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石基坑爆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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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石基坑爆破方案
岩石基坑的开挖施工,主要指基础面的开挖和基坑的开挖。因为1#泵站基础全部坐落在岩石上,所以岩石基坑的开挖必须采用凿岩爆破的手段来完成,从本工程的设计来看,基坑爆破的体积并不是很大。所以通常采用浅孔爆破的方法。对孔深不超过2.0 米的爆破,可统称为浅孔爆破。浅孔爆破的特点是,一次爆破的深度,机械凿岩一般孔深为1.5-2.0 米,人工凿岩一般孔深为1.0-1.3 米.如凿孔太浅装药量少,爆破效果太差。基础采用人工机械分层爆破松动。配备350型进三角锤机破碎后,挖掘机倒运,装机外运。
一、基础面的爆破
由于基础施工面,并不是理想的施工面。基础面面积为984.258,平均绝对高程为1607.55m。有一部分基础高低差较大,所以必须对原始施工面进行先人工与机械凿岩统一外运至区外指定地点,对人工凿岩有困难的整体岩石,进行平面爆破,挖出一个平面,以利于下一步的施工。采用爆破后再组织挖方外运,人工凿岩配备空压机3台,发电机2台,普工20人;机械凿岩配备3.5m³20KW空压机3台,发电机3台,50mm风钻6台,350挖掘锤机1台,350挖掘机1台,配置5台20m³自卸汽车外运毛石。运距为5Km.
二、基础坑的爆破
对基坑施工同样采用人工凿岩与机械凿岩配合岩石爆破,组织基坑开挖凿岩的各种机械的选用设备同基础面。凿岩施工对于大块较硬整体岩层采用分层爆破方法,组织石方挖掘。分层锤击,分层挖掘。
配备20吨的自卸车外运土石方至区外。施工机械选用350挖掘机一台,350锤机一台。由于基坑2米以下有地下水,所以应配合爆破工程组织明沟集水坑排水,排水设备选用2台3寸污水泵,一台25KW 发电机,300米5寸地埋排水管2道,将水排至污水井。
为防止爆破飞石、伤人,基坑四周设2.5m高彩钢板进行维护并设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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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护栏杆作基坑周边防护。每层凿岩爆破30-50cm直至挖到基底。实际施工期为45天。
对破碎的毛石采用挖掘机放坡道四级倒运,至基坑上面便于外运的地方统一外运至区外指定地点。为保证机械与夜间配合用电配备20KW发电机2台供电。
三、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
1. 炸药领用、装药、引爆必须由具有爆破作业资质证的炮工进行操作。出库的炸药和雷管由炮工保管,晚上收工后,未用完的要归库。
2.人工向施工作业点运送爆破器材应遵循下列规定:
a) 炸药和雷管必须由爆破员在白天领用,领用时应由两人同时到场,见证领用数量。
b) 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别携带,并装在专用箱(袋)内,严禁装在衣袋内。运送人员之间的距离应大于15m。 c) 炸药和雷管不得任意转交他人。 d) 不得用自行车或二轮摩托车运送雷管。
3.人工打孔时,打锤人不得带手套,并应站在扶钎人侧面。
4.用凿眼机或风钻打孔时,操作人员应戴口罩和风镜。孔位应根据爆破设计在岩石上划好,并应有明显标志,各孔的深度应一致,孔深在同一平面内,钻孔要领是平、直、齐。
5.一次引爆的炮孔,必须全部打好后方可装药。装药前要清理炮孔内的杂物和水分,检查孔深是否合乎要求。
6.禁止把岩石粉混入炸药,添塞炮孔不得使用石子或易燃材料。
7.切割导爆索、导火索应用锋利小刀,严禁剪刀或钢丝钳剪夹。严禁切割接上雷管的导爆索。
8.导火索应作燃速实验,其长度应能保证点火人撤离到安全区,但不得小于1.2m。
9.导火索与雷管连接应用胶布粘牢,严禁敲击或用牙咬,严禁触动雷汞部位。 10.相邻基坑不得同时点火。在同一基坑内不得同时点燃四个以上火索。 11.基坑内点火应遵循以下规定:
a、坑深超过1.5m 时,上下应使用梯子。
b、严禁脚踩已点燃的导火索。
c、坑上方应设安全监护人。
12.点燃导火索应用专门点火器材。严禁用火柴烟头点火。 13.禁止用嘴吹火雷管,更不能用细棍掏。
14.应使用木质炮棍装药,压实药包时要轻要稳,放入起爆药包后,要防止压坏导火索、脚线、导爆管等,并不得冲击起爆药包。严禁使用金属工具向炮孔内捣送炸药。
15.电雷管的使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a、放炮器由专人保管,电源由专人控制,闸刀箱应上锁;
b、放
炮前严禁将手或钥匙插入放炮器或接线盒内;
c、引爆电雷管应用绝缘良好的导线,其长度不得小于安全距离;
d、电雷管接线前,其脚线必须短接;
e、在强电场严禁使用电雷管;
16.引爆前必须将剩余爆破器材搬到安全区。除点火人和监护人外其他人撤至安全区,并鸣笛警告,确认无人后方可点火。
17.露天爆破如无盲炮怀疑时,爆破后,从最后一响算起五分钟后,才准爆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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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进入现场检查;有盲炮或炮数不清时,则应等待20 分钟,才准爆破人员进入现场检查。
18.地面爆破危险区边界应设立岗哨,浅孔爆破危险区约200-300m。 19.盲炮应按规程规定处理。处理时必须是有经验的人进行处理,其他人员应离开现场,禁止拉出和掏出起爆药包。
20.严禁在爆破后的残孔上再打炮孔,常因残孔内有遗留炸药而伤人。重新打孔时,新孔应与原孔平行。新孔距盲孔不得小于0.3 米,距药壶边缘不得小于0.5m。
21.爆破点距民房、电力线等设施小于安全距离时,应采取放小炮放闷炮或在炮眼上加覆盖物等安全措施。并在基坑周边设一道钢管安全防护网,防止
石子飞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