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中小学试行教师年金制度和学校财务管理办法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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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中小学试行教师年金制度和学校财务管理办法的探索

在现今条件下,如何来改变民办教师的心头之痛和校长的心头之忧问题,市教委决定:鼓励民办教师购买年金。在上海130多所民办中小学有20多所进行了年金制度试点。

各位领导,各位嘉宾,今天大会的主题是关于民办教育体制机制的创新。要创新,卢志文校长指出要解放思想;陶会长解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时指出,温总理要求“清理纠正针对民办学校的各项歧视性政策”。我想,解放思想和清理纠正歧视性政策的思想是相互关联的。在全国的民办教育协会清理歧视政策的课题研究中,列举了几十个领域的问题,其中位列首位的是民办学校的“民非企业”的法人性质问题。这个问题能够得到解决的话,很多问题就能迎刃而解。但是,我们也感受到

主要的顾虑是资金问题。根据测算,134所民办学校中,教师人数约9000人,需要购买年仅人数3000人左右。“年金”额度为两个月的工资。试行学校的教师工资有高有低,我们按照每人每年8000元的标准计算,每年需要资金2400万。

这些资金从何而来?市财政对民办学校的专项资金每年从2000万增长到3000万,还可能增长到4000万,区县财政对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拨付生均公用经费补贴小学每年1400元,中学每年1600元,总量约1.4亿。市区两级的财政支持,是对解决教师年金的资金问题的坚强后盾。

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仍有几个具体的问题待突破:

1.政府资金如何进入学校?直接用于给教师购买年金,财务制度通不过。我们的解决方案是对购买年金的学校,给与政府“奖励”。这解决了政府资金如何进入学校的问题。

2.政府对2009年的23所已购买年金的学校须尽快兑现“奖励”,以提高对政府的信任度,提高大家的信心。

3.区县财政的生均公用经费补贴,要真正落实也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大家还有担心和顾虑。

4.随着教师工资水平的提升,每年的年金额度也会不断上升,需要政府的支持力度随之加大。

二、民办中小学财务会计管理办法

上海现在的民办小学财务制度有按照企业、事业、民非企业执行的,五花八门。由此造成了几个困惑:

1.企业与事业完全是两个不同的体系。

2.民非企业不能反映民办学校的个性,在成本核算,科目设置上有很大不同。到了年底,学校既要应对教育事业的统计报表,又要应对民政年检的统计报表,比较混乱。当然也有学校因为财务制度混乱,造成资金被卷走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提出要统一民办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统一包括三层动因:要规范;要合理客观的反映民办学校会计成本,促进学校发展的财务安全与稳定;需要加大对政府进入民办学校资金的监管。上海市教委需要求建立统一的适用于民办中小学的财务管理制度。但是面临的困难是:财务制度是中央财政部指定的,地方无权制定和修改,要报中央财政部审批,这个周期相对漫长。那么,上海采用了市教委与财政部门积极沟通,制定地方的“管理办法”。

上海新的管理办法由几个亮点:

1.对教育成本细化了结构、来源,比较客观的反映了民办中小学的办学成本。

2.原来事业单位没有折旧,企业是要加速折旧,希望尽快回收成本。民办中小学有的是自建校舍,有固定资产。新的管理办法采用了折旧的办法和提高“固定资产”起点金额,分摊教育成本。这样也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办学成本。

3.对民促法中提出的“合理回报”问题,在民非财务制度中缺乏操作路径。这次上海的“新办法”提出了操作路径,设置了发展基金科目,对“结余”的内涵作了界定,这样有利于营利和非营利学校分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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