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条形码使用管理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产品条形码使用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有效地控制产品条形码的使用,防止产品条形码的使用不符合质量要求及非正常流失。
2:范围
适用于公司使用条形码的场所。
3:职责
3.1 生产部负责条形码的领用、产品上粘贴和\或粘贴在包装箱上。
注:产品上条形码必需贴在明显的位置。
3.2 品管部负责条形码打印、补办/更换条形码的发放、登记和管理。
3.3 商务部负责客户要求补办/更换条形码的审批,必要时交总经理审批。4: 定义
客户要求补办/更换条形码:指客户因遗失条形码或认为条形码时间过久提出需办理合格证。
5:工作程序
5.1 产品条形码的使用
5.1.1 七氟丙烷灭火装置\管网系统、IG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汽溶胶灭火装置、超细干粉灭火装置等产品按要求做到每件产品贴上条形码。
5.1.2 七氟丙烷灭火装置\管网系统、IG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汽溶胶灭火装置、超细干粉灭火装置等产品按要求在每个的包装箱上粘贴上条形码。
5.1.3 七氟丙烷灭火装置\管网系统、IG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汽溶胶灭火装置、超细干粉灭火装置等产品按要求质检员将每一批订单产品的条形码交商务部门确认。
5.2 产品条形码的要求
5.2.1 条形码应标识有公司名称及LOGO、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日期和执行标准等;产品的条形码一定要完好、美观,条形码有破损或字迹模糊的情况不得使用。
5.3 产品条形码的内部更换
5.3.1 对库存时间较长的产品,为便于产品销售,需要更换条形码的,由成品仓提出申请,填写《条形码补办/更换申请表》经商务部经理审批后交相关质管部,由其对产品重新检验合格后,通知生产部更换相应的条形码。
5.4 客户要求补办/更换条形码的管理
5.4.1 商务部收到客户提出补办/更换条形码的书面要求后,由相关业务员填写《条形码补办/更换申请表》,说明需要补办/更换条形码的原因、产品名称规格和出厂日期。
5.4.2 相关业务员将《条形码补办/更换申请表》连同客户补办/更换条形码的书面申请,交商务部经理审批同意后到品管部补办/更换条形码。
5.4.3 补办条形码时,品管部要对条形码进行重新编号,做好登记并保存《条形码补办/更换申请表》和客户书面申请。
5.4.4 除补办/更换以外的原因客户要求发给条形码时,由相关业务员填写《条形码补办/更换申请表》,经商务部经理审查,品管部审核同意后到相关生产部补办,或品管部认为有必要的,须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后到相关生产部补办。6:相关记录
6.1《条形码补办/更换申请表》
6.2《条形码领用登记表》
产品条形码使用管理办法
SXMH-ZC-20
编制:
审核:
批准:
日期:
江西三星气龙消防安全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