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副班主任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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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兰州大学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兰州大学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及废止工作,不断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我校依法治校进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参照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和其他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规章制度,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制定,经学校公布的对全校各单位、师生员工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办事规程、行为准则。

按照内容不同,一般称为“规定”、“办法”、“意见”、“细则”等,但不得称“条例”。

对某方面工作所做的带有约束性的行为规范,称为“规定”;对某项工作所做的比较具体的要求和规范,称为“办法”;对某项工作或为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决定提出的见解和处理办法,称为“意见”;为有效实施学校有关规定或执行相关政策而制定的具体措施或就相关条文做出的具体说明和阐释,称为“细则”。

第三条学校制定、修改和废止规章制度的活动,以及学校授权职能部门起草、解释规章制度的活动,适用本办法。

各单位内部工作制度、管理制度等的制定、修改、解释和废止,以及对具体事项的通知,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校党委办公室和校长办公室(以下简称“两办”)是学校规章制度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印发公布、监督实施、汇编各类规章制度。

第五条制定、修改和废止规章制度,必须符合宪法、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国家方针政策,贯彻学校总体工作思路,切实保障全校各单位和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公正和效能的原则。

第六条规章制度根据内容需要,可以用条文形式表述。

除内容复杂的外,规章制度一般不分章、节,可以分条、款、项、目。

其中,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

条、款、项、目均应当另起一行,缩进二字书写。

第七条规章制度的内容应明确、逻辑严密,具有可操作性。

法律、法规已明确规定的内容,规章制度原则上不作重复规定。

规章制度用语应准确、简练,使用文字和标点符号应正确、规范。

兰州大学各类人员考核暂行办法

兰州大学各类人员考核暂行办法

兰州大学各类人员考核暂行办法考核工作是深化校内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各支队伍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学校准确了解各类人员工作实绩、对教职工实施绩效评价的重要方式;是教职工职务聘任、工资晋升、实施奖惩及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

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及实施意见,结合《教育部直属高校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有关精神,学校实施岗位管理和聘用制度后,为落实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和任务完成情况,重点考核受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和聘用合同的情况,科学评价教职工的工作业绩,强化激励约束机制,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考核原则(一)明晰职责、强化激励原则。

结合各类人员岗位职责,以岗位聘用为基础,加强对履行岗位职责的考核,突出体现激励效能。

(二)分层管理、重心下移原则。

分层考核,各负其责,管理重心下移,发挥各基层单位的积极性,强化其在考核工作中的作用。

(三)程序优化,简明高效原则。

优化考核指标,减化考核程序,将履行岗位职责考核与年度考核有机结合,提高考核工作效率。

(四)宏观指导、促进发展原则。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将考核与学校导向相结合,建立以岗位职责考核为主的目标考核机制。

二、考核范围和时间考核范围为兰州大学全体在编教职工。

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在每年的年末进行。

三、组织领导加强对教职工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各级考核组织。

(一)考核领导小组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及教职工代表组成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监督考核工作,审定考核结果,解决考核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考核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考核工作日常事务由考核办公室具体负责。

(二)考核小组各中层单位成立考核小组,具体负责所属单位教职工考核工作的实施,主持述职、民主评议和整体考核工作。

考核小组要根据考核工作要求,形成被考核者的考核意见,确定其考核等次,汇总考核工作情况及结果,并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

考核小组成员由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及教职工代表组成,人员一般为7—11人,设组长1名,副组长1-2名,同时确定工作人员1名,并报学校考核办公室审查备案。

兰州大学辅导员考核办法20141121 (1)

兰州大学辅导员考核办法20141121 (1)

兰州大学辅导员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及《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专职学生工作队伍建设水平,激励和促进辅导员不断提高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职业能力,提升专职辅导员考核工作的科学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学年考核与阶段考核相结合、单位考核与学生评议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效的要求,体现客观性、科学性、公平性、公正性、公开性和民主性。

第二章组织实施第三条考核对象为兰州大学专职辅导员。

第四条考核由学生工作部统一部署,校、院两级共同考核。

第五条考核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一般在每年12月份进行。

保留入学资格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职人员在工作满两年后,增设阶段性考核,一般在当年6月份进行。

具体考核时间皆以文件通知为准。

第六条考核工作启动后,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辅导员考核相关工作,务必体现客观、公正原则。

第七条考核结束后,学工部通过适当方式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各学院,同时做好考核材料归档,以备后查。

第三章考核方式、内容及程序第八条年终考核共分为学生评议、学院学生工作组考核、学生工作部考核、附加分和扣除分五个部分。

学生评议40分、学院学生工作组考核25分、学生工作部考核35分。

将以上成绩与附加分和扣除分相加即为最终考核成绩。

第九条保留入学资格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职人员在增设的阶段性考核中加入个人述职及答辩环节,本环节占20分。

第十条考核方式、内容及程序:(一)学生评议(40分)学生评议由学生工作部会同各学院,以辅导员所带一个年级为单位,要求一定比例学生以网络方式填写调研问卷,并据此对辅导员进行评议。

所带年级人数不足100人的,要求全部学生参加评议;所带年级人数在100人及以上小于250人的,要求参加评议学生人数达到90%;所带年级人数在250人及以上小于400人的,要求参加评议学生人数达到80%;所带年级人数在400人及以上的,要求参加评议学生人数达到70%。

副班主任的工作职责(7篇)

副班主任的工作职责(7篇)

副班主任的工作职责为贯彻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精神,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建设一支优秀的班主任队伍,切实推进德育工作,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精神,结合本校德育工作实际,制定副班主任、班主任的职责。

一、副班主任的工作职责:(一)协助班主任做好出操进退场的纪律和安全管理工作。

(二)协助班主任做好上午、下午放学路队的护送和安全管理工作。

(三)学校、年级或班级组织学生集会、社会实践活动、公益活动、大扫除等大型活动时,要与班主任一起共同组织管理。

(四)协同班主任做好班级家访、家长会工作。

(五)班主任出差、事病假时,副班主任履行班主任职责,承担班级管理的各项工作。

(若班主任请假时间一周或以上,学校按比例将班主任津贴补给副班主任)二、班主任的职责(一)调查研究学生情况,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思想品德情况,学习情况,身体情况,以及个性心理特点、兴趣特长,做好家访工作。

(二)组织管理班集体。

班主任要依据教育方针、教育任务和学生实际情况制定本班集体建设的目标,建立班级常规,培养一支得力的班干部队伍,营造良好的班风。

做好班主任如下的日常组织管理工作:____组织每周一次的班会课。

____组织学生参加全校、年级的活动。

3.督促学生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____组织好大课间活动,督促学生按时到位,上好体育课及各类活动课,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问题。

5.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心理特点、兴趣特长。

6.处理班内突发事件,重大事故立即上报学校。

7.做好教室的清洁卫生管理和文化布置。

(三)教育指导学生全面发展。

为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体和心理素质打下良好的基础。

1.教育学生学习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热爱学校,逐步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2.教育学生努力完成学习任务,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不断提高学习成绩。

班主任工作条例

班主任工作条例

班主任工作条例班主任工作条例(1)华南班级教师工作条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加强班级队伍建设,按照教育部精神,使班主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学社会管理[]第2号),与我们医院合并事实上,这项规定是专门制定的。

二级教师是负责学生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的基层管理者,是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是一位指导学生道德,智力,身体和全面发展的导师。

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并成为成熟教师的导师和导师是协助辅导员工作和学生班级管理的正确助手。

三级教师团队实施学院和部门的双重领导体系。

在学院党委和行政领导下,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将对班主任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

各部门学生工作团队的领导将为班主任实施具体的管理和领导。

班主任应主动联系辅导员,接受学生工作的指导。

第四条各教师应当建立班主任定期工作制度。

负责学生工作的部门领导应定期安排,检查和监督班主任的工作,进行学习交流和总结讨论。

第5条班主任的工作是每位教师的责任。

教师应自觉遵守学院和部门的安排,积极承担班主任的工作,认真履行班主任的职责。

学院将作为提升班主任工作经验的基本条件,作为教师的技术职称。

申请初级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应具备担任班主任的经验。

第二章服务条款第六条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它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强大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以及强大的政治洞察力和洞察力。

第七条: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投入,高度的责任感,奉献和奉献精神,关心和关心学生,正确行事,以身作则,做一名教师。

第八条学习和掌握班级管理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掌握教育规律,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沟通协调,组织和管理学生教育管理所需的技能,具有从事教师职业的基本素质。

和技能。

第三章设备要求第九条班主任兼职,每班一班,每班班主任不超过两班。

第十条班主任一般应从专业教师和党政管理干部中选拔出来。

大学班主任工作条例

大学班主任工作条例

大学班主任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班主任是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保证办学方向,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棒人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规范班主任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一、二年级每一个教学班必须设一名班主任。

第三条班主任工作是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组成部分,是学校委派到学生班级对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加强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以及指导其全面、健康成长的教师和学生工作人员。

第四条班主任的日常工作的管理和考核,由所在学院(部)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第五条从事班主任工作是教师应尽的义务,班主任工作的经历和表现作为各种评优和评聘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职责和任务第六条班主任应全面履行下列职责,并完成如下工作:(一)班主任要坚持教育方针,按照《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学校关于学生工作的部署和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负责学生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具体应做到“五到位、一参与”。

“五到位”是:迎新生和思想政治品德教育工作到位,指导选课和学习到位,素质测评与奖惩工作到位,催缴学费和落实帮困助学工作到位,就业指导工作到位;“一参与”是:参与学生员组织发展。

(二)按照《公民道德实施纲要》的要求,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教育。

重点做好荣辱观教育、校规校纪教育、诚信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三)深入学生,做好学生日常管理。

每周对学生进行一次点名,每月召开一次班会,每学期至少与每位同学谈话交流一次。

(四)指导学生学习。

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尊重和弘扬学生的个性,不仅要增强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而且要增强学生发现问题和提出问题的能力,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加强与任课教师的联系,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反映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和建设。

(五)关心学生的生活和健康。

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建立科学的生活方式,讲究卫生,锻炼身体,注意安全,珍爱生命,保持身心健康。

兰州大学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

兰州大学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

兰州大学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处级领导干部(以下简称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为学校科学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五)民主集中制原则;(六)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必须围绕学校的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必须符合把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建设成为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全心全意为广大师生服务,具有领导本单位、本部门科学发展能力,结构合理、团结坚强的领导集体的要求。

应当注重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

对基本素质好,有发展潜力的,要及早安排到重要岗位上培养锻炼。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选拔任用全校正、副处级党政领导干部。

学校工会、共青团等组织的领导成员的选拔任用,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条校党委及其党委组织部履行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职责,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条件与资格第六条领导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高等教育事业,热爱兰大,献身兰大,为学校科学发展艰苦创业,做出较为突出的实绩。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同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兰州大学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

兰州大学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
兰州大学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
姓名
职务
负责工作
分管单位
联系单位
袁占亭
党委书记
主持学校党委全面工作,主管人才工作
哲学社会学院、草地农业科技学院,中国民主同盟兰州大学委员会
王 乘
校长、
党委副书记
主持学校行政全面工作,主管发展规划、财经工作
校长办公室,校友总会办公室(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财务处,审计处
化学化工学院、法学院,中国民主促进会兰州大学委员会
历史文化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兰州大学台胞台属联谊会
李玉民
党委常委、副校长
分管医学教育和医疗卫生工作
医学院,第一医院,第二医院
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护理学院
曹 红
党委常委、副校长
分管学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就业工作
学工部(武装部、军事教研室)、学生处,团委,研工部
艺术学院,体育教研部,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兰州大学委员会
党委办公室、政策研究室,机关党委,医学院党工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马克思主义学院
新闻与传播学院、基础医学院,兰州大学归侨侨眷联合会
曹爱辉
党委副书记
分管组织干部工作、统一战线工作、保卫和安全稳定工作
组织部、党校,统战部,保卫部、保卫处
大气科学学院、口腔医学院,九三学社兰州大学委员会
安黎哲
党委常委、副校长
兰州大学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姓名职务负责工作分管单位联系单位党委书记主持学校党委全面工作主管人才工作哲学社会学院草地农业科技学院中国民主同盟兰州大学委员会主持学校行政全面工作主管发展规划财经工作校长办公室财务处审计处化学化工学院法学院中国民主促进会兰州大学委员会党委副书记分管统一战线工作离退休教职工和老干部工作统战部离退休工作处教育学院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兰州大学委员会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主持纪检监察工作分管群众工作纪委监察处工会管理学院核科学与技术学院中国民主建国会兰州大学委员会党委副书记党委宣传部部长分管机关建设医学院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党委办公室机关党委医学院党工委宣传部马克思主义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基础医学院兰州大学侨联曹爱辉党委副书记分管组织干部工作保卫和安全稳定工作组织部党校保卫部保卫处防范和处理邪教办大气科学学院口腔医学院九三学社兰州大学委副校长分管教育教学和榆中校区工作教务处萃英学院图书馆博物馆档文学院资源环境学院无党派代表人士副校长分管学报编辑部工作学报编辑部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药学院中国农工民主党兰州大学委员会副校长分管人事工作协管发展规划工作人事处人才办发展规划处211办985办南通基地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护士学校经济学院地质科学与矿产资源学院公共卫生学副校长分管科学研究学科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对外交流和留学生工作科学研究处社会科学处研究生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孔子学院办生命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兰州大学欧美同学会留学归国人员联谊会高新才副校长分管资产基建后勤及产业工作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基建处后勤管理处新校区工作小组办公室招标管理办公室后勤集团通信网络中心公共设施中心校办产业管理办公室劳动服务管理中心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历史文化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兰州大学台联李玉民副校长分管医学教育和医疗卫生工作医学院第一医院第二医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护理学院副校长分管学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就业工作学工部学生处武装部军事教研室团委研工部艺术学院体育部校长助理协管发展规划工作校长助理协管财务工作校园建设与后勤管理工作校长助理协管医学教育改革工作

2008年兰州大学经济学院学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估重点

2008年兰州大学经济学院学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估重点

2008年兰州大学经济学院学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估自评报告评估表A(学习情况)1.考研率:见报送材料附件2.毕业率:见报送材料附件3.公共外语四六级:见报送材料附件4.劳动:根据教务处的安排,将全院各班的劳动课情况在橱窗中公开张贴,有专人及时负责通知相关班级,因故不能参加的,也督促其及时补作,学院学生劳动率100%。

5.考试作弊:见报送材料附件6.英语竞赛:7.理科知识竞赛:8.人文知识竞赛:兰州大学学院学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估表B(宣传工作)一、学生新闻工作1.宣传栏能够按照学校要求,在保证按期、按时更换宣传栏的同时,更加注重保证宣传栏的质量,丰富宣传栏的内容,最大限度地发挥宣传栏的作用。

在这段时间的工作中,我院共更换橱窗内容15次,制作展板24个、喷绘6份、条幅15份,因各种事宜张贴海报80份左右。

2.自办刊物院报《经韬》成功连续性出版,2008年共出版8期;杂志《大学时代》社会实践专刊的前期筹备工作也已结束,近期将与公众见面。

2008年,《新大学时代》致力于杂志板块内容设计和第一期电子版的制作工作上,在这一年中,整个《新大学时代》团队共同努力,在《新大学时代》的前期准备和电子版制作上成绩斐然。

2008年,学院团学简报编辑三期,上半年一期,下半年两期。

3.广播我院团委、学生会相关职能部门积极踊跃的投稿,积极向广大同学展示我院学生活动风貌;同时,我院广大同学也积极的从生活、学习等各个方面发表自己的看法,在配合党委宣传部工作的同时,也让全校师生听见经济学院的声音,总计广播投送稿件百余篇,播放“团建交流活动”等新闻报道7篇。

4.校报(1)投稿得分我院学生在向校广播投稿让全校学生听见经济学院的声音的同时,也能够就生活感想,学习心得等各个方面积极发表自己的见解与看法,通过校报让更多人了解我们的想法。

投稿的数量也有一定的提高。

(2)采用得分:通过努力,团学新闻中心向校《兰大青年》推荐新闻稿两篇,向校《兰大学子》推荐采访稿一篇。

副班管理办法

副班管理办法

附件1:兰州大学副班主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针对目前多校区办学格局下的班主任工作实际和青年学生需求日益多元化,竞争日趋激烈的特征,为全面有效落实学生工作各项任务,正确引导学生发展,特设立副班主任管理办法。

第二条,副班主任协助班主任、年级辅导员对新生班级进行管理,以便使新生顺利完成从高中到大学的转变,任期为一年。

第三条,副班主任是以榜样的力量、以优秀学长的身份影响新生,增进民主氛围,形成良好的班风,是新生的学长、朋友和指导者。

第四条,副班主任工作以帮助新生养成生活自立自强、学习积极进取、思想先进、人格高尚等素质为目标。

第五条,副班主任要从服务新生的成才成长和服务校园稳定的角度来做好各项工作。

第六条,副班主任在工作中要讲究方式方法,体现公正、公开、公平,并努力培养新生的自我管理能力。

第七条,为实现对副班主任工作的科学有效管理,充分发挥副班主任在指导学生学习、生活中的作用,使副班主任在实际工作中职责更加明确,定位更加清晰,以最大限度发挥其作用,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和学生管理工作水平,根据学校有关精神,结合实践经验,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副班主任参选资格第八条,副班主任和所要带的班级必须隶属于同一学院。

第九条,副班主任由本科高年级同学担任。

第十条,副班主任参选人员须具备以下素质:1.政治方向坚定,品行良好;2.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3.热爱学生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4.有较好的人格魅力和团队影响力;5.同等条件下,学生党员、有主要学生干部经历或文体特长者优先。

第三章, 副班主任权利第十一条,副班主任有协助班主任选拔、任命班委的权利,有向班主任提出建议调整或罢免班委成员的权利。

第十二条,在充分了解班级同学情况的条件下,副班主任有向班主任和辅导员就班级综合测评、评优、评奖、资助等工作提出建议的权利。

第十三条,副班主任有对所带班级宿舍长的选拔、任命和罢免提出建议的权利。

第十四条,副班主任有对班级违纪同学提出批评教育的权利。

甘肃省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试行)

甘肃省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试行)

甘肃省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试行)(2008年10月27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号)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第24号令)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省高校辅导员的聘任、管理、教育、培养和考核工作,以专业化、职业化、专家化为目标,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辅导员工作队员队伍,结合我省高等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法。

第二条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和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

第三条各高等学校应把辅导员队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

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应当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促进高等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促进培养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要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把德才兼备、乐于奉献、潜心教书育人、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选聘到辅导员队伍中来。

第二章组织领导与聘用第四条辅导员实行学校和院(系)双重领导,其中辅导员的日常教育管理由各学院分党委(党总支)负责,岗位培训、业务管理和工作考核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学生工作部(处)是辅导员管理的职能部门。

第五条专职辅导员的选聘工作由各高等学校人事部门会同学生工作部(处)共同负责实施。

辅导员的工作调动或岗位调整须经学生工作部(处)同意。

辅导员兼任各学院(系)分团委(团总支)书记或副书记须经学生工作部(处)和校团委研究决定。

第六条专职辅导员可兼任学生党支部书记、学院(系)分团委(团总支)书记或副书记,各学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分党委(党总支)副书记、副院长原则上可以兼任学生辅导员。

兰州大学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

兰州大学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

兰州大学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兰州大学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完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建设一支符合好干部标准的干部队伍,为学校科学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根据干部工作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六)民主集中制原则;(七)分级分类管理原则;(八)依法依规办事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选拔任用全校正、副科级职务的干部。

第四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

党委组织部负责科级干部宏观管理,履行指导、检查、协调职责。

各中层党组织(单位)负责本单位科级干部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

第二章选拔任用条件第五条科级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23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者一般应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

(三)提任正科级职务,一般应具有副科级岗位两年以上任职经历。

(四)年度考核等次应为合格以上。

从事党务工作的科级干部应为中共正式党员。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六)一般应参加过学校党校及以上培训机构组织的相关学习培训。

提拔担任科级团干或组织员,须分别符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兰州大学专职组织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科级干部应当逐级提拔。

现任七级职员或者已任八级职员满两年的,可提任正科级干部。

特别优秀或者因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适当放宽任职资格。

放宽任职资格应从严掌握。

第三章选拔任用程序第八条科级干部的配备,必须严格按照学校核定或者批准的职数和岗位设置方案进行。

第九条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动议。

拟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空缺情况,启动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形成工作方案。

2024年中学副班主任制度(三篇)

2024年中学副班主任制度(三篇)

2024年中学副班主任制度为进一步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培养学校班主任队伍的后备力量,使学校德育工作系统化、网络化,同时也为了解决部分教师需要班主任工作经历但又欠缺班主任工作平台的矛盾,学校决定推行副班主任制度,让一批有志于做班主任的同志先从做副班主任开始。

二、副班主任条件1、本校教师中年龄在三十五周岁以下(含三十五周岁),未担任班主任的,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做副班主任工作;特殊情况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2、副班主任原则上自主联系自己所任教班级的班主任做指导教师,特殊情况也可由学校指定。

3、所教班级发生变化时,指导教师要做相应调整。

一般每学年调整一次。

三、副班主任职责1、认真学习了解我校有关班级管理、学生工作的规章制度,虚心向指导教师和校内其他班主任学习工作经验、方法和管理艺术。

自觉通过各种载体学习班主任工作的智慧、方法和技巧。

2、积极参加学校班主任会议;根据学校安排参加特定的校内、校外培训。

3、积极主动地协助指导教师对工作班级进行常规管理和学生教育,虚心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承担相关的班务工作:(1)每周带领学生跑一次操;每两周早读前、午自习、晚读前各值一次班;(2)每月听班会课不少于____节,每半学期要在指导班主任的指导下独立上好____节以上班会课。

(3)每半学期深入学生宿舍调研一次;(4)每学期和班级学生个别谈心一次;(5)每次大考,积极协助班主任分析成绩,在班主任统筹下及时与学生个别交流;(6)平时,积极关注班级的各项常规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及时和班主任通报交流。

(7)指导班主任因故不在岗,代行班主任之职。

4、平时,认真填写班主任工作手册;学期末写一份工作总结或班级管理的个案分析及体会交德育处存档。

5、要加强学习,努力实践,不断总结,尽快成长,做好担任班主任的充分准备。

四、指导教师职责1、真诚、耐心、细致、毫无保留地指导、培养副班主任,如:向副班主任传授班级管理的方法,让副班主任观摩本班班会等,切实做好“传、帮、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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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副班主任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对副班主任工作的科学有效管理,充分发挥副班主任在教育管理与指导学生学习、生活中的作用,使副班主任在实际工作中职责更加明确,定位更加清晰,以最大限度发挥自己的价值,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与学生管理工作水平,根据学校有关精神,结合实践经验,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针对目前班主任工作的实际情况,并结合青年学生主体的需求日益多元化,竞争日趋猛烈,为加强对学生工作各项任务的全面有效落实,正确引导学生进展,特设立副班主任制度。

第三条副班主任协助班主任及年级辅导员对新生年级进行辅导管理,以便使新生顺利完成从高中到大学的转变,任期为一年。

第四条副班主任是以榜样的力量、以同学朋友的身份影响同学,增进民主氛围,形成良好的班风,是新生的学长、朋友与指导者。

第五条副班主任工作是以培养新生养成生活上自立、学习上积极思考、人格高尚、思想敏锐、积极进取等素养为目标。

第六条副班主任要从服务学生的成才与成长,以稳固的角度来做好各项工作。

工作须表达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第七条副班主任在工作中要培养学生的自治能力。

工作方法与方式讲究技巧,灵活多变。

第二章副班主任参选资格
第八条副班主任与所要带的班级务必隶属于同一学院。

第九条副班主任是由研究生或者本科高年级同学担任。

第十条副班主任参选人员须具备下列素养:
1、政治方向坚定,品行良好;
2、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
3、热爱学生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与奉献精神;
4、有过要紧学生干部经历;
5、学生党员或者有文体特长者优先考虑。

第三章副班主任权利
第十一条副班主任有协助班主任选拔、任命班委的权利,有向班主任提出建议罢免班委成员的权利。

第十二条在充分熟悉班级同学情况的条件下,副班主任有向班主任就班级综合测评、评优、评奖、评贷等工作提出建议的权利。

第十三条副班主任有对所带班级宿舍长的选拔、任命与罢免提出建议的权利。

第十四条副班主任有对班级违纪同学提出批判教育的权利。

第十五条副班主任有就班级中存在的问题向班主任、学院或者学工组反映的权利。

第十六条副班主任有参加学工组有关副班主任工作会议的权利,并对有关副班主任工作的决议有知情权与提出自己意见的权利。

第十七条副班主任有参加学工组组织的副班主任培训的权利。

第四章副班主任义务
第十八条副班主任有深入熟悉学校的各类基本规章制度并参加学工组组织的副班主任培训的义务。

第十九条副班主任对工作要认真负责、全面熟悉、积极进取。

第二十条副班主任要与班主任之间就班级工作与班级中存在的问题经常进行交流。

第二十一条副班主任之间应就副班主任工作加强交流,互相汲取先进经验。

第二十二条副班主任应加强自身的文化与道德修养,做到成绩优异、思想
品德高尚。

第二十三条副班主任应时刻注意自身形象,以健康向上的精神面貌面对每位同学。

第二十四条副班主任在任期结束时完成一份个人工作总结报告。

第五章副班主任职责
第二十五条副班主任要经常深入班级,熟悉学生学习情况,在学生班级中营造一团正气与优良的学风。

第二十六条建立学生个人档案,全面熟悉学生状况,对学生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向老师反映。

第二十七条指导班委与团组织开展工作,培养学生骨干。

第二十八条深入宿舍,创建并指导开展相应的自律活动,如宿舍电脑管理等,丰富宿舍文化生活,形成良好的宿舍风气。

第二十九条加强对宿舍安全与卫生方面的指导与监督。

第三十条发现与关心班级中的弱势群体,给予疏导并建立特殊学生档案,并在任期结束时进行移交。

第三十一条有目的的指导班级各项文娱活动的开展。

第三十二条其他有关工作。

第六章副班主任的任免程序
第三十三条每学年末由学工部向各学院下发选拔副班主任的通知,鼓励高年级同学自主报名。

第三十四条学工组会同班主任确定初选人员名单,并在各所在班级进行民意测验,确定最终人选,并报学工部备案。

第三十五条在每年的学院迎新大会上,由各学院学工组对副班主任正式公开任命。

第三十六条在工作过程中,学工组每学期期中、期末各开展一次副班主任
工作情况调研,对副班主任队伍中不能很好履行职责者要进行批判教育,对个别不适合该项工作者要坚决予以撤换。

第三十七条副班主任在任职期间,一旦受到学校处分,立即撤换,并报学工部备案。

第三十八条在每年6月中旬由学院对副班主任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后副班主任即完成本届使命。

第三十九条副班主任的考核、撤换要紧由学院学工组负责,充分参考与尊重班主任与全班同学意见。

第七章副班主任的考核
第四十条副班主任考核是评价其工作业绩,衡量其价值的要紧根据。

第四十一条副班主任考核的内容要紧涉及:对班委工作的指导;对学生生活的指导;对班级学风建设的指导;对宿舍文化形成的指导;对班级文体活动指导;学生成绩与副班主任成绩状况等。

第四十二条副班主任考核一学年进行一次,采取个人总结、学生评议、学院考核与学工部测评的办法综合进行。

考核满分100分(不含附加分),其中学生评议50分,班主任、学院测评30分,个人测评10分,学工部测评10分。

评选出全部副班主任人数的30%为优秀。

第四十三条各学院根据个人测评、学生评议、学院考核选出本学院副班主任的30%并送至学工部,最后由学工部结合学工部测评与附加分确定优秀人选。

第八章其他规定
第四十四条副班主任选定之后,要颁发聘书,作为担任此项工作的资格认证。

工作结束时,如考核合格,要颁发荣誉证书。

第四十五条每年六月份对评选出的优秀副班主任,由学工部统一表彰。

第四十六条任期完成,各项考核合格者,在本人奖学金评定中学院可参照本学院学生会、团总支要紧干部标准加分;
第四十七条根据副班主任的家庭情况与工作业绩,可适当给予补贴。

第四十八条担任过副班主任并考核合格者,在保研及保留学籍从事学生工作等各类推荐选拔工作中均按从事过要紧学生干部对待。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本条例解释权在学生处。

附录1:
副班主任工作考核(草案)
副班主任工作在榆中校区部分学院实施一年以来,从各方面反馈的信息来看,这项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为了使副班主任的工作有一个量化的标准,从而使他们的价值得到确信,特制定此草案。

此条例以公平、合理、全面为原则,以确信、表彰、激励为目的。

此项考核分为:
一、学生测评
1、班委测评
2、宿舍长测评
3、全体学生测评
二、学院、班主任测评
三、自主测评
四、学工部测评
五、附加分
说明:一、各项测评均使用填写考核表的方式进行,根据表格中所列项目进行评分。

具体评分标准见各表格。

二、各项测评所占比例
1、班级测评50%(班委测评30%,宿舍长测评30%,全体学生测评40%)
2、学院班主任测评30%(学院测评50%,班主任测评50%)
3、自主测评10%
4、学工部测评10%
三、附加分的计算方法:
所带班级学生或者班级获得国家级奖项者,每项次加5分;所带班级学生或者班级获得省级奖项者,每项次加4分;所带班级学生或者班级获得地市级奖项者,加3分;所带班级学生或者班级获得校级奖项者,加2分;所带班级学生或者班级获得系级奖项者,加1(以上加分办法同样适用于副班主任)。

副班主任本学年第一学期平均成绩在90分以上者,加3分;80分以上者,加2分。

四、负分的计算方法:
所带班级学生重修率(学生重修率计算方法为:全班学生重修总门次÷(全班学生总人数×第一学期课程门数)×100%)的每一个百分点为-1分。

副班主任所带班级学生受到警告以上处分者,按每人次-2分计算。

五、考核总分计算方法:
( 班委测评平均分×30%+宿舍长测评平均分×30%+全体学生测评平均分×40%)×50%+(班主任测评分×50%+学院测评分×50%)×30%+个人测评分×10%+学工部测评×10%+附加分+负分)
六、关于考核工作的具体安排:
1、每年的6月下旬,各学院组织进行副班主任考核工作。

2、根据副班主任考核办法按要求填写《副班主任考核总评表》。

3、各学院于6月下旬往常将所填《副班主任考核总评表》报送学工部并附各类附加分情况(含各类获奖情况、班级成绩、副班主任个人成绩)。

副班主任工作考核总评表(第一至第五项由各学院填写)
表一:
副班主任工作考核测评表(班委填写)
表二:
副班主任工作考核测评表(宿舍长填写)
副班主任工作考核测评表(学生填写)
副班主任工作考核测评表(班主任、学院分别填写)
副班主任工作考核测评表(副班主任填写)
副班主任工作考核测评表(学工部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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