法
陕西省土地补偿分配办法-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XXX-MWUB-WUNN-XXX-KII陕西省土地补偿分配办法:第一条为维护被征地农户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做好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征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地补偿费的分配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征地补偿费是对被征地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的补偿。
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
本办法所称被征地农户是指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
第四条征地补偿费的分配使用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征地补偿费的分配使用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任何组织和小我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剥夺、侵害其依法享有的征地补偿权益。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经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县级以上人民当局国土资本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处、位置、面积、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户、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应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其共同确认的有关材料应当作为征地报批的必备内容。
经依法批准的征地事项,应当予以公示。
第七条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XXX部门应当告知被征地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被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听证申请。
XXX部门应当自收到听证申请之日起20日内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
第八条征收或者征用农村土地的,必须依法办理征地手续并及时足额支付征地补偿费。
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2020最新版)
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2012年3月29日西安市人民政府令第97号公布根据2014年9月25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决定》修正根据2017年12月26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根据2020年1月27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以及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安曲江新区、西安浐灞生态区、西安国际港务区、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以下简称开发区)辖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单位和个人的房屋,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房屋征收主管部门),其所属的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区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开发区管委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由市人民政府负责。
第四条房屋征收部门、开发区管委会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房屋征收部门、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条发展改革、资源规划、财政、公安、城市管理、棚改等有关部门和机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和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陕西省拆迁征地补偿标准最新政策规定
陕西省拆迁征地补偿标准最新政策规定一、关于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工程建设征地数、质量以施工图(含变更设计)和土地勘测定界资料为依据,建构筑物拆迁数、质量以有关各方共同确认的实际清点丈量为依据,补偿费用按照有关各方共同确认的实际用地和拆迁数、质量据实结算。
征迁费用由省国土资源厅直接拨付沿线市、县(区)国土资源部门,由沿线市、县(区)国土资源部门直接兑付至被征迁单位、村组及个人。
征迁标准具体如下:(一)永久用地征地拆迁补偿相关标准。
1、征地补偿费(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35000元/亩,由涉及市、县(区)政府按照当地实际情况细化分解并公布后按照公布标准执行;城区和城市规划控制区可参照同区域在建同类重点项目补偿标准执行。
2、林(草)地补偿费(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5%林地管理费)12000元/亩,退耕还林地按32000元/亩补偿(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林木补偿费和5%林地管理费)。
3、青苗补偿费1200元/亩。
4、砍移树木补偿费:园地成片树木6000-18000元/亩;林(草)地成片林木(草坪)5000元/亩;其他土地上零星树木2000元/亩。
5、建筑物拆迁补偿:房屋(含窑洞)拆迁按土木房(含土窑)350-450元/㎡、砖木房500-650元/㎡、砖混房(含砖、石窑洞)700-950元/㎡进行补偿,其他建构筑物拆迁按当地县级以上政府现行补偿标准执行。
6、被拆迁户搬迁及过渡费5000元/户,在规定期限内拆迁完毕另增加奖励费5000元/户;被拆迁户安置“三通一平”工程补助费70000元/户,由当地政府包干使用,采取集中或零散安置的方式,切实解决好被拆迁群众的居住问题。
7、涉及企事业单位拆迁或特殊路段、特殊建构筑物、附着物补偿,由省国土资源厅商有关各方共同确定。
8、因项目建设需要迁改的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线路、管道、矿井、道路及水利设施,由产权单位拆除和迁移,建设单位按迁改工料费予以补偿。
对违章建筑和到期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无条件拆除。
陕西省征地补偿标准陕政办法{2010} 36号
陕西省征地补偿标准陕政办发〔2010〕36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陕西省征地统一年产值平均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平均标准》(以下通称新征地补偿标准),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一、充分认识实施新征地补偿标准的重要意义。
实施新征地补偿标准,是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精神,加强征地补偿安置工作,解决当前征地工作中存在的补偿标准偏低、区域不平衡等突出问题,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一项重大举措,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新征地补偿标准的重要意义,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制定和执行新征地补偿标准的原则、依据和有关内容,切实安排部署好新征地标准实施的各项工作。
二、认真组织实施新的征地补偿标准。
新的征地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不包含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社会保障费用。
各市(县、区)政府务必于2010年5月1日前公布实施本行政区域的具体征地补偿标准(公布到各个区片)。
新的征地补偿标准公布后,各地要按照同地同价、协调平衡、公开透明的原则,实施征地补偿。
在具体工作中,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补偿标准进行适当调整,对少数地区原实际补偿已高于新标准的,仍执行原来的标准,不得以执行新标准为由降低补偿标准。
省上统征的国家和省重点交通、能源等大型基础设施以及大中型水电和水利建设项目,其征地补偿标准以新公布的标准为基准,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区域综合补偿标准。
三、切实做好新旧征地补偿标准的衔接工作。
新征地补偿标准公布后,各地要周密组织,统筹安排,防止因实施新征地补偿标准引发矛盾。
实施征地过程中,要严格履行告知、确认、听证等程序,充分尊重被征地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述权,做好批前告知和批后公告。
要针对新征地补偿标准实施后可能发生的问题,制订工作预案,建立纠纷处理与协调机制,确保新老征地补偿标准顺利衔接、平稳过渡。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2.31•【字号】陕政发〔2020〕12号•【施行日期】2020.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承包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地服务与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省政府组织开展了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数据成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扎实推进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工作各市、县、区政府要精心组织,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区片综合地价及时公布。
区片综合地价由征收农民集体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组成,不包括地上附着物、青苗等补偿费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
本次公布范围为西安市新城区、碑林区以外全省105个县(市、区)所有农用地、未利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平均值和最低值以及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比例。
省政府委托各市(区)政府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制定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补偿标准,并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各县(市、区)政府应当在省政府公布标准后及时公布本行政区域的具体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区片编号、区片价格、区片范围以及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比例等。
二、认真做好新旧征地补偿标准衔接工作征地补偿工作政策性强,事关被征地农民切身利益,关系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
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扎实做好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和管理工作。
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更新查询系统,做好政策解读和信息公开。
要针对实施后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好工作预案,防止引发矛盾,确保区片综合地价的平稳过渡。
三、全面加强对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监督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对实施工作的监督检查,防止弄虚作假和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问题发生,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最新陕西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Don't think that doing something that seems trivial with your whole heart is a waste. Small things are done handily, and big things will come naturally.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陕西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1、土地补偿费:各政府因地制宜制定出各地区土地征收的价格(区片价),乘以被征收土地的面积,就是土地补偿费标准。
未利用地按区片价的60%执行。
陕西省区片价见《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地区片价的通知》。
目前,征地拆迁在全国很多地方都在进行,因为征地补偿款引发的纠纷也不在少数。
全国各个省市都会根据自身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当地的土地年产值等因素,制订每年的征地补偿标准,并对外公布。
那么陕西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一起听听的说法。
一、陕西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1、土地补偿费:各政府因地制宜制定出各地区土地征收的价格(区片价),乘以被征收土地的面积,就是土地补偿费标准。
未利用地按区片价的60%执行。
陕西省区片价见《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地区片价的通知》。
如果以国家工程需要征收,则按新出台政策再详尽实施,未出台具体细则的,一般按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6倍支付土地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原则上20%归村集体所有,80%归承包人所有。
2、安置补助费:此补偿项目一般和土地补偿费合并计算,相关文件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计按30倍计算。
如果分开计算的话,安置费标准则按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4倍。
此费用专款专用,用于补助需安置的人员。
如果是由村集体组织负责安置被征收土地人员的,该费用由村集体统一使用和安置。
3、青苗补偿费或附着物补偿:青苗补偿费按征地时当季作物的产值计算。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亦由各社区市政府出具具体补偿标准。
被征收人可依据此标准计算这两项费用。
陕西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陕西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征地补偿费(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35000元/亩,林(草)地补偿费(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5%林地管理费)12000元/亩,退耕还林地按32000元/亩补偿(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林木补偿费和5%林地管理费)。
青苗补偿费1200元/亩。
近年来,全国各地都在开展城市化建设,这使得土地征收越来越常见,陕西省也不例外。
而对于陕西省的老百姓来说,征地补偿标准是他们最为关心的问题,这关系到他们的切身利益。
我国各地的征地补偿标准会有一定的差异,下面小编将为大家提供陕西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一、陕西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工程建设征地数、质量以施工图(含变更设计)和土地勘测定界资料为依据,建构筑物拆迁数、质量以有关各方共同确认的实际清点丈量为依据,补偿费用按照有关各方共同确认的实际用地和拆迁数、质量据实结算。
征迁费用由省国土资源厅直接拨付沿线市、县(区)国土资源部门,由沿线市、县(区)国土资源部门直接兑付至被征迁单位、村组及个人。
征迁标准具体如下:(一)永久用地征地拆迁补偿相关标准。
1、征地补偿费(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35000元/亩,由涉及市、县(区)政府按照当地实际情况细化分解并公布后按照公布标准执行;城区和城市规划控制区可参照同区域在建同类重点项目补偿标准执行。
2、林(草)地补偿费(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5%林地管理费)12000元/亩,退耕还林地按32000元/亩补偿(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林木补偿费和5%林地管理费)。
3、青苗补偿费1200元/亩。
4、砍移树木补偿费:园地成片树木6000—18000元/亩;林(草)地成片林木(草坪)5000元/亩;其他土地上零星树木2000元/亩。
5、建筑物拆迁补偿:房屋(含窑洞)拆迁按土木房(含土窑)350—450元/㎡、砖木房500—650元/㎡、砖混房(含砖、石窑洞)700—950元/㎡进行补偿,其他建构筑物拆迁按当地县级以上政府现行补偿标准执行。
陕西汉中征地赔偿标准
陕西汉中征地赔偿标准陕西汉中地处关中平原西北部,是中国的农业大市,也是重要的能源和工业基地。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土地征地赔偿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保障农民合法权益,陕西汉中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征地赔偿标准,以保障农民的利益和社会稳定。
一、土地征收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土地征收与补偿条例》,陕西汉中地方政府制定了土地征收标准。
根据不同土地用途和地理位置,征地赔偿标准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对于耕地、宅基地、集体经济组织的建设用地等,政府会按照土地的实际情况和市场价格进行评估,并给予合理的赔偿。
二、赔偿标准的调整。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土地征收赔偿标准也在不断调整。
政府会根据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市场价格和农民的实际需求,不断修订和完善征地赔偿标准,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三、赔偿方式。
在征地赔偿中,政府会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赔偿,包括一次性补偿金、安置补助、土地流转费等。
一次性补偿金是指政府根据土地评估价格一次性支付给农民的赔偿金,安置补助是指政府对被征地农民进行生活和就业的帮扶,土地流转费是指政府对农民流转土地所支付的费用。
四、赔偿程序。
在征地赔偿过程中,政府会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赔偿。
首先,政府会进行土地评估,确定征地范围和赔偿标准;其次,政府会与被征地农民进行协商,达成赔偿协议;最后,政府会依法进行赔偿支付,并对被征地农民进行安置和帮扶。
五、法律保障。
在征地赔偿过程中,政府会严格依照《土地管理法》和《土地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操作,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同时,政府也鼓励农民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赔偿纠纷。
六、社会监督。
为了保障征地赔偿的公平和公正,政府会加强对征地赔偿工作的社会监督。
通过公开赔偿标准、公开征地程序、接受社会监督等方式,保障征地赔偿工作的透明和公正。
总之,陕西汉中地方政府在征地赔偿工作中秉承着合法、公平、公正的原则,努力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发展。
陕西省征地补偿标准
佛坪县 1200 22 26400
镇巴县 1116 22 24546
平均 1439 23.7 34179
安康市
汉滨区 1359 26 35327
汉阴县 1377 25 34418
甘泉县 1277 27 34479
宝塔区 1333 27 35994
安塞县 1323 26 34394
延安市
子长县 1317 27 35555
延川县 1189 27 32107
延长县 1264 28 35392
户县 1356 27 36622
长安区 1650 30 49500
周至县 1197 26 31125
蓝田县 1137 25 28432
平均 1460 28.6 41754
千阳县 778 22 17119
麟游县 778 22 17119
平均 1188 24.5 29083
咸阳市
秦都区 2406 28 67375
渭城区 1935 28 54168
渭南市
韩城市 1736 23 39924
合阳县 1423 20 28460
澄城县 1454 20 29083
大荔县 1740 20 34800
富平县 1412 22 31063
蒲城县 1286 21 27000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陕西省征地统一年产值平均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平均标准
各县(市、区)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平均标准
地(市、州)名称 县域统一年产值平均标准 (元/亩) 平均补偿倍数
安康市
宁陕县 1137 22 2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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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征地补偿细则(一) 征地补偿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二)其他税费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
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三)征地工作程序1、告知征地情况。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3、组织征地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
(四)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1、房屋补偿标准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
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165元。
沼气池每个补偿4600元。
厕所每平方米补偿190—300元。
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150—260元。
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165—280元。
菜窖每平方米补偿180—330元。
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190元。
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补偿450元。
大门楼每个补偿2400元。
饮用水井(含压水设备)每眼补偿1000元。
农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设备)每眼补偿15000元。
排灌大井(含设备)每眼补偿3万元。
排水管(塑料管、铸铁)每延长米补偿80—150元。
电话移机补助费每户200元。
有线电视迁移补助费每户300元。
坟每座补偿5000元。
3、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
(五)征占林木补偿标准1、林木补偿标准⑴杨、柳、榆、槐树林木补偿费1—3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元;4—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36000元;14—20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0-80000元;2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32000元。
⑵柞树林木补偿费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元;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0—30000元; 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44000—60000元;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24000元。
⑶红松林木补偿费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元;4—20年平均每亩补偿20000—31000元; 21—40年平均每亩补偿56000—62000元; 41—70年平均每亩补偿168000元;7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26000元。
⑷落叶松林木补偿费1—3年平均每亩补偿150000元;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00—250000元; 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0—130000元;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10000元。
2、村民房前屋后林木补偿标准一般林木(杨柳榆槐等)幼龄林(1—1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35-65元;中龄林(11—2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220—300元; 成熟林(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350元。
3、森林植被恢复费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苗圃地每亩120000元; 未成林每亩86600元;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每亩63360元、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每亩76670元;疏林地、灌木林地每亩50000元;宜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每亩43340元。
4、林业设计费按林地、林木和森林植被恢复费总和的3%收取.(六)果树补偿标准1、苹果树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150-220元;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300-450元;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600-1800元;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900元。
2、梨树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45-120元;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150-300元;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1900-2200元;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200元。
3、桃树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45-90元;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补偿150-280元;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补偿350-680元;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280元。
4、葡萄树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补偿30-55元;初果期(3-5年)平均每株补偿40-150元;盛果期(6-11年)平均每株补偿150-330元; 衰果期12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90元。
5、枣树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30-80元;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补偿50-120元;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补偿520-130元; 衰果期3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680元。
6杏树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45-185元;初果期(4-7年)平均每株补偿200-3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补偿50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980元7、板栗培育期(1-4年)平均每株补偿45-95元;初果期(5-7年)平均每株补偿190-2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补偿5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860元。
8杂果树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25-50元;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补偿80-130元;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补偿130-280元;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40元。
(七)电力设施动迁补偿标准1、低压线路改移(0.4KV)每公里补偿30000元;线路加高木杆平均每根1000元,砼杆平均每根1500元(含金具、线、占地、税金等费用)。
2、高压线路改移(10KV)每公里补偿47000元;线路加高砼单杆平均每根6000元,砼H杆平均每基8000元(含金具、线、占地、税金等费用)。
3、高压线路加高(66KV):砼单杆平均每根5500元,砼H杆平均每基8000元,砼A杆平均每基10000元,铁塔平均每基10万元(含金具、线、占地、税金等费用)。
4、高压线路加高(220KV以上):砼双杆平均每基2万元,铁塔平均每基20万元(含金具、线、占地、税金等费用)。
(八)邮电通讯设施动迁补偿标准1、电话线路木杆平均每根(含话线横担瓷瓶等)1000-2000元;砼杆平均每根(含话线横担瓷瓶等)1500-3000元。
2、架空光(电)缆木杆平均每根500元;砼杆平均每根1000元;光(电)缆每米50-150元。
3、地下电缆电缆、光缆每米100-200元(九)农田灌溉水利设施动迁补偿标准采取工程修复和补偿相结合的原则,按成本价适当补偿。
1、农村小型水库水库水面(灌溉与养殖兼用)每亩补偿19000元;水库水面(灌溉)每亩补偿16000元;水库荒滩每亩补偿300元。
2、农田灌溉水利设施小型闸门(砼结构)每个补偿15000-20000元;排灌干渠堤坝每延长米补偿80元。
(十)厂矿企事业单位动迁补偿标准国有和集体所有制的厂矿企事业单位的动迁,考虑实际损失给予适当的补偿。
办公用房参照民房动迁标准;厂房等生产设施按重置折旧计算,适当考虑停工搬迁损失费用。
(十一)施工运输道路补偿标准凡工程施工指定的乡村运输道路,施工期间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养护,工程竣工后按补偿标准由各市组织修复。
乡村道路(沥青路面)视取料难易、路面宽度情况,每公里补偿20-35万元。
乡村道路(砂石路面)每公里补偿9万元。
乡村道路(土路面)每公里补偿4万元(十二)乡村道路和田间作业道补偿标准考虑农民群众生产和生活需要,确需修建的乡村道路连接线和田间作业道,按补偿标准由各市组织实施。
村道路连接线(砂石路面)每公里补偿12万元(含征地费用、简易构造物)。
乡村道路连接线、田间作业道每公里补偿8万元(十三)征地及动迁不可预见费按签订的征地和动迁补偿投资协议中所核定总费用的5%计算。
不可预见费由建设单位负责使用,主要用于因工程设计变更引发的扩大征地和地上附着物动迁的补偿;工程设计时没有发现,征地动迁协议中没有列入的不可预见的地下构造物动迁补偿;因国家政策性调整及不可抗拒的地震灾害等不可预见项目的补偿。
涉及征地的不可预见项目,由省交通厅和省国土资源厅共同核定。
(十四)各市动迁办公室管理费按省市签订的动迁补偿投资协议中所核定的总费用的3%计提。
各市动迁办公室为临时性机构,主要负责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拆迁地上、地下附着物和地方协调工作。
市动迁办公室应严格按有关规定包干使用,不得超支。
(十五)高速公路占地赔偿——林地补偿费计算方法一苗圃地补偿费计算方法苗圃地补偿费=该苗圃前三年年平均产值(公顷)苗圃地面积(公顷)补偿倍数注:补偿系数=临时占地(指占用期二年以下,下同)为每年2.5--5倍;永久占用(指占用期三年以上,下同)为10--25倍。
二国有其它林地补偿费计算方法(不含苗圃地)其他林地补偿费=所在乡(镇)农田地前三年年平均产值(公顷)林地面积林种补偿系数三集体其它林地永久占地补偿费计算方法(不含苗圃地) 集体其他林地永久占地补偿费=所在乡(镇)旱田地前三年年平均产值(公顷)林地面积补偿倍数(6至10)四集体其它林地临时占地补偿费计算方法(不含苗圃地) 集体其他林地临时占地补偿费=所在乡(镇)旱田地前三年年平均产值(公顷)林地面积补偿倍数(占用期一年为1.5- 3倍,占用期二年为5倍)(十七)对于特殊情况参照有关规定,依照现行当地物价市场,由省市主管部门举行听证会,与业主协商处理。
(十八)经济建设是民生工程,要征得人民理解与支持,掀起全民建设家园的氛围,不得强制进行,若有对群众有威胁,恐吓甚者暴力行为,直接追究负责官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