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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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给出下述信号博弈的纯策略完美贝叶斯均衡

左边信息集,参与者2期

望值

22()[][1]21,()0

1

2102

1

2102

1

11*0.1

0*0.1

1:,,1,0221*0.10*0.90*0.11*0.91

1

2:,22

1

1

3:,22

1

1

4:,22

E F E D case v v case v case v case v μμμμμμμμμμμμ=--=-=-≥⇔≥-<⇔<≥≥====++≥<<≥<<

1

2102μμ-≥⇔≥,这时F 是上策(占优策略)

1

0212μμ>-⇔<,这时D 是上策(占优策略)

右边信息集,参与者2期望值22()[][1]21,()0E F v v v E D =--=-=

12102v v -≥⇔≥

,这时F 是上策(占优策略) 1

0212v v >-⇔<,这时D 是上策(占优策略)

我们现在讨论(1)1

2μ≥,1

2v ≥,这时F 是上策(占优策略)

1,0v μ==,不存在PBE

0.1*1

10.1*10.9*0μ==+

我们现在讨论(2)1

2μ≥,1

2v <这时D 是上策(占优策略)

0.1*1

0.10.1*10.9*1v ==+

存在PBE ,BB ,FD ,1

2μ≥

,0.1v = 我们现在讨论(3)1

2μ<,12

v ≥这时D 是上策(占优策略) 存在PBE ,QQ ,FD ,0.1μ=,1

2v ≥

我们现在讨论(4)1

2μ<,12v <这时D 是上策(占优策略)

不存在PBE

有两个BNE:QQ,DF及BB,FD;合理BNE is BB,FD

产权博弈

http://www.economics.utoronto.ca/osborne/cgt/index.html 下面讨论两个“产权博弈”案例,其中第二个案例也许要求读者有较深的博弈论训练。这两个博弈案例的目的是要说明:局部均衡的产权分析在理论上是不彻底的,从而在应用上会导致一些荒唐的政策建议。我并没有提出严格的“一般均衡”的产权分析框架,希望与读者一同讨论,最终可以建立这么一个框架。

一个人,当他欲望着去攫取某种物质手段时,他必定是知道了:(1)他的目的是什么(2)为了达到他的目的,他需要什么样的手段。于是在他的知识结构中,我们知道至少应当具备了这两类知识:(甲)什么东西可以让他感到幸福以及多大程度上的幸福。

这一类知识纯粹是通过他的主观感受积累起来的、技术性的知识。说是“技术性的,因为只涉及他对自然力的关系。(乙)为了生产,转运,和消费那些可以用来达到目的的“手段”,他必须付出多大的成本。“成本”作为价值概念是主观感受中的成本。但是当他计算所“必须”付出的成本时,他处理的是社会关系。例如在完全竞争的市场上购买单位物品,他必须付出的不一定是他主观上愿意付出的价值,而是竞争价格(与主观价值相比相差一个所谓“消费者剩余”)。这两类知识都包含在他的个人知识传统中。第一类叫做技术性知识,第二类叫做制度性知识。

知道了某种物质手段技术上的用处以后,理性的人不一定去攫取这个物质手段。他必须计算攫取时所付的代价和攫取到的手段对他而言的价值。他的计算和最后行动方案取决于他的个人知识传统所提供的技术性知识以及制度性知识。

在博弈论中,参与博弈的人的知识结构(狭隘地在博弈论中叫做“信息结构”),如果是不对称的,则通常可以给每个人赋予一个关于“类型(types)”的概率分布,从而可以把信息不完全博弈(games of incomplete information)转换成为信息不完备博弈(games of imperfect information)。在下面的两个例子中,我将说明,对产权关系演变的研究可以转化成在给定时刻(从而给定个人知识传统)对一次性产权博弈的贝叶斯均衡点的研究。

案例一、“过分挑剔”问题(The Over-Choosing Problem)

巴塞尔(1985年)在一个脚注里提到过一个交易费用的例子:一个人来买草霉,当他有挑选的权利时,他会尽量从卖主已经挑选过的好的草霉里挑选更好的。巴塞尔没有进一步分析这里的交易费用问题。

我希望用一个简单的博弈模型完成这一分析。

首先应当注意的是,卖草霉的人没有把草霉一个一个地标上价格(依照“边际定价原则)是因为那样做的成本太高。当他简单地将草霉一堆一堆地标价时(单位重量的价格),他对草霉的分类是比较粗糙的。同时,在竞争的市场中,他对每一堆草霉的标价应当符合那堆草霉的平均质量,通常的做法是平均单位成本加上平均单位利润。于是如果允许挑选(意味着在挑选过程中损坏的草霉完全由卖方负担),草霉的买者会继续挑选直到挑选的边际效用等于边际成本时为止考虑到买主继续挑选所造成的损失,卖主的理性行为应当是把“平均定价原则”实行到这样的程度,即卖主对每一堆草霉做更细致分类所花费的时间的机会成本恰好等于那个更细致的分类能够减少的在买主挑选过程中所造成的损失。

巴塞尔对“交易费用”概念的理解是通过他的所谓“公共领域(public domain)”来表达的。

在这个例子里,当交易双方的筛选没有达到均衡时,“公共领域”就是卖主不愿意继续挑选而买主愿意继续挑选的那个“领域”。在公共领域内,经济物品的价值是共享的,取决于谁愿意付出多大的代价去攫取。“没有绝对排他的私有产权”,这是巴塞尔(1989年)那本书对产权理论分析所做的贡献之一。

任何一个契约留有一些“公共领域”,原因在于信息费用使得不可能依照“边际定价原则”去规定每一单位物品的价格。所谓“交易费用正是发生在巴塞尔的这个公共领域内的资源利用无效率。‘

在这个例子里,如果那个买主的时间具有非常高的机会成本(例如他的工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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