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QC检验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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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程控制检验作业指导书
1.目的:
为检验员提供检验规则和检验方法,指导其正确检验从而稳定产品质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制程检验的控制。
3.职责:
品质部:负责产品制作过程中质量的监控及不合格原因的分析,并跟踪责任部门改善对
策的实施效果。
4.检验流程:
4.1定义:
新产品首样检验:新开发试制产品的首样检验。
首样检验:常规产品在开机后或模具、工装、设备调整后的首件检验。
4.3检验工具:
检验员根据相关《检验作业指导书》选择便于准确测量的检验工具。
注:所有检测工具精度必须等于或高于被检测产品的要求精度。
4.4首样检验:
4.4.1操作者参照图纸、工艺文件对产品进行自检,并在流程卡自检栏上签名确认,检验合格后,送IPQC检验。并在生产过程中不定期的抽检。当发现不良品时,对其标识隔离后,
立即报告检验员与现场主管。
4.4.2新产品首次制作、新模具首次生产及工艺更改后的首样产品,检验员将检验的结
果填写于《首件检验报表》中,提交技术部跟单人员及QE确认。
4..4.3常规产品开机后的首样或模具、工装、设备调整后的首件产品,检验员根据图纸、工艺文件及检验作业指导书的相关要求对产品进行首样检验。检验结果记录于《首件检验报
表》中,在备注栏中注明“首样”及首样状态(新开机、模具维修、工装调整、设备调整)。只有首样加工合格后的产品才能进行批量性生产。首样加工不合格时通知操作人员进行调
整,重新送样。直至首样加工合格后才能批量性生产。
4.5巡回检验:
4.5.1首件检验合格后的批量生产,IPQC对生产的各个工位进行巡检,巡检的频率为1次/小时。抽检2-3个加工尺寸或其他项目, 并记录在<<制程巡检终检报告>>中.巡检结果记录于《制程巡检、终检报告》中。巡检过程中,对产品的性能及尺寸、外观进行检验。NC冲工序在巡检时加工尺寸可用“首件样板”比对检验。巡检的目的是监控生产过程处于稳定的、符
合客户要求的状态下批量生产。
4.5.2当某一工序加工完毕后转序时,IPQC检验人员对该批产品的重要尺寸、性能、外观按照GB2828-87中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Ⅱ进行检验,并从样品中任意提取3-5PCS产品检测数椐做为记录.严重缺陷:AQL值为0.65, 轻微缺陷:AQL值为2.5。各工序的的转序检验均盖上质检员的“合格”或“不合格”盖章。抽检中发现该工序批不合格时,在《半成品工
序转移单》中注明,通知操作人员筛选、返修。
4.5.3巡检过程中,检验员对可能影响产品质量的各个环节进行监控(包括材料、工装
模具、人员的技能、熟练程度、加工的方法、设备精度与稳定性、现场环境、物料摆放、产
品的标识等)。发现有对质量构成隐患的因素时,在《制程巡检、终检报告》中记录,并报
告现场生产主管、部门主管。
4.5.4巡检过程中发现不良品时,用红色不良品标签在不合格品外表面或外包装的醒目
位置进行标识,必要时用红色箭头标签指明缺陷位置。并将不良品放置于不良品区内。对正
在加工的产品仍存在有不合格的隐患时,通知操作者停止生产,并与操作者、现场主管对不
良品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生产部门及时的对不良品进行返修,并采取针对性的纠正和预防
措施。当产品材料错误或不良率高于公司规定允许的不良率时,检验人员依照检验结果填写
《不合格品处理单》交品质部。由品质部根据描述的缺陷分析不良品产生的原因与责任部门。4.5.5品质部检验人员在《不合格品处理单》效果确认栏中对责任部门改善对策的实施与效
果进行跟踪验证,并加以记录。
4.5.6 不合格品返修后必须重新报检确认,若确认不合格必须重新再返修,直至返修合格
为止。
5.检验记录
5.1《首件检验报告》《制程巡检、终检报告》
5.1.1检验员在巡检中要及时把巡检结果记录在《制程巡检、终检报告》中,能从《制程巡
检、终检报告》中能真实的反映检验员的工作情况及当时产品的质量情况。
5.2日夜班交接记录
5.2.1检验员在白班、夜班交接时要在规定的检验本中记录当时的生产检验情况,以便接班检验人员能了解当时的质量情况,能迅速、准确地检验产品。
6.参考文件
《下料、冲压、铆接件检验细则》
《产品焊接检验细则》
《产品喷涂检验细则》
《结构件丝印检验细则》
《关于返工、报废处理的规定》
《检验和实验标识一览》
7.质量记录
《首件检验报告》
《制程巡检、终检报告》
《不合格品处理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