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法性与合理性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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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法性与合理性之间

——以南京大学附近报刊亭为调查对象

课题类型:以描述性为主的课题。

调查对象:南京大学附近主要是丹凤街、汉口路、广州路和上海路的数家报刊亭。

调查时间:2009年5月27日-5月31日

抽样方式:就近采用非随机方便抽样方式选择调查对象。

调查方法:以访谈法为主,结合使用文献调查法和实地观察法。

调查结论:只提供描述性陈述、分析和对策性建议,不强求赋予其具有普遍意义。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社会的发展,报刊亭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我们的社区生活中,俨然成为城市生活的一个符号。根据笔者的访谈记录,南京市第一批报刊亭大概是在2000年南京第一次创建全国卫生城市时设立的(后经查证,2000年好像南京尚未成为国家卫生城市,而是南京六个区都成为国家卫生城市达标区。)在这之前,人们做报刊杂志生意采取的是手推车或就地设摊的流动方式,后来政府考虑到市容,96年南京已经向国家申报“国家卫生城市”称号,逐渐限制并禁止这种随处设点的小摊小车,此时邮局挺身而出,负责了这个项目,统一向原来的业主提供亭子。早期允许设立报亭的主要是内退职工、下岗工人、残疾人和低保户之类的人,因此带有政策支持和社区照顾的性质。设立报亭需经过一定的手续,如要带着户口、身份证、民事资料等,还要经过文化局的批准,如此才能发给相应的证件。按理说,报刊亭是合法地产生了,而且大有利民之势,可是其命运似乎并不顺畅。从郑州报刊亭升级改造6年无大的进展,业主、政府、公司多重冲突,到无锡以“取缔非法”为由强拆千余报亭致市民无报可买。回到南京,对报亭的动作也一直没有消停过,访谈过程中,一些报亭主极不耐烦地嚷着:“聊什么啊?我马上都不干了。”不由让人深思,这样一项曾经的“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一项方便人们生活、传递精神文明、体现文化底蕴的城市基础设施缘何屡遭困境?笔者以为,报亭从新生到经历繁荣时期,再到现在的遍布街头巷尾、达到市场饱和,随着竞争的愈加激烈,其不得不改变经营模式和经销范围,于是使自己陷入了一种游走于合法性与合理性之间的境地。本报告以南京大学附近主要是丹凤街、汉口路、广州路和上海路的几家报刊亭为调查对象,了解它们的产生及经营状况,重点调查它们的灰色地带,最后提出自己的看法建议。

二、课题设计

1、研究方法的选择

研究方法是进行研究的工具。研究方法的选择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研究的问题和特定的情况。社会学研究总体来说有定量研究和定性研究两种研究方法。

定性研究方法是根据社会现象或事物所具有的属性和在运动中的矛盾变化,从事物的内在规定性来研究事物的一种方法或角度,是对社会现象非量化的一种研究方法。它以普遍承认的公理、一套演绎逻辑和大量的历史事实为分析基础,从事物的矛盾性出发,描述、阐释所研究的事物。进行定性研究,要依据一定的理论与经验,直接抓住事物特征的主要方面,将同质性在数量上的差异暂时略去。定性研究有两个不同的层次:一是没有或缺乏数量分析的纯定性研究,结论往往具有概括性和较浓的思辨色彩;二是建立在定量分析的基础上的、更高层次的定性研究。本调查报告没有定量分析作为基础,因而属于第一个层次。

本课题运用定性研究方法研究报刊亭的合法性与合理性问题,其主要原因是:第一,研究者探讨的是一个敏感课题。虽然报刊亭是一个基础生活设施,但本课题其实涉及到报刊亭与相关主体包括政府部门的关系,尤其是很多报刊亭本身存在“不合法”之嫌。采用定性研究方法有助于彼此建立信任关系,获取真实资料。第二,定性研究便于研究者在访谈过程中观察被调查者的行为表现,了解他们对政府管理、对自身处境的态度。第三,在笔者搜集到的现有资料中,仅靠定量研究的数字、比例等不足以展现对本课题的研究成果。

2、访谈提纲

访谈是定性研究收集资料的一种重要方法。访谈调查法,是访谈者通过口头交谈等方式直接向被访者了解社会情况或探讨社会问题的调查方法。它具有以下特点:首先,它是访谈者与被访者面对面的直接访谈,能够比间接调查方法了解到更多、更具体、更生动的社会情况;其次,它是通过交谈方式进行的口头调查,能够通过反复询问较深入地探讨有关问题;第三,访谈过程是访谈者与被访者双向传导的互动过程:一方面是访谈者通过提问等方式作用于被访者的过程,另一方面是被访者通过回答问题反作用于访谈者的过程;第四,它是需要一定访谈技巧的有控制调查。访谈调查的对象是有思想、有感情、有心理活动的活生生的人,因此,访谈过程首先是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过程。访谈者只有在与被访者的人际交往中建立起基本信任和一定感情,并根据对方实际情况采取恰当方式进行访谈,才能使被访者积极提供他所掌握的社会情况。(笔者在做一家访谈时,由于开始时的身份交代不清,引起业主的不信任,虽然接受了访谈,但很多问题拒绝或含糊回答,后来笔者意识到此问题,赶紧重申自己的身份,接下来的访谈才稍微深入些。)

访谈法,有结构式访谈与非结构式访谈之分。本研究采用非结构式访谈方式。非结构式访谈,是指按照一定调查目的和一个粗线条调查提纲进行的访谈。这种访谈法,对访谈对象的选择和访谈中所要询问的问题有一个基本要求,但可根据访谈时的实际情况作必要调整。对提问的方式和顺序、回答的记录、访谈时的外部环境等,都不作统一的规定和要求,而由访问者根据具体情况灵活掌握。非结构式访谈有利于发挥访谈者和被访者的积极性、创造性,有利于适应千变万化的客观情况,有利于调查原设计方案中没有考虑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利于对社会问题进行较深入的探讨。

访谈前必须设计统一的访谈提纲。访谈提纲的作用在于,使访谈按照预定调查目的顺利进行,避免访谈过程偏离调查目的或出现重大遗漏。访谈提纲应该是粗线条的,列出访谈中必须了解的主要问题和应该包含的内容。访谈者在使用访谈提纲时要采取开放、灵活的态度,可根据当时当地情况作必要增减。访谈的具体形式应具体人、具体情况而异,应用通俗易懂的口头语言表达你要询问的问题,在访谈过程中要善于捕捉对研究有意义的各种信息。

附件:访谈提纲(由于该课题具有一定的深入性和敏感性,笔者在进行访谈时不是采取开门见山、单刀直入的方法,而是先问一些无关紧要的常规性问题,并且在访谈过程中也不时穿插些其他问题,因而该访谈提纲从外表看来和该主题并不十分吻合。)

三、理论简介

鉴于本文着眼于报亭的合法性与合理性问题,其立足点来自于哈贝马斯的“合法化危机”理论。

什么是合法性和合法化?哈贝马斯认为“关于合法性,我把它理解为一个政治秩序被认可的价值,合法性要求则与某个规范决定了的社会同一性的社会一体化之维护相联系。合法化被用来证明合法性要求是好的,即表明现存的制度如何,以及为什么适合于通过这样一种方式去运用政治力量——在这种方式中,对于该社会的同一性具有构成意义的各种价值将能够实现。”同时又认为“合法性意味着对于某种要求行为正确的和公正的存在物而被认可的政治秩序来说,有着一些好的根据。一个合法的秩序应得到承认。合法性意味着某种政治秩序被认可的价值。”所以,合法性指的是一种政治秩序值得被人们所认可。这里,合法性与政治秩序相联系,它只能运用于政治领域,同时,只有当一种统治秩序是否合法尚在争论之中,才能运用这一概念。合法化则是指对合法性的论证方式,即证明某种政治秩序为什么值得认可。哈贝马斯认为历史上出现过四种论证合法性的途径:早期文明社会的统治家族借助于原始神话证明自身的正当性;古代文明帝国的统治者借助以宇宙论为基础的伦理学、宗教和哲学;在近代尤其是自然科学产生之后,则主要借助于自然律理论;到后来,由于卢梭和康德等人的努力,证明的形式条件自身获得了合法化的力量。他考察了随现代国家即资产阶级国家的出现而产生的合法化问题,他认为合法化问题产生于由大帝国阶级社会向现代国家转变的过程,这一过程有其内在和外在两个方面:从内在方面说,现代国家可以被理解为一种经济系统分化的结果,该系统乃是通过市场(即一种非中心化、非政治化的手段)对生产过程加以调节,从外在的方面讲,现代国家不是作为一个个体,而是作为诸多国家构成的一个系统而出现的。由于这两个方面,现代国家迫切要求合法化,现代国家的逐步形成是同对合法性要求的不断增加密切联系的,或者说国家建构的过程必然对集体同一性的形式发生作用,帝国的同一性在现代国家结构的压力下发生作用。

哈贝马斯着重分析了晚期资本主义社会产生的合法性问题。他认为晚期资本主义社会的合法化问题导源于一个基本事实,即“社会福利国家与大众民主”之间的冲突。这一冲突导致国家在处理市场缺陷中处于自相矛盾的窘境:“一方面,对缺陷的限定和处理缺陷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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