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军非战争军事行动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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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内非战争军事行动的法律思考

关于国内非战争军事行动的法律思考

2010年1月(总第228期)法制与经济FAZHIYUJINGJINO.1,2010(Cumulatively,NO.228)[摘要]本文通过界定国内非战争军事行动的定义和范围,阐述国内非战争军事行动的特点和意义,分析国内非战争军事行动法律性质,提出国内非战争军事行动的立法原则和建议。

[关键词]国内非战争军事行动;法律性质;立法建议在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的今天,武装力量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已成为当今世界军事发展的共同趋势。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国家利益的拓展和非传统安全威胁的上升,非战争军事行动日益成为国家军事力量运用的重要方式。

从法律角度总结已有国内非战争军事行动实践,深化对国内非战争军事行动预见性研究,对于推进依法治军,规范军事力量使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意义重大。

一、关于国内非战争军事行动的定义及特征(一)非战争军事行动的定义和范围非战争军事行动,最早出现在1993年美国陆军《作战纲要》中。

但该纲要没有对非战争军事行动作出确切的界定。

美国参谋长联席会议在2001年版《联合作战纲要百科词典》中,首次将“非战争军事行动”列入正式词条并解释为:包括战争以外所有运用军事力量的军事行动[1]。

根据美国参谋长联席会议出版的《非战争军事行动联合行动规则》,非战争军事行动主要包括以下类型:军备控制、反恐、协助缉毒、实施制裁或海上拦截、实施区域隔离、确保航海和空中运输自由、人道主义援助、军队对地方政府的支持、国家间援助或镇压叛乱、非作战人员疏散行动、和平行动、船舶护航、修复行动、军事演习、空袭和打击等。

国内学界对“非战争军事行动”定义颇多,角度各异。

有的从战争和非战争的角度,认为非战争军事行动指“除武装斗争之外的军队和战争有关的各种具体活动”[2];有的从目的角度出发,认为是指“武装力量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应对非传统安全威胁进行的,不直接构成战争的军事行动。

”[3]有的结合上述两个角度进行综合归纳,将非战争军事行动界定为:“以防止战争、消除冲突、促进和平与稳定、支持行政当局为直接目的,针对非军事力量难以完成的任务,在公认的战争水平或国际法标准之下使用军事力量的一种军事实践活动。

美军合同商保障法规综述

美军合同商保障法规综述

2011年4月装备指挥技术学院学报Ap“l2011第22卷第2期Jour nal of t h e A c a d e m y of E q u i p m e n t com ma n d&T ec h n ol o gy v01.22N o.2美军合同商保障法规综述蔡丽影贾希胜王亚彬滕红智(军械工程学院装备指挥与管理系,河北石家庄050003)摘要美军合同商保障法规可分为:国会通过的有关法律;总统和行政机、国防部和各军兵种颁布的法规;政府各部、局以及三军总部制订的规章制度3个次。

通过对美军合同商法规3个层次具体法规内容的分析,将美军合同商保障法的重要特点总结为:内容全面、规定具体;及时更新、不断完善;注重军队核心能力维持。

并由此得出对实施我军合同商保障的3点启示:合同商是军队建制保障的构层规的重要补充;法规制度是实施合同商保障的根本保证;军队是实施合同商保障的主体。

关键词美军;维修保障;合同商保障;法规制度中图分类号N019文章编号1673一0127(2011)02一0024一05文献标志码A DO I10.3783/j.iss n.1673一0127.2011.02.006Summa ry Of t he U S A rmy COntractOr S up p O r t Sta tuteCA I L iy i ng,JIA X i sh e n g,W A N G Yab i n,TENG Hongzhi(D ep ar t me nt of Eq ui pme nt C o m m a n d a n d A d m i n i s t r a t i o n,t h e A c a d e m y o f O rd na nc e Engineering,Shijiazhuang He b ei050003,C hi n a)Abstract T he US arm y co n t r ac t o r s u p p o r t s t a t u t e sys t em c a n be d i v i d ed in t o three le ve ls:r ela—tive 1a ws pas sed by C on gr es s;r ul e of1a w e nac ted by Pr esid ent,adm inis tra tion i ns ti tut io n,D OD a n d e v e r y army o f se rvi ces;b yla w s ti p u l at e d by e v e r y de pa r tm e n t o r burea u of g o ve r n me n t,h e ad q ua r t er s of th e army/navy/air f or c e.0n t h e b a si s o f t h e analysis o f the co n c r e t e s t a t u t e s o f t h e three levels,t h e main c h a ra c t er i s t ic s c on cl ud ed co m p re h e ns i ve c o n t e n t and co n c r e t e re g ul a ti o n;p a y a t t e n—ti o n t o c o r e capabi lit y;up da te in time,con tin ue more p erfect.A nd th e re sea rch g i v es three in—spires:contractor s u p p o r t is a n importa nt s u p pl e me n t t o o u r army;st atu te system is ultim ate guaran—t e e to imp l em e n ti n g co n t r ac t o r su pp or t;a nd army is t h e main body t o bring c o n t r a c t o r s u p p o r t int o e ff e c t.K e y word s t h e US a r m y;ma i n te n a ce a n d s u p p o r t;c o n t r a c t o r s u p p o r t;s t a t u t e sys t e m合同商保障,就是把军队一部分非核心保障天5万~6万次。

美军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军需保障特点及对我军的启示

美军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军需保障特点及对我军的启示

美军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军需保障特点及对我军的启示摘要:本文重点分析美军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军需保障特点及对我军的启示。

关键词:非战争军需保障启示一、强调以需求为主导的保障模式实施非战争军事行动,美军十分强调在正确的时间、正确的地点,以正确的数量和质量,提供正确的物资保障。

而达成精确保障目标的重要前提条件,是实现军需资源和需求的完全透明可见。

精确保障的实现来自于预测和战场情况的有机结合,这就意味着对战场需求和现有存货要有精确的、及时的可视性。

近年来,以美军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军队在后勤领域大力推行以信息技术为主导的各种高新技术,正向“精确后勤”的目标前进。

美军的后勤变革是以日益膨胀的综合国力和高度发达的信息技术为支撑的,充分利用新军事变革的有利时机,率先以信息化战争为背景谋划军队建设,不断完善信息战体系,以确保在21世纪继续保持全球军事优势。

美军的目标,是用大约50年时间彻底完成对传统后勤的信息化改造,建设一个投送型的、以配送为基础的、能够对作战部队实施精确保障的精干、高效、灵活的数字化后勤系统。

这些做法都是美军在非战争军事行动中军需保障中一直强调的以需求为主导的保障模式。

二、配套建设军需保障信息系统目前,已建成和正在建设一些物资信息系统包括全资产可视性系统、在运物资可视性系统和全球战斗保障系统。

各系统普遍采用了计算机网络、卫星通信、激光自动输入与查询、无线电频谱自动识别以及电子数据交换等先进技术。

“全资产可视性系统”是一个覆盖美陆、海、空三军,对物资的采购、收发、存储、运输等所有环节实施动态监控的全球自动化系统。

它可以自动跟踪整个补给系统中各种物资的品种、数量、位置、承运工具和单位等,准确地显示它们的实时数据,从而使整个后勤的物资补给系统的各种活动全景一目了然。

“在运物资可视性系统”可实时跟踪在运物资的品名、数量、目的地、用户和途中所在位置等各种有关信息,通过了解货物存放时、运输时以及在发放系统的位置,即全面资产的透明度,提高运输的快速反应能力,保证物资准确及时地交运到预定地点。

近年来非战争军事行动理论研究综述

近年来非战争军事行动理论研究综述

2009年第2期南京政治学院学报N o.2。

2009第25卷(总第144期)Journal of P L A Nanjing Ins tit ute of Po li ti cs Ser ia l N o.144V01.25·学术动态·近年来非战争军事行司1理论研究综述陈媚娜(南京政治学院政治理论二系,江苏南京210003) 中图分类号:E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9774(2009)02—0121—03科学认识非战争军事行动,深化我军非战争军防部在1993年公布的《防务全面审查报告》中提出事行动的理论研究,对于全面履行新世纪新阶段我美军不仅要善于实施战争行动,还要善于实施非战军的历史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军事争军事行动"¨4。

15;二是出自于1993年9月美军颁学界对非战争军事行动理论的研究不断深入,成果布的《联合作战纲要》(JP3珈):“非战争军事行颇丰,但由于研究角度、侧重点不同,在某些问题动包括的范围很广,这种军事行动要使用国家力量上还存有争议。

关于非战争军事行动理论的研究,中的军事手段,但又不是去实施通常与战争相关的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大规模作战行动”¨儿~。

总之,非战争军事行动是冷战结束后美军发明一、非战争军事行动概念的提出的一个军事术语。

一般认为,非战争军事行动的概目前,我国学者一致认为非战争军事行动的概念最早出现于1991年11月美国参谋长联席会议制念由美国最早提出,但对概念提出的具体时间认识定和颁发的第一号联合出版物《美国武装部队的联不一。

合作战》,而1993年版的《作战纲要》则具体阐述张炜在《美军非战争军事行动理论的兴起和了非战争军事行动的概念。

“中止”》一文中提出非战争军事行动概念最早见于二、关于非战争军事行动概念的内涵1991年11月美国参谋长联席会议制定和颁发的第一号联合出版物《美国武装部队的联合作战》,该出美军在1993年版的《作战纲要》中首次为非战版物指出:“非战争行动,包括除战争以外所有运用争军事行动制定了理论原则,但却没有确切阐述非军事力量的军事行动。

非战争军事行动之浅见

非战争军事行动之浅见

-1-非战争军事行动之浅见自上世纪90年代美军提出非战争军事行动的概念,尤其是在9〃11事件后,非战争军事行动频频进入人们的视野,成为世界各国关注的又一安全焦点和热门话题。

其实,非战争军事行动古已有之。

早在殷商末年周武王讨伐商纣之前的战略预演——孟津观兵,其实就是一次非常重要的非战争军事行动。

正是由于这次行动中,八百诸侯不期而会,周武王才定下武力伐纣的最后决心并建立了强大的周王朝。

古罗马时期,凯撒在高卢行省为休整军队和防止高卢人反叛时所实行的冬令营制度,也可以看作是西方早期的非战争军事行动,只是当时还仅有其实而无其词,人们未用“非战争军事行动”来记述这些历史事件罢了。

当然,历史上的这些非战争军事行动无论从规模还是程度上讲,都不可与今天同日而语。

而且那时的人们亦未将非战争军事行动提到与战争行为同等重要的地位加以重视和研究。

上世纪末以来,非战争军事行动之所以迅速崛起并成为世人瞩目的焦点,是与信息社会的到来以及全球化的时代特征紧密相联的。

正如人们看到的,是与信息社会的到来以及全球化的时代特征紧密相联的。

正如人们看到的,以信以信息为代表的高技术群的迅猛发展,在带动经济繁荣、社会发展的同时,也引发了人们行为方式和思想观念,包括安全行为和观念的发展变化。

在此背景下,非战争军事行动作为一个新的安全命题,开始凸显在了人类舞台的聚光灯下。

正如人们已知的,现实世界是一个既日益信息化又加速全球化的社会。

和平与发展是时代的主题,人们对战争越来越采取一种审慎的态度。

由于战争不仅会对当事国,而且会对非当事国造成相应的伤害,使它的发动面临着法律、道德、伦理等更多限制和约束。

在求和平、谋发展的时代大潮下,穷兵黩武、妄开战端,会遭到国际社会的普遍反对,陷自己于空前孤立的境地。

在此情况下,为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目的,在精确制导武器等现代化兵器已能提供巨大的威慑力而影响对方的对抗决心时,通过显示力量等非战争军事行动来迫使对方屈服和就范,自然会成为“上上之策”。

外军遂行非战争军事行动的法律保障及其启示

外军遂行非战争军事行动的法律保障及其启示

外军遂行非战争军事行动的法律保障及其启示作者:赵秀敏,付强来源:《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上旬刊》 2012年第1期摘要:美国、日本等国军队遂行非战争军事行动的立法起步较早、特色鲜明、前瞻性强。

为适应信息化条件下军队使命任务拓展的需求,目前我军正在完善多样化军事任务的法律保障体系,外军的模式和经验具有借鉴和启示作用。

关键词:外军;非战争军事行动;法律保障;启示中图分类号:E0-05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1580(2012)01—0119—02“养兵千日,用兵千日”的新思维,使军队参与抢险救灾、反恐维稳、海外撤侨、联合军演、国际维和、保交护航、防暴警戒等非战争军事行动呈现出常态化的特征。

现代法治社会,军队从事战争或者非战争军事行动时,都应当有国家宪法和法律的充分依据。

在这方面,一些外国军队的立法规定和立法经验还是值得借鉴的。

我们应认真研究他们的做法,根据我军职责使命需求和非战争军事行动的特点规律,制定和完善国内法律法规体系,这样既能为相关国际法律法规的完善做出积极的贡献,同时也能规范参加任务的部队和人员的行为,保证行动的合法性,从而最大化地提高执行多样化军事任务的效能与质量。

一、外军遂行非战争军事行动的立法现状为确保各种军事行动都“师出有名、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世界各国都普遍重视非战争军事行动的立法。

除美国、日本外,法国、英国、德国、俄罗斯、印度等国均已将非战争军事行动写入作战条令,且特色鲜明、前瞻性强,为军队参与非战争军事行动提供了明确的法律和制度保障。

美军在1995年6月颁发的联合出版物JP3-07《非战争军事行动联合纲要》中,将“合法”作为非战争军事行动的重要原则,明确提出“在非战争军事行动中,合法性始终是一个决定因素”。

美国还先后与多个国家签订永久“部队地位协定”,确定了美军在海外执行任务人员的法律地位,并对相关人员的出入境管理、税收、损害赔偿、刑事管辖等做出了明确合理的规定,构建了完善的海外军事行动法律保障体系。

非战争军事行动

非战争军事行动

非战争军事行动“非战争军事行动”原本是一个特定称谓。

在1993年美国陆军《作战纲要》中,美军认为,在冷战结束后的新国际环境下,和平与战争的界限已变得模糊不清,军事力量在技术上的灵活性与多样性以及国际关系的革命性变化,已使得一个国家可以运用军事手段去实现许多政治目的而无需进行战争。

这就要求美军准备以战争手段解决问题的同时,也寻求通过非战争军事行动来维护和实现美国国家利益。

那么,哪些武力运用方式可纳入“非战争军事行动”之列呢?主要包括:国家援助、安全援助、人道主义援助、抢险救灾、反恐怖、缉毒、武装护送、情报的收集与分享、联合演习、显示武力、攻击与突袭、撤离非战斗人员、强制实现和平、支持或镇压暴乱以及支援国内地方政府等。

更宽泛地讲,只要不是战争,那么,为达成一定政治目的而展开的军事行动都应归入非战争军事行动之列。

而在和平时期,显示武力、通过军事威慑来体现政治意图,则是最常见的非战争军事行动方式。

从这个角度来说,非战争军事行动,早已现身于古老的人类军事实践,而在二战之后,随着战略威慑理论的日益成熟,它更是许多国家经常采用的一种现代军事策略。

在现代军事理论方面,美军走在世界各国之前,美国运用战略威慑这样的非战争军事行动,来传达预定的政治军事意图,也远比其他国家频繁。

美国对外进行战略威慑的一个重要方式,就是每年都举行以各种威胁为假想对象的军事演习,演习不仅是为了检验新式武器装备和部队的战斗力,也用来显示美国军事力量的有效性,以吓阻对手,“不战而屈人之兵”。

近期以来,美军又大举调兵遣将,在亚太地区举行5场不同形式的军事演习,有关评论认为,这与当前台湾和朝鲜半岛形势不无关系。

从美国的经验看,非战争性质的战略威慑,实际上是和战之间的中间性选择,这种军事策略能否奏效,取决于是否拥有有效的战略威慑能力,取决于是否有使用战略威慑力量的决心和意志,还要取决于是否能够通过一定的途径使对方认识和相信以上两点。

威慑的“中间性”意味着,在威慑成功的情况下将出现和平的局面;而威慑不成功,那么冲突就会向战争演化。

法律视野下的美军民事行动

法律视野下的美军民事行动

法律视野下的美军民事行动美军在《作战纲要》(FM100—5号野战条令)中提出“非战争军事行动”的概念,并把民事行动作为特种作战纳入“非战争军事行动”的范畴。

美军民事行动的实践源于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为维护其国家利益和盟国利益,美军的民事行动,已成为军事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建立了完备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规范。

从法律视角,分析美军民事行动,旨在从法律层面正确认识现代战争手段的多样性,提高我军遂行多样化军事任务的能力及履行新世纪、新阶段下的历史使命的能力。

标签:美军民事行动;法律;民事行动法规;多样化军事任务一、美军规范民事行动的法规自1955年美军成立第一支民事分队以来,为确保各种民事任务的顺利完成,美军加强了民事部队建设并颁布了一系列的法令、条令等法律规范来规范民事行动。

对民事行动的概念、性质、行动原则、内容等作出了详细规定,使民事行动在各地区的开展都有法可依。

美军民事行动的内容较为广泛,主要包括:依据法律履行国防部和民事机构所应承担的职责;减少民事问题对军事行动的干扰;协调军方与美国其他政府部门以及与其他非政府机构的关系;在占领区实行民事管制行为、建立民事行政机构;提供人道主义援助;开展民事事务以支持军事行动等。

美军《国防部军事及相关名词字典》(JP1-02)规定:“民事行动是指,指挥官建立、保持、影响或利用军队与政府、非政府民间组织与机构,以及友国、中立国、或敌国战区人民之间关系的活动,以此促进军事行动,巩固并实现美国的作战目标。

军队民事行动包括将通常由当地、地区或国家机构负责而现由军队执行的行动和工作。

这些行动可能发生在其他军事行动之前、期间或之后,即使无军事行动时仍有可能实施。

行动可由指定的民事部门遂行,也可以由其他部队或民事部门联合执行,简称“CMO”。

同时美国陆军FM-3号条令规定:“所有的民事工作都是为军地关系活动服务的,包括军方与部队所在地区的政府或非政府组织、国际组织和普通民众之间的关系。

美军非战争军事行动的组织动员及启示

美军非战争军事行动的组织动员及启示
的 政 治 目标 实 施 行 动 。美 军 在 中东 、中 亚 地 区 以及
出版物 《 战争 军事行动 》 强调 ,非战争 军事行 动 非
着重于慑止 战争 、解 决冲突 ,促 进 和平 以及 支援 地 方当局应对 国内危机 。尽管美军在 20 06年后 将 “ 非 战争军事行 动” 融入联 合作 战理论 ,但并 未忽视 其 地位作用 ,而是将 其作为 美军 “ 于能力” 新 战略 基 的不可分割 的组 成部 分… 。应 当看 到 ,美 军 非战 。 争军事行动是随着 国 内外安 全形势 以及 军事 任务的 变化而不断拓展 的。探 讨美 军对非 战争军 事行 动组
具有借鉴意义。

转 向 “ 球威 慑 、应 急反 应” 全 。为了使非 战 争军事
行 动 的组 织 动 员 适 应 这 一 战 略 需 要 ,美 国 强 调 快 速

美军对非 战争军 事行 动组 织动 员工作
组织和部署 ,依 托 国土安全 部与海 外军事 基地形成
的 “ 个 全 球链 ” 即 基 地 链 、 战 术 基 地 链 、 “ 动 三 行 点 ” 基 地 链 , 以 达 到 “ 速 增 援 ” 的 目 的 ,增 强 快
美 军 非 战 争军 事 行 动 的组 织 动 员 及 启示
顾 林 元
( 南京政 治学院 军队政治工作进修 系,江苏南京 20 0 ) 10 3 摘要 :美军非战争军事行 动的组织动员作为非战争军事行动 中的政 治性工作 ,深 受 美军 高层 的重视 。美军 非战争军事行动的组织动 员,在组织动 员原则 、预案、程序和动员效能的提 升等方 面具 有显著特 点。这 些特点
织 动 员 工 作 的认 识 定 位 、 主 要 做 法 和 基 本 特 点 ,是 加 强 美 军 非 战 争 军 事 行 动 政 治 性 工 作 研 究 的 重 要 课 题 ,对 我军 新形 势 下 加 强 非 战 争 军 事 行 动 能 力 建 设

外军非战争军事行动装备保障人才的研究及启示

外军非战争军事行动装备保障人才的研究及启示

外军非战争军事行动装备保障人才的研究及启示摘要:在遂行各种非战争军事行动中,装备保障人员的素质是关键因素。

各国军队为了确保行动的顺利完成,都高度重视其装备保障人才建设。

本文对外军非战争军事行动装备保障力量的构成以及装备保障人才的培养进行了调查和总结,同时借鉴他们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对我军非战争军事行动装备保障人才的建设提出建议和思考。

一、外军非战争军事行动装备保障力量构成外军普遍没有建立专门从事非战争军事行动装备保障的保障队伍,通常是临时从战争军事行动装备保障的力量中抽调骨干力量,与民间保障力量一起形成非战争军事行动装备保障力量。

非战争军事行动抽调的保障力量主要包括现役、预备役和民间保障力量三部分,这与战争军事行动装备保障力量的种类相类似,但是其组成部分的比例存在较大差异,与战争军事行动装备保障不同,非战争军事行动装备保障的主体不再是军队现役保障力量,而是民间保障力量,尤其是在面对自然灾害等情况下。

因此,国外非战争军事行动尤其是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时,多数装备保障力量都是由民间提供,军队现役保障力量多是在关键时刻、关键位置,担负使命和发挥作用。

二、外军非战争军事行动装备保障人才培养非战争军事行动的复合性、复杂性,既要求人才素质的多样性,也要求人才的多样性。

非战争军事行动装备保障是多军种协作、多部门联动、在多领域展开的联合行动,对装备保障人才培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世界各国军队都对此有十分清楚的认识,并把培养非战争军事行动装备保障人才作为一项重大的战略任务来抓,积极探索装备保障人才非战争军事行动装备保障能力培养的途径和方法。

1.依托军事院校教育培养院校是外军教育训练的重要场所,同时也是培养非战争军事行动装备保障人才的重要载体。

为了适应国际国内形势的需要,提高军队遂行非战争军事行动的能力,外军逐步在军事院校开设了非战争军事行动的有关课程。

1995年美军颁布的《非战争军事行动》联合出版物,制订的fm100-23《维和行动条令》、美国参联会主席指令3500. olb《美国武装力量联合训练方针》、美国参联会主席指令3500. 03a《美国武装力量联合训练手册》、《联合特遣部队司令部训练大纲指南》以及美国《国防部训练转型实施计划》将非战争军事行动纳入联合和联军作战训练大纲,明确训练内容,规范训练组织实施;在军事院校开设了暴动与革命、反扩散、维持和平、安全援助、暴乱与反暴乱、反恐作战、维和行动等非战争军事行动课程,加强对军官、军士专业知识和能力的培养。

加强非战争军事行动财务保障能力建设

加强非战争军事行动财务保障能力建设

加强非战争军事行动财务保障能力建设摘要:随着社会不断进步,我国高举和平发展大旗,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综合国力不断提高,取得了举世瞩目的骄人成绩。

从近期的发展态势来看,世界大国关系的主旋律还是和平和发展为主旋律,发生大规模战争的可能性已经很低,我国军队建设也是关注打赢局部战争。

但是从我国发展的现实情况来看,保障打赢非战争军事行动已经成为我军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因此对军队财务工作也提出了新要求,加强非战争军事行动财务保障也在军队财务管理工作中的地位越发明显。

财务保障是一切保障的资金来源,是履行好各类保障的基础性工作,尤其是在非战争军事行动中,对物资的需求突发性需求很强,只有完成好财务保障才能保证各类物资保障的实现。

因此加强对非战争军事行动财务保障,对提高我军完成非战争军事行动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加强;非战争;军事行动;财务保障;能力建设引言进入新世纪,社会经济迅速发展,我国逐渐步入到一个相对稳定的发展时期,但这并不意味着和平与安全,战争的威胁时刻存在,这就要求人们时刻做好战争准备,非战争军事行动的军队财务保障机制就是其中重要的一部分。

1财务保障的主要特征1.1战争带来的消耗量将不断增长从军事财力保障规模上看,在未来战争日消耗量是会不断增长的。

过去科学技术相对落后,一场战争不可能会在短时间内结束,要想达到目的必须经过长期作战,而随着信息化的到来,局部战争很可能会在短时间内结束,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战争融入了高精尖武器将会越来越多,战争消耗量也会更加的惊人,这就使得在一定时间内战争消耗的物力财力都会不断增长,日财力物力的消耗量都会比常规战争更多。

1.2财务保证机制与方式日趋多元化战争模式有所差异,财务保障方式也会有一定区别,经费的动员方式、分配方式、结构方式也会有所不同,因此,战时军队财务保障的灵活性、有效性显得异常突出。

例如美军多次展开的空袭行动,持续时间短,除了增多有限的作战效费外,后勤保障主要是伴随保障,也没有涉及到财务分配的各种方式。

2024国防授权法主要内容

2024国防授权法主要内容

2024国防授权法主要内容
摘要:
1.2024国防授权法概述
2.2024国防授权法的重点内容
3.对中国影响及应对措施
正文:
【提纲】
一、2024国防授权法概述
2024国防授权法是美国国会每年授权国防资金的重要法律,旨在确保美国军队拥有执行任务所需的训练、设备和资源。

该法案授权国防资金,为美国军队和其他关键国防优先事项提供授权。

2024国防授权法主要关注美国面临的紧迫国家安全挑战,特别是来自中国的竞争。

二、2024国防授权法的重点内容
1.加强空中力量和陆战防御能力:法案强调提升美国空中力量和陆战防御能力,以应对潜在威胁。

2.网络安全:法案明确提出加强网络安全,确保美国在网络空间的安全和优势地位。

3.支持乌克兰和北约:法案加大对乌克兰和北约的支持,包括提供至少8亿美元的额外安全援助。

4.应对中国挑战:法案强调在中国成为美国主要竞争对手的背景下,加强美国在亚太地区的军事存在和合作。

三、对中国影响及应对措施
1.影响:2024国防授权法中的涉华内容可能加剧中美之间的紧张局势,对两国关系产生负面影响。

2.应对措施:我国应密切关注法案的实施情况,加强与美国政府的沟通与协调,维护国家利益。

3.提升自身实力:我国应继续加强国防和军事建设,提高自身应对外部风险的能力。

4.深化国际合作:在维护国际和地区和平稳定的前提下,深化与各国的合作,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

总之,2024国防授权法对美国国防建设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美军非战争军事行动演习及其战略意图

美军非战争军事行动演习及其战略意图

美军非战争军事行动演习及其战略意图
胡伯昌
【期刊名称】《外国军事学术》
【年(卷),期】2009(000)011
【摘要】"非战争军事行动"是冷战结束后美军发明的一个术语,指的是"在通常与战争相关的大规模作战行动以外使用国家军事手段的一系列行动".1995年,美军颁发了JP3-07<非战争军事行动>联合条令.2001年版JP3-0<联合作战纲要>吸纳了相关思想,将军事行动的范围划分为战争与非战争军事行动两大类.2006年版<联合作战纲要>虽然宣布不再使用这一术语,并将美国的军事行动划分为"大规模作战行动和战役"、"危机反应与有限应急行动"和"军事接触、安全合作和威慑行动"三大类,但由于相沿成习,该术语仍是外界理解美军相关行动的一个有益概念.据此,本文将美军非战争军事行动演习区分为维和军事演习、反恐军事演习、救灾抢险军事演习和海上搜索救援与缉毒演习四类,并对其基本情况和战略意图作了简要剖析.
【总页数】4页(P59-62)
【作者】胡伯昌
【作者单位】国防大学基本系三队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E712
【相关文献】
1.美军非战争军事行动解读 [J], 汤君;赵文杰
2.美军非战争军事行动研究 [J], 王冬雷;朱雪平;王敬华
3.美军非战争军事行动后勤应急管理的特点及启示 [J], 何斌;马开权
4.解析美军“夏季脉动2004”演习的意图 [J], 刘志强;丁莉
5.美军非战争军事行动法律保障的特点及启示 [J], 王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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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战争军事行动中的后勤保障

非战争军事行动中的后勤保障

切实提高非战争军事行动后勤保障宋继先非战争军事行动后勤保障的内涵与基本特征非战争军事行动后勤保障,是指军队进行的不直接战争的军事行动的后勤保障。

一般而言,它包括反恐行动的后勤保障、维护社会稳定行动的后勤保障、抢险救灾行动的后勤保障、处置重大突发事件行动后勤保障,以及维护国家权益行动的后勤保障等。

非战争军事行动参与力量多元,过程复杂,协同性强,后勤保障难度很大,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第一,是对现有作战保障能力的拓展。

非战争军事行动的后勤保障与战争行动的后勤保障,在组织指挥、整体协同、基本技能等方面有许多共同点和融合之处。

抓好一些相通方面的后勤准备和训练,可以为提高非战争军事行动后勤保障能力奠定基础。

同时,非战争军事行动的后勤保障又有自身的特殊要求,如抗灾行动中的探察险情能力,救援行动中的救护能力等,都是传统后勤保障准备中较少涉及的。

第二,是针对不同行动样式的专项后勤保障。

比如,应对重大灾难的救援行动、处置非传统安全威胁的危机控制行动,具有政策性、专业性和技术强等特点,对后勤保障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第三,是与社会联系更加紧密的后勤保障。

非战争军事行动的后勤保障,必须加强与政府、社会各种应急力量的协调与配合。

不断深化对非战争军事行动后勤保障的认识过去人们往往把军队的职能归结为“打仗”和“准备打仗”两个方面。

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传统与非传统安全威胁相互交织,对军队的职能使命提出了新的要求,平时应急、战时应战成为我军的双重职能。

因此,切实转变观念,把军队后勤“应战”与“应急”的职能有机结合起来,以“应战”牵引“应急”,以“应急”完善“应战”,才能不断提高我军后勤保障非战争军事行动的能力。

长期以来,战争和准备战争始终牵引着军事后勤活动的发展。

随着非传统安全威胁的不断增加,我军后勤必须在提高作战保障能力的基础上,积极探索非战争军事行动后勤保障的特点规律,构建具有时代特征的军队后勤保障体系。

目前我军后勤的训练实际,与非战争军事行动的要求还不相适应。

关于非战争性军事行动的几点论述

关于非战争性军事行动的几点论述

关于非战争性军事行动的几点论述非战争性军事行动,简称非战军事行动,是指军队在没有爆发战争的情况下,通过军事力量开展的一种非战争军事行动。

这种行动主要是为了解决与国家安全利益直接相关的一些重大、迫切、特殊的问题,是国家利益和军事力量结合的一种重要形式。

非战争性军事行动是军事力量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它不仅能够增强国家的国家安全能力,还能够展示国家的军事实力和影响力。

本文将从非战争性军事行动的概念、目的、特点、形式、对策等几个方面进行论述。

非战争性军事行动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促进国家发展。

这种行动主要是为了解决一些与国家安全利益直接相关的一些重大、迫切、特殊的问题,如恐怖主义、维护海上通道安全、保护我国海外利益等。

非战争性军事行动也是为了展示国家的军事实力和影响力,维护国家声誉和形象。

1. 高度的政治性。

非战争性军事行动是一种高度政治性的军事行动形式,其本质上是属于政治目的的军事行动。

这种行动通常是在国家政治决策的指导下进行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

3. 利用多种手段。

非战争性军事行动具有利用多种手段的特点,包括军事力量、外交手段、经济手段、文化手段等。

这种行动通常是在国家综合国力的基础上进行的,通过多种手段综合施加压力,以达到维护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的目的。

非战争性军事行动的形式多种多样,包括军事演习、军事部署、军事干涉、军事制裁等。

这些形式在不同的背景下具有不同的意义和作用,但本质上都是为了维护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

1. 军事演习。

军事演习是非战争性军事行动中常见的一种形式,通过这种形式可以提高军队的作战能力和实战能力,增强国家的国防实力,维护国家的国家安全。

非战争性军事行动在不同的背景下会面临不同的挑战和对手,因此需要采取相应的对策。

对于那些威胁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的行为,国家可以采取相应的对策,包括政治对策、外交对策、经济对策、军事对策等。

通过多种手段综合施加压力,以维护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

关于在非战争军事行动中军队律师制度思考

关于在非战争军事行动中军队律师制度思考

关于在非战争军事行动中军队律师制度思考作者:孙艳秀周欣来源:《法制与社会》2019年第26期摘要军队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需要军队律师的法律支持,才能够在法律专业角度规避法律风险和解决实际纠纷,然而,军队律师制度还有长足的发展空间,必须在提升军队律师的法律地位和明确其职能使命和健全组织架构方面有所改善。

关键词非战争军事行动军队律师制度作者简介:孙艳秀,陆军工程大学军械士官学校法律教研室讲师;周欣,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

中图分类号:E26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文献标识码:A ; ; ; ; ; ; ; ; ; ; ; ;DOI:10.19387/ki.1009-0592.2019.09.130非战争军事行动是基于“非传统安全”而产生的一个概念,其实,非传统安全古已有之,只是在当今的历史条件下,对国家乃至世界的影响更为突出,影响更大。

然而,无论世界怎么变化,我们军事任务的职能使命的特点不会发生根本的变化:一是消除威胁的根本目标,二是维护国家根本利益,三是利用国家资源的力量。

在探讨理论问题时,我们还是要首先搞清楚概念。

对于非战争军事行动的含义,我们借用美军在联合出版物中所界定的含义:“非战争军事行动包括处了战争之外所有军事行动的军事能力的应用。

非战争军事行动可作为其他国家力量工具使用的补充”。

我军先后完成了苏丹维和、索马里护航、汶川地震救援、大型比赛支援安保、利比亚撤侨等非战争军事行动,被广泛赞誉,同时为国家的政治和外交争取了主动,树立了我军“威武之师、文明之师”的良好形象,也是为将来的非战争军事行动积累了宝贵的财富和经验。

所以,2008年,非战争军事行动正式列入我军的年度训练内容。

近年来,非战争军事行动主要包括,国家援助、安全援助、人道主义援助、抢险救灾、反恐怖、缉毒、武装护送、情报的搜集与分享、联合演习、显示武力、攻击与突袭、撤离非战斗人员、强制实现和平、支持或镇压暴乱以及志愿内地政府等。

海上非战争军事行动法律保障问题初探

海上非战争军事行动法律保障问题初探
做 有 有 非战 争军事 行动 , 仅仅涉 及国 际法, 不 而且涉 及相 关国家 国 内法 , 确运用 国 际法 与 国内法 , 到有理 、 利 、 节 ?国际法与 国 内法 这 不仅仅 是个 法 的技术 问题 , 更是利 益的 不仅 要熟 悉 国际惯 例与 习惯 ,更 要兼顾 法理 依据 和现 实军 事 必 孰先孰 后 , 在军事层 面 ,

军事行动
法律保障
中图分类号:90 D 2. 5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0- 9( 1) ・ 0 2 1 9 52 00 5 6— 0 0 2 00 0
新 世纪 , 国海军本 着 “ 中 互信 、 利、 作” 互 协 的新 安全观 , 过 有些国家没有加入条约, 通 有些国家在缔结条约时做了保 留, 如何 各 开展 更』广 泛积 极的军 事交流 和海上安全 合作 , J u 积极寻 求共 同利 解 决军舰 是否 同商 船一样 享有 无害通 过领海权 利的 问题 , 国的
国家 。 为 国际性 军种 , 国海 军与 外军 的合作 领域 也在 不断拓 挑 战。还 有海 上维 和、 作 中 打击海 盗 不仅仅 要得 到联合 国的授 权 , 也
得到其法律上的授权。 如何正 展 。 自 2 0 年 以来 , 03 中国海 军多 次与外 军举行联 合 演习 。上述 要做到充分征求相关国家的意见,
了我们对 于战争 法、 海洋 法的学 习过程还 仅仅 停 留在 学术领域 层
面 。更 多的侧 重于 在法理 方面 的探 讨 , 没有把 实用 的、 并 有钊 对
在 执行 海上 军事 行动 中, 在遵守 国际法 的 同时 , 相关 国家 国 性 的国 际法方面 知识装 备到执行 军事任 务 的部队 , 成部队 战斗 形

美军非战争军事行动解读

美军非战争军事行动解读

美军3E6;蕈争军事行动稿读空军航空大学汤君赵文杰[摘要]美军在上世纪90年代初率先提出了“非战争军事行动”这一新概念,并在数十年的时间内将其理论化、系统化。

本文以“过去一现实一未来”为主线,对美军非战争军事行动在前两个阶段的发展做了系统梳理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总体把握了美军“非战争”未来的发展趋势。

[关键词]美军非战争军事行动非传统安全战争行动20世纪90年代苏联解体后,以军事威胁为重心、国家安全为核心军事行动的出现就是为了弥补战争行动的短板,通过这一委婉、灵活的的“传统安全观”已无法解释人类面临的多种非传统安全威胁,如自然途径使美国“和平”地实现预期的战略意图。

灾害、恐怖主义、环境污染等。

在这种背景下,美军正式提出“非战争军2.理论认识更加深刻事行动”这一术语,并在全球范围内广泛实施开来。

伴随着非战争军事之前由于美军反对者呼声高涨,军内对非战争军事行动重视程度行动实践的不断拓展,美军根据实战经验和战略需求,又对其未来发展不够,导致后期相关理论研究处在了停滞发展的状态。

然而,“9·1l”事做了科学调整和改善,使其能更好地为美国的国家安全和战略利益服件和伊拉克战争爆发后,美军猛然意识到非战争军事行动在信息战环务。

境下不可替代的地位;深刻认识到在现代战争中,军事行动只有与外一、美军非战争军事行动的发展历程交、舆论和经济手段相结合,战场上的胜利只有与战时和战后的稳定行美军非战争军事行动的产生与发展,经历了酝酿阶段、产生阶段、动相结合,才能打下持久和平的基础。

通过分析研究,美军越发看清了发展阶段,进展过程并非一帆风顺u,。

但总体看来,经过多年的发展,美仓促出台的2006版《作战纲要》的历史局限性,于是在充分吸收了近几军已形成较为完善的非战争军事行动理论体系,实践经验也越来越丰场局部战争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2008年美军重新出台了新版陆军野富。

战条令FM3一O《作战纲要》,再次强调了“将稳定行动作为陆军核心任务l,酝酿阶段的一部分”。

军事行动的合法性与国际法的适用

军事行动的合法性与国际法的适用

军事行动的合法性与国际法的适用近年来,随着世界局势的动荡不安,军事行动成为国际关系中备受争议的话题。

军事行动究竟是否合法?国际法在其中扮演着何种角色?本文将探讨军事行动的合法性问题,并剖析国际法对其适用的情况。

一、军事行动的合法性问题军事行动是指国家或组织使用武装力量来实现政治、经济等目标的行为。

军事行动的合法性问题不仅涉及国际法,还牵涉到各个国家的宪法和国内法。

1.国际法的观点根据国际法的普遍认可,军事行动应当遵循《联合国宪章》第2条的规定,即禁止使用武力来解决国与国之间的纠纷。

然而,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军事行动是被国际法认可和接受的。

例如,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依据《宪章》第7章规定,可以批准使用武力,以维护或恢复国际和平与安全。

此外,国际人道法也对军事行动的合法性提供了一定的规定。

根据日内瓦公约,军事行动只有在遵循人道主义原则、保护平民和战俘的生命和尊严的前提下才被认可。

2.国内法的观点各个国家的宪法和国内法对军事行动的合法性有着具体的规定。

通常情况下,国家必须根据宪法的规定或者特定的法律程序来决定是否进行军事行动。

例如,美国宪法规定总统有权使用军事力量,并要求国会在一定时间内批准。

二、国际法在军事行动中的适用国际法在军事行动中扮演着监管、约束和调解的角色,以维护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和平与稳定。

1.联合国宪章的规定联合国宪章是维护国际法和国际秩序的核心文件,对军事行动的规范具有重要意义。

其中,第2章规定了联合国的原则和目标,规定了使用武力的限制。

根据第7章的规定,联合国安全理事会有权决定并批准使用武力的范围和条件。

2.国际人道法的规定国际人道法主要包括日内瓦公约和其他涉及武装冲突的国际公约。

这些法律规定了冲突期间各方应遵循的人道主义准则,确保军事行动的合法性不会导致平民和战俘的伤亡和虐待。

各国应当确保军事行动符合国际人道法的要求,保护平民的生命和尊严。

3.国际议定书的规定除了联合国宪章和国际人道法,一些国际议定书也对军事行动的合法性及其限制提供了具体规定。

打仗的法律

打仗的法律

打仗的法律打仗的法律是一套为了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规范战争行为的法律体系。

这些法律的存在和应用是为了减少战争对人类、国家和环境造成的破坏,确保战争时各方的权利得到尊重和保护。

打仗的法律主要涉及国际人道法和国际人权法。

一、国际人道法国际人道法是确保战争期间尊重人的尊严和保护战争受害者的一套法律准则。

国际人道法的基本原则有以下几点:1. 不歧视原则:国际人道法适用于任何时候、任何地点和任何情况下的冲突。

无论性别、种族、国籍、宗教或其他因素如何,所有人都应受到平等对待。

2. 正规军事目标原则:国际人道法规定,只有军事目标才能成为战争行动的对象,对于非战斗人员以及文化、宗教和历史遗产等具有特殊保护地位的目标应予以保护。

3. 比例原则:国际人道法规定,参与战争各方在选择军事目标和使用武力时,必须权衡预期的损害和待获得的具体和直接的军事优势。

4. 禁止不人道行为原则:国际人道法明确禁止使用使人受到不比所需军事目的所要求的痛苦和伤害的武力。

5. 加强保护原则:国际人道法对弱势群体如妇女、儿童、残疾人、难民等给予特殊保护。

为确保这些原则的实施,国际人道法设有以下机构:1. 国际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负责监督、促进和传播国际人道法,为冲突受害者提供援助,教育和培训冲突相关人员。

2. 国际人道法国际委员会:负责核查国际人道法的实施情况,并就违反国际人道法的行为采取适当措施。

二、国际人权法国际人权法是保护个人基本权利的一套法律准则,在战争期间也具有重要意义。

国际人权法的基本原则包括:1. 生命和人的尊严:国际人权法确保人的生命和尊严得到尊重和保护。

2. 不受酷刑和虐待:国际人权法明确禁止任何形式的酷刑、虐待和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对待或惩罚。

3. 自由和安全:国际人权法保护个人的自由和安全,包括言论、想法、宗教信仰自由。

4. 平等和非歧视:国际人权法确保所有人在权利享有上的平等,并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视。

5. 适用法律和司法程序:国际人权法保护每个人受到公正、公平的司法程序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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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卷 第3期军队政工理论研究Vol.10 No.3 2009年6月Theoretica l Stud i es on PLA Politica l W ork Jun.,2009美军非战争军事行动的法律保障
陈 伟3
(西安政治学院,陕西西安710068)
摘 要:美军的非战争军事行动种类繁多,且各项行动都有相应的法律保障,基本上形成了一套具体完整的法律体系,为保障美军顺利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奠定了较为坚实的法律基础。

关键词:美军;非战争军事行动;法律保障
中图分类号:E712.1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46X(2009)03-0117-02
美军认为,非战争军事行动的任务主要是遏制战争、解决冲突、促进和平、支持当局应对国内危机等。

[1]美军在《非战争军事行动联合纲要》中列举了十六种不同类型的非战争军事行动,根据美军的相关法规,可以把这些不同类型的非战争军事行动分为三大类:一是国内行动,即在美国本土五十个州内实施的非战争军事行动,又称为对地方当局的军事支援行动,包括国家援助、安全援助、人道主义援助、抢险救灾、支持打击贩毒等;二是境外行动,即在境外实施的非战争军事行动,包括训练外国军队、向外军派遣军事顾问、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参与联合军事演习、打击海盗等;三是跨境行动,即既在国内实施,也在境外实施的非战争军事行动,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打击恐怖主义,美军既要坚决打击境内的恐怖主义,也要积极应对国际恐怖主义的威胁。

一、美军非战争军事行动的法规要点
美军的非战争军事行动种类繁多,且各项行动都有相应的法律保障,基本上形成了一套具体完整的法律体系,为保障美军顺利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奠定了较为坚实的法律基础。

1.抢险救灾———国内行动的焦点
美国幅员辽阔,地区自然条件差异较大,也是一个自然灾害频繁光顾的国家。

美国国会颁布的《斯塔福德法案》规定联邦政府应为州政府和地方政府提供持续有序的援助,减轻因灾害带来的损失。

根据该法案,总统有权宣布某一地区因遭受灾害而进入紧急状态,发布命令派遣军队进入该地区执行抢险救灾任务。

国防部指令第3025.1号《对地方政府的军事支援办法》规定,在紧急情况下,军事指挥员或其他国防部官员有权根据地方政府的请求采取必要的支援行动。

根据该指令,美军参与抢险救灾的具体活动类型包括:救援、疏散和伤亡紧急处理,保证或恢复医疗处理能力,维护公共健康;恢复基础公共服务设施;及时转移清理残骸和易爆物;尸体处理和安抚灾民等。

各军种部也制定了相关的条令条例来具体规范抢险救灾行动。

陆军部制定的三部有关支援地方政府的条例就包含参与国内抢险救灾行动的内容,空军部也分别在1994年和2002年颁布了包含参与国内抢险救灾行动内容的指令。

国民警卫队是美军参与抢险救灾的重要力量,国民警卫队条例第500-1号对国民警卫队在抢险救灾活动中的职责作出了具体规定。

美国除了在国内积极参与抢险救灾外,还积极参与国外灾害援助。

根据美国国会颁布的《对外灾害援助法》的规定,美军应有关联邦机构的请求,可以出兵到海外实施军事援助。

这除了是一种人道主义援助外,还对保护美国在当地的侨民人身安全以及美国在当地的财产安全作用突出。

2.联合国维和行动———境外行动的热点
根据《联合国宪章》的规定,在安理会的授权或联合国大会的建议下,经冲突各方同意,各国可以自愿派遣军队参与维和行动。

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
711
3作者简介:陈 伟,西安政治学院博士研究生。

 收稿日期:2009-03-02
理事国之一,美国在维和行动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在历次联合国维和行动中都可以看到美国的身影。

美国《参与联合国行动法》规定,总统可以对武装部队人员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进行具体部署。

1994年第25号总统决策指示表明了美国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的态度,美国愿意在符合其利益的前提下积极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总统绝不放弃对美国武装部队的指挥,但有权在符合美国安全利益时将部队置于外国司令的指挥下。

美国在参与维和行动上的实用主义态度可见一斑。

参联会联合出版物3-07.3号《维和行动战术、技术和程序》从技战术和实施程序角度对美军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具体方案作了详细的规定,极大地提高了可操作性。

陆军野战手册第3-07号《稳定局势行动和支援行动》是陆军执行维和行动的重要条令,明确了维和行动的概念、基本原则、分类、内容等基本范畴以及具体执行细则。

此外,陆军手册第700-31号《维和行动指挥官手册》对指挥官在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中可能遇到的各类问题作了较详尽的描述,为指挥官正确合法地指挥部队参与行动提供了指南。

3.打击恐怖主义———跨境行动的重点
美国面临的恐怖主义威胁日益增多,打击恐怖主义,尤其是国际恐怖主义,成为美军的一项重大军事任务。

在反恐方面,美军有一套完整的法律体系来保障其军事行动的合法性。

从国际法层面来看,美国签署或加入了一系列打击恐怖主义的国际公约,如1944年《芝加哥公约》、1971年《蒙特利尔公约》、1976年《东京公约》、1997年《制止恐怖主义爆炸的国际公约》、1999年《制止向恐怖主义提供资助的国际公约》等,这些国际条约为美军实施反恐军事行动奠定了坚实的国际法基础。

在国内法层面,国会颁布的专门针对反恐的法律包括2002年《国土安全条例》、2006年《军事委员会条例》等,此外其他法律中也有涉及军队参与反恐的相关条文,明确了军队在打击恐怖主义行动中的职能;作为三军统帅的总统发布了众多有关军队参与打击恐怖主义的行政指令,如121号行政令《联邦紧急事件处理》、39号总统行政指令《美国反恐政策》、62号总统行政指令《打击恐怖主义》;国防部作为美国武装力量的直接主管机关,根据国会和总统颁布的相关法律法令,制定了更为具体的法律法规,如国防部指令2000.12号《国防部打击恐怖主义计划》、国防部指示第2000.14号《国防部打击恐怖主义计划的程序》、《国防部打击恐怖主义的标准》、参联会联合出版物第3-07.2号《打击恐怖主义之联合战术、技术与程序》;此外各军种部有关民事支持行动的条例中也有相关反恐内容。

这些法律法规为美军参与打击恐怖主义的军事行动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美军非战争军事行动法律的特点
从整体上来看,规范美军非战争军事行动的法律法规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法律法规层次分明,体系完备。

美军非战争军事行动涉及的领域众多,每一项行动均有较为完备的法律体系来保障其正确实施,形成了一套较完整的法律体系。

其中,既有国会的授权立法,也有总统颁布的行政命令,还有国防部发布的具体行动纲领以及各军种颁布的相应条令条例。

从国会到总统,再到具体负责军事事务的国防部和各军种部,都在其职权范围内对非战争军事行动进行了大量立法。

在涉外非战争军事行动中,国际法体系与其国内法体系有效结合。

这些法律法规之间层次分明、相互联系、相互协调,构成了一个有机整体。

2.法律法规规定具体,操作性较强。

美军有关非战争军事行动的法律法规不仅齐全,而且制定得十分详细,对各项非战争军事行动的组织、指挥、实施等都有明确的规定,确保了各项行动都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

特别是国防部和各军种部制定的指令和条令条例严密细致,为美军顺利完成各项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提供了具体的行动指南。

除了这些针对各类非战争军事行动的专门法律法规外,美军还有大量纪律条令以及军事刑事法律来保障这些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3.军事条令条例的变化较大,经常定期进行修订。

这是由军事行动的多变性特征决定的。

美军认为,国防与军队的情况是不断变化发展的,而军事法规制定后便处于静止状态,如果不进行必要的修改补充,就无法满足军事领域变化的需要,难以在军队和国防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非战争军事行动作为美军在和平时期最重要的军事活动,调整和规范这些活动的法律法规也应根据实践的发展变化,及时对其进行更新、修改和充实。

参考文献:
[1]Overview of MOOT W[EB/OL].www.dtic.m il/doctrine/jr m/
moot w.doc,2008-12-28.
[责任编辑 黄 丹]
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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