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儒家文化中的人权思想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论儒家文化中的人权思想

二千五百年前由孔子开创,并经历代后继者孟子、荀子、董仲舒、朱熹等等儒学家地不断地解释,补充和发扬而形成的儒家学说,开始时是诸子百家中的一家。后来经过百家争鸣,特别是汉武帝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文化政策后,儒学实际上上升到国家哲学的地位,成为国家实行制度,政府制定政策的理论依据,成为人民一切思想和行动都必须遵循的指导原则。它是以民本主义为其哲学基础和基本特征的.儒家文化中蕴含着丰富的人权观念,其主要表现是倡言良心自由和人格尊严、法律平等和公正处罚、思想言论自由、爱国和大同世界。这些人权理念对现代人权思想的产生和发展发生了深刻影响。“人权”一词,作为“人”的权利一般形式的概念,最早是欧洲文艺复兴时期明确提出来的。但人权思想的基因或萌芽,无论中外,都早已有之。探究当今世界上存在的不同文化传统,都普遍含有尊重“人”、“爱人”的积极因素。因此,汲取和发扬优秀传统文化,丰富和发展人权的内涵,对推动现代人权事业的发展有重要意义。

一、儒家文化中的人权思想

儒家学说是关于伦理道德的学问。儒家文化强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其世界观是人文主义的。儒家很少直接谈论人权,但是儒家通过谈论人伦和道德问题,人与社会的关系,以及天人关系。表达出了许多人权思想,儒家宣扬人性、仁爱、至诚、民本、仁政、中庸、和为贵、以及天人合一等思想。在这些思想中,包含着积极的人权思想。同时,儒家认为人是有人格尊严的,也有他们自己本身的信仰和志向。孔子还抱有崇高的政治理想,渴望建立一个人人互敬互爱,人人个得其所的和谐的社会。

儒家文化是以人本主义为其哲学基础和基本特征的。也是其人权理念和思想的根本出发点。它的集中表现就是重视人、尊重人、爱护人、以“仁爱”待人。儒家文化的核心内容是讲“仁”。“仁”则是人性的具体体现。“仁”的中心意义是“爱人”,是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的最高标准。

孔子说过:“仁者,人也”。“仁”的主体和客体都是人,强调了仁性的重要性。在孔子仁性论的基础上,孟子提出了良心说。孟子所说的“良心”就是人与生具有的善良心性,其表现就是不忍之心”。孟子把“良心”看作做人的基本标志。他说:“无恻隐之心,非礼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儒家文化对人的所欲性和所恶性进行了肯定。在儒家看来,人性必然有所求有所恶,人的所欲性和所恶性从属于仁。儒家正是从这种人本主义思想出发,重视人民的想法,关心人民的疾苦,维护人民的权益。儒家倡言良心自由和人格尊严。人权,实际上就是做人的权利和资格,就是人的尊严得到应有的尊重。因此,良心自由和人格尊严便成为人权观念的基石。儒家倡言法律平等与公正处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既是法治的基本原则,又是人权的基本要求和基本内容。儒家承认良心仁性和人格尊严的平等,必然会要求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儒家极力推崇选贤举能,儒家重视统治者的道德品质,主张治国必须德法并重。儒家倡导思想言论自由。思想言论自由是人的基本政治权利。儒家关于思想言论自由问题的论述同样表达了这一人权理念精神。儒家主张知人知言。儒家认为言论是人表达思想的基本形式和人与人进行思想交流的基本手段。儒家主张法律只能惩治行为,而绝对不能惩治思想言论。儒家提倡多思勤思,以思为乐,以思为荣。言论正确与否,不应作为尝罚的对象。孔子主张“君子不以言举人,不以人废言。”言论有其独立性,正确与否都应允许存在。儒家特别赞同和提倡批评为政者的言论自由。孔子倡言的“天下有道,庶人不议”,就是主张民众议论政治,批评政府。如果为政者的行为都符合仁道的话,民众自然不会去批评他,民众之所以非议为政者,是因为天下无道。为政者对民众的批评应抱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容忍、接纳和谦逊的正确态度。

二、儒家文化中人权思想的特点

儒家文化是在特定的社会背景下产生和发展的,中华民族的文明传承

已有了三千多年的历史,就社会形态而言,已经走过了原始社会的漫长历程,奴隶制社会已经逐步衰落,封建制社会开始萌芽发展,与社会的进步相适应,出现了很多不同的思想流派。但是由于后来统治者的的推崇和重视奠定的儒家文化不可替代的位置。儒家文化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主体部分,是以构建人类自身生存发展的人文之道为核心内容的。人的生命价值、人格尊严和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地位逐渐得到重视。在这些人权思想中,有尊重个人人格权,允许言论自由等个人权利的言论和内容。在不危害封建统治的前提下,儒家主张给个人一定的权利。作为封建统治阶级和上层社会的个人,享有的更多的权利,普通人民在理论上也享有一定权利。虽然儒家的人权理论在现实中较难实现,但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平民还是能享有一定的人权。而儒家的人权思想不仅包括个人人权,而且包括和强调社会和集体主义的人权,这是儒家人权思想的特点。儒家强调的人,不仅是个人,而且是社会和集体的人。儒家“仁爱”的对象,是平常百姓,这些都包括着集体主义的性质。因此,儒家文化要求个人尊重家庭、社会和国家。个人在家庭、社会和国家中享有一定的权利,但个人对家庭、社会和国家又有义务和责任。

三、对儒家文化中人权思想的评价

儒家文化是封建文化,但并不是封建君王创造的,而是中华民族中的优秀人物,集中了中华民族的优秀思想所创造的,由后人不断整理、发展和丰富,形成了有深远影响的儒家文化。儒家文化诞生在封建社会,因此受到很多封建影响。封建统治者为了巩固统治,大力宣扬儒家文化中的封建思想,因此极大地隐藏了其中的进步成分。

儒家文化的核心内容是讲“仁”。“仁”作为一种精神品质,包含了多方面的伦理道德原则。“仁”除了是一种使人们自觉、主动的遵循礼的道德素养之外,还是一种处理人际关系的道德伦理准则。儒家文化中的人权主义是对远古氏族体质中的民主性及人性的继承和发扬。同时也是顺应了当

时社会发展的趋势。儒家提倡的爱人,在某种意义上也包括劳动者在内,所以说它体现了时代精神。当然,“爱人”主要是将忠君孝亲长慈幼这一套伦理道德推而广之,使人自觉遵守,无疑有进步意义。孔子及后世儒家对人自身主体表达了深切的关爱,也很重视人的生存权。认为关心人权和尊重人权就必须首先关心和尊重人的主体本身。生存权作为首要的人权也是一种必然的选择,它是涉及人本身生存死亡的问题。如果没有人的存在,一切人权也就无从谈起。

儒家文化中的人本主义,其出发点是“重君”而非“重人”,表面上主张爱一切人,实际上他们把人分为“劳心”和“劳力”两部分,他们爱的是“劳心者”“治人者”,而极端鄙视劳动和劳动人民,尤其是歧视妇女,以达到维护封建秩序的目的。儒家倡导的大同世界仅仅是个理想,在封建专制制度的统治下是根本不可能实现的。儒家倡导的人格尊严、思想言论自由、法律平等和处罚公正等人权理念也没有很完善的措施保证实施。

儒家文化及其人权理念之所以存在着封建糟粕和弱点,有些是由于儒家文化代表人物的理论欠缺造成的;有些则是由于历史和阶级的局限造成的。而且,儒家文化及其人权理念归根结底是封建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的必然产物,在很大程度上必然反映了自然经济的一些特点。

在长达两千多年的中国封建社会里,儒家思想一直在官方意识形态领域占据着正统地位,对中国文化产生着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儒学乃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思想主流。今天儒家所拥有的地位,是由于儒家在产生以后,在从古到今的漫长历史进程中,尤其是在封建社会所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独占大一统思想地位后而行成的。

儒家主张礼治,强调传统的伦常关系,尤注重以人为本等。儒家的人权和民主观念,就包含于儒家的人道和人性极其政治思想的内涵之中,而且泽被西方,嘉惠后人。孔子及后世儒家对人的主体的尊重,对人的生存,发展权的极大关注,对个人与社会和谐发展所做的探讨,对于我们今天思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