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车与电动车通知
物业规范自行车电瓶车摩托车管理通知
物业规范自行车电瓶车摩托车管理通知
物业关于规范自行车、电瓶车、摩托车管理的通知
各位业主:
为加强车辆管理,美化小区环境,维护小区管理秩序,保证电瓶车充电安全,我们在8栋地下室专门安排了非机动车库,划分了自行车、摩托车和电瓶车充电停车区域,本月底前将对以上车辆进行规范化管理,车辆进驻后,将安排保安晚间进行看守。
请各位业主自觉主动将停放在室外和楼道走廊间的车辆放至8栋地下车库。
下月开始,我们将对违规摆放的车辆进行清理,请各位业主支持配合。
万事开头难,刚开始可能部分业主(尤其是1、2、3栋的业主)会感觉不太方便,当养成习惯就会感觉自然,我们希望各位拥有非机动车的业主为小区的美化做出实际行动,每天多跑一小步,小区美化一大步!
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处
20**年**月**日
感谢您的阅读!。
走廊电瓶车挡路通知
走廊电瓶车挡路通知
篇一:
尊敬的各位业主:
您好!
由于部分业主电动车、自行车、摩托车、僵尸车随意停放,影响了其他业主的正常出行,单元楼道及过道是公共区域,同时也是消防与救护安全生命通道,一旦发生险情,车辆堵塞将会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为了自己的出行方便和生命安全,请广大业主积极配合,不要私拉电线充电,不要过道停车。
共创和谐安全小区,人人有责。
请广大业主积极配合!
XXX社区
20XX年XX月XX日篇二:
XXX物业提醒您,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您配合做到以下几点:
1、楼道内禁止存放易燃、可燃、易引发火灾的物品。
2、楼道内禁止停放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等个人物品,避免影响人员出行及安全疏散。
3、保持楼道整洁,禁止占用楼道堆放家私、家具、大型玩具等个人物品。
楼道是公共消防通道,将杂物堆放在楼道内,不仅影响日常通行还存在安全隐患。
为保障业主居住安全及公共秩序,让我们一起拒绝堵塞楼道的不文明行为。
校园电动车规范通知
关于校园禁止骑电动车和自行车的通知
为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规范校园学生电动车和自行车,安排如下:
1、走读生电动车、自行车存放在校门口两侧的车棚不得
往其它车棚存放,更不能在教学楼和实训楼前存放。
2、住宿生电动车、自行车存放在本宿舍区域车棚在校期
间不得推出宿舍(由教官宿管监管,星期一到星期五离校之前不得推出宿舍区域)。
3、学生进入学校大门要推车前行,存放车棚,不得在校
园内骑电动车和自行车,否则按照违纪处理。
Xxxxxxxxxxxxx学校
xxxx年xx月xx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自行车电瓶车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自行车电瓶车管理的通知
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
鑫祥政发〔2016〕9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自行车、电瓶车管理的通知各部门、车间:
自行车、电瓶车管理是公司常规管理工作的一部分,为方便全体员工工作生活,加强公司环境建设,优化厂区周边环境。
公
司统一规划,在公司内部建设了自行车、电瓶车的停放场地,方
便公司管理,又方便员工使用。
为保持公司整体面貌的整洁、有
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重申自行车、电瓶车管理规定如下:
1、自行车、电瓶车须有序停放在1幢楼西侧大棚区域内,锁
好车锁,不得乱停乱放。
2、严禁将自行车、电瓶车停放在车间、走廊、通道内、楼梯
口、办公室前或不该停放车辆的地方。
3、不准故意损坏他人车辆,如有发现,将追究责任,加倍赔
偿。
另公司对员工车辆的遗失或损坏不负有赔偿责任。
4、在马路上行车须注意安全,横穿马路请注意过往车辆。
主题词:车辆管理、整体面貌、注意安全、通知
抄送:董事长、常务副总、公司各部门、公司各类车间
鑫祥印业总经办办公室2016年4月10日印发。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加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的十项措施的通知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加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的十项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0.08•【字号】惠府办〔2021〕9号•【施行日期】2021.10.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建设,城市管理正文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加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的十项措施的通知惠府办〔2021〕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惠州市加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的十项措施》业经十二届179次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公安局反映。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0月8日惠州市加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的十项措施近年来,我市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摩电)道路交通事故高发多发,死伤人数位居各类交通事故首位,成为影响和左右我市交通安全形势乃至安全生产形势最直接、最明显、最重要的因素,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省、市有关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全面净化摩电通行秩序,压降摩电交通事故特别是致人伤亡事故,推动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好转,提出以下十项措施:一、加强摩电协同共治各级要将摩电治理工作纳入党政工作要点,就防范道路安全风险重要工作开展专题研究,强化部署、加强督办。
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紧密协调联动,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安委会)和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市道安联)的统筹领导下,共同加强摩电治理工作,积极构建“党政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协同共治”的治理架构,加速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
二、建立涉摩电交通事故研判预警和挂牌整治机制市、县(区)两级安委会、道安联要定期分析研判辖区摩电交通事故的动态特点,对摩电事故多发、交通安全隐患突出的县(区)和乡镇(街道),要及时向辖区党委、政府发布预警通报。
《关于到指定地方电瓶车停放的通知[5篇模版]》
《关于到指定地方电瓶车停放的通知[5篇模版]》第一篇:关于到指定地方电瓶车停放的通知宁波申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到指定地方电瓶车停放的通知各事业部、各部门:最近发现有些部门员工把电瓶车骑入车间等地方,并且在车间内充电,存在很大安全隐患,希望各事业部、各部门负责人督促员工,电瓶车停放到指定地方,严禁将电瓶车骑入车间等地方停放和充电。
公司将进行检查,如发现有类似情况,第一次将对部门进行通报;第二次开始将对部门负责人进行罚款100元/次处理。
特此通知宁波申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xx年5月4日第二篇:电瓶车指定停放温馨提示2住宅小区车辆行驶、停放的管理规定(暂行)听语音浏览:210|更新:xx-09-2814:59住宅小区车辆行驶、停放的管理规定(暂行)xx/7/17物业管理条例暂行办法住宅小区车辆行驶、停放的管理规定(暂行)提要:小区内所有机动车停车位仅供车辆固定停放,管理者不负责保管,所收取的费用均为场地占用费和场地物业管理费用一、停车场使用范围:1.小区内设有停车场,供住户购买使用;2.装修工程车辆指定停放;3.小区住户机动车指定停放;二、车辆停放管理规定:本物业管理公司负责辖区内交通管制和机动车辆的停放管理工作。
所有车主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均要按照规定的有关场地、路线和时间行驶、停放,并缴纳相应的停放费用。
1、小区内所有机动车停车位仅供车辆固定停放,管理者不负责保管,所收取的费用均为场地占用费和场地物业管理费用;2、如停车区域遇到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使用人相关损失的,停车场管理者将不承担任何责任;3、小区住户需按车位编号停放到指定停车位;4、各业主、住户应无条件配合物业公司建立车籍管理资料。
所有在停放场固定车位存放的机动车辆,都必须向物业公司提供保险公司保险证明(如全车盗抢险、无过失责任险等)和行驶证等有关证件(交复印件),填写《车位使用登记表》,否则出现问题,一切责任由车主承担;5、固定车位的机动车辆必须在指定的专用车位停放,临时车辆按管理人员指定的位置停放。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超标电动摩托车(“三车”)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超标电动摩托车(“三车”)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10.23•【字号】筑府办发〔2017〕27号•【施行日期】2017.10.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超标电动摩托车(“三车”)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发〔2017〕27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贵阳市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超标电动摩托车(“三车”)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7年10月23日贵阳市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超标电动摩托车(“三车”)整治工作方案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及《贵州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和《贵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为切实规范全市摩托车、超标电动摩托车(超标电动车)、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三车”)管理工作,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秩序,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成立贵阳市“三车”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小刚(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钟汰甬(副市长)魏定梅(副市长)副组长:杨波(市政府副秘书长)陈本荣(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刘毅(市公安局副局长)俞洋(市交委主任)陈德勇(市城管局局长)杜林林(市工商局局长)谭筑(市质监局局长)付涛(市法制局局长)李昂(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成员:陈诚(市委宣传部新闻处处长)郝天宝(市文明办专职副主任)廖学剑(市维稳办副主任)程雁枚(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肖文(市教育局机关党委书记)肖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副主任)杨卫兵(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治安支队负责人)裴斌(市督办督查局副局长)吴德刚(市生态文明委常务副主任)杨克智(市交委总工程师)张太炳(市商务局副局长)赵俊(市城管局副局长)王芹(市工商局副局长)程宁(市质监局副局长)王文焱(市信访局副局长)简毅(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徐斌(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副局长)冯晶(团市委副书记)何辉(云岩区政府副区长)姜华(南明区政府副区长)秦XXX(花溪区政府副区长)李朝阳(乌当区政府副区长)胡军(白云区政府副区长)刘俊生(观山湖区政府副区长)张明权(清镇市政府副市长)廖勇(修文县政府常务副县长)胡勇(息烽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杨家武(开阳县政府副县长)张建军(高新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刘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三车”办)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杨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昂、陈德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市“三车”办日常具体工作由赵俊同志和徐斌同志牵头负责(办公室联络员:王鹏〔城管〕、聂谷〔交警〕;联系电话:86795997;邮箱:***************)。
校园交通管制通知
校园交通管制通知
在校园内高校勤劳智慧的年轻人正在学习和生活,为了保证他们的安全与便利,我们特发布以下校园交通管制通知:
机动车管制措施
为缓解校园内日益严重的交通拥堵情况,学校决定对机动车进入校园实施管制。
具体措施如下:1.除教职工和残障同学外,其他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校园。
教职工和残障同学凭有效证件方可进入。
2.所有进入校园的车辆必须严格遵守校园内的交通规则,服从校园保安的指挥,不得随意停放、违章驾驶。
3.学
校将在校园内设置电子卡口和车牌识别系统,对违规进入校园的车辆进行处罚。
电动自行车管控
为维护校园环境整洁,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学校决定对校园内的电动自行
车进行统一管控:1.未经学校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学生如需使用电动自行车,请按时向学校登记,领取校园通行标识。
2.校园内电动自行
车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违反者将被限制进入校园。
3.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得停放在教学区和图书馆周围,以免影响人员通行。
请同学们将电动
自行车有序停放在指定区域。
步行交通秩序
为了营造清洁、安全的校园环境,请广大师生文明出行、相互礼让:1.校
园内人行道仅供步行,严禁电动车、自行车等机动车辆通行。
2.请遵守人行横
道、斑马线通行规则,保持秩序有序,不要争先恐后。
3.不要在人行道上随意停留、聊天,以免影响他人通行。
以上是本次校园交通管制的主要内容,希望广大师生积极配合,共同维护良好的校园环境。
如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向学校相关部门咨询。
让我们携手共建安全、文明、有序的校园吧!。
关于安全文明使用电动自行车出行的通知
关于安全文明使用电动自行车出行的通知
电动自行车在方便我们日常生活的同时,也有潜在的风险。
如不当使用、充电及摆放,就很容易起火。
电动自行车频频起火的直接原因,多为充电设备出现故障导致燃爆,因其起火速度快、释放大量有毒气体,极易造人员伤亡。
为进一步做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现就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提醒如下:
一、严禁购买不合格电动车及配件不合格、非标或超标的电动车、电池、电线、充电器,会增加火灾风险。
二、严禁擅自改装。
擅自改装电池、加装音响、照明等,容易造成线路超负荷引发火灾。
三、严禁不按规定停放。
严禁在未落实防火分隔、监护等防范措施的住房、地下车库和地下室、半地下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
四、严禁在非规定区域充电。
严禁在人员密集场所和住宅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架空层、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充电,不能将电池带回家充电。
五、严禁“飞线充电”。
严禁采用私拉电线、乱装插座等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方式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六、严禁在易燃品附近充电。
电动自行车充电要远
离易燃可燃材料搭建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易燃易爆物品。
七、严禁长时间充电。
车辆应避免充电时间过长,整夜充电且无人看管,一旦电池、电线等出现问题,极易引发火灾。
电动自行车出行虽便利,安全提醒须牢记。
让我们共同学习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知识,共建安全出行环境。
办公室
2024年5月29日。
物业规范自行车电瓶车摩托车管理通知
物业规范自行车电瓶车摩托车管理通知
物业关于规范自行车、电瓶车、摩托车管理的通知
各位业主:
为加强车辆管理,美化小区环境,维护小区管理秩序,保证电瓶车充电安全,我们在8栋地下室专门安排了非机动车库,划分了自行车、摩托车和电瓶车充电停车区域,本月底前将对以上车辆进行规范化管理,车辆进驻后,将安排保安晚间进行看守。
请各位业主自觉主动将停放在室外和楼道走廊间的车辆放至8栋地下车库。
下月开始,我们将对违规摆放的车辆进行清理,请各位业主支持配合。
万事开头难,刚开始可能部分业主(尤其是1、2、3栋的业主)会感觉不太方便,当养成习惯就会感觉自然,我们希望各位拥有非机动车的业主为小区的美化做出实际行动,每天多跑一小步,小区美化一大步!
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处
20**年**月**日
感谢您的阅读!。
关于电动车、自行车规范管理通知
关于电动车、自行车规范管理通知
因近期周边偷盗单车行为泛滥,我园区得知情况后需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加强园区内部员工的电动车、自行车安全管理以避免各位员工受到损失,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1、从即日起所有园区有电动车、自行车的员工需到照瑞安管
部办理出入证,每张出入证缴纳十元押金;
2、进出园区必须出示发放的出入证及员工厂牌才可放行;
3、未办理电动车、自行车出入证的人员一概不准入内;
4、办理好出入证的员工请将爱车停放在园区指定位置(B栋
联宇华西侧)并上好安全锁
5、电动车、自行车出入证由个人保管,如辞职等原因不需要
存放在园区,凭收据到安管部退还押金,并将出入证退还;
6、如出入证丢失、损坏需缴纳重新办理新出入证;
感谢贵司对园区管理服务工作的支持和理解,让我们携手共建平安、和谐、绿色高科技园区,我司将竭诚提供优质高效的物业管理服务。
禁止电动车进小区停放通知范文
禁止电动车进小区停放通知范文
尊敬的业主(租客):
您好!近期,我们小区内电动车停放情况日趋严重,已出现车辆数量过多,停车秩序混乱的情况。
经我们小区多位业主反映,电动车随意停放已经严重影响住户进出通道,也给小区带来了治安隐患。
为此,本着维护小区秩序和保障广大住户出行安全的原则,经过小区业主大会投票表决通过,自发布本通知之日起,我们小区将禁止电动车进入小区内停放。
请各位业主(租客)注意遵守:
1. 不允许用电动车进小区内停放。
2. 已停在小区内的电动车,应于收到本通知后的3日内自行转移至指定停车场地停放。
3. 超期未将电动车移出小区的,我们小区将有权拖走电动车。
所产生的费用由违规停车业主自行承担。
4. 特殊情况需要短期进入小区停车的,请向楼栋值守人员登记,并妥善管理好车辆。
这项新规范的施行,希望大家互相理解和支持。
如有任何问题,可与小区管理中心联系。
感谢各位业主(租客)的理解和支持!
小区管理中心敬上。
物业禁止非机动车温馨提示
物业禁止非机动车温馨提示
尊敬的业主和住户们:
为了加强小区的安全管理和规范非机动车停放秩序,经小区业委会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小区将禁止非机动车进入小区内停放,特将以下温馨提示通知给各位业主和住户,望大家予以理解和支持。
1. 禁止非机动车进入小区内停放
为了保障小区住户的出行安全与便利,减少交通压力和维护小区环境卫生,自即日起,非机动车禁止驶入小区内停放。
小区入口将设置专门的非机动车停放区,业主和居民可以将自行车、电动车等非机动车停放在指定区域。
2. 提倡绿色出行和健康生活方式
随着城市交通拥堵和环境污染的日益加剧,我们呼吁大家积极参与绿色出行和健康生活方式。
选择步行、骑行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仅可以节省交通成本,减少尾气排放,还可以增加锻炼和呼吸新鲜空气的机会,有益身心健康。
3. 合理规划停车区域,避免阻塞通道
为了方便小区业主和居民停放自行车、电动车等非机动车,小区将划定专门的停车区域,业主和居民在停放时要合理规划位置,避免占用道路和通道,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4. 积极配合物业管理,共同营造宜居环境
我们希望所有业主和居民积极配合物业管理,共同营造宜居环
境。
遵守小区交通管理相关规定,合理停放车辆,不仅可以维护小区的正常秩序,还可以提高小区的整体形象和居住舒适度。
在此,我们衷心感谢业主和居民们对小区交通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也欢迎大家积极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帮助我们改进管理工作,共同打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小区环境。
特此公告。
小区管理处
日期:__________。
关于规范小区电动车管理的通知
关于规范小区电动车管理的通知关于规范小区电动车管理的通知亲爱的小区居民们:为了维护小区安全、保证社区秩序、改善环境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以及社区管理需要,我们特发此通知,要求大家共同规范小区电动车管理。
希望大家积极配合,共同营造和谐宜居的小区环境。
一、电动车停放规定1. 居民应按照指定区域停放电动车,不得占用公共通道、绿地、消防通道、紧急出口、楼道口等区域,确保小区内的通行畅通。
2. 严禁将电动车停放在非法停车场、非指定区域及道路上,以免影响交通和严重违法。
3. 电动车停放时,请与他人车辆保持一定距离,避免阻碍他人的进出。
4. 为了方便管理,减少临时停车现象,请居民自觉在通勤、商务等需要外出时间长的情况下,将电动车停放在指定停车区域或者停车场。
二、电动车使用规定1. 电动车出行时,请合理安排行车路线,尽量选择车行道和安全无阻碍的道路行驶。
禁止在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上骑行。
2. 电动车行驶时,严禁超速行驶,控制在规定速度范围内。
同时,请遵守交通规则,停车等候时请勿占用机动车道。
3. 在使用电动车时,请注意安全,按规定佩戴头盔,确保自身和他人的人身安全。
4. 严禁无证驾驶电动车,尤其是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的情况。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
三、安全防护规定1. 电动车配备齐全的安全设施,包括灯光、刹车等,确保行车安全。
2. 在电动车行驶过程中,居民应牢记安全第一,不得酒后驾车、疲劳驾车、分心驾车等。
3. 非机动车停车时,请确保车辆已经靠停且已熄火,切勿将车辆留在高坡道上,以免发生纵火等安全事故。
四、违规处理办法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居民,物业服务公司有权进行劝导、警告,并做出相应的处理措施。
如屡教不改或违规行为严重者,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五、居民共同参与小区电动车管理是一项长期任务,需要每一位居民共同参与和监督。
如果发现有人违规停放、擅自改装或其他违法行为,请及时向物业服务公司举报。
关于规范电瓶车、自行车停放的通知
关于规范电瓶车、自行车停放的通知第一篇:关于规范电瓶车、自行车停放的通知关于规范电瓶车、自行车停放的通知全校师生: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管理,改善校园环境,打造文明、和谐的校园,根据学校工作安排,近期将对个人自行车、电动车停放进行进一步整治。
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学生的电瓶车、自行车一律停放在班级指定区域内。
教师的车辆停在教师车棚或学生停车区域旁。
二、禁止将车辆停在路上、走廊、花园旁边、宣传栏旁边等影响校园整洁的地方。
学生车辆禁止停在别班停车区域或教师车棚。
三、禁止校外人员的车辆停在车棚。
四、禁止学生在校内按“车辆报警器”。
五、对违规车辆及违规人员将作如下处理;① 学生会值日人员将违规车辆集中落锁;②扣班级考评分2分/人次;③组织违规学生学习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欢迎广大师生监督,将违规人员及违规车辆及时反馈给当日学生会值日人员。
城东街道中心学校2017.10.22第二篇:关于规范自行车、电瓶车、摩托车停放的通知关于规范自行车、电瓶车、摩托车停放的通知各位员工:为了美化公司办公环境,规范办公区域秩序,现对公司员工的自行车、电瓶车、摩托车等车辆的停放做以下要求:1、自2013年9月6日起,请各位员工将自己的自行车、电瓶车、摩托车放置在公司小卖部的后面(西南角)指定区域内,并保持车辆停放整齐,公司已安排物业部近期搭建车棚。
2、从2013年9月6日起,严禁任何人员将自行车、电瓶车、摩托车等停放在公司办公区域内,对违规停放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并清理弄脏的办公区域内卫生。
3、请各位车主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注意上锁,以免车辆丢失。
请各位车主积极给予支持和配合。
综合部 2013年9月5日第三篇:关于规范自行车、电瓶车、摩托车停放的通知关于规范自行车、电瓶车、摩托车停放的通知各位员工:为了美化公司办公环境,规范办公区域秩序,请公司员工及其员工亲属将自己的自行车、电瓶车、摩托车等车辆一律停放在自行车库,并保持车辆停放整齐。
关于小区电动自行车存放的通知
关于小区电动自行车存放的通知
在我们不断努力建设更加美好的社区环境中,电动自行车的合理规划和有序管理是一个需要重点关注的重要议题。
为了维护小区的整洁秩序,提高居民的生活品质,特此发布以下通知:
自行车存放区域划分
为了更好地管理小区内的电动自行车,我们将在小区内划定专门的停车区域。
这些区域将安装遮阳棚,并配备充电设施,为居民的出行提供便利。
请大家积极配合,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指定区域内。
电动自行车充电管理
电动自行车的充电对小区的用电负荷造成了一定压力。
为此,我们将对充电区域实行规范管理。
居民在充电时请遵守以下要求:
充电时间控制在2小时以内,避免长时间占用充电桩,影响他人使用。
充电后请及时将车辆挪离,保持充电区域的整洁有序。
不得擅自在非指定区域私自安装充电设施,以免对小区供电造成影响。
违规处理措施
对于不按要求停放或私自充电的行为,物业将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措施,包括:
第一次违规,将贴出提醒通知,督促改正。
第二次违规,将暂扣车辆,直至居民配合整改。
情节严重者,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我们希望全体居民能够自觉遵守小区管理规定,为美好的社区添砖加瓦。
如果您在停车、充电等方面遇到任何问题,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竭尽
全力为您提供服务。
让我们携手共建安全、整洁、有序的小区环境,共同享受美好的居住生活。
关于小区电动车管理的通知
关于小区电动车管理的通知尊敬的各位小区居民:大家好!随着小区内电动车数量的不断增加,为了进一步规范小区电动车的停放、充电及使用,保障广大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小区的正常秩序,现就小区电动车管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电动车停放管理1、小区内设有专门的电动车停放区域,请居民将电动车停放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停放在楼道、单元门口、消防通道等公共区域。
2、停放电动车时,请务必按照规定的停放方向整齐摆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二、电动车充电管理1、为了确保充电安全,小区内安装了专门的电动车充电桩。
请居民使用充电桩进行充电,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为电动车充电。
2、在充电过程中,请居民遵守充电桩的使用说明和安全规定,不得长时间过度充电,以免引发火灾事故。
3、充电完成后,请及时拔出充电器,避免造成电力浪费和安全隐患。
三、电动车使用管理1、居民在驾驶电动车时,应遵守交通规则,佩戴安全头盔,不得超速、逆行、闯红灯等。
2、电动车应保持良好的车况,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刹车、灯光等部件正常运行。
3、未成年人不得驾驶电动车。
四、安全管理1、请居民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对电动车的防盗措施,避免车辆被盗。
2、如发现电动车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3、在小区内行驶时,应注意避让行人,特别是老人、儿童和残疾人。
五、违规处理对于违反上述管理规定的居民,物业管理处将进行劝阻和制止。
对于多次违规或拒不改正的,将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制电动车进出小区、通报批评等。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小区的和谐稳定,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本通知的相关规定。
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安全、有序、舒适的居住环境。
感谢大家的理解、支持与配合!物业管理处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首先,让我们来看看为什么要如此重视电动车的停放管理。
楼道、单元门口和消防通道等公共区域是小区内人员疏散和消防救援的重要通道。
如果这些地方被随意停放的电动车堵塞,一旦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后果不堪设想。
学生不要骑电动自行车上路的通知
学生不要骑电动自行车上路的通知各部门、年级组、班级: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在本地城乡不断增多,目前已逐渐成为本地一些学生上下学的代步工具。
但由于初中学生还是未成年人,年龄小、经验少、应变能力弱、道路交通法规安全意识不强,加上电动自行车速度快、稳定性和刹车系统性能相对较差等原因,致使学生驾驶电动车辆上下学时极易发生交通事故,成为威胁学生生命安全的严重隐患。
为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学校要求学生不要骑电动自行车上路,并提出如下意见:一、未满16周岁的学生一律不准骑电动自行车上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的规定,我校未满16周岁的学生一律不准骑电动自行车上路。
二、不提倡16周岁以上(含16周岁)的学生骑电动自行车上下学。
即使满16周岁但仍属未成年人,自主能力、自控能力非常有限,学校不提倡其骑电动自行车上下学。
如果个别已满16周岁的学生如坚持要使用电动自行车,家长必须严格监护,所以,必须由其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四)款规定:只有“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才列入非机动车管理。
超标的电动车应属机动车。
所以,我校即使是满16周岁的学生也不得使用超标的电动车。
三、学校和各班级要充分利用各种载体,采取多种教育方式,让学生掌握基本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不断提高学生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的意识,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
各班级还要通过家长会、家访、发“告家长书”等形式,积极向广大家长宣传学生驾驶电动车辆的危害性,引导家长加强对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时常提醒子女注意交通安全,珍惜生命。
四、政教部门要加强与交警部门的联系,邀请专家到学校进行交通安全知识讲座,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五、家长应禁止孩子骑电动自行车。
“一朝出事,后悔终生。
”家长要算一笔帐,骑自行车或步行,不仅锻练了身体,更重要的是增加了学生的安全。
严禁电动车入楼通知英语作文
严禁电动车入楼通知英语作文英文回答:Notice Prohibiting Electric Bicycles from Entering the Building.Building Management.Date: [Insert Date]To All Residents:Please be advised that electric bicycles (e-bikes) are strictly prohibited from entering the building for the following reasons:Fire safety concerns: E-bikes powered by lithium-ion batteries pose a potential fire hazard. In the event of an electrical malfunction or overcharging, batteries can ignite and cause a fire that can quickly spread throughoutthe building.Property damage: E-bikes can cause damage to the floors, walls, and other surfaces within the building. The weight of the bike, the wheels, and the battery can leave scratches, dents, or holes.Accessibility issues: E-bikes can block hallways, stairwells, and other common areas, making it difficult for residents to move around freely. Individuals with disabilities or mobility impairments may find itparticularly challenging to navigate in the presence of e-bikes.Insurance regulations: Most building insurancepolicies do not cover damage caused by e-bikes. If a fire or other incident occurs due to an e-bike, the building management may be held liable.Therefore, to ensure the safety and well-being of all residents, the building management has implemented a policy prohibiting e-bikes from entering the building. Residentsare kindly requested to comply with this policy.Consequences of Non-Compliance:Residents who violate this policy may be subject to the following consequences:Verbal or written warnings.Fines.Suspension or termination of building privileges.Legal action.Alternative Transportation Options:The building management understands that e-bikes can be a convenient and environmentally friendly mode of transportation. However, there are several alternative transportation options available to residents, such as:Walking.Biking (non-electric)。
禁止电动车进入楼通知的英语作文
禁止电动车进入楼通知的英语作文英文回答:Notice of Electric Vehicle Entry Prohibition.In order to ensure the safety of residents and property, the following notice is hereby issued:Effective immediately, the use and parking of electric vehicles within the building is strictly prohibited. This prohibition applies to all types of electric vehicles, including bicycles, scooters, skateboards, hoverboards, and cars.This prohibition has been implemented for the following reasons:Fire Safety: Electric vehicles pose a significant fire risk due to their lithium-ion batteries. In the event of an accident or malfunction, these batteries can overheat,ignite, and release toxic fumes.Electrical Safety: Electric vehicles require access to electrical outlets for charging. Overloading electrical outlets or using improper charging equipment can lead to electrical fires and other hazards.Space Limitations: The building's common areas are not designed to accommodate the storage or charging of electric vehicles. Parking these vehicles in these areas could block pathways, create tripping hazards, and interfere with emergency evacuation procedures.Insurance Coverage: Most homeowners' and renters' insurance policies do not cover damages or injuries caused by electric vehicles. Allowing these vehicles into the building could increase the risk of liability for both residents and the property management.Violators of this prohibition will be subject to the following penalties:Written Warning: First offense will result in awritten warning.Towing: Vehicles that are parked in violation of this prohibition may be towed at the owner's expense.Fines: Repeated violations may result in fines imposed by the property management or the local authorities.We understand that this prohibition may be inconvenient for some residents. However, we believe that it is necessary to prioritize the safety and well-being of all those who live and work in the building.If you have any questions or concerns about this notice, please contact the property management office.中文回答:禁止电动车进入大楼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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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小区非机动车停放的
温馨提示
尊敬的各位业主:
为加强小区的安全的工作,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长期放置在公共楼道(消防通道)及地面的非机动车(电动车、自行车)影响到其他业主的安全出行和小区的整体形象,同时会造成发生火灾时的重大安全隐患。
物业服务中心曾多次接到其他业主的投诉。
请您看到提示后:
1、请各车主于7月21日前将放置在公共楼道、地面的非机动
车(废、旧——再无使用功能的)自行清理。
2、7月22日后仍未清理的,服务中心将组织人员进行清理。
请各位业主理解,同时敬请每位业主支持我们的工作!
3、由于前段时间没有找到合适的非机动车棚管理方,现车棚
管理(7月初)已落实到位,请各位业车主及时将放置在公
共楼道、地面的非机动车(有使用功能的)停放到有专人
看管的车棚内。
由此给各位业主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感谢业主的支持和配合!
众合华庭物业服务中心
201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