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98416
葡萄酒及果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葡萄酒及果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葡萄酒、果酒是指以葡萄、各种水果或浆果为原料,经发酵酿制而成的饮料酒。
葡萄酒及果酒的申证单元为1个:葡萄酒及果酒。
主要品种有葡萄酒、山葡萄酒、苹果酒、山楂酒等。
以浸泡或者蒸馏工艺生产的果酒不纳入发证范围。
葡萄酒或果酒的生产企业在生产许可证上注明的获证产品名称:葡萄酒及果酒(原酒、加工灌装);只进行葡萄酒或果酒原酒加工、不进行灌装的企业,生产许可证上注明产品名称:葡萄酒及果酒(原酒);只进行葡萄酒或果酒加工灌装、不进行原酒加工的企业(以下简称加工灌装),生产许可证上注明的产品名称:葡萄酒及果酒(加工灌装)。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502。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葡萄酒及果酒的基本生产流程原料→破碎(压榨)→发酵→分离→贮存→澄清处理→调配→除菌→灌装→成品2.原酒加工的基本生产流程原料→破碎(压榨)→发酵→分离→贮存(澄清处理)→原酒3.加工灌装的基本生产流程原酒→澄清处理→调配→除菌→灌装→成品(二)关键控制环节。
1.原材料的质量。
2.发酵与贮存过程的控制。
3.稳定性处理。
4.调配。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2.以调配酒冒充发酵酒。
3.葡萄汁或果汁含量不足。
4.微生物超标。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生产场所绿化带不宜种植有飞絮和有浓郁气味的植物。
葡萄酒及果酒生产企业应具备原料加工、酿酒、贮酒、调酒、灌装、仓库等场所,原酒加工企业应具备原料加工、酿酒、贮酒、仓库等场所,加工灌装企业应具备贮酒、调酒、灌装、仓库等场所。
污水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其他条件应满足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审查通则的相关规定。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葡萄酒、果酒生产企业必备的生产设备有:1.原料处理设备:破碎机、压榨机、输送泵。
2.发酵设备:控温发酵罐。
3.贮酒设备:贮酒罐、输送泵。
1505其他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505其他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其他酒包括配制酒、其他蒸馏酒和其他发酵酒。
配制酒是指以蒸馏酒、发酵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以食用动植物、食品添加剂作为呈香、呈味、呈色物质,按一定工艺加工而成,改变了其原酒基风格的饮料酒。
配制酒中包括露酒,主要产品例如:参茸酒、竹叶青、利口酒等。
其他蒸馏酒是指除白酒外的,以淀粉质、糖质或水果等为原料,加入糖化发酵剂,经发酵、蒸馏制成的产品。
主要产品例如:白兰地、威士忌、俄得克、朗姆酒、各种水果白兰地和水果蒸馏酒等。
其他发酵酒是指以淀粉质、糖质或水果等为原料,加入发酵剂(淀粉质原料需加糖其他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关于印发食用植物油等26个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通知》(2006年12月27 日国质检食监〔2006〕646号)一、发证产品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其他酒包括配制酒、其他蒸馏酒和其他发酵酒。
配制酒是指以蒸馏酒、发酵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以食用动植物、食品添加剂作为呈香、呈味、呈色物质,按一定工艺加工而成,改变了其原酒基风格的饮料酒。
配制酒中包括露酒,主要产品例如:参茸酒、竹叶青、利口酒等。
其他蒸馏酒是指除白酒外的,以淀粉质、糖质或水果等为原料,加入糖化发酵剂,经发酵、蒸馏制成的产品。
主要产品例如:白兰地、威士忌、俄得克、朗姆酒、各种水果白兰地和水果蒸馏酒等。
其他发酵酒是指以淀粉质、糖质或水果等为原料,加入发酵剂(淀粉质原料需加糖化剂),经发酵制成的产品。
主要产品例如:清酒、米酒(醪糟)、奶酒等。
其他酒的申证单元3个,在生产许可证上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其他酒(配制酒、其他蒸馏酒、其他发酵酒),生产许可证有效期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1505。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1. 配制酒。
酒基↘提取→分离汁→调配→贮存→澄清处理→封装→成品原料→预处理↗也可经蒸馏后,再进行调配及以后的各工序。
葡萄酒、果酒及其他酒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葡萄酒及果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葡萄酒、果酒是指以葡萄、各种水果或浆果为原料,经发酵酿制而成的饮料酒。
葡萄酒及果酒的申证单元为1个:葡萄酒及果酒。
主要品种有葡萄酒、山葡萄酒、苹果酒、山楂酒等。
以浸泡或者蒸馏工艺生产的果酒不纳入发证范围。
葡萄酒或果酒的生产企业在生产许可证上注明的获证产品名称:葡萄酒及果酒(原酒、加工灌装);只进行葡萄酒或果酒原酒加工、不进行灌装的企业,生产许可证上注明产品名称:葡萄酒及果酒(原酒);只进行葡萄酒或果酒加工灌装、不进行原酒加工的企业(以下简称加工灌装),生产许可证上注明的产品名称:葡萄酒及果酒(加工灌装)。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502。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葡萄酒及果酒的基本生产流程原料→破碎(压榨)→发酵→分离→贮存→澄清处理→调配→除菌→灌装→成品2.原酒加工的基本生产流程原料→破碎(压榨)→发酵→分离→贮存(澄清处理)→原酒3.加工灌装的基本生产流程原酒→澄清处理→调配→除菌→灌装→成品(二)关键控制环节。
1.原材料的质量。
2.发酵与贮存过程的控制。
3.稳定性处理。
4.调配。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2.以调配酒冒充发酵酒。
3.葡萄汁或果汁含量不足。
4.微生物超标。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生产场所绿化带不宜种植有飞絮和有浓郁气味的植物。
葡萄酒及果酒生产企业应具备原料加工、酿酒、贮酒、调酒、灌装、仓库等场所,原酒加工企业应具备原料加工、酿酒、贮酒、仓库等场所,加工灌装企业应具备贮酒、调酒、灌装、仓库等场所。
污水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其他条件应满足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审查通则的相关规定。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葡萄酒、果酒生产企业必备的生产设备有:1.原料处理设备:破碎机、压榨机、输送泵。
2.发酵设备:控温发酵罐。
3.贮酒设备:贮酒罐、输送泵。
白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白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白酒生产许可证是国家对白酒生产企业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重要手段,它是企业合法从事白酒生产经营活动的准入凭证。
为了确保白酒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国家对白酒生产许可证进行了严格的审查和监管。
下面将详细介绍白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白酒生产企业资质审查二、人员资质审查白酒生产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生产管理人员需要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在审查中需要提供相关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和从业经验证明。
此外,企业还需要提供对应的人员岗位培训和考核记录。
三、生产设备和工艺流程审查白酒生产许可证审查还需要对企业的生产设备和工艺流程进行全面审查。
生产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生产和卫生标准,需要提供设备台账、购置发票或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工艺流程需要符合国家白酒生产标准,需要提供生产工艺流程图、生产操作规范等。
四、质量检测设备和管理体系审查白酒生产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质量检测设备和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合格。
审查中需要提供质量检测设备的购置发票或合同,以及仪器仪表的台账和校准记录。
同时还需提供企业的质量手册、标准操作程序和检验资料等,以证明企业具备质量管理能力。
五、原辅材料和产品溯源能力审查六、环境保护设施和管理审查白酒生产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环境保护设施和管理制度,确保生产过程不对环境产生污染。
审查中需要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同时还需要提供企业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管理制度文件。
七、质量追溯和产品抽检审查白酒生产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质量追溯和产品抽检制度,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审查中需要提供产品追溯记录、产品抽检合格证明等。
为了加强监督,国家对企业的产品也会进行定期抽检,对检验结果不合格的企业进行处罚或撤销生产许可证。
综上所述,白酒生产许可证审查涉及多个方面的内容,包括企业资质审查、人员资质审查、生产设备和工艺流程审查、质量检测设备和管理体系审查、原辅材料和产品溯源能力审查、环境保护设施和管理审查、质量追溯和产品抽检审查等。
其他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其他蒸馏酒
以发酵酒、蒸馏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加入 可食用的辅料或食品添加剂,进行调配、混 合或再加工制成的、已改变了其原酒基风格 的饮料酒。
配制酒 (露酒)
其中,已经实行市场准入的产品有,发酵酒中 的啤酒、葡萄酒、黄酒、果酒和蒸馏酒中的白酒。 本细则包含的产品是上述二类产品以外的饮料酒。
(一)配制酒 1. 配制酒是指以蒸馏酒、发酵酒或食用酒精为 酒基,以食用动植物、食品添加剂作为呈香、呈 味、呈色物质,按一定工艺加工而成,改变了其原 酒基风格的饮料酒。申证单元为1个。
1.配制酒 酒基↘
提取→分离汁→调配→贮存→
原料→预处理↗
澄清处理→封装→成品
⑴也可经蒸馏后,再进行调配及以后的各工 序。这是指采用复蒸馏工艺的配制酒。
复蒸馏是指在食用酒精或蒸馏酒中,加入呈 香、呈味物质后再蒸馏的过程。
⑵酒精度≤20%vol的产品,应有杀菌或除菌 工序。目的是为达到杀灭或除去产品中的微生物, 杀菌工序可放在封装前,也可在装瓶后。
(二)技术文件管理 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与其生产的及申证的产品相 对应的标准。 凡是执行企业标准的,核查组都应根据生产许 可证审查细则的有关规定,审查企业标准的合理 性。
其他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实用说明
酒类专业技术委员会
二00七年四月
一、行业发展概况 (一)配制酒(露酒)
根据GB/T 17204—1998《饮料酒分类》,饮料 酒分为发酵酒、蒸馏酒和配制酒三大类。目前,我 国现有的配制酒中露酒占了其绝大部分。
露酒是个古老的酒种,继承了我国药酒、滋补 酒的传统。传统配方中主要以植物的根、茎、叶、 花、果和动物的骨、角、尾、鞭以及国家批准的药 食两用的中草药为原料;近年来也开发了昆虫、花
葡萄酒及果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葡萄酒及果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Corporation standardization office #QS8QHH-HHGX8Q8-GNHHJ8葡萄酒及果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葡萄酒、果酒是指以葡萄、各种水果或浆果为原料,经发酵酿制而成的饮料酒。
葡萄酒及果酒的申证单元为1个:葡萄酒及果酒。
主要品种有葡萄酒、山葡萄酒、苹果酒、山楂酒等。
以浸泡或者蒸馏工艺生产的果酒不纳入发证范围。
葡萄酒或果酒的生产企业在生产许可证上注明的获证产品名称:葡萄酒及果酒(原酒、加工灌装);只进行葡萄酒或果酒原酒加工、不进行灌装的企业,生产许可证上注明产品名称:葡萄酒及果酒(原酒);只进行葡萄酒或果酒加工灌装、不进行原酒加工的企业(以下简称加工灌装),生产许可证上注明的产品名称:葡萄酒及果酒(加工灌装)。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502。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葡萄酒及果酒的基本生产流程原料→破碎(压榨)→发酵→分离→贮存→澄清处理→调配→除菌→灌装→成品2.原酒加工的基本生产流程原料→破碎(压榨)→发酵→分离→贮存(澄清处理)→原酒3.加工灌装的基本生产流程原酒→澄清处理→调配→除菌→灌装→成品(二)关键控制环节。
1.原材料的质量。
2.发酵与贮存过程的控制。
3.稳定性处理。
4.调配。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2.以调配酒冒充发酵酒。
3.葡萄汁或果汁含量不足。
4.微生物超标。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生产场所绿化带不宜种植有飞絮和有浓郁气味的植物。
葡萄酒及果酒生产企业应具备原料加工、酿酒、贮酒、调酒、灌装、仓库等场所,原酒加工企业应具备原料加工、酿酒、贮酒、仓库等场所,加工灌装企业应具备贮酒、调酒、灌装、仓库等场所。
污水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其他条件应满足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审查通则的相关规定。
其他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19
其他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19其他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19版)一、发证产品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其他酒包括配制酒、其他蒸馏酒和其他发酵酒。
配制酒是指以蒸馏酒、发酵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以食用动植物、食品添加剂作为呈香、呈味、呈色物质,按一定工艺加工而成,改变了其原酒基风格的饮料酒。
配制酒中包括露酒,主要产品例如:参茸酒、竹叶青、利口酒等。
其他蒸馏酒是指除白酒外的,以淀粉质、糖质或水果等为原料,加入糖化发酵剂,经发酵、蒸馏制成的产品。
主要产品例如:白兰地、威士忌、俄得克、朗姆酒、各种水果白兰地和水果蒸馏酒等。
其他发酵酒是指以淀粉质、糖质或水果等为原料,加入发酵剂(淀粉质原料需加糖化剂),经发酵制成的产品。
主要产品例如:清酒、米酒(醪糟)、奶酒等。
其他酒的申证单元3个,在生产许可证上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其他酒(配制酒、其他蒸馏酒、其他发酵酒),生产许可证有效期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1505。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1. 配制酒。
酒基提取→分离汁→调配→贮存→澄清处理→封装→成品原料→预处理也可经蒸馏后,再进行调配及以后的各工序。
如购入原酒加工的,可只进行调配及以后各工序。
酒精度≤20%vol的产品,应在封装前增加杀菌工序;但同时糖度≥18%或pH≤3.5的产品可没有杀菌工序。
如购入的是经过预处理的原料,可没有预处理工序。
根据不同的产品,分离汁和澄清处理的工序可不进行。
2. 其他蒸馏酒。
原料→预处理→发酵→蒸馏→贮存→调配→过滤→封装→成品白兰地和威士忌需经橡木桶贮存。
如以淀粉质为原料,需经糖化后再发酵。
如购入原酒加工的,可只进行蒸馏或调配及以后的各工序。
3. 其他发酵酒。
原料→预处理→发酵→分离→贮存→调配→除菌(杀菌)→封装→成品以淀粉质为原料的,需经糖化后再发酵。
如产品为澄清的,需经澄清处理。
杀菌工序也可放在装瓶后进行。
(二)关键控制环节。
1. 原材料的质量;2. 发酵或提取过程的控制;3. 贮存过程的控制;4. 稳定性处理;5. 调配(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葡萄酒、果酒及其他酒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葡萄酒及果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葡萄酒、果酒是指以葡萄、各种水果或浆果为原料,经发酵酿制而成的饮料酒。
葡萄酒及果酒的申证单元为1个:葡萄酒及果酒。
主要品种有葡萄酒、山葡萄酒、苹果酒、山楂酒等。
以浸泡或者蒸馏工艺生产的果酒不纳入发证范围。
葡萄酒或果酒的生产企业在生产许可证上注明的获证产品名称:葡萄酒及果酒(原酒、加工灌装);只进行葡萄酒或果酒原酒加工、不进行灌装的企业,生产许可证上注明产品名称:葡萄酒及果酒(原酒);只进行葡萄酒或果酒加工灌装、不进行原酒加工的企业(以下简称加工灌装),生产许可证上注明的产品名称:葡萄酒及果酒(加工灌装)。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502。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葡萄酒及果酒的基本生产流程原料→破碎(压榨)→发酵→分离→贮存→澄清处理→调配→除菌→灌装→成品2.原酒加工的基本生产流程原料→破碎(压榨)→发酵→分离→贮存(澄清处理)→原酒3.加工灌装的基本生产流程原酒→澄清处理→调配→除菌→灌装→成品(二)关键控制环节。
1.原材料的质量。
2.发酵与贮存过程的控制。
3.稳定性处理。
4.调配。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2.以调配酒冒充发酵酒。
3.葡萄汁或果汁含量不足。
4.微生物超标。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生产场所绿化带不宜种植有飞絮和有浓郁气味的植物。
葡萄酒及果酒生产企业应具备原料加工、酿酒、贮酒、调酒、灌装、仓库等场所,原酒加工企业应具备原料加工、酿酒、贮酒、仓库等场所,加工灌装企业应具备贮酒、调酒、灌装、仓库等场所。
污水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其他条件应满足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审查通则的相关规定。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葡萄酒、果酒生产企业必备的生产设备有:1.原料处理设备:破碎机、压榨机、输送泵。
2.发酵设备:控温发酵罐。
3.贮酒设备:贮酒罐、输送泵。
葡萄酒及果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葡萄酒及果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葡萄酒、果酒是指以葡萄、各种水果或浆果为原料,经发酵酿制而成的饮料酒。
葡萄酒及果酒的申证单元为1个:葡萄酒及果酒。
主要品种有葡萄酒、山葡萄酒、苹果酒、山楂酒等。
以浸泡或者蒸馏工艺生产的果酒不纳入发证范围。
葡萄酒或果酒的生产企业在生产许可证上注明的获证产品名称:葡萄酒及果酒(原酒、加工灌装);只进行葡萄酒或果酒原酒加工、不进行灌装的企业,生产许可证上注明产品名称:葡萄酒及果酒(原酒);只进行葡萄酒或果酒加工灌装、不进行原酒加工的企业(以下简称加工灌装),生产许可证上注明的产品名称:葡萄酒及果酒(加工灌装)。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502。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葡萄酒及果酒的基本生产流程原料→破碎(压榨)→发酵→分离→贮存→澄清处理→调配→除菌→灌装→成品2.原酒加工的基本生产流程原料→破碎(压榨)→发酵→分离→贮存(澄清处理)→原酒3.加工灌装的基本生产流程原酒→澄清处理→调配→除菌→灌装→成品(二)关键控制环节。
1.原材料的质量。
2.发酵与贮存过程的控制。
3.稳定性处理。
4.调配。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2.以调配酒冒充发酵酒。
3.葡萄汁或果汁含量不足。
4.微生物超标。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生产场所绿化带不宜种植有飞絮和有浓郁气味的植物。
葡萄酒及果酒生产企业应具备原料加工、酿酒、贮酒、调酒、灌装、仓库等场所,原酒加工企业应具备原料加工、酿酒、贮酒、仓库等场所,加工灌装企业应具备贮酒、调酒、灌装、仓库等场所。
污水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其他条件应满足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审查通则的相关规定。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葡萄酒、果酒生产企业必备的生产设备有:1.原料处理设备:破碎机、压榨机、输送泵。
2.发酵设备:控温发酵罐。
3.贮酒设备:贮酒罐、输送泵。
其他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
年)其他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年)简介为了加强酒类生产的监管,确保酒类生产的质量,2006年制定了《其他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对申请其他酒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进行监管与审查,以确保生产的其他酒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
适用范围《其他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适用于以下酒类生产企业:•梅酒生产企业;•糖基酒生产企业;•黄酒、老酒生产企业;•其他非白酒、葡萄酒、啤酒类酒品生产企业。
申请许可证条件申请其他酒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酒精度数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且每批产品不得超过标称酒精度数±0.5%。
2.生产的酒类产品必须符合《其他酒类产品质量标准》(GB/T14940-1994)的相关要求,如色泽、香气、味道等。
3.确保生产场所、设备、容器、包装、运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4.生产企业必须拥有健全的生产管理、质量管理体系,生产操作规范、劳动卫生和安全生产等工作应做到位。
并持有合法的生产、经营许可证。
审查流程其他酒生产许可证审查主要包括以下流程:申请生产企业在申请其他酒生产许可证前,应通过国家相关部门进行预审,主要包括企业资质、设备和环境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等方面。
受理审核相关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进行受理审核,核实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并对生产场所和设备进行现场检查,确认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技术审核对企业的酒类生产工艺、设备等进行审核,确保生产过程无污染、无仪器设备误差等问题。
组织审核综合企业的生产和管理条件,对其管理和环境等方面进行审核,评估企业的管理水平是否达到国家相关要求。
发证当企业顺利通过以上审核流程,符合国家相关要求时,颁发其他酒生产许可证。
《其他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制定,为保障其他酒的生产质量和加强监管提供了有效的措施。
各生产企业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和生产管理等方面的体系,确保其他酒的生产质量达到标准要求,避免危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葡萄酒及果酒生产许可条件审查细则
葡萄酒及果酒生产许可条件审查细则葡萄酒及果酒生产许可条件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本审查细则适用于葡萄酒及果酒企业生产条件的审查及其产品生产许可的检验。
葡萄酒及果酒是指以葡萄、水果或浆果为原料,使用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所要求的条件,经发酵酿制而成的饮料酒,包括葡萄酒、山葡萄酒、苹果酒、山楂酒等饮料酒,不包括浸泡或者蒸馏工艺生产的饮料酒。
葡萄酒及果酒的申证单元为1个:葡萄酒及果酒。
其食品品种类别编号为:1502。
生产许可证产品名称须注明食品名称、申证单元,即葡萄酒及果酒(原酒、加工灌装)。
只进行原酒加工、不进行灌装的企业,生产许可证上注明产品名称:葡萄酒及果酒(原酒);只进行加工灌装、不进行原酒加工的企业(以下简称加工灌装),生产许可证上注明的产品名称:葡萄酒及果酒(加工灌装)。
生产许可证附页注明获得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明细。
本细则中引用的文件、标准通过引用成为本细则的内容。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标准,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部分)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细则。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细则。
二、生产许可条件审查(一)管理制度审查应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的规定,对企业建立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完整情况进行审核。
主要审核以下内容:1、主要原料及产品管理制度审核内容:(1)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2)不合格原辅材料拒收、报废、返厂等处理办法规定;(3)半成品、成品的不合格判定规定,并有相关处理办法;(4)设备故障、停电停水等特殊原因中断生产时生产产品的处置办法,保障不符合标准的产品按不合格产品处置;(5)出厂不合格产品的召回制度应包含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召回管理规定》中相关内容。
2、人员要求管理制度审核内容:(1)技术人员、操作人员上岗培训、考核办法;(2)重要工段设定相适应的生产、质量、检验技术人员及岗位责任;(3)进行定期葡萄酒及果酒质量安全、加工技术培训、质量管理教育的培训计划;(4)生产加工人员安全防护措施,并保证当直接接触原料及产品的生产加工人员患法律法规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时,应调离原工作岗位。
葡萄酒及果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_细则_
葡萄酒及果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相信大家都十分喜欢和葡萄酒果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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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酒及果酒的申证单元为1个:葡萄酒及果酒。
主要品种有葡萄酒、山葡萄酒、苹果酒、山楂酒等。
以浸泡或者蒸馏工艺生产的果酒不纳入发证范围。
葡萄酒或果酒的生产企业在生产许可证上注明的获证产品名称:葡萄酒及果酒(原酒、加工灌装);只进行葡萄酒或果酒原酒加工、不进行灌装的企业,生产许可证上注明产品名称:葡萄酒及果酒(原酒);只进行葡萄酒或果酒加工灌装、不进行原酒加工的企业(以下简称加工灌装),生产许可证上注明的产品名称:葡萄酒及果酒(加工灌装)。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502。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葡萄酒及果酒的基本生产流程原料→破碎(压榨)→发酵→分离→贮存→澄清处理→调配→除菌→灌装→成品2.原酒加工的基本生产流程原料→破碎(压榨)→发酵→分离→贮存(澄清处理)→原酒3.加工灌装的基本生产流程原酒→澄清处理→调配→除菌→灌装→成品(二)关键控制环节。
1.原材料的质量。
2.发酵与贮存过程的控制。
3.稳定性处理。
4.调配。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2.以调配酒冒充发酵酒。
3.葡萄汁或果汁含量不足。
4.微生物超标。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生产场所绿化带不宜种植有飞絮和有浓郁气味的植物。
葡萄酒及果酒生产企业应具备原料加工、酿酒、贮酒、调酒、灌装、仓库等场所,原酒加工企业应具备原料加工、酿酒、贮酒、仓库等场所,加工灌装企业应具备贮酒、调酒、灌装、仓库等场所。
污水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其他条件应满足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审查通则的相关规定。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葡萄酒及果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葡萄酒及果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葡萄酒及果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壹、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葡萄酒、果酒是指以葡萄、各种水果或浆果为原料,经发酵酿制而成的饮料酒。
葡萄酒及果酒的申证单元为1个:葡萄酒及果酒。
主要品种有葡萄酒、山葡萄酒、苹果酒、山楂酒等。
以浸泡或者蒸馏工艺生产的果酒不纳入发证范围。
葡萄酒或果酒的生产企业在生产许可证上注明的获证产品名称:葡萄酒及果酒(原酒、加工灌装);只进行葡萄酒或果酒原酒加工、不进行灌装的企业,生产许可证上注明产品名称:葡萄酒及果酒(原酒);只进行葡萄酒或果酒加工灌装、不进行原酒加工的企业(以下简称加工灌装),生产许可证上注明的产品名称:葡萄酒及果酒(加工灌装)。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502。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壹)基本生产流程。
1.葡萄酒及果酒的基本生产流程原料→破碎(压榨)→发酵→分离→贮存→澄清处理→调配→除菌→灌装→成品2.原酒加工的基本生产流程原料→破碎(压榨)→发酵→分离→贮存(澄清处理)→原酒3.加工灌装的基本生产流程原酒→澄清处理→调配→除菌→灌装→成品(二)关键控制环节。
1.原材料的质量。
2.发酵和贮存过程的控制。
3.稳定性处理。
4.调配。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2.以调配酒冒充发酵酒。
3.葡萄汁或果汁含量不足。
4.微生物超标。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壹)生产场所。
生产场所绿化带不宜种植有飞絮和有浓郁气味的植物。
葡萄酒及果酒生产企业应具备原料加工、酿酒、贮酒、调酒、灌装、仓库等场所,原酒加工企业应具备原料加工、酿酒、贮酒、仓库等场所,加工灌装企业应具备贮酒、调酒、灌装、仓库等场所。
污水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其他条件应满足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审查通则的相关规定。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葡萄酒、果酒生产企业必备的生产设备有:1.原料处理设备:破碎机、压榨机、输送泵。
2.发酵设备:控温发酵罐。
其他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其他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酒类生产企业基本信息
审查时应对申请企业的基本信息进行核实,包括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注册地址等,确保企业具备合法经营酒类生产的资质。
二、生产设备
1.设备配置:对企业申报的生产设备进行审查,检查其设备的类型、
规格、数量是否与申报内容一致,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3.生产能力:审查企业的生产能力,包括设备的产能、生产线的布局等,确认其是否满足酒类生产的需要。
三、生产工艺
1.酿造工艺:审查企业的酿造工艺流程,包括原料的选择、发酵工艺、蒸馏过程等,确保其符合相关食品安全、质量控制标准。
2.产品品质控制:核查企业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产品检验、检测设备、质量控制标准等,确保产品品质的稳定性和合格性。
四、原料采购
审查企业的原料采购渠道和合规性,要求企业提供原料供应商的资质
证明、质量控制文件等,以确保原料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五、库存管理
审查企业的库房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确保酒类产品的存放、出入库
流程合规,防止偷漏税、偷漏货等违规行为发生。
六、环境保护
审查企业的环境保护措施,包括废气、废水、废物处理设备与技术,确保企业在酒类生产过程中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七、安全生产
审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与操作规范,包括消防设施、应急救援措施等,以确保生产过程中的人员安全和设备安全。
八、财务状况
审查企业的财务状况,包括企业的盈利状况、现金流量状况等,以确保企业有足够的资金支持酒类生产活动。
以上是其他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主要内容,审查的目的是确保酒类生产企业具备合法合规的经营条件,促进酒类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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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其他酒审查细则篇一:其他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1X版)[1]其他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1X版)一、发证产品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其他酒包括配制酒、其他蒸馏酒和其他发酵酒。
配制酒是指以蒸馏酒、发酵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以食用动植物、食品添加剂作为呈香、呈味、呈色物质,按一定工艺加工而成,改变了其原酒基风格的饮料酒。
配制酒中包括露酒,主要产品例如:参茸酒、竹叶青、利口酒等。
其他蒸馏酒是指除白酒外的,以淀粉质、糖质或水果等为原料,加入糖化发酵剂,经发酵、蒸馏制成的产品。
主要产品例如:白兰地、威士忌、俄得克、朗姆酒、各种水果白兰地和水果蒸馏酒等。
其他发酵酒是指以淀粉质、糖质或水果等为原料,加入发酵剂(淀粉质原料需加糖化剂),经发酵制成的产品。
主要产品例如:清酒、米酒(醪糟)、奶酒等。
其他酒的申证单元3个,在生产许可证上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其他酒(配制酒、其他蒸馏酒、其他发酵酒),生产许可证有效期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1505。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1. 配制酒。
酒基↘提取→分离汁→调配→贮存→澄清处理→封装→成品原料→预处理↗也可经蒸馏后,再进行调配及以后的各工序。
如购入原酒加工的,可只进行调配及以后各工序。
酒精度≤20%vol的产品,应在封装前增加杀菌工序;但同时糖度≥18%或pH≤3.5的产品可没有杀菌工序。
如购入的是经过预处理的原料,可没有预处理工序。
根据不同的产品,分离汁和澄清处理的工序可不进行。
2. 其他蒸馏酒。
原料→预处理→发酵→蒸馏→贮存→调配→过滤→封装→成品白兰地和威士忌需经橡木桶贮存。
如以淀粉质为原料,需经糖化后再发酵。
如购入原酒加工的,可只进行蒸馏或调配及以后的各工序。
3. 其他发酵酒。
原料→预处理→发酵→分离→贮存→调配→除菌(杀菌)→封装→成品以淀粉质为原料的,需经糖化后再发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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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则43:其他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一、发证产品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其他酒包括配制酒、其他蒸馏酒和其他发酵酒。
配制酒是指以蒸馏酒、发酵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以食用动植物、食品添加剂作为呈香、呈味、呈色物质,按一定工艺加工而成,改变了其原酒基风格的饮料酒。
配制酒中包括露酒,主要产品例如:参茸酒、竹叶青、利口酒等。
其他蒸馏酒是指除白酒外的,以淀粉质、糖质或水果等为原料,加入糖化发酵剂,经发酵、蒸馏制成的产品。
主要产品例如:白兰地、威士忌、俄得克、朗姆酒、各种水果白兰地和水果蒸馏酒等。
其他发酵酒是指以淀粉质、糖质或水果等为原料,加入发酵剂(淀粉质原料需加糖化剂),经发酵制成的产品。
主要产品例如:清酒、米酒(醪糟)、奶酒等。
其他酒的申证单元3个,在生产许可证上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其他酒(配制酒、其他蒸馏酒、其他发酵酒),生产许可证有效期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1505。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1. 配制酒。
酒基↘
提取→分离汁→调配→贮存→澄清处理→封装→成品
原料→预处理↗
也可经蒸馏后,再进行调配及以后的各工序。
如购入原酒加工的,可只进行调配及以后各工序。
酒精度≤20%vol的产品,应在封装前增加杀菌工序;但同时糖度≥18%或pH≤3.5的产品可没有杀菌工序。
如购入的是经过预处理的原料,可没有预处理工序。
根据不同的产品,分离汁和澄清处理的工序可不进行。
2. 其他蒸馏酒。
原料→预处理→发酵→蒸馏→贮存→调配→过滤→封装→成品白兰地和威士忌需经橡木桶贮存。
如以淀粉质为原料,需经糖化后再发酵。
如购入原酒加工的,可只进行蒸馏或调配及以后的各工序。
3. 其他发酵酒。
原料→预处理→发酵→分离→贮存→调配→除菌(杀菌)→封装→成品
以淀粉质为原料的,需经糖化后再发酵。
如产品为澄清的,
需经澄清处理。
杀菌工序也可放在装瓶后进行。
(二)关键控制环节。
1. 原材料的质量;2. 发酵或提取过程的控制;3. 贮存过程的控制;4. 稳定性处理;5. 调配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使用食品添加剂不规范;
2. 微生物超标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1. 厂房总体布局要求。
除生产场所必须具备的生产环境外,还应当具有与产品加工能力相适应的原料处理车间、制酒车间、贮酒车间(酒库)、包装车间、成品仓库等场所。
污水排放应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如企业是购买经过预处理的原料,可不建原料处理车间。
⑴原料处理车间
原料处理车间的设计与设施应能满足去除杂物(杂质、泥土等)、破碎、防尘的工艺技术要求。
如处理干燥的原料应满足防尘要求;如原料需要浸泡清洗,应满足排水的工艺要求。
⑵制酒车间
制酒车间的设计与设施应能满足配料、发酵或提取、调配、澄清处理的工艺要求。
地面要坚硬、防滑、排水设施良好。
如生产蒸馏酒,还需满足蒸馏的工艺技术要求和防火、防爆措施。
如以淀粉质为原料的,应满足糖化工艺要求。
⑶贮酒车间(酒库)必须有防火、防爆设施和防尘、防虫、防鼠设施,库内温度、湿度应满足所生产酒种的贮存要求。
⑷包装车间应能防尘、防虫、防蝇、防鼠;要清洁卫生。
应与洗瓶间分开。
⑸成品仓库库内应阴凉、干燥,有防鼠、防虫、防火设施。
2. 生产设备、工具、管道等的要求
⑴所有接触或可能接触产品的设备、工具、管道和容器等,必须用无毒、无异味、耐腐蚀、易清洗、不会与产品产生化学反应或污染产品的材料制作。
表面应平滑、无裂缝、易于清洗、消毒。
⑵各车间、仓库应根据产品及其生产工艺的要求,配备温度计、湿度计、糖度计、酒度计等。
⑶贮酒车间、制酒车间、成品库应使用防爆灯具、开关和防爆泵;灯具需使用安全防护罩。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 原料处理设备;
2. 发酵设备或提取设备;
3. 贮酒设备;
4. 灌装设备;
5. 生产蒸馏酒需有蒸馏器;
6. 生产其他发酵酒需有除菌或杀菌设备;
7. 生产白兰地、威士忌需有橡木桶。
如企业是购买经过预处理的原料,可不具备原料处理设备。
四、相关产品标准
GB10344-2005《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GB/T 17204-1998《饮料酒分类》;GB2757-81《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GB 2758-2005《发酵酒卫生标准》;GB11856-1997《白兰地》;
GB /T 11857-2000《威士忌》;GB/T 11858-2000《俄得克(伏特加)》;QB/T 1981-94《露酒》;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五、原辅料的有关要求
生产中所使用的原辅料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相关的规定。
如使用的原辅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必须选用获证企业生产的产品;采购的原辅料必须检验或验证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六、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1. 分析天平(0.1mg);2. 干燥箱;
3. 恒温水浴锅;
4. pH计;
5. 酒精计;
6. 酒精蒸馏装置;
7. 分光光度计。
酒精度≤20%vol的产品,还需具备以下检验设备:
1. 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
2. 微生物培养箱;
3. 消毒锅;
4. 生物显微镜。
七、检验项目及判定原则 (一)检验项目。
发证检验、监督检验、出厂检验分别按表所列出的相应检验项目进行。
出厂检验项目栏中注有“*”标记的,企业应当每年检验2次。
出师表
两汉:诸葛亮
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
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
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
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
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曰“能”,是以众议举宠为督: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
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
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
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
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
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
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
受命以来,夙夜忧叹,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故五月渡泸,深入不毛。
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当奖率三军,北定中原,庶竭驽钝,攘除奸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
此臣所以报先帝而忠陛下之职分也。
至于斟酌损益,进尽忠言,则攸之、祎、允之任也。
愿陛下托臣以讨贼兴复之效,不效,则治臣之罪,以告先帝之灵。
若无兴德之言,则责攸之、祎、允等之慢,以彰其咎;陛下亦宜自谋,以咨诹善道,察纳雅言,深追先帝遗诏。
臣不胜受恩感激。
今当远离,临表涕零,不知所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