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补偿相关政策2020

合集下载

山东土地流转补偿相关政策

山东土地流转补偿相关政策

山东土地流转补偿相关政策
山东省土地流转补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允许以补偿的形式将土地流转给农村土地经营主体,以达到转变农村经济发展方式和提高农民收入的目的。

以下是山东省土地流转补偿相关政策:
1. 土地流转方式:政府招拍挂、协议转让、托管经营、股份合作等方式均可,但必须合法合规。

2. 补偿标准:按照土地评估价值的50%~70%进行一次性支付,同时还要依照流转土地的性质、位置等情况,给予必要的转移费用、搬迁补助、安置补贴等资金支持。

3. 补偿计算方法:按照土地出让承包年限、土地评估价值、土地流转对象、土地流转方式等因素进行计算,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确定。

4. 补偿支付方式:除了一次性支付外,还可以根据双方协议,分期支付、股份转让、利益分成等多种方式进行支付。

5. 应获得补偿的人群:包括被征地农户、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土地经营主体等群体。

总体而言,山东省在土地流转补偿政策中,强调合法合规,确保农民利益。

同时,也兼顾了土地流转方的需求,支持多种支付方式,以促进土地流转发展,促进农村经济转型升级。

2020年农民耕地新政策

2020年农民耕地新政策

2020年农民耕地新政策
农业是中国的基础产业之一,领导一直致力于制定支持农民耕地
的措施,以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收入增加。

过去几年,中国机关领导实施了一系列的农村土地改革,其中包
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民土地财产权证书发放、土地确权颁证等。

这些旨在加强农民土地使用权和经营权的保护,鼓励农民积极经营土地,增加农业生产效益。

在2020年,农民耕地继续关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提高
农业生产效率,推动农业现代化的举措包括:
1. 支持农民土地流转。

鼓励农民通过土地流转合作社、合作社、土地经营权持有者等形式,进行规模化种植和合作经营。

机关领导可
以提供土地流转补贴、信贷支持等激励措施。

2. 优化农业生产结构。

机关领导会加大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支持,推广现代农业技术和设备,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同时,鼓
励农民转种高效益农作物,推动农业结构调整。

3. 加强农民土地产权保护。

机关领导会进一步完善土地确权颁
证工作,保障农民的土地经营权益。

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继承
和抵押权益的保护。

2023年土地流转政策规定范文三篇

2023年土地流转政策规定范文三篇

2023年土地流转政策规定范文三篇【篇1】2023年土地流转政策规定 2023年最新土地流转补贴政策有哪些呢?下面找法网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相关内容,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定的帮助。

一、农村土地流转哪些条件可以领补贴财政部发布《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出在原有浙江、宁夏两个试点省份的基础上,新增河北、辽宁、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广东、广西、贵州、云南11个省份共13个省份开展土地流转财政支持试点,中央财政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地方试点工作,省级财政部门加大支持力度,市县也给予必要支持。

这说明,国家对土地流转的鼓励机制已经不仅限于政策支持,而是政府将实际拿出补贴款鼓励土地流转了。

二、符合什么条件的流转才能拿补贴具体到每个省、市补贴的情况不太一样,但按照国家标准,只要满足以下五种条件的,地方财政将按每亩100元的标准对土地拥有者(土地已确权)给予一次性奖励。

也就是说,如果我有1000亩土地,只要我流转出去,就可以一次性获得10万元的补贴金。

1、具有稳定的土地流转关系具有稳定的土地流转关系,土地流转时间在3年以上,单宗土地流转面积在1000亩以上(土地股份合作社入股面积300亩以上)。

按这个亩数算的话,土地流转方如果不知道这个奖励政策,分分钟损失3-10万元。

2、土地流转价格与农户收益限制土地流转价格不低于农户常年直接经营纯收入或市、县规定基准价,同时确保流转农户每年的收益获得稳定增长。

举个例子,拥有土地的农民一直种玉米,每亩的销售额能有2023元,但他需要减去种植成本(包括农资、农械等),按照他的净收入计算承包土地费用。

如果有较长的土地流转时间,也需要根据当地物价上涨的情况,每年增长土地的承包费用。

3、优先获得资格已经取得了工商部门营业执照,且具有一定的示范带动作用或规模、运作规范(有章程、股权证书、实行保底分红 )的土地股份合作社或农场,可以优先获得相应的补贴扶持。

4、符合法规符合土地承包政策法律,土地流转操作规范,已经签署了正规的土地流转合同,合同手续完备,且此合同具有法律效益。

山东土地流转补偿相关政策

山东土地流转补偿相关政策

山东土地流转补偿相关政策
山东省土地流转补偿政策旨在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农业现代化发展。

具体政策如下:
一、流转补偿标准
1.按照土地流转市场价格,以每亩每年租金为基础,实行年租金的补偿标准。

2.补偿标准由乡(镇)政府或村(居)委会与流转双方协商确定,但不能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补偿标准。

3.对于非耕地流转,补偿标准可根据土地用途、地理位置、自然条件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二、流转补偿方式
1.直接补偿:即以资金方式向农户支付流转补偿款项。

2.间接补偿:即向农户提供生产资料、技术服务等形式进行补偿。

三、流转补偿对象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因合法流转土地而受到影响的,均可享受补偿。

2.流转方与土地管理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土地流转协议,明确补偿方式、标准和对象等事项。

四、补偿资金来源
1.根据省、市、县财政预算安排,从财政资金中列支流转补偿资金。

2.对于涉及到土地征收的流转项目,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
从土地征收补偿金中提取流转补偿资金。

五、其他规定
1.流转方应在流转前向农民做出详细的流转计划和补偿方案,明确流转用途、流转期限、流转价格和补偿标准等。

2.对于违法流转土地的,不予补偿,同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对于流转后发生的土地矛盾纠纷,应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土地流转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解决。

以上是山东省土地流转补偿相关政策的主要内容,供参考。

山东省土地流转补贴

山东省土地流转补贴

遇到房屋土地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山东省土地流转补贴由于我们国家是有规划好省份和市区的,所以对于每个地方的管理也是不一样的,包括一些利民政策都是不一样的。

那么对于土地流转补贴各个省份也是不一样的,那么接下来,赢了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和各位朋友一起来了解了解关于山东省土地流转补贴一、山东省土地流转补贴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全文如下: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的通知》,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与主要任务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也是再创我省农业发展新优势、确保“走在前列”的重要举措。

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有利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有利于保障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有利于促进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趋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从实际出发,准确把握政策要求,确保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健康发展。

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必须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坚持以改革为动力,充分发挥农民首创精神,鼓励创新;坚持依法、自愿、有偿,以农民为主体,政府扶持引导,市场配置资源;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不搞大跃进,不搞强迫命令,不搞行政瞎指挥;坚持经营规模适度,使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与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相适应,与农业科技进步、生产手段改进程度和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相适应。

土地流转补偿相关政策2020

土地流转补偿相关政策2020

土地流转补偿相关政策2020土地流转指的是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

那么农民可以拒绝土地流转吗?国家关于农村土地流转政策是什么呢?接下来的内容中小编将详细为大家介绍,并带来土地流转补偿相关政策2020。

一、土地流转补偿相关政策2020农业农村部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形成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自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其中关于土地流转补偿相关政策如下:1、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在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基础上,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

2、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方式、期限和具体条件,由流转双方平等协商确定。

3、承包方可以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符合有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

根据上述可以知道,土地流转价款是流转双方共同协商确定的。

但是如果是因为征迁而产生的土地流转的话,具体的补偿要根据当地的相关政策规定,因为不同省市地区的经济水平不一,所补偿价格也是不同的。

但是一般补偿都会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

二、农民可以拒绝土地流转吗很多情况下,土地流转都是当地政府部门组织的,但是很多情况下农民是不愿意的。

那么农民可以拒绝土地流转吗?1、农民是可以拒绝的,因为根据《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的第七条规定,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经营权是否流转,包括流转对象、方式等。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

第八条: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

2、所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或者强迫、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给承包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责任。

山东土地流转补偿相关政策

山东土地流转补偿相关政策

山东土地流转补偿相关政策
山东省政府发布了相关政策,以促进土地流转和农村产业升级。

以下是有关山东土地流转补偿的一些内容:
1. 支持农村土地流转,提高农村土地使用效率。

2. 支持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3. 实行“承包土地经营权+股权”的土地流转模式,鼓励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资本入股。

4. 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为土地流转提供有力支撑。

5. 根据土地流转的情况,适当提高土地流转补偿标准,确保农民的利益受到保护。

6. 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使用监管,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7. 强化土地规划,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使用效益。

8. 提高土地流转透明度,通过公示、公开等途径,及时向农民公布土地流转信息,增强农民对土地流转的信任。

以上政策旨在推动山东农业现代化发展,提高农业效益,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 1 -。

土地流转补偿标准

土地流转补偿标准

土地流转补偿标准近年来,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市场逐渐活跃,农民将自己的土地流转给农业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通过流转获得一定的经济收益。

然而,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土地流转补偿标准问题备受关注。

本文将从土地流转补偿标准的概念、形式、计算方法、调整机制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土地流转补偿标准的概念土地流转补偿标准是指农村土地流转双方在土地流转过程中,为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由双方协商确定的一种经济补偿标准。

二、土地流转补偿标准的形式土地流转补偿标准的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一次性支付,即在土地流转合同签订后,一次性将补偿款支付给农民;另一种是分期支付,即按照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分期支付补偿款。

三、土地流转补偿标准的计算方法土地流转补偿标准的计算方法主要有三种:按照土地承包合同约定的土地租金标准计算、按照土地市场价格计算、按照土地生产潜力计算。

1.按照土地承包合同约定的土地租金标准计算这种计算方法是目前比较常见的一种,也是比较简单的一种。

按照土地承包合同约定的土地租金标准计算土地流转补偿标准,可以保证农民的土地租金不会降低。

2.按照土地市场价格计算这种计算方法是根据当地土地市场价格确定土地流转补偿标准。

这种方法可以保证农民的土地流转收益最大化,但也可能会导致土地流转后农民的土地租金降低。

3.按照土地生产潜力计算这种计算方法是根据土地生产潜力确定土地流转补偿标准。

这种方法可以保证农民的土地流转收益最大化,并且不会降低农民的土地租金。

但是,这种方法需要考虑的因素较多,计算难度较大。

四、土地流转补偿标准的调整机制土地流转补偿标准的调整机制是指在土地流转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土地流转补偿标准需要进行调整的机制。

1.合同约定调整在土地流转合同中,可以约定土地流转补偿标准的调整机制,如每年根据当地物价指数进行调整。

这种调整机制可以保证农民的土地租金不会因为通货膨胀而降低。

2.市场调整如果土地市场价格发生变化,土地流转补偿标准也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

土地流转补偿相关政策2020

土地流转补偿相关政策2020

一、对于农村土地流转政策的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理解、准确把握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精神,按照加快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和走生产技术先进、经营规模适度、市场竞争力强、生态环境可持续的中国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的要求,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目标,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实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改革的方向要明,步子要稳,既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典型示范引导,鼓励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又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不能搞大跃进,不能搞强迫命令,不能搞行政瞎指挥,使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与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相适应,与农业科技进步和生产手段改进程度相适应,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相适应,让农民成为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积极参与者和真正受益者,避免走弯路。

(二)基本原则——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多种经营方式共同发展。

——坚持以改革为动力,充分发挥农民首创精神,鼓励创新,支持基层先行先试,靠改革破解发展难题。

——坚持依法、自愿、有偿,以农民为主体,政府扶持引导,市场配置资源,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得违背承包农户意愿、不得损害农民权益、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坚持经营规模适度,既要注重提升土地经营规模,又要防止土地过度集中,兼顾效率与公平,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确保农地农用,重点支持发展粮食规模化生产。

二、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一)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

建立健全承包合同取得权利、登记记载权利、证书证明权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是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促进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土地流转国家补偿标准

土地流转国家补偿标准

土地流转国家补偿标准土地流转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将自有土地承包给其他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经营的行为。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土地流转成为了农村土地资源配置的重要方式。

而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国家对于土地流转的补偿标准也做出了明确规定,以保障各方利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首先,国家对于土地流转的补偿标准主要包括土地流转费用、生活补助和社会保障。

土地流转费用是指农户将土地流转给他人后所获得的经济收益,这部分收益应当合理补偿给农户。

生活补助是指在土地流转期间,农户因失去土地而导致的生活收入减少,需要得到一定的补偿。

社会保障则是指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农户的基本权益得到保障,不会因土地流转而受到损失。

其次,国家对于土地流转的补偿标准还包括了土地流转的方式和程序。

在土地流转过程中,需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合同签订和公示,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同时,国家也规定了土地流转的补偿标准计算方法,明确了各项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和计算方式,以确保补偿的公平合理。

此外,国家还对土地流转的补偿标准进行了监督和管理。

相关部门会对土地流转的补偿标准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方按照规定履行补偿义务。

同时,国家也会对土地流转的补偿标准进行动态调整,根据农村经济发展和土地资源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和完善补偿标准,以适应新形势下的土地流转需求。

综上所述,土地流转国家补偿标准是保障农民利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制度安排。

国家对土地流转的补偿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包括费用、生活补助、社会保障等内容,同时也规定了流转方式和程序,进行了监督和管理。

这些举措有利于推动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实现农民增收致富和乡村振兴的目标。

希望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能够严格执行国家土地流转的补偿标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推动农村经济的蓬勃发展。

2020年农村的土地政策是什么规定的

2020年农村的土地政策是什么规定的

一、2020年农村的土地政策是什么规定的1、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制度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应严格按照批准面积和建房标准建设住宅,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宅基地。

经批准易地建造住宅的,应严格按照“建新拆旧”要求,将原宅基地交还村集体。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对历史形成的宅基地面积超标和“一户多宅”等问题,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分类进行认定和处置。

2020年农村的土地政策是什么规定的2、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鼓励村集体和农民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依法依规发展农家乐、民宿、乡村旅游等。

城镇居民、工商资本等租赁农房居住或开展经营的,要严格遵守合同法的规定,租赁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合同到期后,双方可以另行约定。

3、宅基地可以流转根据调查,全国大概有10%左右的宅基地是闲置的。

我们已经按照三权分置,把这个使用权这个市场适度放活,允许他们来租赁,但是我们也必须把所有权不变和资格权保护做好。

20年之内,农户如果签订了合同,按照新的三权分置,你把使用权流转给投资者,投资者在这20年之内,他的权益同样是得到保护的。

二、农村的土地政策制定原则1、目标明确:土地政策是为土地管理过程指明方向和提供依据,其目标既要与土地管理的目标对应,又要具体、明确。

2、全面、准确收集信息原则3、可行性原则4、多方案择优原则5、系统性原则6、公共利益原则通常情况下土地政策对三大效益的选择顺序是生态效益、社会效益,最后才是经济效益,也就是说保证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护人类的生态环境尤其是坚持公共利益优先原则是最主要的。

三、农村的土地政策发展趋势20世纪60年代以后,由于工业的发展和城市人口的增加,环境污染和建设事业占用农田在许多国家中成为尖锐的社会问题,于是又制定了有关防治污染、保护农田的政策。

2020年国家征收土地补偿 2020年征收农民土地政策规定

2020年国家征收土地补偿 2020年征收农民土地政策规定

2020年国家征收土地补偿 2020年征收农民土地政策规定2020年国家征收土地补偿2020年征收农民土地政策规定2020年国家征收土地补偿2020年征收农民土地政策规定2020年征收农民土地政策如下一、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

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三、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

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

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

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

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四、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

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要求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土地流转补偿相关政策2020

土地流转补偿相关政策2020

土地流转补偿相关政策2020(一)土地补偿费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六倍计算;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给予补偿;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二)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1.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

多年生经济林木,可以移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2.房屋拆迁,按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违章建筑物和开始协商征地后突击抢栽的树木、突击抢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3.农田水利工程及机电排灌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按照实际情况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三)安置补助费1.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在一亩以上的被征地单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三倍;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不满一亩的被征地单位,征用每亩耕地安置补助费以年产值的四倍起算,人均耕地每减少零点一亩,安置补助费相应增加年产值的一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年产值的十倍;2.征用非耕地安置补助费,按该土地年产值和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倍数计算;3.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无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四)按照本条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最高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二十倍。

(五)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支付的各项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除应当属于个人的附属物和青苗补偿费付给本人外,其他费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与有关乡(镇)村商定处理,用于组织被征地单位发展生产、安排多余劳动力就业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占用。

土地流转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款归谁所有土地补偿款如何分配

土地流转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款归谁所有土地补偿款如何分配

土地流转补偿标准土地补偿款归谁所有?土地补偿款如何分配?土地补偿款归谁所有。

土地补偿款如何分配。

凯诺拆迁律师团杨小燕律师讲到,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了:“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让土地补偿款在村民小组中的分配问题进入到百姓的视野中,在接待来所咨询的当事人时,经常有百姓认为,自己承包的土地,其土地补偿款和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等费用应归其所有,造成村民们对补偿政策的不理解,归根到底是征地政策宣传不到位,百姓未能真正明白土地补偿款的分配问题。

凯诺拆迁律师团杨小燕律师讲到,在实际的承包经营中,土地的所有权未发生转移,农民的承包权仅是在一定期间内对其所承包的土地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土地真正的所有人仍为集体所有。

因此,在征地时,被征地农民仅可以获得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等补偿,对于土地的补偿仍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那么,土地补偿款如何在村民小组中分配呢。

凯诺拆迁律师团杨小燕律师讲到,实际上,对于土地补偿款的分配问题在我国并非无章可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第二十四条也规定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关于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

关于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

关于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实施财政奖补的方案根据《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中办发〔2014〕61号)和《潮州市发展现代农业产业专项资金项目建设方案》(潮农〔2019〕22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专项资金名称及额度(一)市级资金:2019年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镇级示范项目,选取2个镇,每个镇15万元,共30万元。

(二)县统筹省级涉农资金:2020年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财政奖补300万元。

二、建设内容及绩效目标(一)建设内容。

坚持以农户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放活土地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培育龙头企业、发展“一县一特色”“一镇一业”“一村一品”为重点,鼓励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扶贫产业规模化发展,促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贫困户脱贫、农村兴旺。

(二)绩效目标。

通过财政奖补激励政策的实施,着力培育一批示范、规模经营主体,着力构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保障体系,力争到2021年底,形成完善的“政府引导、市场调节、农民自愿、依法有偿、流转有序、管理规范”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促进农村土地资源要素配置不断优化、利用效率大幅度提升。

一批小农户逐步发展成为家庭农场,分散经营农户逐步实行联合与合作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辐射带动能力增强,加快富民兴村产业发展,助农增收效果明显,全面提升我县农业产业的发展水平。

三、申报对象、奖补条件和标准(一)申报对象。

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

(35个省定贫困村及已申报领取过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奖补资金的农业经营主体不列入本次申报)1.在2020年7月1日起签订生效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

2.经营权流转的农村土地是已经确权且用于发展高效现代农业的土地,不用于种植速生丰产林、单纯养殖畜禽的土地以及单纯进行淡水养殖的鱼塘。

3.流转期限在3年(含)以上、经营权流入方流入土地总面积50亩(含)以上,且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在所辖镇农业部门备案、登记入土地流转专门台账。

土地流转补偿相关政策2020

土地流转补偿相关政策2020

土地流转补偿相关政策2020一)土地补偿费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六倍计算;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给予补偿;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二)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1.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

多年生经济林木,可以移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2.房屋拆迁,按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违章建筑物和开始协商征地后突击抢栽的树木、突击抢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3.农田水利工程及机电排灌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按照实际情况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三)安置补助费1.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在一亩以上的被征地单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三倍;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不满一亩的被征地单位,征用每亩耕地安置补助费以年产值的四倍起算,人均耕地每减少零点一亩,安置补助费相应增加年产值的一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年产值的十倍;2.征用非耕地安置补助费,按该土地年产值和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倍数计算;3.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无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四)按照本条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最高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二十倍。

(五)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支付的各项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除应当属于个人的附属物和青苗补偿费付给本人外,其他费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与有关乡(镇)村商定处理,用于组织被征地单位发展生产、安排多余劳动力就业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占用。

2020农村土地流转新政策

2020农村土地流转新政策

2020农村土地流转新政策关于《2020农村土地流转新政策》,是我们特意为大家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农村土地流转的新政策,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伴随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高,农户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流转明显加快,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已成为必然趋势。

实践证明,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有利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有利于保障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有利于促进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应从我国人多地少、农村情况千差万别的实际出发,积极稳妥地推进。

为引导农村土地(指承包耕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对于农村土地流转政策的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理解、准确把握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精神,按照加快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和走生产技术先进、经营规模适度、市场竞争力强、生态环境可持续的中国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的要求,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目标,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实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改革的方向要明,步子要稳,既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典型示范引导,鼓励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又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不能搞大跃进,不能搞强迫命令,不能搞行政瞎指挥,使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与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相适应,与农业科技进步和生产手段改进程度相适应,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相适应,让农民成为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积极参与者和真正受益者,避免走弯路。

土地流转补偿标准

土地流转补偿标准

土地流转补偿标准土地流转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农户将自有土地承包给他人经营或者与他人联合经营,以实现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和规模经营。

土地流转补偿标准是指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对于流转方因失去土地经营权所受到的经济损失进行补偿的标准。

土地流转补偿标准的制定,对于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推动农村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一、土地流转补偿标准的确定原则。

1. 合理性原则,土地流转补偿标准应当合理反映流转土地的实际价值,既不能过高造成流转方利益过大,也不能过低损害流转方的合法权益。

2. 公平性原则,土地流转补偿标准应当公平合理,不得因地制宜,不得因人设价,不得因情设价,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3. 适度补偿原则,土地流转补偿标准应当适度补偿流转方因失去土地经营权所受到的经济损失,保障流转方的基本生活和生产需要。

二、土地流转补偿标准的确定方法。

1. 流转土地的实际价值,根据土地的地理位置、土壤肥力、水利条件、气候条件等因素,确定流转土地的实际价值。

2. 流转期限的长短,流转期限的长短将直接影响土地流转补偿标准的确定,一般来说,流转期限越长,补偿标准越高。

3. 流转土地的经济效益,考虑流转土地的潜在经济效益,对于可能带来的增收情况进行合理估算,从而确定补偿标准。

三、土地流转补偿标准的具体执行。

1. 政府部门应当根据当地的土地资源情况、农民收入水平、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土地流转补偿标准,并及时公布。

2. 土地流转补偿标准的执行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不得随意变动或者降低补偿标准。

3. 对于违反土地流转补偿标准的行为,应当及时进行处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四、土地流转补偿标准的监督和评估。

1. 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土地流转补偿标准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对于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2. 农民和流转方应当积极参与土地流转补偿标准的监督和评估工作,对于存在的问题及时反映和投诉。

3. 相关专业机构应当加强对土地流转补偿标准执行情况的研究和评估,提出合理化建议,为政府部门的决策提供参考。

土地流转补偿标准

土地流转补偿标准

土地流转补偿标准土地流转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他人,由他人负责经营管理,并支付一定的流转费用。

土地流转补偿标准是指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对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补偿标准。

土地流转补偿标准的确定对于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农民的利益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就土地流转补偿标准的相关内容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土地流转补偿标准的确定应当充分考虑土地的质量和地理位置。

不同地区的土地质量和地理位置不同,其流转补偿标准也应有所差异。

通常情况下,土地质量较好、地理位置优越的土地,其流转补偿标准相对较高;而土地质量较差、地理位置偏远的土地,其流转补偿标准相对较低。

其次,土地流转补偿标准的确定还应当考虑到土地的规模和流转期限。

土地规模较大、流转期限较长的土地,其流转补偿标准应当相对较高;而土地规模较小、流转期限较短的土地,其流转补偿标准则相对较低。

这样可以更好地保障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利益,激励其更好地参与土地流转。

另外,土地流转补偿标准的确定还应当充分考虑到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的生活水平。

在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农民生活水平较好的地区,其土地流转补偿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以更好地反映土地的价值;而在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农民生活水平较差的地区,其土地流转补偿标准则可以适当降低,以更好地促进土地流转。

最后,土地流转补偿标准的确定还应当充分考虑到土地的产出效益和环境效益。

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应当鼓励流转方采取科学种植、合理施肥、节约用水等措施,提高土地的产出效益和环境效益。

对于那些能够实现高产出和良好环境效益的土地,其流转补偿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以激励更多的农民参与土地流转并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

综上所述,土地流转补偿标准的确定应当充分考虑土地的质量和地理位置、规模和流转期限、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的生活水平,以及土地的产出效益和环境效益。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利益,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最新最全农村土地流转相关政策法规大全

最新最全农村土地流转相关政策法规大全

农村土地流转相关政策法规大全为方便大家学习和了解有关农村土地流转的相关政策法规,顺利地做好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我汇编了《农村土地流转相关政策法规大全》,主要收录有关于农村土地流转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并且会及时不断地补充新出台的政策法规,法规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变更土地登记的若干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土地调查条例土地登记办法退耕还林条例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办法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土地证书印制管理办法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办法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国家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标准法律适用自然保护区土地管理办法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政策类:国务院批转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意见的通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国务院批转农业部关于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意见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中共中央关于做好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做好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措施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1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意见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关于依法加快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土地证书印制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搞好农用地管理、促进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工作的通知关于报国务院批准的土地开发用地审查报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关于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通知关于清理各类园区用地加强土地供应调控的紧急通知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土资源数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占补平衡补充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的通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土地流转补偿相关政策2020
[导读]在此次2020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沈昌健就表示,要规范农村土地流转,更好地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那么2020年土地流转多少钱一亩?土地流转都有哪些好处?
近年来,有关土地流转的问题一直都备受关注,随着我国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很多农村都有大量的土地处于抛荒的状态。

因此,我国也出台了很多的土地政策,其中很多农民朋友都会选择土地流转的方式。

在此次2020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沈昌健就表示,要规范农村土地流转,更好地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那么2020年土地流转多少钱一亩?土地流转都有哪些好处?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2020土地流转补贴多少钱一亩?
不同的地区其政策要求不一样,因此在土地流转的补贴上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土地质量、土地效益、土地位置都是影响土地流转补贴的主要因素,一般补贴标准在500-2000元之间。

我国各地区土地流转的价格差异明显,尤其是东西部的差异,尤为显著。

分省份来看,经济发达的上海、北京、澳门、台湾及天津地区的土地流转价格排在了第一梯队,均价在1400-1800元/亩/年不等。

东部的农业大省河北、山东、江苏、河南、浙江、广东、黑龙江以及吉林土地流转价格排在了第二梯队,均价在800-1200元/亩/年不等。

西部地区的新疆、西藏、青海及甘肃等地区均价均低于全国平均价。

例如:四川省对规模在500-1000亩的,按每亩100元奖励。

陕西省给城镇规划区以外连片规模流转耕地在1000亩以上的村或者村民小组,按流转面积每亩地10元的标准。

二、土地流转的流程
提出申请→经过有关部门审核、登记→流转双方信息的发布→流转双方组织洽谈→流转双方签订合同→全面审核通过后发证→资料归档→跟踪土地流转后的情况。

三、土地流转的主要方式
我国土地可以通过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方式出让经营权,鼓励农民将承包地向专业大户、合作社等流转,发展农业规模经营。

1、转包:是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租赁。

2、转让: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其拥有的未到期的土地经营权,经发包方许可后,以一定的方式和条件转移给他人的一种行为,并与发包方变更原土地承包合同。

3、入股:是农户在自愿联合的基础上,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入股的形式组织在一起,从事农业生产,收益按股分红,是一种具有合作性质的流转形式,而不是入股组成公司从事经营。

4、出租: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

5、互换:农民为了耕作方便或出于其他考虑,将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交换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其他人行使,自己行使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其他人处换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方不能与其他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

四、土地流转有哪些好处?
1、增加农民收入。

农民的土地可以变成资本,无力耕种或离开农村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可以通过土地流转获得补贴,直接增加收入。

2、提高土地利用率。

土地流转获得利用后,可以缓解我国目前比较紧张的耕地资源,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减少土地的浪费。

3、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

有利于部分农村劳动力从土地上分离出来,从事其他行业,解决了农村闲置劳力就业问题,还推进了城镇化发展。

4、有利于促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生产。

土地流转吸引了多元主体的资本进入农村,按照市场需求合理进行产业布局,同时有利于农村基础设施改善,为农业产业化创造条件。

以上就是关于2020土地流转政策的解读,流转的土地只能从事农业生产和种植,不能改变土地的用途和性质。

农民朋友们在进行土地流转时,一定要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才能流转土地,另外,要确保流转的合同正规合法。

如果一旦发现的流转合同有猫腻,要果断进行维权,向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反映,若反映无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