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时期晋察冀边区村政权的性质及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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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时期晋察冀边区村政权的性质及组织形式
摘要:政权问题是革命的中心问题,尤其是在抗战时期,谁掌握了村政权,谁就赢得了主动权。

村政权的好坏对于战争的胜利起着重要的决定作用。

充分了解,准确分析村政权的性质,并据此确定相应的组织形式,是抗战时期采用正确斗争策略,以我之长,攻敌之短,最后取得抗战胜利的关键所在。

关键词:抗战时期;晋察冀边区;村政权性质;组织形式
政权问题是革命的中心问题,村政权是政权的基础组织,谁掌握了村政权,就执行谁的政策,代表谁的利益[1]。

村政权的好坏不但与群众有着最密切的关系,同时对战争的胜利起着重要的决定作用。

在被誉为“敌后模范抗日根据地及统一战线模范区的晋察冀边区”,村政权就是“边区政权的基石,村政权不健全,边区政权就不巩固,各项政策就无法落实”[2]。

因此,在充分了解准确分析村政权性质的基础上确定相应的组织形式是取得抗战胜利的关键所在。

抗战时期晋察冀边区,就整体而言,可分为敌占区、游击区、根据地三种。

相对而言,游击区占比最大,是敌我争夺的焦点;根据地最巩固;敌占区基本上是敌人掌握着话语权。

所以,村政权的性质不同,其组织形式也不一样。

由于敌占区村政权多袭传统,无大改观。

故本文把重点放在游击区和根据地。

一、敌战区村政权的性质及组织形式
敌占区包括敌占点、线、面和刚开辟的秘密根据地,其特点是敌人占绝对优势,基本群众没有发动起来。

敌占区村政权的性质多为亲日一
面政权,忠实敌人,执行敌人的政令。

村政权有的掌握在汉奸特务之手,有的与敌伪有关系,基本上和村民是对立的。

其反人民的性质决定了其采用伪政权的组织形式,如联保制、维持会等。

二、游击区村政权的性质及组织形式
游击区包括“游击根据地与敌我拉据的游击区”。

抗战时期,“北岳区百分之八十以上村庄为游击区,若以全边区而论,则达百分之九十以上。

游击区人力物力所占比重比村数百分比更大,在坚持阵地上有极重要的意义”[3]。

因此,准确分析游击区村政权的性质及组织形式意义重大。

1.游击根据地村政权的性质为两面政权,根据其来源一般分为抗日两面、亲日两面和中间两面政权。

抗日两面政权的特点是基本群众占优势,执行抗日民主政策,敌人虽在军事上占绝对优势,但敌伪秩序只是形式上的,是以合法的外衣掩盖抗日的实质,因此被称为“白皮红心的抗日两面政权”。

抗日两面政权“发动了群众,抗日工作与组织是公开的,村干部是抗日分子并能掌握两面政策。

”[3]但因军事上敌强我弱,为防敌之突击或进攻,有的在抗日村公所内设立敌人员,如伪村长、联络员[4],有的在抗日村公所之外设有应敌组织,如维持会、伪村公所等。

亲日两面政权基本上是敌伪政权,其组织形式是伪组织,多为保甲长制[5]。

“但因我在政治上的优势,群众倾向我,或伪工作人员存在着动摇性而应付我们,或因军事上我们还有某种力量,使它不能不应付我们。

”[6]对于这种政权,不能放弃,但抗日组织也不能公开存在,
只能成立“灰色的村委会”,把抗日村公所隐蔽起来,由村长副和应敌委员秘密掌握应敌组织,进行抗日与应敌工作。

中间两面政权主要在据点附近村,多为地主豪绅或地痞流氓把持,群众发动的不够,无群众基础,但敌人的控制力也不算大。

这种政权,为了保护自己的暂时利益,两面应付,“就像墙上草”,动摇于敌我之间,敌我力量都有可能对其掌握。

中间两面政权的组织形式是敌我混一的,往往以伪组织形式来掩盖抗日内容,由抗日干部打入伪组织,借敌合法外衣,做抗日工作。

“把合法的村长、村干部逐渐转变为非法干部,即合法干部一定为非法干部所领导。

”[7]进而变中间两面政权为抗日两面政权。

2.游击区的特点是敌我秩序均不稳定,政权一般掌握在“封建势力手中或流氓地痞手中,甚至有个别的村被汉奸特务投降反共分子所把持”[8],属中间两面政权,其组织形式一般也有两种。

一种是新旧混一型,主要利用伪村公所形式,设村长副,在我占优势的村庄,村长不应敌,村副应敌;在我占劣势的村庄,村长应敌,村副不应敌。

除利用伪形式外,有的还利用旧形式,如闾邻制、排户制等来充实抗日内容。

另一种是政权组织由抗日干部掌握,在伪组织之外设隐蔽村公所,“抗日干部不应敌,除了村长会计不兼伪组织职务外,其他抗日干部均兼伪职,以取得合法身分来应敌”[4]。

3.游击区村政权的组织特点。

第一,游击区村政权是一个矛盾的统一体。

首先是形式与内容的矛盾。

抗日村政权的实质内容是抗日民主政权,但因敌人在军事上占相对优势,我们不得不采用伪组织的形式。

其次是合法与非法的矛盾。

“伪组织形式对敌是合法的,抗日民主内容对敌则是非法的”[4],形式与内容的矛盾,在对敌斗争上就表现为合法与非法的矛盾。

我们的对敌斗争是以合法的外衣来掩盖非法的内容。

再次是公开与秘密的矛盾。

抗日村政权是团结人民一致对敌的旗帜,越公开越能振奋人心,但碍于敌人军事上的优势,对敌又必须严守秘密以保存力量。

第二,游击区村政权具有两面性,组织形式多种多样、机动灵活。

不同地区,村政权性质不同,敌我斗争方式不同,也就有不同的村政权组织形式,即使在同一地区,因时间和地区条件的不同,村政权组织形式也不一样。

三、根据地村政权的性质及组织形式
根据地,又叫巩固区,包括“我之中心地区、边缘地带、无人区、封锁沟线外山地中心区”[3]。

其性质为抗日一面政权,组织形式是新民主主义的代表会议制。

以1941年为例,其组织形式基本如图1:<i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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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政权的组织形式为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和村公所。

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会是村政权的最高权力机关,村民大会闭会期间由村民代表会执行其职权。

村民代表会之下设村公所,为村政权的执行机关。

村民大会由有选举权的全村公民组成,村民代表会由村公民选举的代表组成。

村民代表由选民用直接的、平等的、普遍的和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在村民大会上选举产生,其正副主席担任村长、副村长。

村民大
会和村民代表会的决议,交付村公所执行。

村公所即村政府,设村长、副村长各一人,村长负责村公所之全面工作与领导,副村长辅助村长兼管村公所不属于各委员会的事务工作。

村长、副村长由村民代表会主席、副主席兼任,即立法与行政完全统一,初步实现了民权。

各委员会的设置因时因地不同,如1939年设四个委员会,1940年增设为六个。

各委员会,设主任一人,由村民代表会代表互选之,委员三至五人,由村民代表会选任之。

人民武装委员会为晋察冀边区人民武装自卫队的基本形式,由村内十六岁以上五十五岁以下,不分阶级、不分性别、不分种族等的村民组成。

虽然它是一个群众组织,却与一般群众组织不同,具有很强的独立性,最初与军队和政府都没有建立明确的正常关系。

1941年11月开始改组,规定其属于村政权系统,为村政府之一部[9]。

此外,村公所设治安员一人,治安员不是武委会委员,而是村中的公安人员,属于村政府的一员。

群众组织在根据地创建时没有形成统一的领导。

1938年1月,边区军政民代表大会闭幕以后,开始成立边区各界统一的群众组织。

群众组织不是村政府的附属组织,具有很大的独立性,群众团体是领导群众的,但与村政府又有联系,协助村政府完成各项工作,保证政权任务完成。

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群众组织实际上是政权的衍生部分[10],属于村政权范畴。

总之,根据地村政权的组织机构是真正代表民意、以广大的群众组织
做支柱、与人民武装相结合的比较成功的组织机构。

当然,所有一切工作的领导者,都是村共产党支部。

村党支部是中国共产党的最基层组织,是党在群众中最直接的日常宣传者和组织者,是党团结群众的核心。

其他一切组织都必须服从党的领导。

综上可知,一定性质的政权需要完全与之相适应的组织机构。

抗战时期晋察冀边区三种村政权的性质决定了其组织形式。

敌占区村政权为敌人、汉奸、地痞流氓所掌握,村政权采用伪政权组织形式。

游击区村政权的性质具有两面性,或抗日,或亲日,或中间。

这就决定了其组织形式的两面性,要么一套政权,要么两套政权,或我公开,或敌公开,或敌我混一,具有不稳定性。

根据地村政权基本上掌握在群众手中,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的组织形式,人民当家做主。

正是依靠人民的力量,游击区不断转变为根据地,根据地不断覆盖敌占区,最终取得了抗战的胜利。

参考文献:
[1]晋察冀六专署.关于村政权问题(1945-12-4)[Z].河北省档案馆,档号:136-1-12-3.
[2]谢忠厚.晋察冀边区抗日民主政权的创建和特点[J].河北学刊,1992,
(2).
[3]张明远.游击区村政权工(1944-4)[Z].河北省档案馆,档号:579-1-94-5.
[4]冀中行署.关于村政权组织问题(1943-8)[Z].河北省档案馆,档号:5-1-350-1.
[5]冀东行署.关于民政部门几个重要工作之检讨[Z].河北省档案馆,档号:48-1-123-58-19
[6]中央档案馆.晋察冀抗日根据地第一册:文献选编下[M].北京: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8:682.
[7]冀晋三专署.发动群众检查与整理村政权(1944-1)[Z].河北省档案馆,档号:116-1-39-1.
[8]河北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等.晋察冀抗日根据地史料选编:下册[M].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83:422.
[9]中央档案馆.晋察冀抗日根据地第一册(下册)[M].北京: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9:641-642.
[10]张鸣.乡村社会权力和文化结构的变迁(1903-1905)[M].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200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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