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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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工学校

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职业教育主要为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培养应用型技术人才。聘请校外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学校的教学工作,对推动我校的教学改革、专业和教材建设,走产、学、研相结合的办学道路,将起到积极作用。同时,也是我校为完善师资队伍结构,强化实践教学,提高教学质量,实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途径和手段。

一、外聘兼职教师原则

1、外聘兼职教师,特别是外聘专业教师,不仅仅是为了解决教师短缺问题,更主要是通过外聘专业教师把社会对人才的需求、行业或职业岗位(群)的新技术、新工艺及时带入学校,指导我们的教学改革和专业建设,为我校办出特色,满足社会需求提供保障。

2、各教研室应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课程计划、本校教师队伍的知识结构、教师进修等情况以及教学的需要聘请校外兼职教师,专业教研室外聘专业教师人数一般应占专业教研室定编教师的20%—25%,聘任应做到教学任务明确。

3、外聘专业教师原则上应从企业、科研机构、工程单位聘请,但必须聘请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参与学校教学、专业建设或教材编写工作,无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一般不得聘请。特别注意聘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又有教学能力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实习指导教师。

二、外聘兼职教师的职责

1、热心于职业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以教书育人为己任,严格按照我校教学工作规范施教,为把学生培养成高等职业技术人才尽自己的责任。

2、认真执行教学大纲,科学地安排好任教课程的各项教学内容和教学进度,填好教学进度表,在学期开学前交教研室,并在教学过程中严格按进度表实施。

3、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自觉做到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辅导、考试五认真,保证教学质量,并自觉接受教务处、督导室及教研室安排的听课和教学检查。

4、维护我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按课表上课。做到上课不迟到、不提前下课,调课请假需提前办理手续,以便于学校进行教学安排。

5、及时提供专业发展的最新信息,配合我校做好教学大纲的修订工作(无教学大纲时,应协助制定),并对我校的教学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6、专业教研室聘任的专业教师,每月至少参加一次本教研室的教研活动。协助教研室做好专业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的制(修)订工作,认真完成院教研室交给的其他任务。

7、兼职教师必须建立自己的E-mail,定期开启信箱,答复学生提出的问题,并做好记录。

三、兼职教师聘任工作程序

1、各教研室安排下学期教学任务时,具体确定学校需聘任校外兼职教师的课程和实践教学的具体事项,由教务处实施具体聘任。

各专业教研室应根据学校下达的外聘专业教师比例,具体确定所聘兼职专业教师的人选。

2、相关教研室按学校的聘任要求实行聘任,聘任教师姓名、聘任职务、工作单位等情况应及时报学校审核批准。

3、教研室应在安排教学任务的本学期结束前两周,填写校外兼职教师名册,报教务处审批,由教务处代表学校发给聘书。

4、教务处负责汇总全校外聘兼职教师名单及承担教学任务等情况并备案。

四、外聘兼职教师聘任工作的要求及管理

1、教研室直接负责外聘兼职教师的日常管理工作,教务处负责全校外聘兼职教师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

2、聘请校外兼职教师时,必须实行同级聘任,原则上聘请的职务不得高于原单位的职务。

3、各专业教研室外聘专业教师应相对稳定,聘期一般不少于两年。

4、外聘兼职教师的聘任职务在本校履行相应职责期间有效,不担任教学、科研任务或不履行相应职责时,原聘任的职务随之无效。

5、教研室必须提前2个月将课程的教学要求或实践指导要求通知被聘教师,并将教学大纲、教材、教学进度表或实践指导书交给外聘兼职教师,使其明确教学的要求,并按我校教学规范的要求制定教学进度表和备课,认真做好实践教学的准备工作。

6、外聘兼职教师应定期参加学校、教研室组织的教研活动。教研室应关心外聘兼职教师的教学情况,定期听课、召开学生座谈会,将学生合理的意见用恰当的方式反馈给兼职教师,协助兼职教师提高教学质量。

7、专业教研室聘任的专业教师所承担的教学工作量应占整个教研室教学工作量的20%以上。

8、教研室应按学校的规定,及时地发放兼课费,保证兼职教师的合理收入。

五、兼职教师的奖励

学校对热心于我校教育事业、工作有成绩的外聘兼职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外聘兼职教师与本校教师一样可申报或参与学校教改、科研、教材编写等工作,参加优秀教学成果的评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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