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工技能大赛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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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内江市第一职业中学学生
“普通车工”项目技能大赛规程
一、试题标准
本次大赛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竞赛规则》的要求制定,本次车工职业技能竞赛试题内容为实际操作部分。
二、竞赛目的
检验参赛选手的工艺实施能力、机床操作水平以及质量、效益、成本和安全意识,引导全市中职学校机械加技术专业教学改革,突出中职学生技能训练,推动中职学校实训基地建设,展示办学成果,营造氛围。
三、竞赛对象
我校高二年级数控专业全体学生。
四、竞赛时间和地点
1.竞赛时间:2012年12月底
2.竞赛地点:金加工实训室
五、竞赛内容、时间方式和设备工具
1.竞赛内容
(1)识读图纸、编制工艺的能力;
(2)尺寸公差、形位公差的控制能力;
(3)合理选用相关设备及常用工具、刀具,并熟练使用各种量具进行正确测量的能力;
(4)加工综合零件的能力。
2.竞赛时间和方式
时间为120分钟,以现场实际操作的方式,按图样完成试件加工,试题实行百分制。
3.赛场提供的设备
(1)设备型号:CDS6132普通车床
(2)补助附件:配备机床原始配件及附件。
3.竞赛工具
竞赛工具、刀具由学校备置。
六、竞赛规则
(一)操作规则
1.赛前可统一组织选手到竞赛现场熟悉设备。
2.参赛选手的工位号由抽签决定,当场开卷。
3.比赛前30分钟,选手凭参赛证进入赛场。组织选手抽取本场次工位号并登记,参赛选手对抽签结果签字确认。选手按规定佩戴好参赛证,进入工位进行竞赛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竞赛裁判组对各参赛选手工位号在裁判记录表上登记,并分发加工坯件、辅材等,各参赛选手对材料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由裁判确认后可以更换,并签字确认,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自负。
4.毛坯件由赛场统一提供并做标记,选手按图纸要求完成试件加工,且必须保留毛坯件的原标记,无标记的试件成绩无效。
5.竞赛过程中,参赛选手使用的工量具等不得超出准备清单范围,不得使用专用夹具,不能更换坯件,相互借用工量具。选手间不
可走动、交谈。竞赛过程中出现设备问题,应提请裁判长确认原因。如确实因设备故障原因导致选手中断或终止竞赛,由裁判长视具体情况作出决定。
6.竞赛过程中,选手若需休息、饮水或去洗手间,一律计算在操作时间内。
7.如果选手提前结束竞赛,应举手向裁判员示意提前结束加工。竞赛终止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在案,选手提前结束比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加工。
8.提交试件。选手提交试件时应进行必要的清理,并提请竞赛裁判员到工位处收取工件,由竞赛裁判员在“赛场记录表”上作记录(交件时间等),同时参赛选手在裁判员记录的“竞赛记录表”上签字确认,裁判员用密封纸对以上实物和文件进行密封,装入专用密封袋。
9.竞赛结束前10分钟,吹响哨音提示。竞赛时间到后,各参赛选手应停止加工并交件。随后进行工位的相关清理工作,经裁判员检查许可后,参赛选手方可离开竞赛车间。
10.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规则,对违反赛场规则,不服从裁判员劝阻者,经裁判长裁决取消比赛资格,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或人身安全事故者,竞赛成绩无效并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二)评判规则
1.裁判队伍的组成由大赛组委会指定。
2.操作技能竞赛试件完成后,由现场管理人员加编码并登记。试件检测评分采取流水作业进行。裁判根据评分标准评判并在评分表
上签字确认;试件检测评分成绩汇总由裁判组负责,经登分人、审核人和裁判长签字后生效;竞赛现场评判工作结束,选手的抽签登记册、原始评分记录表和成绩汇总表进行封存。
3.竞赛成绩、排名审定工作由组委会统一实施。
4.参赛选手的最终名次依据考试成绩计评。当出现总成绩相同时,查看主要部位加工成绩高者名次在前;若仍不能分出先后,取相同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