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案例分析》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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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杀害”的妻子张 在玉与女儿相对无语
佘祥林在医院展示他的断 指,自述狱中曾遭刑讯逼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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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
•如果有严格的侦查控制程序,就不会发生冤案。在 侦查讯问开始时,佘祥林的律师就能和佘祥林见面 并监督讯问,那么刑讯逼供就可能被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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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普森案,但在同样信奉“疑罪 从无”的中国,佘祥林却被判处 15年有期徒刑的,在狱中度过了11
个春秋。而佘祥林的母亲杨五香 因为替儿子上诉,曾被非法关押 了几个月,出来后不久就去世了 。一生当中最美好的时光已经一 去不复返了,而且现在已经是疾 病缠身,体力劳动也干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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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法院宣判辛普森谋杀罪不 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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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祥林“杀妻”案
•1994年1月20日,湖北省京山县佘祥林的 妻子张在玉突然失踪,张在玉亲属怀疑其被佘祥 林所杀。4月11日在当地一水塘发现一具无名 女尸,经张在玉亲属辨认,这具女尸符合张在玉 的体貌特征,公安机关遂立案侦查。1994年 10月13日,湖北省荆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 被告人佘祥林死刑。佘祥林不服提出上诉,湖北 高级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 重审。1995年5月15日,荆州地区检察分院将此案 退回补充侦查,1996年2月7日,京山县检察院补充 侦查后再次向荆州声区检察分院移送起诉,后再 次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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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由于此案中证据方面存在
重重疑点与不足,致使陪审团及 法官对整个案件的证据和证人证 言产生怀疑,尤其在主要证人福 尔曼存在侮辱黑人、证词颠倒含 糊、在无搜查证情况下非法入侵 辛普森房屋的情况下,陪审团及 法官认为证人证词、证据有多处 疑点,不足以采信,案的审理一 波三折,经历了长达9个月的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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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疑点: 在辛普森案中,由于检方证据全都是
间接证据,因此,辩方律师对这些“旁证”进行严格鉴 别和审核,是这场官司中极为重要的一环。令人失望的 是,检方呈庭的证据破绽百出,难以自圆其说,使辩方 能够以比较充足的证据向陪审团证明辛普森未必就是杀 人凶手。
比如说:①在辛普森案中,检方呈庭的间接证据之一是在 杀人现场发现了被告人的血迹,可是,由于温纳特警长身 携辛普森的血样在凶杀案现场遛哒了三个小时之久,致使 这一间接证据的可信度大打折扣
②检方呈庭的重要证据之一是血迹化验和DNA检验结果。 刑事专家一致同意,血迹化验和DNA检验的结果不会撒谎 ,但是,如果血迹受到污染、不当处理、草率采集或有人 故意栽赃,那么它的可信度则大打折扣。在辛普森案中, 这些毛病全都存在等的多项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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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疑点:
•①被告人的交代前后矛盾,时供时翻,间接证据无 法形成证据链,不足以定案;
•②被告人供述杀妻的方式多达四五种,仅择其一种 认定没有依据;
•③仅凭被告人的口供认定凶器是石头,依据不足;
•④张在玉换下的衣物去向不明;
•⑤定罪量刑的重要依据提审笔录,经向该案侦察员 了解与事实不符。因此,并不排除“死者”出走的可 能性。
对法律Hale Waihona Puke Baidu度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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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曾说,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司法及
法治的终极关怀是尊重人、保护人、实现人的价值 。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法律制度及政法机关曾被 简单地视为“刀把子”、“枪杆子”,是冷冰冰的 工具。步入法治社会,如果不及时纠正这样的理念 ,必将使司法实践陷于“重打击、轻保护”的怪圈 。下面就让我们从以下两个中外案例的对比中来思 考中国司法是否已陷入这样一个怪圈。
•⑥据佘祥林本人叙述,他所指认的案发地点、抛尸 地点、杀人工具等都是在警方已经连续对其实施殴打 10天之后,精神恍惚、饥饿难耐、身体疲惫的情况下, 一心只想快点休息而在警方诱供、逼迫下随意指认的, 根本不足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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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祥林杀妻案中的疑点远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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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析 案后思考 总结与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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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普森杀妻案
妮可与辛普森
辛普森、妮可和戈德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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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普森杀妻案
•具体案情:一九九四年六月十二日深夜,人们在洛杉矶西部一豪
华住宅区一住宅门前发现两具血淋淋的尸体。女死者后来证实是妮克·布 朗·辛普森,而她身后是餐馆的应侍生郎·高曼。两人浑身血痕,而且被 利器割断喉咙而死。死亡时间是晚上十点多。案发后凌晨,四名警察部侦 探来到死者前夫即著名的 黑人美式足球(橄榄球)明星辛普森住所,在门 外发现其白色的不朗哥型号汽车染有血迹,车道上也发现血迹。按铃无人 回应,侦探爬墙而入,其中一个侦探福尔曼在后园找到一只染有血迹的手 套和其它证据。之后,辛普森在芝加哥酒店接到警方通知前妻死讯,清早 赶回加州。回来辛普森在律师极力反对下单独接受了警察一小时的问话。 当时警察发现辛普森受伤。他解释说,接到前妻死讯过于激动打破镜子而 受伤的。警察经过几天调查后,决定将辛普森列为主要疑犯准备逮捕。六 月十七日,辛普森的律师准备陪同辛普森回警察局时,发现本来在楼上休 息的辛普森已不知去向。随后全国观众在电视上看见了难忘的镜头:天上 直升机队,地上巡逻车队全面出动,几小时终于发现辛普森的白色小车。 几十辆警车在洛杉矶公路上展开飞车追逐。最后辛普森被逮捕。
•如果犯罪嫌疑人有保持沉默的权利就不会发生冤案。 嫌疑人面对讯问可以不回答,是国际司法准则的最低 要求。在佘案中,重要的定罪依据是佘祥林的口供。 刑诉法规定“犯罪嫌疑人有义务如实回答警方的问 题”。规定这个“义务”的同时,也隐含了这样的内 容:“如果你不配合,可能就会遭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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