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实务 教学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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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实务教学大纲

课程名称:保险实务

课程类别:职业能力课

适用专业:金融管理与实务专业

1、前言

1.1课程性质

本课程是金融管理与实务专业的一门职业专门能力核心课程,其目标是使学生在学习保险投保、核保、承保、核赔、理赔等实务操作手续与规程的过程中,切实掌握保险学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及保险实务的国内外最新动态和前沿知识,在培养学生保险经营过程中实务操作能力的同时,促进学生保单设计、流程处理和案例分析等业务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的提高。本课程应使本专业学生达到保险代理人和经纪人资格证书中相关内容的基本要求。

其后续课程是保险中介、金融市场营销和教学企业项目(客户理财),并与金融法规等课程密切相关。

1.2设计思路

金融行业基层业务及管理岗位群的任职要求是设置专业课程的依据。根据对高职高专金融管理与实务专业学生的职业范围进行分析,其主要在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企业从事柜台业务、会计核算、产品营销、客户服务、现场管理等工作。而不管是商业银行的柜员、客户经理、理财经理还是保险公司的客户经理或客服人员,都需要熟悉各类金融产品,掌握必要的沟通交流技巧,具备基本的风险分析能力,能根据客户的需求设计相应的理财方案,而培养以上职业能力要求必须具备保险基础理论和实务知识。保险实务课程的功能是使学生在学习保险投保、核保、承保、核赔、理赔等实务操作手续与规程的过程中,切实掌握保险学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及保险实务的国内外最新动态和前沿知识,在培养学生保险经营过程中实务操作能力的同时,促进学生风险分析、保单设计、流程处理和案例分析等业务能力的提高,使本专业学生达到保险代理人和经纪人资格证书中相关内容的基本要求。这些都是从事保险公司就业岗位最为重要和基本的能力,因此本课程在金融管理与实务专业中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应当作为本专业的一门职业技能核心课程。

本课程是整合了保险学原理和保险业务实训内容的一门一体化课程。其总体设计思路以高职教育专家和行业专家对保险从业岗位工作任务和职业能力分析为基础,采用保险营销和服务等工作过程系统化为依据的课程开发方法,根据个人寿险经营或团险经营等工作项目设置教学项目,依据展业、签约等工作情景设计教学情景,以学习性的工作任务为导向,按照保险业务流程组织教学过程,以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和提升为核心,采用教学做一体的教学方法,反映了当前保险实务领域的业务内容,体现了职业教育的教学理念。

课程内容的选取是依据行业专家探讨的“金融管理与实务专业工作任务与职业能力分析表”中个人保险销售、团体保险销售、银行保险销售和客户服务工作项目为设计依据,考虑到个人保险、团体保险和银行保险销售中熟悉产品、寻找目标市场、针对不同需求提供方案、风险评估、售前交流、给付理赔、日常售后服务等工作任务在不同险种中的共性和个性,为保证工作任务的连续感,

我们在组织教学中,采用了以险种为一个工作过程的纵向结构,即以“保险从业准备”、“保险合同业务处理”、“人身保险规划”、“人寿保险经营”、“健康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经营”、“团体人身保险经营”、“企业财产保险经营”、“家庭财产保险经营”、“机动车辆保险经营”、“其他财产损失保险经营”、“责任保险和信用保证保险经营”十一大工作项目为教学内容,以完成每一工作项目的实际工作流程为组织教学的主线,让学生在完成各类险种经营的具体项目过程中学会完成相应工作任务,并构建相关保险理论知识。课程设计突出对学生职业能力的训练,创设从投保、承保、理赔到售后服务的工作情景,理论知识的选取紧紧围绕十一大工作项目中工作任务完成的需要来进行,同时又结合保险代理人、经纪人、公估人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对知识、技能和态度的要求,突出发展学生保险经营的职业能力。

教学过程中对工学结合职业特色的体现,主要是通过与保险公司和银行等校外企业合作,并结合校内保险实训基地和金融项目中心的实训等多种途径,给学生提供丰富的实践机会,实现课程的一体化教学。

为了更为清楚的表述课程学习目标,提高课程目标对教学过程的指导价值,本课程采用表现性课程目标表达方法,技能要求的基本格式为“能(会)+程度用语+动词+对象”。本课程所涉及的程度用语主要有“熟练”、“准确”、“基本”。“熟练”指能在所规定的较短时间内无错误的完成任务,“准确”指没有任何错误,“基本”指在没有时间要求的情况下,不经过旁人提示,能无错误的完成任务。对于掌握技能所需具备的知识,所涉及的程度用语主要有“了解”、“熟悉”、“理解”。“了解”指在脑海中留下初步印象的知识,“熟悉”指在脑海中需要记忆的知识,“理解”指能灵活运用的知识。

本课程建议课时为72学时,学分为4分。

2、课程目标

学生通过“保险从业准备”、“人身保险规划”、“保险合同业务处理”、“人寿保险经营”等十大工作项目的任务引领型活动,掌握保险与风险、保险原则、保险合同、保险产品以及保险经营流程等保险业务与管理的基本理论知识,初步具备保险从业的操作技能与基本职业素养,能够在承担保险业务销售和服务等环节的工作任务中,遵守《保险法》、《合同法》及保险监管部门规章、行业自律组织规范等法律规章;以诚守信,以信守约,避免为了自己的利益对客户进行误导,对公司进行欺骗;勤勉尽责,忠诚服务,不超越客户和公司授权,正确处理执业中的利益冲突;开拓创新,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同时要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做到专业胜任,爱岗敬业;与客户交往时文明礼貌,善于沟通;与同事合作时团结互助,公平竞争。形成以下的职业能力和素养,为今后职业能力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能熟练掌握各项具体的保险种类的业务操作;

●能敏锐地捕捉目标市场上的潜在目标;

●能清楚明白地说明保险产品和保险条款;

●能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设计不同的保单;

●能进行基本的风险评估;

●能熟练运用保险原理和原则进行保险案例分析;

●能掌握日常售后服务的技巧。

4、实施建议

4.1 教材编写

4.1.1必须依据本课程标准编写教材,教材要充分体现项目课程设计思想,以项目为载体实施教学。

4.1.2教材应将本专业职业活动,分解成“保险从业准备”、“人身保险合同业务处理”、“人身保险规划”、“人寿保险经营”等十一大工作项目,按完成工作项目的需要和操作流程,结合职业技能证书考证组织教材内容。要通过各险种保险展业、核保承保、核赔理赔等程序的运行,引入必须的理论知识,增加实践实操内容,强调理论在实践过程中的应用。

4.1.3教材内容应体现先进性、通用性、实用性,避免把职业能力简单理解为单纯的技能操作,同时要将保险领域的发展趋势及实际业务操作中的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及时纳入教材,使教材更贴近本专业的发展和实际需要。

4.1.4教材应以学生为本,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并配备详实的案例和流程图,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加深学生对业务认识和理解。教材表达必须精炼、准确、科学。

4.1.5教材中的活动设计的内容要具体,并具有可操作性。

4.2教学建议

4.2.1在教学过程中,应立足于加强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采用项目教学,以工作任务引领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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