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文件

合集下载

(教资字[2016]2号)教师资格认定特殊情况及不规范问题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中的处理办法

(教资字[2016]2号)教师资格认定特殊情况及不规范问题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中的处理办法

(教资字[2016]2号)教师资格认定特殊情况及不规范问题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中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认定特殊情况及不规范问题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中的处理办法教资字[2016]2号一、教师资格认定和教师聘用特殊情况的处理因教师资格认定政策及证书版式的调整,教师资格证书信息项存在一些特殊情况。

同时,在教师聘用中存在教师资格种类与任教岗位不相应问题。

申请人进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以下简称“定期注册”)网上报名时,相关特殊情况的处理办法如下。

(一)教师资格证书无“任教学科”信息项1996—1997年教师资格认定过渡时期(以下简称“过渡时期”)和1998年教师资格认定试点时期(以下简称“试点时期”)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没有“任教学科”信息项。

持有此种教师资格证书的申请人,在填写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时,“任教学科”项选择“无”。

(二)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项内容无对应选项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项内容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中没有对应选项的,由定期注册机构将持证人证书上的“任教学科”项内容按照《添加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备案表》(附件一)格式上报省级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主管部门,由省级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主管部门汇总后上报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办理添加。

(三)无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在“过渡时期”和“试点时期”,《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未对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做出要求。

在这两个时期获得教师资格的人员,“普通话水平等级”选择“无”,如果后期取得了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则据实填写。

(四)身份证号码是一代身份证号码信息更正须由教师资格证书持有者本人或所在学校集体提出申请,具体办法由各地自行制定。

2.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必须在“信息系统”中按要求进行。

信息更正后,“信息系统”生成《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样式见附件三)。

此表一式两份,一份存入持证人人事档案,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

教师资格证的发证机构和证书样式解析

教师资格证的发证机构和证书样式解析

教师资格证的发证机构和证书样式解析教师资格证是国家对教师进行职业资格认证的重要证明文件,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可信度。

本文将对教师资格证的发证机构以及证书样式进行解析,以便读者了解相关知识。

一、发证机构教师资格证的发证机构是国家级的教育主管部门,具体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教育厅、教育局或其授权机构负责发证工作。

国家发改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部门也参与了教师资格证的监管和管理。

发证机构负责教师资格证的发放、管理和监督,其主要职责包括:1. 根据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的要求,审核教师资格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和材料。

2. 组织、管理和监督教师资格考试,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

3. 发布教师资格证书,并进行实名制登记。

4. 对教师资格证书进行登记和档案管理。

5. 监督和管理教师资格证的使用。

二、证书样式教师资格证的证书样式按照国家的统一规定,包含以下内容:1. 证书封面:一般采用正式的证书纸和印刷技术,左上角印有国徽图案、右上角印有证书编号。

2. 证书名称:明确标注“教师资格证书”字样,并注明证书级别,例如“小学教师资格证书”、“高中教师资格证书”等。

3. 个人信息:包括证书持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证件号码等。

4. 证书有效期:标明证书的有效期限,通常为若干年。

5. 发证单位:即发证机构的全称或简称,比如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等。

6. 证书编号:唯一标识证书的编号,方便查询和核实证书的真伪。

7. 签发日期:证书的签发日期,标志着证书的正式生效。

8. 防伪标志:采用一定的安全防伪技术,例如水印、防伪图案等,以确保证书的真实性和防伪效果。

9. 注册章:发证机构的公章或专用章,用于证明证书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注意事项:1. 持有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在教学工作中应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行为准则,严守职业道德,不得违规从事与教育工作无关的活动。

2. 教师资格证的有效期满后,需要重新进行资格审核和考试,获得新的教师资格证书方可继续从事教育工作。

“教师资格证考试”文件汇总

“教师资格证考试”文件汇总

“教师资格证考试”文件汇总目录一、教师资格证考试教育基础知识与能力完整二、教师资格证考试《教育知识与能力》知识点归纳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标准四、历年教师资格证考试真题及答案五、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小学教育学分章节题库汇总六、教师资格证考试说课策略教师资格证考试教育基础知识与能力完整教育知识与能力考试主要考查教育基础知识和基本原理,考查考生对于教育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和运用能力。

具体来说,考试目标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理解教育的基本概念、原理和思想,掌握教育的基本理论体系和核心概念。

了解教育的发展历史、现状和未来趋势,认识教育的本质和价值,理解教育的社会功能和教育目标。

掌握课程理论、教学理论、德育理论等基本理论,了解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教学规律。

具备教育教学实践能力,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教育教学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能够设计教育教学活动。

具备一定的教育科研能力,能够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教育研究,掌握基本的科研方法和技巧。

教育知识与能力考试的考试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教育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的定义、发展历程、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等。

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包括学习理论、学习动机、学习策略、心理健康与教育等。

教育经济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投资与收益、教育资源配置等。

教育法律法规与政策:包括教育法律制度、教育政策法规等。

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包括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

教育科研方法:包括教育研究的基本方法、研究设计、数据处理等。

考试形式:教育知识与能力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考试时间为180分钟,试卷总分为150分。

试卷结构:试卷结构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简答题、论述题和案例分析题等。

其中,单项选择题约占40%,多项选择题约占27%,简答题约占20%,论述题约占10%,案例分析题约占3%。

考试难度:教育知识与能力考试的难度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而定,但总体来说,考试难度适中,对于认真复习的考生来说,通过考试并不是很难。

安徽教师资格证退休待遇文件

安徽教师资格证退休待遇文件

安徽教师资格证退休待遇文件近年来,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教师职业备受社会关注。

而对于教师们来说,退休是一个不可避免的话题。

那么,安徽教师资格证退休待遇是如何规定的呢?安徽教师资格证退休待遇的文件主要由《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教师退休待遇的意见》等文件来规定。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安徽省内教师在退休时可以享受到一系列的待遇。

一、退休金待遇。

退休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工龄和工资水平,享受到相应的退休金待遇。

具体计算方法是将教师在退休前的工资水平按一定比例进行核算,并根据工龄和工资调整系数来确定最终的退休金数额。

二、医疗待遇。

退休教师可以继续享受到医疗保险的待遇,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

在退休后,教师可以在所在地的社保机构办理相关手续,继续享受医疗保险的待遇。

三、社会保险待遇。

退休教师还可以享受到社会保险的待遇,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这些保险待遇可以为退休教师提供一定的经济保障,确保他们的生活质量不会因退休而下降。

四、其他待遇。

除了以上几项待遇之外,退休教师还可以享受到其他一些福利待遇,如退休教师优待卡、教师公寓等。

这些待遇可以为退休教师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和福利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退休教师在享受待遇时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首先,教师必须达到退休年龄,根据国家规定,女教师一般为55周岁,男教师为60周岁。

其次,教师必须具备一定的工龄,一般为15年以上。

再次,教师还需要满足一定的缴费条件,如连续缴纳社保满15年以上。

对于安徽省内的教师来说,退休不再是一个遥远的话题。

了解和掌握退休待遇的相关政策和文件,对于教师们来说非常重要。

这不仅可以帮助他们规划自己的退休生活,还可以提前了解自己的待遇和权益,确保自己的权益不会受到侵害。

安徽教师资格证退休待遇文件规定了教师在退休时可以享受到的一系列待遇。

退休金、医疗待遇、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都是教师们在退休后的重要保障。

教师们应该提前了解和掌握相关政策和文件,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为自己的退休生活做好准备。

教师资格证文件

教师资格证文件

教师资格证文件教师资格证是教育行业从业教师的许可证。

在我国,想要从事教师工作,教师资格证是必不可少的。

它不仅是对教师专业素养的一种认可,也是保障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

教师资格证的种类繁多,包括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等等。

不同种类的教师资格证对应着不同的教育阶段和教学科目。

要获得教师资格证,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首先是学历要求。

一般来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其次,申请人需要通过一系列的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笔试主要考查申请人的教育知识与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

考试科目会根据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有所不同。

例如,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和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面试则主要考查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包括教学设计、课堂组织、教学评价等方面。

除了考试,申请人还需要进行教师资格认定。

认定过程中,需要提交一系列的材料,如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体检报告等。

认定机构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颁发教师资格证。

教师资格证并非一劳永逸。

为了保证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质量,教师资格证需要定期注册。

注册的条件包括师德表现、年度考核、培训情况等。

如果教师在注册过程中不符合相关要求,可能会导致教师资格证的失效。

河南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2003年颁布)

河南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2003年颁布)

河南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拓宽教师来源渠道,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建设一支适应全省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需要的教师队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适应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建设一支数量适当、有序流动、德才兼备、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为目标,坚持有利于依法治教、依法管理教师队伍,有利于教师地位和队伍素质形成良性循环,有利于优化教师队伍,有利于拓宽教师来源渠道、吸引优秀人才从教,为推动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奠定基础,为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供师资保证。

第三条教师资格认定坚持属地化原则。

凡户籍、工作单位或就读学校在河南省境内的、符合《教师法》规定条件的中国公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适用本细则。

第四条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应当依照《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第五条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省教师资格制度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

第六条省、省辖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为法定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认定;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

第二章资格认定条件第七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思想品德鉴定结论为合格。

(二)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所申报专业与所学专业原则上要求一致或相近。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对于确有特殊技艺者,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其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

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是幼儿园教师必备的资格证明,一般是在教师招聘或评职晋级时需要提供。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介绍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的相关内容:一、什么是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是指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证明文件。

根据国家关于教育部门管理规定,从事幼儿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都需要拥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才有资格担任幼儿学校教职。

因此,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是幼儿教育从业者必备的资格证书之一。

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教育从业者,才能够真正进行专业的幼儿教育教学。

二、为什么需要提供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教师招聘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在教师招聘过程中是必要的。

在招聘时,学校需要核对教师的个人资料及证书,证明其拥有幼儿教师资格。

因此,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是教师招聘的必需品。

2.评职晋级幼儿园教师一般会在职业生涯中进入多个不同的级别或职位。

这些职位很多时需要经过评职晋级程序,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也是必备的证明资料之一。

3.报考研究生在一些教育类研究生课程的申请过程中,需要提供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复印件作为教育从业证明。

4.其它此外,在一些非教育领域的招聘或申请职位中,有时也会要求提供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这是因为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是一种专业技能的证明,具有一定的背景和教育背景的人员更容易满足这些职位的要求。

三、如何办理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相当简单,只需按照以下步骤即可完成。

1.准备原件:在申请办理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之前,需要提前准备好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

确认证书的无误后,可以进行进一步的复印程序。

2.办理复印:联合学院或任何其他复印店或服务都可以为您的资格证书拍摄复印件。

确保先对复印品质量进行审核,避免错误的复印品影响您的正常工作或评职晋级。

3.审核文件:在获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后,请仔细审核证书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确认证明文件的对应关系。

教师上岗资格证书

教师上岗资格证书

教师上岗资格证书摘要:一、教师上岗资格证书的定义和作用二、教师上岗资格证书的获取流程三、教师上岗资格证书的考试内容四、教师上岗资格证书在我国教育行业的重要性正文:一、教师上岗资格证书的定义和作用教师上岗资格证书,全称为“职业培训机构教师上岗资格证书”,是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关于加强技工学校的通知》(劳部发[1999]295 号)、《关于加强职业培训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劳社部函[2001]2 号)等文件制定的,针对职业技能培训教师的一种资格证书。

它旨在确保职业培训机构的教师具备必要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知识,提高我国职业培训教育质量,促进职业教育的发展。

二、教师上岗资格证书的获取流程获取教师上岗资格证书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1.查看教师资格证考试公告:首先,考生需要关注各地教育招聘网站或人事考试网站,查看教师资格证考试公告,了解报名时间、报名条件和考试相关信息。

2.报名参加考试:满足报名条件的考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并缴纳相应的报名费用。

报名成功后,考生需要认真准备考试。

3.参加笔试:教师资格证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学科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等基本理论知识。

笔试通过后,考生才能参加面试。

4.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等。

面试通过后,考生需要参加普通话测试。

5.申请认定:完成普通话测试后,考生需要在网上提交认定申请,并将相关材料邮寄至指定地点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考生可以查询领证时间及编号。

6.领取资格证书:考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领取时需要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如身份证、准考证等。

三、教师上岗资格证书的考试内容教师上岗资格证书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考试内容主要包括:1.学科知识:测试考生所申报学科的专业知识,如语文、数学、英语等。

2.教育学基本理论:测试考生对教育学基本概念、原理和方法的理解和掌握。

教育行业教师资格证明书申请指南

教育行业教师资格证明书申请指南

教育行业教师资格证明书申请指南一、背景介绍在教育行业中,教师资格证明书是教师们申请岗位、晋升职称以及参与教育评估的重要文件。

本文旨在为教育从业者提供申请教师资格证明书的指南,帮助他们顺利获得该证明书。

二、申请条件教师资格证明书的申请条件因国家或地区的法规而有所不同。

一般而言,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1. 通过相关考试:通常需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并达到一定的分数标准。

2. 持有教师资格证明书:例如,若在国外就读或工作,则需提供教师资格证明等相关文件。

3. 具备相关教育背景:申请人可能需要拥有相应的学位或教育背景。

三、申请步骤根据具体情况,教师资格证明书的申请步骤会有所不同。

以下是一般化的申请流程:1. 收集申请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明、学历证明、教师资格证明、职业培训证书等。

2. 填写申请表格:按照指定格式填写申请表格,确保填写准确、完整。

3. 备妥申请费用:根据相关规定,支付申请费用,可能需要同时提供相关收据作为证明。

4. 递交申请材料:将申请材料以书面或电子形式提交给相关教育部门或机构。

5. 等待审核:等待相关部门或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此过程可能需要一段时间。

6. 领取证明书:审核通过后,按照相关规定领取教师资格证明书。

四、申请材料准备在准备申请材料时,请确保以下文件完整:1. 身份证明: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如身份证或护照。

2. 学历证明:提供最高学历的正式证明文件,例如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

3. 教师资格证明:如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 职业培训证书:如参加过相关教育培训,需提供培训机构出具的证书。

5. 推荐信:可以提供教育领域相关人士的推荐信,以证明申请人在教育领域的能力与潜力。

6. 收据:申请费用的支付收据,以及其他相关费用收据。

五、注意事项申请教师资格证明书时需注意以下事项:1. 材料准备:确保提供的申请材料准确、有效,如有需要,可以在申请前咨询相关部门获取准确的要求。

安徽教师资格证退休待遇文件

安徽教师资格证退休待遇文件

安徽教师资格证退休待遇文件一、引言安徽教师资格证退休待遇文件是为了保障安徽省内教师在退休后能够享受到相应的福利和待遇而制定的。

本文件旨在规范教师退休待遇的发放标准和流程,确保教师们在辛勤工作多年后能够得到应有的尊重和关怀。

二、适用范围本文件适用于所有在安徽省内从事教育工作并取得合法教师资格证的人员。

三、基本原则1.公平公正:对所有符合条件的教师一视同仁,不偏袒任何个人或团体。

2.尊重价值:尊重每位教师多年来为教育事业所做出的贡献,给予应有的荣誉和回报。

3.依法依规:严格按照国家和安徽省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确保退休待遇合法合规。

4.综合考虑:综合考虑个人工龄、职称等因素,制定差异化的退休待遇标准。

四、退休待遇标准1.基本养老金:根据教师个人在安徽省内工作年限和缴纳养老保险的情况,计算基本养老金数额。

具体计算方法按照国家和安徽省相关规定执行。

2.补贴福利:除了基本养老金外,退休教师还可以享受各种补贴福利,如医疗保障、住房补贴、交通津贴等。

具体标准由安徽省教育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及时调整。

3.荣誉表彰:对于在教育事业中有杰出贡献的退休教师,将给予相应的荣誉表彰,并授予荣誉称号。

这既是对他们工作的肯定,也是对后续工作的鼓励。

五、退休待遇发放流程1.申请提交:退休教师在满足相关条件后,向所在学校或单位提交退休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审核审批:学校或单位将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核,并报送给上级部门进行审批。

审批流程应该及时、高效,并确保公正公平。

3.待遇发放:经过审核和审批通过后,学校或单位将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发放退休待遇。

同时,学校或单位应当做好相关记录,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六、监督与责任1.监督机制:建立健全退休待遇发放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学校和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退休教师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2.法律责任:对于故意拖延、篡改资料等损害退休教师利益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七、附则1.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如有需要进行调整和修订,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

教师资格证免试文件

教师资格证免试文件

教师资格证免试文件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教师资格证免试政策出台,将教师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落到实处,对于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对教师的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

为了适应新时代教育改革的要求,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政策,其中免试教师资格证是其中的重要之一。

教师资格证免试政策是指符合条件的教师,可以免除参加教师资格证考试和提交相应学历等条件材料,直接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这项政策的出台,旨在进一步激励教师积极性,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教育教学工作提供更加专业化、稳定的师资力量。

教师资格证免试政策有利于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遵循教师专业化、规范化的要求,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必须注重严格选拔、培养和使用教师。

通过免试政策,可以充分考察教师的实际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有效减少了因应试考核条件而导致的局限性,有利于选拔出更加优秀、适合岗位的教师。

免试政策的实施,也可以激发教师的教学热情和创新能力,推动教师不断提高专业水平,不断提升教学品质,积极投身到教育事业中去。

免试政策有利于提高教师的职业认同感和社会地位。

教师资格证是教师的专业标志和职业准入证书,其获得和持有对于教师的职业发展至关重要。

教师通过专业的培训和实践,取得了相应的职业资格,可以更好地将个人专业能力与社会需求相结合,提供更优质的教育教学服务。

而免试政策的实施,将充分肯定合格教师的专业素养和能力,有助于提升教师的职业自信心,树立更加积极向上的教师形象,为教师赢得更多社会尊重和认可,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

教师资格证免试政策也有利于促进教师队伍结构的优化。

免试政策的实施,将为已经在岗的教师提供更多的职业发展机会,能够更好地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也为那些希望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其他专业人士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渠道,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加入到教师队伍中来。

这样,就可以更好地优化教师队伍的整体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构建更加均衡、稳定的师资力量。

偏远地区教师资格证免考政策文件

偏远地区教师资格证免考政策文件

偏远地区教师资格证免考政策文件
教育部门规定,报考安徽教育部门所属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需要
满足以下条件和要求:
1. 具有中国国籍;
2. 年满18周岁;
3. 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4. 具备相应的学历要求,包括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
教育专科学校、中等职业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附属教育培训机构
无学历、学分、学时要求等级的教职工以及对应等级的各类专科以上
学历的非教职工等;
5. 合格的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
6. 持有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考生需要准备以下材料进行报名:
1. 身份证明材料: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明;
2. 学历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者国家承认的同等学力证明;
3.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教育工作经历证明、培训证明等。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具体的报考条件和要求可能会因具体的考试
科目、等级和年度而有所不同,考生在报名之前要详细了解官方发布
的招考公告,并确保自己满足相应的条件和要求。

若有疑问,可咨询
相关教育部门或招考机构。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教师资格认定收费和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教人厅[2002]3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教师资格认定收费和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教人厅[2002]3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教师资格认定收费和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正文:----------------------------------------------------------------------------------------------------------------------------------------------------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教师资格认定收费和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教人厅[2002]3号2002年6月24日)现将《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批准收取教师资格认定费的复函》(财综[2002]4号)和《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教师资格证书工本费等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2]66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教师资格证书发放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和管理办法1.教师资格证书是教师资格的主要体现形式,是持证人具备教师资格的法定凭证。

根据有关规定,教师资格证书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定购。

2.教育部财务司负责教师资格证书工本费的收取及财务管理工作;受教育部人事司的委托,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资格中心)具体负责教师资格证书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教育部继续委托中国华育发展总公司(以下简称华育公司)负责教师资格证书的印制和发送工作。

3.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本地区的教师资格证书定购数量报送资格中心,由资格中心汇总后通知华育公司按照各地的需求印制教师资格证书。

教师资格证书发送的有关具体事宜由资格中心另行通知。

二、教师资格证书定价和付款方式1.根据计价格[2002]666号文规定,教师资格证书工本费为每证6元。

2.县、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代收教师资格证书工本费,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后直接汇入教育部财务司指定的帐户。

收款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银行帐号:0185497710001“汇款用途”一栏需注明“教师资格证书”字样。

华东师范大学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文件

华东师范大学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文件

华东政法大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暂行办法第一条(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上海市〈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师资格性质)教师资格是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只有依法取得教师资格者,方能被聘任为相应的教师岗位,取得相应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权限,学校受上海市教委委托,负责认定本校教师的教师资格。

学校适用的教师资格是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第三条(认定范围)(一)凡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实验等有关教育教学岗位的人员,应当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二)承担教育教学任务的行政管理人员应当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三)其他符合条件人员也可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第四条(认定条件)(一)身份条件申请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思想品德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学历条件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需具备大学本科或者研究生学历。

(四)普通话条件普通话水平需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五)教育教学能力条件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并经测试合格者,方可申请认定。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员需在申请前参加上海市高校统一组织的《高等教育学概论》、《高等教育学方法概论》、《心理学概论》课程培训考试,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书。

(六)身体条件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有区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七)特殊条件已经取得教授、副教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申请者不需参加(四)(五)两项测试。

第五条(认定程序)(一)申请人在受理期限内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基本材料: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份;3、申请人在区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4、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6、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高等教育学概论》、《高等教育学方法概论》、《心理学概论》课程的培训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的文件

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的文件

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的文件
根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系统的具体要求,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的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教师资格申请及评审办法:规定了教师资格申请的程序和条件,包括教育背景、专业知识、教育理论和教育实践等方面的要求,以及申请材料的提交和审核流程。

2. 教师资格证书颁发标准和程序:明确了教师资格证书的颁发标准和程序,包括在申请审核通过后颁发证书的时间和形式,以及证书的有效期和使用范围等。

3. 教师资格考试内容和要求:规定了教师资格考试的内容、形式和要求,包括考试科目、考试形式(笔试、面试等)、考试时间和地点等,以及考试成绩的评定和使用。

4. 教师资格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规定了教师资格培训的机制和要求,包括培训课程内容、培训对象和培训方法等,以及教师在获得资格证书后的继续教育要求和机会等。

5. 教师资格管理和监督机制:规定了教师资格管理和监督的机制,包括教师资格的备案和管理、教师资格的监督和评估等,以及相关责任的分工和监督机构的职责等。

这些文件旨在规范教师的招聘、培养、评价和管理,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水平,为国家推进教育改革和提高教育质量
提供有力支持。

具体的文件内容和形式会根据国家的教育政策、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鲁教师字〔2009〕1号各高等学校:为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规范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我厅制定《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二月二十日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规范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国务院《教师资格条例》和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法定的职业许可制度,中国公民在高等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须依法取得教师资格。

高等学校要把教师资格作为聘用教师和晋升教师职务的基本条件。

第三条 山东省教育厅学生(师范)处负责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并依法对高校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依法受委托的高等学校认定教师资格应成立专门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机构,负责本校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认定工作。

未受委托的高等学校,负责本校申请人所提供的认定材料的初审工作。

初审内容为学历核查、普通话测试等级核查、体检结果核查、思想品德鉴定及教师身份核实等。

第四条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每年受理二次。

具体时间为:上半年5月,下半年10月。

以所在学校为单位提交申请。

第五条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备中国公民身份,拟聘为高等学校教师的人员。

(三)具有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四)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1.达到《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办法及标准(试行)》中所规定的要求。

2.系统地学习过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等课程,并考试合格。

未系统学习过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等课程的,应按规定补修有关课程,并参加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成绩合格。

教师资格证管理办法

教师资格证管理办法

教师资格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及依据为规范和加强教师的教师资格证管理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学院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和技工院校教师上岗资格证的管理。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三条学院办公室是教师资格主管部门,主要负责组织进行教师资格证报名、培训、考试、取证等相关组织、管理和备案工作。

第三章高校教师资格证管理第四条根据陕西省教育厅的要求,从事高等教育的大专教师须参加岗前培训以及专业技能考试和面试,通过后颁发高校教师资格证。

第五条高校教师资格证的培训报名要求:(一)高校在职专任教学,且尚未参加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及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二)具备国民教育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且具备学士以上学位;(三)高校教师资格证补考人员。

第六条高校教师资格证的培训要求:(一)培训科目: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高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二)培训课时:培训总课时为 120 学时,每门课程 30 学时。

(三)培训方式和形式:按照“相对集中,就近培训,加强管理,确保质量”的原则,采取集中面授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集中学习可采取专题讲座、典型报告、教学观摩、课堂教学实践或讲评等形式。

第七条高校教师资格证的考试要求:(一)考试报名:以学院为单位,每年秋季到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报名,参加统一培训和笔试;(二)面试考核:笔试成绩合格的第二年春季在指定地点参加统一面试。

第八条高校教师资格证的审查和认定:(一)笔试、面试合格后提交身份证、毕业生、学历证原件和复印件、思想品德鉴定表、体检表、教师专业技能赋分表原件、授课证明以及档案托管证明,以学院为单位集中到省教育厅参加资格审查和认定;(二)按照省教育厅要求,资格审查通过的应及时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提交个人信息;(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认定条件:1.身份及学历学位条件:(1) 高校在职专任教育教学人员;(2) 取得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

关于印发《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政策的说明》的通知

关于印发《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政策的说明》的通知

附件: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政策的说明根据国家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工作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省改革试点的实际,现就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政策说明如下:1、教师资格制度实施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规定执行。

教师资格认定对象仍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和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含笔试和面试)的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

2、普通话免试范围。

凡1954年1月1日前出生或具有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可免试普通话。

中小学高级教师、中等职业学校高级讲师、高级实验师、特级教师等均不可作为免试条件。

从事语文教学的教师和幼儿园教师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3、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学历今年上半年仍然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具有特殊技艺者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时,由认定机构报省教育厅批准后,可适当放宽其学历要求,此项规定仅限于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不适用于其他种类教师资格。

任何专业技术职务、荣誉称号、表彰奖励等不能作为降低学历标准的依据。

今年起,申请小学、初中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报考人员的学历将作适当提升。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人员的学历为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中教师资格人员的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的学历为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1)高等学校1970—1976年入学的大学普通班毕业人员学历确定问题,按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办公厅、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1970—1976年入学的毕业生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1993]4号)执行,原则上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的有关政策一致。

但入学时就读学校为非本科院校的,不得认定为本科学历。

(2)大专毕业后又取得硕士以上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或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时,视为合格学历。

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2021 6号文件

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2021 6号文件

因为各省市体检标准差异过大,所以课小观选择了最通用的体检标准,各省市一般都是在这个标准上再逐步细化并提高标准的。

1.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者除外)、频发性期前收缩、心电图不正常、心肌病及其他器质性心脏病者。

2.血压超过18.66/12千帕(140/90毫米汞柱),低于11.46/7.46千帕(86/56毫米汞柱);单项收缩压超过21.33千帕(160毫米汞柱),低于10.66千帕(80毫米汞柱),舒张压超过12千帕(90毫米汞柱),低于6.66千帕(50毫米汞柱)者。

3.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均为体检不合格:①原发型肺结核、浸润型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性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②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构、骨结构、腹膜结核等)、血行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两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③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4.支气管扩张病,未治愈者。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各种恶性肿瘤,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病症),内分泌系统疾病(如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血液病(单纯缺铁性贫血除外)者。

7.慢性肾炎、急性肾炎治愈不足两年者。

8.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者。

9、肺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以上者。

10.类风湿脊柱强直,慢性骨髓炎者。

11.青光眼、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病除外)者。

12.色盲、色弱,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

13.两耳听力均在2米以内者,或佩带助听器两耳听力均低于5米者。

14.仪表仪容,有下列情况者均为体检不合格。

a.四肢。

两上肢或两下肢不能运动者,四肢残缺变形,行路步态跛行,上肢(特别是右手)残缺影响板书写字者。

b.体形。

身体畸形,如明显鸡胸、驼背、脊柱侧弯外曲超过3厘米。

c.五官。

五官不端正,面部有较大面积(3×3厘米)疤痕、血管瘤或白癜风、黑色素痣者。

15.口吃,吐字不清,声音严重嘶哑,声带病变,严重慢性咽喉炎或口腔有生理缺陷及耳鼻喉疾病之一而妨碍发音影响教学者。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Posted on: 2011/5/10By: adminCount:2748关于开展2011年春季乌鲁木齐地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乌鲁木齐县、各区教育局,各有关单位,各高校毕业生及社会人员:为进一步贯彻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规范并理顺教师资格与教师聘用关系,把好教师队伍入口关,努力提高自治区基础教育水平,根据国家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现将乌鲁木齐地区201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认定范围及原则(一)乌鲁木齐地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的人员,其中包括在各级各类学校教学岗位上工作的在编专任教师、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2011年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和非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 均可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申请人每年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三)教师资格认定实行属地化管理,申请人应向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对于户口不在当地,但工作单位在当地且人事档案挂靠在当地人才交流中心的,可向人才交流中心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户籍和人事档案均不在当地的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四)为统一教师资格认定标准和尺度,加强规范性,乌鲁木齐地区教师资格认定各环节工作采取集中统一操作,数据集中管理,申报材料集中建档,按权限归口管理。

二、申请者必备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各类人员应符合以下4个条件:中国公民身份、思想品德条件、学历条件和教育教学能力的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学历条件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2011年起,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可以按照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所学专业方向相同;修学教育管理专业方向的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修学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专业的全日制教育硕士,只能分别直接认定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

韩春兰(453776712) 13:29:10(三)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条件1、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申请认定幼儿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执行。

体检结果当次有效。

2、普通话水平及中国汉语水平:母语为汉语及民考汉的申请人员,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母语为非汉语及汉考民的申请人员应该达到HSK暂行等级标准为:中小学汉语教师高中8级、初中6级、小学5级,其他学科教师高中5级、初中4级、小学3级。

3、专业课程要求:师范类专业毕业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须具备完整的师范教育学历合格成绩(注:必须包含教育学、心理学、相应学科教学法、教育实习);非师范类毕业申请人员须参加自治区自学考试办公室组织的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统一考试,并且两科考试成绩合格;4、教育教学能力: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申请人,应按照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接受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三、申报材料要求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须准备以下申报材料: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必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由申请者本人在《申请表》中的承诺书上签名);2、申请者“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须加盖公章。

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填写“思想品德鉴定表”,社会人员由人事档案所在的工作单位或者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填写“思想品德鉴定表”。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不能及时提交毕业证书原件的应届毕业生,可以提交加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公章的能够如期毕业取得毕业证书的证明,但是在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时,须提交毕业证原件);5、母语为汉语及民考汉的申请人员提交《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母语为非汉语及汉考民的申请人员提交HSK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6、非师范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员,提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7、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员,以及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申请人员,须提交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证;8、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员,提交人事档案中的毕业成绩单复印件1份,注明“与原件相符”,应届毕业生加盖毕业学校的学籍管理部门公章,历届毕业生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9、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原件。

四、关于费用(一)体检费:80元/人(幼儿园教师资格体检费为180元/人),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

(二)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试报名费:10元/人。

(三)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试费:180元/人。

五、日程安排(一)2011年5月13日开始,领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资料袋(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的学生管理部门或者就业管理部门集体领取,不接受个人领取),学习教师资格政策、了解认定流程。

(二)2011年5月13日开始,教师资格认定体检。

体检者需前往新疆师范大学校医院领取《教师资格体检表》,并根据医院的安排接受体检。

(三)2011年5月14日--5月20日,需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者,登录新疆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站进行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网上报名()。

5月18日--5月22日,完成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网上报名者,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现场确认及缴费。

5月28日、29日,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测试结束3日后可在网上查询测试结果。

(四)2011年6月1日--6月19日,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

(五)2011年6月20日--6月30日,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材料并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7月1日--7月5日,社会人员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材料并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的申请者请先行领取“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证”。

(六)2011年7月15日--7月20,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六、其它(一)不具备认定教师资格各项条件的申请人员、不能在认定期限之前提交完整材料的申请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否则后果自负。

(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各个环节的内容,逾期不予受理。

(三)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地点:新疆师范大学成教楼一楼108室;联系电话:4362086,4333983附件一:2011年春季乌鲁木齐地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注意事项附件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使用手册》(在新疆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站下载)二〇一一年五月九日附件一:2011年春季乌鲁木齐地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注意事项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程序须知1、学习教师资格政策、了解教师资格认定程序;2、非师范毕业生报考自治区教育学、心理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获得合格证;师范毕业生应具备完整的师范教育学历合格成绩(必须包含教育学、心理学、相应学科教学法、教育实习);3、母语为汉语及民考汉申请人员获得合格的普通话水平证书;母语为民语及汉考民各专业申请人员获得合格的HSK成绩;4、按时领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及时到新疆师范大学校医院领取体检表进行体检,需要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申请者,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网上报名,注意教学能力测试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时间,按时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5、符合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条件者,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按时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并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6、按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二、关于体检1、体检地点:进师大校门左拐行政楼二楼;联系人:侯伟中,李素萍;联系电话:4332941,43320622、应届毕业生在体检表个人基本信息中“现住所”一栏填写所在学校名称。

3、体检结束后,体检表交师大校医院填写最终体检结论并盖章。

4、申请人员请自行前往新疆师范大学校医院领取体检表进行体检。

三、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1、所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者在提交申请材料之前,首先须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报名网址:。

报名时请注意: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请选择乌鲁木齐市教育局;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请按属地化原则选择申请者所在的区、县教育局。

如果选择错误,报名无效。

2、进行网上报名时,必须仔细阅读和理解各种提示信息,并严格按照提示信息进行操作,以避免不必要的失误。

3、网上报名时必须上传电子照片,否则系统无法完成确认。

照片需符合系统中注明的相关要求,并与将要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为同一版。

4、网上报名的现场确认将在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后进行,确认结果请于提交申请材料3日后在网上查询(确认结果查询网址与报名网址相同)。

如果确认结果为不合格,申请者可以进行信息和材料的调整,但是调整时间和材料受理时间应在确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

四、关于申报材料1、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和留档材料均为A4幅面,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社会人员的申请材料,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应届毕业生的申请材料,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或学生处公章。

2、所有申请材料涂改无效。

3、在规定的申请材料受理日期截止之前无法提交完整材料的,视为不合格材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费用不予退还。

4、所有申请材料上的姓名用字必须和身份证姓名用字完全一致。

5、所有申请材料中使用的照片均须为近期、同一底版、免冠、彩色照片,大头贴和打印机打印的照片不得使用。

照片用途、规格及数量:体检表、测试证(1寸,2张),教师资格申请表、教师资格证(2寸,3张)6、申请人员应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然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内容应与网上报名时填报的信息完全一致,否则视为不合格材料。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