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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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民生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后管护实施方案

乡民生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后管护实施方案

乡民生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后管护实施方案XX乡民生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后管护实施方案为规范和加强民生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维护管理,建立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管用长效机制,保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正常运行,持续发挥效益。

根据XX市水务局《关于印发XX市政府购买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建后管养服务实施细则的通知》(X水城乡﹝2020﹞X号)、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民生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后管护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秘﹝2020﹞X号)、XX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关于要求批复XX县2020年度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后管护计划的请示》(X农水指﹝2020﹞X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管护任务 XX乡2020年度计划完成的管护任务是:(一)XX、XX 重点县项目区XX万亩;(二)泵站XX座,共748.5kw;(15 kw及以上300 kw以下);(三)村级水管员7人;二、管护责任单位(一)五四、长东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区:我乡2020年五四、长东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区由XX县XX乡水利工程建后管护有限公司进行管护,管护效果得到了省市主管部门和项目区群众的充分认可和肯定,依据政办秘﹝2020﹞57号文件精神,继续委托该公司进行管护。

(二)小型泵站:为了进一步加强XX县XX乡乡村泵站维护服务队建设,管护责任主体单位继续委托XX县兴丰排灌泵站维护有限公司进行管护。

(三)面上农耕区:目前仍由农民自主承包经营,服务于农业生产的水闸、支渠、末级渠系、沟渠、水库、千亿斤粮食项目区、旱涝保收项目区、县级水利工程示范片等小型水利工程,不在由XX乡水利工程建后管护有限公司进行主体管护,由所受益村(社区)负责落实管护单位进行管护。

三、管护细则(一)小泵站 1、有专人管护,防止偷盗和故意损坏事情发生,机房内不得存放其它物品,开展日常维护保养,保证机械设备完好,确保正常运行,设备分类、编号、建帐、立卡、做到帐、卡、物相符,技术资料齐全,原始记录准确完整。

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护制度

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护制度

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护制度某县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护制度为贯彻落实《A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的指导意见》、《水利部、财政部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和《A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A省小型水利工程投资、建设和管护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加快推进我县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创新小型水利工程投资、建设和管护机制,制定本管护办法。

总体原则:按照“明确事权、改革产权、多元投入、建管结合”的原则,试点先行,稳步推进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护改革。

县人民政府对全县的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和管理体制改革负总责。

跨乡镇的工程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建设和管理;跨行政村的工程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建设和管理;行政村以内的工程由受益主体(包括村集体、农民用水者协会、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及其他企业和个人)自主建设和管护。

第一条明晰工程所有权和使用权(一)现有小型水利工程,按照原所有权归属和工程受益情况确定其所有权和使用权。

原则上受益范围在一个行政村范围内的,所有权归该村集体所有;跨乡镇、跨行政村的工程归上一级政府所有。

(二)新建的小型水利工程,按照“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其投资所形成的资产归投资者所有,或按投资者意愿确定所有权归属。

对财政补助、个人或集体共同投资新建的工程,按照各方投资比例以股份制形式确定所有权归属,其中财政补助资金所形成的资产归乡镇或村集体所有。

工程使用权归投资者所有,其中财政补助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新建的工程,使用权可以委托给生产经营主体,并明确各工程的管护方案。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已流转的地域内小型水利工程,原所有权不变,使用权可以随土地流转给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等流入方;未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域内的小型水利工程,所有权人拥有使用权,也可以委托给相关组织和个人管理使用。

第二条工程所有权和使用权流转要求(一)除承担重要防汛任务的小型水库等工程不可转让所有权外,其他小型水利工程均可通过拍卖、租赁、承包、股份合作等方式,有偿转让整体或部分所有权、使用权。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管护中的主要问题和建议应用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管护中的主要问题和建议应用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管护中的主要问题和建议应用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是指在农田中进行的用于灌溉、排水和供水等目的的水利工程。

它是农田生产的重要基础设施,对于提高农田灌溉效率、增加作物产量、改善农田生产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在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运行管护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一些问题,影响工程的正常运行和发挥作用。

对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管护中的主要问题和建议应用进行深入探讨,对于提高农田水利工程的使用效率和维护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一、主要问题1. 设备老化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中的设备和管道长期使用会出现老化问题,导致设备性能下降、漏水渗漏等情况。

老化的设备会影响灌溉、排水和供水的效果,降低灌溉效率和农田产量。

2. 设备维护不及时由于工作人员的水平、技术和经验的不足,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经常被忽视或延迟,导致设备出现故障和损坏的情况,增加了维修成本和降低了工程的使用寿命。

3. 水资源浪费在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运行中,由于不合理的灌溉和排水设计、设备漏水、供水管道破损等原因,造成了水资源的浪费,增加了农田灌溉的成本。

4. 管道堵塞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中的管道常常会因为腐蚀、堆积杂物等原因而堵塞,影响了供水和排水的效果,导致了农田生产环境的恶化。

5. 人为因素在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使用和管理过程中,人为因素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由于工作人员的不负责任、管理不到位等原因,造成了许多问题的出现和恶化。

二、建议应用1. 增加设备更新投入针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中设备老化的问题,应加强对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并增加设备的更新投入,更新老化设备,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和寿命。

2. 完善维护管理制度针对设备维护不及时的问题,应建立完善的维护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工作内容,加强对设备的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在最佳状态下运行。

3. 推广水资源节约技术针对水资源浪费的问题,应推广灌溉制度和技术,提高灌溉水利用效率,减少水资源的浪费,降低农田灌溉的成本。

4. 加强管道维护清理针对管道堵塞的问题,应加强对管道的维护清理工作,确保管道畅通,避免因为管道堵塞造成的影响。

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工作方案范本(二篇)

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工作方案范本(二篇)

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工作方案范本根据全市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和改革有关精神要求,我镇专班经过几个月的宣传发动、调查摸底,目前台账已建立、表格已汇总,各类管护制度、主体责任均已明确,为了充分发挥现有水工设施的效益和正常运转,确保长效受益,使之更好地服务于农业生产,特拟定工程管护措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和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切实加强对此工作的___领导,镇成立小型水利工程管护改革领导班子,负责全镇管护和改革工作的实施,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二、统一规划,突出重点针对现有工程实际现状,我们树立全局意识和长远观念,统一规划重点突出,循序渐进,分步实施。

三、工程类型及管护工程量我镇现有蓄水塘堰___个,水闸___座,排灌泵站___座,装机总量839kw,灌溉渠道___条,长___km,排水沟___条,长___km,中小河流堤防___条,长___km,农村河道___条,长___km,小水电___座,装机总量为850kw。

四、工程管护维修资金分配1、塘堰管护整治:___万元。

其中:管护资金___万元,整治资金___万元。

2、水闸管护维修资金:___万元。

其中:管护资金___万元,维修资金___万元。

3、泵站管护维修资金:___万元。

其中:管护资金___万元,维修资金___万元。

4、渠道管护整修资金:___万元。

其中:管护资金___万元,整修资金___万元。

5、排水沟管护和疏挖资金:11.8万元。

其中。

管护资金___万元,疏挖资金___万元。

6、中小河流堤防管护资金。

___万元。

7、农村河道管护整治加固资金:___万元。

其中:管护资金___万元,整治加固资金___万元。

8、小水电管护维修资金:___万元。

其中:管护资金___万元,维修资金___万元。

五、工程维修进度计划1、塘堰整治。

___年___月___日动工,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完成___%,___年___月___日全面完成任务。

小型农田水利设管护实施细则(一)

小型农田水利设管护实施细则(一)

小型农田水利设管护实施细则(一)小型农田水利设管护实施细则随着城市化的进程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村地区面临着水资源短缺的困境。

因此,建设小型农田水利以保障农田用水就变得尤为重要。

而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管护问题也是我们需要关注的。

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小型农田水利设管护实施细则,以便更好地管理和保护小型农田水利设施。

一、设施管理1、做好设施日常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设施损坏、老化和破损的情况。

2、定期对设施进行检查,及时修复和进行维护。

3、建立设施管理档案,定期更新有关设施信息,确保设施可靠性和安全性。

4、定期检查农田水利设施设备与器具的完好状况,对于老化或不能正常使用的设施,应进行更换和更新。

5、保障水源供应和水质要求,确保供水设备正常运转。

二、管理办法1、建立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制度,规范管理程序。

2、制定中长期水利设施管理计划,包括维护、更新和改进设施等措施。

3、选派专人对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进行巡视,并定期举行会议,汇报设施的状况和管理方案执行情况。

4、加强监督,建立举报制度,对于任何设施管理不当或者私自改变、扩大设施的行为,必须严格处理。

三、管理要点1、设施维护: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保护和维护,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切忌私自更改。

2、设施更新:在需要更换和更新设施时,应及时进行。

3、责任分明:管理者应明确管理职责,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任务分工。

4、安全与保险:应保证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运行安全,同时也应购买相应的保险。

5、公开透明:要定期公开设施和管理情况,让所有相关方了解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使用和管理水平。

综上所述,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在农村地区的水源供应和农作物生产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而设施的保护和管理是保证其功能可靠和安全运行的前提条件。

因此,我们应该坚持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管理程序进行设施管理,建立健全的管理要点,让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数十年如一日地为农民服务。

小型农田水利设管护实施细则

小型农田水利设管护实施细则

小型农田水利设管护实施细则为了保障农田的灌溉和排水功能,提高农田水利设施的使用效能,维护和管理农田水利设施的正常运行,特制定以下农田水利设管护实施细则:一、农田水利设施的维护与管理1. 对于已建成的农田水利设施,县级农业水利部门负责其维护与管理工作。

每年组织对农田水利设施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排除设施中的隐患,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2. 对于新建的农田水利设施,其维护与管理由相关农田所有者负责。

农田所有者应定期进行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工作,并及时修复设施的损坏和故障。

3. 农田水利设施的管理单位应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系统,记录设施的建设、维护和修复情况,做到信息畅通和工作有迹可循。

二、农田水利设施的使用1. 农田水利设施的使用原则上应按照多方共享、合理利用的原则进行。

各农田使用者应按照设备的使用规定,科学合理地安排用水计划,避免浪费和滥用水资源。

2. 农田水利设施的使用费用由使用者承担,费用标准由县级农业水利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3. 农田水利设施的使用存在争议时,应由县级农业水利部门进行调解。

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三、农田水利设施的保护1. 农田水利设施的保护责任由设施周边的农田所有者承担。

农田所有者应保持设施周边的环境卫生,防止污染和破坏设施。

2. 禁止在农田水利设施附近进行乱堆乱放、乱挖乱砍等行为,禁止在设施上停放重型机械和车辆。

3. 对于故意破坏农田水利设施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农田水利设施的改造与升级1. 根据实际需要,县级农业水利部门可以组织对农田水利设施进行改造和升级工作。

2. 改造和升级工作应经过农田使用者的同意,并由县级农业水利部门指导和监督。

3. 改造和升级工作完成后,应由农田使用者进行验收,并及时通知县级农业水利部门。

以上即为小型农田水利设管护实施细则,农田水利设施的维护、管理与使用是农田灌溉和排水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制定和落实细则,能够更好地保障农田水利设施的运行效能,提高农田水利设施的使用效益。

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维修管护项目实施方案(word版)

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维修管护项目实施方案(word版)

20__年度XX县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维修管护项目实施方案一、基本情况1、地理位置XX县位于鄂东南,幕阜山中段北麓,长江右岸一级支流陆水中游,湘、鄂、XX省交界处。

东接通山,南邻江西修水,西毗通城、湖南临湘,北界咸安、赤壁。

地跨北纬29°12`—29°41`、东经113°43`—114°21`之间,东西长61公里,南北宽52公里,,总面积l968平方公里,折合295.2万亩。

其中宜林山地229.03万亩,水面l0.49万亩,耕地35.32万亩,非农业用地20.36万亩。

人称XX县为“八山半水分半田”。

地貌形态大体是“四周环山,中展平畈”,东南部为低山区,中部为丘岗区。

地势由南向北倾斜,地貌为盆地XX县海拔高度在40-1100米之间,最高点大湖山主峰海拔1238.9米,最低点鹿门乡洪下壶头峡口岸海拔39米,相对高差为1199.9米。

2、水资源状况XX县水资源丰富XX县年均降雨量1690.8毫米,降水总量33.27亿立方米,天然径流总量19.21亿立方米。

另有上游XX县过境客水6亿立方米以上,相当于境内地表径流的38%。

境内地表水人均占有量均大于全国XX省XX市平均水平。

XX县河流众多。

境内有大小河流50余条,呈树枝状分布,均属山溪性。

陆水是XX县主要干流,流域面积XX县境内为1938平方公里,接纳主要支流20条。

境内地下水也很丰富,有大小泉眼193处XX县均属陆水水系。

3、气候崇阳属中亚热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光照充足,雨量丰沛,气候温和。

年均降雨量(天城镇)为l538.3毫米。

由于幕阜山脉面对着夏季风,暖湿气流的来向.促成XX县成为XX省暴雨中心之一。

强大暴雨多出现在6月中旬至7月上旬的“梅雨”期内,易发生洪涝灾害.7月中旬至8月常受副热带高压控制,出现晴热少雨的高温伏旱天气。

4、行政区划及人口XX县现辖天城镇、石城镇、桂花泉镇、白霓镇、青山镇、金塘镇、路口镇、沙坪镇、肖岭乡、铜钟乡、港口乡、高枧乡等12个乡镇,行政村186个,居民委员会10个。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后管护制度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后管护制度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后管护制度
康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后管护制度
为保证本项目建成后的科学管理、精心维护规范营运、有效使用充分发挥工程建设效益。

特制定以下管护制度。

一、健全经营管理机构
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成立流域水务管理站。

其主要职责是:统筹加强项目利用的综合管理;加强与主管部门的业务工作衔接及时填报有关统计数据;根据工程实际提出工程项目年度维修计划经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做好日常维护和巡查工作协调好工程项目中农民群众纠纷调解。

二、确定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
管理机构人员应该具有责任心、使命感和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相关技术。

管理人员主要岗位职责是:制定工程巡查检查计划和工程管理计划;制定工程的保护措施;落实治安责任制;指挥协调用水、灌溉、防汛、调节用水纠纷等等。

三、落实管理措施
1、建立管理制度。

根据有关管理规范和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工程运行岗位责任制和运行日记等制度并严格施行保证工程的规范化运行。

2、搞好运行监控。

加强工程设备设施运行过程中的监测管理对运行中发生的故障、事故要查明原因及时排除处理并做好详细记录达到高效、优质、安全运行的目的。

3、加强业务技术管理。

积极参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对管护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

要加强规程日常业务指导和技术管理。

小型水利工程管理管护制度

小型水利工程管理管护制度

小型水利工程管理管护制度一、总则1. 为加强小型水利工程的管理与维护,确保工程安全、高效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小型水库、渠道、泵站、水闸等水利设施的管理与维护工作。

3. 小型水利工程的管理应遵循“谁受益、谁管理、谁维修”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落实管护措施。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管理工作,制定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

2. 设立专职或兼职的水利工程管理员,负责日常巡查、维护和应急处理工作。

3. 各受益单位或个人应配合管理委员会的工作,按时缴纳管理费用,参与工程的日常维护。

三、管理措施1. 定期对小型水利工程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解决。

2. 建立健全工程档案,记录工程建设、运行和维护的详细信息。

3. 实施清淤、疏浚、加固等常规维护工作,确保工程畅通无阻。

4. 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资金管理1. 设立专项维修基金,用于小型水利工程的日常维护和紧急抢修。

2. 管理费用的收取和使用应公开透明,接受受益方和社会的监督。

3. 鼓励通过政府补贴、社会捐助等方式多渠道筹集管护资金。

五、应急处理1. 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自然灾害、事故故障等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

2. 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定期进行检查和更新。

3. 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管理人员和受益群众的应急反应能力。

六、监督考核1. 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 对管理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奖惩分明,激励其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3. 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对管理不当或损坏工程的行为进行举报。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变更,需经过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并及时公布实施。

小型水利设施工程管护方案

小型水利设施工程管护方案

小型水利设施工程管护方案一、概述小型水利设施是指在农村地区用于灌溉、排水和供水等用途的一类水利设施工程。

这些水利设施对于农业生产和农村居民生活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对其进行科学的管护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结合实际工作经验,就小型水利设施工程管护方案进行探讨。

二、小型水利设施工程管护的重要性小型水利设施工程一旦出现故障或损坏,就会对农田灌溉、农作物生长以及村民生活用水带来不利影响。

因此,对小型水利设施工程进行科学的管护工作可以减少故障的发生,确保水利设施长期有效地发挥作用。

三、小型水利设施工程管护的主要内容1. 定期巡查定期巡查是小型水利设施工程管护的基本工作之一。

在巡查过程中,需要关注水利设施的堤坝、水闸、管道、渠道等部位,观察是否有破损、渗漏、积淤等情况。

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可以有效减少故障的发生。

2. 维修养护对已经发现的问题,需要及时进行维修养护工作。

对于一些易损部位,如水闸的闸板、堤坝的防渗材料等,要定期进行更换维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3. 清淤除草水渠和水塘等地方容易积淤和长草,影响水利设施的使用效果。

因此,需要定期进行清淤和除草工作,保持水利设施的畅通。

4. 加固加高对于一些老化较为严重的水利设施,需要进行加固和加高工作,以确保其安全可靠。

5. 安全管理小型水利设施工程的安全管理同样重要。

需要加强对水利设施周边环境的管理,确保周边环境的安全。

四、小型水利设施工程管理的保障措施为了保证小型水利设施工程的有效管护,需要有一系列保障措施来支持。

1. 加强宣传教育对于农村居民和水利设施管理者,需要加强对水利设施工程管护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大家对水利设施工程管护的重视程度。

2. 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是保障小型水利设施工程有效管理的重要保障。

制定相关管理规定和程序,确保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3. 加强人员培训对于水利设施管理的相关人员,需要进行专业的培训,提高其管理水平和技能水平。

4. 拨付专项经费政府应该拨付专项经费,用于小型水利设施工程的管护工作。

山东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办法

山东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办法

山东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以下简称重点县)建设管理,提高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小农水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水利部《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办法》(财农〔2009〕336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点县,是指省财政厅、省水利厅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遴选确定并报财政部、水利部核查备案,列入中央和省级小农水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实行统一规划、集中投入、重点支持、整体推进,全面开展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县级行政区。

第三条重点县建设原则(一)规划指导原则。

以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为指导,合理安排项目布局、建设内容和规模,分步组织实施,确保“建一片,成一片,发挥效益一片”,避免盲目和重复建设。

(二)因地制宜原则。

根据当地水资源条件、生产实际需要和投资可能,科学确定工程措施和类型,做到经济上合理,技术上可行。

(三)农民自愿原则。

不断完善和创新“民办公助”机制,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积极引导受益农民投工投劳。

项目建设方案、筹资筹劳方案和管理运行方式要经受益区农民同意或民主议事通过。

(四)资金整合原则。

以重点县建设为平台,以小农水专项资金为引导,在不改变资金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积极整合各级各类涉及农田水利建设的资金,统筹安排,集中使用。

第四条重点县建设工作由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共同组织实施。

省财政厅主要负责小农水专项资金的筹措、分配和管理监督;省水利厅主要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建设管理和检查验收,并督促落实工程建成后的经营和管护机制。

各市、县(市、区)财政、水利部门负责具体落实。

第五条各级财政、水利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集中资金投入,合理配置技术力量和相关资源,积极创新机制,努力实现分散投入向集中投入转变、面上建设向重点建设转变、单项突破向整体推进转变、重建轻管向建管并重转变,扎实推进重点县建设。

乡民生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后管护实施方案

乡民生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后管护实施方案

乡民生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后管护实施方案一、引言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是保障农业生产、提高农业效益的重要基础设施。

为了确保工程长期稳定运行,充分发挥工程效益,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后管护工作进行详细规划。

二、目标与任务(一)目标1.确保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正常运行,提高工程效益。

2.提升乡民生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水平,保障农业可持续发展。

3.建立健全工程建后管护长效机制,提高农民参与度和满意度。

(二)任务1.完善工程设施,确保工程正常运行。

2.加强工程维护,提高工程使用寿命。

3.建立健全工程建后管护制度,明确责任主体。

4.提高农民管护意识,增强农民参与工程建后管护的积极性。

三、实施方案(一)组织保障1.成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后管护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监督工程建后管护工作。

2.设立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工程建后管护的具体实施。

3.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二)工程设施完善1.对现有工程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2.完善工程配套设施,提高工程运行效率。

3.加强工程监测,确保工程安全运行。

(三)工程维护1.制定工程维护计划,明确维护任务、时间、责任人。

2.定期对工程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工程正常运行。

3.对工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程安全。

(四)建立健全工程建后管护制度1.制定工程建后管护办法,明确管护内容、标准、程序。

2.建立工程建后管护档案,记录工程运行情况、维护保养情况等。

3.落实责任主体,明确乡政府、村委会、农民等各方职责。

(五)提高农民管护意识1.开展农民培训,提高农民对工程建后管护的认识。

2.加强宣传,营造浓厚的工程建后管护氛围。

3.鼓励农民参与工程建后管护,建立激励机制。

四、实施步骤(一)准备阶段1.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

2.制定实施方案,报上级部门审批。

3.开展工程设施排查,了解工程现状。

(二)实施阶段1.完善工程设施,提高工程运行效率。

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办法

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办法

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办法On March 12, 2022, study standards and apply standards.X X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县农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保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的正常运行,提高灌排工程运行可靠性及效率,建立良性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防洪、排涝、灌溉等综合效益,确保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促进我县农业经济和农村社会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是指对水利工程进行养护和岁修,维护、恢复或局部改善原有工程面貌,保持工程的设计功能;本办法适用于本县各乡镇辖区所在的“五小水利”水窖、水池、泵站、水渠、塘坝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的维修养护管理;第三条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是抵御农业自然灾害,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各乡镇应加强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工作的领导,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第四条县水务局是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和检查考核工作;各乡镇是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的责任单位,要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承担行政区域内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职责,负责监督、检查各乡镇区内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的落实;各村居是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的主体,具体负责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维修和养护;第五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的义务,并有权制止、检举损害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行为;各村民居民委员会应加强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的领导,宣传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第二章工程管理第六条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按照以下标准划定维修养护管理范围:水窖、水池、泵站、水渠、塘坝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所在地区域为一个乡镇的,由该乡镇负责相应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水窖、水池、泵站、水渠、塘坝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所在地区域为多个乡镇的,由相应乡镇协商划定管理范围后进行维修养护管理工作;第七条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的,其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但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单位的安全监督,不得进行损害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和设施的任何活动;第八条建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台帐;各乡镇负责对本辖区内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进行普查,建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台帐;需要报废的,可以按规定程序申请报废;对存在突出问题的,要及时予以解决;需要维修改造的,可按轻重缓急,编制维修改造计划,逐步实施;第九条承包经营者权利;第一、经营者拥有经营权、使用权或收益权的,有依法转让、继承权利:拥有所有权的,享有转让、抵押或继承权利;第二、经营者按有关法规和合同规定,可以合理利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水土资源,开展种植业、养殖业和加工业等综合经营活动;第三、国家因建设需要占用改制工程时,经营者有权按规定得到经济补偿;第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侵占经营者占有或经营的工程和资源,不得干预其合法的经营管理活动;第五、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合法权益;第十条承包经营者的义务;第一、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破坏水土资源和生态环境,不得擅自变更水利设施的用途和服务范围;第二、对水利工程安全和高效运行负责;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搞好工程设施的维修、检查和养护;服从县政府防洪抗旱调度命令,承担工程的防洪任务,工程出现险情时,应及时采取抢救措施,并立即报告县政府和县水务局;保证农业灌溉用水,保障人畜饮水安全,不得哄抬水价、牟取暴利;接受县水务局的指导和监督;第十一条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人员配备;各乡镇需配备一名分管领导,对管辖区域内的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进行统筹管理,负责协商划定各村管理范围并对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进行检查、监督;各行政村必须配备一名思想品德好,工作责任心强,热爱水利事业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员,负责指导该村居内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管理,协调解决工程维修养护管理中的有关问题,及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修养护的台帐统计、管理经费测算等工作;第四章管护资金的筹集、管理与使用第十二条项目工程管护资金本着“谁受益,谁负责”、“以工程养工程”的原则,采取各乡镇自行筹集以及各乡镇群众集资等多种形式,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第十三条维修养护管理经费来源:一是各乡镇每年安排一定的维修养护专项资金可在收取水费中提取,用于维修养护管理;二是各乡镇群众自行筹集的用于维修养护管理费用;三是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资赞助等;第十四条维修养护管理资金主要用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的材料及设备采购,群众投劳部分不计入其中;第十五条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过程中由各村居组织受益群众无偿进行投工投劳;第五章奖励与惩罚第十六条对维修养护管理工作作出突出贡献和维修养护管理成效显着的工程专管人员给予表彰和适当奖励;第十七条因维修养护管理人员个人行为,造成维修养护管理区的工程严重损毁的,除解聘外,还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包括赔偿损失等经济责任;第十八条对有意损坏项目工程或不听劝阻寻衅闹事,殴打维修养护管理人员的,要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制裁,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办法由XX县水务局负责解释;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制度

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制度

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水利部门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旨在规范小型水利工程的管理与维护工作,确保工程安全、高效运行。

2. 小型水利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小(二)型水库、塘坝、引水渠、排洪沟、泵站等设施。

3. 本制度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小型水利工程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管护工作,解决管护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2. 设立专门的管护队伍,负责日常巡查、维修保养、应急处理等工作。

3. 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实行责任到人的管理制度。

三、管护内容与标准1. 定期对水利工程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处理。

2. 按照水利工程的技术要求,定期进行清淤、加固、防腐等维护保养工作。

3. 确保水利工程配套设施的完整性,防止人为破坏和盗窃行为。

4. 制定应急预案,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确保水利工程安全。

四、资金管理与使用1.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管护资金的专款专用。

2. 通过政府补助、社会捐助等多种渠道筹集管护资金。

3. 对于大型维修或改造项目,应编制专项资金预算,并按规定程序审批使用。

五、监督考核1. 建立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监督机制,确保管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2. 对于管护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于违反管理制度,造成水利工程损害的个人或单位,依法追究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2. 随着实践经验的积累和技术的发展,本制度将适时进行调整和完善。

通过上述管护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提升小型水利工程的管理水平,延长工程的使用寿命,更好地服务于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同时,这也有助于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制度范本

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制度范本

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小型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延长其使用寿命,提高效益,减少损失,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的小型水利工程,包括灌溉工程、排灌工程、防洪工程等。

第三条小型水利工程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工程的安全运行。

第四条小型水利工程的管理单位和监测单位应当加强对工程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

第五条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对小型水利工程进行全面监管的制度,提高管理水平,确保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

第二章管护责任第六条小型水利工程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对小型水利工程进行定期巡检,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二)保证小型水利工程的设施完好,设备正常运转;(三)制定灾害应急预案,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四)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保证工程的正常运行和维护;(五)定期向相关部门报送工程运行情况和维护情况。

第七条小型水利工程的管理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对工程的运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监测;(二)及时处理工程发生的问题或故障;(三)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对工程进行维修和保养;(四)配合监督管理部门对工程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对小型水利工程进行全面监管;(二)及时发现工程存在的问题,并要求相关单位进行整改;(三)根据需要组织对工程进行专项检查和评估;(四)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保证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管护措施第九条小型水利工程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应当根据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管护措施,并将其载入日常管理制度中。

第十条小型水利工程的管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定期巡检工程的各项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二)加强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三)建立完善的灾害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四)定期进行水质监测和水量监测,确保工程的正常运行;(五)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

农田水利管护方案

农田水利管护方案

农田水利管护方案为了进一步深化我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确保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充分发挥工程效益,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xx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体制机制改革方案.一、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意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是农业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前提条件,对农业增强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农民增收、增加粮食产能等不可或缺的首要条件.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体制机制建设,对培育和提高农民群众自主管理意识和水平,明晰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所有权,建立现代高效的管理和运行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引导和支持以农民用水户协会为主体的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完善农业灌溉供水价格机制,解决多年来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管理主体缺位,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责任、权利、义务界定不清,效率和效益发挥不理想,农业灌溉供水价格不合理等问题,依靠互助合作组织的力量,提高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抗灾能力和管护水平,促进节约用水,提高农业生产能力,保障农业增产、农村增效、农民增收和社会主义新农村跨越式发展.三、改革的目标和原则(一)目标通过对全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明晰产权,完善管理体制,落实管护责任,加快建立和完善产权明晰、投入多元化、服务社会化、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农村经济发展要求的工程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做到建、管、用相一致,责、权、利相统一,为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基础性水利支撑和保障。

(二)原则一是坚持政府指导、自主管理原则.县水利局要加强对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各乡镇、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大力扶持,把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所有权、经营权和管理权真正全部移交给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让其进行自主管理。

小型水利工程沟渠管护方案

小型水利工程沟渠管护方案

小型水利工程沟渠管护方案一、引言小型水利工程沟渠是农田灌溉和排水、城市供水和排水等领域重要的基础设施,它们的安全性和稳定性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

因此,对小型水利工程沟渠进行科学的管理和有效的管护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小型水利工程沟渠管护的重要性、存在的问题及应急措施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小型水利工程沟渠管护的重要性1. 维护农田灌溉和排水的正常运行:小型水利工程沟渠是农民进行农田灌溉和排水的重要工具,只有保持其畅通无阻,才能保障其正常的灌溉和排水功能。

2. 防止水灾和保护农田:小型水利工程沟渠的破坏或者塌方可能会引发水灾,造成农田的受灾,甚至引发山洪、泥石流等灾害事件,导致损失严重。

3. 保护城市供水和排水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小型水利工程对城市供水和排水系统有着重要的补充功能,维护其正常运行对城市居民的生活和生产都具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4. 降低灾害风险:定期对小型水利工程沟渠进行维护和管理,可以降低自然灾害对其带来的损害,减小灾害风险。

因此,对小型水利工程沟渠进行有效的管护显得十分重要。

三、存在的问题1. 设施老化:一些小型水利工程沟渠建设时间较长,设施老化严重,需要进行及时的修补和维护。

2. 管护经费不足:一些地方对小型水利工程的管护经费投入不足,导致无法进行规范的管理和维修。

3. 管护人员不足:部分地区对小型水利工程的管护人员不足,缺乏专业知识和技能,影响了其正常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4. 自然灾害影响:部分地区受自然灾害影响严重,导致小型水利工程沟渠经常受到破坏,需要及时修缮。

5. 管护制度不健全:一些地区对小型水利工程缺乏有效的管理和管护制度,导致管理混乱,维护不及时。

以上问题的存在,对小型水利工程沟渠的正常运行产生了不利的影响,因此需要针对性的应急措施解决。

四、应急措施1. 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相关地方政府应建立一套健全的小型水利工程沟渠管理制度,明确沟渠管理的责任部门和具体措施,并切实落实。

乡民生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后管护实施方案

乡民生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后管护实施方案

乡民生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后管护实施方案
为了保障农田水利工程的顺利运行和发挥最大效益,乡民生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后管
护需要制定有效的实施方案。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方案:
1. 组建管护队伍:乡民生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立专门的管护队伍,负责工程的日常管
理和维护。

管护队伍可以由当地村民组成,培训其相关技能,提高工程的管理水平。

2. 制定管护制度:制定详细的管护制度,明确管护队伍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包括巡查、维修、清理等工作内容,并规定相应的工作时间和频率。

3. 定期巡查检修:定期对农田水利工程进行巡查检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巡查检修
内容包括水渠、水井、水泵等设施的状况检查和病虫害的防治。

4. 加强维护保养:定期对农田水利工程进行维护保养,包括清理水渠堵塞物、检查水
泵等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并及时更换损坏部件。

5. 加强排水管理:根据农田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排水工作,确保土壤湿度适宜。


到大雨等异常天气时,要及时排除积水,防止农田水库溢出。

6. 宣传教育:组织农民开展水利知识宣传和培训,提高他们对农田水利工程的认识和
使用技能。

加强农民的环境保护意识,不乱丢垃圾,不破坏水利设施。

7. 合理收费:为了保证农田水利工程的可持续发展,可以适当收取维护费用。

收取的
费用可用于工程的运营和管护,确保工程的正常运行。

通过以上实施方案,乡民生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管护得到有效的落实,农田水利设施
充分发挥作用,提高农田的灌溉效率和产量,为农民增加收益,推动乡村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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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县农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保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的正常运行,提高灌排工程运行可靠性及效率,建立良性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防洪、排涝、灌溉等综合效益,确保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促进我县农业经济和农村社会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是指对水利工程进行养护和岁修,维护、恢复或局部改善原有工程面貌,保持工程的设计功能;本办法适用于本县各乡镇辖区所在的“五小水利”(水窖、水池、泵站、水渠、塘坝)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的维修养护管理。

第三条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是抵御农业自然灾害,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各乡镇应加强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工作的领导,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

第四条县水务局是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和检查考核工作。

各乡镇是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的责任单位,要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承担行政区域内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职责,负责监督、检查各乡镇区内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的落实。

各村(居)是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的主体,具体负责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1 管理、维修和养护。

第五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的义务,并有权制止、检举损害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行为。

各村民(居民)委员会应加强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的领导,宣传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

第二章工程管理
第六条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按照以下标准划定维修养护管理范围:
水窖、水池、泵站、水渠、塘坝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所在地区域为一个乡镇的,
由该乡镇负责相应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水窖、水池、泵站、水渠、塘坝
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所在地区域为多个乡镇的,由相应乡镇协商划定管理范围后进行
维修养护管理工作。

第七条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的,其所有权
和使用权不变。

但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
管理单位的安全监督,不得进行损害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和设施的任何活动。

第八条建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台帐。

各乡镇负责对本辖区内的小型农田水利
工程进行普查,建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台帐。

需要报废的,可以按规定
程序申请报废;对存在突出问题的,要及时予以解决;需要维修改造的,可按轻重缓急,编制维修改造计划,逐步实施。

第九条承包经营者权利。

第一、经营者拥有经营权、使用权或收益权的,有依法
转让、继承权利:
拥有所有权的,2
享有转让、抵押或继承权利;第二、经营者按有关法规和合同规定,可以合理利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水土资源,开展种植业、养殖业和加工业等综合经营活动;第三、国家因建设需要占用改制工程时,经营者有权按规定得到经济补偿;第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侵占经营者占有或经营的工程和资源,不得干预其合法的经营管理活动;
第五、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合法权
、人
益。

第十条承包经营者的义务。

第一、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破坏水土资源和生态环境,不得擅自变更水利设施的用途和服务范围;第二、对水利工程安全和高效运行负责。

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搞好工程设施的维修、检查和养护。

服从县政府防洪抗旱调度命令,承担工程的防洪任务,工程出现险情时,应及时采取抢救措施,并立即报告县政府和县水务局。

保证农业灌溉用水,保障人畜饮水安全,不得哄抬水价、牟取暴利。

接受县水务局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一条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人员配备。

各乡镇需配备一名分管领导,对管辖区域内的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进行统筹管理,
负责协商划定各村管理范围并对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进行检查、监督;各行政村必须配
备一名思想品德好,工作责任心强,热爱水利事业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员,负责指导该村(居)内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管理,协调解决工程维修养护管理中的有关问题,及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修养护的台帐统计、管理经费测算等工作。

第四章管护资金的筹集、管理与使用
第十二条项目工程管护资金本着“谁受益,谁负责”、3
“以工程养工程”的原则,采取各乡镇自行筹集以及各乡镇群众集资等多种形式,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第十三条维修养护管理经费来源:
一是各乡镇每年安排一定的维修养护专项资金(可在收取水费中提取),用于维修养护管理;二是各乡镇群众自行筹集的用于维修养护管理费用;三是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资赞助等。

第十四条维修养护管理资金主要用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的材料及设备采购,群众投劳部分不计入其中。

第十五条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过程中由各村(居)组织受益群众无偿进行投工投劳。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
第十六条对维修养护管理工作作出突出贡献和维修养护管理成效显著的工程专管人员给予表彰和适当奖励。

第十七条因维修养护管理人员个人行为,造成维修养护管理区的工程严重
损毁的,除解聘外,还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包括赔偿损失等经济责任)。

第十八条对有意损坏项目工程或不听劝阻寻衅闹事,殴打维修养护管理人
员的,要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制裁,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XX县水务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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