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中的民事责任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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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民事责任

环境民事责任

环境民事责任近年来,环境问题日益凸显,污染排放、资源浪费等行为给我们的生活和健康带来了严重威胁。

为了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保护我们的家园,环境民事责任应运而生。

环境民事责任是指个人或法人侵害环境造成损害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本文将从环境污染、环境民事责任的形成和适用、环境民事责任的主体与内容等方面探讨环境民事责任的相关内容。

一、环境污染的现状环境污染是指人类活动对自然环境造成的破坏和污染,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和土地污染等。

当前,由于工业化进程的推进和不合理的经济发展模式,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突出。

大气污染导致雾霾天气频发,水体污染使得饮用水资源面临巨大的压力,土地污染则严重影响农作物生长和人类健康。

环境污染的危害已经引起了广泛关注,人们迫切需要采取措施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

二、环境民事责任的形成和适用环境民事责任主要是在民事法律制度框架下确立的,包括民法、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时,还有一些专门法律法规,如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进一步明确了环境民事责任的具体内容和适用范围。

环境民事责任的形成包括主体的侵权行为和损害的发生,只有当环境造成了实际的损害,才会启动环境民事责任的适用。

三、环境民事责任的主体与内容环境民事责任的主体包括个人和法人。

个人包括自然人和法定代表人,当个人的违法行为导致环境损害时,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法人指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形式的法人,当法人单位的行为造成环境污染时,法人负有相应的民事责任。

环境民事责任的内容主要包括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和恢复生态环境等。

停止侵权行为是环境民事责任的首要任务,确保环境进一步受到伤害。

赔偿损失是对受害者的补偿措施,旨在使其经济利益得到补偿。

恢复生态环境是维护环境平衡,保护生态系统的重要手段。

四、环境民事责任的意义和挑战环境民事责任的意义在于推动环境保护的进程,保护受损环境,还原美好自然。

通过强制责任的适用,可以迫使侵害环境的个人和法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提高其环保意识和环境行为规范。

环境民事责任

环境民事责任

环境民事责任一、背景介绍环境民事责任是指个人或组织在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资源等行为中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和环境法律法规的完善,环境民事责任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本文将从环境民事责任的概念、法律依据、追究方式以及案例分析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概念解析环境民事责任是指个人或组织在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行为中,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

环境民事责任的目的是通过民事赔偿等方式弥补环境损害,并促使违法行为人改正错误、恢复环境。

三、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60条规定:“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赔偿损失。

”2.《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61条规定:“环境污染、生态破坏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赔偿损失。

”3.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

四、追究方式1.民事赔偿:受损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方承担赔偿责任,并提供证据证明环境损害的发生和损失的具体金额。

2.停产整治:对于严重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资源的企业或个人,相关部门可以采取停产整治措施,限制其生产经营活动,直至整改合格。

3.行政处罚:环境保护部门可以对违法行为人处以罚款、责令停产整治等行政处罚措施。

五、案例分析案例一:某化工企业未经环评手续,擅自投放废水,导致周边农田受到污染,农作物大面积死亡。

解决方案:受损农民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化工企业承担民事责任,赔偿农田损失。

法院将依据相关证据判决化工企业赔偿农民的农田损失费用,并责令企业停产整治,进行环境治理。

案例二:某建筑公司在施工过程中违规倾倒建筑垃圾,导致附近水源受到污染,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解决方案:受影响的居民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建筑公司承担民事责任,赔偿居民的生活受损费用。

法院将依据相关证据判决建筑公司赔偿居民的生活受损费用,并责令公司进行环境修复,恢复水源的正常水质。

环境污染民事责任之我见

环境污染民事责任之我见

环境污染民事责任之我见环境污染民事责任之我见环境污染是当今社会面临的一个严重问题,各种污染源的排放不仅严重影响着人们的健康和生活质量,也造成了环境的恶化和生态系统的破坏。

面对环境污染带来的种种问题,政府、企业和个人都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而作为普通公民,我们所要关注和重视的则是环境污染民事责任问题。

什么是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环境污染民事责任是指个人、企业等侵犯环境权益的行为应承担的一种法律责任。

这种责任是基于“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而产生的,主要是对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和修复。

因此,环境污染民事责任不同于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对犯罪行为进行惩罚,而民事责任则是对侵权者进行补偿和赔偿。

为什么要关注环境污染民事责任问题?环境污染民事责任问题是一个涉及到公众福利和环保利益的问题。

通过对环境污染民事责任问题的关注和解决,我们可以推动侵权者的责任意识提高,减少环境污染行为的发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环境质量和公众健康水平。

同时,环境污染民事责任也是我们保护自己权益的一种方式。

环境污染民事责任应如何落实?首先,企业和个人应该承担起环境保护的责任,尽量采用低碳、环保的技术、设备、产品等,减少污染排放。

同时,企业和个人在环保方面的投资应得到优惠政策的支持,在环保方面承担的责任越多,也应得到相应的鼓励和激励。

其次,政府部门应加大对环保法律法规的监管力度,加强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保护公民的健康权益。

最后,对于环境污染行为,应采取严格的民事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侵权者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赔偿责任,使个人和企业自觉地履行自己的环境保护责任。

结语身处于当下,每个人都要意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积极推动环保理念的普及和环境保护行动的开展。

同时,我们也应该关注并且积极推动环境污染民事责任问题的解决,发挥每个人的力量,共同保卫好我们的大好河山。

环境侵杈民事责任典型问题探析

环境侵杈民事责任典型问题探析
第二, 环境 不法 行 为 的多样 性 。 境不 法 行为 既可 能在 生产 环
作物 所有 人 ( 无过 错 ) 责任 的规 定演 绎 而成 了关 于 公害 救济 的无
过错 赔 偿责 任 。 国是 以“ 0法 近邻 妨 害” 这一 概念 来概 括 因环 境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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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侵杈民事责任典型问题探析
滕 克 越
摘 要 尽 管侵 权 责任 法在 环境 污染 民事责 任 方面迈 进 了一 大步 , 随着 环境 问题 日益严 重 , 但 民法 中某 些规 定在 司 法 实践
人类 环境 是 影 响人类 生存 和 发展 的重 要 因素 。2 世 纪 中叶 0 以来 , 于环 境权 的 重视和 争 取得 到 了广大 民众 的支 持 , 对 而各 个
国家 也相 继 出 台了各 项法 律法 规 保护 环境 ,由此 也产 生 了刑事 、 用 , 助 于体 现公 平 、 有 效率 、 序 的法 治理 念 。 秩 民法调 整 平等 主体
的规 定 , 要行 为人 实施 了排 污行 为并 对他 人的环 境权 益造成 损 只
现 代大 部分 国家予 以适用 的环 境 侵权 民事 责任 的 赔偿 原则
是无 过错 责任 原则 。尽 管如 此 ,由于 不 同 国家采 用 的做法 不 同 ,
因此 , 映在 侵权 行 为的适 用 上也 各不 一致 。 反 日本 以“ 公害” 这一概 念来 表述 环境 污染 损害 , 确立 了公 害救
民事 和 行政 三大 责 任 ,对 于 环境 侵权 问题得 到 了一定 程 度 的解 之问 因污 染致 害而 引起 的民事 关系 , 决一 部分人 污染 环境 导致 解 另一 部分 受 到损 害这 一社 会 问题 , 过 追究 加 害人 的 民事 责任 , 通

环境污染中的民事责任探析

环境污染中的民事责任探析

环境污染中的民事责任探析环境污染中的民事责任探析赵恩新冀贞利当前,我国的环境污染和破坏行为造成的危害已经达到十分严重的程度,已经直接威胁到人民健康,造成社会财富的巨大损失,环境质量下降,影响了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必须通过加强环境保护立法及落实相关措施,特别是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来保护人类生存环境。

根据我国现行环境保护法律规定,违反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行为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行政、民事、刑事责任。

因三种责任形式各有不同的构成要件、制裁方式、救济途径等,限于篇幅,单就环境民事法律责任及损害赔偿进行探索和剖析。

一、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的认定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环境的民事法律责任是指公民、法人等民事主体因污染和破坏环境而侵害社会公共财产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等环境权益而应当承担民事方面具有强制性的法律后果,是民事主体不履行环境民事义务而形成的一种民事责任,即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四十一条规定:“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和个人赔偿损失。

”由此可见,保护环境是民事主体的法定义务,违反了这种义务造成环境损害的,致使他人环境民事权益受到损害的,就应承担相应的环境民事责任。

依据我国的民法理论,侵权责任有一般侵权责任和特殊侵权责任。

一般侵权责任主要指民事过错责任和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的责任,其构成要件包括四个方面:(1)行为具有违法性;(2)损害结果。

(3)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一般民事责任在举证责任上通常采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特殊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基于与自己有关的行为、事件或其他原因,导致他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依据民法上的特别条款或特别法规定,实行无过错原则和公平原则。

特殊侵权一般不认为是一种违法行为,但因其行为的具体情节,足以使他人造成损害,从而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环境民事法律责任

环境民事法律责任

环境民事法律责任摘要环境保护是全球所面临的重大问题之一。

随着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的日益严重,环境民事法律责任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本文将探讨环境民事法律责任的定义、适用条件、主体和追责方式,并提出加强环境民事法律责任的建议。

1. 环境民事法律责任的定义环境民事法律责任是指对环境破坏行为的侵权行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侵权行为包括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生态破坏等对环境造成损害的行为。

环境民事法律责任的目的是维护环境权益,保护环境资源,促进可持续发展。

通过对环境破坏行为的追责,可以平衡环境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促进企业和个人履行环境保护义务,激发环境保护的积极性。

2. 环境民事法律责任的适用条件环境民事法律责任的适用条件主要包括以下要素:2.1 损害行为损害行为是环境民事法律责任的前提,指的是对环境造成损害的行为。

损害行为可以是直接的,如排放污染物、破坏生态环境等;也可以是间接的,如资源浪费、不当使用自然资源等。

2.2 直接原因和因果关系环境民事法律责任的适用还需要证明损害行为是直接原因造成的,并存在因果关系。

这需要通过调查取证、鉴定评估等手段来确定。

2.3 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是环境民事法律责任的关键要素。

违法行为可以包括违反环境法律法规、违反环境保护协议等。

对于存在违法行为的环境破坏行为,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

3. 环境民事法律责任的主体环境民事法律责任的主体主要包括以下几类:3.1 企业单位企业单位作为环境破坏的主要责任人,应承担社会责任,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对于存在违法环境行为的企业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并采取补救措施修复环境。

3.2 个人个人作为生活和生产的参与者,也应当承担自己的环境保护责任。

个人的违法环境行为也应受到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约束,包括赔偿受害者损失、承担修复环境的义务等。

3.3 政府部门政府部门作为环境治理的主要责任方,应当加强环境监管,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

对于存在环境破坏行为的企业和个人,政府应加大执法力度,严肃追责。

环境民事责任

环境民事责任

环境民事责任一、概述环境民事责任是指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因违反环境法律法规或者损害环境资源造成损失,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本文将介绍环境民事责任的定义、适用范围、追究方式以及相关案例。

二、环境民事责任的定义环境民事责任是指在环境保护领域,违反环境法律法规,导致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问题,从而给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环境民事责任的目的在于保护环境资源,维护公众利益,促进可持续发展。

三、环境民事责任的适用范围环境民事责任适用于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行为。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污染排放责任:对于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行为,造成他人健康损害或财产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 生态破坏责任:对于非法采矿、滥伐森林、破坏湿地等行为,损害生态环境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3. 资源浪费责任:对于浪费资源、滥用资源的行为,导致他人利益受损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4. 环境侵权责任:对于侵犯他人环境权益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四、环境民事责任的追究方式环境民事责任的追究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赔偿责任:对于造成他人损失的行为,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用、修复费用、精神损害赔偿等。

2. 救助责任:对于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救助责任,包括组织救援、提供紧急救助物资等。

3. 停产整治责任:对于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相关部门可以责令停产整治,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整治费用。

4. 公开道歉责任:对于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的行为,责任人应当公开道歉,恢复受损环境的社会形象。

五、环境民事责任的相关案例1. 某化工企业违法排放废水,导致附近村民饮用水受到污染,引发健康问题。

企业应承担医疗费用、生活补偿费等经济赔偿责任,并进行整改。

2. 某开发商违法填海造地,破坏了珍稀湿地资源,引发生态失衡。

开发商应承担生态修复费用,并公开道歉,恢复公众对其的信任。

剖析环境污染案件中的刑事与民事责任

剖析环境污染案件中的刑事与民事责任

剖析环境污染案件中的刑事与民事责任环境污染案件中的刑事与民事责任一、引言环境污染案件涉及到环境保护与资源利用领域中的重要法律问题,同时也牵涉到了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的界限与适用。

本文通过分析一宗环境污染案件的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探讨相关法条的适用和责任划分,以期为类似案件的审理提供一定的参考。

二、案件事实1. 某企业在其生产过程中违反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造成该地区空气和水资源严重污染;2. 监察部门对该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3. 企业员工向当地法院提起刑事诉讼,指控企业侵犯了自己的人身权益;4. 当地环保部门及地方居民也向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企业承担环境修复和赔偿责任。

三、刑事责任的认定与适用根据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环境污染案件中的刑事责任的认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违法行为的界定:针对该企业生产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主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认定违法行为;2. 主体责任的追究:企业作为法人主体,应进行相应的法律责任追究,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3. 刑罚的量刑:在对违法行为的定性和主体责任的确认基础上,依法酌情考虑刑事处罚的轻重,如行刑罚的种类与大小等,最高可处以法人刑事罚款,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

四、民事责任的划分与适用环境污染案件中的民事责任主要包括环境修复和赔偿责任。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判例的规定,可以对该案的民事责任进行如下划分:1. 环境修复责任:企业因违法行为造成环境污染,应承担清理修复责任,进行环境污染的修复工作,恢复环境功能,确保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2. 赔偿责任:企业违法行为给社会公众及个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根据损失情况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包括对个人人身权益的侵害引发的精神损害赔偿等。

五、相关法条的引用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七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单位判处刑事罚款的,由其主管人员承担刑事责任。

环境民事责任

环境民事责任

环境民事责任引言概述:环境民事责任是指对于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行为所产生的损害,相关当事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环境民事责任的建立旨在保护和修复环境,维护公众利益。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环境民事责任的内容和意义。

一、环境民事责任的主体1.1 自然人:自然人作为环境民事责任的主体,应当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得进行破坏环境的行为。

1.2 法人:法人作为企事业单位,应当履行环境保护义务,采取措施减少环境污染,承担环境民事责任。

1.3 政府机关:政府机关作为环境保护的主管单位,应当加强监管,依法追究环境违法行为的责任。

二、环境损害的认定2.1 直接损害:直接损害是指环境行为直接导致的损害,如污染物直接排放导致的土壤污染。

2.2 间接损害:间接损害是指环境行为间接导致的损害,如污染物通过水体传播导致的饮用水污染。

2.3 延伸损害:延伸损害是指环境行为对生态系统造成的损害,如生态平衡破坏导致的物种灭绝。

三、环境民事责任的形式3.1 赔偿责任:环境污染行为造成的损害,相关当事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

3.2 救助责任:环境污染行为造成的紧急情况,相关当事人应当承担救助责任,采取紧急措施减少损害。

3.3 整改责任:环境污染行为造成的损害,相关当事人应当承担整改责任,采取措施修复环境,恢复生态。

四、环境民事责任的追究4.1 举证责任:环境损害的受害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环境行为对其造成了损害。

4.2 单一责任:环境行为的相关当事人应当承担相应的环境民事责任,责任不可转移。

4.3 追诉时效:环境损害的受害人应当在法定时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超过时效将无法追究责任。

五、环境民事责任的意义5.1 保护环境:环境民事责任的建立促使相关当事人重视环境保护,减少环境污染行为。

5.2 维护公众利益:环境民事责任的追究保护了公众的权益,维护了公众的健康和生活环境。

5.3 修复生态:环境民事责任的实施使得环境损害得到修复,生态系统得以恢复。

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研究

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研究

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研究一、概述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研究是法学领域中的一项重要课题,它涉及环境法、民法等多个法律领域的交叉与融合。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发展,环境问题日益凸显,环境侵权行为及其带来的损害后果愈发严重,这使得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研究显得尤为重要。

环境侵权民事责任是指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行为,导致他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侵权人依法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

这种责任不仅体现了对受害者权益的保护,也体现了对环境保护的重视。

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认定与承担,对于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研究中,我们需要关注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环境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责任主体的确定、损害后果的评估、赔偿责任的承担方式以及责任追究的程序等。

这些问题的解决,不仅有助于完善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法律制度,也有助于为环境侵权纠纷的解决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

同时,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研究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关注环境侵权行为的特殊性以及环境损害的复杂性。

例如,环境侵权行为往往具有潜伏性、长期性等特点,这使得损害后果的评估和责任主体的确定具有较大难度。

我们需要通过深入研究,探索出更加科学、合理的环境侵权民事责任认定与承担机制,以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1. 环境侵权问题的背景与现状随着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日益严重,环境侵权问题也逐渐成为社会的焦点。

在全球范围内,环境污染事件频繁发生,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

我国作为一个经济快速发展的大国,同样面临着严峻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

环境侵权是指因污染或破坏环境,导致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环境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推进,环境侵权事件呈现出不断上升的趋势。

环境污染侵权案件数量不断增加,涉及的污染类型也日益多样化,包括水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等。

这些污染行为不仅给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也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

环境侵权民事责任构成要件研究

环境侵权民事责任构成要件研究

环境侵权民事责任构成要件研究随着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环境侵权成为人们越来越关注的焦点。

环境侵权民事责任是指侵害环境权益的行为人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

本文将探讨环境侵权民事责任构成要件及相关案例。

一、环境侵权民事责任构成要件环境侵权民事责任构成要件是由四部分组成:环境权益、侵权行为、因果关系和损害后果。

具体如下:1. 环境权益:环境权益是指自然环境、文化环境和社会环境等公益性质的利益。

侵犯的环境权益具有广泛性、公益性、共性和非财产性等特点。

2. 侵权行为: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在环境权益保护范围内侵害了环境权益。

例如,环境污染、砍伐林木、非法采矿等。

同时,行为人还需要有违法性和过失性。

3. 因果关系:因果关系是指行为人的侵权行为导致了环境权益受损害。

行为人必须要承担因果关系,即行为的结果必须是行为人的行为引起的。

4. 损害后果:损害后果是指行为人的侵权行为导致环境权益遭受了实际损失。

例如,环境污染导致健康问题、资源浪费等等。

二、相关案例1. 案例一:某公司违法排放废水,导致当地水质严重污染,居民饮用水遭到威胁。

因此,居民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公司承担环境侵权民事责任。

法院判决公司赔偿居民经济损失,并且采取必要措施恢复水质。

2. 案例二:某建筑公司在施工过程中未按规定采取防护措施,导致周边居民房屋出现裂缝。

居民诉至法院,要求建筑公司赔偿,并承担相应的环境侵权民事责任。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建筑公司赔偿居民经济损失、恢复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3. 案例三:某旅游景点因违法上马超时而致使游客在骑马途中落马,造成游客身体伤亡。

游客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景区承担相应的环境侵权民事责任。

法院经审理后,认定景区存在过失,被判赔偿游客医疗费、抚恤费,同时进行整改。

通过以上案例,我们可以看出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在不同的案件中具有不同的体现。

只有当环境权益、侵权行为、因果关系和损害后果四个要素都符合时,才能构成环境侵权民事责任。

环境侵权民事责任探析

环境侵权民事责任探析

环境侵权民事责任探析在现代社会中,环境问题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

环境侵权民事责任是指当环境资源遭到污染破坏时,直接受害人可以向污染者主张民事赔偿的一种法律责任。

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探析,有助于了解环境保护的法律制度,促进环境资源的合理利用与保护。

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是人类生活的物质基础和活动的场所。

由于人类社会的迅速发展和经济的快速增长,环境问题逐渐凸显出来。

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环境问题已成为世界关注的焦点。

而环境侵权民事责任正是为了保护人与环境的关系,维护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利益。

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构成包括三个要件:环境资源受到实际损害、侵权行为的存在以及侵权行为与环境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

环境资源的实际损害是指环境资源受到破坏和污染,包括水质恶化、空气浑浊、土壤退化等。

侵权行为是指污染者为了自身利益而实施的行为,例如非法排放工业废水、工业废气等。

因果关系是指侵权行为与环境损害之间的直接、合法和连续的因果关系。

我国环境保护法中明确规定了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范围和内容。

根据法律规定,环境侵权民事责任包括了责任的认定、损害的界定、赔偿的方式等。

环境侵权损害的界定是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核心问题之一。

环境侵权损害的界定可以分为直接损害和间接损害两种。

直接损害指环境中的自然资源因侵权行为而直接破坏和遭受的损失,例如被排放废水污染的河流、湖泊等。

间接损害则是指环境侵权行为导致的不良后果,例如人类健康问题和生态系统破坏。

在环境侵权民事责任中,赔偿是一种常见的方式。

赔偿的目的是通过经济补偿来弥补受害人的损失。

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受害人可以要求污染者赔偿直接损失、生活费用、医疗费用、护理费用等。

根据环境侵权行为的严重性和影响程度,赔偿金额也有所不同。

除了经济赔偿外,环境侵权民事责任还可以采取其他方式进行弥补,如受害人可以要求污染者采取措施进行环境修复和恢复。

目前我国的环境侵权民事责任还存在一些问题。

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定位不清晰。

环境民事责任

环境民事责任

环境民事责任环境污染是当今社会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保护环境已经成为全球各国的共同责任。

在这种背景下,环境民事责任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对于保护环境、维护公共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环境民事责任的概念、法律规定、适合范围、赔偿标准和实施机制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环境民事责任的概念1.1 环境民事责任的定义环境民事责任是指个人或者组织因为其行为或者不作为导致环境污染或者破坏,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1.2 环境民事责任的特点环境民事责任具有公益性、预防性、补偿性和惩罚性等特点。

1.3 环境民事责任的目的环境民事责任的根本目的是保护环境、维护公共利益,促进可持续发展。

二、环境民事责任的法律规定2.1 法律依据我国《环境保护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对环境民事责任作出了规定。

2.2 法律责任主体环境民事责任的主体包括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2.3 法律责任范围环境民事责任范围涵盖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资源浪费等环境问题。

三、环境民事责任的适合范围3.1 适合对象环境民事责任适合于任何可能导致环境污染或者破坏的行为。

3.2 适合条件环境民事责任的适合条件包括行为人的过错、环境污染的实质性伤害、因果关系等。

3.3 适合方式环境民事责任的适合方式主要包括赔偿损失、恢复环境、承担法律责任等。

四、环境民事责任的赔偿标准4.1 赔偿范围环境民事责任的赔偿范围包括直接经济损失、生态修复费用、公益赔偿等。

4.2 赔偿责任环境民事责任的赔偿责任主要由污染者承担,但也可追究其他相关责任人的赔偿责任。

4.3 赔偿标准环境民事责任的赔偿标准应当综合考虑环境伤害的程度、赔偿的合理性、社会公平等因素。

五、环境民事责任的实施机制5.1 立法机制完善环境民事责任法律体系,加强环境民事责任的立法工作。

5.2 执法机制建立健全环境民事责任的执法机制,加强对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督和处罚。

5.3 审判机制建立专门的环境民事责任审判机构,加强对环境民事责任案件的审理和判决。

环境保护法的民事责任

环境保护法的民事责任

环境保护法的民事责任环境保护是当代社会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法律。

而在环境保护法中,民事责任是保护环境的重要手段之一。

本文将从环境保护法的适用范围、民事责任的种类和认定标准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环境保护法的适用范围环境保护法是一项综合性法律,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该法律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各类单位和个人的环境保护活动,无论是国有企事业单位还是个人都必须遵守。

二、民事责任的种类根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民事责任主要包括损害赔偿责任、修复责任和防止责任。

具体如下:1. 损害赔偿责任:环境污染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根据具体情况,可以按照原始成本、市场价格或者被损害人所需的费用等标准进行赔偿。

2. 修复责任:环境污染发生后,污染者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修复,恢复环境的原有状态。

如果无法完全修复,则应根据实际情况尽可能地进行修复。

3. 防止责任:环境保护法要求各类单位和个人在进行环境活动时必须采取合理措施,预防环境污染的发生。

如果未尽到防止责任,导致环境污染的发生,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民事责任的认定标准环境保护法在认定民事责任时,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1. 主体:具体负有民事责任的主体是环境污染的直接原因,可以是个人、企事业单位等。

2. 行为:必须存在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例如非法排放污染物、滥伐森林等。

3. 后果:环境污染行为必须造成实际的环境损害或者可能导致环境损害发生。

根据以上要素的综合考虑,法院对环境污染案件进行认定,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相应的民事责任。

四、加强环境保护法的执行为了更好地保护环境,应加强环境保护法的执行力度。

一方面,要加大对环境污染行为的惩罚力度,加大对环境污染者的追责力度,确保环境污染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另一方面,要加强对环境损害的修复,提高修复的效率和质量,尽快恢复受损的环境。

环境侵权民事责任探析

环境侵权民事责任探析

环境侵权民事责任探析环境侵权民事责任是指在环境保护活动中,违反了环保规定,给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应承担给予被侵权人经济补偿、修复环境等民事责任的法律关系。

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确立,有助于促进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保护公众利益和个人权益,推动环境侵权行为的纠正和防范。

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主体包括环境侵权人和被侵权人。

环境侵权人指的是违反环保规定,对环境造成破坏的行为主体,可以是个人、企事业单位等。

被侵权人是指受到环境破坏行为损害的公众利益和个人权益的主体。

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内容主要包括经济责任和修复责任。

经济责任是指环境侵权人应当承担给予被侵权人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责任,以补偿被侵权人所遭受的损失。

经济责任是保护被侵权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和人身权益,维护公众利益。

修复责任是指环境侵权人应当承担修复环境的责任,将被破坏的环境恢复到原有的状态或者尽可能接近原有状态。

修复责任是保护环境权益和生态平衡的重要手段,重点保护公共资源和集体利益。

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救济方式包括经济补偿、停止违法行为、修复环境等。

经济补偿是一种主要的救济方式,被侵权人可以要求环境侵权人给予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以弥补因环境破坏造成的经济损失。

停止违法行为是指要求环境侵权人停止对环境破坏的行为。

当环境侵权人继续违法行为时,被侵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采取强制措施,强制停止违法行为。

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实施受到一定的限制。

一方面,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主体必须具备一定的主观过错,即故意或过失。

环境侵权行为必须达到一定的损害程度,即需要存在一定的实际损害。

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救济程序也需合理有效。

被侵权人应及时采取救济措施,向有关部门报告,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部门需要加大执法力度,提高对环境侵权行为的查处和处理力度,保障公众利益和个人权益的实现。

环境民事责任

环境民事责任

环境民事责任环境民事责任是指个人或者组织在环境保护方面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在现代社会,环境污染和破坏已成为全球性的问题,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各国纷纷制定了环境保护法律,并规定了环境民事责任的相关规定。

一、环境民事责任的基本原则1. 公平原则:环境民事责任应公平、公正地适合于所有违法行为的主体,不论其身份、地位、财富状况等。

2. 举证责任原则:环境受损方无需承担举证责任,违法行为主体应承担证明其无过错的举证责任。

3. 连带责任原则:对于造成环境伤害的多个主体,应共同承担民事责任,受损方有权选择追究其中任何一个或者多个主体的责任。

4. 预防原则:环境民事责任应具有预防性,以防止环境伤害的发生,鼓励主体采取积极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环境民事责任的主体1. 个人:个人在环境保护方面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合理使用资源、减少废物排放、积极参预环境保护活动等。

2. 企业:企业作为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应承担更大的环境民事责任。

企业应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的污染管理措施,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3. 政府:政府在环境保护方面是最主要的责任主体之一。

政府应加强环境监管,制定和执行环境保护政策,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保护公众的环境权益。

三、环境民事责任的内容1. 赔偿责任:环境污染或者破坏造成的损失应由违法行为主体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范围包括修复费用、生态补偿费用、生态环境损失费用等。

2. 救助责任:对于环境受损方的救助责任,主要表现为提供紧急救援和医疗救助等。

3. 公开道歉责任:违法行为主体应公开道歉,承认自己的过错,并向受损方和公众公开道歉。

4. 停产停业责任:对于严重违法环境污染行为的企业,应依法停产停业,整顿环境问题,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四、环境民事责任的实施途径1. 诉讼途径:受损方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追究违法行为主体的环境民事责任。

诉讼程序应公正、高效,保护受损方的合法权益。

2. 行政途径:政府部门可以通过行政处罚等手段追究违法行为主体的环境民事责任。

如何处理环境污染的民事责任

如何处理环境污染的民事责任

如何处理环境污染的民事责任在当今社会,环境污染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的严重问题。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环境脆弱性不断增加,造成了空气、水源和土地的严重污染。

为了保护环境和维护公民权益,对环境污染的民事责任应得到充分处理。

本文将探讨如何处理环境污染的民事责任,并提出相关的解决方案。

一、确定环境污染责任的主体在处理环境污染的民事责任之前,首先需要确定环境污染责任的主体。

环境污染责任的主体通常可以分为企业、政府和个人三个方面。

企业作为主要的污染源之一,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政府在保护环境方面扮演着关键角色,应加强环境管理和监督。

个人也应意识到自己对环境的影响,积极采取环保措施。

二、确定环境污染责任的原则在处理环境污染的民事责任时,需要遵循一些基本原则。

首先是"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也就是责任主体应对自己的污染行为负责。

其次是"先污染者负责"原则,如果环境污染是历史性的,那么应由最早的污染源承担责任。

此外,还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通过采取预防措施和综合治理手段,减少环境污染的发生。

三、建立健全的法律框架要处理环境污染的民事责任,建立健全的法律框架至关重要。

相关法律应明确规定环境污染的界定、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以及相应的处罚措施和赔偿机制。

此外,还应设立环境法院,专门负责审理环境污染案件,加强对环境污染行为的惩处。

四、加强环境监测和信息公开为了能够及时发现环境污染行为并追究责任,应加强环境监测和信息公开。

政府应设立监测站点,定期收集、分析和公布环境数据。

同时,还可以建立举报机制,鼓励公民积极参与到环境保护中来,及时揭露环境污染问题。

五、促进环保意识的提升除了法律手段外,提升公民的环保意识也是非常重要的。

政府和媒体可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公众对环境保护的认识。

学校可以将环保教育纳入课程,培养学生的环境意识和责任感。

此外,还可以设立环保奖励机制,激励和表彰积极参与环保行动的个人和组织。

环境保护中的民事责任

环境保护中的民事责任

环境保护中的民事责任在当今社会,环境保护已经成为了全球范围内的重要议题。

随着人类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日益加剧,环境问题愈发严峻,各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时有发生。

在保护环境的众多手段中,民事责任的承担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民事责任,简单来说,就是公民或法人在民事活动中违反了民事法律规范,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在环境保护领域,民事责任主要是指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时,行为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损失、恢复原状等责任。

那么,哪些行为可能会导致环境保护中的民事责任呢?比如说,企业违规排放污水、废气,造成周边居民健康受损、农作物减产;个人随意倾倒危险废物,破坏土壤和水源;开发商过度开发土地,破坏生态平衡等等。

这些行为一旦造成了实际的损害后果,行为人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承担环境保护中的民事责任,其意义十分重大。

首先,它能够对受害者进行合理的补偿。

当人们因为他人的环境违法行为而遭受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时,通过民事责任的追究,可以让受害者获得经济上的赔偿,用于治疗疾病、恢复生产生活等。

其次,能够对环境违法行为起到有效的威慑作用。

当行为人知道自己的行为可能会面临巨额的赔偿和法律制裁时,就会在行动之前更加谨慎,从而减少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

再者,有助于推动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

当社会公众看到破坏环境的行为会受到法律的惩处,就会更加自觉地遵守环境法律法规,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在确定环境保护中的民事责任时,通常需要考虑几个关键因素。

一是因果关系,也就是说,要证明损害后果是由被告的环境违法行为直接导致的。

这往往需要专业的环境监测和评估,以确定污染物的来源、传播途径以及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关联。

二是过错程度。

如果行为人是故意违法排污或者破坏环境,那么其承担的民事责任可能会更重;如果是因为疏忽大意或者技术原因导致的,责任可能相对较轻。

三是损害后果的严重程度。

损害后果越严重,赔偿的金额通常也会越高。

在实际的法律实践中,环境保护中的民事责任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实现。

环境侵权民事责任探析

环境侵权民事责任探析

环境侵权民事责任探析环境侵权民事责任是指个人或单位在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资源等行为中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导致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的行为。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环境侵权民事责任具有以下几个特点: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主体是个人或单位。

个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单位包括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只有个人或单位具有侵权行为,才能对其承担民事责任。

这一特点体现了对环境侵权责任的主体进行划定,使其具有明确性和可操作性。

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标准是行为侵权性和过错性。

行为侵权性是指个人或单位实施的行为直接导致了环境的污染或资源的破坏,是判断侵权是否发生的标准。

过错性是指实施侵权行为时的过失或故意行为,是判断责任承担程度的标准。

侵权行为既包括故意犯罪行为,也包括过失行为,但是如果是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引起的环境损害,则不属于侵权行为。

环境侵权民事责任具有举证责任的特点。

原告提起环境侵权诉讼时,应当提供侵权事实和侵权行为与环境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证据,证明被告的侵权行为导致了环境的污染或资源的破坏。

被告则可以进行辩解,证明自己没有侵权或没有过错。

环境侵权诉讼的法律证据起着重要的作用。

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追究主体既包括个人受害者,也包括环境保护组织等第三方。

个人受害者可以自己提起诉讼,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环境保护组织则可以代表大众或公共利益的角度提起诉讼,纠正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行为。

这一特点体现了环境侵权民事责任追究的多元化和广泛性。

在实践中,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追究和赔偿困难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个人或单位的环境侵权行为往往会造成长期性、跨区域性的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其危害往往难以估计和计算,赔偿难度较大。

环境侵权民事责任追究的法律程序复杂,证据收集成本较高,加大了受害者或第三方维权的难度。

相关部门应加大对环境侵权责任的监管和追究力度,完善环境损害评估和赔偿机制,提高个人和单位侵权成本,加强环境保护和资源管理。

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有效保护环境,推动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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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中的民事责任探析赵恩新冀贞利当前,我国的环境污染和破坏行为造成的危害已经达到十分严重的程度,已经直接威胁到人民健康,造成社会财富的巨大损失,环境质量下降,影响了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必须通过加强环境保护立法及落实相关措施,特别是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来保护人类生存环境。

根据我国现行环境保护法律规定,违反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行为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行政、民事、刑事责任。

因三种责任形式各有不同的构成要件、制裁方式、救济途径等,限于篇幅,单就环境民事法律责任及损害赔偿进行探索和剖析。

一、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的认定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环境的民事法律责任是指公民、法人等民事主体因污染和破坏环境而侵害社会公共财产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等环境权益而应当承担民事方面具有强制性的法律后果,是民事主体不履行环境民事义务而形成的一种民事责任,即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四十一条规定:“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和个人赔偿损失。

”由此可见,保护环境是民事主体的法定义务,违反了这种义务造成环境损害的,致使他人环境民事权益受到损害的,就应承担相应的环境民事责任。

依据我国的民法理论,侵权责任有一般侵权责任和特殊侵权责任。

一般侵权责任主要指民事过错责任和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的责任,其构成要件包括四个方面:(1)行为具有违法性;(2)损害结果。

(3)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一般民事责任在举证责任上通常采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特殊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基于与自己有关的行为、事件或其他原因,导致他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依据民法上的特别条款或特别法规定,实行无过错原则和公平原则。

特殊侵权一般不认为是一种违法行为,但因其行为的具体情节,足以使他人造成损害,从而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现代对特殊侵权责任的理解,一般看成是一种转承责任,其原意是一种代替他人的责任。

1804年《法国民法典》第1384条对此有着经典的论述:“任何人不仅对其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而且对应由其负责的他人的行为或在其管理下的物质所造成的损害,均应负赔偿责任。

”以上论述可以看出,转承责任分两种:一是对他人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二是行为人之行为以外的致害所致侵权行为负责。

环境污染的侵权责任就属于后者。

由于环境民事法律责任的特殊性,其构成要件与一般民事法律责任要件相比,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

其责任构成,依据一般法学理论,可简化为以下四个要件:(一)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是指因污染环境而给他人造成财产或人身损害的单位和个人,即使主观上没有故意或过失,也要对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在民法上实行无过错责任制,可以说是从罗马法以来的古老传统,古罗马法创立过错原则取代加害原则(同态复仇)对现代法律的一大贡献,到19世纪上升为民法的普遍原则,打破这一古老归责原则的直接原因是近现代大型危险工业和交通运输业的发展。

因为这些具有危险性的工业,在经营人无过错的情况下,也可能给他人造成损害,如果拘守过错责任制,受害人将得不到应得的赔偿,这极不利于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也不利于督促排污者积极治污防污,以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害,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以后,现代工业、商品经济和科学技术日新月异,更加高度发展。

民事侵权的归责原则趋于多元化、严格化、客观化,赔偿标准更加注意公平原则。

此时因环境污染造成的危害空前突出,因公害引起的赔偿案件也急剧增加。

在这些事故中除极少数事故性污染外,绝大多数污染损害都不是出于污染者的故意或过失,且其危害范围相当广泛,在这种情况下,最重要的是保护环境和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而不是考虑污染者主观上有无故意或过失。

其次,污染企业的经营和获利,在一定程度上是建立在污染环境和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基础上的。

因此,无论加害者有无过错,由加害企业的权益中赔偿受害人的损失,才符公平原则。

在民法上实行过错责任是普遍原则,无过错责任是例外,而在环境保护法中无过错责任却是普遍原则。

实行无过错责任较之过错责任更为严格,范围更宽,这无疑对一切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的致害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样既增强排污者的责任心,积极防治污染,又有利于消除在诉讼上难以确定致害人主观过错的混乱,利于诉讼的顺利进行和受害人权益的保障及保护环境。

这里必须明确:环境保护法上无过错责任不考虑加害人的过错,更不能推定加害人有过错,即使按过错概念的客观化和举证责任倒置,也难以确定致害人有过错。

在无过错责任原则下,决定责任的最终要件是取决于致害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并且这种因果关系不要求有严格的直接的证明,只要推定的因果关系存在,致害人就要承担责任。

(二)行为的违法性一般侵权责任中,民事责任以行为的违法性为必要条件,在环境民事法律责任中,不法侵权行为的违法性作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必要条件,只要从事了致人损害的行为并发生了危害后果,即使行为是合法的,也要承担民事责任。

我国环境标准体系中制定了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基础标准和方法标准。

如污染物排放标准,超过排放标准要受行政处罚,并当然引起民事赔偿的发生,如果当事人在排污过程中,污染物的浓度没有超过规定的标准,或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或地方限制的排放总量的范围内,应该说这种排污行为就是一个合法行为,不会受到行政处罚,但并不能免除行为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四条属于一种准用性规范,适用时应参照国家保护环境防治法的规定,《环境保护法》四十一条第一款说明,只要造成了环境污染损害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不以行为是否违法为前提。

《环境保护法》所以做出这样的规定,是由于环境污染本身的性质决定的。

超标排放污染物致损害发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达标排放污染物造成损害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对受害人来说才是公正的。

(三)损害结果发生损害结果是构成民事责任的首要条件。

行为人只有在其行为造成了损害结果的情况下,才应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行为人虽然实施了某种危害行为,但并没有对他人的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结果,行为人一般不应承担民事责任。

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害结果,也是构成民事责任的必要条件。

污染造成的损害结果,千差万别,一般可归结为人身损害(致病、伤残、死亡)和财产损失。

(四)致害行为和损害结果具有因果关系因果关系是指事物或现象之间存在客观联系,“引起某种现象的现象叫原因,而由该现象引起的现象叫结果。

”环境污染案件的因果关系,是指实施污染环境的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这种因果关系与一般侵权案件的因果关系相比,有其显著特征:一是因果关系推定;二是举证责任倒置。

1、因果关系推定。

在一般民事诉讼中,要求原告提出侵害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并提出直接证据。

但是,环境损害因果关系的认定十分困难和复杂:(1)一般侵权行为大多直接作用于受害人,环境侵权则是通过对环境的不良影响再作用于人体和财产,其因果关系通常不会立即和直接显现出来。

(2)由于现代科学技术和人的认识能力的限制,目前人们对环境污染致害机理的认知处于滞后状态,对许多有关污染损害的问题尚不能做出肯定或否定的回答,因此也很难取得因果关系的直接证据。

(3)环境污染的形成有一个积累、潜伏、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污染物在环境中的迁移、转化及对人体健康和生物的危害也有一个渐进的过程,有的数月甚至数年才能发现,这种时空的延伸也使因果关系认定极为困难。

“为了解决这些困难,有些国家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中采用因果关系‘推定’的原则,因果关系推定,就是在不能确定因果关系时,采用‘流行病统计学’的方法,即人为“推定”的因果关系。

因果关系推定,其原意是:当某种结果出现后,便推定这种结果是由某种原因引起的。

因果关系的推定不同于法律上某些责任推定或权利推定,如过错推定原则对过错的推定,责任推定或权利推定的结果是当然的。

因果关系推定是对事实的推定,其结论带有很大的或然性,因此,对因果关系的推定应加以某些限制。

首先,这种推定应符合因果关系的特征,即时间的顺序性,原因在前,结果在后,先有污染行为,后有损害结果发生。

违背这一时间顺序性的可判定无因果关系。

其次,这种推定应以一定的推理成份为基础,不能无根据的推定。

当然这种推理本身也是或然性的,否则不能成为推理而成为确定。

再次,推定的结论不能和现有科学理论相矛盾。

也就是说,根据科学理论推定出的原因可导致损害结果的发生。

2、举证责任倒置。

因果关系推定后,并不必然得到确认,应准许污染行为人举证,推翻因果关系的推定,即环境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倒置。

举证责任倒置又称举证责任转移,指举证责任由一方当事人转移给另一方当事人。

它是举证责任分担的特殊原则。

在环境诉讼中,如果由原告承担主要举证责任会遇到很多困难:作为污染受害人的原告(多为公众和居民),由于受到文化、科学知识的限制和缺乏对致害物检测、化验的手段,很难取得有关证据,同时收集污染者(被告)排污证据,涉及到其生产工艺,商业或技术秘密等高度专业化的知识,也十分困难甚至无法取得。

作为被告一方的工厂企业,对其本身的生产工艺和所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特性及污染物质对受害者产生影响并致其发生损害的原因最为了解。

同时,他们拥有对污染物质进行检验、化验或实验的技术手段和设备。

相对于作为原告的受害方来说,他们具有较强的举证条件。

“因此,有的国家在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与判例中,采取了举证责任‘转移’亦称‘倒置的原则,即由原告承担民事责任,则需要提出反证”。

举证责任倒置的运用,在环境污染赔偿诉讼中,受害者只需提出表面证据,证明污染者已经实施污染环境行为或可能实施了污染环境的行为,并有污染事实,损害结果存在,即完成了举证责任。

致害者如果否认其实施了被指控的污染环境的行为,或否认其污染环境的行为造成了那样的污染损害后果,就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92)第74条规定:“在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但在下列侵权诉讼中,对原告提出的侵权事实,被告否认的,由被告举证……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这说明,实行举证倒置是环境污染民事诉讼和客观需要,符合民事诉讼当事人的实际举证能力,也体现了法律公平、公正的本质。

二、环境民事法律责任的免责条件环境民事法律责任的免责条件,指因环境污染造成他人财产或人身伤害时,因有法律规定的免除责任的条件而不承担民事责任。

免除责任的条件一般均由法律做出明确规定,如《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污染损害的,免予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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