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医融合协议书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警医融合协议书

警医融合协议

一、背景介绍

警医融合是指警察和医生之间建立紧密合作,共同执法、共同保卫社会安全,旨在提高警务工作和医疗服务的质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了进一步加强警医之间的协作与合作,特制定本协议,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二、协议内容

1. 目标

双方共同致力于保障社会安全和人民群众健康,推动执法和医疗工作的相互协作,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

2. 职责

(1)警方职责

a. 维护社会治安,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b. 提供安全保障,为医疗机构提供安全工作支持。

c. 收集、保护和提供犯罪嫌疑人的健康数据,为医疗诊断和治疗提供依据。

d. 协助医疗机构开展法医鉴定工作。

(2)医疗机构职责

a. 为警方提供医疗诊断和急救服务。

b. 提供犯罪嫌疑人的健康数据和证明材料,协助警方侦破案件。

c. 接受警方委托参与法医鉴定工作,提供专业鉴定意见。

3. 协作机制

(1)信息共享

a. 警方应向医疗机构提供案件信息和犯罪嫌疑人的个人健康数据。

b. 医疗机构应向警方提供犯罪嫌疑人的健康状况和医疗报告等相关信息。

(2)合作调查

a. 警方需要调查涉及到犯罪或违法行为的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应积极配合,提供必要证据和协助。

b. 医疗机构发现病患存在暴力行为或疑似违法情况,应立即报警并提供相关证据和信息。

(3)保障安全

a. 警方应为医疗机构提供安全工作支持,确保其正常运行。

b. 医疗机构应为警方及其执法人员提供紧急医疗服务,并全力配合营救行动。

4. 协作机制建设

(1)双方应建立定期会议制度,就相关事项进行交流和协商。(2)双方应加强培训与交流,提高警方和医务人员的专业水

平和应对能力。

(3)双方应建立信息共享平台,确保及时、准确地共享相关

信息。

三、协议监督与评估

1. 根据协议确定的职责,双方应定期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协议的执行情况和效果。

2. 如协议的实施存在问题,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并对问题的解决情况进行跟踪评估。

四、协议变更与终止

1. 如需要变更协议内容或解除协议,双方应提前向对方提出书面通知,并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2. 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协议终止的,双方应履行相应的终止手续,并制定合理的过渡措施。

五、附则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具有约束力。

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处理,并以书面形式进行补充。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警方(盖章):日期:

医疗机构(盖章):日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