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城市总体规划文本

合集下载

UC头条:娄底城市总体规划图(2011

UC头条:娄底城市总体规划图(2011

UC头条:娄底城市总体规划图(2011点击加载图片点击加载图片点击加载图片点击加载图片点击加载图片点击加载图片点击加载图片点击加载图片点击加载图片点击加载图片点击加载图片点击加载图片点击加载图片点击加载图片点击加载图片《娄底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2011修改)(以下简称《总规》)已于2012年10月30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南省城市规划公示制度(试行)》和《娄底市城市规划公示制度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规划成果主要内容公告如下:《娄底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年)》(以下简称2000版总规)对娄底市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但2000版总规的实施正面临新的形势与背景:一是新出台的《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对城市规划提出了更高要求,使“2000版总规”的部分规划依据已经过时,指导性和适应性逐渐减弱,要求调整规划以适应新的管理要求;二是2009年,国务院通过《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要求中部地区加快发展,成为我国重要粮食生产基地、能源原材料基地、装备制造业基地和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对娄底提出了新的发展要求;三是2006年,我省提出了以长株潭为核心的环长株潭城市群发展设想,环长株潭城市群的建设,使娄底的发展进入一个新的历史起点;四是《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2008—2020)》、《湖南省环长株潭城市群城镇体系规划(2009-2030)》等上位规划与相关规划实施,拓展了娄底的发展空间;四是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的建设对娄底发展影响巨大,如:沪昆客运专线及娄底站的建设,以及境内多条高速公路、铁路、城际铁路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五是娄底城市发展的宏观背景发生巨大变化,国家正在进入新一轮以转型发展为特征的成长周期,要求娄底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城市拓展模式;六是新型工业化加速促进城市化及产业空间拓展。

因此,2000版总规批复实施以后,娄底社会经济发展与城市建设面临许多新形势、新要求,需要及时对总体规划中不适应的内容进行补充、完善和修正,保证总体规划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充分体现城市总体规划在城市发展建设中统领作用。

湖南娄底XXXX-2020年城市规划讲座

湖南娄底XXXX-2020年城市规划讲座
规划对“环长株潭城市群”的总 体发展战略、城乡居民点体系布局, 空间保护、开发与利用的总体原则与 结构,交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 施重大项目的统筹安排与布局
总体发展定位是以两型社会、统筹发 展和湖湘文化为特征的国际新型城市 群,中国中部崛起重要的战略新兴产 业高地和示范引领区域。
总体空间结构:一区四圈(带)四轴
其中,娄底城市带是“环长株潭城市 群”辐射中部的重要发展轴,其在规 划期的成长演化将直接影响湖南中西 部发展的格局。
总体空间结构:一区四圈 (带)四轴
“四轴”:加强长株潭-益阳-常 德、长株潭-岳阳、长株潭-衡阳、长 株潭-娄底四条对外轴线,提高都市 区与城市圈/带之间整合度,促进沿 线产业与空间集约发展。
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综合交通规划
铁路 1.高铁 在万宝新城建娄底南站,沪昆客
运专线入娄底进娄底南站。 2.普铁 规划保留沪昆铁路、洛湛铁路十
字形布置格局,实施洛湛铁路娄 邵段铁路扩能、益娄段复线并电 气化,新规划安张衡铁路。在娄 底形成米字型铁路格局 城际铁路 湘潭-娄底线和汨罗-益阳-娄底衡阳线引入娄底火车南站。
城市总体规划
总体布局结构
规划形成“山水相依,组团发展” 的城市空间形态,形成“一核、 一区、四组团”的空间布局结构。
一核:即山水生态绿核,由仙女 寨生态公园和水府庙湿地公园组 成。
一区:即城市综合中心区(主城 区),北至涟水、南至孙水、东 抵仙女寨,西达安张衡铁路。
四组团:即包括杉山组团、涟团。
2
城市规划的概念
是指通过对城市方方面面进行综合的分析,对城市发做出科 学的设计。
是城市人民政府为实现一定时期内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 标,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合理利用和节约使用城市 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和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本级城市规划区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办法》的通知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本级城市规划区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办法》的通知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本级城市规划区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1.30•【字号】娄政办发〔2018〕2号•【施行日期】2018.0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本级城市规划区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办法》的通知娄政办发〔2018〕2号娄星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万宝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机构:《娄底市本级城市规划区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月30日娄底市本级城市规划区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房屋建筑项目及其配套设施。

市本级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适用本办法。

城镇居民自建自用房屋竣工验收按原规定执行。

第三条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以下简称联合验收)包括:(一)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二)竣工规划条件核实;(三)竣工消防验收;(四)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五)室外工程及配套设施竣工验收;(六)其他验收。

第四条市住建局为联合验收的牵头部门,负责联合验收的业务咨询、验收组织、资料收集、情况反馈、协调联系等工作。

市住建局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以下简称窗口)负责联合验收日常具体工作。

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公安消防支队按各自法定职责参与联合验收。

市发改委按法定职责参与政府投资项目联合验收。

市人防办按法定职责参与有防空地下室项目联合验收。

未参与联合验收的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对项目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坚持监管关口前移,加强全程监管,保证建设质量。

第五条建设单位向窗口申请进行联合验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建设工程经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已完成施工图纸的全部建设内容,且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竣工验收质量合格,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的要求;(二)各种临时建(构)筑物、设施已拆除,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施工机具等已清理;(三)按规划审批要求配建的公共配套设施和基础设施满足使用要求;(四)各类规费已全部缴清。

湖南娄底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湖南娄底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湖南省娄底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湖南省娄底市人民政府二○一六年十二月目录总则 (1)一、现状与形势 (2)(一)矿产资源概况 (2)(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现状 (3)(三)上一轮规划实施评估 (5)(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7)(五)面临的形势与要求 (8)二、规划指导思想与规划目标 (11)(一)指导思想 (11)(二)规划原则 (11)(三)规划目标 (12)三、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16)(一)公益性地质与矿产资源调查评价 (16)(二)矿产资源勘查总体布局 (17)(三)勘查规划分区 (18)(四)探矿权设置区划 (21)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24)(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体布局 (24)(二)开发利用规划分区 (27)(三)开采规划区块设置 (31)(四)矿产资源集约有序开发 (33)(五)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34)(六)新建矿山开采准入条件 (35)(七)矿产资源保护 (36)五、矿业经济发展与结构调整 (38)(一)矿业经济分区 (38)(二)矿业产值目标和园区建设 (39)(三)采矿权数量调控 (40)(四)矿产资源开采总量调控 (40)(五)矿山企业规模的结构调整 (41)(六)矿业产业结构调整 (41)六、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 (44)(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44)(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 (45)(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规划分区 (47)(四)新建、改建和扩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50)(五)已建(生产)和闭坑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 (51)(六)绿色矿业发展 (52)七、重点工程 (54)(一)基础性地质调查评价项目 (54)(二)矿产资源勘查重点项目 (55)(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重点工程 (55)(四)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项目 (57)(五)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项目 (57)(六)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工程 (58)(七)地质资料信息集成与社会化服务工程 (59)八、规划实施管理 (60)(一)建立完善规划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制度 (60)(二)健全完善规划审查制度 (60)(三)健全完善规划实施评估调整机制 (60)(四)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60)(五)提高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 (61)附则 (62)附图及附表目录一、附图(比例尺1:20万)1. 湖南省娄底市矿产资源分布图(2015年)2. 湖南省娄底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图(2015年)3. 湖南省娄底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总体布局图(2016~2020年)4. 湖南省娄底市矿产资源调查评价规划图(2016~2020年)5. 湖南省娄底市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图(2016~2020年)6. 湖南省娄底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图(2016~2020年)7. 湖南省娄底市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规划图(2016~2020年)二、附表附表1 截至2015年底湖南省娄底市主要矿产资源储量表附表2 截至2015年底湖南省娄底市主要矿区(床)资源储量基本情况表附表3 截至2015年底湖南省娄底市主要矿产开发利用现状表附表4 截至2015年底湖南省娄底市主要矿山开发利用现状表附表5 截至2015年底湖南省娄底市主要矿产探矿权现状表附表6 截至2015年底娄底市主要矿产采矿权现状表附表7 湖南省娄底市矿产资源重点调查评价区规划表附表8 湖南省娄底市矿产资源勘查分区表附表9 湖南省娄底市主要矿产资源探矿权设置区划表附表10 湖南省娄底市矿产资源开采分区表附表11 湖南省娄底市主要矿产资源采矿权设置区划表附表12 湖南省娄底市主要矿产资源开发重大项目规划表附表13 湖南省娄底市主要矿产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规划表附表14 湖南省娄底市主要矿区最低开采规模和“三率”规划表附表15 湖南省娄底市矿山环境及矿区损毁土地重点治理区规划表总则为满足娄底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促进矿产资源勘查、合理开发、有效利用和保护,引导矿业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湖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娄底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本市第二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施情况、矿产资源特点、矿业经济发展现状及形势等相关因素,按照科学性、前瞻性、可操作性、因地制宜的原则,编制了《湖南省娄底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娄政办发〔2020〕18号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娄政办发〔2020〕18号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正文:----------------------------------------------------------------------------------------------------------------------------------------------------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娄政办发〔2020〕18号娄星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万宝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娄底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2月29日娄底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进一步做好娄底中心城区声环境保护工作,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 号)要求,结合娄底市城市建设现状和未来发展规划,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范围为城市建成区和主要规划发展区。

范围包括娄星区、娄底经开区和万宝新区。

本次功能区划分与调整工作不涉及乡镇、村庄等区域。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相关规定和环境管理的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可按要求确定乡村区域适用的声环境质量要求。

二、规范性引用依据引用下列法律法规、标准及文件中的条款,当法律法规、标准及文件修订时,应使用其修订之后相对应的条款。

(一)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自1997年3月1日起施行,2018年12月29日修改)等。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实施《娄底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通知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实施《娄底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通知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实施《娄底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娄底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5.31•【字号】娄政办发[2010]9号•【施行日期】2010.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实施《娄底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通知(娄政办发〔2010〕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娄底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加强宣传《规划》是指导我市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规划城乡建设的重要依据。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随着我市加快实施“加速赶超”、“三基地(新型能源原材料基地、特色装备与制造业基地、文化与生态旅游休闲基地)一中心(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一枢纽(区域性交通枢纽)”战略,全面推进“两型社会”建设,融入“3+5”城市群,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形势将更加严峻,统筹协调土地利用的任务将更加艰巨。

认真贯彻执行《规划》,对于落实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的根本方针,统筹全市土地利用与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高土地资源对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学习,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全社会依法依《规划》用地的意识和观念。

进一步健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强化《规划》实施动态评估,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采取措施,严格执行1.加强对区域土地利用的统筹和管控《规划》是我市土地利用和管理的依据,城乡建设、土地开发等各项土地利用活动都必须符合《规划》的要求。

娄底市域城镇体系规划文本

娄底市域城镇体系规划文本

第一部分规划总则一、规划背景娄底由于行政区划的不断调整,至今尚未进行过系统的区域性规划。

在2000年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中,城镇体系作了粗略规划,对诸如城镇体系规划同市域经济发展、中心城市与城镇体系发展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城镇化基本战略等关键问题研究分析得不够。

同时城镇发展的条件在最近几年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给城镇体系规划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

鉴此,深入系统地编制《娄底市域城镇体系规划》是非常必要的。

(一)国家实施城镇化战略在国家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及2020年远景规划中,城镇化已作为我国加速实现现代化的一项重要战略。

我国目前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供给与需求处于相对平衡状态,由此产生了拉动经济增长的有效需求不足的问题,激励民间资本进入生产领域成为当务之急。

城镇化能有效吸引民间资本进入生产领域,大量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缓解中心城市就业压力,从而极大地提高城镇化水平,繁荣农村经济,提高农村人口生活水平,逐渐缩小城乡差别。

就娄底市而言,其经济发展低于国家平均水平,较东部发达地区差距更大。

要实现“后发赶超”的战略目标,就必须走城镇化发展道路,加速工业化进程,以工业化带动城镇化,以城镇化促进工业化,实行二者的良性互动发展。

(二)市场经济体制日臻完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经济的调控能力相对减弱,经济活动主要靠市场来调节。

如何转变职能,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很重要的一点是利用可调控的资源,积极进行产业结构和区域经济布局结构的调整,引导区域经济合理发展,提升区域竞争能力。

编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科学、合理地进行经济区划规划,有效地组织城镇体系空间结构与规模等级结构,区域经济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

(三)经济全球化和中国加入WTO的影响世界经济发展的新动向和国家经济发展的新阶段要求重新审视过去城镇体系规划编制的理念,用新的规划体现出时代性、前瞻性。

中国加入WTO后,中国经济更加全面地融入世界经济。

世界经济发展的基本趋势也就必然深刻地影响到我国区域经济的各个部分。

娄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娄底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的政策解读(2020)

娄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娄底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的政策解读(2020)

娄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娄底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的政策解读(2020)经娄底市人民政府批准,娄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修订了《娄底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我市的城市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工作提供了依据。

为增进公众对《规定》的理解,推进我市城市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工作的开展,现对《规定》进行解读。

一、修订《规定》的必要性《规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城市规划相关的行业标准、强制性条文及地方规范性文件,是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对国家法律、法规的细化,是进行城市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的重要保障。

自2014年《规定》试行以来,基本实现了城市规划编制、设计、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随着新一轮国家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制订和修订,特别是《城市居住区设计标准》GB50180–2018的公布实施,《规定》急需进行修订,以保证《规定》和最新国家标准、规范的统一以及适当的超前性。

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新时代的发展理念和发展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绿色发展,进一步提升规划管理水平、提高行政效率,减少自由裁量权,实施阳光规划,促进城市持续健康发展,经市政府批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规定》进行了修订。

二、修订《规定》的主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湖南省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娄底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2011年修改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与技术标准、规范。

三、《规定》的适用范围《规定》明确在娄底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各项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及与城市规划、设计、管理有关的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定,规划区范围依据《娄底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2011年修改)确定。

四、修订的主要内容《规定》共8章69条,其中保持原文未修改的29条,修改其中34条,增加6条。

1-规划正文(娄底)

1-规划正文(娄底)

娄底市水府庙水库流域水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报告(2012-2020年)1 导论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

水是人类发展不可缺少的自然资源,是人类和一切生物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

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明确提出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水府庙水库流域是我市经济社会相对发达的重点区域,近年来,随着流域内社会和经济的迅速发展、人口增长及城市化水平的提高,人们对水资源的需求越来越大,在对水资源的配置过程中,重开发利用,轻保护管理,造成流域生态环境破坏、水土流失严重、河流水库淤积、库区民生落后等,最终导致水环境污染日益加重,水资源的供需矛盾日趋突出,基础设施薄弱,严重影响流域内生态环境和人们的生产生活。

因此,作为长株潭城市群的生态绿肾与战略水源,切实加强水府庙水库流域水资源保护,妥善解决库区民生问题,是“四化两型”建设的重要任务。

2011年省政府工作报告将编制《水府庙水库流域保护与利用规划》列为“绿色湖南”建设的重要内容。

2011年5月,省两型办开展水府庙水库流域专题调研,建议省发改委牵头编制《水府庙水库流域保护利用规划》。

2011年11月,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长株潭试验区改革建设全面推进全省“两型社会”建设的实施意见》(湘发〔2011〕15号文件)明确,由省发改委牵头负责水府庙水库流域保护规划。

2012年2月,徐守盛省长亲自安排省政府研究室、省发改委、省两型办、省水利厅等12部门到该区域调研。

根据省发改委的安排部署,为加快“两型社会”建设和确保长株潭城市群用水安全,进一步改善水府庙水库流域生态环境,促进流域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与安全,我市决定编制《水府庙水库流域水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下文简称《规划》)。

《规划》在调查分析流域内水资源和水环境现状的基础上,根据功能区划、功能定位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拟水府庙水库为核心,以涟水、孙水为重点,以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库区民生、产业结构调整与发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为主要任务,对水府庙水库流域水资源和水环境进行系统性整治和合理利用,对流域产业结构进行调整和优化,建立健全水资源与水环境监测、预警、保护、利用综合体系,保护好流域的绿水青山,合理开发利用好流域的水资源,实现流域内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计划管理的通知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计划管理的通知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计划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1.10.31•【字号】娄政办发〔2011〕36号•【施行日期】2011.10.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计划管理的通知娄政办发〔2011〕3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济开发区、万宝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为转变土地利用方式,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计划管理的通知》(湘政发〔2011〕2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计划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一)严格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全市各地要严格落实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各项要求,强化土地用途管制,切实规范城乡建设土地开发等各项土地利用活动。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

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从严控制建设用地总量。

严格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对不符合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设项目,不得通过用地预审,不予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手续。

各级各部门编制涉及土地利用的各类规划,必须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各类开发园区、工业集中区的设立、调区和扩区,都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二)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和修编程序。

所有建设项目都必须控制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禁止擅自通过调整和修改规划报批建设用地。

因基础设施、民生工程以及其他对选址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建设,确需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有条件建设区的,需报经规划原批准机关批准,对选址地块进行调整。

规划文本中已作安排,但选址未定的单独选址建设项目,需报经规划原批准机关批准落实到规划图上;规划文本和规划图上已作安排,但用地位置需作调整的单独选址建设项目,需报经原规划批准机关批准,对选址地块进行调整。

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示范区——娄底水府片区总体规划(2010-2030)

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示范区——娄底水府片区总体规划(2010-2030)

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规划目标与发展策略 (3)第三章水府片区定位与规模 (6)第四章区域协调发展规划 (8)第五章城乡统筹和新农村建设 (10)第六章空间布局与土地使用强度控制 (14)第七章产业布局与示范项目 (17)第八章综合交通规划 (20)第九章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划 (26)第十章绿地系统与景观特色规划 (28)第十一章市政工程设施规划 (34)第十二章综合防灾规划 (40)第十三章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规划 (43)第十四章空间管制规划 (48)第十五章分期建设与规划项目库 (50)第十六章规划实施措施与建议 (54)第十七章附则 (57)附:“两型社会”特色规划 (58)一、规划的两型特色 (58)二、两型社会指引下的指标体系 (59)三、规划项目库 (60)四、两型的重点示范项目 (66)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国家“两型社会”建设总体战略,落实湖南省委、省政府提出的要积极促进以长株潭为中心,包括岳阳、常德、益阳、娄底、衡阳在内的“3+5”城市群发展,加快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建设,贯彻娄底市委、市政府关于水府片区的发展战略。

加强规划管理,指导示范片区各项管理活动按照两型社会的要求有序开展,促进示范片区建设的有序开展,编制《娄底水府示范片区总体规划(2010年-2030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1.0.2条规划区范围娄底水府片区范围包括娄底经济开发区涟滨办事处、大埠桥办事处,娄星区万宝镇、茶园镇、大科办事处、百亩乡和娄星经济园,双峰县蛇形山镇、洪山殿镇,涟源市水洞底镇等乡镇、办事处的部分或全部区域。

涉及1个园区,3个街道办事处,5个镇,1个乡,6个社区居委会,52个行政村,总用地面积120平方公里。

在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本规划要求,并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1.0.3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4.长株潭城市群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7.《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2008-2020)》;5. 《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条例》(2010年1月) ;6. 《湖南省3+5城市群城镇体系规划(2009-2030)》;8.《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示范区规划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政办函[2010]64号;9. 《娄底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10. 《娄底土地利用规划(2006-2020)》;11. 国家、湖南省及娄底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城市双修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城市双修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城市双修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3.15•【字号】娄政办发〔2018〕5号•【施行日期】2018.03.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城市双修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娄政办发〔2018〕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万宝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机构:为扎实推进生态修复和城市修补建设,大力推动城市转型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娄底市城市双修工作方案(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3月15日娄底市城市双修工作方案(2018-2020年)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根据《湖南省城市双修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湘政办发〔2017〕74号)和中央、省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人民政府决定自2018年至2020年在全市城市(包括县市区,娄底经开区、万宝新区)进一步开展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以下简称城市双修),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开展好“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实施一批“城市双修”工程项目,改善生态环境,补足基础设施短板,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将“城市双修”作为解决城市建设“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重要手段,推动建立“城市双修”工作长效机制,有效治理“城市病”,明显提升环境质量,彰显城市特色风貌,提升城市品质,努力打造充满活力、富有魅力、极具吸引力的现代化城市,建设富饶美丽健康祥和新娄底。

(二)基本原则1. 政府主导,协同推进。

市本级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考核评估、奖惩激励。

将“城市双修”作为城市建设、规划等部门的重要职责,加强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建立长效机制,完善政策、制定方案、整合资源、筹措资金、协同推进项目实施,合力完成目标任务。

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娄底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2014—2020年)》的通知

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娄底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2014—2020年)》的通知

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娄底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2014—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娄底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12.31•【字号】娄政发〔2014〕28号•【施行日期】2014.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娄底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2014—2020年)》的通知娄政发〔2014〕2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宝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现将《娄底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2014—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娄底市人民政府2014年12月31日娄底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2014—2020年)为加快推进我市新型城镇化,依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湖南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纲要(2014—2020年)》,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1.基本原则。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宜居宜业为目的,以城乡发展一体化为方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面实施融城战略,主动对接融入长株潭城市群。

坚持集约、智能、绿色、低碳发展,走以人为本、四化同步、城乡一体、生态文明、文化传承、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不断提升城镇化水平和质量,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和谐进步。

2.发展目标。

以新型城镇化为载体,深入推进融城战略,着力打造新型能源原材料产业基地、特色装备与先进制造业基地、文化与生态旅游休闲基地、区域性商贸与物流中心、区域性交通枢纽,加快建设青春活力娄底、长株潭城市群经济圈强市、宜居宜业生态文明城市。

到2020年,城镇化水平和质量稳步提升。

全市城镇常住人口达到230万,城镇化水平达到52%左右;全市户籍人口达到470万,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31%左右,新增城镇户籍人口54万左右,努力实现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城镇常住人口。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通知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通知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08.03•【字号】娄政办发〔2014〕16号•【施行日期】2014.08.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通知娄政办发〔2014〕16号娄星区人民政府,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宝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有关企事业单位:《娄底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本通知印发之日前已取得“一书两证”、建设工程规划定点通知单、规划条件、已审定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规划方案设计总图)并在其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仍按原审批内容执行。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8月3日娄底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规划科学性,规范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南省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各项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及与城市规划、设计和管理有关的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定。

临时建设、城乡世居个人住房修建、危房翻建及装修工程不适用本规定,按照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城市土地使用管理第三条本市建设用地,按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的基本原则,依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分类。

第四条在用地可以兼容的情况下,用地性质编号排在首位的为主要用地性质,其后的为次要用地性质。

控制性详细规划未明确建设地块中各类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的,按以下规定执行:(一)未经批准,非居住用地不得用于住宅建设;(二)居住为主要功能与其他性质混合布局的用地,居住建筑面积不得少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70%;(三)商业服务业设施为主要功能与居住混合布局的用地,居住建筑面积不得大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40%。

娄底电力中央城规划方案

娄底电力中央城规划方案

娄底电力中央城规划方案介绍娄底电力中央城是娄底市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城市项目,总面积约为20平方公里,总投资金额达到400亿元人民币。

项目位于娄底市中部,距娄底市区仅有10公里,交通便利,是娄底市未来发展的新城区。

本文旨在介绍娄底电力中央城的规划方案,包括城市布局、建筑风格、交通系统、公共设施等方面的内容。

城市布局娄底电力中央城采用“一带六轴心”城市规划模式,其中,主干道路为一条东西向的中央大道,沿中央大道设置了六个轴心,分别为政务轴、文化轴、商务轴、科技轴、生态轴和民生轴。

这些轴心各自有特定的功能定位和建筑风格,配套了各自的生态绿地和公共设施,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城市生态系统。

此外,娄底电力中央城还设有多个地块,分别用于住宅、商业和公共设施的建设,以满足不同人群的多样化需求。

建筑风格娄底电力中央城的建筑风格以现代化、典雅、简约为主要特色。

整个城区采用白色、灰色、黑色等富有现代感的主要色调,体现出引领时尚潮流、高品质生活的理念。

同时,城区内还保留了一些具有传统文化特色的建筑,如宫殿式建筑、园林式建筑等,既继承了当地的历史文化,又体现了城市的精神风貌。

交通系统娄底电力中央城交通系统完善,包括道路、轨道交通、公交系统、共享单车等。

其中,中央大道是全城的主要交通干线,其它各轴心道路则是贯穿整个城区的次要交通干线。

轨道交通9号线贯穿城区,并设有多个地铁站。

公交系统也连接了城区内外的各个重要节点,并提供冷暖交替、高端配置的共享单车,方便市民出行。

公共设施娄底电力中央城的公共设施齐全,包括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多个方面。

教育方面,全城规划约40所学校,其中包括若干所高水平国际学校。

医疗方面,建立3~5家大型医疗机构,服务范围覆盖全城。

文化和体育方面,引进多项国内外知名文化、艺术和体育赛事,充实城市文化生活,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

总结娄底电力中央城规划方案完整,城市布局合理,建筑风格独特,交通系统完善,公共设施综合,是一座以高品质为导向的综合性城市项目。

娄底空间规划实施方案

娄底空间规划实施方案

娄底空间规划实施方案娄底市位于湖南省中部,是湘西地区的中心城市,也是湖南省的重要区域中心城市之一。

随着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持续增长,娄底市的城市空间规划已经成为当前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

为了更好地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提高城市空间利用效率,制定并实施娄底空间规划实施方案势在必行。

首先,我们需要对娄底市的城市空间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

通过对城市现状的调研和分析,结合城市发展的战略定位和未来发展的需求,确定城市发展的总体布局和空间结构。

在规划中要充分考虑城市的历史文化、自然环境和资源禀赋,注重保护和传承历史文化遗产,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打造宜居宜业的城市空间。

其次,要加强城市空间的功能定位和布局。

根据城市的发展定位和功能需求,明确各功能区的定位和布局,合理划分城市的居住区、商业区、产业区、交通枢纽等,形成合理的城市空间布局。

同时,要加强不同功能区之间的联系和衔接,提高城市空间的利用效率和便利性。

另外,城市空间规划实施方案还需要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在城市空间规划中,要充分考虑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合理规划城市绿地、水系和生态廊道,提高城市的生态环境质量。

同时,要推动城市建设的绿色发展,鼓励采用节能环保的建筑材料和技术,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最后,要加强城市空间规划的实施和管理。

制定科学合理的城市空间规划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和实施路径,加强规划的监督和评估,确保规划的有效实施。

同时,要加强城市空间的管理和维护,推动城市空间的持续优化和提升。

总之,娄底空间规划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提高城市空间利用效率,改善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娄底市能够建设成为宜居宜业的现代化城市,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环境。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根据湖南省城市规划公示制度,对《娄底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2011年修改》的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如下: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指导思想及规划期限 (2)第三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3)第四章城市发展目标和策略 (12)第五章城市性质及职能 (15)第六章城市发展规模 (16)第七章城市发展方向 (17)第八章城市总体布局 (17)第九章城市居住用地与住房建设和住房保障规划 (21)第十章城市工业用地规划 (24)第十一章城市物流仓储用地规划 (25)第十二章城市综合交通规划 (26)第十三章城市公共设施规划 (36)第十四章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38)第十五章城市形象与景观组织 (42)第十六章城市旧城保护与更新规划 (43)第十七章城市环境保护规划 (44)第十八章城市环卫设施规划 (48)第二十二章城市综合防灾规划 (49)第二十三章地下空间开发和利用规划 (51)第二十四章城市规划区空间利用控制 (52)第二十五章城市分期建设与远景发展规划 (56)第二十六章城市规划实施措施 (57)第二十七章附则 (59)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科学指导娄底城市建设和发展,实现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规范城市建设行为,满足城市健康、持续发展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划。

第1.02条规划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2. 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3.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4. 《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2009 年09 月);5. 《湖南省城镇体系规划(2010-2020)》;6. 《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2008-2020)》;7. 《湖南省环长株潭城市群城镇体系规划(2010-2030)》;8. 《娄底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9. 《娄底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10. 国家、湖南省及娄底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第1.03条本规划是娄底城市21世纪初发展的战略部署,是娄底城市建设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娄底市人民政府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城市的法定依据。

第1.04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娄底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与土地利用开发,都必须按照本规划的要求进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服从本规划的义务,都有对违反本规划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第1.05条娄底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本规划的要求,对城市规划区内的所有建设开发行为,实行统一的规划管理。

坚决维护娄底城市总体规划的权威性、科学性、严肃性;大力宣传娄底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各项规划管理制度;自觉遵章守法,严格依法办事。

第1.06条规划层次和范围本规划包括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中心城区总体规划两个规划,涉及市域和城市规划区两个层次。

其中:市域范围为娄底全部行政辖区,包括两市两县一区,分别为冷水江市、涟源市、双峰县、新化县和娄星区,编制城镇体系规划,总面积约为8117 km2。

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包括娄底市区行政范围(娄星区)、涟源市四镇(斗笠山镇、水洞底镇、金石镇和渡头塘镇)、双峰县三镇(蛇形山镇、洪山殿镇和杏子铺镇),总面积1098km2。

第1.07条如果情况变化,需要变更娄底城市总体规划的,应按《城乡规划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的规定报批。

下一轮总体规划修编,应继续保持本规划的科学性和延续性,确保娄底城市健康合理地持续发展。

第1.08条规划强制性内容文本后表格规定了本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强制性内容具有法定的强制力,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违反。

下位规划不得擅自违背和变更本规划确定的强制性内容,涉及规划强制性内容的修改,必须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

第二章指导思想及规划期限第2.01条规划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贯彻实施湖南省“四化两型”发展战略,深入实施“科学发展,加速赶超”战略,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对接融入长株潭为路径,加强中心城市建设,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构建城市长远发展骨架,提高城市创新能力,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城市职能的转换,实现娄底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全面建设幸福娄底。

第2.07条本规划期限至2020年。

并综合考虑远景娄底城市发展的构想。

第三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第3.01条市域总人口预测规划娄底市域总人口2015年为445万人左右, 2020年为455万人左右。

第3.02条市域人口城镇化水平预测规划2015年娄底市域城镇化水平为46%左右,城镇人口205万人左右。

规划2020年市域城镇化水平为55%,城镇人口为250万人左右。

第3.03条市域城乡统筹发展总体战略促进区域核心城市的进一步壮大和对周边地区的更有力带动,促进城市与乡村地区的协调发展和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保持良好的乡村生态特色,坚持以城带乡,以工促农,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和均等化公共服务体系,通过合理的公共服务与设施网络体系配置,协助引导区域健康城市化,逐步实现高水平公共服务与设施体系高效覆盖及基本公共服务与设施均等化。

第3.04条市域城镇发展和城镇化战略娄底市城镇发展和城镇化发展战略是“强化区域核心,突出优势产业、优化经济结构,点轴增长,网络演进,促进市域城镇集约化、协调发展”,在规划期内,按照“两型社会”建设要求,培育产业特色突出、竞争能力强、就业空间大的新型城镇社会经济体系;构建规模合理、等级有序、设施完善、生活居住环境良好的城镇结构体系;呼应环长株潭城镇群区域整体空间结构规划,完善开放式的城镇空间体系,完善建立有利协调、方便整合、联系快捷通畅的开放型、生态化的区域交通网络体系。

第3.05条市域乡村发展战略1.重点发展重点镇,提升乡村地区潜力较大的小城镇,强化乡村地区的城镇核心;2.保护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现存比较完好的传统和特色村落,扶持新型乡村社区和特色村,传承发展乡村特色和农业优势;3.积极引导小城镇向新型社区转型发展,加速乡村人口向城镇迁移。

4.居民点建设应与自然环境相和谐,完善配套设施,充分体现湖南浓郁乡风民俗和时代特征。

5.有步骤的分期实施拆除或合并现状规模过小、发展条件较差、处于环境敏感地区、空心村现象突出的村庄。

6.合理提高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水平,加强村庄绿化和环境建设,提高村庄居住环境水平。

第3.06条市域城镇空间结构规划形成“极化一点,构筑一带,壮大三轴”的城镇体系空间格局。

1.极化一点:指突出中心城市(娄底中心城区),形成区域经济增长极核,通过中心城市发展,带动市域经济的全面发展,加强中心城区与次中心城市(冷水江市)的联系,突出其在全市城镇体系空间结构中的地位。

2.构筑一带:充分发挥沪昆高铁、普铁、娄新高速公路、S225、S312省道构成的综合型交通运输经济走廊优势。

建设双峰、涟源、冷水江、新化等发展轴上城市和主要城镇,形成娄底城市带和长株潭城市群辐射中西部的重要发展轴。

3.壮大三轴:接纳娄底城市带的辐射,沿省道S209、洛湛铁路向益阳和邵阳方向;沿207国道、二广高速向邵阳、常德方向,并向外延伸;西部方向;形成三条二级城镇发展轴,加强其他等级城镇与中心城市的联系。

第3.07条市域城镇等级规模结构到2020年,市域城镇发展按照其功能的重要性等级,其发展规模结构分为一级城市(50万人以上大城市)、二级城镇(10-50万人城市)、三级城镇(2-5万人的城镇)、四级城镇(2万人以下的城镇)4个等级。

表3-1 2020年娄底市城镇规模结构第3.08条市域城镇职能结构规划确定市域城镇形成“市域中心城市、县(市)域中心城市、重点镇、一般镇”四个职能等级,承担相应的城镇职能。

规划市域主要城镇的发展定位和主要职能引导如下:表3-2 市域主要城镇发展定位和主要职能引导表第3.10条市域综合交通规划1.综合交通发展战略目标以建设“两型交通”系统为目标,实施区域统筹策略,推进市域综合交通一体化,至2020年将娄底建设成湖南重要的集铁路、公路、水运、航空和管道于一体的综合交通枢纽,形成以沪昆铁路、洛湛铁路、沪昆客运专线、安张娄衡铁路和汩罗—益阳—娄底—衡阳、湘潭—娄底城际铁路为主体的铁路路网;以上瑞高速、二广高速、娄新怀高速、益娄衡高速、长娄新高速、龙山至新化至武冈高速、邵阳至坪上至冷水江高速、G320、G207国道、为骨架的公路网;以资江和涟水为主体的内河航运网络。

结合娄底火车南站、西站和公路主枢纽的建设,将娄底建设成为湘中最大的客运中心和物流中心。

2.铁路发展规划规划沪昆高速客运专线,娄底市中心城区和新化县城分别规划沪昆高速客运站。

配合国家、湖南省铁路网建设,升级改造沪昆铁路,改造、扩建沪昆铁路上的客站和货站规模。

加速洛湛铁路的改造,新建娄底市区西站。

新建安张娄衡铁路、张新桂铁路、冷邵铁路。

届时,娄底将成为湖南“田”字形的铁路网络中心,中国南方三大铁路枢纽之一。

湘潭—娄底城际铁路和汨罗—益阳—娄底—衡阳城际铁路,在娄底火车南站与沪昆客运专线无缝对接。

远期建设娄底—新化、娄底—邵阳线。

3.公路发展规划规划娄底市由高速公路、国道和省道构成公路主骨架,以相关县乡道为网架,共同组成方便快捷的公路运输网络。

从路网结构的重要性和道路的等级特点来看,市域公路网布局可分为四个层次:第一层次:以沪昆高速公路、二广高速公路、龙武高速、张新武高速、邵坪冷高速、娄新怀高速公路、益娄高速、娄衡高速、银北高速、长韶娄高速、湄琅高速、邵冷高速等组成的高速公路主骨架,保证娄底市对外交通快速便捷。

第二层次:指G320国道、G207国道、S225省道、S312省道(规划为国道)、S209省道(规划为国道)、S217省道、S210省道(规划为国道),公路等级达到二级,它与第一层次共同构成娄底市的公路主骨架。

规划娄底至双峰、娄底至涟源的城际干道。

第三层次:指市域分布的67条县道,公路等级达到二级或三级。

它是连通各主要城镇和沟通干线的道路,为城镇发展、资源开发、旅游服务提供良好交通运输条件。

第四层次:指其它县乡公路及通村组公路。

行政村主要出口路近期全部硬化。

其它县乡公路指未纳入一般干线公路范围的县乡公路,规划改造成四级以上公路。

通村公路近期全部硬化,通组公路近期硬化60%,远期硬化100%。

4.公路站场规划规划娄底市公路客货运枢纽网络将由一个指挥中心、两大系统(客运和货运)和三个枢纽(国家级枢纽1个、区域性枢纽7个和集散性枢纽76个)等三个层次构成。

其中第一层次“国家级枢纽”1个,提供周边区域之间公路客货运输组织及相关服务,位于娄底火车南站;第二层次“区域性枢纽”7个,市区3个、双峰县、涟源市、冷水江市和新化县各一个,既提供市域内的公路客货运服务又有利于国家级枢纽的集散;第三层次“集散性枢纽”按每乡镇设置一个客运站、每个中心镇设置一个货运站进行控制,既方便群众又有利于区域性枢纽的集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