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设档案移交归档要求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基本建设档案移交归档要求

一、装订要求

1、基建档案装订厚度不得超过4CM,档案盒一律采4CM厚度的盒子。

2、基本建设资料档案幅面一律采用A4纸标准。装订采用三点一线装订方式。孔距长度为16CM,,中孔到边孔的长度为8CM,卷脊装订结的垂直距离为1.5CM,结头放在案卷后面。

3、装订后的档案要整洁、美观。如若出现油渍、打印偏斜,速速改正过来,否则将不予办理竣工结手续。

4、页码编写一律采用手工编制(2B铅笔)。

5、档案盒面填写一律采用铅笔手工填写。

6、组卷内容不得超过200页,5CM的档案盒可装两卷,页码连续编制。

7、图纸的折叠方式等其他要求参照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0)进行编制。

二、卷内目录、备考表要求

卷内目录和备考表要求二份,一份装订在案卷内,另一份放在档案盒里。

1.卷内目录的样表(A4)

卷内目录(二号仿宋加黑)

(1)字体:表格内的字体为宋体5号字。

(2)序号:阿拉伯数字从1起依次标注卷内档案材料的顺序号。

(3)文件编号:填写案卷材料的文号或图样的图号、设备代号、项目代号。

(4)责任者:填写基建资料的形成部门或主要负责人。

(5)文件材料题名:填写资料的全称。

(6)日期:填写资料形成的日期(样式:20090102)

(7)页号:填写卷内右下角或左下角编写的页码。

(8) 卷内目录排列在卷内科技文件材料首页之前。

2.备考表样表(A4)

(1) 说明包括:案卷内科技文件材料的件数、页数以及在组卷和案卷提供使用过程中需要说明的问题。

(2) 立卷人应由责任立卷人签名。

(3) 立卷日期应填写完成立卷的日期

(4) 检查人应由案卷质量审核者签名。

(5)检查日期应填写审核的日期。

(6) 卷内备考表排列在卷内文件材料之后。

三、矿土安三类工程整理、装订分类

三类工程分类均按以下八项进行分类整理装订。(1)施工管理资料;(2)施工技术资料;(3) 工程测量记录;(4) 进场物料质量检验资料;(5) 施工记录;(6) 施工试验资料;(7) 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抽查)记录;(8) 施工验收资料

内业资料的组卷根据分类项的内容多少并参照土建的内容进行灵活整理

附件1:

土建工程资料详细分类

施工资料

一、施工管理资料

施工管理资料是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反映工程组织和监督等情况的资料统称。

1、工程概况表

2、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

开工前施工单位落实各项准备工作就绪后,向监理机构提交具备开工条件的开工报告及证明文件。

开工物质条件:

(1)征地拆迁工作满足工程进度需要;

(2)施工许可证已获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3)施工组织设计已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4)现场管理人员到位,机具、设备、施工人员已进场,要工程材料落实;

(5)进场道路及水、电、通信满足开工要求;

施工质量保证条件:

(6)质量管理、技术管理、质量保证组织机构已建立;

(7)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制度已制定;

(8)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已取得资格证、上岗证。(项目经理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取样员资格证)

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施工组织设计由施工单位项目部编制,施工单位总工审查批准;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项目部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

施工组织设计应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4、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此表来自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表中单位名称应填写法定单位名称,项目经理应为中标通知书项目经理,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施工单位应以书面变更申请报建设单位同意,并有原招标单位签认。

此检查记录是开工前的条件准备,应作为工程开工报审表中的相关资料报监理单位审查。

5、施工日志

6、混凝土施工日志

混凝土施工日志是对混凝土施工过程的记录,在备注栏内应明确记录混凝土试块留置组数、养护条件、特殊混凝土应说明,施工员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定期检查并签字。

7、见证取样试验(记录)汇总表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试块、试件和材料有:(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及连接头试件;

(4)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7)用于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8)国家和自治区及本规程规定应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试块、试件和材料。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的应取样数量的30%。有见证取样的项目,凡未按规定送检或送检次数达不到要求的,其工程质量应由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8、见证取样记录

取样记录应详尽,见证人、取样人应持证上岗。

二、施工技术资料

施工技术资料是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用以正确指导、规范、科学施工的文件,以及反映工程变更情况的正式文件。

1、技术交底记录

技术交底应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专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技术交底;设计变更技术交底。

2、设计图纸会审记录

图纸会审记录应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项目相关负责人签认,形成正式图纸会审记录,不得擅自在会审记录上涂改或变更其内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