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开展重大项目争取工作的通知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2021年重大项目推进计划的通知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2021年重大项
目推进计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1.03.15
•【字号】荆政办发〔2021〕14号
•【施行日期】2021.03.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2021年重大项目推进
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大柴湖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荆门市2021年重大项目推进计划》予以印发。
各地、各部门要坚持把项目建设作为首要任务和“一把手”工程,建立重大项目推进计划年度目标责任制,做到项目方案化、方案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时限化。
要加强包联领导、项目秘书、驻点秘书“三级包联服务”,实行责任单位现场调度、市级包联领导协调调度、领导小组集中调度制度,分层分级协调解决项目建设面临的各类困难和问题。
要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土地跟着项目走、资源跟着项目走”的要求,强化项目建设要素保障,确保项目按计划节点顺利推进,为荆门实施好“一二三四五”发展计划提供有力支撑。
附件:荆门市2021年重大项目推进计划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5日荆门市2021年重大项目推进计划.xls。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十三五”100个重大项目推进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十三五”100个重大
项目推进路线图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荆政办发[2016]40号
【发布部门】荆门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8.20
【实施日期】2016.08.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十三五”100个重大项目推进路线图的通知
(荆政办发〔2016〕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大柴湖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荆门市“十三五”100个重大项目推进路线图》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强化领导,建立完善项目推进和协调督办工作机制,实行路线图管理,明确完成时间和责任人。
对前期推进的重大项目,要成立项目前期工作专班,按照路线图确定的时间节点,实行并联审批、交叉审批,压缩前期工作时间;对在建重大项目,要成立项目建设指挥部,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各类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
施。
要加强督办,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市发改委要每月深入项目建设现场巡查并收集问
题,通报项目建设进展和问题解决情况,促进项目早开工、快建设。
要严格考核,将项目建设推进情况纳入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考核和履职尽责考核的重要内容,年底考核结账。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20日
附件:
荆门市“十三五”100个重大项目推进路线图 单位:亿元。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手册的通知-荆政办发〔2017〕6号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手册的通知正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手册的通知荆政办发〔2017〕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大柴湖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为构建市政府重点工作抓落实的长效机制,切实提升政府系统执行力和运行效能,市政府决定编制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手册。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基本要求抓落实是政府的首要职责,抓落实的能力是政府的首要能力。
当前,荆门正处于爬坡过坎、换道超越的战略机遇期,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全市政府系统只有大力弘扬务实重行的作风,敢为、善为、有为,切实形成重实干、办实事、求实效的良好氛围,才能把握新机遇、应对新挑战、推动新发展。
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政治责任,科学编制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手册,对重点工作进行分解立项、实时跟进、动态跟踪,将实施过程纳入全程监管、落实结果纳入考评问效,构建定责、履责、督责、追责一体化的落实体系,打造决策、执行、监督、考评、奖惩一体化的落实链条,促进工作落实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工作任务编制落实手册是以落实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为核心、以构建责任体系为抓手、以提升行政效能为落脚点的重要举措。
通过编制落实手册,建立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监管清单,明确部门履职尽责范围,理顺职责关系,明晰权力和责任边界,构建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协调运转、落实有力的运行机制。
(一)明确内容。
落实手册的内容包括:省委、省政府对荆门的“考核点”,主要是全市主要经济指标考核任务、党政领导班子考核涉及政府工作指标;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攻点”,主要是“十三五规划”、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事项、重大会议部署的事项及补齐短板的重要事项等;各部门工作的“特色点”,主要是立足本部门实际,总体工作争进位、单项工作争先进、特色工作树品牌等;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主要是市政府民生实事、重大民生工程建设等;改革创新的“聚焦点”,主要是供给侧改革和“放管服”等关键领域的改革项目等。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精准发力补短板三年十大重点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精准发力补短板三年十大重点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8.06•【字号】荆政办文〔2017〕31号•【施行日期】2017.08.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印发荆门市精准发力补短板三年十大重点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荆政办文〔2017〕3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大柴湖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荆门市精准发力补短板三年十大重点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8月6日荆门市精准发力补短板三年十大重点工程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批转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大补短板工作力度的通知》(国发〔2016〕84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精准发力补短板三年十大重点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7〕41号)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切实抓好精准发力补短板三年十大重点工程,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按照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以“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的重点任务为主攻方向,着力在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大补短板工作力度。
到2019年末,通过补齐短板、扩大有效供给、增加和激活有效需求,实现城乡区域差距明显缩小、产业层次不断提升、经济发展质量显著提高,为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加快建设江汉平原中心城市、湖北新兴增长极、全国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重要支撑。
二、实施内容(一)脱贫攻坚工程。
1.扎实推进易地扶贫搬迁。
精准识别搬迁对象,严格执行各项扶贫搬迁政策,切实把握搬迁进度,推动产业配套等后扶措施落地,确保搬迁一户、稳定一户、脱贫一户。
2017年至2019年,全市完成6217户、15924人的易地扶贫搬迁任务,搬迁人口实现脱贫。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省发展改革委来荆现场办公会研究重大事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省发展改革委来荆现场办公会研究重大事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荆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1.18•【字号】荆政办发[2009]81号•【施行日期】2009.1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省发展改革委来荆现场办公会研究重大事项工作方案的通知(荆政办发〔2009〕8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荆门经济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关于落实省发展改革委来荆现场办公会研究重大事项的工作方案》已经市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九年十一月十八日关于落实省发展改革委来荆现场办公会研究重大事项的工作方案9月9日,省发展改革委就当前经济形势和重大项目建设问题来我市现场办公,在深入座谈交流和反复衔接沟通的基础上,形成了省发展改革委专题会议纪要(15号)。
为把会议纪要达成共识的具体事项落到实处,现制定落实工作方案。
除明确要求纳入国家、省“十二五”规划的项目外,其余项目原则上要求在今明两年内取得实质性进展。
各牵头单位依照本方案迅速制定配套实施细则。
一、农林水项目1、汉江流域荆门段(包括竹皮河流域、长湖流域、王林港流域、杨树港流域)综合开发项目。
市政府研究室负责流域的前期研究工作;市发改委负责流域综合开发总体规划的编制,积极争取纳入全省“十二五”发展总体规划;市水利局负责河道及相关水利工程的规划编制和申报;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土地平整、滩头整治等项目规划的编制和申报;市环保局负责污染治理等项目规划的编制和申报;市旅游局负责流域旅游项目规划的编制和申报;市农业局负责流域内农业产业化项目规划的编制和申报;市林业局负责流域内林业生态环境建设项目规划的编制和申报;市交通局负责流域内交通项目规划的编制和申报;市财政局负责流域内农业综合开发财政系统项目规划的编制和申报;市建委负责流域内城市建设项目规划的编制和申报;市经委负责流域内先进制造业项目规划的编制和申报;各县市区负责本区域汉江流域的总体规划编制。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荆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2.05•【字号】荆政办发[2008]7号•【施行日期】2008.0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荆政办发[2008]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荆门经济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是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荆门崛起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重大。
刚刚闭幕的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讨论通过了《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了我市2008年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意见,现将《政府工作报告》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予以分解,请各地、各部门认真研究,迅速行动,制定措施,狠抓落实,确保顺利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为奋力加快荆门崛起做出贡献。
二○○八年二月五日《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4%。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24%。
(责任单位:市经委)3、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4.4%。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委)4、化学需氧量排放下降5.4%,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2%。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6%。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6、外贸出口总额增长15%,直接利用外资增长12%。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7、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6%。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8%。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农办、市农业局)9、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
(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10、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4‰以内。
(责任单位: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11、物价涨幅控制在4.5%以内。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市级政府投资工程项目集中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市级政府投资工程项目集中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3.13•【字号】荆政办发〔2024〕10号•【施行日期】2024.03.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市级政府投资工程项目集中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市政府有关部门:《荆门市市级政府投资工程项目集中建设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3月13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章项目实施管理第四章附则荆门市市级政府投资工程项目集中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市级政府投资工程项目集中建设活动,提高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防范建设风险,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非经营性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实施“代建制”的通知》(鄂政发〔2009〕5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级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是指列入市本级年度政府投资计划,并使用市级财政公共预算安排的资金、市级财政基金预算安排资金、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资金、市政府依法举债取得的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政府性建设资金等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的新建、改建、扩建等项目(不含未达到必须招标标准的工程项目)。
主要包括以下领域的项目:(一)市政道路、桥隧、地下通道、地下管廊、交通运输及配套工程等基础设施项目;(二)公园广场、河道整治、污水处理、生态修复等生态环境项目;(三)城市供水、城市照明、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项目;(四)科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人民防空、行政管理等公共建筑项目;(五)其他政府投资项目。
水利、交通、铁路、通信、民航等行业的政府投资工程是否实施集中建设,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重点产业推进实施方案的通知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重点产业推进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荆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11.08•【字号】荆政办发[2013]52号•【施行日期】2013.1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重点产业推进实施方案的通知(荆政办发[2013]5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市政府各部门:《荆门市重点产业推进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11月8日荆门市重点产业推进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两计划一工程”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2〕88号)、《关于推进装备制造等六个重点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鄂政发〔2013〕15号)、《关于加快推进冶金等四个优势传统产业调整改造转型升级的意见》(鄂政发〔2013〕29号)等文件精神,推进我市重点产业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按照省政府“两计划一工程”和市委、市政府“缩差领跑”要求,立足荆门产业基础,围绕“中国农谷”、“柴胡振兴发展”两大省级战略实施和“四个荆门”建设,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转型升级为方向,以发展壮大重点产业集群为重点,以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为支撑,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综合竞争力为核心,提速发展化工、农产品加工两大千亿产业,大力提升建材、轻纺、机电三大传统支柱产业,加快培育以循环经济、通用航空为主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构建优势突出、聚集发展、竞争力强、带动面广的现代产业体系,为全市经济跨越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到2015年,力争化工、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分别达到1200亿元;建材、轻纺、机电等产业产值分别达到500亿元;循环经济、通用航空等新兴产业产值突破300亿元。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一)加快发展两大千亿产业。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高质量推动荆门市2019—2020年重大项目建设的通知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高质量推动荆门市2019—2020年重大项目建设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3.18•【字号】荆政办发〔2019〕4号•【施行日期】2019.03.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建设正文关于高质量推动荆门市2019—2020年重大项目建设的通知荆政办发〔2019〕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大柴湖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为高质量推动2019—2020年重大项目建设,进一步发挥重大项目对稳增长、稳投资、稳预期的支撑作用,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推动2019—2020年重大项目谋划建设工作的通知》(鄂政办电〔2019〕8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19—2020年重大项目推进计划的通知》(鄂发改投资〔2019〕22号)有关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强化责任落实。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把项目建设作为“第一位的任务”和“一把手”工程,强化工作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2019年新建项目尽快开工建设、续建项目早日竣工达效,2020年拟开工项目完成前期工作。
各项目建设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项目建设主体责任,坚持靠前服务,加大现场协调服务力度,主要领导每月、分管领导每周至少研究协调一次项目建设问题,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市直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主动服务,密切配合,着力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堵点、难点问题,指导、督促各地加快推进项目前期,规范项目建设管理。
二、狠抓招商引资项目实施。
实行招商引资亿元以上项目“一月一移交”制度,每月25日为移交期。
市招商局要认真梳理招商引资项目,每月将签订正式投资合同并登记注册的项目移交至市行政审批局,每季度对各地“四率”情况(注册率、开工率、资金到位率、投产率)进行通报;市行政审批局要加快推进签约项目前期工作,定期将已完成施工图审查等前期手续的项目移交至市发改委;市发改委要督促项目责任单位做好征地拆迁、“三杆”迁移、“三通一平”等开工前准备工作,确保招商引资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荆政办发[2006]10号【发布部门】荆门市政府【发布日期】2006.03.15【实施日期】2006.03.1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荆政办发[2006]1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市政府各部门:今年是“十一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重大。
刚刚闭幕的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讨论通过了《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了我市“十一五”规划和今年的工作目标任务。
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意见,现将“十一五”规划和《政府工作报告》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予以分解,请各地、各部门认真研究,迅速行动,制定措施,狠抓落实,确保顺利完成今年的各项目标任务,为我市“十一五”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附件:“十一五”规划和2006年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解二○○六年三月十五日“十一五”规划和2006年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解一、“十一五”时期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一)主要发展目标1、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以上,一、二、三产业分别增长3.5%、13.5%和11%;(督办领导:张达华,协调人:文云年,承办部门:市发改委,联络科室:秘书四科)2、地域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1.5%;(督办领导:张达华,协调人:文云年,承办部门:市财政局,联络科室:秘书四科)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1%;(督办领导:张达华,协调人:文云年,承办部门:市发改委,联络科室:秘书四科)4、外贸出口年均增长20%,累计吸收外商投资6亿美元以上;(督办领导:孙成海,协调人:高福斌,承办部门:市商务局,联络科室:秘书五科)5、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比“十五”末下降20%;(督办领导:甄建桥,协调人:刘进华,承办部门:市经委,联络科室:秘书二科)6、城市化水平达到45.5%,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达54平方公里、人口达50万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11.7平方米;(督办领导:汪联舫,协调人:肖官锋,承办部门:市建委,联络科室:秘书五科)7、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8%以上;(督办领导:刘春华,协调人:张重阳,承办部门:市林业局,联络科室:秘书三科)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6%。
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重大项目建设着力扩大有效投资的通知
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重大项目建设着力扩大有效投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荆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5.15•【字号】荆政发〔2020〕1号•【施行日期】2020.05.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固定资产投资正文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重大项目建设着力扩大有效投资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大柴湖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着力扩大有效投资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20〕8号)精神,千方百计抢时间、抢机遇、抢要素,优服务、优管理、优环境,全力以赴推动重点项目早落地、快建设、速见效,充分发挥项目投资在全市高质量发展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现就加快重大项目建设,着力扩大有效投资通知如下:一、狠抓项目谋划争取(一)坚持“上接天线”谋项目。
针对疫情以来我市暴露的短板问题,精准对接国家、省系列支持政策,按照中央及省预算内投资、中央特别国债、政府专项债券的支持范围和申报要求,聚焦交通基础设施、公共卫生与防疫基础设施、以城市为主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基础设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医废危废和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等短板弱项谋划项目,按可准入、可落地、可申报、可持续的“四可”要求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并同步推送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和省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填报平台。
(二)坚持规划引领谋项目。
围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的要求,聚焦科技创新、新型基础设施、关键产业发展、传统基础设施、生态文明建设、社会民生、国家安全保障、行业领域发展前沿、新经济等重点领域,突出总量目标、重大项目、项目质量“三大原则”,体现政策引领、规划引领、激励引领“三大引领”,覆盖三次产业,开展“十四五”重大项目新一轮谋划,进一步充实“十四五”项目库和重大项目“三库”,建立三年滚动建设项目库。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2022年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投资、重点项目建设及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2022年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投资、重点项目建设及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2.14•【字号】荆政办发〔2022〕9号•【施行日期】2022.0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2022年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投资、重点项目建设及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荆政办发〔2022〕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大柴湖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荆门市2022年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投资、重点项目建设及前期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2月14日荆门市2022年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投资、重点项目建设及前期工作计划为加快我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打造现代综合立体交通运输体系,不断提升交通运输保障能力,结合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2022年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投资计划2022年,全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47个,计划投资40.5亿元,同比增长12.5%。
按行业分,高速公路项目1个,计划投资1.5亿元;国省干线公路项目17个,计划投资26.7亿元;“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18个,计划投资6.7亿元;水运项目7个,计划投资0.5亿元;物流站场项目3个,计划投资3.1亿元;城市更新项目1个,计划投资2亿元。
按辖区分,沙洋县7个,计划投资9.1亿元;钟祥市20个,计划投资14.1亿元;京山市7个,计划投资6.4亿元;东宝区3个,计划投资1.7亿元;荆门高新区·掇刀区3个,计划投资8100万元;漳河新区2个,计划投资2.5亿元;屈家岭管理区1个,计划投资2200万元;市级项目4个,计划投资5.7亿元。
按性质分,续建项目19个,计划投资24.3亿元;新建项目28个,计划投资16.2亿元。
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荆门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
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荆门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荆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7.13•【字号】荆政发〔2022〕10号•【施行日期】2022.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荆门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大柴湖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荆门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已经2022年7月4日市十届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
荆门市人民政府2022年7月13日荆门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决策草案的形成第一节决策启动第二节公众参与第三节专家论证第四节风险评估第三章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第一节合法性审查第二节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第四章决策执行和调整第五章责任追究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明确决策责任,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和调整程序,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以下简称决策事项)包括:(一)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二)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三)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及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四)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五)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对本条第一款规定事项的决策程序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政府立法决策以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不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市政府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把党的领导贯彻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荆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荆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8.20•【字号】荆政办函〔2021〕28号•【施行日期】2021.08.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荆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荆政办函〔2021〕2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大柴湖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2021年荆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8月20日2021年荆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湖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3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21年荆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如下:一、聚焦年度重点工作深化政务公开(一)做好各类规划主动公开。
要在本级人民政府网站和部门网站以专题或专栏形式主动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并同步公开规划解读材料。
11月底前,做好历史规划(设计)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并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展示。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二)做好市场监管执法信息公开。
以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着力点,及时公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落实情况,同步到本级政府门户网站。
深入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及时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
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审批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三)做好财政信息公开。
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荆门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荆政发[2005]31号
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荆门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荆门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荆政发[2005]3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市政府各部门:《荆门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已于2005年12月5日市六届人民政府第8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荆门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投资体制改革,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立健全科学、民主、高效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和组织实施程序,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利用下列资金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一)财政安排的建设资金(含专项资金,转让、出售、拍卖国有资产及其经营权所得的国有资产权益收入,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二)政府融资以及利用国债的资金;(三)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款、赠款;(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政府性资金。
第三条政府投资可分别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和贷款贴息等方式,主要用于以下领域的项目:(一)城市公共安全设施;(二)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设施;(三)本级政权基础设施;(四)教育、科技、文体、卫生、民族等社会事业和水利、农业、林业、城建、交通等基础设施;(五)重大产业结构调整优化项目和高新技术产业领域项目。
上述投资项目中,有合理回报和一定投资回收能力的,应积极创造条件,利用特许经营、投资补助等多种形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争取财政竞争性分配资金工作的通知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争取财政竞争性分配资金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荆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6.07•【字号】荆政办发[2014]32号•【施行日期】2014.06.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争取财政竞争性分配资金工作的通知(荆政办发[2014]3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大柴湖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财政部分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政办发[2014]22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争取财政竞争性分配资金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资金范围和分配形式实行竞争性分配的专项资金是指资金分配结果具有可选择性、不固定使用对象的财政专项资金,主要包括:分配对象为企业、科研院所等市场化程度较高的专项资金;分配对象为市县政府的专项资金;由国家立项、省级配套的专项资金。
资金分配主要采取以下形式:(一)公开招投标、专家评审。
主要适用于分配对象为市县政府、企业、科研院所等市场化程度较高的专项资金。
工作流程:省级主管部门编报绩效总目标→建立滚动项目库→拟定实施方案→发布招投标公告→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公示→省财政拨付资金。
(二)绩效目标考核、因素计算。
主要适用于分配对象为市县政府的以奖代补、激励性转移支付资金。
工作流程:省级主管部门编报绩效总目标→拟定实施方案→组织实施绩效目标考核→评审结果公示→省财政拨付资金。
二、做好项目申报工作(一)开展业务培训。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办法及年度实施方案,邀请省、市有关专家,围绕产业政策、发展规划、项目策划、文本编制、申报程序等方面开展业务培训,并组织各地、各部门间开展经验交流,提升项目申报水平。
(二)建立项目储备库。
市发改委会同各部门根据中央、省、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结合部门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领域,建立全市及部门具有针对性的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库,实施项目准入和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项目策划专班的通知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项目策划专班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5.22•【字号】荆政办发〔2015〕19号•【施行日期】2015.05.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项目策划专班的通知荆政办发〔2015〕19号东宝区、掇刀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荆门高新区,市政府有关部门:为积极策划城建重大项目和工业经济项目,力争一批项目纳入国家或省“十三五”建设规划,市政府决定成立中心城区城建重大项目策划专班和工业经济项目策划专班。
现就专班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一、中心城区城建重大项目策划专班组长:蒋星华副市长副组长:秦少华市政府副秘书长杨剑市住建委主任崔宏国市城乡规划局局长成员:罗功民市发改委副主任双晖市住建委副主任邓士龙市财政局副局长黄祥清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张蕾市水务局党组成员、市安饮办主任罗烈勋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张鹏市城管局副局长周年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副总经理袁志军荆门供电公司副总经理周文兵东宝区政府副区长陈泽云掇刀区政府副区长陈嗣春漳河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黄勇荆门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策划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委,负责专班日常工作,杨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业经济项目策划专班组长:张尚贵副市长副组长:王华忠市政府副秘书长宁官松市经信委主任周俊杰市商务局局长成员:朱毅市柴湖办常务副主任李锏市发改委副主任王鸿市财政局工会主席刘厚安市环保局副局长向军市安监局副局长杨维元市国资委副主任策划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负责专班日常工作,宁官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固定资产投资和重大项目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固定资产投资和重大项目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荆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1.15•【字号】荆政办发[2010]3号•【施行日期】2010.0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固定资产投资和重大项目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荆政办发[2010]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荆门经济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荆门市固定资产投资和重大项目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O年一月十五日荆门市固定资产投资和重大项目考核办法(试行)为切实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和重大项目工作,保持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市政府决定对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储备项目情况进行考核,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列入市重点项目计划项目、总投资在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储备项目。
二、考核对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荆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主管部门。
三、考核原则(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二)坚持平时检查与年终考评相结合;(三)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定量为主。
四、考核方法采取百分制计分法,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市重点建设项目、重点前期推进项目、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和储备项目分别进行考核。
五、考核内容及评分办法(一)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以市统计局年报数据为准,按照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幅(60分)、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量(40分)两项内容进行考核,总分值100分。
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幅,目标分值60分。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幅以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平均增幅为基准,按以下公式计算得分:被考评单位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幅÷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幅×60。
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量,目标分值40分。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项目建设百日大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荆政办发[2013]19号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项目建设百日大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项目建设百日大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荆政办发[2013]1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市政府各部门:《全市项目建设百日大会战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5月23日全市项目建设百日大会战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省委、市委关于“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的总体部署,强力推进全市“项目建设年”活动,不断掀起“大抓项目、抓大项目”的热潮,全面推动重大项目建设,确保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年度目标顺利实现,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013年5月开始,集中五个月时间,在全市开展项目建设百日大会战。
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一)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5%以上,完成投资770亿元以上,占年计划的80%以上。
(二)省、市重点调度项目开工率达到90%以上,完成年计划投资80%以上,其中市重点调度项目完成投资100亿元以上,省重点调度项目完成投资100亿元以上。
(三)全市新签约亿元以上项目85个以上,协议投资额1100亿元,新开工建设亿元以上项目120个以上,新建成投产亿元以上项目60个以上,新储备亿元以上项目300个以上。
(四)“30个上领导、300个下基层”项目全面推进,市领导包联项目完成年度投资计划80%以上,完成投资90亿元,前期项目推进有明显进展。
(五)全市储备项目总投资规模达到13500亿元以上,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完成全年储备项目任务。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荆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7.05•【字号】荆政办发[2006]34号•【施行日期】2006.07.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荆政办发[2006]3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市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切实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加快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项目前期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统一认识,增强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项目前期工作,是加大投资力度、推进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调整投资结构、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要途径,是提高投资效益、推进投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关键环节。
从我市目前在建项目和"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中各地上报的储备项目看,存在着在建项目投资规模偏小、储备项目总量不足、结构不优、前期工作深度不够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我市"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
各地、各部门必须站在加快发展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项目建设对我市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切实增强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项目建设作为推动经济快速发展的主要抓手,摆在突出位置,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牵头部门负责抓、职能部门配合抓、上下联动一起抓,努力形成全市"一盘棋"抓项目、促投资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领导,突出重点,扎实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一)成立项目前期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
市成立项目前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具体负责指导全市项目前期工作。
各地、各经济主管部门项目前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本行业的项目前期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大中型企业要成立项目前期工作专班,确定1名分管领导主抓,确定数名专项工作人员具体抓,明确职责,强化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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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开展重大项目争取工作的通
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荆政办发[2013]22号
【发布部门】荆门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5.31
【实施日期】2013.05.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开展重大项目争取工作的通知
(荆政办发[2013]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市政府各部门:为积极争取中央、省项目和资金支持,加快推进“中国农谷”和“四个荆门”建设,现就进一步做好重大项目争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
确保一批重大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确保争取上级投资实现“两个高于”,即确保中央、省下达我市投资计划总量高于上年实际到位额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市重大项目争取工作领导小组,市长任组长,副市长任副组长,切实加强全市重大项目争取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成立工作专班,
建立工作台账,强化工作举措,全力做好重大项目争取工作。
三、强化主体责任。
各地、各相关部门是重大项目争取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亲自管;要开通重大项目服务“绿色通道”,精减审批环节,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实效,对涉及多部门、跨地区的综合性项目,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整体推进。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要加强信息收集,及时通报国家投资政策和工作动向,并对各地、各相关部门进行业务指导,积极协调解决重大项目争取过程中出现的各类困难和问题。
四、强化督办考核。
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市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要对加强重大项目争取工作的跟踪督办,一月一汇总,一季一通报,年底结硬账。
附件:2013年争取重大项目分工表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31日 2013年争取重大项目分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