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上海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政策
上海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政策
1. 上海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政策
按照上海市规定,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三年或不足三年,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含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并实现自谋职业的本市大龄失业人员,由市失业保险基金按照本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50%的标准按月给予就业岗位补贴,直至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为止。
2. 上海大龄再就业补贴金
2031上海大龄青年补贴标准:1010元/月。
【补充说明】:在申领大龄失业就业岗位补贴时候,还可以同时申领大龄失业社会保险费补贴,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本市年满45周岁的男性或年满40周岁的女性登记失业人员;
2、申请前连续停止社会保险缴费6个月及以上,实现灵活
就业(自谋职业或自主创业)后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3、已经办理灵活就业(自谋职业或自主创业)就业登记备案手续。
3. 上海市大龄就业补助金
在申领大龄失业就业岗位补贴时候,还可以同时申领大龄失业社会保险费补贴,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本市年满45周岁的男性或年满40周岁的女性登记失业人员;
2、申请前连续停止社会保险缴费6个月及以上,实现灵活就业(自谋职业或自主创业)后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3、已经办理灵活就业(自谋职业或自主创业)就业登记备案手续。
4. 上海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政策最新
上海大龄社保补贴申领条件和要求:
1、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新时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新时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19.10.02•【文号】发改产业〔2019〕1602号•【施行日期】2019.10.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新时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产业〔2019〕1602号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促进我国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关于新时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突出宏观统筹,围绕制约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薄弱环节和共性问题部署任务,分行业高质量发展由行业主管部门部署实施。
一、总体思路(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践行新发展理念,深化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传统服务行业改造升级,大力培育服务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着力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品质,持续推进服务领域改革开放,努力构建优质高效、布局优化、竞争力强的服务产业新体系,不断满足产业转型升级需求和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二)主要原则。
以人为本,优化供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多更好满足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需求,不断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优先补足基本公共服务短板,着力增强非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化供给能力,实现服务付费可得、价格合理、优质安全,以高质量的服务供给催生创造新的服务需求。
市场导向,品牌引领。
顺应产业转型升级新趋势,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在公平竞争中提升服务业竞争力。
白城市就业服务局关于发放2019年度社保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2020)
白城市就业服务局关于发放2019年度社保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2020)2019年度市、区社保补贴发放工作即将开始,现通知:一、社保补贴范围(一)就业困难人员1.灵活就业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最长不超过60个月),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36个月)。
对2008年12月31日前,认定且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和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人员,即时达到4555(女1974年12月31日前、男1964年12月31日前出生)人员,仍处于灵活就业状态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再次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至退休。
2.单位招用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二)高校毕业生1.灵活就业。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进行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长不超过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2.自主创业。
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后进行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3.小微企业招用。
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缴纳部分。
(三)农村劳动力1.灵活就业。
经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灵活就业后进行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2.单位招用。
招用经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下列人员不得申报社保补贴:⑴正在享受就业援助小额担保贷款期间人员;⑵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人员;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未解除的人员;⑷2019年度内有工商注册登记信息人员。
二、社保补贴标准(一)个人补贴标准。
按本人当年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不超过100%基数的50%给予补贴,以社保实际缴费数据为准。
2019年人保局就业服务工作意见
2019年人保局就业服务工作意见—WORD版【本文为word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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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人保局就业服务工作意见
2019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就业结构转换的重要一年。
促进就业工作稳定发展,意义重大、任务艰巨。
2019年就业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对就业创业服务工作的具体要求,以实现就业创业服务为目标,以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为着力点,以抓创业带动就业,以强服务保障就业,全力控制和化解结构性失业风险,推动全县更充分和高质量的就业。
2019年的主要工作目标是:全县城镇新增就业4200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850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4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0%以内,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2200人,失业人员技能培训150人,创业培训100人。
做好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审核、公益性岗位管理、青年技能培训补贴发放、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和职业介绍等工作。
一、贯彻就业促进政策,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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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减免政策
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减免政策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减免政策是指针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医疗保险费用减免政策。
灵活就业人员是指没有固定雇主、自由职业或从事短期、临时性工作的人员。
他们通常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也没有享受社会保障的权利。
因此,灵活就业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了解决灵活就业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其中包括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减免政策。
这一政策的主要目的是降低灵活就业人员的医疗保险费用,提高他们的医疗保障水平。
以下是本文对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减免政策的详细阐述。
一、政策内容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减免政策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医疗保险费用减免,二是医疗保障待遇提高。
1.医疗保险费用减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对于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其医疗保险费用由个人和政府共同承担。
政府部分的资金可以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进行补充,以减轻灵活就业人员的经济负担。
对于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其医疗保险费用由个人、家庭和政府三方面共同承担。
政府部分的资金同样可以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进行补充。
2.医疗保障待遇提高医疗保障待遇。
这包括住院医疗、门诊医疗、药品费用、检查费用等项目。
此外,为了进一步提高灵活就业人员的医疗保障水平,国家还出台了一系列惠民政策,如门诊费用报销、慢性病门诊特殊病种报销等。
二、政策实施情况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减免政策自2009年开始实施,目前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截至2019年底,全国共有2.2亿城镇居民和9.7亿农村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其中不少是灵活就业人员。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1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医疗保险费用为891元,农村居民人均医疗保险费用为421元。
这表明,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减免政策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为广大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了重要的医疗保障。
三、政策存在的问题尽管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减免政策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医保局关于贯彻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医保局关于贯彻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布日期】2019.04.28•【文号】人社部发〔2019〕35号•【施行日期】2019.04.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保险综合规定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医保局关于贯彻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3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医保局,计划单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医保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为做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贯彻落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深入学习领会《方案》精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措施的重要内容,是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的重要举措,对于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微观主体活力、促进经济增长具有重要作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税务、医疗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方案》精神,进一步提高对降低社会保险费率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落实,务必使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缴费负担有实质性下降。
二、抓紧研究制定实施办法并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各地要根据《方案》精神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制定本地区实施办法,在组织领导、具体任务、政策措施、工作进度、监督检查等方面作出周密部署,层层压实责任,紧扣时间节点,对标对表加以推进。
要严格执行《方案》有关规定,各地政策要规范统一,防止政策多样,严禁“边规范,边突破”。
各部门要在党委(党组)领导下,紧紧围绕降费目标,统筹研究,明确职责,迅速行动,制定本部门的工作方案,并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政策有效落地落细。
2019年社保费和非税收入优惠政策
2、用人单位属于一类行业的,其费率分为三个档次,即
浮动
在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120%、150%,
费率
不实施费率下浮;用人单位属于二类至八类行业的,其
费率分为五个档次,即在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分
别向上浮动至120%、150%或向下浮动至80%、50%。
下调 30%
3、从2019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用人单位工 伤保险现行缴费费率再统一阶段性下调30%。
举例说明
用人单位
以缴费基数为10000元的职工为例,原职工社会 医疗保险单位缴费为:10000×8%=800元 调低缴费率为:10000×6.5%=650元 省了150元。
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延缴人员、失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退休添延加缴文人字员、失业人员的缴费基
数为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2018 年社保年度为4931元),原个人需缴纳为 4931×10%=493.1元 调低缴费率后为4931×8.5%=419.1元 每月可以省74元。
02 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 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缴纳义务人,免 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03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基金缴纳 义务人出口电器电子产品,免征基金。
谢谢!
03
பைடு நூலகம்
对海关进口的产品征收的增值税、消 费税,不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
加。
04
0045 减免增值税、消费税的同时减免教育
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但增值税享受 先征后退、先征后返、边征边退优惠政
策的,不退还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
加。
校舍安全工程、廉租住房、经济适用
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以及棚户区改 造、旧住宅区整治,免收教育费附加和 地方教育附加。这里的免收是指“建安 工程”环节,不包括“销售”环节。
浙江省灵活就业人员退休政策
浙江省灵活就业人员退休政策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进步,灵活就业人员在我国占据了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为了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浙江省制定并实施了灵活就业人员退休政策。
本文将详细介绍该政策的具体内容和实施细则。
一、政策背景灵活就业是指以非全日制、非常规的方式进行工作的人员。
他们有的是因为个人原因无法从事全职工作,有的则是享受临时性工作的灵活与自由。
然而,由于他们与传统全职员工的不同,灵活就业人员在退休问题上一直面临较大的困扰。
为满足他们的退休需求,浙江省提出了相应的政策。
二、政策内容1. 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根据浙江省的政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主动申请退休,退休年龄为50岁。
这一规定既考虑到了他们的特殊身份,又能够保障他们在一定年龄后享受退休待遇。
2. 退休待遇灵活就业人员在达到退休年龄后,可以享受与全职员工同等待遇的养老金、医疗保险和其他福利。
具体的退休待遇根据其实际工作年限和缴费金额来确定,确保公平公正。
3. 缴费方式和比例灵活就业人员在缴纳社会保险费时,可以按月缴纳,也可以按年缴纳。
缴费比例与全职员工相同,既保证了社会保险基金的可持续发展,又不会给灵活就业人员增加过多经济负担。
4. 社会保险补贴对于灵活就业人员,浙江省还设立了专门的社会保险补贴机制。
对于缴费能力较低的人员,可以根据其个人经济状况给予一定的补贴,确保其基本生活需求。
5. 咨询和服务为了提供更好的服务,浙江省设立了灵活就业人员退休政策咨询电话,并成立了相关部门负责解答灵活就业人员退休问题。
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电话或线上平台查询相关政策,并获得退休咨询和服务。
三、政策实施浙江省灵活就业人员退休政策自2019年起开始实施。
政府部门会定期组织宣传活动,向灵活就业人员介绍政策内容,并提供操作指南,确保他们能够顺利享受退休待遇。
同时,政府还会加大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培训和就业援助力度,提供更多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推荐服务,让他们能够更好地融入就业市场。
杭州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局关于2019年度杭州市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的通告
杭州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局关于2019年度杭州市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局•【公布日期】2018.12.27•【字号】•【施行日期】2019.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保险其他规定正文杭州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局关于2019年度杭州市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的通告根据《杭州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市政府令第308号)、《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障办法》(杭政〔2013〕104号)、《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杭政〔2017〕64号)及《关于公布2019年杭州市区社会保险有关数据的通知》(杭人社发〔2018〕280号)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杭州市区(不含临安区)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通告如下:一、2019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参加杭州市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不含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月缴费额=月缴费基数×缴费比例,月缴费基数由参保人员按5091.58元/月(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300%之间自行选择,缴费比例为18%。
缴费额举例如下(单位:元):二、2019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标准1.参加杭州市区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其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320.77元。
其中,持有效期内《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的灵活就业人员,其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60.38元。
2. 持有效期内《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和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由政府全额补贴。
三、上述缴费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请参保人员及时在扣款账户中存入足额款项,避免因扣款不成功而影响社会保险相关权益。
咨询服务专线:12345杭州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局2018年12月27日。
2019年补缴养老保险的新政策
2019年补缴养老保险的新政策养老保险费补缴事关广大参保者切身利益,下面是学优为大家搜集整理出来的有关于2019年补缴养老保险的新政策,欢迎阅读!一、养老保险补交范围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本人自愿,可按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在原单位工作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1.6月30日前曾经与城镇企业(包括城镇集体企业、劳服公司、五七工厂、家属工厂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原单位,且能提供有效原始材料的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包括未参保的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2.2xxx年12月31日及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均具有城镇户籍。
二、养老保险补交条件a.参保时,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人员补缴6月30日前工作期间的缴费年限后继续缴费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至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b.参保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补缴6月30日前工作期间的缴费年限后,一次性补缴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补缴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至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三、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1.参保时,补缴参保前缴费,缴费基数统一按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全省(或设区市,由各设区市明确规定,下同)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缴费指数统一按0.6计算;参保后,缴费基数按当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政策中有关规定执行,指数据实计算。
缴费比例统一按20%计算。
2019年广州4050社保补贴政策.doc
2019年广州4050社保补贴政策篇一:4050社保补贴政策,4050社保补贴多少钱4050社保补贴政策,4050社保补贴多少钱小伙伴们肯定不了解4050社保补贴政策是什么吧,接下来个人简历就将为大家说明一下。
大家可以看看自己的父母是否符合申领要求。
下面就一起来了解一下4050社保补贴多少钱吧~关键词:4050社保补贴政策,4050社保补贴多少钱“4050”工程是市政府促进困难群体就业的一项重要措施,旨在为特殊历史时期形成的女性40岁以上、男性50岁以上的下岗协保失业等就业困难群体度身定制就业岗位,以市场化、社会化的运作机制,促进其就业。
国家现行规定的退休年龄是男性60岁女性50岁。
4050是指截止至20XX年12月31号前,达到4050标准(即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的没有单位给交社会保险的灵活就业者,都可以申请并参加国家给予的社会保险补贴,通常申领年限为三年,女性满45周岁,男性55周岁申请的,补贴申领至退休(就是最长年限五年),达到退休年龄的就没有补贴了。
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保补贴时间从20XX年9月开始,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可以享受到退休,其他人员最长不超过三年。
补贴标准为申请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全额。
关于4050社保补贴政策,需要特别注意的有两点:1、每人只能申请一次,比如你参加了4050以后,又有单位给你交了社会保险,则现有的4050补贴自动停止不再发放,以后即使再度失去单位给你缴纳社会保险也不可以再申请了。
2、4050政策和延期退休没关系。
参加4050并不会造成延期退休。
以上就是关于4050社保补贴政策,4050社保补贴多少钱的相关内容啦~4050社保补贴政策,4050社保补贴多少钱http://cv.qiaobutang./knowledge/articles/57554c490cf2638f5fe6a4b8 篇二:20XX年灵活就业4050人员社保补贴政策20XX年灵活就业4050人员社保补贴政策(一)补贴对象暂不作调整包括以下对象:即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城镇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城镇“低保户家庭”和“零就业家庭”中的失业人员。
规章制度 关于4050社保补贴政策最新规定
关于4050社保补贴政策最新规定"4050"工程是市政府促进困难群体就业的一项重要措施,旨在为特殊历史时期形成的女性40岁以上、男性50岁以上的下岗协保失业等就业困难群体度身定制就业岗位,以市场化、社会化的运作机制,促进其就业。
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关于4050社保补贴政策最新规定",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一)补贴对象暂不作调整包括以下对象:即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城镇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城镇"低保户家庭"和"零就业家庭"中的失业人员。
(二)政策调整情况1、取消审批时间限制原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政策规定城镇下岗失业人员达到符合"4050"年龄条件的审核时限为2019年底。
新政策取消了年龄审核的时间限制,符合条件对象随时达到"4050"年龄条件,随时可以申请享受补贴政策。
2、延长补贴享受期限原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规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新政策对补贴享受期限进行延长:一是对2019年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满、仍未能实现稳定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一次性延长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这一条是由于金融危机而临时增加的一个优惠政策。
举例,如2019年6月到期的,享受时间就延长到2019年6月。
二是从国发〔2019〕5号文件发文之日(即2019年2月3日)起,对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未满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从2019年起延长至退休。
这里有两成意思:一是2019年2月3日以前到期的,即使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也不再享受补贴;二是即2019年2月3日以后到期的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时间是从2019年起开始补贴,举个例,比如有个人是是2019年6月到期且符合条件的,2019年余下的月份我们是不补的,而是从2019年起再补贴。
2019年社保缴费基数本月起调整
2019年社保缴费基数本月起调整本月起进入一个新的社保年度,接下来参保职工每月如何缴纳社保费?7月4日,南京人社局下发通知,公布2019年度社会保险基数。
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增加了1371元,下限增加了144元。
调整后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从7月1日起执行。
约六成参保人每月要多缴15.12元本月起,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南京市参保企业和职工(含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下同)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8171元,比上年度增加1371元;下限为2772元,比上年度增加了144元。
期间参保人员的月缴费基数高于等于2940元的,相应年度的最低缴费系数按1.0计算。
基数的提高,意味着养老、医疗、失业等相关社会保险缴费增加。
据悉,南京150多万企业参保职工中,约六成人都是按照下限标准缴社保费的。
现代快报记者算了一下,按下限2772元缴社保费的职工,每月个人负担的养老保险费最低为221.76元(2772 8%),基本医疗保险费为55.44元(2772 2%),另加大病救助10元,失业保险费13.86元(2772 0.5%),工伤、生育个人无须缴费。
总的来说,一个参保职工每月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最低为301.06元。
据统计,目前南京约六成人是按照最低缴费基数标准每月缴纳社保费的,这意味着他们的月社保负担会增加15.12元。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月缴费下限不变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8171元,下限为3360元。
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下限没变,仍按去年省公布的标准执行。
去年12月江苏省人社厅就2019年至2019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有关基数做了明确规定,要求各地要严格执行省统一公布的上下限标准,其中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缴费工资下限为3360元。
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月缴费标准为240元南京市灵活就业人员2019年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月缴费标准为240元,同时每月缴纳10元大病救助;南京市灵活就业人员2019年度参加失业保险的月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
乌鲁木齐市灵活就业人员历年的社保缴费基数9页word
乌鲁木齐市灵活就业人员历年的社保缴费基数一、2019年 5月15日,新疆乌鲁木齐市公布了今年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费率,今年的缴费基数下限比去年提高192元,上限比去年提高960元。
根据相关部门公布的数据,2019年新疆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9593元/人,月平均工资2466元/人。
按此确定2019年度月缴费基数下限为1480元/人,上限为7398元/人。
和去年相比提高幅度较大,下限、上限分别提高192元和960元,而去年提高仅是54元和267元。
2019年自治区地方国有农牧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1837元,月平均工资986元,此确定2019年度月缴费基数下限为592元,上限2958元。
2019年度新疆乌鲁木齐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自治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参保单位职工,申报缴费基数按1480元;高于自治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参保单位职工,按上限7398元确定缴费基数。
2019年度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及缴费费率为,高标准为2019年自治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466元;低标准为2019年自治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1480元。
缴费统一按照参保人员选定的缴费基数的20%缴纳。
新疆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局综合业务科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新疆乌鲁木齐市的社保基数按上年度我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新疆乌鲁木齐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核定,其中,职工的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缴费基数均由我区社平工资核定。
如,企业单位给职工缴养老保险每月按缴费基数20%缴纳;失业是缴费基数2%缴纳。
不过,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基数由自治区社平工资核实,但医疗由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核定。
新疆乌鲁木齐市参保单位从6月1日起开始按调整后的基数给职工缴费,并需补齐前5个月的差额新疆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局综合业务科有关负责人提醒,为做好个体灵活就业人员2019年度社会保险费的收缴工作,请参保人员5月20日前在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银行卡内按以下标准预存社会保险费,新疆乌鲁木齐市保局将于5月20日通过银行进行扣缴。
天津市2019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及202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天津市2019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及202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2020年7月起执行)一、职工平均工资1.2019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5876元,月平均工资为6323元。
2.2020年度工伤保险、工资福利等待遇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323元计算,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二、社保缴费基数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3364元和18969元。
2.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可以在3364元至18969元之间选择,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数为3364元。
3.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基数为3364元。
4.托管中心中大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保险缴费基数为3364元。
5.领取失业金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为3364元。
6.民政代管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险、残疾军人医疗补助缴费基数为6323元。
7.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照5265元标准计算保值系数;补缴2011年7月1日以后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照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2011年7月1日后,用人单位补缴医疗保险费的,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三、有关人员医疗保险费筹资标准1.民政管理退休人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费筹资标准为7654元(含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注资额)。
2.安置在本市的军队退休干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筹资标准为15882元,其中12032元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3850元纳入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
3.中央及外地驻津单位职工、退休人员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筹资标准分别为687元和3149元。
四、预留社会保险费标准被依法宣告撤销、解散、破产以及由于其他原因宣布终止的用人单位,预留已怀孕女职工生育保险费标准为30197元。
2020年度相关待遇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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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什么是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是政府鼓励和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通过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就业的一项重要惠民政策,其主要目的就是为参保职员、参保企业减轻参保压力。
目前我国各省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执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标准是多少
目前我国政府并未对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标准进行统一规定,由各省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
例如深圳社会保障局规定,深圳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按劳动保障部门公布的当年最低缴交社会保险费标准的2/3(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为认真做好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和范围
根据鄂政发[2008]60号、鄂人社函〔2018〕422号文件规定,本次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对象为从事灵活就业,且办理了就业失业登记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本县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即“4050”人员(2018年1月1日前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的下岗失业人员)。
以下人员不属于灵活从业人员社保补贴申报对象;
1、未办理就业失业登记的;
2、已经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满的(将进行电脑查对);
3、正在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和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
二、社会保险补贴的申报
符合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人员,凭以下资料在户籍所在社区居委会申报:
(1)《京山县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
(2)《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灵活就业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就业单位证明、社区证明)原件、复印件;
(4)包含1—12月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上交,本人自留复印件备用);
(5)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复印正反两面,本人在复印件上签字);
(6)劳动就业管理局的档案管理回执单;
(7)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查验后退还)。
申报资料一式三份。
三、申报程序
1、社区居委会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并按照规定顺序装订;
2、社区居委会对申报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3、人社服务中心对申报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将符合文件规定对象统一报县劳动就业管理局。
四、时间安排
1、政策宣传:2018年5月5日—2018年7月5日
各镇(区)人社服务中心要在公示栏、社区居委会、闹市集散地及居民点张贴本通知。
2、申报登记:2018年7月20日—2018年9月20日
3、社区公示时间:2018年9月22日—2018年9月30日
4、资料上报:2018年10月8日—2018年10月11日。